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鑑/卷009
春,正月,魏國公徐達、曹國公李文忠以去冬召還。上欲修邊備,至是復諭達等曰:「處太平之世,不可忘戰。開荒裔之地,不如守邊。朕與卿等同起布衣,削平禍亂,每念向者創業之艱及古人居安盧危之戒,不敢自甯。今邊塞未靖,倉卒有警,卿等豈能獨安?及此無事之時,訓練軍士,修葺城池,此正所謂有備無患者也。」壬子,詔達、文忠分往山西、北平。達自是留北平者,凡三年。〈【攷異】據《明史》本紀但書三月,授徐達為征虜將軍。證之《紀事本末》則正月命達等防邊。三月授征虜將軍,蓋即軍中命之也。防邊之命本在正月,達等既行,始報元兵入寇,故命將在三月。本紀不書正月防邊事,《紀事本末》不書正月命將事。今分書之。〉
癸丑,詔免遼東金、復二州旱災稅。
甲寅,右丞相汪廣洋罷。時胡淮庸為左丞,專決省中事。廣洋無所建白,遂左遷廣東行省參政。
是月,天下守令皆朝覲京師,賜宴遣還,諭之曰:「慈祥豈弟身之德也,刻薄殘忍德之賊也。君子成其德而去其賊,小人縱其賊而悖其德。朕之任官,所用惟賢。君子不可以偽為,小人不可以倖免。各宜勉修厥德,以副朕懷。」
上留意文學,廣儲人才,乃開文華堂于禁中。時各行省雖連試三年而官多缺員。舉人俱免會試赴京聽選。於是,有選入國子學讀書者,命於諸司先習吏事,謂之「歷事監生」。又有小秀才、老秀才之目。至是,上又擇其年少俊異者,得張唯、王輝等凡十餘人,皆授翰林院編修。又授蕭韶為秘書監直長,竝令禁中文華堂,肄業太子贊善。宋濂等為之師。上聽政之暇,輒幸堂中,評其文字優劣,錫以鞍馬、弓矢、日金有差。尋又徵元進士山陰趙俶至,授國子博士。上御奉天殿,召俶及助教錢宰、貝瓊等曰:「汝等一以孔於所定經書為教,慎勿雜蘇秦、張儀縱橫之言。」於是,俶請頒正定十三經於天下,屏《戰國策》及陰陽識卜諸書勿列學宮。明年上又擇諸生穎異者三十五人,命俶專領之,尋又擢李擴、黃義等入文華、武英二堂説書,皆見用。
初,選朝天宮道士,專掌樂舞供事郊壇,凡天地、社稷、山川、香幣,皆令司之。〈【攷異】道士供郊壇事。《明史》本紀、《潛菴史稿》皆不書。今據《明鑑》、《三編》,增入是年正月下。〉
二月,乙未,詔暫罷科舉,諭中書省臣曰:「科舉之設,務得經明、行修、文實相稱之士,以資任用。今有司所取多後生少年,觀其文辭亦若可用。及試用之,不能措諸行事。朕以實心求賢,而天下以虛文應之,非朕責寶求賢之意也。今各行省宜暫停科舉,別令有司察舉賢才,必以德行為本,而文藝次之。」
壬寅,命御史臺及按察使考察天下有司,奏請黜陟。諭臺臣曰:「古人言『禮義以待君子,刑僇加於小人』,蓋君子有犯,或出於過誤,可以情恕。小人詭計百端,無所不至,若有犯,當按法去之。不爾,則遺民患。」
三月,癸卯朔,日有食之、始定救日禮。是日,上常服不御正殿,中書省設香案,百官朝服行禮。鼓人伐鼓,食復乃止。又定救月食禮,設香案於大都督府,百官常服行禮,不伐鼓,雨、雪、雲翳則免。
乙巳,始設六科給事中。初,吳元年置給事中,掌侍從規諫、補闕拾遺,與起居注同秩五品,實統名也。元年設六部,至是,部各設科,科設給事中二人,鑄給事中印一,推年長者一人掌之,改從七品。定製章奏出入,所經由及有所遣失牴牾,皆許封駮。凡朝政軍事及舉劾官員,皆許聯署以聞。
戊申,大閱。上親御校場,諭諸將曰:「畜兵,所以衛民,勞民所以養兵。爾等無耕耨之勞而充食,無織衽之苦而足衣,皆出於民也。若不知捍禦之道,橫起凌虐之心,以害其民。民受其害,馴至困敝,是自絕其衣食之源也。且貴能思賤、富能思貧者,善處富貴也。憂能同其憂、樂能同其樂者,善體眾情也。不違下民之欲,斯合上天之心,庶可長享富貴矣。」
上既命徐達等備邊,尋報元兵寇武、朔、保、德諸州,納克楚侵遼東,庫庫特穆爾犯雁門。壬子,復授達為征虜大將軍,文忠及鄧愈、馮勝、湯和等副之。
初,上遣使送倭使還國。念其國信佛,可以西方教誘之,乃遣僧祖闡、克勤等八人往。至其國,演教國人,頗敬信而良懷。倨慢無禮,拘留闡等不遣,尋寇閩、浙海上諸郡。未幾,復寇登、萊。甲子,上授指揮使於顯為總兵官,令出海備倭。
上御極之二年,詔尚書陶凱等編輯漢唐以來藩王事蹟可為鑒戒者,曰《昭鑑錄》,初成一卷。上覽之,復命秦府右傅文原吉與禮部主事張籌糟益數事,合為二卷。至是,書成,上既自為序,又命贊善大夫宋濂序之,以頒賜太子、諸王。
初,祭酒魏觀被謫,尋召為禮部主事。時廷臣薦觀有吏才,五年授為蘇州知府。前守陳甯苛刻,人呼「陳烙鐵」。觀至,盡改甯所為,以明教化、正風俗為治,建黌舍,騁周南老、王行、徐用誠與教授貢穎之定學儀。王彝、高啟、張羽訂經史,耆民周壽誼、楊茂、林文友行鄉飲酒禮,政化大行,課績為天下最。至是,擢為四川行省參政,未行,以部民乞留,命還任。初,蘇州府舊治張士誠據以為宮,遷之於都水行司。觀以其地湫隘,還治舊基。又濬錦帆涇、興水利涇,故吳王舟遊地也。或譖觀興既滅之基。上使御史張度廉其事,遂連及高啟、王彝,俱坐法死。啟之放歸也,上以其嘗賦詩有所諷刺,嗛之而未發。啟歸居青邱,觀移其家至郡中。旦夕,延見甚歡,觀既獲,譴上見啟所作上梁文,因發怒。而彝亦坐交通觀,同及於禍。
夏,四月,辛丑,命有司察舉賢才〈【攷異】《明史》本紀罷科舉,察舉賢才,俱系之二月乙末下,蓋牽連竝記耳。按《紀事本末》罷科舉在二月,察舉賢才在四月。傅氏明書察舉賢才之詔系之四月辛丑,其下詔之文與《明史·選舉志》同,今分書之。〉。詔曰:「賢才,國之寶也。古聖王勞於求賢,若高宗之於傳說,文王之於呂尚。彼二君者,豈其智不足哉?顧皇皇於版築,鼓刀之徙者,蓋賢才不備,不足以為治。鴻鵠之能逺舉者,為其有羽翼也;蛟龍之能騰躍者,為其有鱗鬛也;人君之能致治者,為其有賢人而為之輔也。山林之士,德行文藝可稱者,有司采舉,禮送京師,朕將任用之,以圖至治。」是時,定製專用辟薦,其目:曰聰明正直,曰賢良方正,曰孝弟力田。又有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等目,皆徵召至京,不次擢用。而各省貢士、貢生,亦皆由太學以進。於是,罷科目者,凡十年。
是月,詔有司圖山川險易以上。
五月,壬寅,《祖訓錄》成。先是,上即位,命儒臣編輯,親加裁定,凡六年。其目十有三:曰箴戒,曰持守,曰嚴祭祀,曰謹出入,曰慎國政,曰禮儀,曰法律,曰內官,日職制,曰兵衛,曰營繕,曰供用,曰內令。至是,成,命頒之天下。〈【攷異】據《明史》本紀編《祖訓錄》在洪武二年,是年所頒,則但書《昭鑑錄》於三月,其實二書竝。以是年頒,蓋《祖訓錄》編於二年,成於六年也。據《潛菴史稿》、《典彙》頒《昭鑑錄》在是年三月,頒《祖訓錄》在五月。《紀事本末》則二竝並頒於三月。今從史稿分書之。惟太祖自序言編輯,六年始克成書,則似元年太祖已手自編輯,踰年復詔諸臣也。今竝記之五月下,而刪去二年編《祖訓錄》語。〉
六月,壬午,盱眙民獻瑞麥。御史答祿,與權請薦宗庿。上曰:「以瑞麥為朕德所致,朕不敢當歸之祖宗。」御史言是也。
大將軍達駐師於臨清。甲申,遣臨江侯陳德出朔方,敗元兵於三岔山。壬辰,遣指揮吳均擊拒庫庫兵於雁門。上懲定西之敗,戒諸軍士毋出塞窮追。
是月,免北平、河間、河南、開封、延安、汾州被災田租。
秋,七月,壬寅,詔戶部稽渡江以來各省水旱災傷,分數優恤之。
壬子,授胡惟庸為右丞相。自汪廣洋之罷也,上難其人久不置相,惟庸以左丞專決省事。至是,遂相之。惟庸又薦其黨陳甯、商暠等。上尋擢甯為御史大夫,暠御史中丞。
是月,宋濂遷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詹同兼學士承旨,竝命與學士樂韶鳳等奏定釋奠先師樂章。
徵元鄉貢進士桂彥良詣公車,授太子正字。彥良,慈谿人。時上方聞文華堂,命彥良與宋濂分教諸貢士。嘗從容有所咨問,彥良對必以正,上每稱善,書其語揭便殿。
八月,乙亥,始祀三皇及歷代帝王。初,御史答祿與權請祀三皇,上以五帝三王及漢、唐、宋創業之君,俱宜立庿京師春秋致祭,乃命禮官考定有功德者,建歷代帝王庿於欽天山之陽,仿太庿同堂異室之制。
丙子,鞏昌侯郭興會頤德之兵,與元軍再戰於答剌海口,斬首六百級,禽其同僉實都等五十四人〈「實都」即「忻都」,見《前紀》。〉。
丁丑,遣御史大夫陳甯釋奠於先師。時甯兼領國子監事,故有是命。丞相胡惟庸、參政馮冕等不陪祀而受胙。上以為非禮,命各停俸一月,甯坐不舉奏,亦停俸半月。自是,不預祭者不頒胙,著為令。〈【攷異】事見《明史·陳甯傳》傳有胡惟庸、馮冕、劉基等不陪祀而受胙,甯坐不舉奏皆停俸云云。按基以四年致仕,因談洋請設巡撿,為惟庸所搆,遂奪祿,基懼,入謝留京不敢歸。按基是時在京師,竝未授官,其所奪者,伯祿耳。若謂致仕之官不預陪祭而受譴,或時基眷正衰,故及之,然非事寶也。今刪去基名,但書惟庸、冕等。〉
是月,衍聖公孔希學服闋來朝,詔有司致廩餼,從人皆有勞賜。踰月,辭歸賜之襲衣冠帶、白金、文綺,命翰林官餞於光祿寺。
上懲元氏以寬縱失天下,頗用重典。一日謂正字桂彥良曰:「法數行而輒犯,奈何?」彥良對曰:「用德則逸,用法則勞。」上以為至言。
九月,庚戌,命翰林院儒臣擇唐、宋名臣箋表可為法式者,詞臣以柳宗元《代柳公綽謝表》及韓愈《賀雨表》進。令中書省頒為式,竝禁駢麗對偶體。
是月,定有司季報、歲報之式。初,府州縣戶口、錢糧、學校、獄訟,每月具書於冊。縣達州,州達府,府達行省,彙咨中書,吏牘煩碎而公私糜費實多。又有司決獄杖八十以上皆送之府州,徒以上送行省,官吏受賕率多,出入輕重因緣為奸,乃命中書省、御史臺詳議,改月報為季報,以季報之數彙為歲報。凡府、州、縣決囚,依律斷決,毋俟轉發。其有違枉,御史及按察使以時糾劾,天下便之。
始定散官資階。散官者,初授之資階也,其有陞授加授者,以歷考為差。時上欲任學士宋濂以政事,特加授中順大夫。濂辭曰:「臣無它長,待罪禁近足矣。」上益重之。
冬,十月,壬辰,命考究前代糾劾內官之法。禮部議置內正司,設司正、司副各一人,專糾察內官失儀及不法者。
十一月,壬子,元庫庫特穆爾寇大同,徐達遣將擊敗之。先是,上方召達及馮勝還,尋以報至,命達仍留鎮。時李文忠行邊山西、北平,亦敗敵於三角村。
甲子,遣兵部尚書劉仁振真定饑〈【攷異】《潛菴史稿》作是月壬子,今徙本紀。〉。初,饒陽知縣郭樌見邑中大饑,民食草實、木皮,遂以上聞。上覽其奏,復咨訪得晉、冀等州皆饑,乃命仁等往各州、縣振之,蠲其租賦。
丙寅,冬至,上不豫,改卜郊。
是月,潞州貢人參。上曰:「人參轉了,得之甚艱,毋重勞民。往者,金華進香米,太原進葡萄酒,朕俱止之。國家以養民為務,奈何以口腹累人,命卻之。
閏月,乙亥,錄故功臣子孫未嗣者,凡二百九人,皆予襲授指揮千百戶等官,有差。
壬午,有事於圜丘。
初,上命陶安、周楨等詳定律令。時劉惟謙為大理少卿亦與焉。上即位之二年,授惟謙為刑部尚書,諭之曰:「膏粱所以充饑,藥石所以療病,使無病之入舍膏粱而餌藥石,適足以害身。仁義者,養民之膏粱也;刑罰者,懲惡之藥石也。為政若舍仁義而專務刑罰,是以藥石毒民,非善治之道也。」尋命惟謙等與儒臣講《唐律》,日進二十餘條。上親加裁定,擇其可行者以為式。至是命惟謙詳定篇目,務合輕童之宜,凡六百有六條,曰《大明律》。又命宋濂為表以進。庚寅,命頒行天下。
十二月,庚申,翰林院待制王禕遇害於滇南。初,禕奉使招諭梁王。王聞其言,益敬禮之。會元嗣君立遣其臣托克托〈舊作脫脫〉徵餉至滇,知禕在王所,疑王有它意,脅以危言,王不得已,出禕見之。托克托欲屈禕,禕叱曰:「天既訖汝元,命我朝實代之,爝火餘燼,敢與日月爭明邪?且我與汝皆使也,豈為汝屈?」或勸托克托曰:「王公素負重名,不可害。」托克托攘臂曰:「今雖孔、孟,義不得存。」禕顧王曰:「汝殺我,天兵行至,禍不旋踵矣!」遂殺之。王遣使致祭具衣冠,斂之。禕,字子充,師事元儒柳貫、黃溍,遂以文章名世。上平江西,禕獻頌。上覽之,喜,曰:「江東二儒,惟卿典宋濂耳。學問之博,卿不如濂,才思之雄,濂不如卿。」自漳州被謫召還,與宋濂修《元史》,遂擢知制誥兼修國史。其死也,滇南未平,贈卹之典遂闕。其後禕子紳訟其事,追贈翰林學士,謚文節,後復改諡忠文。祥死時,紳年十三,鞠於兄綬,長博學,事辜宋濂,濂器之曰:「吾友不亡矣。」蜀獻王聘紳,待以客禮。紳啟王往雲南,求父遣骸不獲。即死,所痛哭致祭述滇南,慟哭記以歸。後為國子博士,卒於官。
是月,以唐鐸為刑部尚書。鐸,虹縣人。初知廷平府,召還為殿中待御史,復出知紹興府。事上久,上素知其能,遂擢拜之。
上以釋、老教行僧、道曰:「多蠧財耗,民莫此為甚。」乃詔天下府、州、縣止存大觀寺一。僧、道竝處之,非有戒行通經典者,不得請給度牒。又禁女子年四十以下為尼者,竝著為令。
是歲,上念天下大定,諸功巨如廖永安、俞通海、張德勝、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桑世傑皆已前沒,未有諡號,乃下禮部定議。議上永安諡武閔,通海忠烈,張德勝忠毅,大海武莊,再興武壯,趙德勝武桓,世傑永義。制曰:「可。」〈【攷異】賜永安等七人諡,事見《明史·永安傳》系之六年。明初定例,武臣伯爵以上者,始得賜諡,文臣無朗諡例也。文臣賜諡,始汙建文時,追諡王禕。今七人之賜諡係奉特敕,故詳蓍之。〉
詔每歲春秋遣官祭元御史大夫福壽,著為令。嘗曰:「疾風知勁草,板蕩識孤臣。為人臣者,當如是也。」
初,起居姓吳琳奉詔訪求賢才還,擢兵部尚書。是年,改吏部與詹同迭主部事。踰年,乞歸。上遣使察之,使者潛至旁舍,見一農人坐小杌,起拔稻苗布田,貌甚端謹。使者前問曰:「此有吳尚書者在不?」農人斂手對曰:「琳是也。」使者以狀聞,上為嘉嘆。
詔中書省、大都督府會六部臺,諫定訓練軍士律。凡騎射、步射皆定,以中矢遠近之式,專責成於將領。校閱時,各領赴御前驗試,能者,受賞;否則,軍士遣還,自都指揮以下,降官、奪俸有差。
是年,夏,京師城成,周九十六里,門十有一。外城周一百八十里,門十有六。
春,正月,庚午,諭吏部曰:「古稱任官惟賢才。凡郡得一賢守,縣得一賢令。如潁川之黃霸、中牟之魯恭,何憂不治?今北方郡縣有民稀事簡者,而設官與繁劇同,祿入供給,適以罷民。」於是,吏部奏汰河南、山東、北平府州縣凡三百八人。又詔六部官毋得輕調,有年勞者,就本部升用。
甲戌,詔都督僉事王簡等分往河南、山東、北平經理屯務。時,上以「北邊重鎮大率食租稅於民,民力日疲,而軍政日惰。惟古屯田之法,無事則耕,有事則戰,兵得所養,而民自不勞,此為長治久安之道。其屯制定以三分守城,七分耕作,人授田五十畝,給以牛種,官收稅畝一斗,足以蘇民困而實軍儲。」乃遣簡及僉事王誠、平章李伯昇等各帥官軍分屯彰德、濟甯、真定等處,凡開墾訓練諸務,許以便宜行之。
初,上以倭寇出沒無常,詔靖海侯吳楨籍方國珍故所部溫、台、慶元三府軍士及沿海無田糧之民、曾充船戶者,凡十一萬一千七百餘人,隸各衛為軍。時,以方氏餘黨多入海剽掠故也。禎既至三郡,多挾私意牽引平民,甯海知縣王士宏力陳其不便。上嘉納其言,立命罷之。踰年,德慶侯廖永忠上言:「倭寇乘風侵掠,來若犇狼,去若驚烏,非多造海舟,未易翦捕。請令廣洋、江陰、橫海水軍四衛,添造多櫓快船,派將統領,無事則沿海巡繳以防不虞;有事則大船薄之,快船追之,彼欲為內寇不可得也。」上從其言。至是,授楨為總兵官,都督於顯副之。令帥江陰等四衛之兵出海備倭。方茶馬之開市也,戶部奏言:「海外諸國入貢,許附載方物與中土貿易。」重設市船司,置提舉官以領之。始設於太倉之黃渡,尋罷,復設於甯波、泉力、廣州以通日本、琉球及占城、暹羅、西洋諸國。上以日本叛服不常,獨限以十年之期許通市一次,人不踰二百舟。二艘以金葉勘合表文為驗,以防詐偽侵軼軼。尋以海禁日嚴,恐濱海居民及守備將卒私通取賂,遂並市船司,暫罷之。
是月,振松江府水災八千餘戶,戶賜錢五千。
曹國公李文忠駐師代縣,遣諸將分道出塞至賽音布拉克川,浮元平章陳安禮,尋又禽太尉布哈於白登,斬珠展魯〈舊作真珠驢〉於順甯楊門。
二月,丁酉朔,日有食之。是日,春分禮,官奏朝日禮改用。己亥,上丁釋奠先師孔子,改用仲丁。制曰:「可。」〈【攷異】據《明史》本紀是月丁酉朔日食。證之《禮志》言是月,祀先師以上。丁日食改用仲丁,又《典彙》雲「是日,春分,禮官奏朝日禮改用。」已亥,上丁釋奠先師改用仲丁,制曰:「可。」據此,則丁酉乃二月春分節也。今據書之。〉
衍聖公孔希學上言:「庿堂圮毀,祭器、樂器不備。請飭有司葺治。」戊午,詔修曲阜先師闕里及祭器、樂器,仍設孔、顏、孟三氏學。
癸亥,臨江侯陳德獲韃靼圖嚕密實〈舊作禿魯迷失〉等九十七人於會甯等處。六安侯王志獲韃靼一百餘人於朔州等處,皆送京師。
是月,免平陽、太原、汾州、歷城、汲縣田租,以旱煌故也。
閏月,丁卯,敕大將單達分遣六安侯王志、南雄侯趙庸駐山西,營陽侯楊璟、汝南侯梅思祖駐北平,屯田備邊。詔馮勝、鄧愈、湯和等還京師。
乙亥,甘肅蘭州八里麻民郭買的叛,誘番兵入寇。詔立賞格購捕之。蘭州衛遣其兄著沙與其弟火石歹往招之,賈的不從。著沙、火石歹夜斬其首以歸。事聞,上曰:「買的罪固當死,然為兄弟者告之,不從執之而已。手自刃之,有悖大倫。若賞之,非所以令天下也。」但以其所獲牛馬給之。
夏,四月,己亥,都督藍玉帥兵攻興和。元守將托音特穆爾棄城遁,追敗之。於白酒泉禽其國公特爾穆齊〈舊作帖里密赤〉等五十九人。
壬寅,永道、桂陽諸州蠻寇搆亂。詔金吾指揮同知陸齡討平之。
丙辰,命馮勝、鄧愈、湯和及鞏昌侯郭興仍鎮北邊。戊午都督僉事金朝興敗元兵於黑城,覆其太尉盧巴〈舊作伯顏〉、平章特穆爾布哈〈舊作帖木兒不花〉,竝省院等官二十五人。
五月,丙子,免真定等四十二府州願被災田租。辛巳,振蘇州饑民三十萬戶。癸巳,減蘇、松、嘉、湖極重田租之半。
初,上自起兵臨濠及渡江以來,征討平定之蹟,禮樂治道之詳,雖有紀載,尚未成書。儒臣詹同請編日曆,從之。命同與學士宋濂為總裁官,禮部員外即吳伯宗等為纂修官。是月,書成。上之自起兵至洪武六年,共一百卷。同等又言:「日曆祕天府,人不得見。請仿唐《貞觀政要》分輯,聖政宣示天下,乃命復輯《皇明寶訓》。自後,凡有政蹟,史官日記錄之。分四十類,依類增入焉。〈【攷異】《明史》本紀不載。《潛菴史稿》書編日曆於六年九月壬寅,修《皇明寶訓》於七年五月丙寅,今證之《詹同傳》日曆,即以是年五月成,因日曆秘天府,人不得見。故同等謂輯寶訓,今竝系之五月下,參同傳書之,〉
學士承旨詹同請致仕,上許之,賜詔裦美。
六月,倭寇膠東,百戶許彰追寇於海口,不克死之。〈【攷異】《明史》本紀是年七月,寇登、萊。諸書所記或雲倭寇膠東或雲倭寇膠州,同一事也。證之《日本傳》四年寇溫州,七年寇膠東,即登、萊也。寇在六月,官兵敗倭在七月,故《潛菴史稿》連敘於是年七月下。今分書之。〉
陜西平涼、延安、靖甯、鄜州雨雹,山西、山東、北平、河南蝗,竝蠲田租。
秋,七月,甲子朔,曹國公李文忠帥師攻大甯高州,克之,斬元宗王托克托寶勒〈舊作朶朶失理。《輯覽》譯作克托錫哩。〉,禽承旨伯嘉努,追犇至氊帽山,擊斬魯王,獲其妃及司徒達哈勒濟等〈舊作答海俊〉。
壬申,靖海侯吳楨帥沿海各衛兵出海擊倭,追至珍珠大洋,獲其人船,俘送京師,贈百戶,許彰官,竝恤其家。
日本王良懷以國內爭立搆難,送我使者僧祖闡等歸。是月,復遣使來貢方物,無表文。上命卻之,其大臣亦遣僧來貢。上曰:「此私交也,亦卻之。」竝令中置省移文詰責。
八月,京師歷代帝王庿成。時,上令帝王皆塑像,服袞冕,惟伏羲、神農時未有衣裳,不加冕服。甲午朔,上躬祀於新庿,禮臣議歷代帝王宜祀者,凡三十六人。已而,罷隋高祖之祀。
戊戌,遣元威順王子伯伯賫詔雲南,諭梁王。
辛丑,詔軍士陣歿,父母、妻子不能自存者,官為贍養;百姓避兵離散,或客死遺老幼,竝資遣還;遠宦卒官,妻子不能歸者,有司給舟車資送。
丙辰,李文忠追擊元兵於豐州,禽元故官十二人,馬、駝、牛、羊甚眾,窮追至遠塞乃還。
庚申,振河間、廣平、順德、真定饑,竝蠲租稅。
是月,上御武樓賜學士宋濂坐,謂曰:「天下既定,朕方垂意宿學之士,卿知其人乎?」對曰:「會稽有郭傳者,學有淵源,其文雄贍新麗,其議論根據六經,異才也。」已而,濂持其文以進。上召見于謹身殿,授翰林應奉直起居注。傳,實僧也。〈【攷異】事見《明史·文苑傅》在洪武七年。《典彙》及《薛氏憲章錄》均系之是年八月,今從之。〉
九月,丁丑,遣元崇禮侯密迪哩巴拉北還,諭之曰:「爾本元君子孫,國亡就俘,幾欲遣歸。以爾年幼,道里遼逺,恐不能達。今已長成,朕不忍令爾久客於外,父子相失。今送之歸,以全骨肉,其善自愛。」又遣其二宦者從,諭之曰:「此爾君之嗣,不幸至此,長途跋涉,善護視之。」又貽元嗣君書,致織金、文綺。
是月,燕山衛指揮宋杲、通州衛指揮僉事鄭治、汝甯衛指揮僉事馮俊、密雲衛指揮僉事張斌等帥師出古北口防秋,猝遇寇,皆力戰死。上命厚恤其家,賜文祭之。
冬,十月,己未,皇長孫雄英生。〈【攷異】此據《典彙》東宮門補,蓋長孫雄英早卒,為建文嗣立之張本。〉雄英,皇太子之長子也,未幾,卒。
庚申,琉球三佛齊入貢。
是月,始定郊壇分獻儀。舊制,大祀,分獻官、太常寺先期請旨。至是,上以大祀終獻畢,始行分獻禮,於義未協,命宋濂、詹同等考定。乃請以上初獻奠玉帛將畢,分獻官即行初獻禮。亞獻、三獻亦如之,遂為定製。又命學士樂韶鳳等奏定祭祀駕還樂舞,凡三十九章,有酣酒、色荒、禽荒諸曲,皆寓規諫。
十一月,壬戌朔,《孝慈錄》成。先是,九月,貴妃孫氏薨,勅禮官定服制。尚書牛諒等奏曰:「《儀禮》:『父在,為母服期年,若庶母,則無服。』」上曰:「父母之恩一也,而低昂若是,未免不情。」乃勅學士宋濂等考定喪禮,濂等乃廣稽古人諭服母喪者,凡四十二人:主三年者,二十八人;主期年者,十四人。上曰:「三年之喪,天下通喪。今觀主三年者倍於期服,豈非天理人情之所安乎?」乃立為定製「子為母,庶子為其母,皆齊衰三年,適子、眾子為庶母皆齊衰杖期。」時,貴妃無子,上命吳王橚行慈母服斬衰三年。皇太子、諸王皆齊衰杖期。皇太子進曰:「《禮》:『惟士為庶母緦,大夫以上則無服。』陛下貴為天子,而令適長為庶母杖期,非所以敬宗庿、重繼體也。不敢奉詔。」上大怒,正字桂彥良言於太子曰:「殿下當緣君父之情,不宜執古禮以虧大孝。」太子乃持哀服入謝,上怒始釋。至是,命儒臣輯喪禮五服之差,命曰《孝慈錄》,頒之天下,著為令。〈【攷異】《明史》本紀不載。據《潛菴史稿》是月,壬戌。按《五禮通攷》引《洪武實錄》雲十一月,壬戌朔,《孝慈錄》成。今從之,竝據《明史·禮志》增入議喪制語。〉
論曰:「自《公羊》有「母以子貴」之文而服問「君之母,非夫人鄭注」亦云。時春秋之義。有以小君服之者,是庶子為其所生。即周制已不能如古。而不論父之存沒,皆服齊衰三年,亦自唐、宋以來相沿不改。惟自太祖易齊為斬,則竝慈母、養母及婦之為舅姑而皆改入斬服。於是,五服無齊衰三年之服矣。若夫適子、眾子而使行庶毋杖期之服,以尊則不正,以親則不體。徒以貴妾之寵,悍然不顧禮義而行之宜,太祖之令之不行於太子也,幸也。不宜執古禮以虧大孝,猶得桂彥良之微言正論,以善全於骨肉之間。若使太子而竟不奉詔,則且以違父之命而得罪矣。後之論者,能毋咎太祖之陷太子於不孝乎?庶母之緦,定自周公,二千餘年莫之或易。即明集禮之初頒者,亦因之一旦牽於私愛不能正其名,是則宋濂諸臣不得不受其過矣。」
辛未,有事於圜丘。
是月,納克楚犯遼陽。
高麗入貢,請自後仍每歲一貢。貢道由陸路經定、遼,無涉海之險,上不許。時高麗王顓為其權相李仁任所殺,顓無子,以寵臣辛肫之子禑為嗣。於是,仁任遂立禑。
十二月,戊戌,召鄧愈、湯和還。
是歲,淮安侯華雲龍棋北平。有言其據元托克託故宅,僭用故元宮中物。上命都督何文輝往代之,召雲龍還,未至京,道卒。上命宋濂撰碑,鐫其功過,以示裦貶。
先是學士承旨詹同致仕。上以其時方議大祀分獻禮,復留之,遂再起承首,未幾,卒。同以文章結主知。上嘗與諭文章宜明白顯易、通道術、達時務,無取浮薄。同所為文多稱旨,而操行耿介,遇事規諷。上初即位,御下嚴峻,中丞劉基曰:「古公卿有罪,盤水加劍,請室自裁。所以厲廉恥,存國體也。」同時侍側,因取《大戴記》及《賈誼疏》以進,復剴切言之。上嘗與侍臣言「聲色之害,甚於鳩毒,不可不謹」,同因舉「成湯不邇聲色,垂裕後昆」以對。其隨事納忠,皆此類也。
西番撒里輝和爾〈舊作畏兀兒〉及阿難功德國,皆以是年始入貢。輝和爾為唐吐蕃屬地,元時封其宗室卜因特穆爾為甯王填之,其地廣袤千里,東近罕,東北邇沙洲,南接西番,居無城郭,以氊帳為廬舍,產多馳、馬、牛、羊。上即位之三年,遣使招諭西番,遂及之。卜因特穆爾使其府尉麻答爾等來朝貢鎧甲、刀劍諸物。上喜,宴勞其使者,乃分其地置阿端、阿真、若先、帖里四部,尋請置安定、阿端二衛,從之。乃封卜因特穆爾為安定王以統之。阿難功德國者,亦西方番國也。聞烏斯藏入貢而慕之,亦遣其講主必尼西來朝,詔賜文綺,遣還,後不復至。
春,正月,辛未,增祀功臣於鷄鳴山。初,上親定功臣位次,皆肖像於庿中。其後兩廡,各設牌一。增祀戰沒之指揮、千戶、衛所鎮撫等官,書其姓氏官爵,皆從祔祀之例。六年增入高茂等三十六人。至是,又增入華雲龍等一百六人。明年,又增入余隆等一百三十人,何文輝等一百六人。〈【攷異】據《明史》本紀但云增祀一百八人。《潛菴史稿》雲華雲龍等一百八人。《典彙》則雲華雲龍、李思齊等下文雲八人,蓋脫去「一百」二字。。思齊以庫庫斷其一臂而卒。庫庫之卒在八年,則思齊之卒亦當在六、七年間。又證之《史稿》之言六年七月增入新戰沒指揮高茂等三十八人錢謙益《功臣庿攷》六年六月,蓋「六」、「七」二字倒誤也。九年正月又增入余隆等一百三十人。七月,又增入何文輝等一百六人。今併前後增祀入數,統入之。〉
癸酉,命有司察窮民無告者,給之屋舍、衣、食,諭中書省臣曰:「朕昔在民間,目擊鰥、寡、孤、獨饑寒困苦之徒,常自厭生,心為惻然。今代天理物已十餘年,若天下之民有流離失所者,非惟昧朕初心,亦於代天之工有所未盡。卿等為輔相宜,體朕懷,不可使天下有一夫不獲也。
有山陽縣民,父罪當杖,而其子請代者。上謂刑官曰:「父子之親,天性也。然不親不遜之徒,親遭艱難,有坐視而不顧者。今此人以身代父,出於至情,朕為孝子屈法,以勸勵天下,其釋之。
辛巳,命鄧愈、湯和等十三人分屯北平、陜西、河南。
丁亥,始詔天下立社學。上以府州縣皆有學,而鄉閭遠者未沾教化,乃詔有司仿古家塾、黨庠之制,區之為社,延師儒以教子弟,兼令讀御製,頒行諸書及新定律令。
是月,河決開封大黃堤,詔河南行省參政安然發民夫三萬塞之。
翰林侍講學士宋濂取上即位以來有關政要者,輯為《洪武聖政記》凡七類,上之。
二月,甲午,宥各處人民,襍犯死罪以下者,皆工役終身。其官吏犯私罪者,輕則屯種,重則工役,皆謫鳳陽。
癸丑,遣官享先農,上躬耕耤田。
召徐達、李文忠、馮勝還,令傅友德等留填北平。
是月,命刑部尚書劉懽謙申明馬政,諭曰:「馬政,國之所重。近命設太僕寺,俾畿內之民養馬,恐所司收養失宜,或擾害養馬之民,皆當告戒。昔漢初,一馬值百金,天子不能具鈞駟。及武帝時,眾庶街巷有馬,阡陌成羣,遂能北伐強胡,威服戎狄。唐初,纔得隋馬三千,及張萬歲為太僕,至七十餘萬,此非官得其人,馬政修舉邪?其為朕申明馬政,嚴督有司,盡心芻牧,務底蕃息,違者罪之。」又一日,因試將士諭之曰:「汝等知弓力乎?其力但能至百步,百步之外又加五步焉,不能入矣。敢善射者求中於百步之內,則弓無敗折之患。馭馬亦然,其力能至百里,百里之外加十里焉,則馬力疲矣。故善馭馬者,常使其力有餘而不盡,則馬無蹶傷之失。況攻戰之際,馬功居多,平原曠野馳騁上下,無不從志,追奔克敵,所向無前,皆在馬力。若不善調養,使其力乏,則臨陳必至敗,事無以成功。」因下令將士不得私乘戰馬及載他物,違者罪之。
三月,辛酉,詔始行鈔法。初,上設寶源局於應天。天下既定,又令各行省設寶泉局,皆嚴私鑄之禁。始令民有私鑄錢,作廢銅送官,償以錢。其後有司責民出銅,民率毀器皿輸官,頗以為苦。而商賈浩元之舊習,用鈔多,不便用錢。上乃稽宋交會制及元之交鈔及中統至元寶鈔,命中書省定鈔法,設寶鈔提舉司。至是,造大明寶鈔,民間通行,其等凡六:曰一貫,曰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每鈔。一貫準錢千文,銀一兩;四貫準黃金一兩,禁民間不得以金銀貨物交易,違者罪之以金銀易鈔者聽。於是,始罷寶源、寶錢局,尋復定稅課錢鈔兼收,錢什三鈔什,七百文以下止用錢。越二年,復設寶泉局。
甲申,德慶侯瘳永忠坐事賜死。初,永忠覆韓林兒之舟於瓜步,上不悅。及大封功臣諭諸將曰:「永忠戰番陽時,忘軀拒敵,可謂『奇男子』。然使所善儒生,窺朕意邀封爵,故止封侯而不公。及楊憲在中書省,永忠與相。比憲誅,永忠以功大得免。至是,坐僭用龍鳳諸不法事,誅之。後上追思勳舊,復封永忠子權嗣為侯。永忠,勇而善謀,行師有紀律,平廣東、四川,善撫綏降附,民懷其德,俱為立祠。〈【攷異】《三編》質實雲永忠之死。《明實錄》諱之曰「甲申,德慶侯廖永忠卒,上賻遺之甚厚。」而甯王《通鑑博論》記丙午事雲「是年,彥永忠沈韓林兒於瓜步,大明惡永忠之不義,後賜死。」又劉辰《國初事蹟》、王世貞《史乘攷誤》俱以為永忠被誅。夫林兒僭號十二年,明祖用其年號,不無憑藉,猶漢高之於楚心,光武之於更始也。如永忠者,其亦黥布、謝祿之流乎?按林兒之卒,詳元至正二十五年下。〉
是月,上命御史臺官選國子生,分教北方,諭曰:「致治在於善俗,善俗本乎教化。教化行,雖閭閻可使為君子;教化廢,雖中材或墮於小人。近北方喪亂之餘,人鮮知學,欲求多間之士,甚不易得。今太學諸生年長德優者,卿宜選取,俾之分教北方,庶使人知務學,人材可興。」於是,選國子生林伯雲等三百六十六人,給廩食、賜衣服而遣之。
上以舊韻出江左,多失正,命學士樂韶鳳與廷臣參攷中原雅音正之,書成命曰《洪武正韻》。
夏,四月,辛卯,上幸中都謁皇陵也。車駕至滁州,遣官祭滁陽王庿。甲辰,至中都,以營建郊庿成,祭告天地於圜丘。乙巳,仁祖忌日,躬詣皇陵致祭。是日,遣官祭開平王祠。丙午,遣官祭揚王庿。辛亥,仁皇后忌日,躬詣陵祭。
丁巳,上還京師。〈【攷異】是月,上幸中都以下干支皆據《典彙》及《潛菴史稿》。〉
是月,誠意伯劉基卒。初,基言甌括間有隙地曰「談洋」,南抵閩界,為鹺盜藪方氏所由亂,請設巡檢司守之。奸民弗便也,挾逃軍反,吏匿不以聞。會基致仕歸,令長子璉奏其事,不先白中書省。時,胡惟庸方以左丞掌省事,挾前憾,使吏訐基謂:「談洋地有王氣,基圖為墓,民弗予,則請立巡檢逐民。」上雖不罪基,然頗為所動,遂奪基祿。基愳入謝,乃留京師不敢歸。未幾,惟庸相。基大慼曰:「使吾言不驗,蒼生福也。」憂憤疾作。惟庸覘上眷基衰,乃陽為通好,以正月挾醫來視基疾,基飲其藥,覺有物積胷中如拳石,間以白上,上不省也。前月,基疾劇,上親製文賜之,遣使護歸,抵家踰一月,卒。基自負王佐才,不用於元,遭際真人,任以心膂,自謂不世之遇,故知無不言。遇急難,勇氣奮發,定計立談間,人莫能測。上亦雅重之,嘗曰「伯溫,吾之子房也。」有謂基有祕授,善陰陽風角之術,上曰:「基敷陳王道,數以孔子之言導予,豈有是邪?」所為文章,氣昌而奇,與宋濂竝為一代宗。〈【攷異】《明史》本紀系基卒於四月丁巳下。證之《誠意伯集行狀》薨於乙卯四月十六日。是月,庚寅朔,十六日則乙巳也。今系之是月之末不書日。又基事見《明史》本傳,惟飲胡惟庸醫藥,覺有物積胷中如拳石狀下,據《紀事本末》增入。間以白上,上不省語,亦本之行狀中,蓋文成之眷衰,胡惟庸之毒行也。〉
免彰德、大名、臨洮、平源、河州被災田租,罷中都營建之役。
五月,己巳,詔永嘉候朱亮祖偕傅友德鎮北平。亮祖將舟師數百艘過濟甯,會臨清河水涸,舟膠不得動。時方克勤守濟甯,亮祖趣具五千人浚河,不者以軍法論。克勤不忍頓民,歸禱於天,夜三鼓大雨,黎明河水深數尺,舟師遂達,役者得免,民以為至誠所感雲。〈【攷異】亮祖勒民夫濬河,克勤禱雨事,《明史》本傳書於濟甯知府下。證之本紀,亮祖鎮北平在五月己巳。又證夕之《方正學先府君行狀》言八年春入朝,三月重至官越,五月被劾,十月罷官謫江浦,則是年禱雨正五、六月間事也。今因亮祖鎮北平,竝記之。〉
初,鄧愈克河州,招納吐蕃諸部,遂設河州衛指揮同知,皆予世襲。其知院僉事及千百戶之等,皆使其酋長為之。於是,番酋日至,自設茶馬司,許西番以馬互市,馬之至者漸多,而其所用之貨率與中土異。鈔法既更,番人不便,馬至者少,上患之。是月,遣中官趙成賫羅綺綾絹,竝巴茶往河州。市之馬漸集,中官出使自此始。
上以翰林所撰圜丘、方丘樂章,文過藻麗,命更製之。是月,皇太子攝祭地示於方丘。〈【攷異】本紀不載。此據《典彙》補入,蓋太祖以四月幸中都,恐祭時不及歸,故有太子攝行之詔。及四月丁巳歸,不改前詔,故仍使太子攝之。《典彙》所記必有所據,今從之。〉
六月,壬寅,貴州蠻連結苗獠二千作亂。平越安撫司乞兵往援,上命指揮同知胡汝討平之。
是月,高郵州水災免租六萬三百餘石,仍振之。
秋,七月,己未朔,日有食之。
辛酉,改建大庿,前正殿、後寢殿皆有兩廡。寢殿九間,間一室奉藏神主,如同堂異室之制。
壬戌,命曹國公李文忠、濟甯侯顧時往填山西、北平,召傳友德朱、亮祖還。
戊辰,京師地震。
北平按察司僉事呂本上言:「近制,士大夫聞文母喪在外,必待移文原籍覈審還報,然後奔喪。近者彌月,遠者半年。自今官吏若遇親喪,其家屬陳於官,移文任所,即令犇赴,然後覈實。」上深然之,詔百官奔父母之喪者,聞喪即行不俟報。
丁丑,免應天、太平、甯國、鎮江及蘄黃諸府被災田租。
八月,己酉,元庫庫特穆爾卒。庫庫自定西之敗走和林,元嗣君仍任以政,從徙金山之北,遂卒於哈喇諾海〈舊作哈剌那海〉之衙庭,其妻毛氏亦自經死。庫庫自視師河南後,上七致書不答。既出塞,復遣人招諭,亦不從。最後,李恩齊降,上使往招之。始至,待以禮,尋使騎士送歸,至塞下,辭曰:「主帥有命,請公留一物為別。」思齊曰:「吾遠來,無所齎。」騎士曰:「願得公一臂。」思齋知不免,斷與之還,未幾,卒。上以是心敬庫庫。一日,大會諸將問:「今天下奇男子誰也?」皆對曰:「常遇春。」上笑曰:「遇春雖人傑,吾得而臣之。吾不能臣王保保,其人奇男子也。」尋冊其妹為秦王樉妃。
丁巳,太白晝見。
九月,戊辰,上以雲南久不下,議再遣使招諭梁王。時吳雲出為湖廣行省參政,召至語之曰:「今天下一家,獨滇南不奉正朔,殺我使臣,卿能為朕作陸賈乎?」雲頓首請行。會梁王遣其臣鐵知院等二十餘人使漠北,為大將軍所獲,送京師。上釋之,令偕雲往。既入境,鐵知院等謀曰:「吾輩奉使被執,罪且死。」乃誘雲令詐為元使,改制書共紿梁王。雲不從,知院等遂殺雲。梁王間之,收雲骨送之於蜀,殯於給孤寺。其後,雲子黻上其事於朝,詔馳馹還葬,與王禕竝祀京師,額其祠曰二忠。
是月,命皇太子及秦、晉、楚、靖江四王講武中都,學士宋濂從。時上得輿圖,濠梁古蹟一卷,遣使賜太子。題其外,令濂詢訪隨處,言之太子,以示濂。濂因歷歷舉陳隨事,進說甚有規益,濂傅太子先後十餘年,凡一言動,皆以禮法勸諷,使歸於道,至有關政教及前代興亡事,必拱手曰:「當如是,不當如彼。」皇太子每斂容嘉納,言必稱師父雲。〈【攷異】宋濂侍皇太子至中都。證之《濂傳》在八年九月。《集中行狀》同《明史》本紀系之十月壬子,蓋以九月至十月講武也。今據傳及行狀系之九月之末。〉
冬,十月,丁亥,詔舉富民素行端潔達時務者。
是月,開封府、祥符杞、陳留、封邱、蘭陽、商水、西華及睢州、淮安府、鹽城水,詔皆免其租。
詔翰林考議陵寢朔望節序祭祀禮。學士樂韶鳳等言:「漢諸庿陵園有便殿,日祭於寢,月祭於庿,時祭於便殿。後漢都洛陽,以關西諸陵逺,但四時祀以特牲,每西幸即親詣。歲正月郊祀畢,以次上洛陽諸陵。唐園陵之制,皇祖以上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臘社各一祭;皇考陵加以薦新。宋,每歲春秋仲月,遣太常宗正卿朝諸陵。我朝舊儀,每歲元旦、清明、七月望、十月朔、冬至日,俱遣官致祭祠以太牢;白塔二處,遣中官祭祠以少牢。今擬如舊儀,增夏至日用太牢,伏臘社及每月朔望,則用特羊,祠祭署官行禮如節。與伏臘社朔望同日,則用節禮。制曰:「可。」〈【攷異】定陵寢祭祀及郊社、宗庿行脫舄禮。據《明史·禮志》及《柴韶鳳傳》皆在是年。《典彙》竝系之十月,其郊壇脫舄之儀據《春明夢餘錄》謂始於是年。今分書於十一月下。〉
初京師行省皆設都衛指揮使司,節制方面。至是詔改在京留守都衛為留守衛指揮使司,在外都衛為都指揮使司。凡都司十有三:北平、陝西、山西、浙江、江西、山東、四川、福建、湖廣、廣東、廣西、遼東、河南,又置行都司二:甘州、大同,俱隸大都督府。其後雲南平,又增置雲南、貴州二都司。
十一月,丁丑,有事於圜丘。時學士樂韶鳳等奏定大祀登壇脫舄之儀,謂:「古者,以屨不上堂為敬。漢、魏朝祭,皆跣韈,惟蕭何劍履上殿,以為異數。宋南郊皇帝至南階,脫舄升壇入庿。脫舃升殿,所以崇敬也。今議於郊祀庿享前期一日,有司以席藉地,設御幕於壇東南門外,設執事官脫履之次於壇門外西階側。祭日,大駕入幕,次脫舄始升壇殿行禮,分獻陪祀官皆脫舄於外。協律郎樂舞生,皆跣韈。」上以其援據故實,詔始行之。
十二月,戊子京師地震。
癸巳,元納克楚犯遼東。初,上聞黃儔被殺,知納克楚仍將內犯,勅都指揮葉旺、馬雲等預為之備。至是,果悉眾寇邊,見守禦嚴,不敢攻,越蓋州至金州。時金州城守未完,指揮韋富、王勝等督士卒分守諸門,納克楚之驍將鼐喇呼〈舊作乃剌吾〉帥精騎數百挑戰城下,中伏弩,仆,為我軍所獲。敵大沮,富等縱兵擊之,敵引退不敢出。故道從蓋城南十里沿柞河遁。旺等先以兵扼柞河,自連雲島至窟駝寨十餘里,緣河壘冰為墻,沃以水經宿凝沍,如城市釘板沙中,旁設阬穽,伏兵以伺。雲及指揮周鶚、吳立等建大旗城中,嚴兵不動,寂若無人已。寇至城南,伏四起,兩山旌旗蔽空,矢石雨下,納克楚倉皇趨連雲島,遇冰城旁走,悉陷於穽,遂大潰。雲等自城中出,合兵追擊至將軍山畢嚕河〈舊作必栗〉,斬獲及凍死者無數。乘勝追至豬兒峪,納克楚僅以身免。事聞,進葉旺、馬雲俱為大都督僉事。
甲寅,遣使振蘇州、湖州、嘉興、松江、常州、太平、甯國、杭州水災。
是月,陜州人有獻天書者,上命斬之。
上諭御史臺曰:「比設糧長,令其收民租,以總輪納,無有司之擾於民,甚便。自今糧長有襍犯死罪及流徙者,止杖之,免其輸作使,仍掌稅糧。」御史臺臣言:「自今糧長有犯,許納銅贖罪。」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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