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08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八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八十六卷目錄
醫部彙考六十六
黃帝靈樞經二十〈通天篇第七十二 官能篇第七十三 論疾診尺篇第
七十四〉
藝術典第八十六卷
醫部彙考六十六
[編輯]《黃帝靈樞經二十》
[編輯]《通天篇第七十二》
[編輯]馬蒔曰:「《內》言人有五等,皆稟氣於天,故名篇。」
黃帝問於少師曰:「余嘗聞人有陰陽,何謂陰人?何謂 陽人?」少師曰:「天地之閒,六合之內,不離於五,人亦應 之,非徒一陰一陽而已也,而略言耳口,弗能遍明也。」 黃帝曰:「願略聞其意,有賢人聖人,心能備而行之乎?」 少師曰:「蓋有太陰之人,少陰之人,太陽之人,少陽之 人,陰陽和平之人,凡五人者,其態不同,其筋骨氣血」 各不等。
馬蒔曰:「此舉五等之人而概言之,非徒有陰人、陽人而已也。」
張志聰曰:一陰一陽者,始生之兩儀,應陰陽和平之人也。太陰少陰,太陽少陽,應所生之四象也。人秉天地之氣,而生成此形氣,是以《陰陽二十五人篇》,論地之五行,以生此形,故論五音之形。此論人合天之陰陽四象,故篇名「通天」 ,而論人之態也。
黃帝曰:「其不等者,可得聞乎?」《少師》曰:「太陰之人,貪而 不仁,下齊湛湛,好內而惡出,心和而不發,不務於時, 動而後之,此太陰之人也。」〈好去聲下同內同納惡去聲〉
馬蒔曰:此即太陰之人而言之也。「下齊湛湛」 者,內存陰險,外假謙虛,貌似下抑整齊,湛然無私也。「好納而惡出」 者,有所得則喜,有所費則怒也。「心和而不發,不務於時,動而後之」 者,心似和氣,不即順應,而或有舉動,必己隨人後起,覘人利害以為趨避也。其深情厚貌,奸狡虛假之情如此。
趙庭霞曰:太陰之人,太偏於陰矣。其人陰險,故貪而不仁,陰內而陽外,故好內而惡出。湛湛,清潔貌。「下齊」 ,謙下整齊足恭之態也。心和而不發,陰柔之性也。「不務於時」 者,不通時務也。「動而後之」 者,見人之舉動,而後隨之,柔順之態也。
少陰之人,小貪而賊心,見人有亡,常若有得,好傷好 害,見人有榮,乃反慍怒,心疾而無恩,此少陰之人也。
馬蒔曰:「此即少陰之人而言之也。小貪者,比太陰之人則小異耳。其心以賊害為主,則同於太陰之不仁也。人有所失,彼則喜之,若己有得也。人有所榮,彼則怒之,若己有失也。好傷人,好害人,其心忌嫉而無恩者如此。」
趙庭霞曰:「少陰之人,少偏於陰,故小貪。然陰險之性,局量褊淺,故常存賊害之心,利人之失,而忌人之得也。」
「太陽之人,居處于于」,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志發於 四野,舉措不顧是非,為事如常,自用事雖敗而無常 悔,此太陽之人也。〈處上聲〉
馬蒔曰:「此即太陽之人而言之也。『于于,無爭之意。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即孔子之所謂『其言之不怍,則為之也難』者是也。志發於四野』者,事不畏人知也。為事如常,為事止庸常也。自用者,愚而好自用也。」
趙庭霞曰:「于于」 ,自足貌。好言大事無能,而虛說大言不慚,無必為之志也。《志發於四野》者,放曠而肆志也。《舉措不顧是非》者,恣意妄行,顛倒從違也。「自用」 者,言不式古,行不遵先也。《雖敗而無常悔》者,陽剛而矯強也。陽在外,故偏陽之人好誇張於外,而無內之實行也。
少陽之人,諟諦好自貴,有小小官,則高自宜,好為外 交而不內附,此少陽之人也。
馬蒔曰:此即少陽之人而言之也。諟諦者,凡事自審也;「好自貴」 者,妄自尊貴也。
趙庭霞曰:「《諟諦》好自貴」 者,好自審為貴也。「有小官則高」 者,妄為尊高也。「好外交而不內附」 者,陽性之外務也。
陰陽和平之人,居處安靜,無為懼懼,無為欣欣,婉然 從物,或與不爭,與時變化,尊則謙謙,譚而不治,是謂 「至治。」
馬蒔曰:此即陰陽和平之人而言之也。「《無為》懼懼欣欣」 者,不因物感而遽有喜怒也。「尊則謙謙」 者,位尊而愈自謙抑也。「譚而不治」 ,無為而治也。曰至治者,不治之治也。
趙庭霞曰:居處安靜者,恬惔虛無也。無為懼懼,無
「為欣欣」 者,心安而不懼,志閑而少欲也。「婉然從物」 ,「或與不爭」 者,與物無競,與世不爭也。「與時變化」 者,隨世變遷也。居尊而謙,其德愈光,此陰陽和平之象也。
古之善用鍼灸者,視人五態,乃治之。盛者瀉之,虛者 補之。
馬蒔曰:此結上文,而言「善用鍼灸者,必視其五態而治之也。」
張志聰曰:偏陽之人,瀉陽補陰;偏陰之人,瀉陰補陽。此言鍼合天地人三才之道,可以挽回天地陰陽之造化者也 。朱衛公曰:「陰陽之氣,皆從下而上。」 古之善灸者,能啟陰陽之氣以上行。
黃帝曰:「治人之五態奈何?」少師曰:「太陰之人,多陰而 無陽,其陰血濁,其衛氣濇,陰陽不和,緩筋而厚皮,不 之疾瀉,不能移之。」
馬蒔曰:「此言治太陰之人之有法也。多陰而無陽,與少陰之人多陰而少陽者異矣。惟陰多故陰血濁;惟無陽故衛氣濇;惟多陰而無陽,故陰陽不和。況筋緩而皮又厚,必當疾瀉以移其病也。」
趙庭霞曰:「太陰之人,多陰無陽,故其陰血濃濁。陽氣者,通會於腠理,無陽,故衛氣所行之濇滯也。陰血多,故筋緩,血多氣少,故皮堅而厚。此陰陽不和之劇,不之疾瀉,不能移易也。」
少陰之人,多陰少陽,小胃而大腸,六腑不調,其陽明 脈小,而太陽脈大,必審調之,其血易脫,其氣易敗也。 〈易去聲〉
馬蒔曰:「此言治少陰之人之有法也。胃小,故陽明之脈小也;腸大,故手太陽小腸之脈大也。血易脫而氣易敗,故當詳審以調之,與疾瀉太陰之人者不同也。」
趙庭霞曰:「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多陰少陽,故六腑不調也。陽氣生於中焦,其陽明脈小者,生陽之本不足也。太陽之氣,生於水中,太陽脈大者,寒水之氣盛也。此陰陽不和,故其血已脫,而氣易敗,必審察其盛虛以調之 。」 閔士先曰:「多陰無陽,故不疾瀉其陰血,則陰陽不能移易。多陰少陽,故宜調之。蓋陰陽不」 和。自不能交相廝守矣 。朱衛公曰。中下二焦之精氣。互相資生而資益者也。陽明脈小。太陽脈大。此先後天之氣不和。故易脫而易敗 。倪仲玉曰。上節論在外之陰陽。此論在內之陰陽。蓋外有陰陽。而內有陰陽也。外不和必因於內。內不和必及於外。
太陽之人,多陽而少陰,必謹調之,無脫其陰而瀉其 陽。陰重脫者,陽狂;陰陽皆脫者,暴死,不知人也。
馬蒔曰:「此言治太陽之人之有法也。惟少陰,故不可脫其陰;惟多陽,故當以瀉其陽。若陽氣太瀉,則陽至重脫,其病為狂。若陰陽皆瀉而至於脫,則當暴死,不知人也。」
趙庭霞曰:「無脫其陰而瀉其陽者,陽為陰之固也。若陰氣重脫,則為陽狂,陰陽皆脫,則為暴死。蓋陽為陰之固,陰為陽之守,陽氣生於陰中,陰重脫則陽亦脫矣。」
少陽之人,多陽少陰,經小而絡大,血在中而氣外,實 陰而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氣脫而疾,中氣不足,病 不起也。
馬蒔曰:「此言治少陽之人之有法也。惟絡脈大,故獨瀉其絡脈則身強。若瀉之太過,以致氣脫而出速,則中氣不足,病不能起也。」
趙庭霞曰:「經脈為裏,支而橫者為絡。小胃而大腸者,以上為陽而下為陰也。經小而絡大者,以裏為陰而表為陽也。血在中而氣外者,陰在內而陽在外,血為陰而氣為陽也。故欲實陰而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如瀉氣則氣脫而疾,致中氣不足,病不起也 。」 閔士先曰:「上節論瀉陽,當防其陰脫,謂陰陽之二氣也。此以」 血為陰而氣為陽,充膚熱肉之氣,從裏之經隧,而出於絡脈皮膚,故欲實陰虛陽,獨瀉其絡脈則強,至於三焦通會之元真,不可瀉也,瀉之則疾脫,脫則中氣不足,病不起也。此篇論陰陽之理,參伍錯綜。蓋陰陽者,有名而無形,若以有形之腸胃經絡,表裏上下,皆可以論陰陽者也。朱衛公曰:「陰陽血氣之原流,頭緒紛紜,須貫通全經,而後可以無惑。」
陰陽和平之人,其陰陽之氣和,血脈調,謹診其陰陽, 視其邪正,安容儀,審有餘不足,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此所以調陰陽,別五態之人者 也。
馬蒔曰:「此言治陰陽和平之人之有法也。」
趙庭霞曰:「陰陽之氣和,氣有陰陽也。血脈調,謹診其陰陽,血有陰陽也,視其邪正,安其容儀,形中之陰陽也。審其有餘不足,盛則瀉之,虛則補之,調其氣之盛虛也。如氣無盛虛,則以經取之,調其血之。」
虛實也。此所以調陰陽。別五態之人也 。朱衛公曰:「始論無形之四象。而漸及於有形之五行。」
黃帝曰:「夫五態之人者,相與毋故,卒然新會,未知其 行也,何以別之?」少師答曰:「眾人之屬,不知五態之人 者,故五五二十五人,而五態之人不與焉。五態之人, 尤不合於眾者也。」
《馬蒔》曰:「此帝以難知五態之人為慮,而《少師》言常人不能知也,況不合於眾人乎?」
趙庭霞曰:「此論視其狀而知其態也。蓋陰陽五態之人,與五音之二十五人不同也,尤不合於眾人者也,故當視其形狀以別之。」
《黃帝》曰:「別五態之人奈何?」少師曰:「太陰之人,其狀黮 黮然黑色,念然下意,臨臨然長大,膕然未僂,此太陰 之人也。」〈黮徒感切〉
馬蒔曰:「此言太陰之人之態也。黮黮甚黑,念然下意,即上文『下齊湛湛』之意也。臨臨然,長大之貌也。其膕雖長大,而身非傴僂之狀也。」
趙庭霞曰:「黮黮然者,黑暗而無光明也。念然下意,即下齊足恭之意也。身半以下為陰,是以臨臨然膕脛之長大也 。」 朱衛公曰:「膕脛長大,故俯恭於身半以上,而膕未傴僂也。念然下意,而膕未僂者,形容其無陽之人而作此態也。」
少陰之人。其狀清然竊然。固以陰賊。立而躁嶮。行而 似伏。此少陰之人也。〈嶮同險〉
馬蒔曰:「此言少陰之人之態也。清然者,言貌似清也。竊然者,消沮閉藏之貌。雖曰清然竊然,實以陰險賊害為心,即上文所謂賊心者,而始有此態也。其立也,躁而不靜,嶮惡覘望;其行也,伏如傴僂,此其內藏沈思反側之心故耳。較之太陰之人長大,其膕然未傴僂,此狀可以辨也。」
太陽之人,其狀軒軒儲儲,反身折膕,此太陽之人也。
馬蒔曰:「此言太陽之人之狀也。軒軒然者,面高而軒昂也;儲儲者,挺然之意。若反其身而在後視之,則其膕似折,亦不檢之態也。」
張志聰曰:《反身折膕》者,腹仰而倨然也。此居處于于,好言大事之人,故有此狀也。
「少陽之人,其狀立則好仰,行則好搖,其兩臂兩肘,則 常出於背」,此少陽之人也。
馬蒔曰:「此言少陽之人之態也。據其態,乃多動少靜,檢身不及之人也。」
趙庭霞曰:「立則好仰,即反身折膕之狀。行則好搖者,初陽生動之象也。其兩臂兩手常出於背者,謂常反挽其手於背。此皆輕倨傲慢之狀,無叉手掬恭之貌也。」
陰陽和平之人,其狀委委然,隨隨然,顒顒然,愉愉然, 䁢䁢然,豆豆然,眾人皆曰「君子」,此陰陽和平之人也。
《馬蒔》曰:「此言陰陽和平之人之態也。委委,安重貌。隨隨,不急遽也。顒顒,尊嚴貌。愉愉,和悅也。䁢䁢,周旋貌。豆豆,不亂貌。」
趙庭霞曰:委委雍雍,自得之貌。䁢䁢,目好貌。豆豆,有品也。蓋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胸中正,故眸子瞭然而美好也,此陰陽和平之人。眾人皆曰君子,蓋自賢人以至於聖人,皆可以君子稱也。
《官能篇第七十三》
[編輯]馬蒔曰:「官者,任也,任其所能也。本篇雷公有官能之問,故名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聞《九鍼》於夫子眾多矣,不可勝 數。余推而論之,以為一紀,余司誦之。子聽其理,非則 語余,請正其道,令可久傳後世,無患得其人乃傳,非 其人勿言。」岐伯稽首再拜曰:「請聽聖王之道。」黃帝曰: 「用鍼之理,必知形氣之所在,左右上下,陰陽表裏,血 氣多少,行之逆順,出入之合,謀伐有過,知解結,知補」 虛瀉實,上下氣門,明通於四海,審其所在,寒熱淋露, 以輸異處;審於調氣,明於經隧,左右支絡,盡知其會, 寒與熱爭,能合而調之,虛與實鄰,知決而通之。左右 不調,犯而行之。明於逆順,乃知可治,陰陽不奇。故知 起時,審於本末,察其寒熱,得邪所在,萬刺不殆;知官 九鍼,刺道畢矣。〈奇音箕〉
馬蒔曰:「此帝詳刺道以問伯也。凡用鍼之道,必知人之形氣有餘不足,或形盛氣衰,或氣盛形衰,或形氣皆盛,或形氣皆衰。病之在左在右,在上在下,在陰在陽,在表在裏,或血多氣少,或血少氣多,或血氣皆多,或血氣皆少。其脈之所行,有逆有順,如手太陰經自中府而出於少商者為順,自少商而至於中府者為」 逆,有出有入,如自表而之裏為入,自裏而之表為出,然後即其犯病而為有過者,則謀伐之,知解其所結,知虛者則補,實者則瀉,又知脈之上下於氣門,即氣穴也。又知脈之流通於四海,審其所在之有病,或為寒熱,或為淋露,疑即《歲露篇》之所謂「遇歲露」 也。以其輸穴必皆異處,當審。
「於調其脈氣之往來,明於十二經脈之經隧,及左右支絡,盡知其會可也。若寒與熱爭,則能合陰陽而調之。若虛與實鄰,則知決虛實而通之。設不能調其左右,是謂犯而行之也。故必明於逆順,乃知可治。」 況人身陰陽諸經,相為配合,未嘗有奇,行者能知各經之所起,審於本末寒熱,得邪所在而刺之,則雖萬刺,可以不殆矣。然九鍼不同,各有所宜,能任而用之,此刺道之所以畢也。「左右」 者,言在病人則左右穴相同,在醫人則鍼時用左右手也。「逆順」 者,言脈之所行有逆順,而鍼法亦有逆順也。張志聰曰:「此篇論用鍼之理,必明知陰陽血氣之流行出入,逆順淺深,五臟六腑之經輸配合,虛實疾徐,而鍼論畢矣。」 形氣之所在,左右上下,陰陽表裏,血氣多少,此形中之陰陽血氣也。「行之逆順」 者,皮膚經脈之血氣,交相逆順而行也。「出入之合」 者,經脈外內之氣血,有本標之出入,有離而有合也。「謀伐有過」 者,謂有過之脈,宜伐而去之。「知解結」 者,謂《契紹》之門戶,有所結而不通者,宜解之。此言血氣之流行於經脈外內之間,或留積於脈內,或阻滯於氣街之門也。知補虛瀉實,上下氣門者,知六腑氣街之門戶,虛實之堅輭者,則知補瀉之所在也。「明通於四海」 者,知膻中衝脈,胃腑腦髓之出入也。寒熱,陰陽血氣也。淋露,中焦所生之津液也。審其所在,以輸異處者,當知膻中之宗氣,輸於經脈之外內,以應呼吸漏下者也。衝脈之血氣,半輸於十二經脈之中,半散於皮膚之外者也。胃腑所生之津液,淖澤注於骨,而補益腦髓者也。「審於調氣,明於經隧」 者,知胃腑所出之血氣,注於經隧。經隧者,五臟六腑之大絡也。「左右支絡,盡知其會」 者,左注右,而右注左,左右上下,與經相干,布於四肢,出於絡脈,與脈外之氣血,相會於皮膚分肉間也。寒與熱爭者,陰陽之氣不和也,故當合而調之。「虛與實鄰」 者,血與氣之不和也,故知決而通之。「左右不調」 者,人迎氣口之不調,故當犯而行之。「陰陽不奇」 者,臟腑陰陽交相配合,十二經脈交相貫通也,故知起時者,如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邪之類也,如春甲乙傷於風者為肝風,以夏丙丁傷於風者為心風之類也。以冬遇此者為骨痹,以春遇此者為筋痹之類也。如正月太陽寅,故為腰脽腫痛。「陽明者午也,陽盛而一陰加之,故灑灑振寒」 之類也。如手太陽之筋,病名曰仲春痹;足少陽之筋,病,名曰孟秋痹也。蓋知臟腑之陰陽,故知病起之時也。本末,病之本標也。寒熱,陰陽之邪也。用鍼之理,知陰陽血氣之流行出入,則知邪之所在矣。按此篇乃《全經》之總綱,帝平時詳析諮訪於伯已得其宗旨,故復宣揚以發明之。故曰:「余聞《九鍼》於夫子眾多矣,不可勝數,余推而論之,以為一紀紀綱也。」
「明於五輸,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條理。言陰與陽, 合於五行,五臟六腑,亦有所藏。四時八風,盡有陰陽, 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五臟六腑,察其所痛, 左右上下,知其寒溫何經所在,審皮膚之寒溫滑濇, 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氣所在,先得其道,稀而疏 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之。大熱在上,推而下之,從下 上者,引而去之。視前痛者,常先取之。大寒在外,留而 補之;入於中者,從合瀉之。鍼所不為,灸之所宜。上氣 不足,推而揚之。下氣不足,積而從之。陰陽皆虛,火自 當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過於膝。下陵、三里,陰絡 所過,得之留止。寒入於中,推而行之,經陷下者,火則 當之。結絡堅緊,火所治之,不知所苦。」兩蹻之下。男陰 女陽。良工所禁。鍼論畢矣。
馬蒔曰:「此帝詳《鍼論》以問伯也。五臟有井榮俞,經合之五俞;六腑有井榮俞原,經合之六輸。然六腑之原並於俞,則皆可稱為五輸」 也。徐疾者,鍼法也。屈伸出入者,經脈往來也。言陰與陽,合於五行者,泛言陰陽分而為五行也。「五臟六腑,亦有所藏者,指人身有陰陽五行也。如肺為陰,大腸為陽,肺為金,肝為木之類。『四時八風,盡有陰陽』」 者,指天道有陰陽五行也。「各得其位,合於明堂,各處色部」 者,言人身之面部,各得其五行之位,合於明堂及各處之色部也。其面部之分,為五臟六腑者,可以察其身形之所痛;其色見於左右上下者,可以知其何經之寒溫,又審皮膚之寒溫滑濇,斯能知其病之所苦也。且膈有上下,謂心肺居於膈上,脾居中州,肝腎居於膈下,必知其病氣之所在,先得其經脈之道,然後可以用鍼。稀者鍼之少也,疏者鍼之闊也,深者深入其鍼也,留者久留其鍼也。即如有大熱在上,則當推鍼而使之下,所謂高者抑之也。熱從下而上,則當引鍼而去其邪,所謂外者發之也。視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謂凡病必先治其本也。又如大寒在外。則留其鍼以補之。大寒入中。
「則從合穴以瀉之。」 凡病有鍼所不當用者,則用灸以治之。又如有上氣不足,則推入其鍼以揚之,而使上氣之足。下氣不足,則積其鍼以順之,而使下氣之足。若陰陽皆虛,而鍼所難用,則用火以灸之。又有厥而寒甚,或骨廉下陷,或寒過於膝,則取之陵、三里以補之。又有陰絡所過,為寒留止,或寒入於中,則必推其鍼而行以散之。又有經脈陷下者。則惟灸以當之。又有絡脈結而堅緊者。亦用灸以治之。倘不知病之所苦。及男子以陽蹻為經。陰蹻為絡。女子以陰蹻為經。陽蹻為絡。故男子忌取陰蹻。女子忌取陽蹻。乃良工所禁。此《鍼論》之所以畢也。
張志聰曰:五輸者,五臟五輸,五五二十五輸;六腑六輸,六六三十六輸。《本經》云:「因其氣之實虛疾徐而取之。」 故明知五輸之實虛,則知疾徐之所在矣。其臟腑之十二經脈,屈伸出入,皆有循度之條理也。言陰與陽合於五行者,言五臟六腑,合於天之陰陽,地之五行也。五臟六腑亦有所藏者,五臟藏五神志,六腑傳導水穀,膽為中精之腑,膀胱為津液之所藏也。四時八風,盡有陰陽,各得其位,合於明堂者,《五色篇》之所謂「黃赤為風,青黑為痛,白為寒」 ,五色各見其部,察其浮沈,以知淺深,視色上下,以知病處也。五臟六腑,察其所痛,在身形之左右上下,則知寒溫之邪,在於臟腑之何經也。審皮膚之寒溫滑濇,知其所苦者,《邪氣臟腑篇》之所謂「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濇者,尺之皮膚亦濇。心脈滑甚為善渴,濇甚為瘖」 是也。膈有上下,知其氣所在者,膈上為宗氣之海,上焦開發,宣五穀味,熏膚充身澤毛者也。膈下乃胃腑中焦之分,三焦出氣,以溫肌肉,充皮膚者也。故知其氣之所在,先得其所出之道路,稀而疏之,以導氣之出也;稍深以留,以致穀氣,知穀氣已至,故能徐而入之,復使氣之入也。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大熱在上,故當推而下之,使下和於陰也。從下上者,熱厥也,熱厥之為熱也,起於足而上,故當引行於上而去之。夫大熱在上,由中焦之所生。熱厥於下,因酒入於胃,氣聚於脾中「不得散,故視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 此氣因於中,當先取之中焦也。太陽之上,寒氣主之;太陽之氣,主於膚表,大寒在外,寒水之氣在表也,故當留而補之,候陽氣至而鍼下熱,補其陽以勝其寒也。如寒邪上入於中者,從合以瀉之。夫合治內腑,使寒邪從腸胃以瀉出之也。夫寒氣之甚於外而入於「中者,因陽氣之在下也。故鍼所不能為者,灸之所宜也。上氣不足者,推而揚之,下氣不足者,積而從之,謂氣本於下之所生也。陰陽皆虛,火自當之,蓋艾能於水中取火,能啟陽氣於陰中也。厥而寒甚,起於廉骨下之陷中,而上逆於膝」 ,此寒厥也。寒厥起於足五指之裏,集於膝下,而聚於膝上,蓋氣因於中,陽氣衰不能滲榮其經絡,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為之寒,是以取陽明之下陵、三里以補之,此寒厥之在氣也。若寒氣從絡之所過得之,則留而止之,如寒入於中,則當推而行之,此治寒厥之法也。經氣陷下,以火灸之,結絡堅緊者,中有著血,血寒,故火以治之。《調經論》曰:「病不知所痛,兩蹻為上。」 蓋,陽蹻陰蹻,並起於足踝,上循胸裏,故痛在蹻脈之上者,不知痛處也。是以不知所苦痛者,當取兩蹻於踝下也。男子數其陽,女子數其陰,故男取陰而女取陽,此良工之所禁也。能知臟腑陰陽,寒熱虛實,表裏上下,補瀉疾徐,《鍼論》畢矣。
用鍼之服,必有法則,上視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 而觀百姓,審於虛實,無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歲之 虛,救而不勝,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辟當作避〉
馬蒔曰:此言用鍼之事,必當知天忌也。服,事也。「上視天光」 ,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天寒無刺,天溫無凝,月生無瀉,月滿無補,月郭空無治」 者是也。「下司八正」 ,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八正者,所以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者也。蓋四立、二分、二至,為八節之正氣。九宮《八風篇》有八風、八正,當以避八風。故《八正神明論》謂八正之虛邪,而避之勿犯也。所謂得天之露者,《本經》歲露篇。黃帝曰:「願聞歲之所以皆同病者,何因而然?」 少師曰:此八正之候也。候此者,常以冬至之日,太乙立於葉蟄之宮,其至也,天必應之以風雨者矣。風雨從南方來者為虛風,入客於骨,而不發於外,至其立春,陽氣大發,風從西方來,萬民又皆中於虛風,此兩邪相搏,經氣結代者矣。故諸逢其風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蓋指天之風雨為露也。所謂遇歲之虛者,《本經》歲露篇曰: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之和,因為賊風所傷,是謂三虛。逢年之盛,遇月之滿,得時之和,雖有賊風邪氣,不能危之也。故得天之風雨,而又遇歲之
虛則雖救之而不能勝。反受其所害矣。故《八正神明論》。又曰:「天忌不可不知」 者此也。
閔士先曰:「言用鍼之事,當合於天時也。夫鍼者,所以候氣,故當上視天光,因天之序,盛虛之時,移光定位,正立而待者,俟天之陽,以助人之氣也。『下司八正者,候八風之虛邪以時至也。虛實者,人氣之有盛衰也。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陽中霧露之氣也。遇歲之虛者,逢年之虛,值月之空,失時之和,救而不能勝邪,則』」 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乃言鍼意,「法於往古,驗於來今。觀於窈冥,通於無窮。 粗之所不見,良工之所貴。莫知其形,若神髣髴。」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鍼意之妙,無形而至神者也。《八正神明論》:岐伯曰:法往古者,先知鍼經也。驗於來今者,先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以候氣之浮沈,而調之於身,觀其立有驗也。「觀於窈冥」 者,言形氣營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沈,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窈冥焉。通於無窮者,可以傳於後世也。」 是故工之所以異也。然而不形見於外,故俱不能見也。視之無形,嘗之無味,故莫知其形,若神。《髣髴》。
邪氣之中人也灑淅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 色,不知於其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有形無形,莫知 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氣,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 因敗其形。
馬蒔曰:「此言邪氣之微,而上工能蚤救之也。灑淅,惡寒貌。動形者,振動其形也。《八正神明論》曰:『虛邪者,八正之虛邪氣也。正邪者,身形若用力汗出,腠理開,逄虛風,其中人也微,故莫知其情,莫見其形』。」 《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虛邪之中身也,灑淅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有形無形,莫知其情。」 又《八正神明論》曰:「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上工論氣不論形,所以預取其氣而蚤救其萌芽,彼下工則反是矣。」 閔士先曰:「此言虛邪傷形,而正邪中氣也。虛邪者,虛鄉不正之邪風,如」 春時之風,從西方來,夏時之風,從北方來。蓋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是以五方不正之氣,而傷人之形也。「正邪」 者,風寒暑濕燥火,天之正氣也。天有此六氣,而人亦有此六氣,是以正邪中氣者,同氣相感也。中於氣,故先見於色,不知於其身,若有若無,莫知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氣,乃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不敗而救之。下工守其已成,救其已敗者,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
「是故工之用鍼也,知氣之所在,而守其門戶,明於調 氣,補瀉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處。瀉必用圓,切而轉 之,其氣乃行,疾而徐出,邪氣乃出,伸而迎之,遙大其 穴,氣出乃疾。補必用方,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引其 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靜,堅心 無解,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真」 氣乃存。用鍼之要,無忘其神。〈遙同搖〉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上工因氣以行補瀉之法,其要則在於守神也。《八正神明論》曰:「知其所在者,知診三部九候之病脈處而治之,故曰:守其門戶焉。」 正本節之所謂明於調氣補瀉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處也。瀉必用圓,補必用方。《八正神明論》:瀉必用方,補必用圓。岐伯曰:瀉必用方者,以氣方盛也,以月方滿也,「以日方溫也,以身方定也。以息方吸而納鍼,乃復候其方吸而轉鍼,乃復候其方呼而徐引鍼。故曰,瀉必用方,其氣而行焉,補必用圓,圓者行也,行者移也,刺必中其營,復以吸排鍼也。故圓與方非鍼也。」 其言如此。此節之方圓,誤可知矣。方瀉之時,切而轉之,其氣乃行,即所謂方吸而轉鍼者是也。疾入而徐出之,邪氣乃出,即所謂方呼而徐引鍼者是也。又必搖大其穴,則邪氣之出者自速,此瀉法也。其補之之時,外引其皮,令當其門,左手則引其樞,右手則推其膚,微旋而徐推其鍼,其鍼必端正安靜,堅心無懈,即所謂如待貴人,不知日暮,神無營於眾物者是也。正欲微留其鍼,候氣下而疾出之,即推其皮以蓋其外門,則真氣乃得存矣,此補法也。然補瀉雖殊,而用鍼之要,當無忘人之神,《八正神明論》曰:「養神者,必知形之肥瘦,營衛血氣之盛衰。」 血氣者,人之神,不可不謹養也。
閔士先曰:「知氣之所在者,知病氣之所在,而守其門戶。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明於調氣者,知氣之虛實而為補瀉,以疾徐之意而取之也。瀉必用圓者,圓活而轉之,其氣乃行也。疾內而徐出者,疾而徐則虛也。邪氣乃出,則實者虛矣。搖大其穴。」
以出其鍼,則邪氣乃疾出矣。補必用方者,外引其皮,令當其穴門,左手引其樞轉,右手推其膚,微旋轉其鍼而徐推之,其鍼必端以正,安靜以候氣,至堅心而無懈惰,微留其鍼,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以蓋其外門,則真氣乃存於內矣。用鍼之要,貴在得神,蓋存己之神,以俟彼之神也 。朱衛公曰:按《素問八正神明論》曰:「瀉必用方,補必用圓。」 蓋方與圓非鍼也,乃用鍼之意耳。且方圓者,天地之象也。天氣下降,氣流於地,地氣上升,氣騰於天,天地之氣,上下相交,是以方圓之意,皆可圓活用之。
雷公問於黃帝曰:「《鍼論》曰:『得其人乃傳,非其人勿言。 何以知其可傳』?」黃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 其事。」雷公曰:「願聞官能奈何?」黃帝曰:「明目者,可以視 色;聰耳者,可以聽音;捷疾辭語者,可使傳《論語》。徐而 安靜,手巧而心審諦者,可使行鍼艾;理血氣而調諸 逆順,察陰陽而兼諸方,緩節柔筋而心和調者,可使」 導引行氣,疾毒言語。輕人者,可使唾癰咒病。爪苦手 毒為事善傷人者,可使按積抑痹,各得其能,方乃可 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師無名。故曰:「得 其人乃言,非其人勿傳」,此之謂也。手毒者,可使試按 龜,置龜於器下,而按其上,五十日而死矣。手甘者,復 生如故也。
馬蒔曰:此言任人者,各因其能,而末示以驗手毒之法也。官人之能者,任人之能,猶《書》之所謂在官人也。蓋欲視病人之色,聽病人之聲,傳所論之語於病人,以行鍼灸,以導引行氣,以唾癰咒病,以按積抑痹,非各得其人不可也。即如任手毒者,試以按龜之法,則其手之甘毒自別矣。蓋遇人之手,有凶有善,猶用味之甘苦,故即以甘毒名之,「毒」 即苦也。
閔士先曰:「官之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如目之明者,可使之察色;耳之聰者,可使之聽音,可使行鍼艾者,任之以艾;鍼之能,可使導引,行氣者任之以導引之能;口毒者,可使唾癰咒病;手毒者,可使按積抑痹。各得其能,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蓋聖人慾得其人,量」 材而官,授任而治,己不與於其間,而總司其成也。試按龜者,言手毒之人,不可使之行鍼,即靈壽之物,亦遭其毒手,而況病人乎?惟手巧而甘美者,能活人也 。朱衛公曰:「五十乃大衍之數」 ,謂不能盡百歲之天年。按:《陰陽別論》篇論五臟氣絕,亦合五十之數,此皆出於理數之自然也。夫麟鳳龜龍,謂之「四靈。」 聖人制九鍼之法。所以救民之災異。豈試以毒手。而傷其靈瑞乎。蓋以深戒夫非其人勿傳。非其人勿任耳。
《論疾診尺篇第七十四》
[編輯]馬蒔曰:「篇內詳論各疾,診尺知病,故名篇。」
黃帝問於岐伯曰:「余欲無視色持脈,獨調其尺,以言 其病,從外知內,為之奈何?」岐伯曰:審其尺之緩急,小 大、滑濇,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
馬蒔曰:「此言審尺部之脈與肉,而可以知病形也。《本經》邪氣臟腑病形篇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濇者,尺之皮膚亦濇。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蓋脈在內,肉在外,內外相應,故審其脈,驗其肉,而病形自定』」 也。愚謂診人脈時。惟臂至尺澤可驗。難以周身知之。故止以尺言也。
張志聰曰:此篇以論疾診尺,從外知內。「論疾」 者,謂論其疾而知其證也。「診尺」 者,謂視其尺膚而知其內,不待視面王之色,持手太陰之脈,獨調其尺,以知其病也。夫胃者,水穀血氣之海也,故行於脈中者,至於太陰之兩脈,口持其脈,以知臟腑之病。血氣之行於脈外者,從手陽明之大絡,循經脈之五里,而散行於尺膚,故審其尺之緩急大小滑濇,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蓋太陰主陰,陽明主陽,臟腑雌雄相合,氣血色脈之相應也。故《邪氣臟腑篇》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脈濇者,尺之皮膚亦濇。」 閔士先曰:小兒視虎口文。乃手陽明之色。與手太陰之脈相應者也。
視人之目窠上微癰,如新臥起狀,其頸脈動,時欬,按 其手足上,窅而不起者,風水膚脹也。〈癰壅同〉
馬蒔曰:此言風水與膚脹之法也。目窠者,目下也。窅者,沈也。視人之目窠上,微有壅起,如新臥起之狀。蓋凡人之臥而起者,目下必有微腫也。其頸脈動時,必有其欬,正以人迎、大迎之脈,皆在頸上,屬足陽明胃經穴,所以脈動而發之為欬也。按其手足,窅然不起,此風水與膚脹之證候相同者也。《水脹論》水證,與此節風水大同,而此節言按其手足。
上窅而不起,不言按其腹《水脹論》按腹如裹水之狀,意者水與風水,其手足腹皆大,而按之之時,窅而不起,為風水,窅而起者,止為水歟,不知言按手足,而腹在其中矣。
張志聰曰:此論其疾而知其病也。足太陽之脈,起於兩目,而下出於頸項,太陽之上,寒水主之。太陽之氣,運行於膚表,此水隨氣而溢於皮膚之間,故目窠微腫,頸脈動而膚脹。欬者,水留於皮毛,而動其肺氣也。風水者,因外受於風,風行而水渙也。
尺膚滑,其淖澤者,風也。尺肉弱者,解㑊。安臥脫肉者, 寒熱不治。尺膚滑而澤脂者,風也。尺膚濇者,風痹也。 尺膚粗如枯魚之鱗者,水泆飲也。尺膚熱甚,脈盛躁 者,病溫也。其脈盛而滑者,病且出也。尺膚寒,其脈小 者,泄少氣。尺膚炬然,先熱後寒者,寒熱也;尺膚先寒, 久大之而熱者,亦寒熱也。
馬蒔曰:此承上文而言,詳審尺脈,尺肉可以定諸病也。尺之皮膚滑潤而淖澤者,風也。若其肉弱者,主㑊安臥蓋,弱不弱,強不強,寒不寒,熱不熱,為㑊不能自寧,故安臥耳。若肉不但弱,而至於脫者,當為寒熱,不可治之病也。若尺之皮膚滑潤而澤脂者,風也。上節言按其手足窅而不起者,為風水膚脹,而此以膚滑而澤者為風,信乎?欲知有風,必其滑而潤澤如脂膏者,真為風也。若尺之皮膚濇者,乃風痹也。又尺之皮膚甚粗,如枯魚之鱗者,不但燥濇而已,則為水泆飲之證也。尺膚熱甚,其脈盛躁,當為溫病也。其脈雖盛,不至於躁而帶滑者,則病當自出矣。若尺之皮膚寒冷,其脈小者,主下泄,及正氣衰,故身寒而脈小也。若尺之皮膚炬然如火,而先發其熱,後乃為寒,及先發其寒,而後乃為熱者,皆為寒熱之病也。
張志聰曰:此論診尺而知內外之病也。夫津液淖澤於皮膚,故尺膚滑。其淖澤者,知風在於皮膚,而鼓動其津液也。脂者,肌肉文理間之脂膜。尺膚滑而澤脂者,風在於肌肉間也。夫在外者,皮膚為陽,筋骨為陰。病在陽者名曰風,病在陰者名曰痹。如尺膚濇者,此風痹於筋骨間也。此以尺膚之淖澤滑濇,而知風邪之淺深也。肌肉者,五臟元真之所通會,脾土之所主也。故尺肉弱者,主脾土虛而解㑊安臥。解㑊者,懈惰也。脫肉者,形損也。寒熱者,陰陽血氣虛也。陽虛則惡寒,陰虛則發熱,陰陽形氣,皆已虛脫,故為不治。如枯魚之鱗者,皮膚起寒粟也。寒者,水之氣,此水邪泆飲於內,故寒色見於外也。溫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發為溫病,故尺膚熱甚,而脈盛躁者,知其為病溫也。其脈盛而滑者,知病且出於外也。尺膚寒,其脈小者,少氣,蓋氣者所以溫膚熱肉,從陰而生,自內而外,故知其泄於內而虛於外也。此診其尺,而知內因之病也。尺膚之先熱後寒,先寒後熱,而皆為寒熱者,尺膚主三陰三陽之氣也。
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手所獨熱者,腰以下熱。肘前 獨熱者,膺前熱;肘後獨熱者,肩背熱。臂中獨熱者,腰 腹熱。肘後麤以下三四寸熱者,腸中有蟲。掌中熱者, 腹中熱;掌中寒者,腹中寒。魚上白肉有青血脈者,胃 中有寒。
馬蒔曰:此即肘、手、臂、掌諸所之冷熱,而驗其各病,皆承上文「調尺言病之意,而並及之也。人之手,自曲池已上為肘,自曲池以下為臂,肘在上應腰已上,手臂在下應腰已下,故肘所獨熱者,其腰已上必熱;手臂之所獨熱者,其腰己下必熱。」 肘之前廉,即內廉也,據大體為在前,故以內廉為肘前。肘前獨熱者,主膺前有熱,蓋肘之內廉與膺前皆屬陰也。肘之後廉,即外廉也,據《大體》為在後,故以外廉為肘後。肘後獨熱者,主肩背有熱,蓋肘之外廉與肩背皆屬陽也。至於臂中獨熱者,其臂外熱,主腰有熱,臂內熱,主腹有熱也。肘後麤大已下三四寸間,即曲池為麤大處,而已下則為三里之所,其間熱者,主腸中有蟲,蓋不上不下之所正合於腸中也。若掌中熱者,為掌之內廉熱,主腹中熱,其冷則腹中亦冷也。魚際之上白肉際屬陰經,內有青血脈來見者,亦主胃中有寒也。
張志聰曰:夫手太陰之脈,從指並之少商,過於輸,行於經,而入於肘之尺澤。脈外之氣血,從手陽明之五里,走尺以上魚,相逆順而行也。是以《脈要精微篇》論兩手之尺寸,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蓋以尺上寸,以候身半以上,寸下尺,以候身半以下。夫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故以寸之陽以候上,尺之陰以候下也。肘所自寸而下,尺也。手所自尺而上,寸也。肘所獨熱者,腰以上熱;手所獨熱者,腰以下熱。此診尺膚以候形身之上下,故與脈候之上下反其診也。肘前乃手厥陰之曲澤處,肘後乃手少陽之
「天井處。」 蓋以兩手下垂,上以候上,下以候下,前以候前,後以候後也。夫所謂肘所、手所者,論手臂之背面。臂中掌中魚上,乃手臂之正面。背面為陽,故候形身之外,正面主陰,故候腰腹。腸胃之內,即尺外以候季脅,尺裏以候腹中之大,義相同也。夫人生於天地六合之內,其血氣之流行,升降出入,應天運之環轉於「上下四旁。是以《脈要精微論》以寸尺之外內前後上下。候形身之外內前後上下。」 此篇以手臂皮膚之前後外內,候形身之上下前後外內。蓋脈內之血氣。應地氣之上騰於天。脈外之氣血。應天氣之下流於地。人與天地參也。
《尺》炬然熱,人迎大者,當奪血;尺堅大,脈小甚,少氣,悗 有加,立死。〈悗同悶〉
馬蒔曰:「此又承上文診尺之未盡者而備言之也。尺之皮膚,炬然而熱,其左手寸部人迎之脈大者,當有去血之證也。蓋尺濇則腎水不足,左寸脈大則心火有餘,其去血者宜矣。若尺之皮膚堅而且大,而脈則小甚,主正氣衰少,若躁悶有加,則立死也。」
張志聰曰:「尺炬然熱,人迎大者,三陽之氣偏盛也,故當主奪血。」 夫皮膚為陽,血脈為陰,「尺堅大,脈小甚者,陽盛而陰絕於外也;少氣悶有加者,陽盛而陰絕於內也。」
目赤色者,病在心,白在肺,青在肝,黃在脾,黑在腎,黃 色不可名者,病在胸中。
馬蒔曰:「此即人之目有五色,而知其病之在何臟也。」
張志聰曰:此以目色而候五臟之血氣也。五臟之血氣,行於脈中,而變見於寸口,五臟之氣血,變見於色,而出於目中。蓋五臟之精,皆上注於目而為之睛也。前節視目窠,以知皮膚之水,此節視目色,以知五臟之陰,皆從外以知內也。胸中,膈中也。黃色不可名者,色黃而有黑白青赤之間色也。病在胸中者,五臟之「氣皆從內膈而出」 ,故所見之色若是。
診目痛,赤脈從上下者,太陽病;從下上者,陽明病;從 外走內者,少陽病。
馬蒔曰:「此言診目痛之法也。目痛屬火,必有赤脈。然赤脈在目之內,今自上而下者,主病在太陽經。蓋足太陽膀胱經,自目內眥之睛明、攢竹,以上於腦之四行,其經脈在目之上,故自上而下者,乃太陽有邪入於目中也。又赤脈在目之內,今自下而上者,主病在陽明經。蓋足陽明胃經,自足次指之厲兌,以至目下」 之四白承泣,其經脈在目之下,故自下而上者,乃陽明有邪入於目中也。又赤脈在目之內,今從外而走於內者,主病在少陽經。蓋足少陽膽經起於足之四指竅陰,以至於外眥之瞳子髎,其經脈皆在於外眥,故自外而走內者,乃少陽有邪入於目中也。
張志聰曰:太陽為目上綱,故目脈從上下者,主太陽病。陽明為目下綱,故從下上者,主陽明病。少陽之脈,循目銳眥,故從外走內者,主少陽病。上節視目色以知五臟之陰,此診目脈以知三陽之氣。夫色為陽,脈為陰,此陰陽之變換。
診「寒熱,赤脈上下至瞳子,見一脈,一歲死;見一脈半, 一歲半死;見二脈,二歲死;見二脈半,二歲半死;見三 脈,三歲死。」
馬蒔曰:此言診瘰𤻤寒熱之有法也。張志聰曰:「此論血脈主於手少陰心主,而本於足少陰腎臟。寒熱者,水火陰陽之氣也。心主包絡之氣,發原於腎,歸於心下之部署,為一形臟,而主脈瞳子者,腎臟之骨精也。水臟之毒,上交於火臟,而火臟之氣,復下交於陰,所謂陰陽交者,死不治。」 朱衛公曰:「此論水臟之毒氣,隨」 正氣相交而死。故凡論疾。皆當體會其正氣焉。
診「齲齒痛。按其陽之來有過者獨熱。在左左熱。在右 右熱。在上上熱。在下下熱。」〈齲臼禹切〉
馬蒔曰:「此言診齒痛之有法也。齒痛曰齲,上齒屬手陽明大腸經,下齒屬足陽明胃經。故按其陽脈之來,有過者必為獨熱。其脈在左右上下,則病熱亦分左右上下也。」
診血脈者,多赤多熱,多青多痛,多黑為久痹。多赤多 黑,多青皆見者,寒熱。
馬蒔曰:此言診血脈之有法也。凡診血脈者,必自其各部之分肉而視之。
張志聰曰:此以皮部之色,而知血脈之寒熱也。《皮部論》曰:「凡十二經脈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則痛,多黑則痹,黃赤則熱,多白則寒,五色皆見則寒熱也。」
「身痛而色微黃,齒垢黃,爪甲上黃」,黃疸也。「安臥,小便 黃赤,脈小而濇者,不嗜食
馬蒔曰:「此言診黃疸之有法也。」
張志聰曰:「此論中土之病,統見於五臟之外,合土灌於四臟也。身痛,病見於肉也。色黃,病見於皮也。齒垢黃,病見於骨也。爪甲上黃」 ,病見於筋也。「黃疸,脾家病也。脾病故解㑊安臥。」 小腸為赤腸,心之腑也。心主血脈。「小便赤黃,脈小而濇,病見於脈也。小便赤黃,下焦熱也。不嗜食,上焦虛也。蓋土位中央,而上下四旁皆」 為之應。
人病,其寸口之脈,與人迎之脈小大等,及其浮沈等 者,病難已也。
馬蒔曰:此言診病有難已之法也。《素問六節臟象論》《本經禁服終始》、四時氣等篇,皆以寸口探足手六陰經之病,為內傷;以人迎探手足六陽經之病,為外感。故寸口大者為關,人迎大者為格。今寸口與人迎之脈,小大浮沈相等者,其內傷外感,俱未能自已也。
張志聰曰:此論人迎氣口,與手太陰兩寸口之脈,各有所候也。寸口者,手太陰之兩脈,分寸關尺三部,以候臟腑之血氣者也。人迎氣口者,候三陰三陽之氣也。人病其寸口之脈,與人迎之脈,大小浮沈等者,此表裏陰陽氣血皆病,故為難已。按人迎氣口,以左為陽而右為陰;手太陰之兩脈,以寸為陽而尺為陰,是以宋崔紫虛《四言舉要》曰:「關前一分,人命之主,左為人迎,右為氣口。」 蓋亦有所本也。夫寸口者,在太淵之分,關前一分者,寸關之間也。寸關、尺三部,以候內之五臟六腑;人迎、氣口,以候外之三陰三陽,所候不同,而所取之部位,亦有別也。是以手太陰之兩寸曰寸口,人迎、寸口又曰脈口,又曰氣口,蓋各有部位之分,故名亦有別也。《五色篇》曰:「脈之浮沈,及人迎與寸口氣小大等者,病難已。」 蓋左右三部之脈,以候血脈。左右之人迎氣口,以候三陰三陽之氣,故曰氣口 。朱衛公曰:此篇論尺,故兼論人迎,蓋尺膚與人迎氣口之相應也。
女子手少陰脈動甚者,姙子。
馬蒔曰:此言診女子有子之法也。手少陰者心也,為左手寸部。心與小腸為表裏,而小腸為手太陽,故少陰脈動,則太陽之脈亦動也。所以女子有姙者,當為男子之應。後世以足易「手」 字,蓋以腎脈不止為有姙也。不知此「子」 字乃男子也。不然,則《素問》《靈樞》豈皆誤乎?
張志聰曰:此論人之始生,本於先天之水火也。手少陰者,兩手之少陰腎脈也。蓋胞繫於腎,故少陰之脈動甚也。夫姙始成形,先生兩腎,猶太極中之陰陽,陰陽分而五行備,五行備而形始成,是以女子手少陰脈動甚者,主姙子也 。閔士先曰:此篇論診尺,若以手少陰心脈論之,則失其經旨矣。且《本經》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 夫寸為陽,尺為陰。陰搏者,尺脈滑利也;陽別者,與寸關之有別也 。趙庭霞曰:「動甚者,動脈也。厥厥動搖,狀如小豆,與滑脈之流利如珠同形,蓋有諸內而形諸外也 。」 朱衛公曰:「動在左者,先感天一之氣,故主男;動在右者,先感地二之氣,故主女。越人以胞繫於命門者,謂氣之所感,非著於右」 腎也。試按男子之胎。多偏於左。
嬰兒病,其頭毛皆逆上者,必死。
馬蒔曰:「此言診嬰兒病之有法也。頭毛逆上,則血枯而不潤,如草之枯者相似,故以死擬之。然曰病,則無病之時,尤宜忌也。」
張志聰曰:「此論人之血氣,本於先天所生,而上下環轉者也。嬰兒者,始生之兒。毛髮者,血之餘,少陰精血之所生也。髮覆下垂,以應人之血氣,從下而升,復從巔而下。若髮上逆,是惟升而無降矣。升降息,故不免於死亡。」
耳間青脈起者,掣痛。
馬蒔曰:此言診身中掣痛之有法也。上文診血脈之多青者為痛,以青為寒也。今耳間有青脈起,則少陽陽明諸經有寒,故為身中牽掣而痛也。張志聰曰:「腎主骨而開竅於耳,故耳間青脈起者,當主筋骨掣痛。」 此承上文而言人之血氣,始於先天腎臟之所生。
大便赤辦,飱泄,脈小者,手足寒,難已;飱泄,脈小,手足 溫,泄易已。
馬蒔曰:「此言診便泄有難易之法也。凡大便有赤辦或飱泄,赤當為熱而下迫,亦主於火也。今脈小而手足寒,則是證脈相背,所以為難已也。若止於飱泄,脈體亦小,但得手足尚溫,則泄亦易已矣。張志聰曰:辦,別也。大便赤辦者,謂黃赤之間別也。蓋中焦泌糟粕,蒸津液,乃化而為血,獨行於經隧,命曰營氣,水穀常並居於胃。成糟粕,而俱下於大腸。濟泌別汁,而滲入於膀胱。如大便赤辦。」 乃中焦
之血與糟粕並下矣。飱泄。大腸虛而不能濟泌矣。此腸胃虛泄於下。中焦之汁不能榮於脈中。故脈小也。若手足溫者。得下焦之生氣。故泄易已。此言中焦水穀之精微。又藉下焦之生氣以合化。
四時之變,寒暑之勝,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陰主寒, 陽主熱,故寒甚則熱,熱甚則寒,故曰「寒生熱,熱生寒」, 此陰陽之變也。故曰:「冬傷於寒,春生癉熱;春傷於風, 夏生飱泄腸澼;夏傷於暑,秋生痎瘧;秋傷於濕,冬生 咳嗽。」是謂四時之序也。〈重平聲〉
馬蒔曰:「此言陰陽有四時之變,而即四時之病以證之也。夫四時有變,以寒暑之相勝也。重陰則必變而為陽,故陰主寒,而寒甚則必熱,故曰寒生熱也。重陽則必變而為陰,故陽主熱,而熱甚則必寒,故曰熱生寒也。此乃陰陽之變也。試觀冬傷於寒,而至春變為癉熱之病,春傷於風,而至夏變為後泄腸澼之病,則」 寒生熱之義可見矣。夏傷於暑,而至秋變為痎瘧之病;秋傷於濕,而至冬變為咳嗽之病,則熱生寒之義可見矣。此雖四時之變,要亦四時之序為之也。
張志聰曰:此言人之陰陽血氣,應四時之寒暑往來,而有寒熱陰陽之變。蓋變化者,陰陽之道也。《邵子》曰:「少不變而老變」 ,故重陰必陽,重陽必陰,寒甚則熱,熱甚則寒也。復申明陰陽寒熱之變。冬傷於寒,春生癉熱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時,人之陽氣外出,寒隨氣而化熱,故春發為癉熱之病。夏傷於暑,秋生痎瘧者,暑氣藏於募原,至秋時人之陰氣外出,邪隨氣而發為痎瘧。痎瘧者,陰瘧也。此寒暑之伏邪,隨人氣之外內出入也。夫天之寒邪,化為癉熱;天之暑邪,化為陰瘧,此天之陰陽,又隨人氣之變化也。夫陽者天氣也,主上;陰者,地氣也,主下。風乃天之陽邪,故傷於風者,上先受之;濕乃地之陰邪,故傷於濕「者,下先受之。陽病者,上行極而下,是以春傷於風,夏生飱泄。陰病者,下行極而上,是以秋傷於濕,冬生咳嗽。」 此天地之陰陽,又隨四時之上下升降也 。趙庭霞曰:「人之陰陽出入,隨四時之寒暑往來,故曰四時之變,寒暑之勝,至於陰陽寒熱之變,有因於天氣者,有因於人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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