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005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五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五卷目錄
官常總部總論一
易經〈坤卦 屯卦 泰卦 謙卦 豫卦 坎卦 暌卦 蹇卦 鼎卦 渙卦 繫辭
上傳 繫辭下傳〉
書經〈益稷 微子 洪範 君奭〉
春秋四傳〈隱公元年祭伯來 莊公二十三年祭叔來聘 僖公五年會首止 八
年盟洮 九年會葵丘 文公二年及晉處父盟 十有五年單伯至自齊 成公三年盟晉
衛大夫〉
禮記〈曲禮 檀弓 郊特牲 內則 玉藻 少儀 雜記 表記 緇衣〉
官常典第五卷
官常總部總論一
[編輯]易經
[編輯]《坤卦》
[編輯]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程傳〉三居下之上,得位者也。為臣之道,當含晦其章美,有善則歸之於君,乃可常而得正。或從上之事,不敢當其成功,唯奉事以守其終耳。守職以終其事,臣之道也。〈本義〉六陰三陽,內含章美,可貞以守。然居下之上,不終含藏,故或時出而從上之事,則始雖無成,而後必有終。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則如此占也。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程傳〉言為臣處下之道,不當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義所當為者,則以時而發,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時也,非含藏終不為也。「含而不為」,不盡忠者也。或從王事而能無成有終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淺暗之人有善,唯恐人之不知,豈能含章也。
又
六五:黃裳,元吉。
〈本義〉黃,中色,裳下飾。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內而見於外,故其象如此,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程傳〉黃中之文,在中不過也。內積至美而居下,故為「元吉。」〈本義〉「文在中」而見於外也。
又
《文言》曰:「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 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程傳〉代上以終其事,而不敢有其成功,猶地道代天,終物而成功,則主於天也。〈大全〉朱子曰:三方進而位不中者也,故雖有美而尚含之。五正位而居體者也,故美在其中而發於事業。人臣事業之著於世,固自有時,殆不可挾才能而躐進,以取三五同功嫌迫之禍也。
又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 於事業,美之至也。
〈本義〉「美在其中」,復釋「黃中。」「暢於四支」,復釋居體。
《屯卦》
[編輯]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程傳〉六四,以柔順居近君之位,得於上者也。而其才不足以濟屯,故欲進而復止,「乘馬班如」也。己既不足以濟時之屯,若能求賢以自輔,則可濟矣。初陽剛之賢,乃是正應己之婚媾也。若求此陽剛之婚媾,往與共輔陽剛中正之君,濟時之屯則「吉」而無所不利也。居公卿之位,己之才雖不足以濟時之屯,若能求在下之賢親而用之,何所不濟哉。
《象》曰:「求而往」,明也。
〈程傳〉「知己不足求,賢輔而後往」,可謂明矣。
《泰卦》
[編輯]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象》曰:「包 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
〈程傳〉二以陽剛得中,上應於五,五以柔順得中,下應於二。君臣同德,是以剛中之才為上所專任,故二雖居臣位,主治《泰》者也。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故治《泰》之道,主二而言「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四者,處《泰》之道也。〈本義〉九二以剛居柔,在下之中,上有六五之應,主乎《泰》而得中道者也。占者能包容荒穢,而果斷剛決,不遺遐遠,而不昵朋比,則合乎此爻中行之道矣。
《謙卦》
[編輯]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
〈程傳〉三以陽剛之德而居下體,為眾陰所宗。履得其位,為下之上,是上為君所任,下為眾所從,有功勞而持謙德者也,故曰「勞謙。」古之人有當之者,周公是也。身當天下之大任,上奉幼弱之主,謙恭自牧,夔夔如畏然,可謂有勞而能謙矣。既能勞謙,又須君子行之,有終則吉。夫樂高喜勝,人之常情,平時能謙,固已鮮矣,況有功勞可尊乎?雖使知謙之善,勉而為之,若矜負之心不忘,則不能常久,欲其有終,不可得也。唯君子安履謙順,乃其常行,故久而不變,乃所謂「有終」,有終則吉也。九三以剛居正,能終者也,此爻之德最盛,故象辭特重《義》。卦唯一陽,居下之上,剛而得正,上下所歸,有功勞而能謙,尤人所難,故有終而「吉。」占者如是,則如其應矣。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程傳〉「能勞謙」之君子,萬民所尊服也。
又
六四。無不利撝謙。《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程傳〉四居上體,切近君位。六五之君又以謙柔自處,九三又有大功德,為上所任,眾所宗,而己居其上,當恭畏以奉謙德之君,卑巽以讓勞謙之臣,動作施為,無所不利,於「撝謙」也。動息進退,必施其謙,蓋居多懼之地,又在賢臣之上故也。義柔而得正,上而能下,其占無不利矣。然居九三之上,故戒以「更當發揮其謙」,以示不敢自安之意也。
《豫卦》
[編輯]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程傳〉四大臣之位,六五之君,順從之以陽剛而任上之事,豫之所由也,故云「由豫。」「大有得」,言得大行其志,以致天下之豫也。「勿疑,朋盍簪」,四居大臣之位,承柔弱之君,而當天下之任,危疑之地也。獨當上之倚任,而下無同德之助,所以疑也。唯當盡其至誠,勿有疑慮,則朋類自當盍聚。夫欲上下之信,唯至誠而已。苟盡其至誠,則何患乎其無助也。「簪」,聚也。簪之名,簪,取聚髮也。或曰:卦唯一陽,安得同德之助?曰:居上位,而至誠求助,理必得之。四以陽剛,迫近君位,而專主乎《豫》,聖人宜為之戒,而不然者,《豫》,和順之道也。由和順之道,不失為臣之正也。如此而專主於《豫》,乃是任天下之事,而致時於豫者也。故唯戒以至誠,「勿疑。」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程傳〉由己而致天下於樂豫,故為「大有得。」謂其志得大行也。
《坎卦》
[編輯]六四。樽酒簋貳。用缶。納約自牖。終無咎。《象》曰:「樽酒簋 貳。」剛柔際也。
〈程傳〉六四陰柔而下無助,非能濟天下之險者,以其在高位,故言為臣處險之道。大臣當險難之時,唯至誠見信於君,其交固而不可間,又能開明君心,則可保「無咎」矣,故以燕享喻之。言當不尚浮飾,唯以質實所用一樽之酒,二簋之食,以瓦缶為器,質之至也。又須納約自牖。「納約」,謂進結於君之道。「牖」,開通之義,室之暗也。故設牖所以通明。「自牖」,言自通明之處,以況君心所明處。人臣以忠信善道結於君心,必自其所明處,乃能入也。「剛柔」,指四與五,謂君臣之交際也。
《睽卦》
[編輯]九二。遇主於巷。無咎。《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程傳〉《巷》者,委曲之途也。以善道宛轉將就,使合而已,非枉己屈道也。〈本義〉二五陰陽正應,居《睽》之時,乖戾不合,必委曲相求,而得會遇,乃為「無咎。」
《蹇卦》
[編輯]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本義〉柔順中正,正應在上而在險中,故蹇而又蹇,以求濟之,非以其身之故也。不言吉凶者,占者但當鞠躬盡力而已,至於成敗利鈍,則非所論也。
《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本義〉事雖不濟,亦無可尤。
《鼎卦》
[編輯]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程傳〉四大臣之位,任天下之事者也。天下之事,豈一人所能獨任,必當求天下之賢智與之協力,得其人,則天下之治可不勞而致也。用非其人,則敗國家之事,貽天下之患。四下應於初。初,陰柔小人,不可用者也,而四用之,其不勝任而敗事,猶鼎之折足也。鼎折足則傾覆。公上之餗餗,鼎實也。居大臣之位,當天下之任,而所用非人,至於覆敗,乃不勝其任,可羞愧之甚也。「其形渥」,謂赧汗也,其凶可知。〈本義〉晁氏曰:「形渥」,諸本作「刑剭」,謂重刑也,今從之。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程傳〉大臣當天下之任,必能成天下之治安,則不誤君上之所倚,下民之所望,與己致身任道之志,不
失所期,乃所謂信也,故曰「信如何也。」
《渙卦》
[編輯]六四,渙其群,元吉。渙有丘,匪夷所思。《象》曰:「渙其群,元 吉」,光大也。
〈程傳〉方渙散之時,用剛則不能使之懷附,用柔則不足為之依歸。四以巽順之正道,輔剛中正之君,君臣同功,所以能濟渙也。天下渙散而能使之群聚,可謂「大善之吉」也。〈本義〉居陰得正。上承九五。當濟《渙》之任者也。下無應與。為能散其朋黨之象。占者如是則大善而「吉。」又言能散其小群以成大群。使所散者聚而若丘。則非常人思慮之所及也。
《繫辭上傳》
[編輯]勞謙君子有終,吉。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 至也。」語以其功下人者也。德言盛,禮言恭。謙也者,致 恭以存其位者也。
《繫辭下傳》
[編輯]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 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勝其任也。」
書經
[編輯]《益稷》
[編輯]帝曰:「吁!臣哉鄰哉!鄰哉臣哉!」禹曰:「俞。」帝曰:「臣作朕股 肱耳目。予欲左右有民,汝翼。予欲宣力四方,汝為。予 欲觀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龍華蟲,作會宗彝,藻火 粉米,黼黻絺繡,以五采彰施於五色,作服,汝明。予欲 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予違,汝 弼。汝無面從,退有後言。欽四鄰。」
《微子》
[編輯]微子若曰:「父師,少師!殷其弗或亂正四方?我祖底遂 陳於上,我用沈酗於酒,用亂敗厥德於下。殷罔不小 大,好草竊姦宄,卿士師師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恆獲。 小民方興,相為敵讎。今殷其淪喪,若涉大水,其無津 涯。殷遂喪,越至於今。」曰:「父師!少師!我其發出狂,吾家 耄遜於荒。今爾無指告予顛隮,若之何其?」父師若曰: 「王子!天毒降災荒殷邦方興。沈酗於酒,乃罔畏畏咈 其。」長舊有位人。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牷,牲用 以容,將食無災。降監殷民,用乂讎斂召敵,讎不怠,罪 合於一,多瘠罔詔。商今其有災,我興受其敗;商其淪 喪,我罔為臣僕。詔王子出迪我舊雲「刻子。」王子弗出, 我乃顛隮自靖。人自獻於先王,我不顧行遯。
〈大全〉呂氏曰:「天下有道,君子相與公議於朝,各盡致君之道;天下無道,君子相與私議於家,各盡致身之道。微子與二師、宗室、大臣與社稷為存亡,當紂之時,無所致力,不得已謀各行其志以不失其義。欲知三仁之心,此篇可見。」問:《微子》篇曰:「詔王子出迪我。」舊雲刻子一段,於三仁之去就死生,未知其所以當留、當去、當死之切當不可易處。蓋嘗因是妄謂微子以宗國將亡,不勝其憂愁無聊之心,而謀出處於箕子、比干,故箕子為言,「我興受其敗,不可逃免」,當與宗國俱為存亡。故雖商祀或至淪亡,我亦誓不臣屬他人。蓋將諫紂,紂不聽,亦不敢苟全逃死,而比干無以言者,孔氏所謂「心同不復重言」是也。其後比乾果以諫死,而箕子乃不死者,比干初心豈欲徒死以沽名哉?所以諫者,庶幾吾言得行而紂改焉耳。紂既不改而言益切,故紂遂殺之,則比干亦不得而逃死耳。箕子初心亦豈欲隱晦自存,苟全其生哉?亦猶比干之諫,冀吾言得行而紂改焉耳。紂既不改而囚之偶不死耳。紂囚之而不置之死,則箕子豈固欲自經於溝瀆,而為匹夫之諒哉?故因遂佯狂而為奴。蓋亦未欲即死,庶幾彌縫其失,而冀其萬有一之開悟耳。蓋諫行而紂改過者,二子之本心也;諫不行而或死或囚者,二子所遇之不同耳。使紂而囚比干,意比干亦未敢即死也;使紂而殺箕子,箕子敢求全哉?二子易地則皆然矣。至於箕子為微子之計,則其意豈不以謂「吾三人者,皆宗國之臣,利害休戚,事體一同,皆當與社稷俱為存亡,不可復顧,明哲保身之義。然而微子,國之元子也。往者紂未立,吾嘗言於帝乙而立子,帝乙不從而立紂,是以紂卒疑吾兩人。故吾舊所云者,足以害子。子若起諫紂,則紂益生疑,非惟不從,害必」先及子,而併我危矣。死,分也,不足惜,而未有毫髮益於紂,而遽死可惜也。東萊所謂「人先有疑心,則雖盡忠與言而未必聽」,蓋疑心先入而為之主是也。故微子不可留,但當遯逃而出,乃合於道。又況我與比干,既留諫以事紂,則存亡末可知,萬一不死,固罔為人臣僕。此心已堅定,則亦不可使成湯以來,廟不血食。況汝為元子,又居危疑之地,義當逃去,萬有一全宗祀可也。此三子者,其制行不同,各出於至誠惻怛之心,無所為而為之,故孔子並稱「三仁」,或以此歟?朱子曰:「此說得之。」張氏曰:「三仁之志,各有所在。微子自謀存宗祀,以獻於先王;比干自謀死諫,以獻於先王;箕子
「自謀佯狂,俟紂改過,以獻於先王。」 後世以死生為重,古人以義理為重。後世志慮淺狹,故見死為高節;古人智慮廣大,故以死為常事。或去、或死或生,初無高下,義之所在,三人各安之矣。
《洪範》
[編輯]惟闢作福,惟闢作威,惟辟《玉食》。臣無有作福作威,《玉 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於而家,凶於而國。人 用側頗僻,民用僭忒。
《君奭》
[編輯]〈蔡傳〉召公告老而去,周公留之。史氏錄其告語為篇,亦《誥》體也。以周公首呼君奭,因以《君奭》名篇。〈大全〉呂氏曰:「召公以盛滿欲去,周公反復留之。後世權位相軋,排使去者有之,挽之留者鮮矣。大臣之秉心,公則深恐無助,私則惟恐不專也。」又曰:「成功不可居,洛邑成而周公告歸,召公亦同此心也。已而成王留周公,周公幡然改矣,召公猶守欲退之心也,周公遂力留之。及其既喻,非特留於一時,終相成王,且相康王」,身任託孤之責而不辭,惟不苟於《隨》,所以篤於信也。
周公若曰:「『君奭弗弔,天降喪於殷。殷既墜厥命,我有 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於休。若天棐忱』,我亦 不敢知曰其終出於不祥。」
〈大全〉呂氏曰:「人之於天,或恃而不自修,或懼而不自強。謂永孚於休,恃而不自修也,意天必福己也;謂終出不祥,懼而不自強也,意天必禍己也。皆非也。」
嗚呼,君已曰:「時我,我亦不敢寧於上帝命,弗永遠;念 天威越我民,罔尤違;惟人在我後嗣子孫,大弗克恭, 上下遏佚前人,光在家不知。」
〈蔡傳〉周公嘆息言:「召公已嘗曰:『是在我而已』。」周公謂我亦不敢苟安天命而不永遠念天之威於我民,無尤怨背違之時也。天命民心,去就無常,實惟在人而已。今召公乃忘前日之言,翻然求去,使在我後嗣子孫大不能敬天敬民,驕慢肆侈,遏絕佚墜,文武光顯,可得謂在家而不知乎?
天命不易天難諶。乃其墜命,弗克經歷。嗣前人恭,明 德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人,光施於我沖 子。
〈蔡傳〉「命不易保,天難諶」,信乃其墜失天命者,以不能經歷繼嗣前人之恭明德也。吳氏曰:「非克有正」,自謙之辭。言在今我小子旦非能有所正也。凡所開導,惟以前人光大之德,使益焜燿而付於沖子而已。
又曰:「天不可信,我道惟寧。王德延天,不庸釋於文王 受命。」
〈蔡傳〉《天》固不可信,然在我之道,惟以延長武王之德,使天不容捨文王所受之命也。
公曰:「君奭我聞:在昔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格 於皇天;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在太戊時,則有若伊 陟、臣扈,格於上帝,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 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盤。率惟茲有陳,保乂有殷。故 殷禮陟配天,多歷年所。」
〈蔡傳〉言六臣循惟此道,有陳列之功,以保乂有殷,故殷先王終以德配天,而享國長久也。
天惟純佑命,則商實百姓。王人罔不秉德明恤小臣, 屏侯甸矧咸奔走。惟茲惟德,稱「用乂厥辟。」故一人有 事於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
〈蔡傳〉國有人則實,稱,舉也。承上章六臣輔君,格天致治,遂言天佑命有商,純一而不雜,故商國有人,而實內之百官著姓,與夫王臣之微者,無不秉持其德,明致其憂,外之小臣,與夫藩屏侯甸矧皆奔走服役,惟此之故,惟德是舉,用乂其君,故君有事於四方,如龜之卜,如蓍之筮,天下無不敬信之也。
公曰:「君奭天壽平格」,保乂有殷。有殷嗣,天滅威。今汝 永念,則有固命,厥亂,明我新造邦。
〈蔡傳〉呂氏曰:「坦然無私之謂。《平格》者,通徹三極而無間者也。天無私壽,惟至平通格於天者則壽之。伊尹而下六臣,能盡平格之實,故能保乂有殷,多歷年所,至於殷紂,亦嗣天位,乃驟罹滅亡之威,天曾不私壽之也。固命者,不墜之天命也。今召公勉為周家久永之念,則有天之固命,其治效亦赫然明著於我新造之邦」,而身與國俱顯矣。
公曰:「君奭在昔,上帝割申勸寧王之德,其集大命於 厥躬。」
〈蔡傳〉「《在昔上帝》降割於殷」,申勸武王之德,而集大命於其身,使有天下也。
惟文王尚克修和。我有夏亦惟有若虢叔,有若閎夭, 有若散宜生,有若泰顛,有若南宮括。又曰:「無能往來, 茲迪彝教。」文王蔑德,降於國人。
〈蔡傳〉言文王庶幾能修治燮和我所有諸夏者,亦惟有虢叔等五臣為之輔也。若此五臣者,不能為文王往來奔走於此導迪其常教,則文王亦無德降
及於國人矣,反覆以明其意,故以「又曰更端」 發之。
亦惟「純佑秉德,迪知天威。乃惟時眧文王迪見冒聞 於上帝,惟時受有殷命哉!」
〈蔡傳〉言文王有此五臣,天乃純佑文王。蓋以如是秉德之臣,蹈履至到,實知天威以是昭明文王,啟迪其德,使著見於上,覆冒於下,而升聞於上帝。惟是之故,遂能受有殷之天命也。
武王惟茲四人,尚迪有祿。後暨武王,誕將天威,咸劉 厥敵。惟茲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單稱德。
〈蔡傳〉虢叔先死,故曰「四人。」武王惟此四人,庶幾迪有天祿。其後暨武王,盡殺其敵,惟此四人能昭武王,遂覆冒天下。天下大盡,稱武王之德,謂其達聲教於四海也。
今在予小子旦,若游大川。予往暨,汝奭其濟?小子同 未在位,誕無我責收,罔勖不及。「造德不降」,我則鳴 鳥不聞,《矧》曰「其有能格。」
〈蔡傳〉周公言:「承文武之業,懼不克濟,若浮大川,罔知津涯,豈能獨濟哉?予往與汝召公共濟,可也。」小子,成王也。成王幼沖,雖已即位,與未即位同。誕無我責,收罔勗,不及。未詳。「造德不降」,言召公去則。老成人之德不下於民,在郊之鳳,將不復得聞其鳴矣,況敢言進此而有感格乎?
公曰:「嗚呼!君肆其監於茲!我受命無疆,惟休亦大惟 艱。告君乃猷,裕我不以後人迷。」
〈蔡傳〉周公嘆息,欲召公大監視上文所陳也。我文武受命,固有無疆之美矣,然跡其積累締造,蓋亦艱難之大者,不可不相與竭力保守之也。告君謀所以寬裕之道,勿狹隘求去,我不欲後人迷惑而失道也。
公曰:「前人敷乃心,乃悉命汝作《汝民極》,曰汝明勗偶, 王在亶,乘茲大命,惟文王德,丕承無疆之恤。」
〈蔡傳〉蘇氏曰:「周公與召公同受武王顧命,輔成王,故周公言前人敷乃心腹以命汝召公,位三公以為民極,且曰:『汝當明勉輔孺子,如耕之有偶也,在於相信,如車之有馭也,並力一心,以載天命;念文考之舊德,以丕承無疆之憂』。武王之言如此,而可以去乎?」
公曰:「君告汝,朕允保奭。其汝克敬以予監於殷,喪大 否,肆念我天威。」
〈蔡傳〉《大否》,大亂也。告汝以我之誠,呼其官而名之,言汝能敬以我所言監視殷之喪亡大亂,可不大念我天威之可畏乎。
予不允,惟若茲誥。予惟曰:「襄我二人,汝有合哉!」言曰: 「在時二人,天休滋至。惟時二人弗戡,其汝克敬德,明 我俊民,在讓後人於丕時。」
〈蔡傳〉「戡」、「堪」,古通用。周公言我不信於人,而若此告語乎?予惟曰:「王業之成,在我與汝而已。」汝聞我言而有合哉?亦曰:「在是二人。」但天休滋至,惟是我二人將不堪勝。汝若以盈滿為懼,則當能自敬德,益加寅畏,明揚俊民,布列庶位,以盡大臣之職業,以答滋至之天休,毋徒惴惴而欲去為也。他日在汝推遜後人於大盛之「時,超然肥遯,誰復汝禁?」今豈汝辭位之時乎?
嗚呼,篤棐時二人,我式克至於今日休。我咸成文王 功於不怠,「丕冒海隅,出日,罔不率俾。」
〈蔡傳〉周公復嘆息,言篤於輔君者,是我二人,我用能至於今日休盛。然我欲與召公共成文王功業於不怠,大覆冒斯民,使海隅出日之地無不臣服,然後可也。吳氏曰:「周公未嘗有其功,以其留召公,故言之。」蓋敘其所已然,而勉其所未至,亦人所說而從者也。
公曰:「君,予不惠,若茲多誥,予惟用閔於天越民。」
〈蔡傳〉周公言「我不順於理,而若茲諄復之《多誥》耶?予惟用憂天命之不終及斯民之無賴也。」
公曰:「嗚呼!君惟乃知民德,亦罔不能厥初,惟其終祗 若茲,往敬用治。」
〈蔡傳〉上章言天命民心,而民心又天命之本也,故卒章專言民德以終之。「周公歎息,謂召公踐歷諳練之久,惟汝知民心之嚮順,亦罔不能其初,今日固罔尤違矣。當思其終,則民之難保者尤可畏也。其祗順此誥,往敬用治,不可忽也。」此召公已留,周公,飭遣就職之辭。厥後召公既相成王,又相康王,再世猶未釋其政,有味於周公之言也夫。
春秋四傳
[編輯]隱公元年祭伯來
[編輯]《春秋》元年「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左傳》:「非王命也。」
《公羊傳》:「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稱使?奔也。 奔則曷為不言奔?王者無外,言奔則有外之辭也。」 《穀梁傳》:「來者,來朝也。其弗謂朝何也?寰內諸侯,非有 天子之命,不得出會諸侯,不正其外交,故弗與朝也聘弓鍭矢,不出竟場,束脩之肉,不行竟中,有至尊者, 不貳之也。」
《胡傳》:「按《左氏》曰『非王命也』。祭伯,畿內諸侯,為王卿士, 來朝於魯,而直書曰『來』,不與其朝也。人臣義無私交, 大夫非君命不越竟。所以然者,杜朋黨之原,為後世 事君而有貳心者之明戒也。惟此義不行,然後有藉 外權如繆留之語。韓宣惠者交私議論,如莊、助之結。 淮南者倚強藩為援以脅制朝廷,如唐盧攜之於高」 駢,崔引之於宣武,昭緯之於邠、岐者矣。經於內臣、朝 聘、告赴,皆貶而不與,正其本也。豈有「誣上行私、自植 其黨」之患哉?〈繆音穆〉
莊公二十三年祭叔來聘
[編輯]《春秋》二十三年「春,祭叔來聘。」
《穀梁傳》:「其不言使何也?天子之內臣也,不正其外交, 故不與使也。」
胡傳《穀梁子》曰:「其不言使,天子之內臣也。不正其私 交,故不與使也。祭伯來朝而不言朝,祭叔來聘而不 言使,尹氏、王子虎、劉卷來訃而不書其爵秩,皆所以 正人臣之義也。人君而明此不容下比之臣,人臣而 明此不為交私之計,黨錮之禍息矣。」
僖公五年會首止
[編輯]《春秋》:五年夏,「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 伯會王世子於首止。」
《公羊傳》「曷為殊會王世子」,世子貴也,世子猶世世子 也。
《穀梁傳》:「及以會,尊之也。何尊焉?王世子云者,唯王之 貳也。雲可以重之,存焉,尊之也。何重焉?天子世子,世 天子也。」
胡傳及以會,尊之也。以王世子而下會諸侯則陵;以 諸侯而上與王世子會則抗。《春秋》抑強臣,扶弱主,撥 亂世,反之正,特書及以會者,若曰王世子在是,諸侯 咸往會焉,示不可得而抗也。後世論其班位,有次於 三公宰臣之下,亦有序乎其上者,則將奚正?自天王 而言,欲屈遠其子,使次乎其下,示謙德也;自臣下而 言,欲尊敬王世子,則序乎其上,正分義也。天尊地卑 而其分定,典敘禮秩而其義明,使群臣得伸其敬,則 貴有常尊,上下辨矣。《經》書:宰周公祗與王人同序於 諸侯之上,而不得與殊會同書。此聖人尊君抑臣之 旨也,而班位定矣。
僖公八年盟洮
[編輯]《春秋》「八年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男、 曹伯、陳世子款盟於洮。」
《公羊傳》:「王人者何?微者也。曷為序乎諸侯之上?先王 命也。」
《穀梁傳》:「王人之先諸侯,何也?貴王命也。朝服雖敝必 加於上,弁冕雖舊必加於首;周室雖衰必先諸侯,兵 車之會也。」
《胡傳》:「『王人,下士也。」內臣之微者,莫微於下士,外臣之 貴者,莫貴於方伯公侯。今以下士之微,序乎方伯公 侯之上,外輕內重,不亦偏乎?《春秋》之法,內臣以私事 出朝者,直書曰「來』,以私好出聘者,不稱其使,以私情 出訃者,止錄其名,不以其貴,故尊之也。以王命行者, 雖下士之微,序乎方伯公侯之上,不以其賤,故輕之」 也。然則班列之高下,不在乎內外,特繫乎王命爾。聖 人之情見矣,尊君之義明矣。
僖公九年會葵丘
[編輯]《春秋》:九年「夏,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衛侯、鄭伯、許男、 曹伯於葵丘。」
《左傳》:夏會於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王使宰孔賜齊 侯胙,曰:「天子有事於文武。」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 拜,孔曰:「且有後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勞,賜 一級,無下拜。」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余敢貪天 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於下,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 下拜,登受。
《公羊傳》:「宰周公者何,天子之為政者也。」
《穀梁傳》:「天子之宰,通於四海。」
《胡傳》。其曰:「宰周公者,以冢宰兼三公也。古者三公無 其人,則以六卿之有道者上兼師保之任。冢宰或闕, 亦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禹自司空進宅百揆,又曰 『作朕股肱耳目』。是以宰臣上兼師保之任也。周公為 師,又曰:『位冢宰,正百工』,是以三公下行端揆之職也。 所以然者,三公與王坐而論道,固難其人,而冢宰統」 百官、均四海,亦不易處也。夫以冢宰兼三公,其職任 重矣,而不殊會之,何也?人臣則有進退之節,出入均 勞之義,非《王世子》「貴有常尊」之可比矣。
文公二年及晉處父盟
[編輯]《春秋》二年「春三月乙巳,及晉處父盟。」
《左傳》:晉人以公不朝來討。公如晉。夏四月乙巳,晉人 使陽處父盟公以恥之。書曰:「及晉處父盟」,以厭之也。 適晉不書,諱之也。
《公羊傳》:「此晉陽處父也。何以不氏?諱與大夫盟也《穀梁傳》:「不書公,處父抗也,為公諱也。何以知其與公 盟?以其日也。何以不言?公之如晉,所恥也。出不言,反 不致也。」
《胡傳》:「及處父盟者,公也。其不地於晉也。諱不書公者, 抑大夫之抗,不使與公為敵,正君臣之分也。適晉不 書,反國不致為公諱,恥存臣子之禮也。凡此類筆削 魯史之舊文眾矣。」
文公十有五年單伯至自齊
[編輯]《春秋》十有五年,「夏,六月,單伯至自齊。」
《左傳》:齊人許單伯請而赦之,使來致命。書曰:「單伯至 自齊。」貴之也。
《穀梁傳》:「大夫執則致,致則名,此其不名何也?天子之 命大夫也。」
《胡傳》:「單伯,天子之命大夫也。故逆王姬,會伐宋、使於 齊」,皆書其字。致而不名,與意如婼異者,無所書而不 尊王命,謹臣禮也。
成公三年盟晉衛大夫
[編輯]《春秋》三年:「冬十有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衛侯使孫 良夫來聘。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孫良夫盟。」
《左傳》:冬十一月,晉侯使荀庚來聘,且尋盟。衛侯使孫 良夫來聘,且尋盟。公問諸臧宣叔曰:「中行伯之於晉 也,其位在三;孫子於衛也,位為上卿。將誰先?」對曰:「次 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 國之上卿,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 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衛在晉,不得為次國,晉為 盟主,其將先之。」丙午,盟晉。丁未盟衛,禮也。
《胡傳》劉敞曰:「諸侯有聘無盟,聘,禮也;盟非禮也。庚與 良夫不務引其君,當道而生事,專命為非禮,不信以 干先王之典,故不繫於國,以見其遂事之辱,非人臣 之操。此說然也。其言『及』者,公與之盟而不言公,見二 卿之抗也。盟者,《春秋》所惡。於惡之中又有惡焉者,此 類是也。」
禮祀
[編輯]《曲禮》
[編輯]大夫士出入君門,「由闑右,不踐閾。」
〈陳注〉闑,門橛也。當門之中,闑東為右,主人入門而右,客入門而左,大夫士由右者,以臣從君,不敢以賓敵主也。
《君前》臣名。
〈陳注〉呂氏曰:「事君者,國無二尊,雖父不可以抗之,故無貴賤尊卑皆名,不敢致私敬於其所尊貴也。」
又
賜果於君前,「其有核者懷其核。」
〈陳注〉「敬君賜」,故不敢棄核。
御食於君,君賜餘器之溉者,不寫,其餘皆寫。
〈陳注〉「御食於君」者,君食而臣為之勸侑也。君以食之餘者賜之。若陶器或木器可以洗滌者,則即食之。或其器是萑竹所織,不可洗滌者,則傳寫於他器而食之,不欲口澤之瀆也。
又
凡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於家。」君言至,則主人 出拜君言之辱。使者歸,則必拜送於門外。若使人於 君所,則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則必下堂而受命。
又
「國君撫式,大夫下之;大夫撫式」,士下之。
〈陳注〉「君與大夫或同途而出,君過宗廟而式,則大夫下車。」士於大夫,猶大夫於君也。
又
四郊多壘,此卿大夫之辱也。地廣大,荒而不治,此亦 士之辱也。
〈陳注〉卿大夫不能謀國,數見侵伐,故多壘。土廣人稀,荒穢不理。此二者固皆卿大夫之責。士卑不與謀國,而田裡之事則其職也,故言「亦士之辱。」
又
君命召,雖賤人,大夫、士必自御之。
又
「《振書》《端書》」,於君前,有誅;倒筴側龜,於君前,有誅。
〈陳注〉人臣以職分內事事君,每事當謹之於素。文書簿領已至君前,乃始振拂其塵埃而端整之。卜筮之官,龜筴其所奉以周旋者於君前而有顛倒反側之狀,此皆不敬其職業而慢上者,故皆有罰。
又
《公事不私議》。
又
「大夫士去國,祭器不踰竟。」大夫寓祭器於大夫,士寓 祭器於士。
〈陳注〉呂氏曰:「臣之所以有宗廟祭器以事其先者,君之祿也。今去位矣,乃挈器以行,是竊君之祿以辱其先,此祭器所以不踰竟也。寓寄於爵等之同者,使之可用也。」
大夫士去國,踰竟,為壇位,鄉國而哭。素衣、素裳、素冠徹緣,鞮,屨素。乘髦馬,不蚤鬋,不祭食,不說人以無 罪。婦人不當御,三月而復服。
〈陳注〉壇位,除地而為位也。鄉國,向其本國也。徹緣,去中衣之采,緣而純素也。鞮屨,革屨也。素,白狗皮也。車覆闌也。髦馬,不剪剔馬之髦鬣以為飾也。蚤,治手足爪也。鬋剔治鬚髮也。「祭食」,食盛饌,則祭先代為食之人也。「不說人以無罪」者,己雖遭放逐而出,不自以無罪解說於人,過則稱己也。御侍,御寢宿也。凡此皆為去父母之邦,捐親戚,去墳墓,失祿位,亦一家之變故也,故以凶喪之禮自處。「三月」為一時天氣小變,故「必待三月而後復其吉服也。」
又
士有獻於國君,他日,君問之曰:「安取彼?」再拜稽首而 後對。大夫私行出疆,必請;反必有獻。士私行出疆,必 請。反必告。君勞之,則拜,問其行,拜而後對。
〈陳注〉「大夫有獻而士不獻」,不以卑者之物瀆尊上也。
又
君有疾,飲藥,臣先嘗之。
《檀弓》
[編輯]君子曰:「謀人之軍師,敗則死之;謀人之邦邑,危則亡 之。」
《郊特牲》
[編輯]「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辟君也。
〈陳注〉諸侯與大夫同在一國,大夫已稽首於君矣,家臣若又稽首於大夫,則似一國而兩君矣,故云「以辟君。」
「大夫有獻弗親,君有賜不面拜」,為君之答己也。
《內則》
[編輯]大夫燕食,有膾無脯,有脯無膾。士不貳羹胾。
〈陳注〉謂《燕食》也。
《玉藻》
[編輯]年不順成,大夫不得造車馬。
又
將適公所,宿,齋戒,居外寢,沐浴,史進象笏,《書思對》命。
〈陳注〉思謂意所思念,欲告君之事,對謂君若有問則對答之辭,命謂君所命令當奉行者。此三者皆書之於笏,故曰「書思對命」,敬謹之至,恐或遺忘也。
又
侍坐則必退席,不退,則必引而去君之黨。
〈陳注〉臣侍君之坐,若側,旁有別席,則退就別席。或旁無別席可退,或有席而君不命之退,則當引而卻離,坐於君親黨之下也。一說黨屬於鄉而小,故以為旁側之喻。
「登席不由前」,為躐席。
〈陳注〉疏曰:失節而踐為躐席,應從下升,若由前升,是躐席也。《鄉飲酒禮》:賓席於戶西,以西頭為下;主人席於阼階,介席於西階,皆北頭為下。「賓升席自西方」,註云:「升由下也。」又記云:「主人介凡升席自北方,降自南方。」註云:「席南上,升由下,降由上。」主人受獻,自席前適阼階。是降自北方者,以受獻正禮,須席末啐酒,因從北方降也,故註云:「由,便也。」若尋常無事,則升由下而降由上。若賓則升降皆由下也。今按:此說席之上下,固為明白。竊意此《經》八字當作一句,而「為」字平聲。蓋行禮之時,人各一席,而相離稍遠,固可從下而升。若布席稍密,或數人共一席,則必須由前,乃可得己之坐;若不由前,則是躐席矣。
徒坐不盡席尺讀書,食則齊豆去席尺。
〈陳注〉徒,空也。非飲食及講問之坐為徒。坐不盡席之前一尺,示無所求於前也。食則豆去席尺,讀書則與豆齊,亦去席尺,是謂「齊豆去席尺。」
若賜之食,而君客之,則命之祭,然後祭。先飯,辨、嘗、羞, 飲而俟。
〈陳注〉客之,以客禮待之也。然必命之祭,「然後祭」者,不敢以客禮自居也。先食而遍嘗諸味,亦示臣為君嘗食之禮也。「飲而俟」者,《禮》,食未飧以前,啜飲以利滑喉中,不令澀噎。今君猶未飧,故臣亦不敢飧而先嘗羞。嘗羞畢而啜飲,以俟君飧,臣乃敢飧也。
若有嘗羞者,則俟君之食,然後食,飯飲而俟君命之 羞,羞近者命之品嘗之,然後唯所欲。凡嘗遠食,必順 近食。
〈陳注〉此謂君但賜之食,而非客之者,則膳宰自嘗羞,故云「若有嘗羞者。」此臣既不祭不嘗,則俟君食乃食也。雖不嘗羞,亦先飲,飲以利喉而俟君也。羞近者,但於近處食一羞也。品猶遍也。凡嘗遠食,必自近者始,客與不客皆然,故云「凡」也。
「君未覆手不敢飧,君既食,又飯飧。」《飯飧》者,三飯也。君 既徹,執飯與醬,乃出授從者。
〈陳注〉覆手謂食畢而覆手以循口之兩旁,恐有殽粒污著之也。飧,以飲澆飯也。《禮》:食竟更作三飧,以助飽實。故君未覆手,則臣不敢飧,明不敢先君而飽
也。既猶畢也。君畢食,則臣更飯飧也。三飯並是飧,謂三度飧也。故曰「飯飧者,三飯也。」 君食竟,既徹饌,臣乃自執己之飯與醬,出授己之從者,此食己所當得故也。此非客禮,故得以己饌授從者。故《公食大夫禮》,賓取粱與醬,降奠於階西,不以出也。若非君臣,但是降等者,則徹之以授主人之相者。
「凡侑食,不盡食」,食於人不飽,唯水漿不祭,若祭為已。 卑。
〈陳注〉食而勸侑,禮之勤也。食之不盡與不飽,禮之謙也。《公食大夫禮》:「賓祭觶漿」,臣敬君之禮。此言水漿不祭,禮各有所施也。水漿非盛饌之比,若祭之則為太「卑矣。」已,太也。厭也。謂太厭降卑微。如有所畏迫也。〈虛涉反〉。
君若賜之爵,則越席再拜稽首受,登席祭之,飲卒爵 而俟。君卒爵,然後授虛爵。君子之飲酒也,受一爵而 色灑如也,二爵而言言斯,禮已。三爵而油油以退,退 則坐取屨,隱辟而後屨,坐左納右,坐右納左。
〈陳注〉灑如禮度明肅之貌。言言,與「誾誾」同,意氣和悅之貌。已,止也。油油,謹重自得之貌。「坐取屨」,跪而取屨也。隱辟而後屨,不敢向人著屨也。跪左足納右足之屨,跪右足納左足之屨,此納屨之儀也。〈言音誾〉
又
凡侍於君,紳,垂足如履,齊頤霤,垂拱,視下而聽上。視 帶以及袷,聽《鄉任》左。〈齊音咨〉
〈陳注〉立而磬折,則紳必垂,身折則裳下之緝委地,故足如踐之也。頤,頷也。霤,屋簷也。身俯,故頭臨前而頤之垂,如屋之霤然。垂拱,亦謂身俯則手之拱者下垂也。視雖在下,而必側面向上,以聽尊者之言,故云「視下而聽上」也。袷,交領也。視則自帶至袷,高下之則也。凡立者尊右,坐者尊左,侍而君坐,則臣在君之右,是以聽向,皆任左以向君。
凡君召,以三節,二節以走,一節以趨。在官不俟屨,在 外不俟車。
〈陳注〉疏曰:節以玉為之,所以明信,輔於君命者也。君使使召臣,有二節,時有一節時,故合雲「三節」也。隨事緩急,急則二節故走,緩則一節故趨。官謂朝廷治事處也。外,謂其室及官府也。在官近,故云「屨」;在外遠,故云「車。」
士於大夫,不敢拜迎而拜送。士於尊者,先拜進,面答 之拜則走。
〈陳注〉士於大夫,尊卑有間。若大夫詣士,士不敢拜而迎之,恐其答拜也。「去則拜送」者,禮,賓出門,主人再拜送之,賓不答拜,禮有終止故也。士若見於大夫,則先拜於門外,然後進而見面。若大夫出迎而答其拜,則走避之。
士於君所言大夫沒矣則稱諡,若字,名。士與大夫言 名,士字大夫。
〈陳注〉「名士」者,士雖沒,猶稱其名,以在君之前也。與大夫言而名士,則謂士之生者也。大夫之生者則字之。
又
君賜車馬,乘以拜賜;衣服,服以拜賜。
〈陳注〉君賜及門,既拜受矣。明日又乘服詣君所,而拜謝其賜,所謂「再拜敬之至也。」
君未有命,弗敢即乘服也。
〈陳注〉此謂諸侯之卿大夫,為使臣而受天子之賜,歸而獻諸其君,君命之乘服,乃得乘服。故君未有命,不敢即乘服也。
君賜稽首,據掌致諸地,酒肉之賜,弗再拜。
〈陳注〉據,按也,覆左手以按於右手之上。致,至也,頭及手俱至地也。已拜受於家,而明日又往拜,謂之「再拜。」酒肉之賜輕,故惟拜受於家而已。
又
凡獻於君,大夫使宰,士親,皆再拜稽首送之。膳於君, 有葷《桃茢》,於大夫去茢,於士去葷,皆造於膳宰。
〈陳注〉大夫不親往而使宰者,恐勤君之降禮而受獻也。士賤,故得自往。皆再拜稽首送之者,言大夫初遣宰時,已拜送矣,及至君門以授小臣,則或宰或士,亦皆再拜而送之也。膳,美食也。葷,薑及辛菜也。茢,苕帚也。膳宰,主飲食者。方氏曰:「膳必用葷。桃、茢者,防不祥之物,或干之也。桃以其性,葷以其氣,茢以其形。形不如氣」,氣不如性,故貴賤多少之數,去其一者茢,去其二者。葷惟桃不可去焉,皆造膳宰者,以不敢專達,必待主膳之人達之也。
大夫不親拜,為君之答己也。大夫拜賜而退,士待諾 而退,又拜,弗答拜。
〈陳注〉大夫往君門而拜君昨日所賜,及門即告小臣。小臣入白,大夫即拜,拜竟即退,不待小臣出報,恐君召進之而答拜也。君不答士之拜,故士拜竟,則待小臣傳君之諾報而後退也。「又拜」者,小臣傳諾報而出,士又拜君之諾也。「弗答拜」,謂君終不答士
之拜也
大夫親賜士,士拜受,又拜於其室。衣服弗服以拜。敵 者不在,拜於其室。
〈陳注〉其室,大夫之家也。衣服弗服,以拜下於君,賜也。敵者,尊卑相等也。其室,獻者之家也。若當時主人在家而拜受,則不復往彼家拜謝。今主人不在,不得拜受,還家必往而拜之也。
又
士於大夫不承賀,下大夫於上大夫承賀。
〈陳注〉士於大夫尊卑遠,若有慶事,不敢受大夫之親賀。下大夫於上大夫尊卑近,故可承受其親賀也。
少儀
[編輯]《事君》者,量而後入,不入而後量。凡乞假於人,為人從 事者亦然。然故上無怨而下遠罪也。
〈陳注〉先度其君之可事而後事之,則道可行而身不辱。入而後量,則有不勝其輕進之悔者矣。「或乞」或假,或任人之事,亦必量其可而後行。「上無怨,下遠罪」,為事君者言之。
又
為人臣下者,有諫而無訕,有亡而無疾,頌而無諂,諫 而無驕。怠則張而相之,廢則埽而更之,謂之「社稷之 役。」
〈陳注〉方氏曰:「君有過,諫之使止可也,訕之則不恭;諫不從,逃而去之可也,疾之則大傷。頌而無諂則所頌為公;諫而無驕則所諫為正,事弛而不力為怠,事弊而無用為廢。相之更之,則君豈有失德,國豈有廢事哉?謂之社稷之役,以其有勞於社稷也。」
《雜記》
[編輯]過而舉君之諱,則起。與君之諱同,則稱「字。」
內亂不與焉,外患弗辟也。
〈陳注〉「內亂」,謂本國禍難也。言卿大夫在國,若同僚中有謀作亂者,力能討則討之,力不能討則謹自畏避,不得干與。其或寇患在外,則不可逃避,當盡力捍禦,死義可也。
《表記》
[編輯]子曰:「下之事上也,雖有庇民之大德,不敢有君民之 心,仁之厚也。是故君子恭儉以求役仁,信讓以求役 禮,不自尚其事,不自尊其身。儉於位而寡於欲,讓於 賢,卑己而尊人,小心而畏義。求以事君,得之自是,不 得自是,以聽天命。《詩》云:『莫莫葛藟,施於條枚。凱弟君 子,求福不回』。其舜、禹、文王、周公之謂與!有君民之大」 德,有事君之小心。《詩》云:「惟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 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
子曰:「先王諡以尊名,節以壹惠,恥名之浮於行也。是 故君子不自大其事,不自尚其功,以求處情;過行弗 率,以求處厚;彰人之善,而美人之功,以求下賢。是故 君子雖自卑,而民敬尊之。」子曰:「后稷,天下之為烈也, 豈一手一足哉!唯欲行之浮於名也,故自謂便人。」
又
《子言》之「事君,先資其言,拜自獻其身,以成其信。是故 君有責於其臣,臣有死於其言。故其受祿不誣,其受 罪益寡。」
子曰:「事君,大言入則望大利,小言入則望小利。故君 子不以小言受大祿,不以大言受小祿。《易》曰:『不家食, 吉』。」
子曰:「事君不下達,不尚辭,非其人弗自。《小雅》曰:『靖共 爾位,正直是與。神之聽之,式穀以女』。」
子曰:「事君遠而諫,則諂也;近而不諫,則尸利也。」 子曰:「邇臣守和,宰正百官,大臣慮四方。」
子曰:「事君欲諫不欲陳。《詩》云:『心乎愛矣,瑕不謂矣。中 心藏之,何日忘之』?」
子曰:「事君難進而易退,則位有序;易進而難退,則亂 也。故君子三揖而進,一辭而退,以遠亂也。」
子曰:「事君三違,而不出竟,則利祿也。人雖曰不要,吾 弗信也。」
子曰:「事君慎始而敬終。」
子曰:「事君可貴可賤,可富可貧,可生可殺,而不可使 為亂。」
子曰:「事君,軍旅不避難,朝廷不辭賤,處其位而不履 其事,則亂也。故君使其臣得志,則慎慮而從之,否則, 孰慮而從之?終事而退,臣之厚也。《易》曰:『不事王侯,高 尚其事』。」
子曰:「唯天子受命於天,士受命於君。故君命順,則臣 有順命,君命逆,則臣有逆命。《詩》曰:『鵲之姜姜,鶉之賁 賁。人之無良,我以為君』。」
《緇衣》
[編輯]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則義不壹,行無類 也。」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則不可奪志,死 則不可奪名,故君子多聞,質而守之;多志,質而親之; 精知,略而行之。」《君陳》曰:「出入自爾師虞庶言同。《詩》云: 『淑人君子,其儀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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