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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第62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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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二十五卷目錄

 星命部彙考六十一

  三命通會三十三通元子撰集珞琭子賦註 明通賦

藝術典第六百二十五卷

星命部彙考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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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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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元子撰集珞琭子賦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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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逢寅午戌方吉,丙戊己午喜慶德。甲乙寅卯是財 神,壬癸潤下為傷剋。

庚用丁官,辛用丙官,喜丙丁愛寅午戌,利巳午未火旺之地,向祿臨官,辛巳庚午為貴,假如庚申辛酉、庚午、辛未、庚寅、辛卯、庚子、辛丑、庚辰、辛巳、庚戌、辛亥,此十二宮命,金家以火為官,木為財,火到申酉亥子丑無炁,木到申酉戌子丑氣衰,是財命無氣,貧賤之命也。若生月日時遇旺相坐午巳寅位之地,可為貴命,若不遇火,非貴命。見壬癸亥子水者,為背官背祿,不成慶也。得寅午戌全為官神入局,天元戊癸全為化火官局,地支巳午全為暗官局,更遇木神輔助,並為上局。柱有壬癸亥申子辰水,喜遇戊己剋水為救,又為印貴,見甲乙寅卯亥為財,未為財庫,無刑害,財庫受實,可作發財斷之。背祿不逢官印貴地,只遇木旺商徒發財之命。

壬癸四季巳午榮,戊己榮官財丙丁,甲乙曲直皆凶 地,庚辛印顯附龍鱗。

壬癸者,真水也,喜戊己辰戌丑未巳午方吉。蓋壬用巳官,癸用戊官,巳午官祿之地,四位之土,皆歷自旺之鄉,四五月上旬,六月中上旬,及三月下旬,生官有氣,乃能成慶。水以土為官位,若遇甲乙亥卯未寅木破其官,剋害輕者,則官卑名微,剋害重者,不得其官,得庚辛金神旺相,可為救助,反主貴。

火喜辰申亥子宮,壬癸官旺土孤窮,戊己退神甲乙 進,金財榮顯祿興隆。

「火見壬癸」 ,蓋丙用癸官,丁用壬官,真造化既濟之道。見亥子為正官位,丁豬丙鼠為貴神,辰申亥子以為貴,逢土為六害,無救則貧,再逢甲乙旺相為救,庚辛巳酉丑為財祿命也。

土值寅卯未亥局,甲乙榮官金破祿,庚辛背祿愛丙 丁,壬癸辰中長享福。

戊己,值亥卯未為貴,戊尋玉兔,己豬頭為貴命,又逢旺祿旺官之方,遇庚辛巳酉丑辛戌,則破祿不貴,四月八月尤重得丙丁為救神,且如戊見丙,己見丁未不能救,謂之偏陰偏陽。若戊見丁,己見丙,方是救神,或生七月八月火死囚無炁不能救,見亥子辰為財庫,主發財少木一宮亦可例見,喜巳酉丑申辛庚,惡丙丁炎上火局,愛壬癸亥子為印,救助戊己辰戌丑未為財。

賢達之人明此訣,愚昧之人迷轉盛。

凡論命,先明天干,後論地支,並納音為九宮,三元分為天地人,三才論五行,四柱遇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

戊己甲乙木格停,生旺官貴帝王臨。

戊己若逢支幹木氣旺相,或見己亥癸亥真長生。官星主極品貴,生月再旺無刑衝,富貴雙全看輕重言之。

壬癸戊己土旺方,大材分瑞上格詳。

壬癸見戊己辰戌丑未土,巳午月生土旺相,為貴。

庚辛冬至一陽生,丙丁生氣福如林。

「庚辛生人冬至後」 ,一陽生火有煖氣,木漸到旺,能生丙丁之火,為官為祿。

丙子夏生一陰長,亥子壬癸偏官鄉。

此明水火有功,既濟之象。如夏氣淺,則發早,夏至一陰長,水漸旺,故官祿生旺也。

六甲生人在寅月,建祿不富無差別。

六甲生人,正月建丙寅,是生月,帶祿,為剋妻絕嗣,貧賤之命。甲以己為妻,用辛為官星為子,皆絕於寅,謂之「金絕」 ,土囚之地,祿馬妻子皆絕,不為貴氣。若用丙寅為食神,有氣,須是甲人見庚申,乙人見辛或酉戌,卻在七煞鬼旺之地,得寅生火鬼降伏,化官為貴。

乙人辛多酉月生,鬼旺身衰帶疾侵。

乙人見辛為干頭有鬼,名為「七煞。」 乙人見酉,身居白虎無氣之地,又遇七煞剋身,豈無疾患?甲人見庚與同,其人若不帶疾須壽夭。

詞館學堂主科名,若無官貴定虛名。

命逢詞館學堂詞館是官祿長生之地,學堂是本。

主長生之地,有官貴則科名顯達非常,若無官貴則空名之人,前文有印,甲見癸亥子是也。

魁星若也逢官位,定是神童腹隱貴。

魁星者,乃甲辰旬中至癸丑十日是也。若遇本命官星,位逢官貴學堂,則應《神童科》。譬之癸丑人見戊申,同在甲辰一旬是也。

《臨官》逢處人欽敬,天馬財庫為貴命。

命逢臨官,人多欽重。天馬為妻財論之,如甲見己為妻、為財,辰為財庫,可作發財顯達命看。若妻臨旺相二運,或太歲再遇,多主婚姻、出入、修造之事。假如甲午人己土為妻、為馬,運到申酉戌午為人元到西方火絕死之位,己土自敗,有金旺土為財祿,人元財皆無氣。又如丙午生運至西方,丙見癸為官,癸水敗西「方是官衰」 ,丙以辛為馬為財,酉戌有辛金,金為丙財旺。辛為馬到酉建馬本畏衝,不衝掩藏,亦作發財命斷之。

命犯貴地得亨通,命衰遇旺福不迎。

命坐貴地,行向祿向財運,可言榮顯。元命逢官貴旺相,運雖凶,未必為災。如壬癸生人,行巳午未運,可發北人,運至南方貿易,獲其厚利。命遇休囚,無官貴,運行貴地,不能成慶。命旺原有官星在命運,併背祿太歲衝害,有官休。官行主本長生運,亦罷官失職,與生地休囚同,如甲乙人見亥,蓋官病地,故言休囚。生地「相逢,亦言官星病絕,主為官之人宜退身避位。若二運太歲併臨喪弔丘墓,夾煞主哭聲裸形,夾煞自主鳴呼。」

八孤五墓為僧道,破祖飄蓬孤獨人。

假甲子旬中,戌亥為空亡,為六虛,乾屬亥,戌戌南行三位是未,未東行三位是辰,辰北行三位是丑,丑西行三位是戌,辰戌丑未四位為孤寡,五墓多為破祖,孤獨飄蓬之人,九流之命,三元剋害為孤單命,剋害若輕入捨命,如遇真孤神,乃剋妻害子之命。通元子解,非《珞琭》本真,乃自撰集,與徐子平同。

明通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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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判為天地,一氣分為陰陽,流出五行,化生萬物, 為人稟命,貧富貴賤由之。」術士知機,吉凶禍福定矣。

此原造化之始

凡看命以日干為主,統三元而配合八字干支。

天有四時,造化萬物。屋有四柱,各立規模。命有四柱,註定榮枯。論者專以日辰天干為命元之主,支為地元祿,支內所藏者,為人元壽。八字即四柱天干地支,共八字也。《繼善篇》云:「四柱排定,三才次分。」 專以日干天元配合八字干支是也。

《論「運》』者,以月支為首,分四時而提起五行消長。

大運以月支起,故月為提綱,看月支節氣淺深,四時得何節,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初氣中氣消長不同,所行之運或順或逆,或旺或衰,與八字或助或泄、或剋或生者本乎此。先言日干,次言月支,舉其所要者以示人也。

向官旺以成功,入格局而致貴。官印財食為吉,平定 遂良。煞傷梟敗為凶,轉用為福。

五行臨官帝旺在四柱,為本宮成功之地,入格局則貴,破格局則賤。如官印財食,本是吉神,須無傷剋,衝刑破敗,則為平定遂良,乃入格也。煞傷梟敗,本為凶煞,若有制伏,去留合化,是謂轉用為福,亦入格也。觀下取用諸格局,其喜忌自可見矣。四吉四凶,格局之最重者,故首言之。《賦》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 傷是也。

《全備》:藏蓄於辰戌丑未,長生鎮居於巳亥寅申,子午 則成敗相逆,卯酉乃出入交互。

此言十二支包藏十干,各有生死成敗,出入交互。《獨步》云:「辰戌丑未,四庫之局;寅申巳亥,四生之局;子午卯酉,四敗之局。」 《喜忌篇》云:「財官印綬全備,藏蓄於四季之中;官星財氣長生,鎮居於寅申巳亥是也。」 或以子午為天地之基柱,卯酉為日月之門戶,是指其地而遺其理也。

支幹有不見之形,無中取有;節氣存有餘之數,混處 求分。

此總言造化之妙,支幹不見之形,節氣有餘之數,即上十二支中所包藏,人元乃無中取有,混處求分,如遙巳、拱夾等格,是以天干而取地支之物,非無中取有而何?如子初三刻分屬壬水,丑初三刻分屬癸水,寅初三刻分屬艮土,是節氣藏於一字,而各有所主,非混處求分而何?《賦》云:「無合有合,後學難知;得一分」 三,前賢不載。《繼善篇》云:「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 是也。

《善惡相交,卻喜化惡崇善,吉凶混雜,至怕害吉添凶》。

此節專言看命之法,本上文「取有求分」 而言,如甲日見丙丁背祿,為惡為凶,見戊己財星,為善為吉,而丙丁化木助財,是謂化惡崇善,怕乙木剋害財。

星是謂害吉添凶,觀下文,財印交差,喜官煞化之。官煞混雜,喜印綬化之。無印喜財馬資化之。無財印,喜羊刃合之,或食神傷官制之。又如制煞受破,煞制不住,印化見財,破化為凶之類皆是。

是故「得局朝元」,非富則貴;犯垣破局,非夭則貧。

局者,三合四維正局之宮,如亥卯未木局,辰戌丑未土局之類。甲乙見亥卯未為本局,丙丁見亥卯未為印局,戊己見亥卯未為官局,庚辛見亥卯未為財局,壬癸見亥卯未為傷局之類。元即本元垣廟,如子宮癸朝元,丑未己土朝元之類。凡元垣得之,或用為命元則壽,為官印則貴,為財則富,為背祿生財益富,但得其一,無衝刑剋破者,功名富貴,反之則否。犯垣,如子貴,忌丑未剋破,午衝破,卯刑破之類,一子二午,破盡一半,得半福。破局,如申子辰,忌寅午戌衝破之類,大凶。若用星虛,成飛天祿馬格,反貴,餘倣此。

得失均兼,進退仍復。

得朝犯破,此造化之有得有失,有進有退,此得則彼失,強進則弱退,中間均兼,仍復變化難測,非精察詳辨不能分也。如甲朝垣於寅,忌申衝破,若有二寅一申,二甲一庚,亦無害,以甲有力而進也。又寅被申衝,有亥可救,亥字堅盛,為福十全,亥或受戊剋己衝則敗,若亥字多不怕,亦強而進也。進退相仍,一成一敗,只看歲運助起何邊,為福為禍可知。

神煞相絆,輕重較量。

神煞,凡財官印食,傷煞刃敗皆是,中間喜忌不同,愛憎互異,如下諸格所論是也。須輕重較量,何者當時而重為用,何者失令而輕不用,重者留之,輕者去之,此與上二句總言其理,當如此詳較。考《珞琭賦》,須要明其神煞,輕重較量,身剋煞而尚輕,煞剋身而尤重,是指諸吉凶神煞也。徐子平專以官印祿馬貴賤之別名解之。如甲申、丙寅、乙卯、辛巳,乙用庚為官,辛為煞,庚官在申,得寅衝去丙合辛煞,乙木生旺,故貴。甲寅、丁卯、癸丑、丁巳,是身剋煞,身弱財旺,力不能任其財,官故夭。如乙丑、辛巳、丁巳、己酉,身旺財亦旺,可任其財,所以至富。如甲子、辛未、乙卯、甲申,乙日用庚官,以辛為煞,庚在申內六月生,官旺煞衰,此是「正官得位,七煞失所」 ,又喜身旺變鬼為官,故貴。辛丑、庚寅、乙巳、甲申,官衰煞盛,乙木無力,化官為煞。一生嗜酒落魂,至乙酉運,第五年丙申歲八月十九日死。

內有雜氣,財官相兼,偏正兩印,同宮祿馬,號為「內外 三奇。」

此正指神煞相絆,乃八字中有財有官,有偏正二印,或同宮或異位,或包藏,或透出相絆,難論吉凶,要輕重較量用之,故曰「內有三奇。」 《歌》曰:「寅午戌酉是三奇,兔蛇隨猴不可移,巳酉丑中逢子妙,馬猴見豬好光輝,辰巳子逢即奇處,午亥見寅是貴墀,豬來趕兔馬當歡,寅酉見巳喜相宜,豬逐馬兒蛇後援,水鼠未人火龜池。」 又曰:「神祿飛來就馬騎,資財官職兩相宜,旺中更得本元助,上格榮華第一奇。」 如己丑、丁卯、壬午、癸卯,壬用己為官,丁為財,丁巳歸祿於午,是此格也。故主大貴。

《真官》時遇命強,早受金紫之封。

此《月令正官格》也。以下詳言格局。如戊申、甲寅、己丑、丙寅,翁仲益進士。

「良馬月乘時健」,末遷銀青之職。

此月令正財格也。財官二格,官當取貴,財當取富,今俱以貴言,是從日干取得月內支幹之財,無所衝剋者言之,其福與正官同。《詩》云:「日干愛取月支財,金玉家藏看積堆,更看天干財為貴,紛紛金帛自天來」 是也。

月印附日,無財氣,為「黃榜招賢。」

此月令正印格也。《喜忌篇》云:「月生日干無天財,乃印綬之名。」 又云:「印綬生月,歲時忌見財星,運入財鄉,卻宜退身避職。印綬畏財,須天干歲時無財方取。」 又月印難得十全,如甲日亥月透出癸字,變偏為正,方為十全,主招恩寵,遇貴,又得祖父之財,然亦不免先遭恥辱,或偏生以賤至貴,以貧至富,自婢為婦,以吏為官,以卒補將,皆偏印之所致也。偏正俱有,又有淺災,或重拜父母,或僧俗相雜,或過房寄養,或偏生正養,或正生偏養。又忌比肩爭寵分恩陽刃多或合去,或印微遇而不遇,雖有薦舉,亦不能拔萃超群。《賦》云:「印旺官生,必掌鈞衡之任」 是也。

日祿歸時沒官星,號「青雲得路。」

此日祿歸時格也。大抵印綬第一,最好行傷官食神,財運亦發,忌官刑衝陽刃。以上真官真財真印真祿,皆十干天地陰陽正氣,生剋至理,惟月分得之無破,准經文有破壞者,隨輕重言之,時得發福。

較晚。然皆自致。可以創業垂統。歸祿一格。只喜時上見之。若月支重見。名為「建祿不富。」 月單見時上。卻喜財食見官。是別格論。

《月令》七煞,而煞身俱強,當為黑頭宰相。

此月令七煞格也。大抵月令煞要身煞兩強,方主大貴。若身強煞淺,須財以生,煞強身弱,須印以助,或陽刃合之,皆為貴命。若印合與制星相攻,身弱必夭,不然殘疾。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癸卯、丁巳、壬寅、甲辰、壬寅、乙巳、庚寅、丙子,俱身強煞旺有制,所以大貴。《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 ,所以救賦之偏也。

時上偏財而財命並旺,須出白屋公卿。

此時上偏財格也,只一位為吉,見合不為福,忌比肩、兄弟、爭奪、刑衝剋破,如丙戌、戊戌、戊子、壬子,戊剋癸為正財,重有子字,壬字為偏財透露。又如丁亥、戊申、壬申、丙午,雖年有丁火,喜有合制,又陰火能奪陽火權,故貴。《喜忌篇》云:「時上偏財,別宮忌見」 ,所以補賦未備之義也。

建祿坐祿或歸祿,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

建祿以月言,坐祿以日言,歸祿以時言,此三祿格,本身健旺,故獨遇財則富,獨遇官則貴,獨遇印則秀,以其干旺,又主長命,安享福祿,若三者兼有亦妙。如丁亥、己酉、壬午、辛亥,是日祿歸時,午中亦有官星,卻得酉月為《印合格》。

《月刃日刃》及時刃,逢官煞榮神,功名蓋世。

此三刃格,要官煞印綬相制化。榮神印綬異名,有官煞無印有煞無官俱得,有印化煞尤佳,只怕羈絆。如有官不可見傷,有印不可見財,有煞不可見食傷壓之,或制去合去,皆不成正格。如壬申、壬子、戊午、乙卯日,刃有乙卯制伏;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日,刃有印綬變化,故皆貴。

《月令》「專制七煞,身健鷹揚。」

《喜忌篇》云:「若乃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凶。月制干強,其煞反為權印。」 即解此義也。一云:時上偏官,通月氣,主旺,鷹揚少異。

《運元》生發三財,命強豹變。

運元,月令也。三財祿,命身也。此是日干背祿,即傷食格也,喜逢財星,如甲日逢巳午月,須干頭透出戊字,丑戌未日時,日主健旺,行東方運,必然大發財祿,白手成家。一云:月中正祿會財源,身強豹變,與此少異。

年見正祿,正印正財,無破必承,祖蔭傳芳。

重在無破有破,不以此論年為祖宗故云雲。

日坐真官真貴,真印有成,號曰《福神治世》。

重在有成。有成即無,破真即正義。若參之以偏,為所假借,非真正也。如丙子、丁亥、辛巳、庚午等日為真官,丁酉、癸巳、癸卯、丁亥等日為真貴,甲子、乙亥時日為真印,柱中無破,有助為福。

月內偏財而無敗,無煞富出人間。

此月令《偏財格》,與時上偏財大同,怕比劫相剋,七煞泄氣。

日下正馬而有助有生,名揚天下。

乃甲午、戊子等日,甲戌、乙丑等日,則偏與日坐真貴格同論,有助是別支,財有生是別支,《食傷》

身淺坐煞,運行身旺之鄉,發財發福。

坐煞乃甲申、乙酉等日,柱中無土為身清,行寅卯運,大發財祿。此格喜印綬,忌食神,正官犯之,非身清下等命也。

獨主臨官,運至主貴之地,加職加封。

「獨主臨官」 ,乃丁巳癸亥等日,又遇貴人衝官星為貴,歲運逢巳亥重併者,倍加封職。或以日遇官星行運再遇官地為解,亦通。

食神生旺無印綬,刑衝乃母食子祿。

此《食神格》也。如戊辰、丁巳、壬辰、甲辰,貴而且壽;丁未、丙午、甲午、丙寅,食神化作脫局,丁傷辛官,飛來不得,故貧夭。

主本臨官沒,官星煞敗,為弟襲兄班。

乃丁巳癸亥日得寅戌月類也。無官煞比肩兄弟,本身自旺,必得高長之班,興家立業。何者?丁之祿在午,癸之祿在子,癸亥為水,正旺之鄉,乃壬家之祿也。丁巳為火,臨官之地,乃丙家之祿也。得此格者,謂丁癸乃丙壬之弟,而巳亥為丙壬之祿位,故曰「弟就兄班。」 必因兄有為高兄一班。又丙午壬子亦是純粹,尤貴駁雜者,不入格。若有兄弟比肩,干支駁雜,為兄星填實,便為下矣。或官星填實,兄弟比肩爭差身無容處,又作凶斷。若官星不實,單露天干,雖分星擘祿,亦可再成。

《倒食》本宮臨官旺,乃侍臣叨祿之名。

如庚子見戊子歲月,偏印在我本宮之上,名「倒食」 ,乃我之君父也。是偏印所坐,與日干同宮,臨於官旺之地,則受我命,生我福氣,侍臣叨祿,言近君之。

「寵」 也。如庚子、戊子,庚子、丙子,是此格也。

《胎生元命》無財星,為赤子承恩之寵。

此庚寅、辛卯、甲申、乙酉等日,皆本主天元自坐絕地,為胎生之宮,即胞胎格也。其生甚微,所以喜印綬,怕財剋,主少年招受皇恩,大概與印格同論,如乙酉、乙酉、乙酉、甲申,是此格也。《喜忌篇》云:「五行絕處即是胎元,生日逢之,名曰受氣」 是也。

歲月正官,七煞混淆人下賤,時日獨強專制職重權 高。月時七煞,正官雜亂病交侵,歲運衝開合去,官清 名顯,猶嫌過制,最忌爭強。

《喜忌篇》云:「四柱純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見一位正官,官煞混雜反賤,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 又云:「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又云:「月令雖逢建祿,切忌會煞為凶。官星七煞交差,卻有合煞為貴」 是也。此二格各有所主,歲月正官,以官為主,嫌煞混之;月時七煞,以煞為主,嫌官亂之。時日獨強,專制歲運,衝開合去,互文見義也。過制則七煞不顯,爭強則難以去留,其理當細詳之。如壬子、甲辰、己卯、壬申月時,正官日下卯為七煞,得申內庚金,合卯中乙木之煞為貴。又如張侍郎八字乙日,以庚為正官,申內庚金,近七月生,庚旺辛衰,六月丁火旺,為去煞留官,故貴。又如丙午、丙申、甲寅、丁卯,丙丁雖多,不敵月令之煞,又行官旺運,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天元》無氣」,卻宜中下興隆。

此印綬格也。如甲乙生於冬月,天元無氣,地支有亥子水生木,為興隆之象。又如丁亥、丁丑等日,丁火無氣,又有壬癸來剋亥子,得之為黨,反能生出甲木,為地支興隆,喜土來剋財,丑中得之,為財亦利之類。古人論中下以日時支言,如日干月令無氣,若所坐之支及時得地,亦成實之命。若無氣而日時又在衰敗之鄉,則終身偃蹇可知矣。《喜忌篇》云:「凡見天元太弱,內有弱處復生」 是也。

年本偏官,須忌始終剋害。

此歲德格也。如甲日逢庚申太歲,為年上偏官,一名元神,一名孤辰,其煞最重,終身不可除去,故主始終剋害,剋害非專指祖父六親,本身亦在其中矣。如丁巳丁未、辛巳壬辰,喜一壬合二丁為制。乙卯丙子、己卯丁卯,喜丁丙化去三乙,皆主貴,但剋害終不能免。或雲七煞多根,切忌始終剋害,亦通。

《陽刃極喜偏官》削平禍亂。

此陽刃格也。大抵陽刃忌財,以刃破財,財生煞,煞剋身及刑衝三合、六合,喜煞制伏,而煞自製者,又作凶斷。

《金神》只宜制伏,降肅奸雄。

此《金神格》也。大抵金神不畏過制,只忌破制,與失制歲運同,甲巳日得此三時,惟甲日得之為正。

陽德陰貴,旺則榮顯,而弱可保名。

陽德天月二德及日德陰貴,天乙貴神及日貴格也。弱雖不如強,亦可自守。

《天罡地魁》,衰則貧寒而強,當絕世。

即《魁罡格》也,喜強惡衰,忌財官要併踏。

《官庫》:財庫衝開,則榮封爵祿;塞閉則貧乏貲財。

此雜氣財官格也。如甲見丑為官庫,見辰為財庫,見未為本庫,見戌為食庫,官為上,財次之,本庫又次之。若庫在年月之中,管事太早,難發少年。若在日下及時之中,雖晚發不失為富貴造化。要見衝刑破害,以開局鑰,怕有星閉塞。如丁用辰為官庫,或戊字僭之,或戊辰壓之,是閉塞也。如此則丁不能官,須柱有甲戌,或歲遇之方吉。

《傷官》:正官傷盡,則獨握權高,半殘則必遭蹇難。

此傷官格也。半殘,言傷不盡。《喜忌篇》云:「四柱傷官,運入官鄉必破」 是也。

日月倒衝,官祿無填無絆而祿馬飛來。

此飛天祿馬格也

天地制合煞神,不過不失,而名利驟發。

天地制合煞神,乃天干地支,或是食神制煞,或是陽刃合煞,但制合不宜太過,如一煞二食二陽刃,則過而失也。身煞兩停,制合不過,煞乃凶神,故主驟發。《喜忌篇》云:「偏官制伏太過,乃是貧儒見,不可過也。」

惟官印最宜相會,德政加封。

此官印格也。如甲日得辛為官,又有癸為印,或地支有「酉子」 字,皆是官印於身,一剋一生,陰陽配合,而又自相生焉。故主為相有王佐之才,為將有運籌之智,為守宰著循良之政,要本身與官印相等,乃極品貴也,否則隨力量升降輕重言之。

《有祿馬》極喜同居官能稱職。

此財官格也。如甲日見己丑、己酉,及壬午、癸巳等月之類,是祿馬同居,與上官印相會,皆為「三奇格」 也。須要本身力旺,或遇時氣,可稱此格祿身強弱。

考證

「不等」 降下論之身弱難壽。

印綬逢煞則發,逢合則晦,逢財則災,破合去財亦發。

此總論印綬喜忌逢煞,謂之印賴煞生,功名顯達。若遇偏財合去,正財剋去,皆主災晦。柱中日於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財,則印煞可以雙收,亦主發達,但不清也。《詩》云:「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尋常便可嗟,運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處不光華」 是也。

《建祿》:遇官則貴,遇財則富,遇印則秀,敗財破印,不吉。

建祿則身旺,故用官用印用財皆吉,有敗財。陽刃比肩則身太旺,皆足以劫我之財,分我之官,奪我之印。建祿尤喜印與財,故見敗財,破印則偏枯不成造化,財印俱見混雜,不富不秀,無成之命也。

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棄之。武能去正留偏,化官 為煞。文能去偏留正,化煞為官。運逢身旺必加封。財 印交差,欲其進也,忌其退也。貴能見義忘利,取印捨 財。富則見利忘義,取財捨印,歲遇命強而進爵。

官煞,不可並用財印,難以交留,故喜憎存棄,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欲忌進退,或取印捨財,或取財捨印,各從其有力而重者用之。文武富貴,亦推言其類,未必盡然。四格皆以身旺命強為主,歲運生扶為妙。《通融》論之,身與財旺力停,得官煞來,亦可化財助印,為福益厚。身弱無官煞來化,不惟不勝官煞,而財印交差,身制不護,無可為倚,必定貧賤。

十干背祿,喜見財豐,敗逢比肩逐馬,官煞俱有,猶如 去煞留官,印助身強,必定收功拜職。

此言傷官格也。《喜忌篇》云:「十干背祿,歲時喜見財星,運至比肩,號曰背祿逐馬」 是也。

《五行食神》許乘馬盛,禍生正印;梟神官煞,一來誤致 反賢敗德;梟神印旺,立見破敗傷身。

此言「食神格」 也。此因上文背祿逐馬,窮極將官煞而轉為福,故此章言因財致富,被官煞助印為禍而反大壞,互文見義,不可不詳察之。蓋食神喜財怕梟,官煞生印,則梟愈旺傷,喜見印,食怕見印,故並言之。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時歲火多,轉為印綬。

此陽刃與印同宮,火多則印旺,故能轉弱從強。然刃助身強,又得印助,則文理高致,可以隱惡而揚善。若有「己」 字透出,仍以刃斷,印刃俱有,其人不免性毒,有好運來,成功運退刃來,或被財衝起亦凶,喜正官制之為妙。如癸亥戊午戊午戊午,此命正合此論。

丙日丑時,非為背祿,支幹金旺,反作「貲財。」

「時當時」 指月令也。丙日生逢丑月,丑中己土傷官背祿,主貧,得干支庚辛,金氣旺盛,土能生金,卻為財斷。須丙日健,或寅午戌火局亦旺,可任其財。時支是丑,支中巳酉合庚辛,透出丙火生旺者,亦合此格。如丙日本身自旺,單見丑月,無庚辛透露,及巳酉丑局,真背祿也。

官坐刃頭終被刑,貴壓三刑須執政。

如甲日見辛卯月及辛卯時,官不得令,反被卯中丁火傷剋,歲運又見定然遭刑。若官煞制伏得宜,雖以貴論,遇刃年終凶,是陽刃最壞造化也。貴壓三刑,乃命中犯三刑,雖凶,若得一個天乙貴人正照生旺得時,反主掌典刑政,可專征伐。貴人不生旺者,亦可作從政斷,是貴神最為吉煞也。

《德蓋七煞》,必是安禪之士;《花迎六合》,豈非淫蕩之人?

德即天月德,乃慈善神也,七煞乃孤辰煞也,德蓋七煞,主人有道德,因道德而生富貴。花即桃花煞,乃淫蕩煞也,六合乃多情煞也,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大非端士。又如戊子生人見癸丑之類。乃支幹交合為滾浪桃花,四柱子午卯酉為遍野桃花,主男不媒而婚,女不媒而嫁。

《孤寡雙全》。帶官印當膺住持,無則只為道行。

孤辰寡宿二煞,怕雙逢疊見,只一位不論帶官印在上,雖為僧道亦貴,如無只平常僧道而已,如甲戌戊辰庚辰丙子甲戌戊辰庚辰丁丑,俱是清高長老之命。

《控邀》隔角逢生旺必過房舍,絕則終守鰥孀。

控神、邀神,是孤寡煞也。假令寅卯辰人見巳辰人,謂之「控神煞」 ,又謂之「邀神煞」 ;見丑寅人,謂之「窺神煞」 ,又謂之「追神煞」 ,餘倣此。更值歲運不和,三元刑戰,為凶尤甚。

吞啗全排,家人消散。空亡偏見,親屬離傷。

吞啗空亡二煞,乃剋害孤寡之辰也,須全排偏見,方如《經》斷。若食遇吞啗財食貴祿等格,見空亡尤為不吉。

財印雙傷,斷其必無上下;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爺娘。

此二節專論骨肉

純耗純刃交差,牛羊類斷;純陰純陽排剋,豬狗徒看。

大耗羊刃,乃神煞之最惡者;孤陰孤陽,乃《干文》之

不調者,耗刃攢聚,交至四柱上,主賤之極,作牛羊之類斷之。天干皆是一偏地支,衝刑破害,此必是無正性之人,作豬狗之徒斷之。若夫驛馬、六害、華蓋、劫煞、亡神、年月等煞,見偏陰偏陽尤凶。如甲子庚午、甲子庚午,甲用辛為官,庚煞透出,又不得令甲用己為財發祿,午月子午對衝,財又不成,作不仁不義斷之。又如甲午、甲戌、甲午、甲子三甲並見用官,官不顯,財印俱衝,並無所託,當是貪圖無厭,不認六親、薄情背禮之人也。

衰受眾梟,乃是寄食長工;絕逢重食,宜作《屠行牙儈》。

「梟」 與「食」 相反,故並舉之,其身嫌衰絕一也。衰而逢梟,難作偏印,絕而逢食,難作壽星。故皆不吉。寄食「長工」 ,因梟難得飽食。屠行《牙儈》,因食雖得飽而賤。

若也純官純煞,純馬純財,身旺無雜,則官居極品。

凡命以純粹不雜為上,偏枯混亂為下。且如甲日以辛為官,柱中只有酉辛字,是謂純官;以庚為煞,柱中只有申庚字,是謂「純煞」 ;以正財為馬,柱中只有丑未己字;以偏財為財,柱中只有辰戌戊字,謂之純馬純財。值身旺,為大富貴格。建祿得格出身,便是富足,日下次之,時下又次之。建祿遇正官第一,正財次之,惟煞壽不永。若陽刃之月,純煞第一財格,則防橫事。假如癸卯、乙卯、己巳、乙丑,此命純煞,乃能盡善,亦貴為極品。又如甲戌、丁卯、己巳、乙亥,官煞混雜,賴甲己合化為貴,因雜化力過,不得善終。

全印全衝,全制全食,命強無破,則祿受千鍾。

「全印」 ,如甲日見子癸壬亥,或正或偏,無所駁雜。「全衝」 ,如地支純亥純巳、純子純午之類,衝出祿馬,或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皆是「全制。」 如甲日見丁字或午字,傷盡官星,虛空生出土來,為財。「全食」 ,如甲見丙,柱中純寅之類,須得日主生旺,正庫臨官月日時者,皆貴人也。如己未乙亥、丙寅、辛卯,此全印剝雜,又有辛財剋刑運。行身旺則貴顯,行身衰則刑陷。如辛亥己亥、辛亥、己亥,四柱純亥,衝出巳中丙戊,全衝為貴。

日干太旺無依,若不為僧,固宜為道;天元羸弱無輔, 若不為技,則當「為巫。」

此言太過不及,皆不為吉也。太過則財官死絕,所以主孤;不及則財官難任,所以主藝。見造化,貴中和也。若有依有輔,則不可以是論。《喜忌篇》云:「柱中官星太旺,天元羸弱之名,日干旺甚無依,若不為僧,即道」 是也。

身弱有生必發,忌財馬以相傷。

此身弱用印,忌財傷印,為貪財壞印之說,須分財印輕重言之。《喜忌篇》云:「日干無氣,時逢陽刃不為凶。」 陽刃所以劫財,柱中財多身弱,故陽刃不忌,須並論之。

「食神逢梟則夭」,喜財星而生救。

此食神怕梟,要財制梟,為用神有救,須分財梟輕重言之。印則忌財,食則要財,義各有所當也。

甲子日逢子時沒,庚辛申酉丑午謂之「祿馬飛來。」

此子遙巳格也。《喜忌篇》文義同。

庚申時逢戊日,無甲丙卯寅午丁名曰「食神明旺。」

此專食合祿格也。《喜忌篇》云:「庚申時逢戊日,名食神干旺之方,月犯甲丙卯寅,此乃遇而不遇」 是也。

庚壬子衝午祿,切忌丙丁。

此正衝祿馬格也

辛癸丑合巳,官須嫌子巳。

此丑遙巳格也。《喜忌篇》云:「辛癸日多逢醜地,不喜官星,歲時逢子巳二宮,虛名虛利」 是也。

丙午丁巳准此,最忌刑衝。

此倒衝祿馬格也

壬子、癸亥例同,亦防填實。

以上正衝、倒衝,遙合通融,互文見義,舉丙丁與巳,忌填實也,舉子忌刑衝也,如丙子、庚寅、丙午、癸巳、庚寅、壬午、丙午、戊戌二命,喜寅午戌全,如辛酉、癸巳、丁巳、乙巳、癸卯、丁巳、丁巳、乙巳二命,喜巳字多,不論有合無合皆吉,惟忌辰字絆住,則不能衝卻,喜巳酉丑全是正衝格也。《喜忌篇》云:「若逢傷官月建,如凶處,未必」 為凶。內有正倒祿飛,忌官星,亦嫌羈絆是也。

六辛日而無「午」字,得戊子時,辛合丙官為貴。

此六陰朝陽格也。如戊辰、辛酉、辛丑、戊子、戊辰、辛酉、辛酉、戊子、乙丑、庚辰、辛酉、戊子,是此格也。《喜忌篇》云:「六辛日時逢戊子,嫌午位,運喜西方」 是也。

六癸日而無干土,得「甲寅時寅刑巳格」,尤奇。

此刑合格也。此格主性氣剛,而見快太察,如乙未、甲申、癸酉、甲寅,嫌申中庚傷甲木,寅申對衝,故雖貴而減分數,利厚名低。《喜忌篇》云:「六癸日時逢寅位,歲月怕己戊二方」 是也。

癸無丙火,戊己庚申時合一己之財官
考證

此「專印」 合祿格也,與「專食」 同看。

壬有子午卯酉正氣柱,兼四季之土祿。

壬日為主,既無官煞,卻得子午卯酉為四正,能合出辰戌丑未為官祿,不須四正俱會,但得四字全為妙。

癸日同上,「土曜莫侵,得之者利害交併,官高身病,遇 之者刑惠確實,職重家貧。」

癸日為主,卻嫌土祿見子午卯酉,與壬日同,吉兇相伴也。

甲「曲直」,丙炎上,官高剋,妻而不富,戊「從革」,庚潤下,職 重嗣少而自貧。

甲見亥卯未曰「曲直」 ,丙見寅午戌曰「炎上」 ,戊見巳酉丑曰「從革」 ,庚見申子辰曰「潤下」 ,甲丙見木火局則太旺,能三合叉出官局,故主官高。然有陽刃劫財,故剋妻;戊庚見金水局則脫氣,能三合義出官局,故主職重,然柱中原無官煞,故少子。要之此四格皆偏黨,所以福祿不全。

身犯休囚之地,併衝官貴何嗟。

如辛亥日既無官煞,身又不旺,豈不惆悵?不知亥字多亦能勾出已中官印為貴,故曰「何嗟。」

《自專》官旺之支,同《釣祿》子猶貴。

此即丁巳、癸亥、丙午、壬子等日,自坐臨官帝旺之宮,支神多能衝出對宮官祿,與上文義同。

「陰木」「獨遇子時,沒官星」乙鎮鼠窠最貴。

此六乙鼠貴格也。《喜忌篇》文義同。如甲寅、戊辰、乙亥、丙子,四柱別無他格動搖,丙子亦不動搖,安然為貴。《經》云:「用神不可動搖」 是也。如甲寅、癸酉、乙亥、丙子,月令偏官傷身,賴日下印旺,亦不失為衣祿。如辛亥、甲午、乙亥、丙子,此命貴被午破,兩亥自刑,本身既在死地,又見自刑,兩無所依,故主貧賤。

陽水疊逢辰位無衝,剋《壬騎》龍背非常。

此壬騎龍背格也。《喜忌篇》文義同。如壬辰甲辰壬辰壬寅,壬用巳為正官,丁為正財,辰字多衝出戌中官庫,虛合午中財官,寅午戌三合火局,壬日得之為貴。如壬寅、壬寅、壬辰、壬寅,壬日見丙火生在寅,已是財了,又寅字多合起午戌財官,故利勝於名。

庚日全逢潤下,忌壬癸巳午之方,時遇子申,其福減 半。

此「井欄」 義格也。《喜忌篇》文義同。

合官合財作公卿,防休囚剋害之辱。

合官如乙日見庚之例,合財如甲日見己之例,乃十干變化之道也。《賦》云:「化之真者,名公巨卿,化之假者,孤兒異姓。」 如乙庚化金,見水地則休囚,見火地則剋害。凡帶合或獨旺不肯自就,或合中見衝破,或一邊破剋,皆合不成。或化在休囚死絕之地,失誤與合,必然陷滯不利,是化之假也。如己見甲見己,未為得地,己旺庫也。丙見辛,見辛卯為失地,丙火敗於卯也。戊與癸合,見戊午為得地,戊癸化火,午為火旺之地故也。亦須癸水先得地,方合得中,若失地,不得時,則損壽,蓋化為貴旺,身弱不能勝,縱貴亦失。又丙與辛合,見辛未陽火,氣弱於未,多夭折,或因色傷柱,有壬剋丙,或壬居申上,自生對衝寅宮,火生之地,折壽無疑,亦有貪合忘官,如丁日見二三壬字,丁獨壬眾,一人不能勝眾,乃汙合之士,無所卓立,豈能成功?丁有力,僅得半吉,又如甲與己合,甲木無通氣之宮,己土有正義之位,雖合而失其正,亦同上論。若甲己兩皆得位,貴顯高極。《經》云:「甲己木盛於土鄉,發揚仁義佐明君」 ,丙辛合丙旺辛生,鎮守威權之職。乙庚入金局,兼木自旺,文仁武義雙全,戊癸得火旺,更水獨旺,禮律智勇俱備。「丁壬水火既濟兮魚水和同,陰陽干支相合兮君臣慶會,聽鳳鳴於高岡,必鷹揚於疆場」 是也,如甲辰、戊辰、己巳、辛未,己日得甲為正官,三月通氣引於未上,兼為正印,故主極貴。如戊申、庚申、癸亥、戊午癸生七月,印旺天德之地,合戊為官,引於午時火旺之地,又能資戊土之官,官印俱旺,故主大貴。

拱貴拱祿為將相,忌刑衝填實之凶。

此拱貴拱祿格也。《喜忌篇》文義同,如丁巳、丙午、甲寅、甲子拱丑貴,壬子、丁未、丁巳、丁未,年支子字衝出午字,故大貴。癸卯、庚申、戊辰、戊午拱巳祿,如辛丑、辛丑、甲寅、甲子,有丑字填實,卻以辛為正官論。己未、戊辰、戊寅、戊午官煞多,寅字衝申為衝開,則拱不成。又如壬辰、戊申、己未、己巳,是此格也,故大貴。

官印暗合天地,其貴可知;福德隱在支中,其德尤萃。

官印暗合,即食神暗合正官,偏財暗合正印。如甲用辛官丙盛,能暗合辛未為官,用癸為印,戊旺,能暗合癸丑為印。更得地支有子合丑,有午合未,方是福德隱藏,福即福星貴,德即天月德,或指福德。

秀氣,或指天乙貴人,以藏在支中為妙。如甲戊庚不見丑未,但得己字,即是見己在丑未宮尢妙。柱無卯乙破,更生四季月,己土得令,主貴人見喜,前程尊顯,妻貌及得妻財。又云:甲人見丑,喜坐陽刃,為天乙當職,見未夜生得力,為福十全,反此一半論。四柱帶甲戊庚全,得乙丑為聚貴,更加福力。若一庚一甲,見支神,三四丑未為會貴,亦加福力,若本主與貴人俱生旺,只消一字,其福自全。喜三合六合,忌休囚空破。《詩》曰:「貴人帝座見生成,官旺之鄉名早成,若遇休囚並破制,虛名蹤跡遠三公。」

「五行正貴」,怕刑衝剋害之神;「四柱吉神」,喜官旺生合 之地。

五行正貴,乃正氣官星,如甲生酉月之例。最怕酉刑卯,衝丁剋戌,害傷了貴氣。或以貴為貴神,如甲見丑,丑中有辛,又為甲正官之類。柱有卯,乙剋壞丑,貴喜巳酉三合,乙木剋衝丑不入,或有子合丑,亦可隔木之剋。如有乙卯,子卯相刑,不能剋丑,未為天乙之貴。四柱吉神,乃官印、財食、奇貴、福德等星皆是。但得一星臨長生帝旺臨官正庫三合六合之位,無不富貴。《詩》曰:「人命生時得一強,日時或臨祿馬鄉,須看前後扶助合,必然衣錦入中堂。」 《喜忌篇》云:「五行正貴,忌刑衝破害之宮,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 又云:「地支天干合多」 ,亦云:貪合忘官,二義須並論之。

若也沐浴逢煞,魄往鄷都,元犯再傷,魂歸岳府。

此因上文刑衝剋害而言,怕裸形逢煞以生之者微,而剋之者重,命元犯之已為不吉,歲運再犯決死無疑。如元犯官煞,去配不清,柱無食神可解,歲運再見則死,若元犯破印,流年再犯則死,凡用神有損者皆是。此四句《珞琭子》本文

「畏煞」逢煞則夭,憂關落關即亡。

此亦因上而申明之也。柱中原怕關煞,如甲見庚申為煞,歲運再見柱無救解者夭。年煞尢重,有印則化,有食則制,有刃則合,身旺則敵,若行煞旺運亦夭。又如甲日見辰為陽,數極又為鐵蛇關,壬見丑,庚見戌,丙見未申,皆陽關曰重。乙見辰,癸見丑,辛見戌,丁見未申,為陰關稍輕。四柱犯流年,又犯運行休囚,主死,或被神煞鬼賊,或曰關煞之名甚多,非直言七煞陽關也。其詳見前論壽夭及小兒關煞下。

引合關煞誤傷身,中下滅絕橫夭壽。

引合關煞,如丙火既弱,又見辛未,丙辛既合丙,就辛官未位,乃丙犯陽關,再被壬來剋即亡,或是辛亥煞地,尢緊犯之,橫罹其咎,如丙戌、丁酉、辛酉、乙未、壬申年死是也。中下滅絕,如壬戌日為坐財,又坐煞,日支能有之,是則壽。若行壬辰運,壬癸水聚於辰,剋破戊中火土,別無可救,即夭,此名「倒衝。」 命元土旺則水旺,土身自崩壞,何暇救之?水旺則火滅,故云「中下絕滅。」 中下者,即《地元人元》中下之分也,餘倣此推。

傷官見官,禍患百端;逐馬逢馬,勞苦千般。

此獨犯所忌,故不吉。傷官見官,惟有財星可以解傷之毒,勸官之怒,轉禍為祥;逐馬逢馬,惟有官煞可以制刃之劫,雖勞亦得其財,若比肩多,他強我弱,雖減耗亦得其財,不得均平,止三四分之一矣。

財逢羊刃以多傷,印見妻財而不破。

此亦同上文之義。凡命最忌羊刃,財格被破,印格被奪,官格衝怒,只喜七煞制之,陰刃力微無妨。印見妻財,是貪財壞印之說也。歲運又見主破財傷妻,或因妻致訟。若原無財星,或財星力微,歲運見之稍輕。惟官煞進生解勸,反得舉薦成名。

食神遇梟,無財則夭,身弱有財,重逢正印亦凶。制煞 逢印,有衝則誅,命強無官,單遇七煞尢勝。

《喜忌篇》云:「柱中七煞全逢,身弱極貧無地」 ,是此義。

三刑對衝橫禍生,羊刃對合非殃至。沐浴從生無家 客,休囚見煞不埋人。

沐浴休囚,皆身衰也,從生則泛,見煞則傷。

「月下劫財」,主無財喜煞,無印而有獲。

煞能制刃,印能化煞,化則不能制刃,故喜煞而去印。

暗中破印親壞印,喜官無食以加封。

財能破印,官能生印,有食則壞官生財,印愈受傷,故喜官而去食。

官煞混雜賤患兮,兄弟太多分散兮,喜印無制能文, 喜制無印能武,制印俱有,碌碌難成。

印能化煞,食能制煞,有化莫制,有制莫化,制化太多,則煞無氣,反不為吉。羊刃全賴煞制,或化作印綬,如戊日午月之類是。制化止用其一,皆能有成。

祿馬背。逐饑寒兮,財印相破括囊兮,喜官帶煞為權, 愛煞帶官為貴,官煞單見,瑣瑣不遂。

祿馬背逐,財印相破,須官煞疊見,方能制比劫而。

《生財》:生印綬而化財,單見則力薄弱,豈能遂意。

《梟印》相雜,寵辱兮財馬太多,盜氣兮喜身旺而為福, 忌運弱以生災。

偏正二印相雜,偏正二財俱有,若身弱不能雙成其生,並受其財,中間要分偏正強弱,若偏印偏財強,身旺運強,驟然發福,正印正財亦然。

官祿剋破夭死兮,庫墓衝散無餐兮,忌重破而無依, 喜比肩而可救。

官官星祿正祿,如甲見辛寅,又見庚申,及巳與午之類,歲運再見即夭,若身旺有比肩,亦可作旺論。又如甲以丑為官庫,要得未字衝開,用未不可見二丑,有丑不可見二未,又忌丁丑、丁未,丁傷辛官之類。見癸未癸丑,癸水能制丁火,己丑己未,己土能生辛官,己為甲財,癸為甲印,丙為甲食,支幹生旺無破者,富貴稍見衝剋,則減分數,衝剋太甚,反為貧窘。以上雜舉財官印綬、食神傷官、官煞,羊刃比肩、梟神相忌相須、相制、相合,交互言之,看所用之神何如,日干強弱如何。《經》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 斯言簡而盡也。

劫財羊刃,切忌時逢,歲運併臨,災殃立至。

歲衝運則崩,運剋歲則晦。

此下專論歲運。歲者天之所蓋,運者地之所載,歲運不可兩相衝激,重則崩,輕則晦。命中最要相和,則天地亨泰,福祿自臻。太歲衝運其禍重,運剋太歲則禍輕。考《淵源淵海》諸說,俱以運剋歲為重,歲剋運為輕,即日犯歲君之義也。驗余命行丁巳運,遇癸亥流年,癸傷,丁亥衝巳,是歲衝運也。其年罷官喪母,受禍最慘,可以例推矣。

「陰氣終而陽氣斷」,未死堪嗟;「陽數極而陰命追」,不殂 何待。

甲見辰,丙見未,戊見丑,庚見戌,壬見丑,為陽氣極;乙見戌,丁見丑,巳癸見未,辛見辰,為陰數終,歲運見之尢凶。又云:「乙辰丁未,己丑辛戌,亦是陰符來追,陽數先斷,若止當生四柱無害,最怕生既犯歲運,又見立死。」 又云:「陰干遇陽極為陰,遇陽關;陽干遇陰終為陽,遇陰關,身弱隻力皆夭,身旺得比肩黨助,則無害。」

五行有救,當憂不憂;四時逢空,聞喜不喜。

言人命遇歲運之凶,以上衝剋氣終數極之類。如五行有救,則當憂不憂。四時逢空是流年,太歲遇吉神卻值空亡,則聞喜不喜。或曰:甲憂庚,得乙可救。春無土,不怕土為凶,不喜土為福之類。《經》云:「庚辛來傷,甲乙丙丁,先見無危。」 又云:「春無土,夏無金,秋無木,冬無火」 是也。

是以陰陽罕測,不可一途而推,貴賤難分,要執兩端 而斷。略窺古聖之遺文,約以今賢之研詳,若遵此法 參悟鑑命庶無差忒。

此總結上文諸格之義。「以上指出諸格」 ,俱論前卷諸格下,故不詳註。《喜忌篇》《繼善篇》是就此賦變化而出。今人但知有此二篇,而不知有此賦,故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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