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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經科準常例送禮部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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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經科準常例送禮部敕
作者:李柷 
(唐哀帝)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94

取士之科,明經極重,每年人數,已有舊規,去夏雖舉條流,蓋慮所司逾濫。今者國子監既有聞奏,河南府亦具陳論,不念遠人,何以誘進?隻在乎升降之際,切務公平,又何必解送之時,便為沙汰。將免遺才之歎,須開積善之門,特改舊條,俾循往例。國子監河南府所試明經,並依準常例解送禮部。所放人數,亦許酌量施行,但不得苟徇屬求,遂致僥幸。兼下諸道準此。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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