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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149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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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解字第148號解釋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解字第149號解釋》
最高法院解字第150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17年8月17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5 冊 3515 頁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及年代久遠,所以中華民國最高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所述包商稅收無著是否因人民反對所致皆屬於行政範圍列舉兩說應以第一說為是 (第一說商人承包稅款係受國家之委託代國家本於其行政權 (公法上之權力) 之作用對於人民命其履行一種特定義務並非私法上之權利縱令被人侵害僅能向主管行政衙門聲請救濟自不能依民事訴訟程序以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