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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蠶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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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蠶問答
作者:增韞 
影印本:。宣統元年十月,廣東學務公所印刷處代印本,有新增(按)語數則,以小字註釋的方式列出。

柞蠶問答

前編所採集者,大率係奉省情形,雖詞意極其淺近,猶恐鄉里老農未盡通曉,茲將前意演為問答如

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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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柞樹形色子葉何似,共分幾種。

  答:有三種。一種名為尖柞,葉似栗子樹。一種為青棡柳,葉子頭大尾小。一種為檞樹,葉子比前兩種尤大,奉天呼為不落樹。

  問:宜何時下種。

  答:立春後開凍可種,秋雨多時下種亦好,均於次年春後發芽。

(按)浙中茅栗樹,於立夏後下種,擇完好堅實之種子,先浸於尿坑內一日夜,然後入土,土內先施薄糞或豆餅少許更佳。

  問:樹出之後如何。

  答:一年只長尺餘,總須人工培植。三年之後,生長已高,可以打尖,令其多生旁枝,育蠶始便。

  問:將長成之樹,移植他處,是否可行。

  答:臨近之地容或有之,亦只可移小樹。若移栽遠處,多不能活,就使能活,亦不如種子之便。

  問:樹既分數種,宜以何種為先。

  答:一山宜兼種數種。

  問:何以故。

  答:因一年之中,分春秋兩季放蠶,春蠶喜食不落,秋蠶喜食尖柞,故兼有方妥。

  問:春秋二季之蠶,何以分食兩種。

  答:因不落葉較尖柞發芽畧早且嫩,故宜春蠶。尖柞葉比不落能耐寒,故宜秋蠶。然不落放秋蠶亦可。

  問:春秋之蠶,宜於何時上山,何時下山。

(按)吾浙桑蠶成熟亦稱上山,可見桑蠶原始亦與山蠶無異也。維此言上山係小蠶上樹,下山乃收繭也,閱者其勿悞會。

  答:春蠶宜春分上山,小滿下山。秋蠶宜夏至前上山,秋分下山。

(按)吾浙夏至日光甚烈,似宜較北方略遲數日,因地制宜,未可拘執也。

  問:春蠶出時,若植樹芽尚小,不足食用,宜用何法。

  答:若蠶出無食,可以無論何種,將嫩枝折下,泡水發芽,令蠶生枝上,旬日之後,再放在山樹亦可。

  問:秋蠶如何生法。

  答:彼時樹葉正茂,當出繭蛾之後,即按雌雄分對,拴於樹上,使其生卵在枝葉之間,蠶出之後,然後將小蠶勻在各樹,按樹之大小,必使多寡相均。

  問:放蠶在樹及看守山場,其要何在。

  答:將小蠶均在各樹之時,斷不可將山放滿不留餘地,需一山之樹只放半山,看守之人尤宜時時經理,若此樹食盡,即移置彼樹,此其最要。

  問:放過數年,其樹已大,仍可放養否。

  答:樹大則其葉枯老,不宜放養,放四五年後,必將樹頭伐去,另使抽芽,方能適用。每四五年即須斫伐一次,愈伐愈盛,愈宜放養。

  問:小樹不能放蠶,新伐之樹能否放蠶。

  答:新伐之樹與初生不同,因其根基已固,故秋後伐下樹頭,明春即可放蠶,毫無妨礙。

  問:蠶子如何辦法。

  答:購子需購繭種。

  問:繭種亦有優劣否。

  答:須選肥重之繭方妥,如繭種有病,則出蠶之後,無病之蠶亦往往沾染受病,故繭種必宜詳察。

  問:繭種之價若何。

  答:好繭,價貴之年每千個需銀一兩至一兩二三錢之譜。

  問:一繭可以出子若干。

  答:每一母蛾約出百子,以千繭得五百母蛾而論,可得子五十千個。

(按)桑蠶每蛾生子平均五百,此以百子計,蓋取至少之數。

  問:一人每年可以放繭種若干。

  答:每人約放繭種四千個之譜。

  問:一人所放之種,占地若干。

  答:茂盛之山場,約占三十畝之譜。

  問:四千繭種,能得繭若干。

  答:豐收之年,每人約摘繭五六十千個。減收不等。

  問:每人所摘之繭,可以出絲若干。

  答:每千個好繭,可桄好絲十兩之譜,次者不等,故一人所得之絲,約數五六百兩。

  問:一人每日能桄絲若干。

  答:每人每日手快者能桄絲一千繭。

(按)絲車改良,可一桄三支或四支,出數便可更多。

  問:近年絲價若何。

  答:頂好者,每百斤可得價銀三百兩至四百兩。次者,貳百餘兩不等。

(按)近年上海出口之灰絲,即奉天所產者居多。

  問:此絲之資質如何。

  答:其色微黃,東省人用織粗綢,因其色不甚白,且不能如家蠶之絲之細潤。

(按)絲質粗細視用繭多寡,大約粗絲可用二十餘繭至三十上下,無論粗細總須勻凈,前後一律。

  問:絲之資質有法改良否。

  答:其質雖遜於家蠶之絲,然用洋鹼浸洗,色即變白。風聞此絲銷路之廣,多係日本購買,東洋所織洋綢,即攙用此等山蠶之絲,一入伊之工廠,所桄之絲與家蠶無甚差別。如能調查其法,次第改良,亦必大有進步矣。

(按)近年新出之海虎絨、銀鎗絨等,皆挽手所製。挽手者,即山蠶繭最初所抽出之絲緒也。乃能造此佳品,其絲更可知矣。至織帶、打線、製網、結絡及辮線、帽緯等一切雜品均用此絲,即織紗絹亦甚相宜。

  問:山蠶與平地比較,其出產多寡如何。

  答:以奉天而論,平地三十畝,所產之糧可得銀七十餘兩,山繭三十畝所產之絲,至次者亦可得銀百兩,是平地所產糧食不及山蠶十分之八。

(按)吾浙栗樹向僅取柴燒炭,別無他用,若以養蠶,於樹本無損,至冬間,仍可為取柴燒炭之用,無論所得多少,均為額外之利。

白話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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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隸布政使司布政使增為光緒三十二年勸諭種柞養蠶,特出白話告示事。

  現在宮保屢奉朝廷旨意,舉辦新政,學堂巡警,都是有益百姓的事,是以都要百姓出錢,還要替你們想出箇生財的法子,你們更好了。我從前在奉天作安東縣官時,見本地有柞樹、檞樹、橡樹,可以養放野蠶,可惜本地人不知道,曾經極力勸導他們,教他們種樹養蠶,如今有十來年。昨見大公報上,說安東縣同那金復海藍一帶,野蠶所出的絲繭,每年要值六七百萬銀子,這些利益,都是那塊地方的人得了,可見實係厚利。因查我們直隸也有這樹,這樹共三種。一種名叫桄柞子樹,同栗子樹似的。一種叫檞櫟樹,葉子大些,有一尺長。一種名叫青棡柳,葉子比檞櫟小。這三種樹結的果子,都叫橡子,大半在山場地方生長。因為好地,人都種糧食,誰肯種樹,其實平地也可養成園子的。如今邢臺內邱等縣,及近山各州縣多有這樹,可惜本地人,只知拾那橡椀,賣去染色,或是砍去燒炭,不曉得養蠶。我今告訴你們,養蠶每年可養二季,春天樹要發葉的時候,把紙上的蠶子,放在透風和暖處,他就出蠶,再把蠶放在樹上。秋天將蠶蛾拴在樹枝上,配合下子,都在樹上,三天就可以出蠶。無論春秋,蠶就在樹上食葉,樹上結繭,只要人看守,不要叫鳥鵲蟲蟻傷害他,每季不到兩月,就可以摘繭賣錢,山東、河南、貴州、四川、陜西都有,就是野蠶絲織的。查各處未種柞樹的時候,也都不知野蠶的利益,即如貴州遵義府,是乾隆年間一個姓陳的知府興起的,陝西甯羗,是雍正年間一個姓劉的知州興起的,如今直隸,是沒人教導你們,你們不知道這樣大利。我是從安東縣,眼見這事的好處,故此不憚煩,細細告訴你們,現在我叫人到奉天,及出產的地方,買來橡種蠶子,發交各廳州縣,百姓們有山場的,速赴本地方衙門,請領試種,不淮向你們要錢。凡有這幾種樹的地方,速赴本地方官衙門,請領蠶子,也不要錢。你們如法放養,摘下繭來,官商均可承買,照時作價,不准抑勒你們,你們不要愁無銷路。如果樹多蠶旺,還要在那裏設廠,教你們學絖絲織綢。至種樹養蠶的詳細法子,現已刻出書來,發給各縣散與你們,再教勸學員,演說給你們不識字人聽,可以照著樣辦。我想此事,與你們甚是有益,願你們聽我的話,試辦辦看,日後纔曉得好處呢。毋違特示。

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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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種樹必俟數年方可放蠶,深恐不易保護,現已通飭各屬,責成巡警保護,並以為地方官之功過,如遇新舊交替,須將已種成數,具文申報備查,但能保護三年,則根株已固,自可年盛一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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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五年貴州按察使宋如林勸種橡養蠶示,及養蠶事宜五條。

勸種橡養蠶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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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得本司等蒞任以來,訪察黔省地固瘠薄,民多拮据,推原其故,由於素不講求養生之道,則地利不能盡收,而民情又耽安逸,無怪乎日給不暇者多矣。查遵義府屬,自乾降年間前府陳守來守是郡,知有橡樹即青棡樹可以飼蠶,有蠶即可取絲,有絲即可織綢,隨覓橡子,教民樹藝,並教以養蠶取絲之法,故至今日遵義蠶綢盛行於世,利甚溥也。他處間有種植青棡樹,惟取以燒炭,並不養蠶,且樹亦無多,若將不宜五穀之山地,一律種橡養蠶,則民間男婦皆有恆業,其中獲利不獨遵義一府矣。查種育之法,其樹有二,一名青棡,葉薄;一名檞櫟,葉厚。其子俱房生,實如小棗。植法:於秋末冬初收子,不令近火,冬月將子窖於土內,常澆水滋潤,逢春發芽,無論地之肥瘠,均可種植。三年即可養蠶,春季葉經蠶食,次年仍養春蠶,或養秋蠶亦可,須隔一季。四五年後,可伐其本,新芽叢發,又可養蠶。其春秋二季養蠶及取絲之法,各有不同,一得其法,殊不為難,端在地方官首為之勸諭也。此時種樹飼蠶,大率皆知,更非從前陳守之創始者可比,惟收買橡子,必須價本,如令民間自備資斧,遠處收覓亦勢有所難,茲本司籌辦經費,委員前赴遵義定番一帶,採買橡子,收貯在省,各府廳州縣,酌量多寡,赴省領回,散之民間,勸諭居民,無論山頭地角,廣為種植,二三年後,即可成樹。俟至可以養蠶之日,由地方官查明申報,仍由省收買蠶繭,散之民間,令其蓄養於樹。凡收買橡子蠶繭,無須民間資本,不過自食其力而已。至種橡育蠶之法,現在刊刻條欵,先發各府廳州縣,隨同橡子分給民間,及將來散給蠶繭,均交各學教官,率同鄉約地保分散,絲毫不經胥吏之手,以期實惠及民。自成繭之日,務宜繰絲售賣,蓋售絲之利,倍於售繭也。為此諭仰闔省軍民人等知悉,爾等於耕作之外,更宜力盡蠶絲,俟橡子及條欵發到該管衙門,即向教官及鄉地處請領,如法照辦,凡書役人等,不許經手,以副本司籌裕民食之至意。

(按)浙人所稱府綢,即出在遵義府者,每年產額甚巨,故貴州全省地瘠民貧,維遵義獨富庶繁盛,皆養蠶之效也。浙東山鄉貧瘠之區,亟宜倣行。

養蠶事宜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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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春季養蠶之法:於隔年小陽月旬後,揀其繭之重實有蛹者,以篾簍盛之。迨次年立春後,紙糊密室,將繭簍置於中央,以柴火微烘,晝夜無間,漸略增火。至春分前後,覺蛹稍動,用線穿繭成串,搭於四圍竿上,仍以火烘。量其地之寒燠,寒則微火,緩為出蛾;燠則甚火,急為出蛾,隨拾入筐,雌雄配合。眉觕者雄,眉細者雌。次日摘取雄蛾另貯,數日自僵。止捉雌蛾,微以手揑去溺,否則不卵,置筐中微火暖之,始能生子。在筐猶不斷火,或借陽光,旬餘蠶出,大如鍼。以青棡嫩葉置筐內外,其蠶自上枝葉,即將枝上蠶置樹上。先食嫩葉,五六日初眠不食葉,二三日脫去黑殼,色分青黃,又五六日二眠,繼三眠、四眠後,食葉旬日,噤口退膘,吐絲成繭,閱三日漿固,連葉摘下,去葉繰絲。如不即抽絲,越十餘日,遂變蛹出蛾,不堪抽絲。如留備抽絲,以火燻之,即不成蛹。每遇蠶眠時,不可剪移,俟起眠後葉盡,用剪連枝剪移他樹。蠶一入山,須人看禦禽鳥。其蠶筐以黃荊嫩條為之用,蓋其餘竹木所為,則不能粘子,次年定須新製。

  一、秋季養蠶之法:於端午節前後,收入春繭時,將繭穿串,晾於竿上,不使罨壞。旬餘成蛹出蛾,拾入篾簍,雌雄配對。次日午後,只將母蛾去溺,以四寸長線,兩頭各繫一蛾,搭於青棡樹上,葉盡剪易。秋蠶宜少撒樹巔,由嫩食老。秋天林中多油蚱蜢,宜夜間伺聲以捕。

(按)防蟲蟻上樹,可以棉紗繩在洋油內浸透,緊縛樹根距地一尺餘之處,則蟲蟻自不能上。防鳥之法,有用網罩樹顛者,亦佳。

  一、取絲之法:以大鍋盛冷水,每二三千繭煮半時,翻轉又煮三四刻,再翻俟繭將軟,用荍草灰所淋之汁,量繭多寡酌傾入鍋,再煮一二刻,視其生熟,試如不熟,再加灰汁畧煮,以短竹棍攄其浮絲成綹,分作數提,仍存鍋內,不可斷火。若絲不順,稍加以火,水熱則絲易抽。絲之麤細,視提絲縷之多寡,由絲籠上車,旁以大車桄之。取剩餘殼名曰湯繭,及破口繭不堪取絲者,另作紡線。墜絲水中所抽,名曰水絲,織綢綿輭再合成線織,為合線綢,尤為結實。所提浮絲,亦可洗淨作絮。

  一、繭質輕薄,不堪繅絲者,名血繭,暨出蛾之殼並湯繭,均用豬油少許和水浸溼蒸透,以水洗淨晾乾,扯絲織綢,彷彿新繁所產,故名繁繭。又法:以荍灰水煮後,罨輭套如拳,扯絲墜線織為毛綢。其需用器具,如抽家絲法。

(按)以桑柴之灰淋水亦可用,但取淨灰滿盛荊筐或竹籮中,以淋水而不漏灰為度,下承以桶或缸均可,淋出之水澄清去底,即可供尋常浣滌之用,亦可代鹼及肥皂也。

  一、收種橡子之法:凡青棡、檞櫟二樹,至九月間,子熟自落。檢收時,必須挖窖深埋,毋使見風日。若散置房屋,則閱日生蟲,盡成空殼,入土不生。其種植之法,與種山糧異,遵義等處,俱用大鐵鍬,長二尺許,於瘦土中,用椎鑿入土三四寸,少著糞土,隨置橡子一二顆,以土蓋之,春即發生,其工甚省而易成。

(按)浙中謬語,有「茅栗一斗,播種荒地,三十年後成一斗黃金」之說。此僅指伐樹售薪而言,若以養蠶,利當十倍,豈非得黃金一石乎?


    浙江官書局刊

        內閣侍讀潘 鴻

        江蘇通判姚丙傑 同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