明水賦 (韓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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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賦
以「玄化無宰至精感通」為韻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和《全唐文/卷0547
以「玄化無宰至精感通」為韻。精,或作誠。出《周禮·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以鑒取明水於月,以供祭祀之明齋明燭共明水。」明,潔也,取水火於日月,欲得陰陽之潔氣也。公貞元八年登第,即《明水賦》、《御溝新柳詩》,今詩逸矣。時兵部侍郎陸贄典貢舉,狀元賈棱,歐陽詹位列第二,韓愈位列第三,其他進士則有陳羽、李觀、馮宿、王涯、張季友、齊孝若、劉遵古、許季同、侯繼、穆贄、李絳、溫商、庾承、宣員結、胡諒、崔羣、邢冊、裴光輔、萬璫、李博等,共二十三人中第。其間多知名士,時號為「龍虎榜」雲。此賦即第三名文章。

古者聖人之制,祭祀也;[1]必主忠敬,崇吉蠲。[2]不貴其豐,乃或薦之以水。不可以黷,斯用致之於天。[3]其事信美,其義惟玄。月實水精,故求其本也。明為君德,因取以名焉。

於是命烜氏,[4]候清夜。或將祀圓丘於玄冬,或將祭方澤於朱夏。[5]持鑒而氣旁射,照月而陰靈潛下。視而不見,謂合道於希夷;挹之則盈,方同功於造化。應於有,生於無。[6]形象未分,徒騁離婁之目;[7]光華暗至,如還合浦之珠。[8]既齊芳於酒醴,[9]詎比賤於潢汙。[10]明德惟馨,玄功不宰;於以表誠潔,於以戒荒怠。茍失其道,殺牛之祭何為?[11]如得其宜,明水之薦斯在?[12]不引而自致,不行而善至。雖辭曲糵之名,實處樽罍之器,降於圓魄,殊匪金莖之露;[13]出自方諸,[14]乍似鮫人之淚。[15]將以贊於陰德,配夫陽燧。[16]

夜寂天清,煙消氣明。桂華吐輝,兔影騰精。[17]聊設監以取水,伊不註而能盈。霏然而象,的爾而呈。[18]始漠漠而霜積,[19]漸微微而浪生。豈不以德協於坎,同類則感。[20]形藏在空,[21]氣應則通。鶴鳴在陰之理不謬,虎嘯於谷之義可崇。[22]足以驗聖賢之無黨,知天地之至公。[23]竊比大羹之遺味,幸希薦於廟中。


註釋[編輯]

  1. 或無者、也二字。
  2. 《詩·天保》:「吉蠲為饎。」毛氏註云:「吉,善;蠲,潔也。」
  3. 於,或作於。
  4. 烜音毀。
  5. 祀,或作祭。祭,或作祀。
  6. 生,或作聲。
  7. 趙岐註《孟子》:「離婁,古之明目者,黃帝時人,帝使離朱索遺珠,即離婁也。」
  8. 見《東漢》孟嘗為合浦太守珠還事。
  9. 芳,方作高,云:《禮》:夏尚明水,商尚醴,周尚酒。今作齊芳,非。今按:明水,當在酒醴之上,不應反言齊高。此蓋以其都無臭味,嫌不足於芬芳,故有「齊芳」之語。方說非是。
  10. 《左隱》三年:「潢汙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潢汙,濁水也。
  11. 《易·既濟》:「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
  12. 宜,或作情。薦,或作為。
  13. 匪,或作非。露,或作靈。漢建章宮露盤金莖事,見《三輔黃圖》。
  14. 鄭氏註《周禮》云:「鑒,鏡屬,取水者。世謂之方諸。」《淮南子》曰:「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高誘註云:方諸,陰燧大蛤也。熟摩令熱,以向月,則水生。銅盤受之,下水數石也。」
  15. 乍,或作已。梁任昉《述異記》:「南海有鮫人,水居而能織。曾寓人宿,既去泣別,所墮淚皆成珠。」
  16. 配上或有「非獨」二字。夫或作於。
  17. 兔影,或作玉免。騰,或作流。
  18. 而象,或作垂象,或作無象。的,或作酌。
  19. 漠漠而,或作「茫茫以」。
  20. 同,或作有。今按:同類與氣應,對屬差互,恐當作類同。
  21. 在,或作於。
  22. 理,或作論。虎,或作武。義,或作道。今按:作虎為是,但當時程試避太祖諱也。《易·中孚》:「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淮南子》:「虎嘯而谷風生。」
  23. 足以驗聖賢,或作「庶今知聖真。」黨或作窮。知或作驗。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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