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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第09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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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人事典

 第九十八卷目錄

 魂魄部紀事三

人事典第九十八卷

魂魄部紀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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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鳩異。元和初,漢州孔目典陳昭因患,見一人 著黃衣至床前云:「趙判官喚爾。」昭問所因,云:「至自冥 間,劉闢與竇懸對事,要君為證。」昭即留坐。逡巡,又有 一人手持一物如毬胞,前吏怪其遲,答之曰:「緣此候 屠行開。」因笑謂昭曰:「君勿懼,取生人氣,須得豬胞,君 可面東側臥。」昭依其言,不覺已隨二吏行。路甚平,可 十餘里,至一城,大如府城,甲士守門焉。及入,見一人, 怒容可駭,即趙判官也。語云:「劉闢收東川竇懸,捕牛 四十七頭送梓州,稱准闢判殺闢。」又云:「先無牒,君為 孔目典,合知是實。」未及對,隔壁聞竇懸呼陳昭好在。 及問兄弟妻子存亡,昭即欲參見。冥吏云:「竇使君形 容極惡,不欲相見。」昭乃具說殺牛實「奉劉尚書委曲, 非牒也。紙是麻面,見在漢州某司房架。」即令吏領昭 至漢州取之。門館扃鎖,乃於節竅中出入委曲。至闢, 乃無言。趙語昭:「爾自有過,知否?竇懸所殺牛,爾取一 牛頭。」昭未及對,趙曰:「此不同人間,不可抵假。」須臾,見 一卒挈牛頭而至,昭即恐懼求救。趙令檢格,合決一 百。考五十日,因謂昭曰:「爾有何功德?」昭即自陳設若 干人齋,畫某像。趙云:「此來生緣爾。」昭又言曾於表兄 家轉《金剛經》。趙曰:「可合掌請。」昭依言。有頃,見黃愨經 箱自天而下,住昭前。昭取視,即表兄所借本也,有燒 處尚在。又令合掌,其經即滅。趙曰:「此足以免。」便放回, 復令昭往一司曰:「生祿,檢其修短。」吏報云:「昭本名釗, 是金」傍刀。至某年改為昭,更得十八年。昭聞惆悵。趙 笑曰:「十八年大得作樂事,何不悅乎?」乃令吏送昭,至 半道,見一馬當路,吏云:「此爾本屬,可乘此即騎。」乃活, 死已一日半矣。

《元怪錄》:元和中,饒州刺史齊推女適隴西李某。李舉 進士,妻方娠,留州宅,至臨月,遷至後東閣中。其夕女 夢丈夫衣冠甚偉,瞋目按劍叱之曰:「此屋豈是汝腥 穢之所乎?亟移去,不然且及禍。」明日告推,推素剛烈, 曰:「吾忝土地主,是何妖孽能侵耶?」數日女誕育,忽見 所夢者即其床帳,亂毆之,有頃,耳目鼻皆流血而卒。 父母傷痛,女冤橫,追悔不及遣,遽告其夫,俟至而歸, 葬於李族,遂於郡之西北十數里官道權瘞之。李生 在京師,下第將歸,聞喪而往,比至饒州,妻卒已半年 矣。李亦粗知其死,不得其終,悼恨既深,思為冥雪。至 近郭,日晚,忽於曠野見一女,形狀服飾,似非村婦。李 即心動,駐馬諦視之,乃映草樹而沒。李下馬就之,至 則真其妻也。相見悲泣。妻曰:「且無涕泣,幸可復生。俟 君之來,亦已久矣。大人剛正,不信鬼神,身是婦女,不 能自訴。今日相見,事機校遲。」李曰:「為之奈何?」女曰:「從 此直西五里,鄱亭村,有一老人姓田,方教授村兒。此 九華洞中仙官也,人莫之知。君能至心往求,或冀諧 遂。」李乃徑訪田先生,見之,乃膝行而前,再拜稱曰:「下 界凡賤,敢謁大仙。」時老人方與村童授經,見李驚避 曰:「衰朽窮骨,旦暮溘然,郎君安有此說?」李再拜叩頭 不已,老人益難之。自日宴至於夜分,終不敢就坐,拱 立於前。老人俯首良久曰:「足下誠懇如是,吾亦何所 隱焉。」李生即頓首流涕,具雲妻枉狀。老人曰:「吾知之 久矣,但不蚤申訴,今屋宅已敗,理之不及。吾向拒公, 蓋未有計耳。然試為足下作一處置。」乃起從北出,可 行百步餘,止於桑林長嘯。倏忽見一大府署,殿宇環 合,儀衛森然,擬於王者。田先生衣紫帔,據案而坐,左 右解官等列侍,俄傳教呼「地界。」須臾十數部各擁百 餘騎,前後奔馳而至。其帥皆長丈餘,眉目魁岸,羅列 於門屏之外。整衣冠,意緒倉皇,相問「今有何事?」須臾, 謁者通地界,廬山神、江瀆神、彭蠡神等皆趣入。田先 生問曰:「比者此州刺史女因產為暴鬼所殺,事甚冤 濫,爾等知否?」皆俯伏應曰:「然。」又問何故不為申理,又 皆對曰:「獄訟須有其主,此不見人訴,無以發擿。」有問 知賊姓名否?有人對曰:「是西漢鄱陽王吳芮,今刺史 宅,是芮昔時所居,至今猶恃雄豪,侵占土地,往往肆 其暴虐,人無奈何。」田先生曰:「即追來。」俄頃,縛吳芮至, 先生詰之,不伏,乃命追阿齊。良久,見李妻與吳芮庭 辯。食頃,吳芮理屈,乃曰:「當是產後虛弱,見某驚怖自 絕,非故殺。」田先生曰:「殺人以梃與刃,有以異乎?」遂令 執送天曹,回,謂:速檢李氏壽命幾何。頃之,吏云:「本算 更合壽三十二年,生四男三女。」先生謂群官曰:「李氏

壽筭長,若不再生,議無厭伏,公等所見何如?」有一老
考證
吏前啟曰:「東晉鄴下有一人橫死,正與此事相當。前

使葛真君斷以具魂作本身卻歸生路,飲食言語,嗜 欲追遊,一切無異,但知壽終,不見形質耳。」田先生曰: 「何謂具魂」吏曰:「生人三魂七魄,死則散離,本無所依。 今收合為一體,以續絃膠塗之,大王當衙發遣放回, 則與本身同矣。」田先生曰:「善。」顧謂李妻曰:「作此處置 可乎。」李妻曰:「幸甚。」俄見一吏別領七八女人來,與李 妻一類,即推而合之。有一人持一器藥,狀似稀餳,即 於李妻身塗之。李氏妻如空中墜地,初甚迷悶,天明 盡失。夜來所見,唯田先生及李氏夫妻三人共在桑 林中。田先生謂李生曰:「相為極力,且喜事成,便可領 歸。見其親族,但言再生,慎無他說,吾亦從此逝矣。」李 遂同歸。至州,一家驚疑,不為之信。久之乃知實生人 也。自爾生子數人。其親表之中頗有知者,云:「他無所 異,但舉止輕便」,異於常人耳。

《金剛經》鳩異元和三年,賊李同捷阻兵滄景,帝命劉 祐統齊德軍討之。初圍德州城,城堅不拔。翌日又攻 之,自卯至未,十傷八九,竟不能拔。時有齊州衙內八 將官健兒王忠幹,博野人,常念《金剛經》,積二十餘年, 日數不闕。其日忠幹上飛梯,將及,堞身中箭如蝟,為 櫐木擊落,同火卒拽出羊馬城外,置之水濠裡岸。祐 以暮夜命抽軍,其時城下矢落如雨,同火人忩忙,忘 取忠幹屍。忠幹既死,夢至荒野,遇大河,欲渡無因,仰 天大哭。忽聞人語聲,忠幹見一人,長丈餘,疑其神人, 因求指營路。其人云:「爾莫怕我,令爾得渡此河。」忠幹 拜之,頭低未舉。神人把腰擲之空中,久方著地,忽如 夢覺。聞賊城上交二更,初不記過水,亦不知瘡,抬手 捫面,血塗眉睫,方知傷損。乃舉身強行百餘步,卻倒。 復見向人持刀叱曰:「起,起!」忠幹驚懼,遂走一里餘,坐 歇,方聞本軍喝號聲,遂及本營,訪同火卒,方知身死 在水濠裡,即夢中所過河也。忠幹見在齊德軍 《芝田錄》。元和間,有崔生者,前婚蕭氏,育一兒,卒,後婚 鄭氏。蕭卒十二年,託夢於子曰:「吾已得卻生於陽間, 為吾告汝母,能發吾丘乎。」子雖夢,不能言。後三日又 夢如此,子終不能言。鄭氏有賢德,蕭乃下語於老家 人云:「為吾報鄭夫人速出,我更兩日即不及矣。」老家 人叫曰:「娘子卻活也。」夫人卜之曰:「無生象即罷。」來日 家人又曰:「娘子卻活也。」鄭夫人再占卜之曰:「有生象 即開墳,果」活動矣。舁歸,鄭夫人以粥飲之,氣通能言, 具說幽途,知撫育賢德之恩。又說「初有一龜,環繞某 遺骸而去,數日又來,環繞將去,復來嚙某足指。則知 前卜無生象者,龜止環繞而已。後雲有生象者,是龜 咬足指也。」蕭氏與鄭氏為姊妹共居,情若骨肉,得十 年而終。

《知命錄》:「吳全素,蘇州人,舉孝廉,五上不第。元和十二 年,寓居長安永興里。十二月十三日夜既臥,見二人 白衣執簡,若貢院引榜來召者。全素曰:『禮闈引試,分 甲有期,何煩夜引』?使者固邀,不得已而下床隨行。不 覺過子城,出開遠門二百步,正北行,有路,闊二尺已 來,此外盡是深泥。見丈夫婦人,捽之者,拽倒者,枷杻」 者,鎖身者,連裾者,僧者,道者,囊盛其頭者,面縛者,散 驅行者,數百輩皆行泥中,獨全素行平路。約數里,入 城郭,見官府,同列者千餘人,軍吏佩刀者分部其人, 率五十人為一引,引過,全素在第三引中。其正衙有 大殿,當中設床兒,一人衣緋而坐,左右立吏數十人。 衙吏點名便判「付司獄者,付磑獄者」,付礦獄者,付湯 獄者,付火獄者,付案者。聞其付獄者,方悟身死。見四 十九人皆點付訖,獨全素在。因問其人曰:「當衙者何 官?」曰:「判官也。」遂訴曰:「全素忝履儒道,年祿未終,不合 死。」判官曰:「冥官案牘,一一分明,據籍帖追,豈合妄訴?」 全素曰:「審知年命未盡,今請對驗命籍。」乃命取吳郡 戶籍到,驗得吳全素元和十三年明經出身,其後三 年衣食,亦無官祿。判官曰:「人世三年,纔同瞬息。且無 榮祿,何必卻回?既去即來,徒煩案牘。」全素曰:「辭親五 載,得歸即榮,何況成名,尚餘三載,伏乞哀察。」判官曰: 「任歸。」仍誡引者曰:「此人命薄,宜令速去,稍似遲延,即 突明矣。」引者受命,即與同行。出門外,羨而泣者不可 勝紀。既出其城,不復見泥矣。復至開遠門,二吏謂全 素曰:「君命甚薄,突明即歸,不得見判官之命乎?我皆 貧,各惠錢五十萬,即無慮矣。」全素曰:「遠客又貧,如何 可致?」吏曰:「從母之夫居宣陽,為戶部吏者甚富,一言 可致也。」既同詣其家,二人不肯上階,令全素入告。其 家方食煎餅,全素至燈前拱曰:「阿姨萬福!」不應。又曰: 「姨夫安和。」又不應。乃以手籠燈,滿堂皆闇。姨夫曰:「何 不拋少物,夜食香物,鬼神便合惱人。」全素既憾其不 應,又目為鬼神,意頗忿之。青衣有執食者,其面正當, 因以手掌之,應手而倒。家人競來,拔髮噴水,呼喚良 久方寤。全素既言情不得,下階問二吏,吏曰:「固然。君 未還生,非鬼而何?鬼語而人不聞,籠燈行掌,誠足以 駭之。」曰:「然則何以言事?」曰:「以吾唾塗人大門,一家睡, 塗人中門,門內人睡,塗堂門。滿堂人睡,可以手承吾唾而塗之。」全素掬手,二吏交唾,逡巡掬手以塗堂門。 纔畢,滿堂欠伸,促去食器,遂入寢。二吏曰:「君入去床 三尺,立言之,慎勿近床,以手搖動,則魘不寤矣。」全素 依其言言之,其姨驚起,泣謂夫曰:「全素晚來歸宿,何 忽致死?今者見夢求錢,言有所遺,如何?」其夫曰:「憂念 外甥,偶為熱夢,何足遽信。」又寢又夢,驚起而泣,求紙 干櫃,適有二百幅,乃令遽剪焚之,火絕,則千緡宛然 在地矣。二吏曰:「錢數多,某固不能勝,而君之力,生人 之力也。可以盡舉,請負以致寄之。」全素初以為難,試 以兩手上承,自肩挑之,巍巍然極高,其實甚輕,乃引 行寄介公廟。主人者紫衣腰金,敕吏受之。寄畢,二吏 曰:「君之還生必矣,且思便歸,亦欲有所見耶?今欲取 一人送之受生,能略觀否?」全素曰:「固所願也。」乃相引 入西市。絹行,南盡人家,燈火熒煌,嗚嗚而泣。數僧當 門讀經,香煙滿戶,二吏不敢近,乃從堂後簷上,計當 寢床,有抽瓦折椽,開一大穴,穴中下視一老人,氣息 奄然,相向而泣者周其床。一吏出,懷中繩大如指,長 二丈餘,令全素安坐執之,一頭垂於穴中,誡全素曰: 「吾尋取彼人來,人來當掣繩。」遂出繩下之,而以右手 捽老人,左手掣繩。全素遽掣出之,拽於堂前,以繩縛 囚。二吏更荷而出,相顧曰:「何處有屠案最大?」其一曰 布政坊,十字街南王家案最大。相與往焉。既到,投老 人於案上,脫衣纏身,更上推撲。老人曰:「苦其聲感人。」 全素曰:「有罪當刑,此亦非法。若無罪責,何以苦之?」二 吏曰:「訝君之問何遲也?凡人有善功清德,合生天堂 者,仙堂綵雲霓旌鶴駕來迎也。某何以見之?若有重 罪及穢惡,合墮地獄,牛頭奇鬼,鐵叉枷杻來取,某又 何以見之?此老人無生天之福,又無入地獄之罪,雖 能修身,未離塵垢,但潔其身,靜無瑕穢。既舍此身,只 合更受男子之身。當其上計之時,其母已孕,此命既 盡,彼命合生。今若不團撲,令彼婦人,何以能產?又盡 力揉撲,實覺漸小,須臾其形纔如拳」大,百骸九竅莫 不依然。於是依依提行,踰子城大勝業坊西南下東 面第二曲北壁,入第一家。其家復有燈火,言語切切。 沙門三人當窗讀《八陽經》,因此不敢逼,直上階,見堂 門斜掩,一吏執老人投於堂中,纔似到床,新子已啼 矣。二吏曰:「事畢矣,送君去。」又偕入永興里旅舍,到寢 房,房內尚黑,略無所見。二吏自後乃推全素,大呼曰: 「吳全素。」若失足而墜。既甦,頭眩苦,良久方定,而街鼓 動。姨夫者自宣陽走馬來,則已蘇矣。其僕不知覺也。 乘肩輿憩於宣陽,數日復故。再由子城入勝業生男 之家,歷歷在眼。自以明經中第,不足為榮。思速侍親, 卜得行日。或頭眩不果去,或騾來腳損,或雨雪連日, 或親「故往來,因循之間,遂逼試日入場而過,不復以 舊日之望為意。俄而成名,笑別長安而去。乃知命當 有成,棄之不可,時苟未會,躁亦何為?」舉此一端,足可 以誡其知進而不知退者。

《定命錄》:「長安里巷說,朱泚亂時,李太尉軍中有一卒 為亂兵所刃,身頸異處,凡七日,忽不知其然而自起, 但覺顱骨稍哽,咽喉彊於昔時,而受刃處癢甚,行步 無所苦,扶杖而歸本家,妻兒異之,訊其事,具說其所 以體與頸分之時,全不悟其害,亦無心記憶家鄉,忽 為人驅入城門,被引隨兵死數千計。至東面有大局」 署,見綠衣長吏,憑几點籍姓名而過。次呼其人,便云: 「不合來。」乃呵責極切,左右逐出。令還,見冥司一人,髡 桑木如臂大,其狀若浮漚釘,牽其人頭身斷處。如令 勘合,則以桑木釘自腦釘入喉。俄而便覺再見日月, 不甚痛楚。妻兒因是披頂髮而觀,則見隆高處一寸 已上,都非尋常,皮裡桑木黃文存焉。人或為之粉黛。 元和中,溫會有宗人守清為邠鎮之權將,忽話此事, 守清便呼之前出,乃云:「是其麾下甲馬士耿皓,今已 七十餘膂,力猶可支數夫。」會因是親睹其異。

《金剛經》,鳩異江陵開元寺般若院僧法正,日持《金剛 經》三七遍。長慶初,得病卒。至冥司,見若王者問:「師生 平作何功德?」答曰:「常念《金剛經》。」乃揖上殿,令登繡坐, 念經七遍。侍衛悉合掌階下,拷掠論對,皆停息而聽。 念畢,後遣一吏引還。王下階送云:「上人更得三十年 在人間,勿廢讀誦。」因隨吏行數十里,至一大坑。吏因 臨坑,自後推之,若隕空焉。死已七日,唯面不冷。法正 今尚在,年八十餘。荊州僧常靖親見其事。

《酉陽雜俎》:太和五年,復州醫人王超善用鍼,病無不 瘥,於午忽無病死,經宿而蘇。言始夢至一處,城壁臺 殿如王者居,見一人臥,召前袒視左膊有腫大如杯, 令超治之,即為鍼,出膿升餘,顧黃衣吏曰:「可領畢也。」 超隨入一門,門署曰畢院,庭中有人眼數千聚成山, 視肉迭瞬明滅,黃衣曰:「此即畢也。」俄有二人形甚奇 偉,分處左右,鼓巨箑,吹激眼,聚扇而起,或飛或走,或 為人者,頃刻而盡。超訪其故,黃衣吏曰:「有生之類,先 死而畢。」言次忽活。

《金剛經鳩異》太和五年,漢州什邡縣百姓王翰,常在 市日逐小利,忽暴卒,經三日卻活,云:「冥中有十六人同被追,十五人散配他處。」翰獨至一司,見一青衫少 年,稱是己姪,為冥官廳子,遂引見推典。又雲是己兄, 貌皆不相類。其兄語云:「有冤牛一頭,訴爾燒畬,枉燒 殺之爾。又曾賣竹與殺狗人作箜篌,殺狗兩頭,狗亦 訴爾。爾今名未係死籍,猶可以免,為作何功德」翰欲 為設齋,及寫《法華經》《金光明經》,皆曰不可。乃請曰:「持 《金剛經》日七遍與之。」其兄喜曰:「足矣。」及活,遂捨業出 家。今在什邡縣。

太和七年冬,給事中李公石為太原行軍司馬。孔目 官高涉,因宿使院。至鼕鼕鼓起時,詣鄰房,忽遇一人, 長六尺餘,呼曰:「行軍喚爾。」涉遂行。行稍遲,其人自後 拓之,不覺向北。約行數十里,至野外,漸入一谷底,後 上一山,至頂四望,邑屋盡眼,下至一曹司所。追者呼 云:「追高涉到。」其中人多衣朱綠,當案者似崔行信郎 中判云:付司對。復引出至一處,數百人露坐,與豬羊 雜處。領至一人前,乃涉妹婿杜則也。逆謂涉曰:「君初 得書手時,作新人局,遣買羊四口,記得否?今被相責, 備,嘗苦毒。」涉遽云:「爾時祇使市肉,非羊也。」則遂無言。 因見羊人立齧,則逡巡被領他去。倏忽,又見一處露 架方梁,梁上釘大鐵環,有數百人皆持刀,以繩繫人 頭,牽入環中刳剔之。涉懼走出,但念《金剛經》。倏忽,逢 舊相識楊演云:「李尚書時杖殺賊李英,道為劫賊事, 已於諸處受生三十年。今卻訴前事,君常記得無?」涉 辭以年幼,不省。又遇舊典段怡,先與涉為義兄弟,逢 涉云:「先念《金剛經》,莫廢忘否?向來所見,未是極苦處, 勉樹善業。今得還,乃《經》之力。」因送至家。如夢死已經 宿,向所拓處,數日青腫。

《元怪錄》:「崔紹者,博陵王元暐曾孫。其大父武嘗從事 於桂林,其父直,元和初亦從事於南海,常假郡符於 端州。直處官清苦,不蓄羨財,給家之外,悉拯親故。在 郡歲餘,因得風疾,退臥客舍,伏枕累年。居素貧,無何, 寢疾復久,身謝之日,家徒索然,繇是眷屬輩不克北 歸。紹遂孜孜履善,不墮素業。南越會府有攝官承乏」 之利,濟淪落,羈滯衣冠,紹迫於凍餒,常屈至於此。賈 繼宗外表兄夏侯氏之子,則紹之子婿,因緣還往,頗 熟其家。太和六年,賈繼宗自瓊州招討使改換康州 牧,因舉請紹為掾屬。康之附郭縣曰「端谿。」端谿,假尉 隴西李彧,則前大理評事景休之猶子,紹與彧錫類 之情,素頗友洽。崔、李之居,復隅落相近。彧之家畜一 女貓,常往來紹家捕鼠。南土風俗,惡他舍之貓產子, 其家以為大不祥。彧之貓產二子於紹家,紹甚惡之, 因命家童縶三貓於筐筴,加之以石,復以繩固筐口, 投之於江。是後不累月,紹丁所出。滎陽鄭氏之喪,解 職,居且苦貧。孤孀數輩,饘粥之費,晨暮不充,遂薄遊 羊城之郡,丐於親故。太和八年五月八日,發康州官 舍,歷抵海隅諸郡,至其年九月十六日達雷州。紹家 常事,一字天王,已兩世矣。雷州舍於客館中,其月二 十四日忽得熱疾,一夕遂重,二日遂殛。將殛之際,忽 見二人焉,一人衣黃,一人衣皂,手執文帖,云:「奉王命 追公。」紹初拒之云:「平生履善,不省為惡,今有何事,被 此追呼?」二使人大怒曰:「公殺無辜三人,冤家上訴,奉 天符下降,令按劾。公方當與冤家對命,奈何猶敢稱 屈,違拒王命?」遂展帖示紹,見文字分明,但不許細讀 耳。紹頗畏讋,不知所裁。頃刻間,見一神人來,二使者 俯伏禮敬。神謂紹曰:「爾識我否?」紹曰:「不識。」神曰:「我一 字天王也,常為爾家供養久矣,每思以報之。今知爾 有難,故來相救。」紹拜伏求救。天王曰:「爾但共我行,必 無憂患。」王遂行,紹次之。二使者押紹之後,通衢廣陌, 杳不可知。際行五十里許,天王問紹:「爾莫困否?」紹對 曰:「亦不甚困,猶可支持三二十里。」天王曰:「欲到矣。」逡 巡,遙見一城,門牆高數十仞,門樓甚大,有二神守之。 其神見天王側立敬懼。更行五里,又見一城門,四神 守之。其神見天王之禮,亦如第一門。又行三里許,復 有一城門,其門關閉。天王謂紹曰:「爾且立於此,待我 先入。」天王遂乘空而過。食頃,聞搖鎖之聲,城門洞開, 見十神人,天王亦在其間,神人色甚憂懼。更行一里, 又見一城門,有八街,街極廣闊,街兩邊有雜樹,不識 其名。目有神人甚多,不知數,皆羅立於樹下。八街之 中,有一街最大。街西而行,又有一城門。門兩邊各有 數十間樓,並垂簾。街衢人物頗眾,車轝合雜,朱紫繽 紛,亦有乘馬者,亦有乘驢者,一似人間模樣。此門無 神看守,更一門盡是高樓,不記間數,珠簾翠幕,眩惑 人目。樓上悉是婦人,更無丈夫,衣服鮮明,裝飾新異, 窮極奢麗,非人寰所睹。其門有朱旗銀泥畫旗,旗數 甚多,亦有著紫人數百。天王立紹於門外,便自入去。 使者遂領紹到一廳,使者先領見王判官,既至廳前, 見王判官著綠,降階相見,情禮甚厚,而答紹拜,兼通 寒暄,問第行。延昇階與坐,命煮茶。良久,顧紹曰:「公尚 未生。」紹初不曉其言,心甚疑懼。判官云:「陰司諱死,所 以換死為生。」催茶,茶到,判官云:「勿喫,此非人間茶。」逡 巡,有著黃人提一瓶茶來云:「此是陽間茶,紹可喫矣紹喫三碗訖,判官則領。紹見大王手中,把一紙文書 亦不通入。大王正對一字天王坐。天王向大王云:「祇 為此人來。」大王曰:「有冤家上訴。」手雖不殺,口中處分, 令殺於江中。天王令喚崔紹冤家。有紫衣十餘人,齊 唱喏走出。頃刻間,有一人著紫襴衫,執牙笏,下有一 紙狀,領一婦人來,兼領二子,皆人身而貓首婦人,著 慘裙黃衫子。一女子亦然,一男子亦然,著皁衫。三冤 家號泣不已,稱崔紹非理相害。天王向紹言:「速開口 與功德。」紹忙懼之,中都忘人間經佛名目,唯記得《佛 頂尊勝經》。遂發願各與寫經一卷。言訖,便不見婦人 等。大王及一字天王。遂令紹昇階與坐。紹拜謝大王, 王答拜,紹謙讓曰:「凡夫小生,冤家陳訴,罪當不赦,敢 望生迴。大王尊重,如是答拜,紹實所不安。」大王曰:「公 事已畢,即還生路,存歿殊途,固不合受拜。」大王問紹: 「公是誰家子弟?」紹具以房族答之。大王曰:「此若然者, 與公是親家,總是人間馬僕射。」紹即起申敘。馬僕射 猶子磻夫,則紹之妹夫。大王問:「磻夫安在?」紹曰:「闊別 已久,知家寄杭州。」大王又曰:「莫怪此來奉天符令勘, 今則卻還人道。」便迴顧王判官云:「崔子停止何處?」判 官曰:「便在某廳中安置。」天王云:「甚好。」紹復咨啟大王: 「大王在生,名德至重,官位極崇,則合卻歸人天為貴, 人身何得在陰司職?」大王笑曰:「此官職至不易得,先 是杜司徒任此職,總濫蒙司徒知愛,舉以自代,所以 得處此位,豈容易致哉?」紹復問曰:「司徒替何人?」曰:「替 李若初。若初性嚴寡恕,所以上帝不遣久處,此杜公 替之。」紹又曰:「無因得一至此,更欲咨問大王,紹聞冥 司有世人生籍,紹不才,兼本抱疾,不敢望人間官職, 然顧有親故,願一知之,不知可否?」曰:「他人則不可得 見,緣與公是親情,特為致之。」大王顧謂王判官曰:「從 許一見之,切須誡約,不得令漏泄,漏泄之則終身喑 啞。」又曰:「不知紹先父在此,復以受生。」大王曰:「見在此 充職。」紹涕泣曰:「願一拜覲,不知可否?」王曰:「亡歿多年, 不得相見。」紹起辭大王,其一字天王,送紹到王判官 廳中,鋪陳贍給,一似人間。判官遂引紹到一瓦廊下。 廊下又有一樓,便引紹入門。滿壁悉是金榜銀榜,備 列人間貴人姓名。將相二色,名列金榜,將相以下,悉 列銀榜。更有長鐵榜,列州縣府僚屬姓名。所見三榜 之人,悉是在世人。若謝世「者,則隨所落籍。」王判官謂 紹曰:「見之則可,慎勿向世間說。榜上人官職,已在位 者,猶可言之,未當位者,不可漏泄,當犯大王向來之 誡。世人能行好心,必受善報。」其陰司誅責惡心人頗 甚。紹在王判官廳中,停止三日,旦暮嚴打警鼓數百 回,唯不吹角而已。紹問判官曰:「冥司諸事,一切盡似 人間,惟空鼓而無角,不知何謂?」判官曰:「夫角聲者,象 龍吟也;龍者,金精也。金精者,陽之精也;陰府者,至陰 之司,所以至陰之所,不欲聞至陽之聲。」紹又問判官 曰:「聞陰司有地獄,不知何在?」判官曰:「地獄名目不少, 去此不遠,罪人隨業輕重而入之。」又問:「此處城池人 物何盛如是?」判官曰:「此王城也,何得怪盛?」紹又問:「王 城之人如海,豈得俱無罪而不入地獄耶?」判官曰:「得 處王城者,是業輕之人,不合入地獄。候有生關,則隨 分高下,各得受生。」又康州流人宋州院官田洪評事, 流到州二年,與紹鄰居。紹、洪復累世通舊,情愛頗洽。 紹發康州之日,評事猶甚康寧,去後半月,染疾而卒。 紹未迴,都不知之,及追到冥司,已見田生在彼。田、崔 相見,彼此涕泣。田謂紹曰:「洪別公後來,未經旬日,身 已謝世矣。不知公何事,忽然到此?」紹曰:「被大王追勘 少事,事亦尋了,即得放迴。」洪曰:「有少情事,切敢奉託。 洪本無子,養外孫鄭氏之子為兒已喚,致得身名,年 六十方自有一子。今被冥司責以奪他人之嗣,以異 姓承家,既自有」子,又不令外孫歸本族。見為此事,被 勘劾頗甚。令公卻迴望,為洪百計,致一書與洪兒子, 速令鄭氏子歸本宗。又與洪傳語康州賈使君,「洪垂 盡之年,竄逐遠地,主人情厚,每事相依。及身歿之後, 又發遣小兒北歸,使遺體歸葬本土眷屬,免滯荒陬。 雖仁者用心,固合如是,在洪淺劣,何以當之?但荷恩 於重泉,恨無力報。」言訖,二人慟哭而別。居三日,王判 官曰:「歸可矣,不可久處於此。」一字天王與紹欲迴,大 王出送,天王行李頗盛,道引騎從,闐塞街衢。天王乘 一小山自行,大王處分與紹馬。騎盡諸城門,大王下 馬拜別,天王坐山不下,然從紹相別。紹跪拜,大王亦 還。拜訖,大王便迴。紹與天王自歸,行至半路,見四人 皆人身而魚首,著慘綠衫把笏,衫上微有血污,臨一 峻坑,立泣拜請紹曰:「性命危急,欲墮此坑,非公不能 相活。」紹曰:「僕何力以救公?」四人曰:「公但許諾則得。」紹 曰:「灼然得。」四人拜謝。又云:「性命已蒙君放訖,更欲起 難發之口,有無厭之求,公莫怪否?」紹曰:「但力及者,盡 力而應之」曰:「四人共就公乞一部《金光明經》,則得度 脫罪身矣。」紹復許言畢,四人皆不見。卻迴至雷州客 館,見本身偃臥於床,以被蒙覆手足。天王曰:「此則公 身也,但徐徐入之,莫懼。」如天王言,入本身便活。及蘇問家人輩,死已七日矣,唯心及口鼻微暖。蘇後一日 許,猶依稀見天王在眼前,又見階前有一木盆,盆中 以水養四鯉魚。紹問:「此是何魚?」家人曰:「本買充廚膳, 以郎君疾殛,不及修理。」紹曰:「得非臨坑四人乎?」遂命 投之於陂池中,兼發願與寫《金光明經》一部。

《酉陽雜俎》:武宗元年,全州軍事典鄧儼先死數年,其 案下書手蔣古者,忽心痛暴卒,如有人捉至一曹司 見鄧儼,喜曰:「我主張甚重,藉爾錄數百幅書也。」蔣見 堆案繞壁皆涅楮朱書,乃紿曰:「近損右臂,不能搦管。」 有一人謂鄧既不能書,令可還。蔣草草被遣還,隕一 坑中而覺,因病右手遂廢。

《宣室志》:通州有王居士者,有道術。會昌中,刺史鄭君 有幼女,甚念之。而自幼疾,若神魂不足者。鄭君因請 居士,居士曰:「此女非疾乃生,魂未歸其身。」鄭君訊其 事,居士曰:「某縣令某者,即此女前身也。當死數歲矣。 以平生為善,以幽冥祐之,得過期,令年九十餘矣。令 歿之日,此女當愈。」鄭君急發人馳訪之,其令果九十 餘矣。後月,其女忽若醉寤,疾愈。鄭君又使往驗,令果 以女疾愈之日,無疾卒。

《元怪錄》:洺州刺史盧頊表姨,常畜一猧子,名花子,每 加念焉。一旦而失,為人所斃,後數月,盧氏忽亡,冥間 見判官姓李,乃謂曰:「夫人天命將盡,有人切論,當得 重生一十二年。」拜謝而出,行長衢中,逢大宅,有麗人 侍婢十餘人,將遊門屏,使人呼夫人入,謂曰:「夫人相 識耶?」曰:「不省也。」麗人曰:「某即花子也。平生蒙,不以獸 畜之賤,常加育養。某今為李判官別室,昨所囑夫人 者即某也。冥司不廣其請,只加一紀。某潛以改十二 年為二十二,以報存育之恩。有頃李至,伏願白之本 名,無為夫人之號,懇將力祈。」李逡巡而至。至別坐語 笑,麗人首以改年之事白李。李將讓之,對曰:「妾平生 受恩以此申報,萬不獲一料,必無難之。」李欣然謂曰: 「事則匪易,感言請之切。」遂許之。臨將別,謂夫人曰:「請 收餘骸為瘞埋之。」骸在履信坊街之北牆委糞之中。 夫人既蘇,驗而果在。遂以子禮葬之,後申謝於夢寐 之間。後二十年,夫人乃亡。

《宣室志》:右常侍楊潛嘗自尚書郎出刺西河郡,時屬 縣平遙有鄉吏張汶者,無疾暴卒,數日而寤。初,汶見 亡兄來詣其門,汶甚驚,因謂曰:「吾兄非鬼耶?何為而 來?」兄泣曰:「『我自去人間,常常屬念親友,若瞽者不忘 視也,思平生歡,豈可得乎?今冥官使我得歸而省汝』。 汶曰:『冥官為誰』?」曰:「地府之官,權位甚尊,吾今為其吏, 往往奉使至里中,比以幽明異路,不可詣汝之門。今 冥官召汝,汝可疾赴。」汶懼,辭之不可,牽汶袂而去。行 數十里,路曛黑不可辨,但聞車馬馳逐,人物喧語,亦 聞其妻子兄弟呼者、哭者皆曰:「且議喪具。」汶但與兄 俱進,莫知道途之幾何,因自念:我今死矣,然常聞人 死當盡見親友之歿者,今我即呼之,「安知其不可哉!」 汶有表弟武季倫者,卒且數年,與汶善,即呼之,果聞 季倫應曰:「諾。」既而俱悲泣,汶因謂曰:「今弟之居為何 所也?何為曛黑如是?」季倫曰:「冥途幽晦,無日月之光 故也。」又曰:「恨不可盡,今將去矣。」汶曰:「今何往?」季倫曰: 「吾平生時積罪萬狀,自委身冥途,日以戮辱。向聞兄 之語,故來與兄言。今不可留。」又悲泣久之,遂別。呼親 族中亡歿者數十,咸如季倫應呼而至,多言身被塗 炭,詞甚悽咽。汶雖前去,亦不知將止何所,但常聞妻 子兄弟號哭及語音歷然在左右。因遍呼其名,則如 不聞焉。久之,有一人厲呼曰:「平遙縣吏張汶。」汶既應 曰:「諾。」又有一人責怒汶,問平生之過有幾,汶固拒之。 於是命案掾,出汶之籍。頃聞《案掾》稱曰:「張汶未死,願 遣之。」冥官怒曰:「汶未當死,何召之?」掾曰:「張汶兄今為 此吏,向者許久處冥途,為役且甚,請以弟代。雖未允 其請,今自召至此。」冥官怒其兄曰:「何為自召生人,不 顧吾法。」即命囚之,而遣汶歸。汶謝而出,遂獨行。以道 路曛晦,惶惑且甚。俄頃,忽見一燭在數十里外,光影 極微。汶喜曰:「此燭將非人居乎?」馳走望影而去,可行 百餘里,方覺其影稍近,迫而就之,乃見己身偃臥於 榻。其室有燭,果汶見者,自是寤。汶即以冥中所聞,妻 子兄弟號哭及議喪,具訊其家,無一異者。

陳蔡間有民竹季貞,卒十餘年矣。後里人趙子和亦 卒,數日忽寤,即起馳出門。其妻子驚前訊之,子和曰: 「我竹季貞也,安識汝?今將歸吾家。」既而語音非子和 矣。妻子遂隨之,至季貞家,見子和來,以為狂疾,罵而 逐之。子和曰:「我竹季貞卒十一年,今乃歸,何拒我耶?」 其家聆其語,果季貞也;驗其事,又季貞也。妻子俱駭 異,請之。季貞曰:「我自去人世,迨今且一紀,居冥途中, 思還省妻孥,不一日忘。然冥間每三十年,即一逝者 再生,使言罪福。昨者吾所請《案掾》,得以名聞冥官,願 為再生者。既而冥官謂我曰:『汝宅舍壞久矣,如何』?《案 掾》白曰:『季貞同里趙子和者,卒數日,願假其屍與季 貞之魂。冥官許之,即遣使送我於趙氏之舍,我故得 歸』。」因話平昔事,歷然可聽。妻子方信而納之。自是,季貞不食酒肉,衣短麤衣,行乞陳、蔡、汝、鄭間,緡帛隨以 修佛,施貧餓者,至今尚存。

《冥報記》:「唐東北右監門兵曹參軍鄭師辯,年未弱冠, 暴死,三日而蘇。自言初有數人見收,將入官府大門, 有見囚百餘人,皆重行北面立,凡為六行。其前行者, 形狀肥白,好衣服,如貴人。復行漸瘦惡,或著枷鎖,或 但去巾帶,偕行連袂,嚴兵守之。師辯至,配入第三行 東頭第三立,亦巾帶連袂。辯憂懼,專心念佛,忽見平」 生相識僧來入兵團內,兵莫之止,因至辯所,謂曰:「生 平不修福,今忽如何?」辯求請救,僧曰:「吾今救汝得出, 可持戒耶?」辯曰:「諾。」須臾,吏引諸囚至官前,以次詰問。 尋於門外僧為授五戒,用瓶水灌其額,謂曰:「日西當 活。」又以黃帔一枚與辯曰:「披此至家,置淨處也。」仍示 歸路。辯披之而歸。至家,脫帔置床角上,既而目開身 動,家人驚散,謂屍欲起,唯母不去。問曰:「汝活耶?」辯曰: 「日西當活。」辯時意疑,日午問母,母曰:「夜半方知。死生 相違,晝夜相反。」既到日西,能食而愈,猶見帔在床頭。 及辯能起,帔形漸滅,而尚有光,數日乃盡。辯遂持五 戒。後數年,有友人勸食豬肉,辯不得已,食一臠。是夜 夢已化為羅剎,爪齒「各長數尺,捉生豬食之。既曉,覺 口腥唾血,使人視口,盡是凝血。」辯驚,不敢復食肉。又 數年,娶妻家,逼令食,後乃無驗。然而辯自五六年來 身臭,有大瘡,洪爛不愈,或恐以破戒之故也。唐臨昔 與辯同直東宮,見其《自說》。

《靈應錄》問潯說:「永嘉縣有一人患瘇,衣裳襴褸,顏色 寒餒,於市中求乞,群小兒多將篾隨後,摵其瘇處,亦 不為怒。有薛主簿愍之,來即與飲食,去亦不謝。或時 負薪出賣,至暮從水南而往,莫知所止。薛後暴卒,見 一人持文帖云:『太山府君追薛,憂惶隨往,經歷路岐, 甚崎嶇,入一城中如官府。薛立門外,追者入唱喏云: 『某乙到』』。」聞聲云:「領入。」追者卻出,引薛至階前,仰視一 人,衣王者之服,廳宇高敞,兩廊數十人,濟濟而立。王 問「因何事追之?」吏云:「為前生冤家報論。」王遣之令勘 對,薛方回身,忽報大舅至。王即起身迎揖。薛觀之,乃 瘇者也,遂高聲叫相救。瘇者見薛,拍手驚曰:「主簿何 得此來?」王曰:「有冤家債追。」瘇者謂王曰:「老舅承斯人 顧盼,可為拔之乎?」王愀然良久,謂吏曰:「試看命如何?」 吏趨出,將到二卷簿書,檢雲有三十年在。王曰:「奇哉!」 乃謂薛曰:「能作善業,即可得還。」薛曰:「如得還生,願造 尊勝幢子,祈解冤讎。」王令一吏記之。語畢,又一吏報 云:「某乙冤讎已承功德解脫。」王顧薛,忻然稽首曰:「大 哉法力,還世速建置,無遷延。若非舅知識,亦難相為。」 吏令拜王及舅王處分。吏曰:「令向追者準前押領,薛 回不得停駐。」遂引從舊路歸,直至所居門首,似夢覺。 家人號泣云:「一宿矣。」頃方能言斯事。後遂每日一食, 建幢子,專持念,其瘇者即不至矣。乃圖像供養焉。 台州海壖有漁者死,信宿而活,雲被人追往一處,入 院宇中,見先舅氏在其間,似為世之曹吏,謂漁者曰: 「追者誤矣,姓名同爾。」因謂追者曰:「是溫州界某乙,速 押斯人回去。」當別之際,謂曰:「舅在此甚驅馳,為向骨 肉間言,造《楞嚴經》救拔,餘無所要。」又戒之曰:「爾之業 不善,還世改求衣食。」良久,有人報上司,有帖下云:「來 歲在戊子,諸道兵起,惟江南疫死數千人。處」分水府。 減魚料一百萬頭。追者促行。回至所居。驚覺其家將 欲殯次。其年果然。漁者乃為行者。

《集異記》:「『裴孝廉珙者,家在洛京,仲夏自鄭西歸,及端 午以覲親焉。下駟蹇劣,日勢已晚,方至石橋,於是驅 馬徒行,情顧甚速,續有乘馬而牽一馬者,步驟極駿, 顧珙有仁色。珙因謂曰:『子非投夕入都哉』?」曰:「然』。珙曰: 『珙有懇誠,將丐餘力於君子,子其聽乎』?即以誠告之。 乘馬者曰:『但及都門而下,則不違也』。珙許約,因顧謂」 己之二僮曰:「爾可緩驅疲乘,投宿於白馬寺西,吾之 表兄竇溫之墅,來辰徐歸。」因上馬揮鞭而騖,俄頃至 上東門,遂歸。其馬珍重而別,乘馬者馳去極速。珙居 水南,日已半規,即促步而進。及家暝矣,入門方見其 親與珙之弟妹張燈會食。珙乃前拜,曾莫顧瞻,因俯 階高語曰:「珙自外至,無有聞者。」珙即大呼弟妹之名 字,亦皆不應,笑言自如。珙心神忿惑,因又極叫,仍亦 不知。但見其親顧謂卑小曰:「珙在何處,那今日不至 耶?」遂涕下,而坐者皆泣。珙私怪曰:「吾豈為異物耶?何 其幽顯之隔如此哉!」因出至通衢,徘徊久之,有貴人 導從甚盛,遙見珙,即以鞭指之曰:「彼乃生者之魂也。」 俄有佩《櫜鞬》者出於道左曰:「地界啟事裴珙孝廉,命 未合終,遇昆明池神七郎子案鷹迴,借馬送歸,以為 戲耳。今當領赴本身。」貴人微哂曰:「小鬼無禮,將人命 為戲。明日與尊父書,令笞之。」既至,而櫜鞬者招珙,復 出上東門,度門隙中至竇莊,櫜鞬者令其閉目,自後 推之,省然而蘇。其二僮皆曰:「向者行至石橋,察郎君 疾作」,語言大異,懼其將甚,因投於此。既至,則已絕矣。 珙驚歎久之,少頃無恙。及歸,乃以其實陳於家。余於 上都時見竇溫,細話其事《朝野僉載》:餘杭人陸彥,夏月死十餘日,見王云:命未 盡放歸。左右曰:「宅舍亡壞不堪。」時滄州人李談新來, 其人合死。王曰:「取談宅舍與之。」彥遂入談柩中而蘇。 遂作吳語,不識妻子,具說其事。遂向餘杭,訪得其家, 妻子不認,具陳由來,乃信之。

《元怪錄》:「景生者,河中猗氏人也。素精於經籍,授胄子 數十人。歲暮將歸,途中偶逢故相呂諲,以舊相識,遂 以後乘載之而去。群胄子乃散報景生之家。而景生 到家,身已卒訖,數日乃蘇,雲冥中見黃門侍郎嚴武、 朔方節度張彧。然景生善《周易》,早歲兼與呂相講授, 未終帙,遇呂相薨,乃命景生請終餘帙。時嚴、張俱為」 左右臺郎,顧呂而怒曰:「景生未合來,固非冥間之所 勾留,奈何私慾而有所害?共請放回。」呂遂然之。張尚 書乃引景生屬兩男,一名曾子,一名夫子,閏正月三 日當起北屋,妨曾子新婦,為報立之,令速罷,當脫大 禍。及景蘇數日而後報,其家屋已立,其妻已亡矣。又 說曾子當終刺史,夫子亦為刺史,而「不正拜」,後果如 其言。

《金剛經》鳩異梁崇義在襄州未阻兵時,有小將孫咸 暴卒,信宿卻蘇。夢至一處,如王者所居,儀衛甚嚴。有 吏引與一僧對事。僧法號懷秀,亡已經年。在生極犯 戒,及入冥,無善可錄,乃紿云:「我嘗囑孫咸寫《法華經》, 故咸被追對。」咸初不省,僧故執之,經時不決,忽見沙 門曰地藏尊者語云:「弟子若招承,亦自獲祐。」咸乃依 言,因得無事。又說對勘時,見一戎王,衛者數百自外 來,冥王降階,齊級升殿。坐未久,乃大風捲去。又見一 人,被考覆罪福。此人常持《金剛經》,又好食肉,左邊有 經數千軸,右邊積肉成山,以肉多,將入重論。俄經堆 中有火一星,飛向肉山,頃刻銷盡,此人遂履空而去。 咸問地藏:「向來外國王風吹何處?」地藏云:「彼王當入 無間。向來風即業風也。」因引咸看地獄及門,煙焰煽 赫,聲若風雷,懼不敢視。臨回,鑊湯跳沫,滴落左股,痛 入心髓。地藏乃令一吏送歸,不許漏洩冥事。及迴如 夢,妻兒環泣,已一日矣。遂破家寫經,因請出家,夢中 所滴處成瘡,終身不差。

《報應記》:「唐兵部尚書李商得暴疾,心上煖,三日復蘇。 雲見一目一人,引見大將軍,蒙令坐,索案看,雲錯追 公。有頃獄卒擎一盤來,中置鐵丸數枚,復舁一鐺放 庭中,鐺下自然火出,鐺中銅汁湧沸,煮鐵丸,赤如火。 獄卒進丸將軍以讓商,商懼雲飽,將軍吞之,既入口, 舉身洞然,又飲銅汁,身遂火起,俛仰之際吞並盡,良」 久復如故。商乃前問之,答云:「地下更無他饌,唯有此 物,即吸食之。若或不食,須臾即為猛火所焚,苦甚於 此。唯與寫經十部,轉《金剛經》千卷。公亦不來,吾又離 此。」商既復生,一依所約,深加敬異。

《幽怪錄》:「李元之暴卒,後生雲往遊和神之國,人壽皆 一百二十歲,皆二男二女,鄰里為婚姻。地產大瓠,瓠 中皆五糓,不種而實。水泉皆如美酒,飲多不醉。氣候 常如深春,樹木皆綵綠,可以為衣。」

《北夢瑣言》:唐王潛司徒與武相元衡有分,武公倉卒 遭罹,潛常於四時爇紙錢以奉之。王後鎮荊南,有染 戶許琛,一旦暴卒,翌日卻活,乃具榜字詣衙,云:「要見 司徒。」乃通入於階前問之,琛曰:「初被使人追攝至一 衙府,未見王,且領至判官廳,見一官人憑几曰:『此人 錯來,自是鷹坊許琛,不干汝事,即發遣回』。」謂許琛曰: 「司徒安否?我即武相公也。大有門生故吏,鮮有念舊 於身後者,唯司徒不忘,每歲常以紙錢見遺,深感恩 德。然所賜紙錢穿不得。司徒事多,點檢不至,仰為我 詣衙,具導此意。」王公聞之,悲泣慚訝。而鷹坊許琛果 亦物故。自此選好紙剪錢以奉之。

《酉陽雜俎》:南陽縣民蘇調女死三年,自開棺還家,言 「夫將軍事,赤小豆、黃豆死。有持此二豆一石者,無復 作苦。」又言「可用梓木為棺。」

《劇談錄》:昊天觀周尊師,乾符中年九十七,自言以童 幼間便居洞庭山,諸父隱堯深得真道。有張孺華者, 襄漢豪士,耽味元默,一旦廣齎財寶,訪道於江湖之 間,至吳門,知隱堯出世修鍊,徑往洞庭詣之,囊橐中 所挈金帛,傾竭以資香火。隱堯知其志,俾坐守藥爐, 謂之曰:「爐中鍊藥,乃七返靈砂也。雖非九轉金丹,餌 之可還魂返魄。」及鼎開藥成,纔十粒,但令寶之以囊 篋,未傳吞餌之法。孺華以去鄉逾年,一旦告歸,隱堯 別謂之曰:「付汝之藥,每丸可益算十二。有疾終者,審 其未至朽敗,雖涉旬能使再活。凡欲此藥救人,當焚 香啟告,吾為助爾。」孺華歸,甚為鄉里所敬。父母遘疾 而歿,服之皆愈。居數歲,復詣洞庭,繫舟於金陵江岸。 有良賈徐士則者,乘巨艘十餘隻,亦於浦間同泊。有 子一人,方及壯歲,無疾而殞於中夜。父母咸以衰耄 哭泣不食。崇朝孺華憫之,因以靈砂往救。其初服之 時未驗,再服一粒,蹶然而蘇。雲「所至之處,城府甚嚴, 方為吏從拘錄,俄有二黃衣人,手執丹書文字,洞庭 周尊師令喚廳事間」,有紫衣者據案而坐,於是簪笏而興,謂左右曰:「仙師來召,焉可復留。」乃令放還。謂曰: 「汝因此壽命增延,當可力行善」道士則所將財物,分 其半以答孺華。孺華取錢五十萬,散施貧乏。至洞庭, 與隱堯俱隱。

《稽神錄》:義興人貝禧,為邑之鄉胥。乾寧甲寅歲十月, 宿於茭瀆別業,夜分忽聞叩門者人馬之聲甚眾,出 視之,見一人綠衣秉簡,西面而立,從者百餘。禧躡衣 出迎,自通曰:「某姓周,殷名。」即延入坐,問以來意,曰:「余 身為地府南曹判官,奉王命君為北曹判官爾。」禧初 甚驚懼,徐謂曰:「此乃陰府要職,何易及君,君何辭也?」 俄有從者,持床褥食案帷幕陳設畢,置酒食對飲。良 久,一吏趨入,白:判官至。復有一綠衣秉簡,二從者捧 箱隨之,箱中亦綠衣,殷揖禧曰:「命賜君,兼同奉召。」即 以綠裳為禧衣之,就坐共飲。將至五更,曰:「王命不可 留矣。」即與偕行。禧曰:「此去家不遠,暫歸告別,可乎?」皆 曰:「君今已死,縱復歸,安得與家人相接耶?」乃出門,與 周殷各乘一馬,其疾如風行水上。至暮,宿一村居店 中,具酒食而無居人,雖設燈燭,如隔帷幔,去已行二 十餘里矣。向曉復行。久之至一城,門衛嚴峻,周殷先 入,復出召禧,凡經三門,左右吏卒皆趨拜。復入一門, 正北大殿垂簾,禧趨走參謁,一同人間。既出,周殷謂 禧曰:「此曹闕官多年,第宅曹署,皆須整葺,君可暫止 吾家也。」即自殿門東行,可一里,有大宅,止禧於東廳。 頃之,有同官可三十餘人,皆來造請慶賀。遂置讌讌 罷,醉臥至晚,遍詣諸官曹報謝。復有朱衣吏以王命 致泉帛,車馬廩餼甚豐備。翌日,周謂禧曰:「可視事矣。」 又相與向。王殿之東北有大宅,陳設甚嚴,止禧於中, 有典吏可八十餘人,參請給使。廳之南,空屋殿十間, 即曹局,簿書充積。其內。廳之北,別室兩間,有几案,又 有書廚,皆寶玉飾之。周以金鑰授禧曰:「此廚簿書,最 為祕要,管鑰恆當自掌,勿輕委人也。」周既去,禧開視 之,書冊積疊,皆方尺餘。首取一冊,金題其上,作「陝州」 字,其中字甚細密,諦視之,乃可見皆世人「之名簿也。」 禧欲知其家事,復開一廚,乃得《常州簿》。閱其家籍,見 身及家人世代名字甚悉,其已死者,以墨鉤之。至晚, 周殷判官復至曰:「王以君世壽未盡,遣暫還,壽盡當 復居此職。」禧即以金鑰還授於周。禧始閱簿時,盡記 其家人及己禍福壽夭之事,將歸,昏然盡亡矣。頃之, 官吏俱至告別,周殷命二人送之歸。翌日夜乃至茭 瀆村中,入室見己臥於床上,周殷與禧各視寢。俄而 驚寤,日正午時,問其左右,云:「死殆半日,而地府已四 日矣。」禧即愈,一如常人,亦無小異。又四十餘年乃卒。 《原化記》:劉氏子者,少任俠,有膽氣,常客遊楚州淮陰 縣,交遊多市井惡少。鄰人王氏有女,求聘之,王氏不 許。後數歲,因饑,遂從戎。數年後,役罷,再遊楚鄉,與舊 友相遇甚歡,常恣遊騁,晝事弋獵,夕會狹邪。因出郭 十餘里,見一壞墓,棺柩暴露,歸而合飲酒。時將夏夜, 暴雨初止,眾人戲曰:「誰能以物送至壞塚棺上者?」劉 乘酒恃氣曰:「我能之。」眾曰:「若審能之。」明日眾置一筵, 以賞其事。乃取一塼,同會人列名於上,令生持去,餘 人飲而待之。生獨行,夜半至墓。月初上,如有物蹲踞 棺上,諦視之,乃一死婦人也。生捨塼於棺,背負此屍 而歸。眾方歡語,忽聞生推門,如負重之聲。門開,直入 燈前,置屍於地,卓然而立,面施粉黛,髻髮半披,一座 絕倒,亦有奔走藏伏者。生曰:「此我妻也。」遂擁屍致床 同寢。眾人驚懼。至四更,忽覺口鼻微微有氣,診視之, 即已蘇矣。問所以,乃王氏之女,因暴疾亡,不知何由 至此。未明,生取水與之洗面濯手,整釵髻,疾已平復。 乃聞鄰里相謂云:「王氏女將嫁暴卒,未殮,昨夜因雷, 遂失其屍。」生乃以告王氏。王氏悲喜,乃嫁生焉。眾咸 歎其冥契,亦服生之不懼也。

《神鬼傳》:「『僧善道者,在新野時,見有一人來寺中會,叉 手恭敬,精進過常。善道問:賢者何乃用心如此』?其人 曰:『我曾死三日,見有十餘間瓦屋,下有數吏,有一輪 如作甕均,徑廣二丈餘,有鐵叉叉著均上,均轉如風, 求死不得。一宿二日,眼眩心悶,有赤幘吏來,捉數枚 簡及一筆,問此是何人,均邊人曰:『佛弟子時不精進』』」, 但持生禮行就人,無有慈心。吏問曰:「此人罪略,當畢 遣歸。」於是得去乃活。弟子未更此一死,實喜以生禮 行就人,嫁女取婦,家恆五升麪,二隻雞,禮士大夫。今 日叉手呼佛手適相離,已後恐墮均上。

《神仙感遇傳》:「楊大夫者,宦官也,亡其名,年十八歲,為 冥官所攝,無疾而終,經日而蘇。云:既到陰冥間,有廨 署官屬,與世無異。陰官以案牘示之,見名字歷歷然, 雲年壽十八歲而已,楊亦無言請託。旁有一人為其 請,乞願許再生,詞意極切。久之而冥官許,即令卻還。 其人亦送楊數百步,將別,楊媿謝之,不知即今再生 之恩,何以為報?」問其所欲,其人曰:「或遺鳴砂弓,即相 報也。」因以大銅錢一百餘與楊,俄然而覺,平復無苦。 自是求訪鳴砂弓,亦莫能致。或作小宮闕屋宇,焚而 報之。如是者數矣。楊頗留心鑪鼎,志在丹石,能製返魂丹,有疾疫暴病死者,研丹一粒,拗開其口灌之即 活,嘗救數人。有閹官夏侯得楊丹五粒,戒云:有急即 吞一丸。夏侯一旦得疾,狀甚危篤,取一粒以服之。既 而為冥官追去,責問之次,白云:「某曾服楊大夫丹一 粒耳。」冥官即遣還。夏侯得丹之效,既蘇,盡服四丸。歲 餘又見黃衣者追捕之云:非是冥曹,乃泰山追之耳。 夏侯隨去,至高山之下,有宮闕焉。及其門,見二道士, 問其生平所履,一一對答。徐啟曰:「某曾服楊大夫丹 五粒矣。」道士卻令即迴。夏侯拜謝曰:「某是得神丹之 力,延續年命,願改名延,可乎?」道士許之,復活,因改名 延矣。楊自審丹之靈效,常以救人。其子暄因自畿邑 歸京,未明,行二十餘里,歇於大莊之上。忽聞莊中有 驚喧哭泣之聲,問其故,主人之子暴卒,暄解衣帶中, 取丹一粒,令研而灌之,良久亦活。楊物產贍足,早解 所任,縱意閒放,唯以金石為務,未嘗有疾,年九十七 而終。晚年遇人攜一弓,問其名,云:「鳴砂弓也,於角面 之內,中有走砂。」楊買而焚之,以報見救之者,其返魂 丹方,雲是救者授之。自密修製,故無能得其術者。 《列異傳》:「臨淄蔡支者,為縣吏,曾奉書謁太守」,忽迷路 至岱宗山下,見如城郭,遂入致書。見一官儀衛甚嚴, 具如太守。乃盛設酒殽畢,付一書謂曰:「掾為我致此 書與外孫也。」吏答曰:「明府外孫為誰?」答曰:「吾太山神 也。外孫天帝也。」吏方驚,乃知所至非人間耳。掾出門 乘馬所之,有頃忽達天帝座太微宮殿,左右侍臣,具 如天子。支致書訖,帝命坐,賜酒食,仍勞問之曰:「掾家 屬幾人?」對:「父母妻皆已物故,尚未再娶。」帝曰:「君妻卒 幾年矣?」支曰:「三年。」帝曰:「君欲見之否?」支曰:「恩惟天帝。」 帝即命戶曹尚書敕司命入蔡支婦籍於《生錄》中,遂 命與支相隨而去。乃蘇歸家,因發妻塚,視其形骸,果 有生驗。須臾起坐,語如舊。

《北夢瑣言》:世傳云:人之正直,死為冥官。《道書》云:酆都 陰府官屬,乃人間有德者,卿相為之,亦號陰仙。近代 朱崖李太尉、張讀侍郎小說,咸有判冥之說。劉昌美 兩典夔州,雲安縣僧元悟,曾有蜀川將校王尚書者, 捨己俸三百千以修觀音堂,乃剩三十千入己。一旦 物故,經七日鄰於腐壞,忽然再蘇,灌湯藥以輔之,言 曰:「初至一官曹,見劉行軍,即昌美也,說云:『何乃侵用 功德錢,以舊曾相識,放歸,須還此錢』。」元悟,乃戒門人, 鬻衣缽而償之,尋復卒。西川孔目官勾偉於其輩最 號廉直。綿竹縣民王氏子病困入冥,因復還魂,見冥 官謂曰:「我即勾孔目也,家在城都西市,曾負人錢三 萬未償。汝今歸去,為我言於家人也。」王生後訪勾氏 子,仍以債主姓名言之,果為酬還。

青城寶園山僧彥先,嘗有隱慝,離山往蜀州,宿於中 路天王院,暴卒,被人追攝,詣一官曹,未領見王,先見 判官,詰其所犯,彥先扺諱之。判官乃取一豬腳與彥 先,彥先推辭不及,僶俛受之,乃是一鏡。照之,見自身 在鏡中,從前愆過猥褻,一切歷然。彥先慚懼,莫知所 措。判官安存,戒而遣之。洎再生,遍與人說,然不言所 犯隱穢之事。

《稽神錄》:「延陵靈寶觀道人謝及損,近縣村人有喪婦 者,請及損為齋婦死已半月矣。忽聞摧棺而呼,眾皆 驚走,其夫開棺視之,乃起坐,頃之能言,云為舅姑所 召去,云:『我此無人,使之執爨,其居處甚閒淨,但苦無 人。一日見溝中水甚清,因取以釀饋。姑見之大怒曰: 『我不知爾,不潔如是,用爾何為』!乃逐之使回,走出門』」, 遂甦,今尚無恙。

丁亥歲,浙西有典客吏趙某妻死,未及旬,將葬,忽大 叫而活,云為一吏所錯。追至鶴林門內,有府署,侍衛 嚴整,官吏諮及領囚集者甚眾。吏持幾人至庭下,堂 上一綠衣,一白衣偶坐,綠衣謂吏曰:「汝誤,非此人也。 急遣之。」白衣曰:「已追至此,何用遣之?」綠衣不從,相質 食頃,綠衣怒叱吏遣之。吏時已疾趨出,路經一橋,數 日方修橋,其板有釘,吏持之走過,釘傷足,因痛失聲 遂活,視足果傷。俄而鄰婦遂卒,不復甦矣。

《湘山野錄》:宋齊丘相江南李先主昪,及事中主璟,二 世皆為右僕射。璟愛其才而知其不正,不得意,上表 乞歸九華,其略云:「『千秋載籍,願為知足之人;九朵峰 巒,永作乞骸之客』。主知其詐也,一表許之,賜號九華 先生,以青陽一縣輿賦給之,怨毀萬狀,後放歸田裡, 鎖之,穴其牆以給膳,遂自經,年七十三。」初,上元縣一 民,時疾暴死,心氣尚煖,凡三日甦,乃誤勾也。自言至 一殿庭間,忽見先主被五木縲械甚嚴,民大駭,竊問 曰:「主何至於斯耶?」主曰:「吾為宋齊丘所誤殺,和州降 者千餘人,以冤訴囚此。」主問其民曰:「汝何至斯耶?」其 民具道誤勾之事。主聞其民卻得生還,喜且泣曰:「吾 仗汝歸語嗣君,凡寺觀鳴鐘,當延之令永吾受苦,惟 聞鐘則暫休,或能為我造一鐘尤善。」民曰:「我下民爾, 無緣得見。設見之,胡以為驗?」主沉慮曰:「吾在位嘗與 于闐國交聘,遺我一瑞玉天王,吾愛之,嘗置於髻,受 百官朝。一日如廁,忘取之,因感頭痛。夢神謂我曰:『玉天王寘於佛塔或佛體中,則當愈』。吾因獨引一匠,攜 於瓦棺寺,鑿佛左膝以藏之,香泥自封,無一人知者, 汝以此事可驗。」又云:「語嗣君勿信用宋齊丘。」民既還 家,輒不敢已,遂乞見主,具白之,果曰:「冥漠何憑?」民具 以玉天王之事陳之,主親詣瓦棺,剖佛膝,果得之,感 泣慟躄,遂立造一鐘於清涼寺,鐫其上云:「薦烈祖孝 高皇帝,脫幽出厄,以玉像建塔,葬於蔣山。」齊丘寵待, 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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