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王朝實錄/太祖實錄/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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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1397年) 太祖康獻大王實錄
(戊寅)七年明洪武三十一年
附錄 

春正月[編輯]

1月1日[編輯]

○己酉朔,上具冕服,率群臣賀帝正,坐勤政殿,受百官朝賀。諸道軍民官,各進方物,吾都里、吾郞哈萬戶,亦獻方物。禮畢,宴群臣,日本國使者及一岐、對馬、覇家臺使人、吾都里、吾郞哈,同赴宴,極歡而罷。

1月2日[編輯]

○庚戌,賜吾都里、吾郞哈衣。

○全羅道都觀察使閔汝翼,以母病乞免,辭意至切,上允之。

1月4日[編輯]

○壬子,上不豫。

1月5日[編輯]

○癸丑,上康復。

1月6日[編輯]

○甲寅,設水陸齋於津寬寺。

○世子芳碩移於舊宮。

1月7日[編輯]

○乙卯,以孫興宗爲伊川君、東北面兵馬節制使、永興尹,張子忠爲全羅道都觀察黜陟使,崔永沚爲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平壤尹,朴葳爲參贊門下府事,嬪柳氏封貞慶翁主,金氏爲和義翁主。柳氏,濬之女。濬諂事宮人,以其女見於上納之,以前密直副使,驟封高興伯。金氏,金海妓七點仙也。

○設《華嚴三昧懺》法席於勤政殿,命諸倉庫設供具,侈靡太甚。宦者金師幸所爲也。赴會緇徒百八。

○遣中樞院副使崔有慶,奉宮醞及官敎,宣慰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崔永沚。永沚不識字,然性勤謹,故上任之。

○遣工曹典書李和尙,賜醞於東北面都宣撫察理使鄭道傳。

1月9日[編輯]

○丁巳,許免演福、安國兩寺田租公收。

○氷始堅,藏之。

1月11日[編輯]

○己未,慶尙道都觀察使傳報知永州事禹均陳言。其言曰:「魚鹽,有補於國用,有急於民生,不可廢也。我國三面濱海,魚鹽之利,蓋已隨處取足矣。然以倭寇侵竊,邊鄙之民,流移四散者,積有年矣。今我國家,築城鑿池,選將訓兵,以嚴攻守,以輯流亡,故自近年,流亡稍還,得遂生業。今乃分遣朝官,沿海諸州公私魚鹽與各浦所産,一皆考問,備書公籍,欲歲收其稅,以備國用,可謂良法矣。然側聞海濱甫集之民,聞是令下,恐公家榷利爲患,復爲流亡者,比比有之。予恐欲利於國,而反無益也。竊以爲姑待數年,畜恆産重遷徙,然後擧行是法,未爲晩也。」都堂上言以爲:「今年且依舊額收稅,以待後年,更考所出多寡,酌定其稅,以便民生。」

○左政丞趙浚、右政丞金士衡始視事於奴婢辨定都監。

1月13日[編輯]

○辛酉,命給糧宮城役卒。

1月14日[編輯]

○壬戌,出戶曹米菽四萬六千石、紬百八十匹,以補頒祿。

○藝文春秋館太學士致仕朴形卒。形,竹州人,典理判書德龍子。蚤知讀書,魁成均試,登第歷官臺諫代言。僞朝庚申,以密直使同知貢擧,及國初,拜藝文春秋館太學士,至贊成事,仍令致仕。卒諡靖康。子仲容,登第官至提學,以黨附林堅味死。

1月15日[編輯]

○癸亥,木星入輿鬼。

○賜吾都里、於何里等四人衣各一襲。

○諫官劾中樞柳雲、鄭龍壽等。雲及龍壽,與商議門下都興、中樞金陞、李仁壽、學士趙禾、漢城尹申孝昌、宋㙉等,坐都堂,潛出翼室,著碁爲戲。

1月16日[編輯]

○甲子,都評議使司請行號牌之法,事竟不行。

○藝文春秋館太學士柳玽卒。玽,晉陽人,知靈光郡事惠方子。登第拜監察御史。歲辛丑冬,紅賊陷王京,王南行至利川。玽先至農莊,以罇酒野獐,獻於駕前,玄陵顧謂柳淑曰:「毋忘玽今日之意。」自是遇知,歷官至右司議大夫。歲癸丑,出按慶尙,入爲右常侍。庚申,拜密直副使,庚午春,出爲楊廣道都觀察使。及本朝乙亥,遷政堂文學,遂至參贊門下府事,上以爲原從功臣。以正朝進表使,赴京被留,至丙子冬乃還,病卒。年六十四。子謙。將終,戒之曰:「予以不才,叨遇上知,常以未報上德爲恨,然予年過六旬,位至二品,亦何憾哉?但以老母在堂,未得終孝痛心。爾率爾子,奉養祖母,如予在日。」玽爲人勤儉,不務外飾。諡靖平。

1月17日[編輯]

○乙丑,賜酒宮城監督官。夜,役夫失火,延燒北面監督幕。前開城尹南成理,因醉未出而死。

○上遣前司水監朴有孫,賜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崔永沚敎書鈇鉞,仍賜醞。

1月20日[編輯]

○戊辰,上出南門,巡視宮城基地。夜,暴風大雪。

1月21日[編輯]

○己巳,上幸仁王寺。內願堂主祖生,來自臺山。

1月22日[編輯]

○庚午,上幸支天寺。都僧統雪悟,來自金剛山。

○上如貞陵。

○設星變祈禳法席於支天寺。

1月23日[編輯]

○辛未,宥中外二罪以下囚。

○命柳雲、鄭龍壽視事。

○宥誣告人李復陽。初復陽告於大司成卞仲良曰:「前朝王氏庶孽興道者,變姓爲黃,自河陽移密陽。河陽監務魚淵、密陽府使朴尙絅、判官權簡等,知而不告,前持平李申、敎授官崔關等與之交通。」仲良以聞,上令臺諫刑曹鞫問。興道曰:「予初妄姓王,及王氏滅,改爲黃。然予實中樞院副使鄭擢奴李金。逃役累年,變此姓名。」乃召擢見之,是實。於是皆宥之,唯魚淵以有告興道王氏者,不窮問,杖流之。刑官以復陽爲誣告請罪,上曰:「復陽所告雖非實,然其改姓王爲黃則是矣,不可以誣告論。」

1月24日[編輯]

○壬申,上命都堂,特免重興、億正二寺田租公收。

○以宣略將軍童多老,爲吾都里上千戶,給中樞院牒。

○命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崔永沚,城宣州、平壤。

○命都堂,加定各品祿科田數。

1月26日[編輯]

○甲戌,令諸道索進朝廷歲貢種馬五十匹。

○免蔚州吏李陶、朴焉鄕役。初倭寇虜知蔚州事李殷而去,陶、焉從行,至對馬島得活。慶尙道都觀察使李至陳請,允之。

○諭都堂,免福靈、海印二寺田租公收。

1月29日[編輯]

○丁丑,白氣竟天。

○上如廣州北郊,觀放新鷹。

○賜曺庶父母米菽百石。

二月[編輯]

2月1日[編輯]

○戊寅朔,諫官柳觀等上書曰:

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故大小臣僚,勿論時散,許終其制,其有關係要務者,奪情起復,已有著令。竊見無職守無關係者,不顧聖制,習循故常,僅滿百日而卽吉,或以白衣白笠,奔走於朝路,恬不爲愧,非惟有乖於聖制,實有累於明時之盛典,風俗之薄,不可不慮也。且起復雲者,起於衰絰,復其舊職之謂也。人臣有才兼將相,身佩安危,則所謂國家重臣,不可一日而無者也,又有被堅執銳,對敵陷陣者,則國家所宜畜養,以備不虞者也。起復之權,誠有所不得已者也。明明盛朝,人材輩出,以待選用者,不爲乏人。豈可以頑忍無恥,自除其服以媒進者,必須起復,以充內外之職任哉?若當有事之時,則從變禮,勿計文武,固當釋衰絰而從王事,其在平時,豈可不遵常制哉?願自今將相之臣,關係至重外,勿許起復,其宿衛武臣,特命奪情,以任其事,如有不待終制,而自除衰絰者,痛繩以法,兼禁本司本州陳請起復之例,以抑僥倖,以厚人倫。

上允之。

2月3日[編輯]

○庚辰,憲司請罷檢校及致仕之食祿者。

○東北面都宣撫巡察使鄭道傳分定州府郡縣之名,遣從事崔兢以聞。安邊以北、靑州以南,稱永興道,端州以北、孔州以南,稱吉州道,令東北面都巡問察理使統治之。又置端州以北州府郡縣及各站路官吏。吉州道,察理使一,令史十二、兩班子弟,知印六、兩班子弟,使令百姓二十。吉州牧,官使一,令史十二,使令二十五,日守兩班十五,州司長史二,副長史四、五品以下,司吏六、兩班,徒隷十五百姓。左右翼,各千戶一,百戶六,統主十二。端州,知事一,令史十,使令二十,日守兩班十,郡司長史二,副長史三,司吏四,徒隷十。左右翼,各千戶一,百戶四,統主八。鏡城郡,知事一,令史六,使令十五,日守兩班八,郡司長史二,副長史二,司吏二,徒隷八。左右翼,各千戶一,百戶四,統主八。慶源府,使一,令史以下,同端州。靑州府使一,令史以下同端州。甲州,知事一,令史以下,同鏡城。各站,司吏二,日守兩班五,館夫五,急走人五,馬夫十五。洪原新翼站改新恩站,平浦站仍舊名。靑州多灘台站改五川站,所應居台站改居山站。端州時時里站改施利站,波獨只站改碁園站,仇麻耳站改麻谷站。吉州西之委站改臨溟站,藥水站仍舊名,明間站改明原站。鏡城郡朱外站改朱村站,吾老村站改吾村站,在城站改龍城站,加夫台站改富家站。慶源府時反站改時原站,翁口站改翁丘站,在城站改江陽站。豫州、原興合爲一郡,改號預原,知事一。咸州任內洪獻改洪原,縣令一。

○以靑州府使裵矩爲吉州內乘孶牧所提擧,知端州事李薈爲端州孶牧所提擧。

○設天變祈禳法席於藏義、支天、安巖、王興等四寺。

2月4日[編輯]

○辛巳,賀正使趙胖、副使李觀至登州,被齊王阻回。除進獻方物外,盤纏布物,盡爲所取。

○上號松軒居士。上謂左承旨李文和曰:「予聞前朝忠肅王稱居士,致書醴川君權漢功。予亦欲於奉化伯,稱居士致書,何以爲號?」文和對曰:「上之潛龍時軒號何如?」上曰:「可。」遂以松軒爲號。

2月5日[編輯]

○壬午,夜,流星長如一尺,出軒轅落地。

○令田希吉採金於端州、永興。

○遣中樞院副使辛克恭,爲東北面都宣慰使,以書賜衣酒都宣撫巡察使鄭道傳。其書曰:

相別日久,思想殊深。欲遣辛中樞往問行役,崔兢適來,備知動止,稍自慰解。玆將襦衣一領,以備風露,領納爲幸。李參贊、李節制使處,俱寄襦衣各一領,幸說與眷戀之意。餘在辛中樞。春寒,若時自保,以旣邊功。不具。松軒居士書。

2月6日[編輯]

○癸未,上巡視宮城,笞不能監督官數十人。以參贊門下府事朴葳爲都提調,使考察能否。

○憲司請三司左僕射安翊等罪曰:「廣興倉使柳善、注簿鄭尙周任頒祿之務,剩計報三司,而翊及三司諮議安以寧等,掌出納之任,不察而剩與之,俱各失職。請皆罷職不敍。」上允之,乃以翊年老,再奉使上國,特宥之。

2月8日[編輯]

○乙酉,都城南門成,上往觀之。

○命偰長壽、李恬、安翊視事。

2月10日[編輯]

○丁亥,上巡視宮城。

2月11日[編輯]

○戊子,命還各道守令監役築城者。

○命文武各品,納築宮城石。

○命領三司事權仲和,監鍾鏈於廣州。以白金五十兩竝鑄,乃成。

2月12日[編輯]

○己丑,雨雹。

○上幸廣州北郊,追逸鷹。

2月13日[編輯]

○庚寅,至自廣州。

2月14日[編輯]

○辛卯,木稼。

○設天變祈禳法席於支天寺,又遣寧城府院君吳思忠於藏義寺,設十二因緣法席。

2月15日[編輯]

○壬辰,木氷。

○上巡城。

2月16日[編輯]

○癸巳,琉球國山南王溫沙道率其屬十五人來。沙道見逐於其國中山王,來寓晉陽,國家歲給衣食。至是,上以失國流離,賜衣服米菽,存恤之。

○東北面都宣撫使鄭道傳,城慶源府。

○慶尙道都觀察使李至上書:

道內大小品官,名載居京之籍者,往還之際,馬多困斃。今復有令刻日赴京,故有傾家買馬者。臣竊謂當今無事之時,誠宜務農養兵,以備不虞。今若督責赴京,使人馬困耗,農事失時,殊爲未便。況本道前年失農,裹糧亦難?除孝廉茂才可備擢用外,限今年各安其鄕,務農養兵。

上下都堂曰:「到京孝廉茂才可用者,更加遴選,具名以聞,餘皆放還。」

○右道都觀察使朴經,致書都堂曰:

騎船軍累月仍騎,或因嵐瘴之毒,或因飢寒之逼,身勞力瘁,一二日困臥,則以謂瘟疫,恐相傳染,可以免死者,不加救療,或棄於島嶼,或投於海水,以致夭札[1],興怨傷和,可勝嘆哉!雖閑習舟楫者,多令致死,令其各州,充立其額,弊亦不貲。願自今於海道,分遣醫員,以時救療,毋致夭死。其有殞命者,某州某名人某月日隕命,埋於某地,具錄立標,使其家求葬之,轉聞於上,復其家。水軍萬戶千戶,以所管軍籍之中,富強者,私自放還,多取賄賂,惟以貧寒老稚留防,値有賊兵,自知羸弱難當,詐稱海暗風逆,故避不戰。由是有戰艦之名,無戰艦之實。願令無時點檢,其主將,雖一卒私自故放者,當以法論。

都堂啓聞,上允之。

2月17日[編輯]

○甲午,以慶尙道觀察使李至爲中樞院使,以林敬代之;以江原道都觀察使吳蒙乙爲寶城君,以崔龍蘇代之;李文和爲都承旨。

○以降倭萬戶㡱六,改名藤六,爲宣略將軍、行中郞將;羅可溫改名林溫,爲宣略將軍、行郞將;帶來人望沙門改池門,爲宣略將軍、行別將。昆時羅改藤昆,沙門吾羅改吳文,三寶羅平改張寶,吾音甫改信吾,望時羅改張望,玄準改藤賢,阿時羅改表時,皆授散員。

2月18日[編輯]

○乙未,司憲府劾:「司鑰黃在中竊取支天寺天變祈禳法席命巾薴布,易以麤布。請收職牒,鞫問決罪。」上只許停職。

○大司憲李稷等上言:「臣等竊惟,設官分職,將以授任責效。今當開國之初,檢校之職,不宜仍舊。願自今除潛邸時勳舊耆老及書雲典醫必須兼任人外,檢校致仕,一切汰去。」上允之。

2月20日[編輯]

○丁酉,上巡視宮城。

2月21日[編輯]

○戊戌,上幸廣州,觀新鑄鍾。

○召宦者曺恂。

2月23日[編輯]

○庚子,上巡視宮城。

○諫官朴信等上請曰:「竊見司憲府所申,司鑰黃在中,以鼠破麤布,易天變祈禳命巾薴布,請收職牒,依律鑑後,殿下只許停職。臣等竊惟,人臣之罪,莫甚於欺君。在中本以賤隷,特蒙聖恩,官至四品,榮幸極矣。乃當殿下克謹天戒之時,敢生攘竊之計,以累殿下修省之誠。其利則一匹布耳,其罪則欺天罔上,不可輕宥。伏望依憲府所申,收其職牒,依律鑑後,從本定役,以懲其罪。」上曰:「小竪之罪,何足深責!」

○流星出天市東垣,入西垣,長二尺許。

○命內廂節制使順寧君枝、中樞院副使李天祐等,率甲士分督宮城之役。

2月25日[編輯]

○壬寅,上巡視宮城。

○納閤[2]門引進使元庠女於後宮。

2月26日[編輯]

○癸卯,上巡宮城。

○遣藝文春秋館太學士成石璘,奉安上影於咸州濬源殿。

○夜,地震。

○諫官朴信等上言:「竊聞殿下,命召曺恂,馳驛赴京。恂之爲人,奸詐足以蒙蔽聰明,言辭足以變亂是非,雖無所犯,實明時所當逬逐者也。況在年前,欺罔攘竊,以負殿下,其罪昭然?臣等與憲司交章請罪,殿下只令安置其鄕,不厭衆心。況今未及期年,而又召還,非惟前日奸惡之罪未懲,後日弄權逞欲之弊,詎可勝言?且以殿下剛明之鑑,必謂不墜其計,然於懲惡去佞,實有歉焉。伏望殿下,亟收前命,仍舊廢置。」上曰:「內竪,無可使傳命。」

2月27日[編輯]

○甲辰,巡視宮城。

○賑西北面宣州以北飢民。

2月28日[編輯]

○乙巳,遣將軍延嗣宗,祭故司宰監徐仁庇。其文曰:

人情莫親於故舊,恩禮無異於始終。玆用恤典,以示寵榮。爾仁庇勤儉之資,足以幹事;驍勇之才,足以禦侮。嘗自潛邸,扞衛我躬,勤勞旣久,誠意彌篤。是賜原從之號,充宿衛之列。雖未參於華秩,豈敢忘其厚意!忽聞哀訃,良用爲悲。特遣將軍延嗣宗,致祭柩前。爾其不昧,諒我至懷。

2月29日[編輯]

○丙午,上以如平州溫泉,告於宗廟,見廟南造山速成,喜之,賜衣於監督官李懃。

○以元庠女服男衣隨駕。

○司憲府上請勿許各道州縣支應,上從之。

○東北面都宣撫巡察使鄭道傳奉箋謝恩曰:

書傳一札,承聖訓之丁寧;衣自九天,稱臣身之長短。又將宣醞,賜以朋樽,感與愧幷,淚從言出。竊念臣性識庸暗,學問荒蕪。動遭毀謗之交騰,幾致性命之難保。幸蒙上聖之扶佑,獲全微喘之生存。爰從潛邸之時,以至開國之日。心勞力瘁,思欲效尺寸之忠;智劣才疎,愧略無絲毫之補。今者,親承明命,祗謁先陵。城邑之基尙存,人民之業未復。徵丁夫以來集,兼晝夜以經營。非曰不日而成,可謂浹旬而畢。是乃本於孝思之至切,抑亦出於聖算之深長。念臣何功,得霑重眷!玆蓋伏遇主上殿下,推誠以御其下,錄善不遺其微,遂令睿恩,及於陋質。臣謹當爰咨爰度,宣惠澤於一方;載寢載興,倍祈傾於萬壽。

2月30日[編輯]

○丁未,幸檜巖寺,見王師自超,次于楓川。召都承旨李文和曰:「江原道觀察使吳蒙乙所申排鎭,事雖可慮,猶緩也。淮陽、金化、金城等州郡,因東北面四時大享、使臣往來,不多月日,凋弊之言,甚可寒心。四時大享,固不可廢,何以免於凋廢?以此問於右政丞金士衡。」士衡對曰:「州郡本是路傍,凋廢已久。若許蠲免其甚苦難支之事,又減小臣諸節往來之數,庶得蘇息。」

三月[編輯]

3月1日[編輯]

○戊申朔,至所磨洞駐駕,與右政丞金士衡、宜城君南誾,論潛邸相得之情及開國勤勞之事,酒杯相屬,親如平昔。行至長湍,命應敎李慥,製文致奠於前朝侍中慶復興墓。夜,上夢作詩,其下聯曰:「鼓鍾聲振通中外,正是三韓萬世基。」

3月3日[編輯]

○庚戌,命放宮城役徒。其病死者,摠五十四名,令所在官各給米菽,復其家三年。

○大司憲李稷等上言:「奄臣曹恂,當顯妃病亟之際,內外之臣,驚懼奔走,殿下軫慮,祈禱未遑,而恂乃懷貪黷,陰取祈命所施銀器衣服馬匹,納諸其家。欺天罔上,罪不容誅,而恂幸蒙殿下好生之德,得保首領,退還其鄕,於恂身得此至矣。曾未期年,召還京師,聞者莫不驚駭。雖不加罪,依舊廢置,以終其身。」

上曰:「李匡耳聾,出納予言,多致差誤,欲令恂代之。如恂不可,誰可使者!」遂不允。

3月4日[編輯]

○辛亥,命臺諫郞吏曰:「郞吏使令煩多,皆可還京。」都承旨李文和曰:「臺諫不可以煩多,還送。」上曰:「縱令隨駕,亦無臺省所與。」

3月5日[編輯]

○壬子,氷。

○補闕許遲、雜端田時等進曰:「臣等多使令者,無非爲上也。然以爲煩多,則願減數扈駕。」上曰:「業已遣還,不宜更請。」初臺諫侍從者各一員,至是盡還。

3月6日[編輯]

○癸丑,氷。

○都承旨李文和復言於上曰:「行在所,不可無臺諫郞吏,盡還恐爲不可。」上曰:「所司當欲除弊,自多率從,豈爲除弊!」

○遣判三司事偰長壽,奉安上影於雞林府。上在留後司,命刑曹典書李貴齡等視事。

3月7日[編輯]

○甲寅,諫官劾藝文春秋館學士姜隱、前敎授官閔安仁。隱新受職堂參之日,獨右政丞金士衡上府後,左政丞趙浚坐府,隱不復行參禮,直坐其次。浚謂經歷右諫議尹思修曰:「姜學士何不行參禮?」安仁嘗以家藏《綱目通鑑》,獻前朝世子,傳在今世子府。安仁托奄人姜仁富,欲以他冊換出,世子以二冊,示正字右拾遺黃喜。喜復於世子曰:「新冊不如舊冊。」世子遂不許。思修、喜言於同舍郞,皆劾之。

3月9日[編輯]

○丙辰,氷。

○遣中樞李天祐,賜西北面都巡問察理使崔永沚冠帽兵器,且令視宣州、平壤城修築之形。

○囚宮城監築官鄭義、姜淮仲等十三人。初命都城造築都監,放役徒,又以金湊、金師幸之言,命輸軍資,造成材木,而後放之。都監以前命放役徒,湊等聞於上,囚之。

3月10日[編輯]

○丁巳,上在留後司,以壽昌宮及城子不修,罷留後李元紘、副留後李沃,以中樞院使崔有慶、副使辛克恭代之。

3月11日[編輯]

○戊午,上至金郊驛南郊。

○笞鄭義、姜淮仲等,還任。

○命都評議使司曰:「安陵、德陵在慶源府,遣使往來,驛路受弊。四時之祭,宜令靑海道察理使攝行。」

3月13日[編輯]

○庚申,上至溫泉。

3月14日[編輯]

○辛酉,氷。

3月15日[編輯]

○壬戌,遣使薦山菜於宗廟。

3月17日[編輯]

○甲子,濟州畜馬別監金桂蘭來獻良馬八匹,賜右政丞金士衡馬一匹。

○以濟州人高汝忠,爲畜馬別監。賜濟州萬戶金天伸綺絹二匹、內醞二百甁,仍賜汝忠母米菽三十石。

○命濟州歲貢馬一百匹、牛一百頭。

3月19日[編輯]

○丙寅,西北面都巡問使崔永沚來謁。

○廣州新鑄鍾成,設祭於白岳、木覓。

3月20日[編輯]

○丁卯,木星犯輿鬼積屍,留至壬申。

○東北面都宣撫巡察使鄭道傳、都兵馬使李之蘭等復命,各賜鞍馬,仍賜宴。上謂道傳曰:「卿之功浮於尹瓘矣。瓘只是築九城樹碑而已,卿區畫州郡站路,以至官吏名分,莫不定製,令朔方道無異諸道,功不細矣。」又謂宜城君南誾曰:「忠言逆耳,利於行。卿等宜言之無諱。」因問都承旨李文和曰:「逆耳之言,必自臺諫來。予性頗急,或未優容,惟爾在左右,敢言勿懼。」誾進言曰:「上在潛邸,不曾握兵,何有今日?如臣者亦無能保矣。當開國之初,令諸功臣掌兵可也,今卽位已久,宜革諸節制使,合爲官軍,庶爲萬全。」上曰:「孰謂南誾爲無實!此言誠始終之戒也。」

○司憲府劾侍史宋潔。潔麤鄙無學,坐本府,令府吏取其新造鐙,置案上,擧示參臺監察曰:「此鐙佳否?」監察趙啓生言諸同列,不祗迎。

3月21日[編輯]

○戊辰,上發溫泉,至天神寺。

3月22日[編輯]

○己巳,至木村郊。

○濟州畜馬點考使呂稱、監察朴安義等來獻牛馬籍。馬四千四百十四匹,牛一千九百十四頭。

○前密直使金先致卒。先致,尙州人,判宗簿寺事君實之子。仕前朝,初拜散員,遷至郞將。壬午,從全羅道都巡問使柳濯禦倭寇,擊殺數十人。壬辰,判官羅州,有巨室壓珍島郡吏爲賤者,卽決爲良。入爲都官、吏部二郞中,出按全羅、楊廣二道。辛丑,以將作監,從西北面都元帥李巖禦紅寇,至於西京,賊勢甚熾,諸將爲懼。都元帥使先致,焚府庫,欲使賊無敢資糧,先致曰:「若焚府庫,賊無資糧,卒入國中,非計也。」都元帥怒責之。大將安祐在傍徐曰:「此言似矣。」都元帥乃從之。是冬,賊陷松都,先致從其兄得培,與諸將克復京城。明年,拜衛尉、判事,累遷至密直副使。僞朝甲寅,同知密直,乙卯,陞崇敬尹。戊午,年六十一,封洛城君,仍賜推忠保節贊化功臣號。壬戌,退居尙州,丁丑,赴京,上老之,賜米命還。至是,卒於家,年八十一。子三人,錘、銓、鈞。

3月23日[編輯]

○庚午,至留後司,左政丞趙浚迎謁。

3月24日[編輯]

○辛未,分屬四道州郡於留後司城及新都城,以時修補。京畿右道、豐海道屬留後司,左道、忠淸道屬新都。

3月25日[編輯]

○壬申,宥二罪以下。

○都評議使司享上於臨津船上。西風大起,塵沙眛目。世子及大臣,迎謁碧蹄驛。

3月26日[編輯]

○癸酉,至自溫泉。

3月28日[編輯]

○乙亥,上巡視宮城。

3月29日[編輯]

○丙子,憲司劾檢校中樞院副使閔仲理、迎日監務盧植、鹽場官趙以道、司僕注簿陸晉等以爲:「仲理丁母憂,無特旨,從吉受祿,非人子之道。請收職牒,流於外方,終身不齒。以道、植,私置鹽盆,聞敬差官至毀盆。請收職牒,處之外方。晉奉使全羅,增乘驛馬。幷收職牒,依律決罪。」命置仲理於其鄕,杖以道,植,流於外,宥晉。初晉上言:「冬日牧丹嘉卉等物,多在全羅諸島。」於是,命晉以往。晉得之來獻,上嘉納,賜廐馬一匹。

○王師自超請辭檜巖寺,欲往龍門,不允。

○濟州人邊祐、姜熙等,獻良馬,各賜綺絹。

○命賑各道飢民。

○是月,旱。

夏四月[編輯]

4月1日[編輯]

○丁丑朔,如貞陵。

4月3日[編輯]

○己卯,木星犯積屍。

○流宮城監役官鄭義、姜淮仲等十六人於外方。

○各道敬差官籍魚梁收稅,納有備倉。

○諫官朴信等上言:「前朝之季,官爵冗濫,兩府之數,多至七十。殿下卽祚,減而省之,然未十年,數至五十有六。竊見周官之制,唯以三公六卿,治天下,今朝廷亦以六部治之。惟我國家,地不過千里,宰相之多,不啻倍蓰,旅進旅退,名器甚濫。雖不能取法周官及朝廷,願汰商議之職及藝文春秋館新設之職,漢城府亦置一尹,自餘小官,可汰可幷者,令有司詳定施行。且忠信重祿,雖爲勸士之道,蓄積備虞,實爲國家之長計。殿下以祿俸未足,命戶曹給田司,加定祿科之田,誠爲厚矣。然諸道之田,除各科已定外,軍資所屬,不過十萬餘結,而每因陳損,租入實少。若移定祿科,則非特乏於蓄積,中外年例之用,亦且不足矣。儻有邊警,何以應之?況原定祿科租稅,難以轉輸,尙且後期。今又加定,則民力不支矣。願令三司,考其原額,量減祿科,勿以軍資之田加定,以備蓄積,以裕民力。」上曰:「兩府當商量減省。」

4月4日[編輯]

○庚辰,幸廣州觀新鑄鐘,賜提調權仲和鞍馬。以左右道軍一千三百名,輸至市街樓下。初,命鑄鐘,尋構樓於市街,以權仲和、李恬爲提調官。恬剛愎自用,不聽人言,三鑄未成,上專屬仲和。仲和博採衆議,又騁巧思,一擧鑄成,上喜,有是賞。

○命藝文、春秋館學士權近,作鐘銘。其序曰:

惟朝鮮受命之三年,定都於漢水之陽,越明年,始營宮寢,其夏,命攸司鑄大鐘。旣成,建閣於大市街以懸之,所以勒成功垂鴻休也。自昔有國家者,建大功定大業,則必銘於鐘鼎,故其休聲鏗鍧,聳動後人之耳目。且於通都大邑之中,晨昏撞擊,以嚴人民作息之限,鐘之用大矣。恭惟我殿下,自在潛邸,德望日隆,天命人心之歸,自有不能已者。群賢勵翼,咸効其智力,而一朝代高麗氏而有之,宵旰軫慮,立經陳紀,以基子孫萬世之太平,功可謂建而業可謂定矣。是宜銘之,昭示後來。且《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言聖人以天地生物之心爲心,而擴充之,故能保有其位。是天人雖殊,其心則一也。今我殿下,卽位之日,兵不血刃,中外晏然,民之苦於虐政者,皆知有生生之樂。是則好生之德,蔑以加矣。是尤不可不銘也。

銘曰:

於穆我王,受命溥將。聿來新邑,於漢之陽。昔在松都,國步斯蹙。我王代之,除虐以德。民不見兵,會朝淸明。賢智効力,躋於太平。遠近如歸,旣庶旣繁。乃鑄厥鐘,乃聲晨昏。我功我烈,是勒是鐫。鎭於新都,於千萬年。

○命三司,同各道敬差官,點煮海燔沙鹽稅多少及魚梁船稅多少。

○上令都承旨李文和,傳旨都堂曰:

近者辨定都監請申良賤之事,其良籍明白者從良,賤籍明白者從賤,良賤之籍俱不明者,決爲身良役賤,定屬官司使令。今宣州站及寧州站屬,文契不明者,訴良於辨定,又以不明決爲身良役賤,還屬兩站,則賤隷如一,役使必矣。年代旣久,永作奴婢,其冤抑可得伸乎?自今其良籍不明者,毋屬外方各郡,若京中各司使令、城門院館把直,許令定屬,其有特立奇功者,宜受職賞,其女子與外孫,永爲良人。

4月5日[編輯]

○辛巳,上至自麻田浦。

4月6日[編輯]

○壬午,諫官朴信等詣殿庭以聞曰:「古昔帝王,每日臨朝,親決萬機。今國朝以六衙日視朝,尙且廢朝,於今累月矣。願自今每當衙日,坐正殿受朝,以親萬機。且時方農月,寸陰猶惜。今發農民,轉輸大鐘,誠爲未便。願令隊長、隊副轉輸。」上曰:「所言然矣。然以微疾,天氣尙寒,未克視朝,將如請矣。其輸鐘之弊則余亦深慮矣。令出有日,郡縣必有招集矣。」乃命禮曹曰:「自今每朝衙,典書以下入庭班定,然後余出視朝。」

4月8日[編輯]

○甲申,霜。

○前散員金貴生爲匿名書,誣前縣令李迪謀亂,事覺,支解以徇。初貴生與迪,爭奴婢有隙,及都堂得匿名書,訊迪曰:「汝讎爲誰?」迪曰:「唯貴生耳。」都堂卽使人執貴生,搜其家,果得匿名書草。

4月9日[編輯]

○乙酉,以西北面寧遠鎭,合永淸縣,號永寧縣。

4月10日[編輯]

○丙戌,雷雪。上如麻田浦。

4月11日[編輯]

○丁亥,霜。

○兩街都僧統尙孚上請禁僧飮酒,上令憲司痛禁,犯者,長髮充軍。

4月13日[編輯]

○己丑,幸東郊,視牧馬場。

4月14日[編輯]

○庚寅,妖人卜大伏誅。卜大,文州人,服女服爲覡,惑亂愚民。

4月15日[編輯]

○辛卯,幸鐘樓,觀懸鐘。

○兼書雲注簿金恕啓月蝕,卒不食。

4月16日[編輯]

○壬辰,上視朝。山南王溫沙道等朝謁。

○景福宮左岡松枯,命撤近岡人家。

4月17日[編輯]

○癸巳,對馬島使者來。

○諫官朴信等上疏曰:

兼書雲注簿金恕推算月蝕,以告禮曹,而卒不食。恕職專推步,今乃昏迷天象,以誣國人,不可不懲。願令攸司收其職牒,依律科罪。

至是,疏上未啓,上召諫官、憲司、刑曹,責之曰:「日官失於推步,當論其罪,所司法官,置而不問,罪亦均矣。金恕之謬,人所共見,尙且不言,寡人之失德,宰相之有過,詎能言乎?」雜端田時對曰:「掌務侍史臣尹彰,被譴在家,臣等皆未視事,不敢以聞。」刑曹正郞柳榮門對曰:「刑曹曾有敎旨,未敢彈劾。」補闕許遲對曰:「疏已上矣。」上猶以諫官請罪爲晩,令朴信、許遲毋視事,及見疏,罪恕如申。

4月18日[編輯]

○甲午,命憲司視事。

4月19日[編輯]

○乙未,以久旱,禱雨於山川。

4月20日[編輯]

○丙申,以奉化伯鄭道傳、花山君權近,爲成均館提調,令集見任、閑良、四品以下儒士及三館儒生,講習經史。

4月21日[編輯]

○丁酉,禱雨於宗廟、社稷、圓壇及諸龍湫。

○以宦官李匡,掌宮禁宿衛、考察申聞等事,曺恂掌出納命令、大臣待遇等事,恆令侍衛。上敎恂曰:「汝之罪惡,以臺諫所言視之,則雖城門,不可復入。況宮禁乎?汝其改過謹愼。」

○刑曹典書柳觀等上言:「刑獄之官,人命所繫,不可不謹。昔皋陶之爲士師也,象以典刑,而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3]作敎刑,而金作贖刑。蓋刑者,輔治之具,聖人之所不得已也。人之犯法者,重而入於五刑,則以其法罪之;輕而入於鞭撲[3]之刑,則亦以其法罪之,至於或重或輕而情可矜法可疑,則流以宥之,金以贖之,而欽恤之意,悉存乎其間,誠萬世用刑者之準則也。由是觀之,五刑有流宥而無金贖,至周穆王,始有五刑之贖,非古制也。後世因之,遂使富者免罪,而貧者受刑,甚非聖人制刑之本意也。蓋人之罪,入於輕而可疑,則贖之,以開其自新之路可也,至於重而可疑者,亦得以贖之,則人輕犯法,而將有不勝其弊矣。願自今人有犯杖六十、徒一年以上罪者,雖情法可疑,勿許其贖,止用徒流以宥之,隨其罪之輕重,而異其地之里數,以懲奸宄[4],其犯斷放已下罪者,亦情法可疑,然後贖之,則庶乎不悖於律文,而有合於古制矣。其計贓之罪,考之於律,監守自盜者,贓滿四十貫,則當極刑。今以常布五匹,折一貫,則布二百匹,乃當四十貫也。人有盜二百匹而極刑,甚可憫也。且使杖一百者,贖布三十匹,則有輕刑之失,非所以用刑之中也。乞以常布十五匹,當錢一貫,則盜六百匹以上,乃當極刑,而杖一百者,贖布九十匹,刑贖亦得輕重之宜矣。又考於律,人之犯法,至多端也,而律無正條者,十常八九。處罪失其輕重,由玆以出,不可不慮也。古語曰:『畫地爲獄,議不入;刻木爲吏,期不對。』此皆嫉吏之甚,悲痛之辭也。吏以刑獄出身,君子之所羞稱也。故治獄者,率多無學之人,不能精熟律文,以當其任;爲掌刑之官,又不肯留意於律文,凡人罪出入高下,一委於律學之人。此所以照律之際,不能酌輕重之宜,以致當輕者反重,當重者或輕。豈特有乖於法律?其感傷和氣爲不小矣。願自今人有犯罪,律無正條者,比於近似之律,若本罪輕而律重者,減幾等;本罪重而律輕者,加幾等,皆以啓聞取旨,然後施行。其已行之事,皆載於書,積以歲月,則法律自然成書,而刑無難決之患矣。」命都堂擬議,請如刑曹所申。

4月22日[編輯]

○戊戌,遣金師幸,賜酒於中樞院副使鄭擢。時承命往祭陵寢而還。

4月23日[編輯]

○己亥,大風,新作軍資庫頹。

○命都堂,給還故侍中曺敏修財穀。

○命改漆宮闕,用明油四百斗。

○命都堂,輸端州以北州郡軍餼一千石於慶源府,又泊兵船十艘於豆滿江,置新翼萬戶府於慶源府之界。

4月24日[編輯]

○庚子,雨雪於雞龍山。

4月25日[編輯]

○辛丑,以久旱,宥二罪以下。命有司修渠溝,掩骼埋胔。

4月26日[編輯]

○壬寅,定開城留後司守城軍官三百四十。

○賜左政丞趙浚、右政丞金士衡新都八景屛風各一面。奉化伯鄭道傳製進八景詩。

一曰畿甸山河:沃饒畿甸千里,表裏山河百二。德敎得兼形勢,歷年可卜千紀。

二曰都城宮苑:城高鐵甕千尋,雲繞蓬萊五色。年年上苑鶯花,歲歲都人遊樂。

三曰列署星拱:列署岧嶢相向,有如星拱北辰。月曉官街如水,鳴珂不動纖塵。

四曰諸坊碁布:第宅凌雲屹立,閭閻撲地相連。朝朝暮暮煙火,一代繁華晏[5]然。

五曰東門敎場:鐘鼓轟轟動地,旌旗旆旆連空。萬馬周旋如一,驅之可以卽戎。

六曰西江漕泊:四方輻輳西江,拖以龍驤萬斛。請看紅腐千倉,爲政在於足食。

七曰南渡行人:南渡之水滔滔,行人四至鑣鑣。老者休少者負,謳謠前後相酬。

八曰北郊牧馬:瞻彼北郊如砥,春來草茂泉甘。萬馬雲屯鵲厲,牧人隨意西南。

4月27日[編輯]

○癸卯,禱雨於圓壇及山川。

4月28日[編輯]

○甲辰,幸鐘樓,撞鐘而聽之,遂如興天,觀舍利殿基。

4月29日[編輯]

○乙巳,藝文春秋館學士安景良卒。景良,順興人,判門下府事宗源第二子。溫良篤實,處事精詳。觀察忠淸道,巡問西北面,民愛之,聞其卒,有爲之食素者。妾子曰民秀。

○蟲食宗廟北山松葉,發五部人捕之。

○是月,旱。

太祖康獻大王實錄卷第十三

五月[編輯]

5月1日[編輯]

○丁未朔,上如興天寺,命營舍利殿三層於寺北,募各領隊長隊副自願者五十人,給糧赴役。

5月2日[編輯]

○戊申,大風。

○寧城府院君吳思忠上書請禁酒,從之。

○星隕東北方。

5月3日[編輯]

○己酉,大風。嘉會坊人家失火,延燒一百四十三家,料物庫亦災。上見火嘆曰:「旱旣太甚,火災又爾,我罪伊何?第宮闕之役,不可輕輟,以至勞民耳。」

○以久旱,講《雲雨經》於興福寺;以松木枯槁,設祈禳法席於蓮花寺。

○命都堂,給茅於失火之家有差。

○諫官上言曰:「《經》曰:『敬天之怒,無敢戲豫;畏天之威,於時保之。』伏見近年以來,水旱相仍,民失其業,飢饉流亡者,頗多有之。至於今歲,自春徂夏,恆陽不雨,赤地千里,旣失播種之期,又無麰麥之收,凡在臣庶,罔不咨嗟。宸衷軫念,靡神不擧,祈禱之誠至矣,尙不能感動天意,旱魃尤甚。乃於前日,暴風大作,火延百有餘家,禍及雞犬,以至上供之廩,亢陽之災極矣,天之爲變大矣。昔成湯遇旱而懼,反躬自責曰:『政不節歟?使民疾歟?何以不雨至此極也?宮室營歟?讒夫昌歟?何以不雨至此極也?』夫以成湯之聖,而自責若是其至,故天乃雨,而終不爲民害。竊伏惟念,卽位以來,連歲興役,民不休息。殿下深念其弊,只令工匠及遊手、僧徒,供億以役之,然諸處服役之人,不下數千。其離妻子遠父母,數年勞苦之怨,豈不召傷和氣乎?人之言曰:『將建萬世之基,則區區小弊,不足爲慮。』臣等以爲萬世之基,不必遽成於一時也。幸今宮寢旣成,都城已築,休養數年,然後以訖其功,亦未晩也。願殿下,敬天之怒,以成湯之心爲心,凡土木營繕,一切停罷,令赴役之民,各還其父母妻子之養,則勞苦懷歸之怨息,而和氣庶可應矣。請罷宮闕造成都監,以其事務,歸於繕工監,循名責實,以裕民力。」上命放逃僧代立者及有妻子僧二十七、未成才工匠五百四十五。

○汰南原、光州判官。

5月5日[編輯]

○辛亥,幸宮城南門,觀擲石之戲。節制使趙溫領擲石軍,判中樞院事李懃領諸衛隊副,分爲左右相擊,至於日晩,死傷頗多。

○新作料物庫於宮城之內。

5月6日[編輯]

○壬子,雨雹暴風。

○命宦者李匡,賜醞於都堂。

5月10日[編輯]

○丙辰,幸龍山江。《大藏經》板,輸自江華禪源寺。

5月11日[編輯]

○丁巳,雨。

5月12日[編輯]

○戊午,雨。

○令隊長隊副二千人,輸經板於支天寺。

○命檢校參贊門下府事兪光祐行香,五敎兩宗僧徒誦經,儀仗鼓吹前導。

○幸西江,觀全羅道漕舶。

5月13日[編輯]

○己未,雨。流星出自紫微東垣,入虛星。

○令左道、忠淸道州郡,以時繕完都城。城圍九千七百六十七步有奇。

○興天寺監主尙聰上書曰:

禪是佛心,敎是佛語,其所以壽君福國安民則一。洪惟殿下承宿願力,相地建都,百司旣修,庶職已和。次於都城之內,創立佛寺,賜號興天,修禪本社,其敬信佛祖,望報龍天之意,至深切矣。爰命山野僧尙聰主席,臣敢不精白此心,弘揚正法,以盡祝釐之職哉!夫佛寺門中,參禪爲最。若上根之人,不日成功,發明大智。其或未然,正擧話頭之際,佛祖歡喜,龍天敬信。前朝之季,禪與敎,利名是饕,爭占名剎,其修禪衍敎處,僅存一二,豈國家創立裨補之本意乎?祖師眞覺有言曰:「禪道延國祚,智論鎭隣兵。」夫豈無徵而欺我哉?願殿下繼今,於禪敎之中,擇有道德才行可爲領袖者,主諸中外名剎,而使宗禪者說禪秉拂,主敎者講經談律,令其後進,禪則《傳燈》拈頌,敎則經律論疏,追節講習,積以年月,宏才碩德,無寺無之。雖然旣稱本社,則其中外名剎,宜倣松廣之制,皆爲本社之屬,互相糾察,則其於作法祝釐,雖欲陵夷,不可得已。比來作法之規,皆慕華僧而不得其專,所謂畫虎不成,反類狗者也。臣謹按松廣祖師普照遺制,講而行之,著爲常法,且使僧徒熏修朝夕,庶幾上報殿下弘道之恩。伏望頒布中外,垂於不朽,則豈不萬萬利於國家也哉!

上從之。

5月14日[編輯]

○庚申,隕霜。

○被留使臣曺庶從人崔祿,齎禮部侍郞張炳書及曺庶、郭海龍招狀,回自京師。書曰:

大明禮部侍郞張炳致意於朝鮮國王。曩者,我至尊卽寶位,握乾符統中夏,代元爲君。由是遣使飛報四夷,故高麗國王卽遣使以修睦隣之好。雖曰稱臣入貢,實乃請和,以妥三韓之生靈也。然我至尊,奉天勤民,豈肯以兵強天下?諭之曰:「毋生邊釁。」後懇切以請,禮儀常憲,遵守施行,我至尊固諭之曰:「儀從本俗,法守舊章。」今數十年矣。自始至今,切戒毋生邊釁,未嘗以兵強爾國,強爲約束。今王代前王王氏爲君,又幾年矣。其毋生邊釁之諭,未審王曾諦聽者乎?雖然自王卽位以來,以釁隙之言、擾邊之釁,已聞搆釁之原。假以入貢使者,暗說我邊守,以財賄賂我無知。以此觀之,漢、隋、唐、遼、金、元此數代,其主宰三韓者,纔有微釁,其前諸帝,奮然興師,其生靈受害,又非淺淺事。事雖往古,靜思兵禍,孰不寒心!今王疊生釁隙,我至尊又將昭告於上下神祇,何也?非敢以血氣之勇爲之,惟恐彼此有傷生靈,故不爲也。況古人布令陳詞,而不循於和睦者,尙不敢勤兵於遠征。今王數數生邊釁於我朝,我至尊因邊釁之憂,已遣使祭告於海岳山川一次矣。彼國奄人歸,已令王知,今王人神皆不畏。是以昔者,簒人之國爲奇,不以有天命之爲懼,專以譎詐爲常,中國與爾三韓密邇,彝倫之道,纔有訛謬,安有不責之於禮乎!雖責之如是,實乃敎人臣不敢妄爲。王乃惡其所責,專以爲讎,暗侮不絶。若從爾所爲,王國專尙此謀,敎人不臣,謀爲不已。如王者繼踵相至,王雖在位,亦何益哉?今從王之徒,皆輕薄白面書生,不以道助王,皆剽竊中國聖賢經傳,斷章取義,翻作戲侮之詞,得罪於上下神祇,又何贖哉?今曺庶所供,尙有執筆同謀相侮者三人,特致意於王,王其審之發來。其曺庶狀招曰:「有本國前禮曹正郞尹珪、成均司成孔俯、禮曹正郞尹須,與曺庶,俱係秀才。洪武三十年八月間,有尹珪等對庶言說:『去年大明皇帝,取俺每撰箋的金若恆每赴京去了。如今有判三司事偰長壽回來說:「大明皇帝都留下不放,他每回來好生怪,俺每這裏將進的鞍子,都拆毀了,他每這幾箇好歹不放回來。如今殿下十一月千秋,俺每王好歹將禮物去進,必要啓本,俺每這裏商量計較,尋幾箇音同的字樣,安在裏面,看中國可有好秀才看得出來。」』各人依聽,商議於殿下千秋啓本內,故寫千秋節使字樣譏侮,差判典儀寺事柳灝、司譯院判官鄭安止、打角夫崔浩齎進赴京。不期本年十二月十九日,有原根差同柳灝赴京打角夫崔浩齎禮部文書回還,要作寫啓本的人來回話。當有同商議作啓本譏侮人尹珪、孔俯、尹須,卻於王根前告說,然是俺每四箇商議,作寫中間,都是曺庶主張。有王至本月二十五日,喚司譯院事郭海龍,押送庶。當分付郭海龍:『爾曾赴京多遍,好生省得那裏言語,去年差爾送金若恆赴京。後使臣盧仁度、鄭摠、吳世謙赴京,不見發回,恐防那裏留下他,每引路征取俺每地方。如今差爾伴送曺庶赴京,若見他每討箇仔細回來,與俺知道。』以此就差郭海龍,伴送到京回話打聽。」今蒙送問招狀是實。

其郭海龍狀招,竝與曹庶相同。

5月15日[編輯]

○辛酉,隕霜。流星出王良星,北流。

○流檢校典書李鷹於咸州,宣略將軍金龍三於江華,池波顔於押戎牧子,敬興少尹李得恆於瓮津,囚宣略將軍金延祐於巡軍獄。鷹等皆潛邸原從之人。鷹告歸東北面,刼奪驛馬,侵擾傳舍,龍三等偕行不禁。上聞之,卽命巡軍,追捕下獄,各流於外。右道程驛使宣允沚、銀溪驛丞田得敬,以無文憑給馬,決笞。

5月16日[編輯]

○壬戌,命兩府,陳時政得失、生民利病以聞。

○上以主山松樹枯槁,且夏月降霜,命都承旨李文和,傳旨使司曰:「向者,貶外都城監役官,皆宥其罪,金恕決罪還任。凡貶外員人,具罪狀輕重以聞。」使司聞命,乃復曰:「殿下旣恐懼修省,時政得失、民間利病,宜加咨訪。」上從之。

○會百官耆老於朝,議孔俯等三人赴京可否。議者多以赴京爲言,唯西原君韓尙敬等十數人,以爲不可。左諫議大夫鄭矩等言:「君令臣供,禮之常也。然勢有不得已,則禮有時而變焉。今見曺庶、海龍之招,與夫禮部致意之辭,其爲諼甚矣。蓋千秋賀禮,非始於去年,奏啓字樣,不異於曩日,而上國之怒,發自丁丑,其設機運謀,必有以也。且曺庶與孔俯等三人,不爲戲侮,非唯一國臣民所共知也,皇天后土,實所明鑑。上國羅織虛妄,刼取其辭,而有三人發來之命。止此三人則遣之可也,又取三人之辭,而羅織罪名,則必有難從之命。其將何以應之?今日遣此三人,明日又遣十人,而國家終安且平,則固當遣之,今乃明知其諼,而曲從其命,先示刼弱,則恐貽後日之悔也。願殿下且留三人,具奏陳乞,則庶有感悟之理。」上與左政丞趙浚等議之,猶豫未定。

5月17日[編輯]

○癸亥,宥鄭義、姜淮仲等十六人、李龜鐵、金英烈、閔中理等二十二人。

○命都承旨李文和,引見各道孝廉茂才,放其無實效者七十餘人。

5月18日[編輯]

○甲子,初置有備庫。上命都承旨李文和,傳旨於使司曰:「宋藝祖於國用之外,別立內庫,似爲私藏也。然嘗語近臣曰:『軍興飢饉,須預爲備。臨事厚斂,非長策也。』又曰:『朕憫八州之民久陷夷虜,使蓄滿五百萬緡,以贖山後諸郡。』然則宋祖內帑之立,公也,非私也。自是貨泉金帛,分命有司,專職守也;參驗定數,防滲漏也。今予置有備庫,所以專應軍需。其所入錢穀布貨,令三司會計,量入爲出,如有兵興,臨時啓聞,量宜調度,永爲恆法。」

○上幸興天寺,觀舍利殿築基,謂監役提調金湊曰:「貞陵與料物庫,不必速成。此殿願營久矣,今不畢功,恐後有沮之者。宜速考成,以償吾願。」遂還宮,與柳曼殊、都興、柳雲等爲擊毬之戲。

5月20日[編輯]

○丙寅,復業人李伯顔、夫介、盲人金孝道,來自遼東,賜衣糧。

5月21日[編輯]

○丁卯,以崔永沚爲判三司事,成石璘門下侍郞贊成事,禹仁烈、柳曼殊商議門下府事,成石瑢司憲府大司憲。減兩府商議十員、漢城尹一員、藝文春秋館太學士二員、學士二員。

5月22日[編輯]

○戊辰,聚僧百八,設消災法席,五日而罷。

○宥朴天祥、全子忠。

5月23日[編輯]

○己巳,流星出紫微[6],入靈星。

5月24日[編輯]

○庚午,上不豫。

5月25日[編輯]

○辛未,上康復。

○對馬島被擄人八名,與倭人九名來,使各還其家;分處倭人於州縣,各賜衣糧。

5月26日[編輯]

○壬申,流星出南斗,入箕星。

○命都堂,還給禹玄寶職牒家産及其子洪富、洪康職牒。

○田希吉往東北面端州,以軍人八十名,採金九日,得四錢以獻。

5月28日[編輯]

○甲戌,右承旨金陸,獻良馬一匹,賜鞍馬。

○申嚴各道酒禁之令。

5月29日[編輯]

○乙亥,王世子賢嬪生男。

閏五月[編輯]

閏5月1日[編輯]

○丙子朔,上命史官,令進卽位以來史草。上問都承旨李文和曰:「當時史記,君王未得見,何也?」文和對曰:「史,直書不諱。若君王大臣自見,則恐有諱忌,不直書故也。」上曰:「予亦知史法如是。然有唐太宗故事,予欲見之。史臣強逆之,豈爲臣之義乎?當開史庫,無遺以進。」

閏5月2日[編輯]

○丁丑,罷開城縣,隷開城留後司。

○權知校勘許之信丁母憂,自脫衰絰,訟辨定都監,諫官劾而囚之。

閏5月3日[編輯]

○戊寅,右散騎常侍卞仲良等上疏曰:

前日以尹珪、孔俯、尹須等發遣事,收百官可否,臣等悉陳利害,具本啓聞,今乃欲令三人前赴朝廷,自就辨明。臣等竊謂,事大之禮則然矣,應變之計,則似有未便,不可雷同,再瀆天聰。自殿下踐祚以來,事大之誠,有加無已,上國反以謂戲侮,吹毛求疪,察察於文詞之間,旣拘留鄭摠、金若恆、盧仁度、柳灝等,又責取曺庶、郭海龍戲侮間諜之辭。夫三人戲侮,實非其情,至於間諜之言,尤不可以口舌辨明。跡其所以,設機運謀,必有以也。且三人去留雖輕,我國之勢,從而輕重。雖曰今姑送之,以觀其變而後圖之,然前此反復之命,無一不從,尙且譴責猶是也,何待後變而後知之?若以我國天設險阻,曲從非義之命,先示刼弱之勢,則恐繼有難從之命,其將何以應之?況上國喜怒大計,安有決於蕞爾書生去留之間哉?願從變例,留此三人,具狀辨明其冤,一以示自強之勢,則拘留使臣,庶有速還之理矣。其曾被拘留鄭摠、金若恆、宋希靖、吳珍、楊遇、盧仁度、吳世謙、權乙松、柳灝、鄭安止、曺庶、郭海龍等家,時加存問,優養父母妻子,以示仁愛。

上下其疏都堂,擬議以聞。都堂皆以發遣觀變聞。

○中和郡呪咀人金堅等四人,伏誅。

閏5月4日[編輯]

○己卯,幸興天寺,遂如都評議使司新造廳,觀之。

閏5月6日[編輯]

○辛巳,命永嘉府院君權僖,設王孫開福神醮禮於世子殿南門。

○淸州牧使金自粹以年饑,陳書於監司,請免今年麥稅。其書曰:

今使司以旱甚年饑,下令州郡,隨宜救荒,若使一有餓莩,當該官吏,痛懲慢官之罪。其憂國愛民之意,藹然言外,讀之至再,惕然恐懼,固當奉行。竊伏惟念,愛民雖切,若無實惠,皆空言也。昔漢文帝預賜當年租稅之半,以勸農民。後賢美其實惠之及民,此所以爲漢文也。國家收租,每當六月之初,小麥告熟,便卽收之,以輸京倉,謂之先納,年例也。今年則自三月不雨,以至今月,雖間月一雨,入土未及數寸,尋卽開霽,亢陽之烈,日甚一日。以故大小麥實,悉爲損耗。卽今[7]飢民,嗷嗷待哺,尙不能充其腹,況望其秋耕之種乎?然則所謂先納,何從而徵納乎?乞今年先納,一皆蠲免,以寬民力,則實惠之及民,莫此爲切,救荒之要務,莫此爲急。郡守之任,職在分憂,所見民瘼,不容不言,敢昧死以請,伏望轉聞施行。

監司傳報,都堂是其議,聞於上,減諸道麥稅。

○慶尙道觀察使請賑飢民。左政丞趙浚等啓曰:「饑饉之民,各道皆是。如皆賑之,廩無餘蓄,奈何?」上曰:「廩有粟,則盡發賑之。」

閏5月7日[編輯]

○壬午,雨。

○私奴吾麻大,歐其父,命斬之。

閏5月9日[編輯]

○甲申,雨。

○上幸西江。慶尙道漕船二十艘到泊。

閏5月10日[編輯]

○乙酉,雨。

○置更漏於鍾樓。

閏5月11日[編輯]

○丙戌,雨血於永平白雲山。

○上閱兩府所上書,皆以亟罷土木之役,汰去女官宦官之職,早朝聽政,親君子退小人爲言,知中樞院事李至之言尤切。其略曰:

親君子遠小人。《書》曰:「三公論道經邦。」又曰:「朝夕納誨,以輔台德。」古之賢君,或夜半前席,以迎賢士,其勤如此。今殿下接見大臣之日少,故經綸之言,不得上達。伏望日接賢士大臣,講論治道,則弊無不革,利無不興,而小人自退矣。一,納諫諍開言路。《書》曰:「木從繩則正,後從諫則聖。」古先哲王,聖不自聖,置諫臣於左右,一動一靜,莫不規諫,而從之也如流。今也諫臣疎外,殿下之得失、民情之休戚,無自而得達。願使諫臣輪番日侍,言無不行,諫無不聽,則下情上達,無雍蔽之患矣。一,嚴禁衛。古之人君,深居九重之內,晝必居外,夜必居內,以順天時,以嚴內外。今也偏居別殿,與戎士暱近,甚可慮也。願殿下,高拱法宮,順天時嚴內外,動靜以法,宿衛有嚴。一,罷工役。《語》曰:「禹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古之人君,非不欲美其宮室也,惟恐其傷財害民,不敢輕役。今農月不雨,而民罹饑饉,災變屢興,甚可畏也。願京都各處營繕之役,一皆停罷,姑待歲稔,使畢其功。或以營繕過度、無時役民爲納忠者,斥之。一,斥浮屠。浮屠事,聖人所戒。其爲道也,滅絶人倫,置身物外,以虛無怪誕之說,誑人耳目,或稱伽[8]藍,或稱裨補,營繕百端。緇衣之流,總如林木,坐食民力,或造佛像,或印佛書,作衣鉢供安居,述願文稱緣化,橫行中外,誑誘愚民,甚者刼從之,糜有限之産,塡無窮之欲,國家之深患也。安有作罪者,賄賂於佛而可免乎?願收其願文,禁其緣化,或以內帑納賂於寺,或內殿祈禳等事,亦皆禁斷,小心翼翼,恐懼修省,則諸福畢至,何賴乎浮屠?其或宰相士大夫宦官之類,敢以營繕浮屠之事進言者,痛懲放斥。一,鍊軍額。外方水軍,初定軍額,父爲左領,子爲右領,兄爲左領,弟爲右領,又有一丁則給他人爲餘丁,故民甚苦之。或被擄於倭賊,或敗船於漕轉,或因長番騎船,不堪其役,逃潰相續,軍額日減。令其州郡,剋期充數,侵擾百端,州郡騷然。願令州縣,其額數內,時立軍及官軍新接人等,充其額數,改鍊軍籍,其州未盡充額者,減其元數。又一戶內,有二三其丁者,立軍一名;四五其丁者,左右二名,以次詳定,雖有餘丁,莫給他人,則庶可寬民力矣。一,汰冗官。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今也食祿煩冗,不可不汰。其檢校、翁主、宅主、女官等職,一行汰去。且今之外方,加定祿田,轉輸之功尤難,皆令除之,則可以厚於忠信,而民無愁歎矣。

上命下都堂,罷宮闕造成都監,以其事務歸於繕工監,放京外工匠。檢校各品與宮主、翁主、宅主、女官停祿,唯開國功臣妻·母翁主,特許頒祿。又使都承旨李文和,問於使司曰:「卿等所言雖切,然不直書其事、直指其人,而以微諷,何也?」又曰:「予於往日,不視朝衙者,以有疾病,不能早起故也。自今吾當力疾視朝矣。」

閏5月12日[編輯]

○丁亥,上坐涼亭,各擧陳言,逐條而答。或引咎自責,或歸咎詰責,皆書於陳言之末,下於都堂。左政丞趙浚等啓曰:「宮闕及城門已成間閣者,限十日訖功罷役。」上不允。

閏5月13日[編輯]

○戊子,大雨。

閏5月14日[編輯]

○己丑,令各道發倉米菽,分給於民,貿納牟麥,將給民爲種。

閏5月15日[編輯]

○庚寅,前郞將金乙南等冒名爭訟他人奴婢,事覺抵罪。刑曹上言:「奴婢辨定都監移送內,車承道、金乙南等飾詐爭訟,奸僞敗露。都監問其緣故,取其招辭,車承道等陳其根腳,至於指斥乘輿,罪深欺罔。故將同黨參外人等,拷問已訖。其參上員人,非職牒收取,本曹不得親問,其來久矣。臣謹具其由,上章陳請,未蒙兪允。竊謂生殺與奪,乃人君之事,非臣等所得而專也。若不允下,臣等將何所措置哉?今殿下,昔在潛邸,族親奴婢,宜曰我家之事,以爲避嫌,今登寶位,四境之內,莫非臣妾,待之之道,安有彼我之殊?殿下固當親執威柄,凡刑賞與敓,勿間親疎,一與衆人共之,有何不可?若以親故,不於此時,明示條章,臣等罔攸稟令,固非貽厥孫謀之道也。願下前章,令臣等鞫問始末,一依律文處決。」疏上,下都堂擬議。以車承道、金乙南、金日磾等,依律處決。

○東北面都巡問使報:「陸靑虧知介來欲寇邊。」上卽下旨,令水軍萬戶全承桂,領永興、靑海道兵船,往征之。又令安撫使金承霔,領陸地軍官,往擊之。

○成州人任文和妻子八人詛呪,事覺伏誅。

閏5月16日[編輯]

○辛卯,上望見宮城東門之上有役者,召所掌官問曰:「余用宰相陳言,罷工役。今尙役之,何也?」對曰:「宮城役人未盡放者,因使司之牒,令蓋瓦耳。」上曰:「余業已罷役,更不上請役之,過矣。」卽令李文和,傳旨於都堂曰:「自宮闕起役,至今未罷者,但爲有未畢處耳。若畢則不復役民,因循至今,旱氣太甚。頃者擇農夫皆放之,只留僧徒及諸色匠人耳,今強請罷役,余亦強從之。余之因循未罷者非是,則旣下罷役之命,卽放之宜也。猶且不放,仍使之,則余之前日所未罷而因循者,亦非好事,不得已也。然則強請罷之,無乃有過乎?何獨不論其過!」時右政丞金士衡因謁告在家,獨政丞趙浚聞命,無以應之,但言臣有罪耳。又詰李至曰:「所上陳言一款內,斥浮屠云:『或有宰相士大夫宦官之類,敢以營繕浮屠進言者,痛懲放斥。』卿指當時所營之寺而言乎?指未來之事而言歟?若曰指未來,則如今舍利殿土木之役久矣。何不聞見斥言乎?若曰指當時之事,則其在宰相士大夫宦官之中,進言者爲誰?明白以陳。」至懼對曰:「臣但謂佛氏之道,有害於治國。只倣古人之言,以塞求言之指耳。不指未來,不指當時,亦未知進言者爲誰。」文和以是復,上笑曰:「其未對也宜矣。汝之致詰,誠強矣。余若積日默不敢說,則彼必勞慮成疾矣,爾可更以余意往解之。余旣誠心求言,豈敢惡聞而難之乎?第所言之事,不合時務耳。雖然以言不中罪之,則非求言之道也,余且優容之。卿等平心易氣,愼勿以寡人之怒爲疑,凡寡躬闕失、國家利病,悉心面啓。若後有可言之事,而憚今日之致詰,不肯直言,豈爲臣之義也!」諸宰相,皆詣闕謝。

○禮曹上言:「父母三年喪內,奪情起復者,出依貼後,軟角幞頭、黲紫袍、皀角帶,行謝恩肅拜、堂參及本司堂上官之禮後,其於大朝會及拜表、迎詔、冠帶時,不許隨班。」從之。

○分遣監察金庚、鄭愷於忠淸、豐海道,點視兵船及軍器衣甲。

○設水軍官職。萬戶三品以上,千戶四品以上,百戶六品以上,皆以武資差。國家以騎船軍官,寄命水上,勞苦終身,特設之。

○私奴芿邑金,強姦十一歲女,絞。

閏5月18日[編輯]

○癸巳,置酒於北涼亭,召奉化伯鄭道傳、參贊門下李之蘭、月城君偰長壽、門下贊成事成石璘,以勞奉使之行。判門下府事沈德符、領三司權仲和、左政丞趙浚、右政丞金士衡、宜城君南誾侍宴,極歡而罷。

閏5月19日[編輯]

○甲午,古果州衙祿人吏之田一百三十五結,屬有備庫,令其庫奴營田。

閏5月20日[編輯]

○乙未,令各領尉正及工匠僧徒,皆赴舍利殿役。

閏5月21日[編輯]

○丙申,昧爽視朝。臺諫嘗以不視朝聽政爲言,故坐勤政殿,設庭燎,命都承旨李文和曰:「兩府百官言事者,直進面啓。」至午鼓乃退。

○山南王溫沙道等七人朝參。

○義興三軍府上言曰:「府衛者,衛內捍外之事,不可緩也。今十司上大將軍以下員將,其於宿衛、巡綽、衙朝等事,無因闕進者,初犯二犯,懲罰還任,三犯者,具罪啓聞,下尙瑞司削職,擇有武才者代之。」允之。

閏5月26日[編輯]

○辛丑,上昧爽坐勤政殿,禮官唱拜,命止之曰:「衙日視朝,不必爲受禮也。」仍命禮曹曰:「各司細事,不必親決,治國治民可言之事,宜各面啓。」各官皆惶恐不能進。上問鄭道傳曰:「余所言何如?」道傳對曰:「然矣。」上又詰之曰:「群臣嘗責我不視朝,今日何無一人面啓?」道傳曰:「臣請以鄙語喩之。朋友宴會,本欲相與唱和,先唱實難。況君前啓事,豈易乎?」上曰:「然。」於是,大司憲成石瑢啓曰:「常用五升布,重而難輸,麤而不用。密織十尺爲一匹,則輕且可用。」上曰:「如此之法,筆之於書以聞。」令都評議使司擬議施行。刑曹典書柳觀啓曰:「人之氣稟,鷙悍剛果,柔懦怯弱,至不同也。故或有眞盜,耐其捶楚,終不招承,或被誣告,不忍苦毒,猥自誣服,人之情僞,至難辨也。掌刑吏,唯務服人之名,不顧人命之重,乃設法外之刑,而多方訊之,罪未著於案上,身已斃於梃下。雖眞盜,若不招承而斃,猶有嫌於決獄,而況無辜致命,冤抑豈小乎?乞令中外用刑者,止依律文,以行拷問,其法外之刑,一切禁斷。雖依律文拷問,亦於一日之內,不過三四問,常令辨其辭色,驗其證佐,要明其眞僞,不得妄加捶撻。」上嘉納,下都堂,令中外施行。

○命司憲府,每衙朝後,各於本司衙門就仕,有他務者則必告憲司,乃就其任。日未出,還入內,坐內樓,召左右政丞及奉化伯鄭道傳、宜城君南誾設酌,皆醉,上亦酒酣,因論開國之事,崔雲海蒙宥之非。

閏5月28日[編輯]

○癸卯,習《陣圖》於楊州牧場。

閏5月29日[編輯]

○甲辰,亦如之。初帝以表辭爲欺侮,辭連鄭道傳,勑令入朝。道傳稱疾不赴,恐將有問罪之擧,獻謀於上曰:「軍士不可不知兵法。」遂撰《陣圖》上之,令諸道節制使及軍士,定爲約束,遽令肄習,鞭笞士卒,人多怨之。

○濟州判官金科,上陳情箋曰:

義莫大於君臣,而情莫急乎母子。君臣之義、母子之情,竝行不悖,則天下國家之道,何以加此?恭惟主上殿下,當潛邸之時,不鄙臣斗筲之才,擢置臣於幕府,踐祚之初,仍除臣爲親軍衛都事,復命屬於三軍府鎭撫,兼稱下於原從功臣和、英等列。自是厥後,累遷祿秩,至戶曹佐郞,恩至渥也。臣嘗以盡命竭力,仰報聖恩之萬一爲心,夙夜奉職,未嘗或怠。丙子春三月,遭家不幸,臣父遘疾,臣嘗藥無暇,乞辭職事。夏四月,臣父辭世,臣守墳三載,雖朝夕哭泣之際,而戀闕之情,豈敢斯須忘哉?終制之後,願得京外,效毫髮於明時,是臣日夜犬馬之戀也。五月二十有一日,擢臣除濟州判官,兼敎授之職,益荷上德,感祝慶幸,卽欲赴官。然臣所慮者,臣母今已七十五歲,衰老褥疾,朝夕難保。臣旣以三年守墳,久闕奉養,今又離母,赴於絶域,則定省隔音問疎,豈唯臣之戀母?亦恐母之念我而益病也。是則臣心豈得安於所職哉?《傳》曰:「移孝爲忠。」今臣年三十有八,臣事殿下之日長,子孝老母之日短,此臣所以仰陳辭免之意也。伏望憐臣卑懇,儻改差臣於陸地之任,令母子音問不絶,則雖抱關擊柝之務、荷戈執殳之役,臣何敢憚,終養老母之後,雖終身從事於絶域,亦何敢辭?伏惟上慈改差,以明孝治,則君臣之義,母子之情,庶可竝行而不悖矣。

上許免其任。

六月[編輯]

6月1日[編輯]

○乙巳朔,百官就位班齊,上不視朝,召左政丞趙浚、右政丞金士衡、奉化伯鄭道傳、宜城君南誾於西樓。浚等請復翁主、宅主、女官祿俸[9],上曰:「業已止之,不可改也。」浚等再請,不允。

○東西三品以下,參謁於都堂。門下侍郞贊成事禹仁烈踞床鼾睡,諫官劾之。

6月3日[編輯]

○丁未,遣前判典客寺事鄭連,管押成均祭酒孔俯、禮曹正郞尹須、前禮曹正郞尹珪等赴京。上諭三人曰:「操心以正,天必祐之。」三人再拜而出。答書禮部侍郞張炳曰:

朝鮮國王,端肅奉復禮部侍郞鈞侍。五月二十八日,曺庶從人崔祿,回自京師,特蒙書諭及粘連曺庶等招狀,謹已知審,驚懼無措。某欽蒙聖恩,諭臣:「體天牧民,永昌後嗣。」常想盡忠奉上,保守小邦,傳子傳孫,以期報効。何敢造生釁端,自招愆尤?柳灝齎進啓本,雖曺庶所寫,只依舊本,字樣寫進,未知近年有合迴避字樣,以致差誤,豈敢故安譏侮字樣!郭海龍專不識字,粗習華語,俾押送曺庶去。某豈敢敎他打聽?某若有此,天地鬼神,豈肯容之?招裏指攀尹須、尹珪、孔俯三人,都不通中國語音,雖會寫字,又不深知文義,竝不曾管寫啓本,只是同在一衙行,以此指他。今奉書諭,不敢遲延,都令赴京分訴,伏望鈞慈奏聞,以惠遠人。

○前淮陽府使朴遐監文廟造成役,私用役糧四石,事覺。憲司請收職牒,依律科罪,上只令收職牒徵其米。

○興福寺僧斯近飮酒事覺,憲司請還俗充軍。

○延山府使魚孟游受管內人賄,事覺,收職牒鞫問。

○憲司復劾柳亮曰:「亮前日有罪未決,只令保放。今病已愈,宜廣求義雲,以辨事情,病癒久矣,未嘗求得辨明。請更鞫問,明正其罪,以懲奸惡。」命除拷問,詳加詰訊以聞。

6月5日[編輯]

○己酉,以金陞爲同知中樞院事,鄭津爲中樞院副使。津,道傳子也。金希善爲原州牧使。

○令司憲侍史尹彰、右補闕許遲視事。彰,須之兄也。孔俯將行,啓曰:「尹須赴京,其兄彰,以譴在家不仕,請復職以慰母心。」上令彰等視事曰:「益勤乃職。」

○令廣興倉復賜開國功臣母妻翁主宅主祿俸。

○召憲府掌務,給內官曺恂及前判三司事禹玄寶職牒。

6月6日[編輯]

○庚戌,百官就位班齊,上不視朝,幸興天寺,觀舍利殿經營。

○太白晝見。

6月7日[編輯]

○辛亥,以靑海道人崔伯顔、夫介等七戶,移置果州,爲貞陵守護軍,各給田二結,使之安業。伯顔、夫介等爲惡不已,徙沿邊充軍。

○刑曹申:「有車承道者,所訟奴婢未決,路上聚其黨,歐擊奪物,律無正條。」上曰:「白晝聚黨,打人奪物,是謂強盜。謂無正條,何也?如刑官,當擇博通之儒及更事之輩,充之可也。何其不明也!爲刑官者,依律折衷,封章請罪,宥不宥,予當審之。大抵一國之境,皆一家,何有厚薄?予但喜公平,不喜偏倚。」

6月10日[編輯]

○甲寅,遼東被虜人金松逃來告曰:「蒙古軍向遼東,燕府王率師攻擊敗之。遼王領兵將行,予亦充軍而行,中路逃來。」賜衣食安業。

6月11日[編輯]

○乙卯,西北面都巡問使報:「朝廷使臣來。」遣敬興尹柳雲,齎內醞迎慰。

○命中樞院使李至,監督宮城南門之役。至嘗極諫工役之弊,忤上旨。至是,上聞使臣之來,少與役徒,使之監督,刻日責功。

6月12日[編輯]

○丙辰,監藝文春秋館事趙浚等欲以前朝恭愍王至恭讓君已修實錄及自殿下壬申年以來史草收納,監進史官申槪等上疏曰:

竊惟古者列國,各有史官,君上之言行政事,臣僚之是非得失,皆直書不諱。故當代君臣,秘其時史,以遺後世,而於號令言動之際,因以爲戒,而莫敢爲非,其置史之意深矣。昔唐太宗謂房玄齡曰:「前世史官所記,不令人主見之,何也?」玄齡對曰:「史官不虛美不隱惡,人主見之必怒,故不敢獻也。」太宗乃命玄齡,撰次以進,玄齡編爲實錄,書成上之,而語多微隱。夫以太宗之賢,宜無嫌於直書,玄齡一代之明相,猶且隱避,不敢直書。況後世之君,或不及太宗,而欲見時史,則佞諛之臣,豈啻玄齡之隱避乎?恭惟殿下,凡所施爲,動法三代,而近日特下敎旨,欲觀時史,臣等聞敎祗懼。竊謂唐太宗見之,而不免後世之譏。此乃太宗之失德,豈殿下之所當法乎?歲在乙亥,殿下亦欲觀覽而遂止,一代之立法嚴矣,萬世之公論得矣。今又有是命,臣等未知欲觀其是非,以爲後世之戒乎?欲閱虛實,以正其訛謬乎?抑亦考其未盡記者,而使之悉書乎?若以爲後日之戒,則宜觀古昔聖賢之遺書,以鑑其治亂興亡之跡。何必覽時史,然後知戒乎?欲正其訛謬,則爲史臣者,固當廣詢博訪,必眞知其實,然後書之。豈錄其風聞臆見浮誕之事,以欺後世哉?以爲使之悉書,則國制自充修撰,以至直館,各據見聞,錄爲史草。其數十人之見聞,豈皆遺失而不錄哉?臣等未知殿下之覽史,欲何爲也?竊伏惟念,創業之君,子孫之所儀刑也。殿下旣覽時史,則繼世之君藉口,必曰:「我考之所爲也,我祖之所爲也。」更相繼述,習以爲常,則史臣誰敢秉直筆乎?史無直筆,而示美惡垂勸戒之意晦矣,則一時君臣,何所忌憚而修省乎?[10]今日覽史之擧,殆非貽厥孫謀之道也。且當聖代,明良相遇,政敎號令,盡善盡美,皆可師法,輝映簡策。苟殿下一覽之,恐後世之人必將曰:「時君所親覽也,其史臣豈肯直書乎」,則使殿下盛德大業,反爲虛文,而無以取信矣。豈非有累於明時之盛典乎?伏望特留神念,下兪允之旨,停覽史之命,公道幸甚。

上不允,卽命曰:「今所以親覽者,非欲觀善惡之跡。壬申卽位之時,君臣之間,潛相言語,率多史臣之所不知也。李行嘗爲知申事,其記事亦不直,其他史臣,焉能盡知君臣之言語乎?前朝恭愍王已來已修之史及壬申年以來史草,擇出以進。」

○懷安君芳幹奴石仇知,至司水注簿李恆家,憑主作威,欲奪其婢。刑曹鞫問上請,命斬之。

6月13日[編輯]

○丁巳,前左司議大夫文益漸卒。益漸,晉州江城縣人。父淑宣登第不仕,益漸承家業讀書。恭愍庚子,登科,調金海府司錄。癸卯,以諄諭博士,陞左正言,爲計稟使左侍中李公遂書狀官,赴元朝。將還,見路傍木緜樹,取其實十許枚,盛囊以來。甲辰,至晉州,以其半與鄕人典客令致仕鄭天益,種而培養,唯一枚得生。天益至秋取實至百許枚,年年加種,至丁未春,分其種以給鄕里,勸令種養。益漸自種,皆不榮。胡僧弘願到天益家,見木緜感泣曰:「不圖今日,復見本土之物。」天益留飯數日,因問繰織之術,弘願備說其詳,且作具與之。天益敎其家婢,織成一匹。隣里傳相學得,以遍一鄕,不十年,又遍一國。事聞,洪武乙卯,召益漸爲典儀注簿,積官至左司議大夫。卒年七十。至國朝,以議者之言,贈參知議政府事、藝文館提學、同知春秋館事、江城君。子三,中庸、中實、中啓。

6月15日[編輯]

○己未,上幸興天寺,觀舍利塔。

○貶辨定都監副使朴抵生、判官宋興等,爲東西窯監役。初故郞將任之伯、孫得光等,與歸義君王瑀訴良,抵生等以歸義君爲王琮妹夫。上以爲:「抵生等以人所共知,尙不精察,其他決訟不明,從可知矣。」仍敎提調南在、李茂、韓尙敬等曰:「爲立辨定都監,只欲明辨。如此不明,罷之仍舊如何?田制旣正,人心已定,獨奴婢一事,骨肉相殘,怨讟日興,君臣共議,別立都監,使明辨眞僞,以伸冤抑,今十三房決訟不明。予嘗曰:『都監各房,如有錯誤,必先罪卿等』者,非欲加罪卿等,欲卿等傳諭各房,俾無不公。今此錯誤,是誰之過歟?」在等無以應。

○遣簽書李稷,奉醞往勞使臣行次。

6月18日[編輯]

○壬戌,太白晝見。

○豐海道行臺監察鄭愷啓聞:「水軍節制使金乙寶,受管下軍贈馬,且奪民田爲營田,請罪之。」上以乙寶防禦有功,令還任。

○刑曹都官上言:「凡奴婢價,多不過五升布一百五十匹,馬價則至四五百匹,是重畜輕人,於理不順。願自今凡奴婢價,勿論男女,年十五以上四十以下者,四百匹;十四以下四十一以上者,三百匹,論定買賣,永爲恆法。其在逃役價,則每一名一朔,五升布三匹。年月雖多,不過其直。」上允之。

○禮曹啓:「孟秋,親祼宗廟。」上允之。

6月19日[編輯]

○癸亥,雨血於永平白雲山,遣寧城君吳思忠,設法席禳之。

6月20日[編輯]

○甲子,太白晝見。

○憲司具啓請加刑柳亮鞫問,明正其罪,上曰:「如所啓,則亮必死矣,寧失不經。」只許籍沒流外。

6月21日[編輯]

○乙丑,太白晝見。

○朝廷使臣至瑞原郡,上令內臣李匡、通事李賢,送醞迎勞,贈以衣服笠靴。

6月23日[編輯]

○丁卯,幸南門,觀使臣迎逢雜伎及彩棚。都堂出迎曙驛迎慰,使臣遇都堂甚倨,指所齎文曰:「皇帝親諭。」

6月24日[編輯]

○戊辰,上率百官,出迎使臣於盤松亭,百官具公服,迎至闕庭[11]。使臣上殿,上跪,使臣親授[12]書一封,乃禮部咨。其咨曰:

爲閽者申貴生復還本國事,本部左侍郞張炳等,欽奉聖旨:「洪武二十五年,曾於朝鮮國,索取火者數十人,入於內庭,意在授之以職,使周旋內庭,管領諸事於內外,無所不知。此所以開誠心待朝鮮如此也。是後以此人,數爲使者詣本國,不期王李上諱。者,無誠心相合之意。朕將前數十人閽者,仍發還本國,只有申貴生一名,幼而無知,留養數年,使有知,然後發還。貴生聰敏,朕之所爲,無所不知,其以貴生,日不離左右。今貴生歸,諭之曰:『旣達本國,在此間時,耳曾聞何事,目曾見何事,盡雲之於爾王,毋過雲毋匿雲。』爾辦事若干年,賜大銀一箇、段一對、鈔二十錠。」欽此移咨。

開讀訖,上與申貴生行頓首禮。上不親勞,命贊成事禹仁烈、迎接使柳雲等慰之。貴生不悅,不飮酒,臣僚皆疾貴生欺侮無禮。初,貴生至義州,凡接人,皆用華言,人不知其爲本國人。指所齎物曰:「賜與。」迎接使柳雲至,亦謂其物曰:「賜與」,高置卓上,坐則拔劍以守,行則駄馬先驅,佩劍而隨之。雲老而怯,不敢詳問,傳報都堂曰:「使臣實是華人,齎賜物來。」都堂聞於上,及是,方知其非。貴生以其受賜之物,稱爲賜與,雲誤傳也。

○上遣宦者朴英文於全羅、慶尙道,點視《陣圖》講習能否。

6月29日[編輯]

○癸酉,憲司上言:「先王衣服之制,尊卑有等,正間之色,不可紊亂也。我國家上下服用,尙未有章。願自今進上服用,皆正色,凡男女黃色灰色縞素之衣,一皆禁斷。」上允之。

○西北面順州、慈州、江東、德州、殷州、平壤等州郡大水。

秋七月[編輯]

7月1日[編輯]

○甲戌,上不視朝。囚司憲雜端田時於巡軍獄。

7月3日[編輯]

○丙子,上享申貴生於淸和樓。

7月4日[編輯]

○丁丑,申貴生歸其鄕永興。

7月5日[編輯]

○戊寅,流田時於甲州。初工曹典書劉旱雨,回自東北面,至時家,時問東北面事,旱雨答曰:「純陵遷葬,石羊石虎石室欄干,極爲侈麗。」時曰:「若國君陵室則可矣,純陵如此,無乃過乎?」旱雨曰:「敬安伯陵室亦如此。」時曰:「純陵且猶不可。況敬安之墓,豈可同於陵寢哉?」旱雨又以濬源殿創立之事言之,時曰:「長生殿已成矣,濬源殿不必作也。典書不得辭其責矣。」旱雨以時之言聞,上怒,命刑問時,且鞫相與論說者,時曰:「予以意問旱雨耳,無與論說者。」及加重刑,乃曰:「黃喜、朴竪基。」又問之,曰:「妻父柳爰廷、叔父田宥及趙和、申孝昌、尹莘達等十餘人。」上曰:「時在言官,凡有弊瘼,義當陳請。曾不一言,乃與雜人,私相謗訕,罪孰大焉?然且宥之,只令流外。朴竪基、黃喜職在言官,不供其職,私議國事,宜皆斥於外。」流時於甲州,貶竪基鏡城敎授官,黃喜慶源敎授官。以柳爰廷開國功臣,尹莘達原從功臣,俱勿論,餘皆得免。

7月8日[編輯]

○辛巳,下各道都觀察黜陟使。崔有慶京畿右道,張至和忠淸道,全伯英豐海道。以鄭澹爲中樞院副使,卞仲良右副承旨,李詹吏曹典書,趙庸諫議大夫,金汾成均樂正。庸於國初,以病辭成均祭酒,退居甫州,敎授子弟,有是命。汾以金扶之言,訴於左政丞趙浚,以前寺丞受此職。

○左政丞趙浚、右政丞金士衡、奉化伯鄭道傳,享宦者曹恂於南誾之第,皆贈馬一匹。恂自被召之後,尤得寵幸,上宴申貴生之日,貴生醉欲拔刀,恂卽止之,浚等以是享之。

7月11日[編輯]

○甲申,誅監察金扶,杖監察皇甫琠,笞注簿李養修。初,扶與琠,飮酒於新監察金仲誠家,過趙浚第曰:「雖作大家,何能久居?後必爲他人有矣。」琠聞之,說與養修,養修言於金汾。汾,浚之門人,以告浚。浚聞於上,上怒曰:「浚開國元勳,與國同休戚。扶以浚爲不久,是以朝鮮社稷爲不久也。」命亟置極刑。人有勸浚上請免死者,浚逡巡不卽詣闕,扶已死乃止。國人以浚不卽詣闕請免,薄浚。琠、養修以不直告於朝,決罪有差,罷監察同扶飮酒者十八人。上謂都承旨李文和曰:「向者田時亂言,必有主議者,予疾問事官不明,皆宥之。今金扶又有亂言,金汾告之,宜賞職。」初,南誾與鄭道傳比,陰有攻遼之議。誾密言於上曰:「趙浚、金士衡每有異議。」適田時以陵室之事在逮,言及柳爰廷、趙和、申孝昌。爰廷,浚之相厚者,趙和其姪,孝昌,士衡之外甥,故鞫問田時,欲其連及,時無言及。上以誾所嘗親信,不罪之。

7月14日[編輯]

○丁亥,設盂蘭盆齋於興天寺。

7月19日[編輯]

○壬辰,以河崙爲忠淸道都觀察黜陟使,李廷俌左道都觀察使,金汾禮曹議郞。

7月22日[編輯]

○乙未,五峯山崩。

7月25日[編輯]

○戊戌,宦者朴英文來啓曰:「各鎭[13]俱不能習《陣圖》,惟羅州鎭稍習。」上怒,卽命囚各鎭訓導官,且命論決各鎭僉節制使不能之罪。

7月26日[編輯]

○己亥,戶曹給田司上言:「前朝之季,紀綱紊亂,田制先毀,豪強兼幷,骨肉相訟,公私俱竭,故於己巳年間,京畿及五道田,幷行打量作丁。然當其時,算術未熟,刻期畢事,致有輕重失中,或至遺漏,濱海之地,亦未及量。乞分遣朝官與諸州守令踏驗,令觀察使考察,以千字字號作丁,以收其稅。兩界之田,都巡問使亦以一牛日耕多少改量,其守令及委差之官,不肯用心踏驗者,依戶律決罪,罷職不敍。都觀察使、都巡問使,失於覺察者,申聞論罪。」上允之。

7月27日[編輯]

○庚子,暴風雨雹。

○日本肥前州駿州太守源慶,使人獻禮物。

○上幸興天寺,觀浮屠塔。

○遣巡軍千戶金天益於全羅、慶尙道各鎭,笞僉節制使不通《陣圖》者。

○以京畿左道及忠淸道軍三千七百人,修築宮城。

7月29日[編輯]

○壬寅,上不豫。

八月[編輯]

8月1日[編輯]

○甲辰朔,命憲司,問諸王子及宜城君南誾、參贊門下府事李茂、上、大將軍等,不習《陣圖》之故。

8月2日[編輯]

○乙巳,安神德王后影子於仁安殿。

○坐西涼亭,以敎書鈇鉞,親授忠淸道都觀察使河崙、京畿左道觀察使李廷俌。

8月3日[編輯]

○丙午,上不豫。

8月4日[編輯]

○丁未,憲司、承旨以不習陣圖,劾三軍節制使、上、大將軍、軍官等二百九十二人。

8月6日[編輯]

○己酉,上不豫。

○慶尙道都觀察使林整報:「自夏及秋不雨,禾穀不稔。且停奴婢決訟,以待民拾橡栗秋耕之後。」上以限年事,不允。

8月7日[編輯]

○庚戌,諸道《陣圖》敎訓者至,各杖一百。乃選通《陣圖》者五人,分遣各道。京中侍衛軍官,無不習《陣圖》者。

8月9日[編輯]

○壬子,大司憲成石瑢等上言:「殿下命武臣講習《陣圖》,有年矣,節制以下大小員將,不自講習,廢厥職矣。其兩府罷職,前銜則職牒隨品收取,遞降一等;五品以下,決笞鑑後。」上曰:「節制使南誾、李之蘭、張思吉等,開國功臣;李天祐,今爲內甲士提調;義安伯和、懷安君芳幹、益安君芳毅、撫安君芳蕃、寧安君良祐、永安君上王舊諱。、順寧君枝、興安君李濟、靖安君我殿下諱。,王室至親;柳曼殊、鄭臣義等,原從功臣,皆未可議罪,其當該麾下,俱各決笞五十;李茂罷職;外方諸鎭節制使不習《陣圖》者,皆杖之。」初鄭道傳、南誾,日見乎上,勸以攻遼,故使習《陣圖》如此其急。先是,左政丞趙浚謁告,道傳、誾詣浚第曰:「攻遼之擧,今已定矣,公勿復有言。」浚答曰:「予居開國元勳之列,豈有負殿下?殿下卽位之後,因遷國創始,民困土木之役,未見仁愛之施,怨咨斯極,糧餉不給。安有率其怨民,而能濟事者哉?」謂道傳曰:「萬一予與閣下,率諸道之民以征,其疾視也久矣,豈肯用命乎?吾恐身亡國敗,不及遼而至矣。病勢方熾,未能興造,願諸公以臣言復於上。疾愈,臣當親啓。」厥後浚力諫,上從之。

○幸興天寺,觀神德王后薦會。

8月10日[編輯]

○癸丑,雞林君金稛卒。稛,雞林人。恭愍庚子,中成均試不第,屬近侍,與趙浚爲友。浚當國,累遷至典法判書。開國之際,引與同盟,爲翊戴功臣,加中樞院副使。病卒。子孟誠、仲誠、季誠。

8月13日[編輯]

○丙辰,太白晝見。

○金、火入軒轅。

○設解怪祭於峯山,又行《金經》消災道場。

○設神德王后大祥齋於興天寺,都堂別行於興福寺。

○以李舒爲參贊門下府事,姜仁富爲商議中樞院事,旌表其居曰忠臣之閭,賜鞍馬衣笠金帶。初舒及仁富守後陵,服喪三年。

○世子芳碩卽吉。

8月14日[編輯]

○丁巳,上不豫。

8月15日[編輯]

○戊午,光陽府院君李茂芳卒。茂芳,光陽人。字釋之,贈贊成事仁英之子。性廉淡孤苦,讀書登第,仕前朝歷官中外,以廉介見稱。知事淳昌,友人過者請土物,公解所佩鞘子,屬吏賣以塞請,客愧而去。其爲獻納,權臣金鏞求見,托辭不往。廉悌臣拜侍中,公曰:「辛丑之亂,棄母而出,且不隨駕,豈宜作相!」終不署告身。及爲掌令,玄陵葬魯國公主。執義當封陵,以俗諺封陵者不達,託故不仕,公以次封之惟謹,玄陵重之,陞爲判典校,再遷大司憲,尋陞密直提學,號推忠佐命功臣。出爲雞林尹,有惠政,流亡復業,召拜政堂文學。甲寅春,知貢擧。恭愍薨,居閑十六年。壬申,門生趙浚當國,薦爲檢校門下侍中、光陽府院君。卒年八十。上輟朝,諡文簡。子稔、安國。

8月17日[編輯]

○庚申,以天變地怪,設法席於臺山上元、金剛山表訓等寺。

8月19日[編輯]

○壬戌,行三聖齋於釋王寺。

8月20日[編輯]

○癸亥,金、木相犯。

8月21日[編輯]

○甲子,暴雨震電。

○左政丞趙浚爲上設請命醮禮於昭格殿。

8月22日[編輯]

○乙丑,赤氣自東橫流城巿。

8月23日[編輯]

○丙寅,雷電雨雹。虹見坤方。火犯軒轅左角。

○時,上王欲爲上設醮,請命致齋於昭格殿。

8月25日[編輯]

○戊辰,流星出亢入南斗。

8月26日[編輯]

○己巳,奉化伯鄭道傳、宜城君南誾及富城君沈孝生等,謀害諸王子,不克伏誅。初,上以靖安君開國之功,諸子無與爲比,特賜世傳東北面加別赤五百餘戶。其後,以諸王子及功臣,爲各道節制使,分管侍衛兵馬,靖安君全羅道,撫安君芳蕃東北面。於是,靖安君以加別赤讓芳蕃,芳蕃受而不辭。上知之,亦不責還也。道傳、誾等謀欲擅權,貪立幼孼,謂孝生孤寒易制,譽其女有婦德,請爲世子芳碩嬪。與世子母兄芳蕃、姊夫興安君李濟等同謀,多樹黨與,將欲去諸王子。暗嗾宦者金師幸密啓,請依中朝諸皇子封王之例,分遣諸王子於各道,上不答。其後,上諷諭靖安君曰:「外間之議,汝輩不可不知,宜諭諸兄戒愼之。」道傳等又嗾散騎卞仲良,上疏請罷諸王子兵權至再三,上不允。卜者安植曰:「世子異母兄,有天命者非一。」道傳聞之曰:「卽當除之,何患乎?」義安君和知其謀,密告靖安君。至是,宦者曹恂傳旨曰:「予病深,不欲接人,惟世子外毋得入見。」師幸、恂皆其黨也。道傳、誾、孝生、判中樞李懃、前參贊李茂、興城君張至和、星山君李稷等,托以省問上疾,日夜聚松峴誾妾家,相與密謀。令芳碩、濟及親軍衛都鎭撫朴葳、左副承旨盧石柱、右副承旨卞仲良,在內稱上病篤急,召諸王子入,則以內奴及甲士攻之,道傳、誾等外應,約以己巳擧事。先是,靖安君密謂知安山郡事李叔蕃曰:「姦黨在平時,固無疑矣,伺上違豫,必生變。予若召汝,則宜速來。」至是,閔無咎以靖安君命,召之而至。時上病劇,靖安君及益安君芳毅、懷安君芳幹、淸原君沈悰、上黨君李伯卿、義安君和及李濟等,皆會宿勤政門外西廊。至是日晡時,閔無疾詣靖安君邸,入與夫人偶語良久,夫人急召奴小斤曰:「汝速詣闕,請公來。」小斤曰:「諸君皆會一廳,奴將何辭以告?」夫人曰:「汝以我胸腹卒痛奔告,則公當速來矣。」小斤牽馬詣西廊,具告之,義安君贈以淸心蘇合等藥曰:「宜速往治之。」靖安君卽還邸。俄而無疾復來,與君及夫人鼎立,密語良久。夫人執君之衣,請勿詣闕,君曰:「豈可畏死不詣?且諸兄皆在禁中,不可不使知之。若有變,則我當出來擧兵,以觀國人之心也。」乃拂衣而出。夫人追及戶外曰:「愼之愼之。」日已昏矣。時命罷諸王子所領侍衛牌,已十餘日矣,唯芳蕃摠兵如舊。靖安君初罷兵,盡燒營中軍器。至是,夫人潛備兵仗爲應變計。李茂素有中立之計,密以誾等謀,嘗告靖安。至是,隨無疾來謁,少頃先去。茂,無疾之近姻也。竹城君朴苞亦往來其間,暗伺彼之動靜。於是,靖安君命無咎,使叔蕃備兵甲宿於本邸門前辛克禮家待變,乃詣闕入西廊直宿。諸君皆不留馬,獨靖安君使小斤秣馬西廊後。芳蕃將入內,靖安君呼之,芳蕃搔首逡巡,不應而入。至初夜,有人自內出曰:「上疾劇欲避病,諸王子速入內。從者竝勿許入。」和、淙[14]、濟先出立庭,靖安君與益安、懷安、上黨諸君暫立戶內密語。舊制,宮中諸門,夜必張燈,至是,見宮門無燈,益疑之。和及濟、悰[14]先入內,靖安君稱腹痛,出西廊門外入廁,坐思良久。益安、懷安等走出,呼靖安君者再,君曰:「諸兄是何高聲呼耶?」乃立,以兩袖拍之曰:「勢不得已也。」卽馳馬出宮城西門,益安、懷安、上黨皆步走。唯上黨能及靖安君馬,益安、懷安或仆躓。靖安君使馬天牧,召芳蕃曰:「請出來從我。厥終,彼亦不全汝矣。」芳蕃臥內廊房,見天牧起坐,聞訖還臥。芳蕃傔從,皆無賴之徒,唯事射御,且妄欲謀移儲位久矣。一日,謂芳蕃曰:「吾等已緣中宮,使公得代芳碩位,敎命將至矣。請毋出以待。」芳蕃信而不出外,人哂之。靖安知其不相容故召之,不從。靖安君到本邸洞口軍營前路駐馬,呼叔蕃,叔蕃率壯士二人,甲而出,益安、上黨、懷安父子,亦得騎馬。有李居易、趙英茂、辛克禮、徐益、文彬、沈龜齡等,皆歸心靖安者也。至是,與無咎、無疾皆會,騎兵纔十,步卒纔九人。乃出夫人所備鐵槍,中折分與軍士,諸君從者及各人奴僕十餘,皆執杖,獨小斤把劍。君馳至纛所北路,呼叔蕃曰:「今日之事,若之何?」叔蕃對曰:「事已至此,不須懼也。請出軍號。」方言言的。君命以山城二字。行及三軍府門前,以待天命。芳碩等聞變,欲率兵出戰,令軍士禮賓少卿奉元良,登宮南門,覘軍衆寡,自光化門至南山,鐵騎彌滿。芳碩等懼不敢出,時人以爲神助。君又呼叔蕃曰:「如何則可?」叔蕃對曰:「到姦黨會所,以兵圍而火之,出者輒殺可矣。」夜二鼓,將過松峴,叔蕃奔馬告曰:「此小洞,卽誾妾家也。」靖安君駐馬,先使步卒小斤等十餘人,圍其家,有鞍馬數匹,在其門外,奴僕皆睡,道傳、誾等,張燈會坐言笑。小斤等窺戶未入,忽有三矢,相繼落屋瓦,有聲。小斤等還出洞口,問矢之所從來,叔蕃曰:「我矢也。」令小斤等還入圍之,火其隣家三處,道傳等皆逃匿,孝生、懃、至和等皆見殺。道傳逃入其隣前判事閔富家,富告曰:「有皤腹者入吾家。」君知其爲道傳,乃令小斤等四人捕之。道傳伏閨中,小斤等叱之出外,道傳持尺劍,不能行步,匍匐而出。小斤等叱令棄劍,道傳投劍出門曰:「請勿殺?願一言而死。」小斤等曳出至靖安君馬前。道傳曰:「昔者公旣活我,願今亦活之。」昔者,指壬申歲也。君曰:「汝爲朝鮮奉化伯,顧不足耶?何爲惡至是也!」令斬之。初夫人慾自至君所立處,同其禍敗,徒步而出,君麾下士崔廣大等,力諫止之間,奴金夫介,以道傳笠劍來,夫人乃還。道傳有子四人。游、泳聞變赴急,爲游兵所殺,湛自刎於家。初,湛告於父曰:「今日之事,不可不告於靖安君也。」道傳曰:「我旣背高麗,今又背此附彼,人雖不言,獨無愧於心乎?」李茂出門,中流矢,乃曰:「我李茂也。」步卒將殺之,靖安君曰:「勿殺。」乃與之馬。誾率伴人河景、崔沄等逃竄,稷乘屋詐爲奴僕,作滅火狀,仍得逃免。闕內人望見松峴火焰漲天,奔告於上,宮中衛士鼓角而噪。李天祐自其家,率伴二人,將赴闕,馬天牧望之,追及於安國坊洞口曰:「非天祐令公乎?」天祐不答。天牧曰:「令公不答而去,則矢可畏也。」天祐曰:「汝非馬司直乎?何呼我耶?」天牧答曰:「靖安君與諸王子,會於此矣。」天祐趨詣靖安君,且曰:「今擧此事,何不早使我知之?」靖安君遣朴苞、閔無疾,召左政丞趙浚,浚猶豫,使卜者筮其去就而不卽赴,又使叔蕃促之。靖安君迎至中路,浚已與右政丞金士衡來,帶甲伴人多從之。到嘉會坊洞口橋,步卒以兵把截曰:「唯兩政丞入。」浚、士衡等下馬,趨而過橋,靖安君曰:「卿等何不憂李氏社稷?」浚、士衡等,驚懼跪於馬前。君曰:「道傳、誾等,貪立幼孼,欲剪除我同母兄弟。我是以爲弱者先手也。」浚等叩頭曰:「彼之所爲,吾輩未嘗知也。」君曰:「如此大事,宜告國家,今日之事勢,迫不暇告耳。公等宜速合坐。」石柱、仲良在闕內使人呼都承旨李文和、右承旨金陸於家。文和奔詣問曰:「上體若何?」石柱曰:「上疾篤,今夜子時,欲避病於西小涼亭。」於是,諸承旨俱詣勤政門。都鎭撫朴葳,立於勤政門,高聲呼曰:「軍士來否?」文和問曰:「此時避御乎?何吹角耶?」葳曰:「何謂避御?奉化伯、宜城君會處,有數多軍馬,圍而火之,故吹角耳。」先是,靖安君謂叔蕃曰:「勢力則不可敵矣。斬道傳、誾等,然後我四五兄弟,駐馬於三軍府門前,以觀國人之心。人心不從則已,翕然從之,則我輩得生。」至是,靖安君還到三軍府門前駐馬,夜已四鼓,素所注意者,相繼來集矣。贊成柳曼殊率子原之,謁馬前,靖安君曰:「何故來耶?」曼殊曰:「聞上將移御臣家,今不移御。且聞有變,故急來,欲侍衛耳。」曰:「甲而來乎?」曼殊曰:「否。」卽與之甲,令立馬後。天祐告曰:「曼殊乃道傳、誾之黨,不可不殺。」靖安君曰:「不可。」懷安及天祐等強之曰:「如此倉卒之際,衆議不可沮也。」靖安君顧謂叔蕃曰:「勢難得已」,命數其罪。曼殊卽下馬,執靖安君馬轡曰:「我當白之矣白之矣。」靖安君令從者解之,曼殊猶堅執不解,小斤以小刀刺頷下,曼殊仰倒,乃斬之。靖安君謂原之曰:「汝無罪,可歸家矣。」懷安追斬於禮賓門前。浚、士衡等,入坐都評議司。靖安君意謂:「芳碩等若率衛士,出宮門交戰,則我軍少,勢將卻矣。若稍卻,則合坐諸相,當在彼軍之後,而或從彼矣。」使人言於都堂曰:「我兄弟在路上,而諸相入坐都堂,不可。宜卽移坐於雲從街上。」遂令禮曹,促會百官。親軍衛都鎭撫趙溫,亦直宿闕內,靖安君使人召溫及朴葳。溫聞命,卽以麾下甲士牌頭等,出謁馬前,葳不應良久,不得已佩劍而出,靖安君溫言以待。葳見軍勢弱,乃告曰:「凡諸處分,乞待天明。」其志以謂天明,則兵弱之形著,而衆心不附矣。靖安君使赴都堂,懷安請於君,使人斬之。靖安君命溫,盡出宿衛甲士,溫卽遣牌頭等入闕,盡以宿衛甲士出。於是,勤政殿以南甲士盡出,脫甲棄兵,命各自歸家。初李茂見兵勢弱,詐稱恍惚,使人扶持,白於靖安君曰:「中箭處痛甚,請就都堂兒房休息。」君曰:「可。」小頃,茂聞朴葳見誅,卽還出。翌日雞鳴,上召石柱入內,黎明,又召文和,文和詣西涼亭。世子與芳蕃、濟、和、良祐、淙、樞相張思吉、張湛、鄭臣義等,皆已入內。自諸君樞相大小內官下至內奴,皆被甲帶劍,唯曹恂及金陸、石柱、仲良不甲。石柱傳旨文和曰:「製敎書。」文和請辭。石柱曰:「倣韓山君所製誅三元帥敎書之意,製之可也。」文和曰:「君知之乎?」石柱曰:「破賊之功,一時之或有,無君之心,萬世之不宥,是其詞也。」文和曰:「今之罪魁,誰歟?」石柱曰:「罪魁則更稟於上,可先起草。」督之急。文和執筆曰:「君亦解屬文,以親稟之意製之,我當書之。」石柱製曰:「某某等潛圖不軌,欲害開國元勳某某等,以漏洩被捉,皆令就戮,其刼從黨與,皆宥不問。」草成,石柱齎草入啓,上曰:「姑待兩政丞來,擬議頒之。」已而,都堂率百官聞於上曰:「道傳、誾、孝生等結黨陰謀,欲害我親勳,以亂我國家。臣等事迫,不及以聞,已得誅除,願上勿驚。」李濟方在側,復於上曰:「諸王子起兵,共誅誾等,禍將及。臣請以衛士出攻。」上曰:「勿憂。禍豈及汝?」和亦止之曰:「自中事也,不必相戰。」濟拔劍睥睨者數矣,和安然不動。時永安君爲上禱病,致齋於昭格殿,聞變潛率一奴,縋城而出,步至豐壤,隱於金仁貴家。靖安君使人尋之,迎到宮城南門外,日將昃矣。時人皆欲請於上,以靖安君爲世子,靖安君固讓,請以永安君爲世子。永安君曰:「當初建開國,至於今日之事,皆是靖安之功,我不可爲世子。」靖安君讓益固曰:「欲定國本,當在嫡長。」永安君曰:「然則我當有以處之。」於是,靖安君令都堂,率百官上疏曰:「立嫡以長,萬世之經。殿下捨長立幼,道傳等挾世子,欲害諸王子,禍在不測,幸賴天地宗社之靈,亂臣伏誅。願殿下立嫡長永安君爲世子。」疏上,文和讀訖,世子亦在側。上良久曰:「皆吾子也,何不可之有!」顧謂芳碩曰:「於汝便矣。」上卽允下。在內諸相問何事,文和答曰:「易世子也。」石柱封敎草,使文和署名,文和不受,次請和,亦不受,次請坐中諸相,皆不受。文和曰:「君之所製書,何不自署乎?」石柱曰:「諾。」乃署名袖之。旣而,石柱入內承命出曰:「敎書改寫速下。」文和曰:「何以改之?」石柱曰:「開國功臣道傳、南誾等,潛圖不軌,謀害王子宗室,今已漏洩,功不掩罪,已皆就戮,其刼從黨與罔治。」使仲良書以進。上令侍女扶起押訖,還臥病劇,欲吐未吐曰:「如有物在咽喉[15]間不下。」靖安君令軍器直長金謙,開武庫出甲槍,授火㷁軍百餘人,軍勢稍振。甲士申龍鳳入闕,傳靖安君言曰:「興安君、撫安君,各歸私第。義安君以下,何不出來?」諸君相目不言。更督之,和以下皆出。悰由宮城水門逃出,獨鄭臣義遲留,促之乃出。都堂請出芳碩,上曰:「旣已判付,出去何害!」芳碩泣辭,賢嬪牽衣而哭,芳碩拂衣而出。初議置遠方,出宮城西門。李居易、李伯卿、趙璞等,議於都堂,使人殺於道。都堂又請出芳蕃,上謂芳蕃曰:「世子則已矣,汝不過置遠方耳。」芳蕃將出宮城南門,靖安君下馬入門內,攜手語曰:「誾等旣剪除我輩,則汝亦終不免,故我招之。汝何不從耶?今雖出外,未幾必還矣。好去好去。」將置通津,過楊花渡,宿渡丞館。芳幹與李伯卿等,又議於都堂,使人殺之。靖安君聞芳碩、芳蕃之死,密謂叔蕃曰:「柳曼殊,予尙欲保全,況骨肉乎?居易父子,不告於我,議於都堂,戕害我同氣。今人心未定,故我隱忍不敢示怒也。汝毋出此言。」軍士執仲良、石柱及南贄等以出。仲良仰視靖安君曰:「我注意於公,今已數年矣。」君曰:「彼口亦肉也。」贄,誾之弟,時爲右廂節制使。竝囚於巡軍,而追斬於路。李濟出,靖安君謂濟曰:「可歸本家。」

上遂策永安君爲世子,敎曰:

立嫡以長,萬世之經;宗子維城,寡人之望。惟爾父身嘗開國,捨長立幼,乃以芳碩爲世子,不獨予昵愛不明之過,道傳、誾等,亦不得辭其責矣。當其時,若以楚國愛少之誡,據經廷諍,予敢不從?如道傳輩,不惟不諍,猶恐其不立。日者,道傳、誾、孝生、至和等,潛圖不軌,搖亂根本,幸賴天地宗社之佑,罪人伏誅,王室再安。芳碩禍胎,不可留置國都,放諸東裔。予旣悔前日之過,又因百僚之請,庸建爾爲王世子。於戲?克明其德,無忝爾所生;往盡乃心,鎭撫我社稷。

乃命文和、金陸,出謁世子。世子召文和曰:「內無可侍衛者,爾速還入內。」文和卽還入。曺恂宣世子命曰:「除侍女及內奴外,餘皆出之。」文和亦出,世子曰:「爾何出來?」文和具告其由,世子曰:「非謂汝也,宜速還入侍。」又令上將軍李敷,入內侍衛。上命曹恂,賜世子笠子鞍馬,世子入內。濟歸私第,翁主謂濟曰:「吾與公,往靖安君邸,則必獲生矣。」濟不聽。昏時,軍士追至殺之。靖安君聞之乃驚,卽呼鎭撫田興曰:「興安君死矣,奴婢必將逃散。汝率軍士十餘人,到興安家斂屍。勑奴婢曰:『若有散者,後必重罪。』」興至其家,使侍婢入告曰:「勿驚。我是靖安君鎭撫也。」乃庀斂屍諸事,一如所命,翁主感泣。南誾逃出城水門,隱於城外圃幕,沄、景等左右扶持,暫不離焉。誾欲詣巡軍,沄等止之,誾曰:「道傳爲人所憎,故見誅,我無憎之者。」自詣巡軍門外見斬。殿下卽位,以景、沄忠於所事,俱加擢用。靖安君與諸王子,張幕於監巡廳前,會宿三日。其後入宿三軍府,至世子受內禪後,各還私第。

○道傳字宗之,號三峯,安東奉化人,刑部尙書雲敬之子。前朝恭愍庚子,中成均試,壬寅,中同進士,累遷至通禮門祗候[15]。丙午,連喪父母,廬墓終制。辛亥,召拜太常博士。恭愍親享宗廟,道傳按圖製樂器。遷禮儀正郞、藝文應敎,進成均司藝。甲寅,恭愍薨,乙卯,殘元使者至境上,道傳曰:「先王決策事明,今迎元使不可。且元使欲加我罪名而赦之,其可迎乎?」時宰不聽,道傳強言之,見怒貶會津。甲子,賀聖節使鄭夢周,擧爲書狀官赴京,還拜成均司成。丁卯,乞郡爲南陽府使。戊辰,上當國,召拜大司成,屢獻計,陞密直提學、知貢擧。爲十學都提調,敎詳明太一諸算法,移藝文提學,作《診[16]脈圖訣》。己巳,與趙浚等,請革私田。恭讓立,陞三司右使,以中興功臣封忠義君。庚午,陞政堂文學。尹彛、李初誣罔之獄作,道傳力主其議,鄭夢周言於上,寢之。道傳以計稟使如京。辛未,上言刑賞得失,恭讓不能容,貶羅州。壬申,召還,與南誾等定計推戴。上卽位,策勳爲一等,加門下侍郞贊成事、兼判尙瑞。又以計稟使如京,陞判三司事、兼判三軍府事。爲三道都統使,作《陣圖》、《蒐狩圖》、《經國典》、《經濟文鑑》。又作樂歌,有《夢金尺》、《受寶籙》、《文德》、《納氏》、《靖東方》等曲。與鄭摠等,修撰《高麗國史》。封奉化伯,階特進崇祿。丙子,同知貢擧,始用初場講經之法。丁丑,宣撫東北面,定州郡名,築孔州城。戊寅春,還,上迎勞以厚。道傳天資聰敏,自幼好學,博覽群書,議論該洽,常以訓後生闢異端爲己任。嘗窮居偃仰,自謂有文武才。從上至東北面,道傳見號令明肅、卒伍整齊,進而密言曰:「美哉此軍,何事不可濟?」上曰:「何謂也?」道傳對曰:「謂擊倭寇於東南方耳。」營前有老松一株,道傳請留詩松上,白而書之曰:「蒼茫歲月一株松,生長靑山幾萬重。好在他年相見否?人間俯仰便陳蹤。」及開國之際,往往醉中微誦曰:「不是漢高用子房,子房乃用漢高。」凡可以贊襄者,靡不謀之,卒成大業,誠爲上功。然以量狹,多忌且怯,必欲害其勝己,報其宿憾,每勸上殺人立威,上皆不聽。所撰《高麗史》,恭愍以後筆削,多不以實,識者非之。初道傳師事韓山李穡,與烏川鄭夢周、星山李崇仁爲友,情好實深。後欲納交趙浚,讒毀三人,以成仇怨。又以外祖禹延妻父金戩,嘗爲僧,潛奸奴樹伊妻,生一女,是爲道傳外祖母。禹玄寶子孫以戩姻族,熟聞其說。道傳當初除拜,告身淹滯,謂爲玄寶子孫,揚說使然,積其憤怨。及其得志,必欲陷玄寶一門,釀成其罪,陰嗾居正等,殺其三子及崇仁等伍人。乃與南誾等,欲挾幼孼,恣行己志,謀害宗親,身與三子,俱及於死。誾,晉州宜寧人,檢校侍中乙蕃之子。恭愍甲寅,中成均試,僞朝庚申,拜社稷壇直。乙丑,倭寇作耗三陟郡,城小且危,難其守,誾自薦以行。旣到郡,寇猝至,誾開城門,率十餘騎突出擊之,寇敗走。事聞,以司僕正召還。戊辰,從上至威化島,與趙仁沃等,獻回軍之議,且密謀推戴,以上嚴謹,不敢發言。旣還,密言於殿下,殿下戒以勿言。己巳,拜鷹揚軍上護軍、兼軍簿判書,庚午,陞密直副使。壬申,恭讓信讒疑忌,事且不測,殿下乃召誾,令與素歸心者,密議推戴。及上卽位,拜判中樞院事,賜奮義佐命開國功臣之號。累遷至參贊門下府事、兼判尙瑞寺事、右軍節制使。丁丑,封宜城君。誾性豪邁無檢束,自幼好奇計,開國之際,功在上列。然以不學識闇,贊成康氏奪嫡之計,遂與道傳等,圖擅國柄,欲去宗親,卒及於禍,年四十五。子四,景壽、景祐、景福、景祉。孝生,順天富有人,知錦州仁立之子。僞朝庚申,中成均試。癸亥,登乙科第二人,由堂後積官至掌令。以世居全州,素歸心於上,得與開國功臣之列。自中丞出按慶尙,陞中樞院副使。又爲慶尙道都觀察使,製造兵器,人稱精巧。官至藝文館大提學、富城君。年五十。子道源。葳,密陽人。初仕恭愍,以至僞朝,歷仕中外,見稱才能。金海、晉州、雞林、永興,皆其所歷。屢擊倭寇,國家知有將略,累遷至密直副使。出鎭合浦,領舟師攻破對馬島。及上卽位,朴仲質等在逮辭及,臺諫連章請置極刑,上營救俾全。陞參贊門下府事,命典禁軍。至是,諸王子召之,率甲士出闕門遲回,以至於死。子耆。曼殊,文化人,右副代言總子。恭愍朝,爲寶馬陪行首,癸卯,拜將軍,累遷至密直副使。丁巳,從上豐海道,擊倭寇,戊辰,從上至威化島,與議回軍,拜知門下,稱爲回軍功臣。庚午,拜門下評理,辛未,兼鷹揚軍上護軍。及上卽位,稱爲原從功臣,拜商議門下府事。及是,率其子源之至,罔知進退,皆及於死。子三人,長卽源之,次隱之、衍之。

○政堂文學南在,誾之兄也。嘗奉命禱祀於松嶽,聞變自還,謁於諸王子。有欲竝罪者,我殿下曰:「在素不與誾同心,不可連及。其歸我第。」上乃下敎曰:

洪武二十九年六月十一日,皇帝遣內使楊帖木、宋孛羅、王禮、尙寶寺丞牛牛等官,諭以催督鄭道傳以來。時,道傳方患鼓脹而莫能興。又於洪武三十年四月十七日,準禮部咨,欽奉聖旨節該:「今朝鮮國王所用文人鄭道傳者,於王之助,何爲也?王若不悟,斯人必禍源耳。」欽奉告諭丁寧,將欲發遣,道傳病尙未痊,是用因循。玆者病癒,長男諱告予以爲:「道傳宜起發赴京。」道傳憾其言,乃與三軍節制使南誾及小男芳碩、妻父沈孝生、姻親張至和等潛謀,挾小男芳碩,欲害諱等,幾傾社稷,尙賴天地祖宗之佑,已伏其罪。今長男諱,性行純謹,志存忠孝,宜爲世子,且大小臣僚,闔辭以請。於洪武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告於宗廟,立以爲後。於戲!君親無將,罪人黜伏。嫡嗣旣定,社稷安寧。屬玆靖亂立儲之初,宜示推恩宥罪之典。除道傳黨與外,自洪武三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昧爽以前,已發覺未發覺二罪以下,咸宥除之。

○囚象山君康繼權、順寧君枝、寶城君吳蒙乙、知中樞院事鄭臣義、大將軍康澤、道傳子津及黨與於巡軍。

○歸義君王珇及其弟琯死。

○囚前僉節制使趙思義、三司右僕射李恬、完城君李伯由、吏曹議郞李慥於巡軍。以鄭津及康澤充全羅水軍,大將軍韓珪、孫原萬、宋千佑,充慶尙水軍,司僕卿李寶劒、將軍任得邦,充江原水軍,前將軍河承海,充豊海水軍,睦仁海、朴𢒺、李千祐,充靑海水軍。流李慥於興德鎭,康繼權於角山,鄭臣義於寧海鎭,吳蒙乙於伊山鎭,將軍趙洪、前將軍李登於蓴城鎭,軍資監金宇、禮賓少卿奉元良於藍浦鎭。宥金師幸及趙思義等二十一人。

8月29日[編輯]

○壬申,上移於西寢室,疾小間。

○囚校書監柳斗明、監丞張允和於巡軍。

太祖康獻大王實錄卷第十四

(戊寅)秋九月[編輯]

9月1日[編輯]

○癸酉朔,日有五色。金星晝見。夜,流星出奎,火入婁。

○命世子入於東寢室。

○上思食水精蒲萄,命曹恂傳旨世子及諸王子曰:「予則無父,圖畫影子,以寄思慕。予雖衰憊,尙有氣息,爾等幸矣。今也疾彌留,欲食水精蒲萄。」世子及諸王子皆號泣,卽令上林園史韓幹,旁求於留後司及畿內左道。經歷金廷雋齎山蒲萄經霜半熟者一箱以進,上大悅。

○封世子妃金氏爲德嬪。

○陞廷雋爲典農判事。始以親王子爲公,諸宗親爲侯,正一品爲伯。益安公中軍節制使,懷安公左軍節制使,今殿下右軍節制使,福根奉寧侯,良祐寧安侯,李伯卿上黨侯,沈淙靑原侯。李和判門下府事、兼領義興三軍府事、義安公,沈德符領三司事、靑城伯,趙浚左政丞、平壤伯,金士衡右政丞、上洛伯,權仲和醴泉伯,成石璘門下侍郞贊成事、判戶曹事,李之蘭門下侍郞贊成事、判刑曹事、義興三軍府中軍節制使、靑海君,李茂參贊門下府事、判禮曹事、義興三軍府左軍節制使,張思吉參贊門下府事、判工曹事、義興三軍府右軍節制使、永嘉君,趙璞參贊門下府事,河崙政堂文學,李居易參知門下府事,趙英茂判中樞院事、義興三軍府中軍同知節制使,趙溫中樞院使、義興三軍府左軍同知節制使,金輅同知中樞院事、義興三軍府右軍同知節制使,張思靖商議中樞院事,李天祐同知中樞院事、兼兵曹典書、義興侍衛司上將軍、知三軍府事,鄭擢中樞院學士,張哲中樞院副使,南在宜寧君,李文和仍都承旨、兼尙瑞尹。

○宥李恬、柳斗明、張允和。

9月3日[編輯]

○乙亥,韓幹得水精蒲萄來獻,上喜甚,賜米十石。上每喉渴,嘗一二箇,疾自此康復。

○斬宦官金師幸,梟首三軍府門。師幸有巧思,以營造宮室,務悅君心。在前朝,以影殿之役,誤玄陵,今當國初,又蒙寵幸,官至駕洛伯、兼判都評議使司事,出入內禁,常以肩輿行。死之日,人皆快之。

9月4日[編輯]

○丙子,流商議門下府事金湊於寧州。湊嘗與師幸,同掌營繕,務極精巧,以勞民力。

9月5日[編輯]

○丁丑,月犯土星。流星出句陳西流,又出五車入八穀。金在太微右掖門中。

○上謂都承旨李文和曰:「予罹疾病,久未聽政。一日萬幾,其可廢乎?念至於此,病益深矣。今欲傳位於世子,平心療疾,以延餘生。爾其命文臣,製敎書以進。」文和卽命吏曹典書李詹製進。

○命領三司事沈德符,告於太廟曰:「予以不穀,承祖宗之德,撫有臣庶,於今七載,年衰病作,庶務叢劇,難於宵旰,恐多遺失。王世子芳果,身居嫡長,夙著仁孝,且當開國之初,贊襄弘多。爰命以位,俾奉孝祀,敢申昭告。」又遣判三司事偰長壽、禮曹典書金乙祥,如京師奏曰:「臣自少役於軍旅,感患風濕疾證,見今年紀衰老,早暮難任庶事。有長男芳果,性資純謹,志性端方,堪托後事,効力東陲。謹於洪武三十一年九月初五日,委令權署國事,伏候明降。」

上令近侍內官扶起,召世子。世子具公服,詣上前伏地,上親授敎書,世子受納懷中。其書曰:

王若曰,余以否德,承祖宗之蔭,奉天子之靈,肇造邦家,撫有臣庶,於今七年。乃緣久於軍旅,蒙犯霜露,迨今年衰疾作,難於宵旰,庶務叢劇,恐多遺失。惟爾王世子芳果,身居嫡長,夙著仁孝,且當開國之初,贊襄弘多,一國臣民,咸共知之。肆於洪武三十一年九月初五日,告於宗廟,乃命以位。爾其率由典章,親君子遠小人,視聽無一己之偏,好惡公國人之論,無敢或荒,無敢或怠,永綏厥位,以昌後嗣。於戲!爾父薄德,雖不足效,先聖之道,布在方冊,夙興夜寐,爾尙敬哉!

次召左右政丞,亦具公服以入。上曰:「我今傳位於世子,卿等戮力輔治,毋墜大業。」乃以傳國寶授之,次命李文和,陪世子以出。左右政丞奉寶前導,文和陪世子至勤政殿。世子改服絳紗袍、遠遊冠,卽王位,受百官賀禮。改諱曰曔。以冕服率百官,上父王尊號曰上王,率百官拜賀。

○封德嬪爲王德妃。以我殿下,兼判尙瑞司事,閔齊三司右僕射,趙璞兼大司憲,李居易參贊門下府事、義興三軍府中軍同知節制使,趙英茂參贊門下府事,趙溫商議門下府事,朴苞知中樞院事、義興三軍府右軍同知節制使,馬天牧大護軍,李叔蕃右副承旨。

9月7日[編輯]

○己卯,有赤氣。上王爲芳碩等素膳,都評議使司請進肉膳。

○移安神德王后影於貞陵。

○命吏曹典書李詹、右諫議趙庸、前知善州事鄭以吾等,撰集經史所載有關君心政治者,詳節以進。

9月9日[編輯]

○辛巳,上王傳命於上曰:「興天寺浮屠,平日所願成者,令畢其功。」

9月10日[編輯]

○壬午,夜,鵂鶹鳴於景福宮北園。上王移居於北涼亭。

9月11日[編輯]

○癸未,金入太微垣端門。

9月12日[編輯]

○甲申,流星出輦道入虛。

○遣奉寧侯福根,告卽位於齊陵。

○五庫七宮錢穀,始令都評議使司,掌其出納。

○流鄭擢於淸州,朴苞於竹州。苞定社後,自以爲功不在諸臣之下,怏怏不平,乃與擢語曰:「茂雖與定社之列,而功不滿於人心,且反覆難測。」判中樞金輅聞之,言於趙英茂,告於我殿下,啓於上。上怒,俱貶。初茂中立觀變,以爲去就,卒與功臣,識者譏之。

○上自庚辰齋戒,丙戌,備法駕詣太廟幄次。丁亥,上親祼以告卽位訖,出於幄次,受群臣賀,駕還坐正殿,頒敎旨:

王若曰,恭惟上王,應天順人,肇造邦家,立經陳紀,爲法萬世。不幸奸臣鄭道傳、南誾等,夤緣用事,潛謀擅權,貪立幼孼,欲爲後嗣,以奪長幼之序,以亂嫡庶之分,離間我骨肉,相煽生變,禍在不測。幸賴天地宗社之靈,有以陰相,忠臣義士,盡心効力,奸黨伏誅,國步載安。伏値上王失豫彌留,謂予小子身居嫡長,堪托後事,乃命以位。予以否德,慄慄危懼,讓至再三,終不獲辭。於洪武三十一年九月初五日丁丑,卽位於勤政殿,越十日丁亥,躬服袞冕,祀於宗廟。顧惟上王,厭煩萬機,俾付予小子,願以一國,奉養惟永,各司供上,諸道進獻,一如在位之日。玆當更始之初,宜布惟新之化。其在洪武三十一年九月十五日昧爽已前,除大逆強盜、蠱毒魘魅、謀故殺人及道傳、南誾黨與外,已發覺未發覺,咸宥除之。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凡有便民事宜,條列如左。一,宗社之祭,當盡誠敬。陳設酌獻之具,務要精潔,禮文樂章,務要中節,毋敢不恭。一,文宣王,百王之師,釋采之禮,當致精潔,毋或不虔。一,箕子受封朝鮮,實基風化,前朝始祖,統合三韓,俱有功東民,宜置祭田,以時致祀。一,天之視聽,實自乎民。其有不便於民者,其亟除之,以副予敬天勤民之意。一,君臣一體,義同休戚。大小臣僚,於諸時政得失,民生利害,盡言不諱,小民冤抑未伸者,亦許進告。一,崇儉去奢,爲治之本。宮中鹵簿、衣服、器皿,務從儉約,其有以奢侈爲媚者,憲司罪之。一,近因遷都營繕,民生良苦。凡中外土木之役,一皆停罷,務令休息。一,今年春夏,旱蝗相仍。聞海濱州郡,尤被其災,予甚痛焉。發倉移粟,以行賑濟,毋或遲緩,庶令赤子,免於溝壑。租稅,隨其損傷多少,蠲減其數。一,《六典》,爲治之具。宜令六曹,講求命官之意,各盡其職,毋敢或怠。一,騎船軍,爲國禦侮,寄命水上,艱苦尤甚。兵曹宜考各道軍戶人口多少,每三丁立一軍,分爲二番,輪番更代,其家許免他役。一,火㷁軍及其人之役,亦爲艱苦。戶曹宜考各官鄕吏之數及官寺奴婢之數,隨其多少,更定其額,以均勞逸。一,屯田之法,始自屯軍塞下,非役平民。除水陸屯軍且耕且戰外,役事平民,號稱屯田者,一皆罷之。一,賦役不均,深爲害民。自今有不得已事,仰都評議使司,按諸道土田廣狹、人口多少,差等分定。諸道監司,以州府郡縣土田人口、廣狹多少,差等分定;守令以各戶土田人口,差等分定,庶無不均之嘆。其鰥寡孤獨、疲癃殘疾無同居者,全免。一,農桑,衣食之源,民命所關。其令諸道監司,分督郡縣,冬初築堤堰禁火焚,孟春植桑木,仲夏植桑椹,毋敢或怠。一,內自成均五部,外至各道,皆有敎官,所以養成人材,宜以時考察,勿令或怠。一,民生休戚,在守令賢否。朝官六品以上,各擧所知,具其出身來歷,仰都評議使司,詳加考察,乃令之任。監司嚴加黜陟,所擧非人,罪及擧主。一,貧民負債,勿論布穀,一本一利,不許加徵。違者,本利具沒官論罪。一,前朝之季,俗尙侈靡,宴享齋會,必用遐方難繼之物,式至於今,餘風未殄。其金銀、珠玉、眞彩絲、花段子等物,一皆禁斷。一,前朝之季,始置別鞍色,反淩逼工曹,殊失命官之意。宜行革去。一,私宰牛馬,當有禁令,宜令漢城府掌之。一,魚梁川澤,司宰監所掌,勿令分屬司饔,以一出納;山場草枝,繕工所掌,勿令私占,輕定其稅,以便民生。一,繕工、司水所納柴炭,司僕所納穀草,民甚苦之。宜令攸司,更定所費,俾無前弊。一,屬公奴婢,每人立役,致使飢寒,不免逃匿。自今每二口役一口,俾無失所;其身故者,勿令本主充立;年滿六十者,放役。每十口擇一口,分爲頭目,使之管屬,若有逃亡,責其頭目。一,名實不可相混。除表箋外,公私書狀,毋得用表紙。長興庫所納,隨其所用,亦宜更定。一,平民栽種菓實竹木,官司不給其直,公然取用,一皆禁斷。各官皆置菓園,栽植供用。一,七十歲以上耆老,正朝誕日等關係慶事外,許免隨班朝謁,以副予敬老之意。一,外方吹鍊鐵物,全委軍器監。其原定月課數目外,毋得濫費。一,兵者兇器,正朝誕日賀禮,近以軍器進獻,一皆禁斷。一,郡縣貢物,隨其土産,更定其額,其不産之物,許免收納。一,倉庫宮司,全委三司,掌其出納。一,冗官不可不汰。仰都評議使司,詳議申聞,務求實效。一,該載不盡事理,仰都評議使司,續議申聞擧行。

9月17日[編輯]

○己丑,命知經筵事政堂文學河崙、兼大司憲趙璞曰:「予欲覽四書,點節以進。」

○上與我殿下,論第定社功臣。命都承旨李文和傳旨曰:

國家創業未久,誠宜端本正始,以凝天命,傳祚萬世。不幸奸臣道傳、誾等,當上王失豫彌留之際,欲挾幼孼爲亂,謀害我諸兄,幾覆我已成之業,禍在不測。義安公和、益安公芳毅、懷安公芳幹、殿下諱、上黨候李伯卿、左政丞趙浚、右政丞金士衡、參贊門下府事李茂、趙璞、政堂文學河崙、參贊門下李居易、參知門下趙英茂,奮忠決策,定難反正,載安宗社,功勞重大,永世難忘。寧安侯良祐、靑原侯沈淙、奉寧侯福根、門下侍郞贊成事之蘭、參贊門下思吉、商議門下趙溫、判中樞院事金輅、前商議中樞朴苞、前中樞院學士鄭擢、同知中樞院事天祐、商議中樞思靖、同知中樞張湛、中樞院副使張哲、右副承旨叔蕃、上將軍克禮、大將軍無咎、戶曹議郞無疾等,推誠協贊,定難反正,載安宗社,功勞重大,永世難忘。褒賞之典,有司擧行。

9月18日[編輯]

○庚寅,上率群臣,行聖節賀禮。

○金星犯太微上將。

○憲司請籍沒鄭道傳、南誾、沈孝生、張至和、李懃等家産,我殿下言於上,止收科田。

○諫官上言:「殿下新卽寶位,事必師古,求言圖治。臣等幸在言官,謹以管見條列,伏惟裁擇施行。一,師者,師其道也。前朝崇信浮屠,以僧爲師,殊失古制。願自今,擇大臣年高德邵者爲師,以革因襲之弊。一,奄人之任,灑掃宮闈而已。前朝之季,濫受朝官,或處相府,氣勢日驕,以至於妨賢病國。願自今,官不過三品,不許朝官,如有異績,賞以金帛;內竪,官不過五品,亦不許朝官。一,史官,掌記時事。願自今日侍左右。一,告身之法,必更歷臺省,所以考才行分貴賤也。今也四品以上,直授官敎,賢不肖或至於混淆,賤隷得側於朝班。願自今,兩府已上,依[17]舊官敎;嘉善已下,令臺省署出告身。一,古者,羲、和世官;醫不三世,不服其藥。願自今,書雲典醫,俾世其官,以精其業。一,不曉漢語者,不許司譯院官;不通兵書者,不許訓鍊觀職。一,外方閑良,官以孝廉,茂才居京者,不見敍用,淹延歲月,弊固不細。願擇可用者用之,其餘各還鄕里。」上曰:「四品以上,姑以前例行之。」

9月21日[編輯]

○癸巳,流星出織女入河鼓。

○康繼權、韓珪、鄭臣義、鄭津、康澤、李慥、吳蒙乙、李䇕、辛克恭、張允和、洪有龍、辛克溫、柳隱之、柳衍之、朴耆、康仲卿等,謝貼收取,田民屬公;李枝、南實、沈道源、李伯由、鄭東石、貴生等四十三人,外方付處。又流李得芬于吉州;金湊謝貼收取,田民屬公;尹祥田民屬公,外方付處。

9月22日[編輯]

○甲午,設神懿王后忌齋於藏義寺。

9月26日[編輯]

○戊戌,使司稟旨,定諸道節制使道受料之數。軍官伴黨十五、從人十五、大小馬各十五匹,留營軍官五十、從人五十、大小馬各五十匹、軍器打造工匠三十七名。

9月28日[編輯]

○庚子,大風拔木飛瓦石。

9月29日[編輯]

○辛丑,火入太微垣屛星南。

○斬宦者曺恂。憲司上言:「恂在前朝,濫處樞府,兼任巡軍萬戶,用事中外,多殺無辜。國敗君亡,幸保首領,人皆切齒。今又阿附老宦金師幸,夤緣得幸,恣行欺蔽,罪不容誅。且黨於道傳、誾等,同惡相濟,內外相應,至於殿下卽位之時,乃說口不可道之言,國人皆曰可殺。請明正典刑,籍沒家産,懲戒後來。」上允之。

冬十月[編輯]

10月1日[編輯]

○癸卯朔,功臣都監上言:

伏審王旨,國家創業未久,宜當端本正始,傳祚萬世。奸臣道傳、誾等,於上王失豫彌留之際,挾幼孼謀害宗親,幾覆已成之業,禍在不測。義安公和,益安公芳毅、懷安公芳幹、我殿下諱、上黨侯李伯卿、左政丞趙浚、右政丞金士衡、參贊門下府事李茂、趙璞、政堂文學河崙、參贊門下府事李居易、參知門下府事趙英茂等,奮忠決策,定難反正。是雖殿下育德潛邸,天與人歸,以致戡定禍亂,受命繼統,亦賴名世之臣佐命定社之烈,誠有如殿下之旨。其功勞不細,永世難忘。請以定社一等功臣爲稱,立閣圖形,樹碑紀功,封爵錫土。父母妻超三等封贈,直子超三等蔭職,無直子則甥姪女壻超二等。田地幾結,奴婢幾口,丘史七名,眞拜把領十名,許初入仕。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其子孫,書於政案曰,定社一等功臣某之子孫,雖有罪犯,宥及永世。寧安侯良祐、靑原侯沈淙[18]、奉寧侯福根、門下侍郞李之蘭、參贊門下府事張思吉、商議門下府事趙溫、判中樞院事金輅、商議中樞院事朴苞、前中樞院學士鄭擢、同知中樞院事李天祐、商議中樞院事張思靖、同知中樞院事張湛、中樞院副使張哲、右副承旨李叔蕃、上將軍辛克禮、大將軍閔無咎、戶曹議郞閔無疾,推誠協謀,定難反正,誠有如殿下之旨。其功勞不細,永世難忘。請以定社二等功臣爲稱,立閣圖形,樹碑紀功。父母妻超二等封贈,直子超二等蔭職,無直子則甥姪女壻超等。田地幾結,奴婢幾口,丘史五名,眞拜把領八名,許初入仕。嫡長世襲,不失其祿,其子孫,書於政案曰,定社二等功臣某之子孫,雖有罪犯,宥及永世。

疏上依申。一等功臣,各田二百結、奴婢二十五口、內廐馬一匹鞍轡具,金帶一腰、表裏各一段。二等功臣趙溫、天祐、張哲、叔蕃、克禮、無咎、無疾,各田一百五十結、奴婢十五口、內廐馬一匹、金銀帶一腰、表裏各一段;良祐、沈悰、福根、之蘭、思吉、金輅、朴苞、鄭擢、思靖、張湛,各田一百結、奴婢十口、內廐馬一匹、金銀帶一腰、表裏各一段。

10月3日[編輯]

○乙巳,孔俯等還自遼東。俯等至遼東,聞皇帝升遐,太孫卽位,大赦乃還。

○諫官上言:「竊見逆臣南誾擅權用事,以其親戚腹心,授之兵柄,布列諸鎭。前合浦鎭僉節制使安贇,其腹心也;前伊山鎭僉節制使辛有定、前江州鎭僉節制使朴齡、前三陟鎭僉節制使李伸、前杆城鎭同僉節制使韓天童,其親戚也。其赴鎭也,不恤民隱,非時鍊兵,罪固不小,今也居京都,泰然奔走。逆臣之黨,不可不剪,請令憲司,收其職帖[19],俱竄於外,以杜禍亂之萌。」上只令外方付處。

10月5日[編輯]

○丁未,上坐經筵,令侍講官裵仲倫,講《貞觀政要》。

10月9日[編輯]

○辛亥,上率定社功臣二十九人同盟。其載書曰:

朝鮮國王臣曔,謹率宗親義安公和、益安公芳毅、懷安公芳幹、我殿下諱、輔臣門下左政丞趙浚、右政丞金士衡等,敢昭告於皇天后土宗廟社稷山川百神之靈。惟我祖宗,積德百年,我上王,聖德神功,應天順人,而我二三兄弟實左右之,奄有邦國。不期奸臣道傳、誾等,欲固其寵,利其立幼,奪嫡亂倫,潛懷禍心,圖我兄弟,變將不測。幸賴天地祖宗之佑,罪人黜伏。猥以嫡長,敬蒙上王之命,贊承大統,懼不克負荷,夙夜惟勵,罔知攸濟。顧惟宗親大小臣僚,當奸黨煽亂之際,乃能奮義決策,撥亂反正,登玆有成,宗社載安,厥功之大,帶礪難忘。爰命有司,量宜旌賞,卜玆吉辰,祀於明神,用結盟好。予與同盟之臣,一體同心,雖有讒間,勿以爲疑,雖或有罪,永世宥之,世世子孫,毋忘今日。惟爾同盟之臣,益礪乃心,夾輔王室,以永洪祚,與國咸休。或有嫌疑,當相面諭,或有忿恨,當相理遣,各盡其誠,毋敢面悅背憎,以相傾危。惟當過失相規,患難相救,德業相勸,夷險一致,終始無變。苟渝此盟,神必殛之,殃及子孫。各敬爾身,毋敢或忽。

10月10日[編輯]

○壬子,誅吳蒙乙,放鄭津於水軍。諫官權肅等上言:「吳蒙乙、鄭津等,與南誾、道傳,潛圖不軌,欲立庶孽,謀害宗親,情見事白。道傳、誾等,皆已伏誅,而蒙乙、津,得保首領,罪同罰異。請置於法,以杜亂賊之源」,故有是命。

10月11日[編輯]

○癸丑,上王誕辰。疾至是康復。上率諸宗親公侯,享於北涼廳,極懽而罷。宥二罪已下。

10月15日[編輯]

○丁巳,山南王溫沙道死。

10月18日[編輯]

○庚申,下旨求言。

10月26日[編輯]

○戊辰,定社功臣享上於勤政殿。

○放南在於宜寧。初我殿下欲全在,命置於第,其母謂死於誾亂,哭之甚。在拔其鬚送之,母曰:「在不死矣。」事定,見母於果州田莊,仍留止。乃聞治誾黨與,在懼,微服逃之。大將軍馬天牧逢諸完山路上,拘置其官,來告於朝,故有是命。

10月28日[編輯]

○庚午,巡軍沈妓菊花於漢江。初,菊花爲趙浚所畜,見棄有怨,語人曰:「浚有異志。」浚請鞫問,命囚巡軍,菊花承招,遂沈之。

10月29日[編輯]

○辛未,義興三軍府請定武官班次。

一,本府節制使及各道節制使,每當衙日,如都評議使司合坐之例,仕於本府,凡中外軍事及大小公務,皆擬議施行。一,文官通政,卽武官折衝。五承旨、大司成,皆帶花銀,唯折衝獨帶光銀,乞依文官通政例。一,古制,三軍將軍班,在六曹議郞之上。往者道傳改官制,反居內史舍人之下。乞從古制。一,古者文武交差,所以杜彼此之嫌,故上、大將軍,或兼中丞、直門下,房主將軍,兼吏曹議郞,掌務將軍,兼兵曹議郞。乞復舊制。

上命都評議使司擬議。使司議得:「先是,折衝將軍,亞於大司成,保義將軍,亞於諫議。請倣此,三軍將軍行首,亞於吏曹議郞,各領將軍行首,亞於兵曹議郞,其餘條件,竝依義興三軍府所申。」上從之。

十一月[編輯]

11月1日[編輯]

○癸酉朔,禁酒。

11月5日[編輯]

○丁丑,冬至。上率群臣,望帝闕行賀禮,坐勤政殿,受群臣賀禮。

11月6日[編輯]

○戊寅,陞潭陽郡爲府。德妃外鄕也。

11月7日[編輯]

○己卯,納柳氏於後宮。柳氏,上潛邸時妾,大司憲趙璞族妹也。嘗適人有子,名佛奴,居竹州。至是,璞啓於上,迎柳氏及子,置於其家,裝備入內,封爲嘉懿翁主,稱其子曰元子。李叔蕃詣靖安公邸,靖安公引入臥內。叔蕃言:「定社今未數月,璞以公之近姻,而其心稍變,其餘人心,亦未可知。惟公深思自安之計,兵備亦不可弛也。」公怒曰:「汝等富貴不足,而有此言乎?」叔蕃對曰:「富貴則非不足也。吾等一二廝僕,不顧身命,而贊定社於倉卒之際者,欲戴公爲主耳。今有稱元子者入宮中,非吾等所敢知也。公若不聽吾言,必有後悔。吾固匹夫耳,剃髮可逃,公以不貲之身,將何以處之?」公不答。

11月11日[編輯]

○癸未,追尊皇妣節妃韓氏爲神懿王后。以右政丞金士衡爲奉冊使,政堂文學河崙爲副使,奉安於別殿,號曰仁昭。

○坐經筵,令知經筵事趙璞,始講《大學》。

○諫官陳時務四條:

一,佛氏之道,以淸淨寡慾爲宗。其營繕寺社,造佛造塔,特其末事。無識僧徒,稱某寺營造、某經披覽,冒受上押,齎持願文,橫行郡縣,凌辱守令,誑誘愚民。願自今,毋令齎持願文,出入宮禁,冒受上押,亦不許私持願文,橫行民戶,侵奪民財。敢有違令,所在官司,痛行糾理。一,官爵之設,所以尊朝廷治天職也,當擇賢能公正之士以任之。前朝之季,工商賤隷,得蒙顯授,汚辱朝班,舊弊未革,遂至於今。願自今工商賤隷,如有功勞,賞以貨財,毋令授官,以重名器,以尊朝廷。一,宮禁不可不嚴,故內外常置宿衛,出入必謹呵禁者,不唯備不虞,亦使干謁之徒,不得雜進,以誤君聽,以亂朝政。前朝之季,僧徒婦女憸小之輩,出入無時,冒蔽聰明,遂至紀綱陵夷者,以此也。願自今一皆禁斷,以嚴宮禁。一,守令殿最之法,已有成規,然自外任除京官者,未久見罷,勸賞之道,實有虧缺。自今政績明著,考滿三年,入拜京官者,毋令速罷,以示信賞之義。

上從之。

11月16日[編輯]

○戊子,流星晝見,大如甁。

11月18日[編輯]

○庚寅,上以冕服坐勤政殿,授德妃冊寶。以左政丞趙浚爲奉冊使,參贊門下府事李居易爲副使。其冊曰:

《易》著《咸》、《恆》而正人倫,《禮》嚴名分而重配匹。載稽彝典,庸建徽稱。惟金氏端一誠莊,幽閑貞靜。早創閨門之道,宜其家人;茂隆冢婦之儀,承我宗事。當庶孽之煽亂,殫內助以濟危。旣無嫌於壼儀,庶有補於風化。爰命爲王德妃,授以寶冊。於戲!嬪於潙汭,聿基虞舜之興;臣有邑姜,用贊武王之治。勉循往行,以裕後昆。

○宴定社功臣於勤政殿,各賜敎書錄券,極懽乃罷。

11月19日[編輯]

○辛卯,黃霧四塞。

11月20日[編輯]

○壬辰,木氷。

11月26日[編輯]

○戊戌,芳蕃奴朴豆彥等,謀亂伏誅。豆彥結黨將作亂,前郞將金成富奴加羅赤,預其謀,以告右副承旨李叔蕃,轉告我殿下。執豆彥等鞫問,情見事白,故轘豆彥以徇;斬同謀曹豆彥等四人;朴松等二人,以知而不首,杖百充水軍。賞加羅赤米菽各十石、衣服一襲。

11月28日[編輯]

○庚子,復近侍忠勇衛。

○客星犯月。

11月30日[編輯]

○壬寅,遣判三司事偰長壽於京師。

十二月[編輯]

12月1日[編輯]

○癸卯朔,免收外方軍田租。

12月2日[編輯]

○甲辰,三軍府上言:「以民戶墾田多寡,差定賦役未便,請罷之。」初政堂文學河崙,嘗爲京畿、全羅兩道監司,以古者兵出於農之意,量民戶墾田多少,立賦役差定之法,民甚便之,權勢之家廣占田園者,多惡之。至是,崙復建議行之,三軍府請罷之,然守令猶踵而行之。

12月3日[編輯]

○乙巳,冱寒,錄出輕囚。

12月4日[編輯]

○丙午,流星出太微西,大如杯,光芒紅赤,小流星又隨而隕。

○以曾置蔚州人崔伯顔不花等七戶,移置公州,賜以曺恂田莊。

12月5日[編輯]

○丁未,戶曹典書唐誠罷。誠訟於辨定都監不勝,謂其官曰:「誰謂辨定都監?實不定都監。」憲府劾罷。

12月6日[編輯]

○戊申,左政丞趙浚,請辭京畿左右道都統使,仍上印綬及所領軍額,上從之,卽以軍額移授姻戚月城君金需。

○左政丞趙浚等面陳時務三條。

一,今歲大荒,令諸道出軍資米菽,以行賑濟。其守令用心賑濟者,以其所活人數褒敍;不用心,以致飢死者,從重論。一,諸道男女年八十已上者及孝子、順孫、義夫、節婦,貧乏廢疾不能自存者,無問尊卑,蠲免雜役,優加矜恤。一,孝子、順孫、義夫有實効可用者,別具以聞,以憑擢用。

上曰:「善。」

12月8日[編輯]

○庚戌,免諸道往年逋欠貢賦。

○禁殺牛馬。

12月9日[編輯]

○辛亥,坐經筵,始讀《論語》。史官請入侍經筵,不允。

○都評議使司,令各道監司,考三十年以來守令政績明著者,具名以報。

○上覽各司陳言,令都評議使司,擇其切中者以進。

12月12日[編輯]

○甲寅,大將軍尹坤獻銀鼠毛裘,上賜正五升布百匹。

12月14日[編輯]

○丙辰,坐經筵,講北辰居其所,衆星拱之章,因問侍講官全伯英曰:「日食,何爲然也?」伯英對曰:「人事感於下,則天實應於上。釋氏所言阿修羅王之事,非也。」

12月15日[編輯]

○丁巳,流星出九游入坤方。

○禮曹上言:「《記》曰:『君子有終身之喪』,忌日之謂也。前朝風俗,於忌日,不曾齋戒行祭,唯以飯僧爲事,略無報本之道,且違禮典。今後乞令當忌日前一日,不茹葷,不飮酒,不食肉,致齋別寢,至忌日行祭。其奠物,一依當曹頒行《時享陳設圖》行之,不近聲色,不接賓客,以行終身之喪之義。」上從之。

○追錄我殿下及益安公芳毅、懷安公芳幹開國之功,視一等功臣趙浚例褒賞。上曰:「三弟首唱大義,開國創業,其功莫大,帶礪難忘。當初上王以親子之嫌,不紀其功,以至今日,然有功當賞,古今常典,非寡人所得辭。」於是,各賜奴婢三十口、土田二百結,立閣圖形,樹碑紀功。

12月16日[編輯]

○戊午,上坐經筵,知經筵事李舒,講季氏旅於泰山章。侍講官柳觀進曰:「禮,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封內山川,故季氏旅於泰山,孔子深責之。本朝宰相祭名山,甚非禮也。」上曰:「然則何以至於今而不禁?」觀對曰:「始於前朝,國初因循未禁,以至今日。願殿下禁之。」

12月17日[編輯]

○己未,左政丞趙浚、兼大司憲趙璞、政堂文學河崙、中樞院學士李詹、左諫議大夫趙庸、奉常少卿鄭以吾等,撰《四書節[20]要》以進。箋曰:

人主之治,係於心學,當精一執中,涵養擴充,以爲修齊治平之本。歷選聖賢之書,《語》、《孟》、《庸》、《學》,蓋盡之矣。恭惟殿下,天縱聖學,緝熙敬止,當初卽位,欲覽四書,以明孔、曾、思、孟之學,第萬機之暇,未易周覽而盡究者,故命臣等,撰其節要之言以進。臣等竊惟,聖賢之言,莫非妙道精義之所在,然其立言,或因事而發,或因問者之高下,而有淺深詳略之不同,其於人主之學問,誠宜有所先後。謹掇其切於學術,關於治道者,繕寫粧䌙以獻。伏望淸讌之間,時賜睿覽,以正心學,由約而博,以盡四書之大旨,溫故而知新,日就而月將,則將見終始浹洽,德業隆崇,聖賢之道復明,雍熙之治可致矣。

上嘉納之。是日,上坐經筵,因講問荒寧之義於柳觀,觀對曰:「古人云:『色荒禽荒。』夫荒者,人君所當戒也。」上曰:「然則田狩之事,必不爲乎?」觀對曰:「春蒐夏苗秋獮冬狩,古之制也。但爲宗廟之供,非好田弋耳。後世之君,恣其情慾,縱其畋獵,以至盤遊無度,甚不可也。」上曰:「然。」李舒進曰:「人君不可樂於玩物也。若偏於玩物,則喪其心志矣。開經筵而進儒臣,講明聖賢之道,直欲追二帝三王之治耳。尋章摘句,弄詠風月,適足以喪志,非人君致治之道也。」上然之。

12月18日[編輯]

○庚申,上召宗親公侯於內殿,守夜。

12月20日[編輯]

○壬戌,以慶尙道溟珍縣,倂於江城郡,號曰珍城。溟珍,古在巨濟之地,因倭失所,出居晉州南鄙,地狹民小,監司請倂之。

12月22日[編輯]

○甲子,太祖高皇帝訃音至。義州萬戶李龜鐵,傳奉禮部咨文及明年曆日以進曰:「朝廷使臣陳綱、陳禮等,到鴨綠江西。萬戶至,使臣旣授之,卽欲回去。萬戶固請,越江信宿而還。」其咨曰:「大明禮部爲儀禮事。近爲太祖高皇帝升遐,今上皇帝,奉遺詔卽位,以明年爲建文元年,已經布告天下。今照海外朝貢諸國,理合通行,今發去建文元年《大統曆》一本。」

12月23日[編輯]

○乙丑,上率百官,服淡素衣,行向闕陳慰禮。

○上王令人放後園所養野獸於閑曠之地。

12月24日[編輯]

○丙寅,上率諸公侯,享上王,上王歡甚。

12月25日[編輯]

○丁卯,有白氣圍日。

○安神懿王后新畫於仁昭殿,親幸行祭。

12月26日[編輯]

○戊辰,上率群臣,服大行高皇帝衰麻於勤政殿,大小臣僚俱服麻布大袖衣、布裹紗帽,帶麻絰。令攸司,停朝市、禁音樂,哭臨三日而除。

○東北面鏡城住人殷實等,進海靑鷹子一連,賜米菽十石。

○減貞陵守護軍一百名,放還本處。

12月28日[編輯]

○庚午,上釋服從吉,百司各於本衙除素服。

○上坐報平廳,餞賀登極使右政丞金士衡、陳慰進香使政堂河崙,夜半乃罷。引士衡入寢殿賜酒,又賜毛衣毛冠。

12月29日[編輯]

○辛未,行賀皇帝新登寶位禮。

○都評議使司請令見官六品以上,各擧堪爲郡守縣令者。

○刑曹典書柳觀、姜思德、議郞盧湘等罷。憲司上言:「今頒降宥旨內:『《六典》爲治之具,講求命官之意,毋敢或怠。』今刑曹以良賤事,擅囚三品官尹諶,不申聞,一失也;捉囚累日,乃欲收職牒,冒弄申聞,二失也;尹諶罪狀,以私門取招,曚[21][22]申聞,三失也;三朔捉囚,無故放出,四失也;旣放出而無故還囚,五失也;今月二十五日監獄囚徒,以十月初三日囚施行,六失也;今當冱寒,罪囚滯獄者四十五名,而至於小罪或十朔或七朔而不決滯獄者,七失也。乞皆收職牒,依律施行。」上只許罷職。

○都堂採擇各司陳言以申:

一,報本追遠,必盡誠敬。宗廟朔望行香使,曾不致齊,而行祭前一日午後受香,非也。願自今散齊一日,祭前一日朝受香,齊宿行祭,以爲恆式。一,京畿左右道屬司水監燒木軍四百人,雖當農月,不顧家産,趁日斫木,供其日役,遂致廢農逋亡。願自今計一年所支木數,分定左右道州郡,當農隙春秋兩節,於煙戶均收,不過一駄。及時輸於司水監,以供一年經費。一,金銀及水銀,皆非本土所産,而銀器鍍金之金,至改造。其金與水銀,一皆無面,銀亦品惡,有弊無益。除品帶外,一皆禁斷,已曾鍍者不禁。一,布貨,出自民間,公私宴享,以細薴造花,一用而後,更無他用。自今進上、使臣宴享外,許用時花及染紙爲花。一,貧乏之民,借貸富家之穀,富家每當農月,以其貸民,驅聚役使,富者益富,貧者益貧。奸吏、里長,又無故役使,令貧民廢農,亦令禁止。違者,論罪,官吏失覺察者,罪同。一,外方之民,其父母葬日,聚隣里香徒,飮酒歌吹,曾不哀痛,有累禮俗。乞自今,毋襲前非,違者痛理。一,都城地濱大江,漕運甚便,公私賴之。司水監每憑漕運,輒遣指諭典軍之暴酷者,緣江推刷,至有繫累鞭撻。由是有船者憤怨而賣其船,商賈者畏懼而不達於京,遂使物價騰踴。願令司水監將其所屬船,使典軍迭騎,以支漕運。若公船不給,須借私船,及時漕運,依式給稅。其指諭典軍,不給稅而據取者,許人陳告,計贓論罪。

依允施行。

○是月,日本六州牧多多良義弘,承相國大夫人之命,遣僧靈智,獻禮物,求《大藏經》。

太祖康獻大王實錄卷第十五

註釋[編輯]

  1. 原本「扎」
  2. 原本「閣」
  3. ^ 3.0 3.1 原本「朴」
  4. 原本「究」
  5. 原本「宴」
  6. 原本「薇」
  7. 原本「令」
  8. 原本「茄」
  9. 原本「捧」
  10. 此處原本多一「則」字
  11. 原本「廷」
  12. 原本「受」
  13. 原本「陣」
  14. ^ 14.0 14.1 原本「琮」
  15. ^ 15.0 15.1 原本「侯」
  16. 原本「胗」
  17. 原本「宜」
  18. 原本「悰」
  19. 原本「貼」
  20. 原本「切」
  21. 原本「矓」
  22. 原本「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