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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第06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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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彙編 神異典 第五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六十卷
博物彙編 神異典 第六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

 第六十卷目錄

 釋教部彙考二

  北齊總一則 顯祖天保二則 世祖大寧一則 後主天統三則 幼主承光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仁壽一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三則 高宗永徽一則 顯慶一則 龍朔一則 中宗嗣

  聖三則 景龍一則 睿宗先天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肅宗至德一則 上元一則 又

  一則 代宗永泰一則 大曆三則 又一則 德宗建中一則 興元一則 貞元三則

  憲宗元和四則 穆宗長慶四則 敬宗寶曆一則 文宗太和二則 開成一則 武宗會

  昌五則 宣宗大中一則 懿宗咸通四則 僖宗一則

神異典第六十卷

釋教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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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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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置昭元寺,設「《大統》諸員」,以掌佛教。

按《隋書百官志》:「後齊昭元寺,掌諸佛教。置大統一人, 統一人,都維那三人。亦置功曹主簿員,以管諸州郡 縣沙門曹。」

顯祖天保二年詔稠禪師至鄴都建寺居之帝請受菩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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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北齊文宣 帝天保二年。詔稠禪師至鄴都。建雲門寺以居之。師 宴坐一室。未嘗送迎。帝至弟子勸之。師曰:「賓頭盧迎 王七步。致王失國。吾德雖不逮。儀相似之。所以不敢 自欺。冀致福於帝耳。」帝惑。左右以師慢己,欲躬加害。 師旦出寺二十里。拱立道旁。帝怪問之,師曰:「恐血汙 伽藍耳。」帝即悔謝,謂僕射楊遵彥曰:「如此真人,何可 謗耶!」遂同輦還宮。問曰:「弟子前身何人?」師曰:「曾作羅 剎王,今猶好殺。」祝盆水使視之,見群剎在後。帝大敬 信,請受菩薩戒,永不食肉。盡停五坊鷹犬傷生之具, 及境內屠殺。

天保十年帝如甘露寺禪居深觀。

按《北齊書顯祖本紀》:天保十年「春正月甲寅,帝如遼 陽甘露寺。二月丙戌,帝於甘露寺禪居深觀,惟軍國 大政奏聞。」

世祖大寧二年夏五月壬午詔以城南雙堂閏位之苑迴造大總持寺秋八月辛丑詔以三臺宮為大興聖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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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世祖本紀》云云。

後主天統二年春三月乙巳太上皇帝詔以三臺施興聖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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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天統三年。太上皇詔。悉蠲諸寺雜戶。一準平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三年秋九月己酉。太上皇 帝詔。諸寺署所綰雜保戶姓高者。天保之初。雖有優 敕。權假力用未免者。今可悉蠲雜戶。任屬郡縣。一準 平人。

天統五年春正月辛亥,詔以金鳳等三臺未入寺者 施「大興聖寺。」夏四月甲子,詔以并州尚書省為「大基 聖寺」,晉祠為「大崇皇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幼主承光元年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又起大寶林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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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幼主本紀》,「帝每災異、寇盜水旱,亦不貶損, 惟諸處設齋,以此為修德。嘗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 一夜然油萬盆,光照宮內。又為胡昭儀起大慈寺,未 成,改為穆皇后大寶林寺。窮極工巧,運石填泉,勞費 億計,人牛死者,不可勝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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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開皇四年建興善寺居僧靈藏敕僕射參問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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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隋開皇四年, 靈藏律師始與帝為布衣交,及即位,建大興善寺以 居之,敕左右僕射,每旦參問起居。嘗陪駕洛州,歸之 者眾。帝手敕曰:「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師是道人,天子 有欲離俗者,任師度之。」由是度人至數萬。有疑之者, 帝曰:「律師化人為善,朕禁人為惡,意則一也。」

仁壽元年夏六月頒舍利於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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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煬帝大業二年詔沙門致敬王者以僧明瞻等不從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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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業二年。詔 沙門道士致敬王者。沙門明瞻等抗詔不從。帝詰之。 對曰:「陛下若使準制罷道。則不敢不奉。如知大法可崇。則法服之下。僧無敬俗之典。」帝默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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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武德七年傅奕上疏極詆佛法帝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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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傅奕傳》,高祖拜奕太史 令,武德七年,上疏極詆浮圖法曰:「西域之法,無君臣 父子,以三塗六道,嚇愚欺庸,追既往之罪,窺將來之 福。至有身陷惡逆,獄中禮佛,口誦梵言,以圖偷免。且 生死壽夭,本諸自然,刑德威福,繫之人主。今其徒矯 托,皆云由佛,攘天理,竊主權。《書》曰:『惟闢作福,惟闢作 威,惟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於而家,凶於而 國。五帝三王,未有佛法,君明臣忠,年祚長久。至漢明 帝,始立胡祠,然惟西域桑門,自傳其教。西晉以上,不 許中國,髡髮事胡。至石、苻亂華,乃弛厥禁,主庸臣佞, 政虐祚短,事佛致然。梁武、齊襄,尢足為戒?昔褒姒一 女,營惑幽王,能亡其國。況今僧尼十萬,「刻繪泥像,以 惑天下,有不亡乎?陛下以十萬之眾,自相夫婦,十年 滋產,十年教訓,兵農兩足,利可勝既邪!昔高齊章仇 子他言:僧尼塔廟,外見毀宰臣,內見嫉妃嬙,陽讒陰 謗,卒死都市。周武帝入齊,封寵其墓,臣竊賢之。」又上 十二論,言益痛切。帝下奕議,有司唯道源佐其請。中 書令蕭瑀曰:「佛,聖人也。非聖人者無法,請誅之。」奕曰: 「《禮》,始事親,終事君,而佛逃父出家,以匹夫抗天子,以 繼體悖所親。瑀非出空桑,乃尊其言,蓋所謂非孝者 無親。」瑀不答,但合爪曰:「地獄正為是人設矣。」帝善奕 對,未及行,會傳位止。太宗即位,常問奕:「卿拒佛法奈 何?」弈曰:「佛,西胡黠人爾,欺訹夷狄以自神,至入中國 而孅兒幻夫、摸象《莊老》以文飾之,有害國家而無補 百姓也。」帝異之。

太宗貞觀十六年幸弘福寺為穆太后追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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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貞觀十六年。 上幸弘福寺。為穆太后追福。自製疏稱皇帝菩薩戒 弟子。謂寺主道懿曰:「朕頃以老子是朕先宗。故令居 釋氏先。卿等能無憾乎。」對曰:「『陛下尊祖宗。降成式。詎 敢有怨』。上曰:『佛老尊卑。通人自鑑。豈一時在上。即以 為勝。朕宗自柱下。故先老子。凡有功德。僉向釋門』。」往 日所在戰場,皆立佛寺,太原舊第,亦以奉佛,初未嘗 創立《道觀》。存心若此,卿等應知。

貞觀十九年。沙門元奘等自西域歸京師。詔於弘福 寺翻譯諸經。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方技傳》:「僧元奘, 姓陳氏,大業末出家。博涉經論。嘗謂翻譯者多有訛 謬,故就西域廣求異本,以參驗之。貞觀初,隨商人往 遊西域。元奘既辯博出群,所在必為講釋論難,番人 遠近咸尊服之。在西域十七年,經百餘國,悉解其國 之語,仍採其山川謠俗,土地所有,撰《西域記》十二卷。 貞」觀十九年,歸至京師。太宗見之,大悅,與談論,於是 詔將梵本六百五十七部,於弘福寺翻譯,仍敕右僕 射房元齡、太子左庶子許敬宗,廣召碩學沙門五十 餘人,相助整比。

貞觀二十二年。敕有司寫元奘新譯佛經。御製序文。 頒賜九道總管。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貞觀二十二 年上幸坊州玉華宮。召奘法師。既至。上曰:「朕在京苦 熱。故就此山。泉石之涼憶見法師。故遣相屈。此日所 翻何經。」奘曰:「近譯彌勒瑜伽師地論。」帝宣論親覽。謂 侍臣曰:「佛教廣大猶瞻天瞰海莫極高深。九流典籍 猶汀瀅方溟渤耳。世言三教齊致者。此妄談也。」因敕 有司寫新譯經論,頒賜九道總管。御製《大唐三藏聖 教序》以冠其首。詔皇太子撰《菩薩藏經後序》。上自是 平章法義不輟於口。敬侍法師親於家人。

高宗永徽二年九月癸巳廢玉華宮以為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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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顯慶元年詔左僕射于志寧等潤色元奘所定之經御安福門觀元奘迎御製慈恩寺碑文詔皇子於奘師寺授歸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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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元年 夏四月戊申,御安福門,觀僧元奘迎御製並書慈恩 寺碑文。導從以天竺法儀,其徒甚盛 按《方技傳》,高 宗東宮為文德太后追福,造慈恩寺及翻經院,內出 大幡。敕九部樂及京城諸寺幡蓋眾伎,送元奘及所 翻經像、諸高僧等入住慈恩寺。顯慶元年,高宗又令 左僕射于志寧、侍中許敬宗、中書令來濟、李義府、杜 正倫、黃門侍郎薛元超共潤色元奘所定之經,國子 博士范義頵、太子洗馬郭瑜、弘文館學士高若思等, 助加翻譯,成七十五部,上之。後以京城人眾,競來禮 謁,元奘乃奏請逐靜翻譯,敕移於宜君山故玉華宮。 六年卒,時年五十六。歸葬於白鹿原,士女送葬者數 萬人。

按《佛祖統紀》。元年十一月。武后生皇子。神光滿室。賜 名佛光王。踰月。詔於奘法師寺。出家落髮。授歸戒。

====龍朔元年幸天宮寺度僧二十人====
考證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龍朔

元年九月幸天宮寺。是高祖潛龍時舊宅。上周歷殿 宇。感愴久之。度僧二十人。」

中宗嗣聖六年即太后永昌元年五月己巳白馬寺僧薛懷義為新平道行軍總管以擊突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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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武后本紀》云云。

嗣聖七年。即太后天授元年頒《大雲經》於天下,令諸州各置 大雲寺。

按唐書武后本紀。天授元年七月。頒大雲經於天下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有沙門十人。偽撰大雲經。表上 之。盛言神皇受命之事。制頒於天下。令諸州各置大 雲寺。總度僧千人。

嗣聖十七年。即太后久視元年斂天下僧錢為「佛祠大像。」以 張廷珪諫罷役。

按《唐書武后本紀》,久視元年八月「庚申,斂天下僧錢, 作大像。」 按《張廷珪傳》:「武后稅天下浮屠錢,營佛祠 於白司馬坂,作大像。廷珪諫,以為傾四海之財,殫萬 民之力,窮山之木為塔,極冶之金為象,然猶有為之 法,不足高也。填塞澗穴,覆壓蟲蟻,且巨億計。工員窮 窶,驅役為勞,饑渴所致,疾疹方作,又僧尼乞」請幫助識別此字。「自贍, 而州縣督輸,星火迫切,鬻賣以充,非浮屠所謂隨喜 者。今天下虛竭,蒼生彫弊,謂宜先邊境,實府庫,養人 力。」後善之,召見長生殿,賞慰良厚,因是罷役。

景龍 年盛興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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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辛替否傳》:「景龍中,盛興 佛寺,公私疲匱。替否上疏曰:『今疆場危駭,倉廩空虛, 卒輸不充,士賞不及,而大建寺宇,廣造第宅。伐木空 山,不給棟梁,運土滿路,不充牆壁。所謂佛者,清淨慈 悲,體道以濟物,不欲利以損人,不榮身以害教。今三 時之月,掘山穿地,損命也;殫府虛帑,損人也;廣殿長 廊,榮身也。損命則不慈悲,損人則不愛物,榮身則不 清淨』」,寧佛者之心乎?昔夏為天子二十餘世而商受 之,商二十餘世而周受之,周三十餘世而漢受之。由 漢而後,歷代可知已。咸有道之長,無道之短,豈窮金 玉,修塔廟,享久長之祚乎?臣以為減彫琢之費,以賙 不足,是有佛之德;息穿掘之苦,以全昆「蟲,是有佛之 仁;罷營構之直,以給邊垂,是有湯武之功;回不急之 祿,以購廉清,是有唐虞之治。」陛下緩其所急,急其所 緩,親未來疏,見在失真,實冀虛無。重俗人之所為,而 輕天子之業,臣竊痛之。今出財依勢,避役亡命,類度 為沙門,其未度者,窮民善人耳。拔親樹知,豈離朋黨, 畜妻養孥,非無私愛,是致人毀道,非廣道求人也。陛 下常欲填池壍,捐苑囿,以賑貧人。今天下之寺無數, 一寺當陛下一宮,壯麗用度尚或過之。十分天下之 財而佛有七八,陛下何有之矣?雖役不食之人、不衣 之士,猶尚不給,況必待天生地養、風動雨潤而後得 之乎?臣聞國無九年之儲,曰「非其國。」今計倉廩,度府 庫,百僚「共給,萬事用度,臣恐不能卒歲。假如兵旱相 乘,則沙門不能擐甲冑,寺塔不足穰饑饉矣。」帝不省。

睿宗先天元年西天沙門婆羅請然燈供佛帝臨觀燈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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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睿宗先天元 年。西天沙門婆羅請然燈供佛。帝御延熹門臨觀。燈 輪高二十丈。點金銀燈五百盞。望之若華樹。」

元宗開元二年詔檢責天下僧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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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姚崇傳》:元宗時,崇封梁 國公,遷紫微令。中宗時,近戚奏度僧尼溫戶彊丁,因 避賦役。至是,崇建言:「佛不在外,悟之於心,行事利益, 使蒼生安穩,是謂佛理,烏用姦人以汨真教?」帝善之, 詔天下汰僧偽濫髮而農者二萬餘人。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二年春正月丙寅,紫微令 姚崇上言,請檢責天下僧尼,以偽濫還俗者二萬餘 人。」

肅宗至德元載詔沙門諷頌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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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肅宗至德元 載,帝在靈武,以軍需不足,宰相裴冕請鬻僧道度牒, 謂之「香水錢。」時寇難方盛,或勸帝宜憑佛祐,詔沙門 百人入行宮,朝夕諷唄。帝一夕夢沙門身金色,誦「寶 勝如來」,以問左右,或對曰:「賀蘭白草谷有新羅僧無 漏,常誦此名,召見行在。既而不空至,遂並留之,託以 祈」福。

上元二年皇后以帝不康刺血寫佛經百僚復於佛寺齋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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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肅宗本紀》,上元 二年正月「甲午,上不康,皇后張氏刺血寫佛經。九月, 上不康,百僚於佛寺齋僧。」

年以南陽為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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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學佛考訓》,「唐肅宗志慕 禪宗,禮南陽為國師,晨夕問道。」

====代宗永泰元年九月命百官觀浮圖像於光順門復敕於資聖西明二寺講仁王佛經閏十月斂民貲作====浮圖。供

按《唐書代宗本紀》,「永泰元年九月庚寅,命百官觀浮 圖像於光順門。閏十月癸丑,斂民貲作浮圖供。」 按 《王縉傳》:縉素奉佛,不茹葷食肉,晚節尢謹。妻死,以道 政里第為佛祠。諸道節度觀察使來朝,必邀至其所, 諷令出財佐營作。初,代宗喜祠祀,而未重浮屠法,每 從容問所以然。縉與元載盛陳福業報應,帝意向之, 由是禁中祀佛,諷唄齋薰,號「內道場」,引內沙門日百 餘,饌供珍滋。出入乘廐馬,度支具廩給。或夷狄入寇, 必合眾沙門誦《護國仁王經》為禳厭。幸其去,則橫加 錫與,不知紀極。胡人官至卿監、封國公者,著籍禁省, 勢傾公王,群居賴寵,更相陵奪。凡京畿上田美產,多 歸浮屠,雖藏奸宿亂踵相逮,而帝終不悟,詔天下官 司不得箠辱僧尼。初,五臺山祠鑄銅為瓦,金塗之,費 億萬計。縉給中書符,遣浮屠數十輩行州縣,斂丐貲 貨。縉為上言:「國家慶祚靈長,福報所馮,雖時多難,無 足道者。祿山、思明,毒亂方煽,而皆有子禍。僕固懷恩 臨亂而踣。西戎內寇,未及擊輒去,非人事也。故帝信 愈篤。七月朢日,宮中造」盂蘭盆,綴飾鏐琲,設高祖以 下七聖位,幡節衣冠皆具,各以帝號識其幡。自禁內 分詣道、佛祠,鐃吹鼓舞,奔走相屬。是日立仗,百官班 光順門,奉迎導從,歲以為常。群臣承風,皆言「生死報 應」,故人事置而不修。《大曆》政刑,日以堙陵,由縉與元 載、杜鴻漸倡之也。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永泰元年九月,內出仁王佛經 兩輿,付資聖、西明二佛寺,置百尺高座講之。及奴虜 寇逼京畿,方罷講。冬十月己未,復講仁王佛經於資 聖寺。」

大曆三年詔杭州僧惠崇內賜紫袈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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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代宗實錄》云云。

大曆四年,帝建道場,感佛光現。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代宗大曆四 年。帝於大明宮建道場。感佛光現。諸王公主近侍諸 臣並睹光相。自子夜至雞鳴。宰相裴冕上表稱賀。 大曆九年。敕建七級浮圖於牛首山。」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曆九年。帝 夢建康牛首山辟支佛來見。敕太子詹事古侁。於山 中建七級浮圖。」

年詔僧徒入內道場禮萬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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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杜陽雜編》:「代宗崇奉釋 氏。每舂百品香,和銀粉以塗佛室。遇新羅國獻五彩 氍毹。製度巧麗。亦冠絕一時。每方寸之內,即有歌舞 伎樂、列國山川之象。忽微風入室,其上復有蜂蝶動 搖,燕雀飛舞。俯而視之,莫辨真假。又獻萬佛山,可高 一丈。因置山於佛室,以氍毹藉其地焉。萬佛山則彫 沉」檀珠玉以成之。其佛之形,大者或逾寸,小者七八 分。其佛之首,有如黍米者,有如半菽者。其眉目口耳 螺髻毫相,無不悉具。而更鏤金玉水精為幡蓋,流蘇、 庵羅、薝蔔等樹,搆百瑤為樓閣臺殿。其狀雖微,而勢 若飛動。又前有行道僧徒,不啻千數。下有紫金鐘,徑 闊三寸,上以龜口銜之。每擊其鐘,則行道之僧,禮首 至地,其中隱隱謂之梵音,蓋關戾在乎鐘也。其山雖 以萬佛為名,其數則不可勝紀。上因置九光扇於巖 巘間,四月八日,召兩眾僧徒入內道場,禮萬佛山。是 時觀者歎非人工,及睹九色光於殿中,咸謂之「佛光」, 即九光扇也。由是上令三藏僧不空念《天竺密語》,千 口而退。

德宗建中元年秋七月丁丑罷內出盂蘭盆不命僧為內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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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云云。

興元元年迎法照法師入禁中教宮人念佛及五會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德宗興元元年法照法師於并州行五會教人念佛帝於中宮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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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東北方有「《念佛》聲」,遣使尋至太原,果見師勸化之 盛,乃迎入禁中,教宮人念佛,亦及五會。

貞元三年宇文炫奏以鄉落廢寺為學舍材敕以侵毀三寶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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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貞元三年。京 兆尹宇文炫奏。乞以鄉落廢寺。為學舍材。敕曰:「奉佛 之宮。轉為儒館。此侵毀三寶之漸。罪在不宥。」炫慚懼。 即日自解歸。

貞元六年。詔送佛骨還無憂王寺。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 六年二月。岐州無憂王寺。有佛指骨寸餘。先是取來 禁中供養。乙亥。詔送還本寺。

貞元十三年以《霍仙鳴》病。令於諸寺齋僧。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 十三年「秋七月己丑。右神策中尉霍仙鳴病。賜馬十 匹。令於諸寺齋僧。」

憲宗元和六年敕孟簡等翻譯觀音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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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
考證
六年春正月。敕諫議大夫孟簡。給事中劉伯芻。工部

侍郎歸登。右補闕蕭俛等。於豐泉寺。翻譯《大乘本生 心地觀音經》。」

元和十三年。十二月庚戌。迎佛骨於鳳翔。

按:《唐書憲宗本紀》云云。

元和十四年,迎佛骨至京師。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韓愈傳》:「愈遷刑部侍郎, 時憲宗遣使者往鳳翔迎佛骨入禁中,三日乃送佛 祠。王公士人奔走膜唄,至為夷法,灼體膚,委珍貝,騰 沓係路。愈聞惡之,乃上表曰:『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 後漢時始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昔黃帝在位百年, 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 十九年,年九十歲;帝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堯在 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在位及禹,年皆百 歲。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 也。其後,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 在位五十年,書史不言其壽,推其年數,蓋不減百歲。 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 年』」,此時佛法亦未至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漢明 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纔十八年,其後亂亡相繼, 運祚不長。宋、齊、梁、陳、元魏以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 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捨身施佛,宗廟祭 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於菜果。後為侯景所逼,餓死 臺城,國亦尋滅。事佛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 足信,亦可知矣。高祖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群臣, 識見不遠,不能深究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 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聖文武皇帝 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以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 即不許度人為僧尼道士,又不許別立寺觀。臣當時 以為高「祖之志,必行於陛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 之令盛也?」今陛下令群僧迎佛骨於鳳翔御樓以觀, 舁入大內,又令諸寺遞加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 不惑於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豐年之樂,徇 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 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 苟見陛下如此,將謂真心信佛。皆云天子大聖,猶一 心信向。百姓微賤,於佛豈合更惜身命。以至灼頂燔 指,十百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倣效,惟恐後 時。老幼奔波,棄其生業。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 有斷臂臠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 事也。」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製,口 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 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 下容而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 而出之於境,不令貳於眾也。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 骨,凶穢之餘,豈宜以入宮禁?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 古之諸侯,弔「於其國,必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 然後進弔。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 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 乞以此骨付之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前代 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 萬也。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 鑒臨,臣不怨悔。」表入,帝大怒,持示宰相,將抵以死。裴 度、崔群曰:「愈言訐牾,罪之誠宜,然非內懷至忠,安能 及此!願少寬假,以來諫爭。」帝曰:「愈言我奉佛太過,猶 可容。至謂東漢奉佛以後,天子咸夭促,言何乖刺邪? 愈,人臣,狂妄敢爾,固不可赦。」於是中外駭懼,雖戚里 諸貴亦為愈言。乃貶潮州刺史。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四年春正月丁亥,迎鳳 翔法門寺佛骨至京師,留禁中三日,乃送諸寺。王公 士庶,奔走,捨施如不及。刑部侍郎韓愈上疏,極陳其 弊。癸巳,貶愈為潮州刺史。」

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幸安國寺。觀盂蘭盆,又盛飾 諸佛寺。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元和 十五年正月「丙午,帝即位。七月乙卯,上幸安國寺,觀 盂蘭盆;壬戌,盛飾安國、慈恩、千福、開業、章敬等寺,縱 吐蕃使者觀之。」

穆宗長慶元年劉總奏請為僧以私第為佛寺詔賜寺額及僧衣又賜號大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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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 元年二月己卯,幽州節度使劉總奏請去位,落髮為 僧。三月甲子,劉總請以私第為佛寺,乃遣中使賜寺 額曰「報恩。」幽州奏劉總堅請為僧,又賜以僧衣,賜號 大覺。總是夜遁去,幽州人不知所之。夏四月庚午,易 定奏劉總已為僧,三月二十七日卒於當道界,贈太 尉。

長慶二年。幸善因寺。施僧錢百萬。又命景王侍從皇 太后幸石甕寺。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 二年十月「己卯。上由複道幸咸陽,止於善因佛寺,施僧錢百萬。十一月庚午命景王率禁軍五百騎侍從 皇太后幸華清宮,又幸石甕寺。癸酉上幸華清宮迎 太后即日馳還。太后翌日方還。十二月己未兩軍容 內司公主戚屬之家,並以上疾痊平,詣寺為僧齋。 長慶」三年,賜僧絹二百匹,又賜五百匹。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 三年八月,上由複道幸興慶宮,至通化門,賜持盂僧 絹二百匹。十一月上御通化門,觀作毗沙門神,因賜 絹五百匹。」

長慶四年。敬宗即位。徐泗王智興。請置僧尼戒壇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敬宗本紀》。長慶 四年正月癸酉。皇太子即位。十二月乙未。徐泗王智 興。請置僧尼戒壇。浙西觀察使李德裕奏狀。論其姦 幸。時自憲宗朝。有敕禁私度戒壇。智興冒禁陳請。蓋 緣久不興置。由是天下沙門。奔走如不及。智興邀其 厚利。由是致富,時議醜之。

敬宗寶曆二年以殷侑違制請置僧尼戒壇敕罰俸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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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敬宗本紀》,寶曆 二年三月「辛未,江西觀察使殷侑請於洪州寶曆寺 置僧尼戒壇。敕殷侑故違制令,擅置戒壇,罰一季俸 料。」

文宗太和三年沈傳師請為僧尼起戒壇詔罰一月俸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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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 三年十月己酉,江西沈傳師奏,皇帝誕月,請為僧尼 起方等戒壇。詔曰:「不度僧尼,累有敕命。傳師忝為藩 守,合奉詔條,誘致愚妄,庸非禮道,宜罰一月俸料。」 太和九年,詔不得度人為僧尼。以李訓言,罷內道場, 出靈像,尋復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 九年秋七月丁巳。詔不得度人為僧尼。

按《佛祖統紀》:「太和九年四月,翰林學士李訓請罷長 生殿內道場,沙汰僧尼偽濫者。是日,出大內靈像,夜 大風,含元殿四鴟吻皆震墜,拔殿前樹者三,壞金吾 仗、館舍、內外樓觀城門數十所,光化門西城俱壞,士 民震恐。帝以訓所請忤天意,亟下敕停前沙汰,復立 大內儀像,風始息。」

開成二年詔慶成節勿廣置齋筵大集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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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 二年八月甲申,詔曰:「慶成節朕之生辰,天下錫宴,庶 同歡泰。不欲屠宰,用表好生,非是信尚空門,將希無 妄之福。恐中外臣庶,不諭朕懷,廣置齋筵,大集僧眾, 非獨凋耗物力,兼恐致惑生靈。自今宴會蔬食,任陳 酺醢,永為常例。」

武宗會昌元年廢浮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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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武宗即位,廢浮 屠法,天下毀寺四千六百,招提蘭若四萬,籍僧尼為 民二十六萬五千人,奴婢十五萬人,田數千萬頃,大 秦穆護祅二千餘人,上都、東都每街留寺二,每寺僧 三十人,諸道留僧以三等,不過二十人。腴田鬻錢送 戶部,中下田給寺家奴婢,丁壯者為兩稅戶,人十畝。 以」僧尼既盡,兩京悲田、養病坊給寺田十頃,諸州七 頃,主以耆壽。

會昌三年。詔迴紇破滅。令在京外宅及東都修功德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 三年二月。詔。迴紇既以破滅。應在京外宅及東都修 功德。其迴紇及摩尼寺莊宅錢物等。並委功德使以 御史臺及京兆府。各差官點檢收抽。不得容諸色人 影占。如犯者並處極法。錢物納官。摩尼寺僧委中書 門「下條疏聞奏。」

會昌四年敕:「斷屠出於釋氏,正月及三元日,宜各斷 三日。列聖忌斷一日,餘不禁。」

按《唐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 四年春正月敕,「齋月斷屠,出於釋氏。國家創業,猶近 梁隋。卿相大臣,或沿茲弊。鼓刀者既獲厚利,糾察者 潛受請求。正月以萬物生植之初,宜斷三日,列聖忌 斷一日。仍准開元二十二年敕,三元日各斷三日,餘 月不禁。」時帝志學神仙師趙歸真,歸真乘寵,每對排 毀釋氏,言「非中國之教,蠹耗生靈,盡宜除去。」帝頗信 之。

會昌五年八月壬午,大毀佛寺,復僧尼為民。

按:《唐書武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五年,道士趙歸真,特承恩 禮,遂舉羅浮道士鄧元起有長年之術,帝遣中使迎 之。由是與衡山道士劉元靖及歸真膠固,排毀釋氏, 而拆寺之請行焉。夏四月,敕祠部檢括天下寺及僧 尼人數,凡大寺四千六百,蘭若四萬,僧尼二十六萬 五百。」秋七月庚子,敕「併省天下佛寺,中書門下條疏」 聞奏。「據《令式》,諸上州國忌日,官吏行香於寺,其上州

望各留寺一所,有列聖尊容,便令移於寺內,其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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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並廢。其上都、東都兩街,請留十寺,寺僧十人。」敕曰:

「上州各留寺,工作精妙者留之,如破落,亦宜廢毀。其 合行香日,官吏宜於道觀。其上都、下都,每街留寺兩 所,寺留僧三十人。上都左街留慈恩、薦福,右街留西 明莊嚴。」中書又奏:「天下廢寺銅像鐘磬,委鹽鐵使鑄 錢,其鐵像委本州鑄為農器。金、銀、鍮、石等像,銷付度 支。衣冠士庶之家,所有金、銀、銅、鐵之像,敕出後限一 月納官,如違,委鹽鐵使依禁銅法處分。其土、木、石等 像,合留寺內依舊。」又奏:「僧尼不合隸祠部,請隸鴻臚 寺。其大秦穆護祅等祠,釋教既已釐革,邪法不可獨 存,其人並勒還俗,遞歸本貫充稅戶。如外國人,送還 本處收管。」八月,制:「朕聞三代已前,未嘗言佛,漢魏之 後,像教浸興。是由季時傳此異俗,因緣染習,蔓衍滋 多,以至於蠹耗國風而漸不覺,誘惑人意而眾益迷。 洎於九州山原,兩京城闕,僧徒日廣,佛寺日崇。勞人 力於土木之工,奪人利於金寶之飾,遺君親於師資 之際,違配偶於戒律之間,壞法害人,無逾此道。且一 夫不田,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有受其寒者。今天下 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而衣,寺宇招提,莫 知紀極,皆雲構藻飾,僣擬宮居。晉、宋、齊、梁,物力凋瘵, 風俗澆詐,莫不由是而致也。況我高祖、太宗,以武定 禍亂,以文理華夏,執此二柄,是以經邦,豈可以區區 西方之教,與我抗衡哉!貞觀、開元,亦常釐革,劃除不 盡,流衍轉滋。朕博覽前言,旁求輿議,弊之可革,斷在 不疑。而中外誠臣,協予至意,條疏至當,宜在必行。懲 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濟人利眾,予何讓焉?其 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餘所,還俗僧尼二十六萬五 百人,收充兩稅戶;拆招提蘭若四萬餘所,收膏腴上 田數千萬頃,收奴婢為兩稅戶十五萬人,隸僧尼屬 主客,顯明外國之教;勒大秦穆護祓二千餘人還俗, 不雜中華之風。」於戲!前古未行,似將有待;及今盡去, 豈謂無時。驅游惰不業之徒,已踰十萬;廢丹雘無用 之室,何啻「億千。自此清淨訓人,慕無為之理;簡易齊 政,成一俗之功。將使六合黔黎,同歸皇化。尚以革弊 之始,日用不知,下制明廷,宜體予意。」十一月甲辰,敕: 「悲田養病坊,緣僧尼還俗,無人主持,恐殘疾無以取 給,兩京量給寺田賑濟。諸州府七頃至十頃,各於本 管選耆壽一人勾當,以充粥料。」

會昌六年,宣宗即位,敕「上都兩街舊留四寺外,更添 置八所。」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宣宗本紀》。會昌 六年三月,帝即位。五月左右街功德使奏准今月五 日赦書節文。「上都兩街舊留四寺外。更添置八所。兩 所依舊名興福寺。保壽寺六所請改舊名。寶應寺改 為資聖寺。青龍寺改為護國寺。菩提寺改為保唐寺。 清禪寺改為安國寺。法雲尼寺改為唐安寺。崇敬尼 寺《改為唐昌寺,右街添置八所。西明寺改為福壽寺》, 《莊嚴寺改為聖壽寺》。《舊留寺二所舊名千福寺,改為 興元寺》,《化度寺改為崇福寺》,《永泰寺改為萬壽寺》,《溫 國寺改為崇聖寺》,《經行寺改為龍興寺》,《奉恩寺改為 興福寺》。」敕旨依奏,誅道士劉元靖等十二人,以其說 惑武宗,排毀釋氏故也。

宣宗大中元年閏三月大復佛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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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宣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宣宗本紀》,大中元年閏三月敕:「會昌季年, 併省寺宇。雖雲異方之教,無損致理之源。中國之人, 久行其道,釐革過當,事體未弘。其靈山勝境,天下州 府,應會昌五年四月所廢寺宇,有宿舊名僧,復能修 創,一任住持,所司不得禁止。」

懿宗咸通 年令沙門入禁中為禱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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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蕭倣傳》:「倣咸通初為左 散騎常侍。懿宗怠政事,喜佛道,引桑門入禁中,為禱 祠事,數幸佛廬,廣施予。倣諫,以為天竺法割愛取滅, 非帝王所尚慕。今筆梵言,口佛音,不若懲謬賞濫罰, 振殃祈福。況佛者可以悟取,不可以相求。帝雖昏縱, 猶嘉歎其言。」

咸通五年。裴坦以興佛寺上疏切諫。優詔答之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咸通 五年春正月。諫議大夫裴坦上疏。論天下徵兵。財賦 方匱。不宜過興佛寺。以困國力。優詔答之。

咸通十二年五月。上幸安國寺。賜講經僧沉香高座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云云 按杜陽雜編。上敬天竺教。十二年冬。製二高座。賜新 安國寺。一為講座。一曰唱經座。各高二丈。砑沉檀為 骨。以漆塗之。鏤金銀為龍鳳花木之形。遍覆其上。又 置小方座。前陳經案。次設香盆。四隅立金穎伽。高三 丈。磴道欄檻,無不悉具。前繡錦襜褥,精巧奇絕,冠於 一時。即設萬人齋,敕大德僧撤首為講論。上刱修安 國寺,臺殿廊宇,制度宏麗。就中三間,華飾祕邃,天下 稱之為最。工人以夜繼日而成之。上親幸賞勞,觀者 如堵。降誕日,於宮中結綵為寺,賜升朝官以下錦袍李可及嘗教數百人作四方菩薩蠻隊。

咸通十四年三月,迎佛骨於鳳翔。

按:《唐書懿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咸通十四年三月庚午,詔兩街 僧於鳳翔法門寺迎佛骨。四月八日,佛骨至京,自開 遠門達安福門,綵棚夾道,念佛之音震地。上登安福 門迎禮之。迎入內道場三日,出於京城諸寺,士女雲 合,威儀盛飾,古無其比。制曰:『朕以寡德,纘承鴻業,十 有四年。頃屬寇猖狂,王師未息。朕憂勤在位,愛育生 靈。遂乃尊崇釋教,至重元門,迎請真身,為萬姓祈福』。」 今觀睹之眾,隘塞路岐,載念狴牢,寢興在慮。嗟我黎 人,陷於刑辟。兄漸當暑毒,繫於縲絏。或積幽凝滯,有 傷和氣;或關連追擾,有妨農務。京畿及天下州府縣 禁囚徒,除十惡忤逆,故意殺人,官典犯贓,合造毒藥, 放火持杖,開發墳墓外,餘罪輕重,節「級遞減一等。其 京城軍鎮,限兩日內疏理訖聞奏。天下州府,敕到三 日內疏理聞奏。」

按《杜陽雜編》:十四年春,詔大德僧數十輩於鳳翔法 門寺迎佛骨。百官上疏諫,有言憲宗故事者。上曰:「但 生得見,歿而無恨也。」遂以金銀為寶剎,以珠玉為寶 帳香舁,仍用孔雀氄毛飾。其寶剎小者高一丈,大者 二丈,刻香檀為飛簾花檻瓦木階砌之類,其上遍以 金銀覆之。舁一剎則用夫數百。其寶帳香舁不可勝 紀,工巧輝煥,與日爭麗。又悉珊瑚、瑪瑙、珍珠、瑟瑟,綴 為幡幢,計用雜珍寶,不啻百斛。其剪綵為幡、為傘,約 以萬隊。四月八日,佛骨入長安,自開遠門安福樓夾 道,佛聲震地,士女瞻禮,僧徒道從。上御安福寺,親自 頂禮,泣下霑臆。即召兩街供奉僧,賜金帛各有差。仍 京師耆老元和迎真體者,悉賜銀碗錦綵。長安豪家, 競飾車服,駕肩彌路。四方挈老扶幼來觀者,莫不蔬 素以待恩福。時有軍卒斷左臂於佛前以手執之,一 步一禮,血流灑地,至肘行膝步,齧指截髮,不可算數。 又有僧以艾覆頂上,謂之「鍊頂火。」發痛作,即掉其首 呼叫。坊市少年擒之,不令動搖,而痛不可忍,乃號哭 臥於道上,頭頂焦爛,舉止窘迫,凡見者無不大哂焉。 上迎佛骨入內道場,即設金花帳、溫凊床,龍鱗之席, 鳳毛之褥,焚玉髓之香,薦瓊膏之乳,皆九年訶陵國 所貢獻也。初迎佛骨,有詔令京城及畿甸於路傍壘 土為香剎,或高一二丈,迨八九尺,悉以金翠飾之,京 城之內,約及萬數。時妖言「香剎搖動,有佛光慶雲現 路衢」,說者迭相為異。又「坊市豪家,相為無遮齋大會 通衢間結綵為樓閣臺殿,或水銀以為池,金玉以為 樹。競聚僧徒,廣設佛像,吹螺擊鈸,燈燭相繼。」又令小 兒玉帶金額、白腳,呵唱於其間,恣為嬉戲。又結錦繡 為小車輿,以載歌舞。如是充於輦轂之下,而延壽里 特為繁華之最。是歲秋七月,天子宴駕,公主薨而上 崩,「同昌」之號明矣。

僖宗   年詔歸佛骨於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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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僖宗本紀》,不載 按《杜陽雜編》:僖宗皇帝即 位,詔歸佛骨於法門。其道從威儀,十無其一,具體而 已。然京城耆耋士女爭為送別,執手相謂曰:「六十年 一度迎真身,不知再見,復在何時?」即伏首於前,嗚咽 流涕。所在香剎,詔悉鏟除,近甸百無一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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