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225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二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二十五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二十六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二十五卷目錄

 公輔部名臣列傳四十五

  宋十一

  王存       趙瞻

  呂大防      劉摰子跂

  韓維

官常典第二百二十五卷

公輔部名臣列傳四十五

[編輯]

宋十一

[編輯]

王存

[編輯]

按《宋史》本傳:「存字正仲,潤州丹陽人。幼善讀書,年十 二,辭親,從師於江西,五年始歸。時學者方尚雕篆,獨 為古文數十篇,鄉老先生見之,自以為不及。慶曆六 年,登進士第,調嘉興主簿,擢上虞令。豪姓殺人,久莫 敢問,存至,按以州吏受賕豪賂,他官變其獄,存反為 罷去。久之,除密州推官。修潔自重,為歐陽修、呂公著」、 趙概所知。治平中,為國子監直講,遷祕書省著作佐 郎,歷館閣校勘、集賢校理、史館檢討、知太常禮院。存 故與王安石厚,安石執政,數引與論事,不合,即謝不 往。存在三館,歷年不少貶。以干進,嘗召見便殿,累上 書陳時政,因及大臣無所附麗,皆時人難言者。元豐 元年,神宗察其忠實無黨,以為國史編修官、修起居 注。時起居注雖日侍,而奏事必稟中書俟旨。存乞復 唐貞觀左右史執筆隨宰相入殿故事。神宗韙其言, 聽直前奏事,自存始也。明年,以右正言知制誥、同修 國史兼判太常寺。論圜丘合祭天地為非古,當親祠 北郊如《周禮》。官制行,神宗切於用人,存請「自熙寧以 來,群臣緣論事得罪,或詿誤被斥而情實納忠非大 過者,隨材召擢,以備官使。」語合神宗意,收拔者甚眾。 又言:「赦令出上恩,而比歲議法治獄者多。乞不以赦 降原減;官司禁謁本,防請託,而弔死問疾,一切杜絕, 皆非便也。」執政不悅。五年,遷龍圖閣直學士、知開封 府。京師並河,居人盜鑿汴隄以自廣,或請令培築復 故。又按民廬侵官道者使撤之。二謀出自中人。既有 詔矣,存曰:「此吾職也。」入言之,即日弛其役,都人驩呼 相慶。進樞密直學士,改兵部尚書,轉戶部。神宗崩,哲 宗立,永裕陵財費,不踰時告備,宰相乘間復徙之兵 部。太僕寺請內外馬事得專達,毋隸駕部。存言:「如此, 官制壞矣。先帝正省、臺、寺、監之職,使相臨制,不可徇 有司自便,而隳已成之法。」元祐初,還戶部,固辭不受。 二年,拜中大夫、尚書右丞。三年,遷左丞。有建議罷教 畿內保甲者,存言:「今京師兵籍益削,又廢保甲不教, 非國家根本久長之計。且先帝不憚艱難而為之,既 已就緒,無故而廢之,不可。」門下侍郎韓維罷,存言:「去 一正人,天下失望,忠讜沮氣,讒邪之人爭進矣。」又論 杜純不當罷侍御史,王覿不當罷諫官。四方奏讞大 辟,刑部援比請貸,都省屢以無可矜恕卻之。存曰:「此 祖宗制也,有司欲生而朝廷破例殺之,可乎?」又言:「比 廢進士專經一科,參以詩賦,失先帝黜詞律、崇經術 之意。」河決而北幾十年,水官議還故道,存爭之曰:「故 道已高,水性趨下,徒費財力,恐無成功。」卒輟其役。蔡 確以詩怨訕,存與范純仁欲薄其罪,確再貶新州,存 亦罷,以端明殿學士知蔡州。始,存之徙兵部,確力也。 至是為確罷,士大夫善其能損怨。歲餘,加資政殿學 士、知揚州。揚、潤相去一水,用故相例,得歲過家上冢, 出賜錢給鄰里。又具酒食召會父老,親與酬酢,鄉黨 傳為美談。召為吏部尚書。時在廷朋黨之論濅熾,存 為哲宗言:「人臣朋黨,誠不可長,然或不察,則濫及善 人。慶曆中,或指韓琦、富弼、范仲淹、歐陽修為黨,賴仁 宗聖明,不為所惑。今日果有進此說者,願陛下察之。」 由是復與任事者戾。除知大名府,改知杭州。紹聖初, 請老,提舉崇禧觀,遷右正議大夫,致仕。舊制,當得東 宮保傅,議者指存嘗議還西夏侵地,故殺其恩典,既 而降通議大夫。存嘗悼近世學者貴為公卿,而祭祀 其先,但備庶人之制。及歸老築居,首營家廟。建中靖 國元年卒,年七十九,贈左銀青光祿大夫。存性寬厚, 平居恂恂,不為詭激之行,至其所守,確不可奪。司馬 光嘗曰:「並馳萬馬中能駐足者,其王存乎?」

趙瞻

[編輯]

按《宋史》本傳:「瞻字大觀,其先亳州永城人。父剛,太子 賓客,徙鳳翔之盩厔。瞻舉進士第,調孟州司戶參軍, 移萬泉令,捐圭田修學宮,士自遠而至。改知夏縣,作 八監堂,書古賢令長治跡以自監。又以祕書丞知永 昌縣,築六堰灌田,歲省科斂數十萬,水訟咸息,民以 比。召。杜升太常博士,知威州。瞻以威、茂雜群獠,險而」 難守,不若合之而建郡於文川。條著其詳,為《因山別 錄》。後熙寧中,朝廷經理西南,就瞻取其書考焉。遷尚 書屯田員外郎。英宗治平初,自都官員外郎除授侍御史,上疏曰:「英斷獨化,人主至權也。審至權者,當主 以天下之大公,揆以天下之正論,如是而後權可一 也。若夫積久之敝,陛下其思焉。刑賞施設之失,可革 則革;號令言動之過,可止則止。輔相賴其用,宜責其 劾;臺諫知其才,宜信其說;兵柄宜削諸宦官邊議,宜 付宿將。蓋權不可矯而為也,以從天下之望耳。」英宗 稱善久之,詔遣內侍王昭明等四人為陝西諸路鈐 轄,招撫諸部。瞻以唐用宦者為觀軍容、宣慰等使,後 世以為至戒。宜追還「內侍,責成守臣。」章三上,言甚激 切。會文彥博、孫沔經略西夏,別遣馮京安撫諸路。瞻 又請罷京使,專委宿將。夏人入侵王官,慶帥孫長卿 不能禦,加長卿集賢院學士。瞻言長卿當黜不宜賞, 賞罰倒置。京東盜賊數起,瞻請易置曹、濮守臣之不 才者,未報。乃求退,力言追還昭明等。英宗改容,納其 言。二年秋,京師大水,詔百官言事,多留中。瞻請悉出 章疏,付兩省詳擇以聞,從之。時議追崇濮安懿王,瞻 引漢師丹、董宏事,謂其屬薛溫其曰:「事將類此,吾必 以死爭,固吾所也。」中書請安懿王稱親,瞻爭曰:「仁宗 既下明詔子陛下,議者顧惑《禮律》所生所養之名,妄 相訾難。彼明知《禮》無兩父貳斬之義,敢裂一字之詞, 以亂厥真。且文有去婦出母者,去已非婦,出不為母。 辭窮直書,豈足援以斷大議哉?臣請與之庭辨,以定 邪正。」已而皇太后手書尊王為皇,瞻嘆曰:「向者太后 切責大臣,議乃得罷。今邪臣與中官交締,歸過至尊, 而自為之地,吾與首議之臣不並生矣。」因復力陳。會 假太常少卿接契丹賀正使,入對,英宗問前事,對曰: 「陛下為仁宗子,而濮王又稱皇考,則是二父,二父非 禮。」英宗曰:「御史嘗見朕欲皇考、濮王乎?」瞻曰:「此乃大 臣之議,陛下未嘗自言。」英宗曰:「是中書過耳。朕自數 歲時,先帝養為子,豈敢稱濮考?」瞻曰:「臣請退,諭中書 作詔,以曉天下。」時連日晦冥,英宗指天示瞻曰:「天道 如此,安敢妄為褒尊?朕意已決,無庸宣告。」瞻曰:「陛下 祗畏天戒,不以私妨公,甚盛德也。」及使還,聞呂誨等 諫濮議,皆罷去,乞與同貶,不報。趣入對,英宗曰:「卿欲 就龍逢、比干之名,孰若效伊尹、傅說哉?」瞻皇懼言:「臣 不敢奉詔,使朝廷有同罪異罰之譏。」遂通判汾州。神 宗即位,遷司封員外郎、知商州,又除提點陝西刑獄。 熙寧三年,為開封府判官。神宗問:「卿知青苗法便乎?」 對曰:「青苗法,唐行之於季世擾攘中,掊民財誠便。今 欲為長久計,愛養百姓,誠不便。」初,王安石欲瞻助己, 使其黨餌以知雜御史,瞻不應,由是不得留京師。出 為陝西轉運副使,改永興軍轉運使。以親老請知同 州。七年,朝廷患錢重,議以交子權之,命瞻制置。瞻曰: 「有本錢足恃,法乃可行。如多出空券,是罔民也。」議不 合,移京西轉運使。又以親老不行,徙陝州。請還鄉里, 除提舉鳳翔太平宮。丁外艱,服除,易朝請大夫、知滄 州。哲宗立,轉朝議大夫,召為太常少卿,遷戶部侍郎。 元祐三年,擢樞密直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明年,以中 大夫同知院事。因進對,言:「機政所急,人才而已。今臣 選武臣,難遽盡知。請詔諸路安撫、轉運使舉使臣,科 別其才,第為三等,籍之以備選注。」初,元豐中,河決小 吳,北注界河,東入於海。神宗詔:東流故道淤高,理不 可回,其勿復塞。乃開大吳以護北都。至是,都水王令 圖請還河故道,下執政議。瞻曰:「自河決已八年,未有 定論。今遽興大役,役夫三十萬,用木二千萬,臣竊憂 焉。朝廷方遣使相視,若以東流未便,宜亟從之;若以 為可回,宜為數歲之計,以緩民力。」議者又謂河入界 河而北,則失中國之險;昔澶淵之役,非河為限,則北 兵不止。瞻曰:「王者恃德不恃險。昔堯、舜都蒲、冀,周、漢 都咸、鎬,皆歷年數百,不聞以河障外國。澶淵之役,蓋 廟社之靈,章聖之德,將相之智勇,故敵帥授首,豈獨 河之力哉!」後使者以東流非便,水官請復塞北流,瞻 固爭之,卒詔罷役,如瞻所議。洮、河諸族以青唐首領 寖弱可制,欲倚中國兵威以廢之,邊臣亟請興師,瞻 曰:「不可。御外國以大信為本,且既爵命之,彼雖失眾 心,無犯王略之罪,何辭而伐之?若其不克,則兵端自 此復起矣。」乃止。瞻又奏廢渠陽軍,以紓荊湖之力。乞 詔諭西夏使歸永樂遺民,夏人聽命。五年,卒,年七十 二。太皇太后語輔臣曰:「惜哉,忠厚君子也!」車駕親臨, 輟視朝二日,贈銀青光祿大夫,諡曰懿簡。紹聖中,言 者以傅會元祐諸臣,追奪所贈官,列於黨籍。瞻著《春 秋論》二十卷,《史記牴牾論》五卷,《唐春秋》五十卷,《奏議》 十卷,《文集》二十卷,《西山別錄》一卷。

呂大防

[編輯]

按《宋史》本傳:「大防,字微仲,其先汲郡人。祖通,太常博 士。父蕡,比部郎中。通葬京兆藍田,遂家焉。大防進士 及第,調馮翊主簿,永壽令。縣無井,遠沒於澗,大防行 近境,得二泉,欲導而入縣,地勢高下,眾疑無成理。大 防用《考工》水地置泉之法以準之,不旬日,果疏為渠, 民賴之,號曰呂公泉。」遷著作佐郎,知青城縣。故時,圭 田粟入以大斗而出以公斗,獲利三倍,民雖病不敢訴。大防始均出納以平其直,事轉聞,詔立法禁,命一 路悉輸租於官概給之。青城外控汶川,與敵相接,大 防據要置邏,密為之防,禁山之樵採,以嚴障蔽。韓絳 鎮蜀,稱其有王佐才。入權鹽鐵判官。英宗即位,改太 常博士。御史闕內,出大防與范純仁姓名,命為監察 御史裏行。首言:「紀綱賞罰未厭四方之望者有五:進 用大臣而權不歸上,大臣疲老而不得時退,外國驕 蹇而不擇將帥,議論之臣裨益闕失而大臣沮之,疆 場左右之臣有敗事而被賞,舉職而獲罪者。」又言:「富 弼病足,請解機務,章十餘上而不納。張昇年幾八十, 聰明已耗衰,乞骸骨」而不從。吳奎有三年之喪,以其 子召之者再,遣使召之者又再。程戡辭老不能守邊, 恐死塞上,免以屍柩還家為請,亦不許。「陛下欲盡君 臣之分,使病者得休,喪者得終,老者得盡其餘年,則 進退盡禮,亦何必過為虛飾,使四人之誠不得自達 邪?」是歲,京師大水。大防曰:「雨水之患,至入宮城廬舍, 殺人害物,此陰陽之沴也。」即陳八事曰:「主威不立,臣 權太盛。邪議干正,私恩害公。遼、夏連謀,盜賊恣行,群 情失職,刑罰失平。」會執政議濮王稱考,大防上言:「先 帝起陛下為皇子,館於宮中,憑几之命,緒言在耳,皇 天后土,實知所託。設使先帝萬壽,陛下猶為皇子,則 安、懿之稱伯,於理不疑。豈可生以為子,沒而背之哉? 夫人君臨御之始,宜有至公大義,厭服天下,以結其 心。今大臣首欲加王以非正之號,使陛下顧私恩而 違公議,非所以結天下之心也。」章累十數上,出知休 寧縣。神宗立,通判淄州。熙寧元年,知泗州,為河北轉 運副使。召直舍人院。韓絳宣撫陝西,命為判官,又兼 河東宣撫判官,除知制誥。四年,知延州。大防欲城河 外荒堆砦,眾謂不可守,大防留戍兵,修堡障,有不從 者,斬以徇。會環慶兵亂,絳坐黜,大防亦落知制誥,以 太常博士知臨江軍。數月,徙知華州。華嶽摧,自山屬 渭河,被害者眾。大防奏疏援經質史,以驗時事,其略 曰:「畏天之威,於時保之,先王所以興也;我生不有命 在天,後王所以壞也。《書》云:『惟先格王正厥事』。願仰承 天威,俯酌時變,為社稷至計。」除龍圖閣待制、知秦州。 元豐初,徙永興。神宗以彗星求言,大防陳「三說九宜: 曰治本,曰緩末,曰納言。養民、教士、重穀。治本之宜三 也;治邊、治兵,緩末之宜二也。廣受言之路,寬侵官之 罰,恕誹謗之罪,容異同之論,此納言之宜四也。」累數 千言。時用兵西夏,調度百出,有不便者輒上聞,務在 寬民。及兵罷,民力比他路為饒,供億軍須,亦無乏絕。 進直學士。居數年,知成都府。哲宗即位,召為翰林學 士、權開封府。有僧誑民取財,因訟至庭下,驗治得情, 命抱具獄,即其所杖之,他挾姦者皆遁去。館伴契丹 使,其使黠,語頗及朝廷,大防密擿其隱事,詰之曰:「北 朝試進士《至心獨運賦》,不知此題於書何出?」使錯遌 不能對,自是不敢復出嫚詞。遷吏部尚書。夏使來,詔 訪以待遇之計,且曰:「向者所得邊地,雖建立城堡,終 慮孤絕難保,棄之則弱國,守之又有後悔,為當奈何?」 大防言:「夏本無能為,然屢遣使而不布誠款者,蓋料 我急於議和耳。今使者到關,宜令押伴臣僚扣其不 賀登極,以觀厥意,足以測情偽矣。新收疆土,議者多 言可棄,此慮之不熟也。至於守禦之策,惟擇將帥為 先。太祖用姚內斌、董遵誨守環慶,西人不敢入侵。昔 以二州之力,禦敵而有餘;今以九州之大,奉邊而不 足。由是言之,在於得人而已。」元祐元年,拜尚書右丞, 進中書侍郎,封汲郡公。西方息兵,青唐羌以為中國 怯,使大將鬼章青宜結犯邊。大防命洮州諸將乘間 致討,生擒之。三年,呂公著告老,宣仁後欲留之京師, 手札密訪至於四五,超拜大防尚書左僕射兼門下 侍郎,提舉修《神宗實錄》。大防見哲宗年益壯,日以進 學為急,請敕講讀官取仁宗《邇英》御書解釋上之,寘 於坐右。又摭乾興以來四十一事足以為勸戒者,分 上下篇,標曰《仁祖聖學》,使人主有欣慕不足之意。哲 宗御邇英閣,召宰執、講讀官讀《寶訓》,至漢武帝籍南 山,提封為上林苑,仁宗曰:「山澤之利,當與眾共之,何 用此也?」丁度曰:「臣事陛下二十年,每奉德音,未始不 及於憂勤,此蓋祖宗家法爾。」大防因推廣祖宗家法 以進,曰:「自三代以後,唯本朝百二十年,中外無事,蓋 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臣請舉其略。自古人主事母 後,朝見有時,如漢武帝五日一朝長樂宮。祖宗以來, 事母后皆朝夕見,此事親之法也。前代大長公主用 臣妾之禮,本朝必先致恭。仁宗以姪事姑之禮見獻 穆大」長公主,此事長之法也。前代宮闈多不肅,宮人 或與廷臣相見。唐《入閣圖》有昭容位。本朝宮禁嚴密, 內外整肅,此治內之法也。前代外戚多預政事,常致 敗亂,本朝母后之族皆不預,此待外戚之法也。前代 宮室多尚華侈,本朝宮殿止用赤白,此尚儉之法也。 前代人君雖在宮禁,出輿入輦,祖宗皆步「自內庭,出 御後殿,豈乏人力哉?亦欲涉歷廣庭,稍冒寒暑」,此勤 身之法也。前代人主在禁中,冠服苟簡,祖宗以來,燕居必以禮。竊見陛下昨郊禮畢,具禮謝太皇太后,此 尚禮之法也。前代多深於用刑,大者誅戮,小者遠竄, 惟本朝用法最輕,臣下有罪,止於罷黜,此寬仁之法 也。至於虛己納諫,不好畋「獵,不尚翫好,不用玉器,不 貴異味,此皆祖宗家法,所以致太平者。陛下不須遠 法前代,但盡行家法,足以為天下。」哲宗甚然之。大防 樸厚憃直,不植黨朋。與范純仁並位,同心戮力以相 王室。立朝挺挺,進退百官,不可干以私,不市恩嫁怨, 以邀聲譽,凡八年,始終如一。懇乞避位,宣仁後曰:「上 方富於《春秋》,公未可即去,少須歲月,吾亦就東朝矣。」 未果,而後崩。為山陵使。復命,以觀文殿大學士、左光 祿大夫知潁昌府,尋改永興軍使,便其鄉社。入辭,哲 宗勞慰甚渥,曰:「卿暫歸故鄉,行即召矣。」未幾,左正言 上官均論其隳壞役法,右正言張商英、御史周秩、劉 拯相繼攻之,奪學士、知隨州,貶祕書監、分司南京,居 郢州。言者又以修《神宗實錄》直書其事為誣詆,徙安 州。兄大忠,自渭入對,哲宗詢大防安否,且曰:「執政欲 遷諸嶺南,朕獨令處安陸,為朕寄聲聞之。大防樸直, 為人所賣,三二年可復相見也。」大忠泄其語於章惇, 惇懼,繩之愈力。紹聖四年,遂貶舒州團練副使,安置 循州。至虔州信豐而病,語其子景山曰:「吾不復南矣, 吾死,汝歸呂氏,尚有遺種。」遂薨,年七十一。大忠請歸 葬,許之。大防身長七尺,眉目秀發,聲音如鐘。自少持 重,無嗜好,過市不左右游目,燕居如對賓客。每朝會, 威儀翼如,神宗常目送之。與大忠及弟大臨同居相 切磋,論道考《禮》,冠、昏喪祭一本於古。關中言禮學者 推呂氏。嘗為《鄉約》曰:「凡同鄉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 禮俗相交,患難相卹,有善則書於籍,有過若違約者 亦書之,三犯而行罰,不悛者絕之。」徽宗即位,復其官。 高宗紹興初,又復大學士,贈太師、宣國公,諡曰正愍。

劉摰子跂

[編輯]

按《宋史》本傳:「『摰字莘老,永靜東光人。兒時,父居正課 以書,朝夕不少間。或謂:君止一子,獨不可少寬邪』?居 正曰:『正以一子不可縱也』。十歲而孤,鞠於外氏,就學 東平,因家焉。嘉祐中,擢甲科,歷冀州南宮令。縣比不 得入,俗化凋敝。其賦甚重,輸絹匹折稅錢五百,綿兩 折錢三十,民多破產。摰援例旁郡,條請裁以中價,轉」 運使怒,將劾之,摰固請曰:「獨一州六邑被此苦,決非 法意,但朝廷不知耳。」遂告於朝。三司使包拯奏從其 議,自是絹為錢千三百,綿七十有六,民懽呼至泣下, 曰:「劉長官活我!」是時,摰與信都令李沖、清河令黃莘 皆以治行聞,人稱為「河朔三令。」徙江陵觀察推官,用 韓琦薦,得館閣校勘,王安石一見器異之,擢檢正中 書禮房,默默非所好也。才月餘,為監察御史裏行,欣 然就職,歸語家人曰:「趣裝,毋為安居計。」未及陛對,即 奏論:「亳州獄起,正小人意在傾富弼以市進,今弼已 得罪,願少寬之。」又言:「程昉開漳河,調發猝迫,人不堪 命。趙子幾擅升畿縣等,使納役錢,縣民日數千人遮 訴宰相,京師喧然,何以示四方?張靚、王廷老擅增兩 浙役錢,督賦嚴急,人情嗟怨。此皆欲以羨餘希賞,願 行顯責,明朝廷本無聚斂之意。」及入見,神宗面賜褒 諭,因問:「卿從學王安石邪?」安石極稱卿器識。對曰:「臣 東北人,少孤獨學,不識安石也。」退而上疏曰:「君子小 人之分,在義利而已。小人才非不足用,特心之所向, 不在乎義。故希賞之志,每在事先;奉公之心,每在私 後。陛下有勸農之意,今變而為煩擾;陛下有均役之 意,今倚以為聚斂。其有愛君之心,憂國之言者,皆無 以容於其間。今天下有喜於敢為,有樂於無事,彼以 此為流俗,此以彼為亂常。畏義者以進取為可恥,嗜 利者以守道為無能。此風浸成,漢、唐黨禍必起矣。惟 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臣願陛下虛心平聽,審察好 惡,前日意以為是者,今更察其非,前日意以為短者, 今更用其長。稍抑虛譁輕偽,志近忘遠,幸於苟合之 人,漸察忠厚慎重,難進易退,可與有為之士收過與 不及之俗,使會於大中之道,則施設變化,惟陛下號 令之而已。」又論:「率錢助役」官自僱人有十害,其略曰: 「天下州縣戶役,虛實重輕不同,今等以為率,則非一 法所能齊,隨其所宜,各自立法,則紛擾散殊,何以統 率一也?新法謂版籍不實,故令別立等第。且舊籍既 不可信,今何以得其無失?不獨搔擾生事患,將使富 輸少,貧輸多,二也。天下上戶少,中戶多。上戶役數而 重,故以助錢為幸;中戶役簡而輕,下戶役所不及,今 概使輸錢,則為不幸,三也。有司欲多得雇錢,而患上 戶之寡,故不用舊籍,臨時升降,使民何以堪命,四也。 歲有豐凶,而役人有定數,助錢不可闕,非若稅賦有 倚閣、減放之期,五也。穀麥布帛,歲有所出,而助法必 輸見錢,六也。二稅科買,色目已多,又概率錢以竭其 所有,斯民無有悅而願為農者,戶口當日耗失,七也。 僥倖者又將緣法生姦,如近日兩浙倍科錢數,自以 為功,八也。差法近者十餘年,遠或二十年,乃一充役,

民安習之久矣。今官自僱人,直重則民不堪,輕則人
考證
不願,不免以力敺之就役,九也。且役人必用鄉戶,家

有常產則必知自愛,性既愚實,則罕有盜欺。今一切 雇募,但得輕猾浮偽之人,巧詐相資,何所不至十也?」 會御史中丞楊繪亦言其非,安石使張琥作《十難》以 詰之,琥辭不為,司農曾布請為之。既作《十難》,且劾摯、 繪欺誕,懷向背。詔問狀,繪懼謝罪,摯奮曰:「為人臣豈 可壓於權勢,使天子不知利害之實!」即條對所難,以 伸其說,且曰:「臣待罪言責,采士民之說以聞於上,職 也。今有司遽令分析,是使之較是非,爭勝負,交口相 直,無乃辱陛下耳目之任哉!所謂向背,則臣所向者 義,所背者利;所向者君父,所背者權臣。願以臣章並 《司農奏》宣示百官,考定當否。如臣言有取,幸早施行。 若稍涉欺罔,甘就竄逐。」不報。摰明日,復上疏曰:「陛下 起居言動,躬蹈德禮,夙夜厲精,以親庶政,天下未至 於安且治者,誰致之邪?陛下注意以望太平,而自以 太平為己任,得君專政者是也。二三年間,開闔動搖, 舉天下無一物得安其所者。蓋自青苗之議起,而天 下始有聚斂之疑;青苗之議未允,而均輸之法行;均 輸之法方擾,而邊鄙之謀動;邊鄙之」禍未艾,而助役 之事興。至於求水利,行淤田,併州縣,興事起新,難以 遍舉。其議財則市井屠販之人,皆召至政事堂,其征 利則下至歷日,而官自鬻之。推此而往,不可究言。輕 用名器,淆混賢否,忠厚老成者擯之為無能,狹少儇 辯者取之為可用。守道憂國者謂之「流俗,敗常害民 者謂之通變。凡政府謀議經畫,除用進退,獨與一掾 屬決之,然後落筆。同列預聞,反在其後,故奔走乞丐 之人,其門如市。今西夏之款未入,反側之兵未安,三 邊瘡痍,流潰未定,河北大旱,諸路大水,民勞財乏,縣 官減耗。聖上憂勤念治之時,而政事如此,皆大臣誤 陛下,而大臣所用者誤大臣也。」疏奏,安石欲竄之嶺 外,神宗不聽,但謫監衡州鹽倉。繪出知鄭州,琥亦落 職。摰乞詣鄆遷葬,然後奔赴貶所,許之。先是,倉吏與 綱兵姦利相市,鹽中雜以偽惡,遠人未嘗食善鹽,摯 悉意請幫助識別此字。視,且儲其羨以為賞,弊減什七,父老目為「學 士鹽。」久之,簽書南京判官。會司農新令,盡斥賣天下 祠廟,依坊場、河渡法收淨利,南京閼伯廟歲錢四十 六貫,微子廟十三貫。摰嘆曰:「一至於此!」往見留守張 方平曰:「獨不能為朝廷言之邪?」方平瞿然,托摯為奏 曰:「閼伯遷商丘,主祀大火,火為國家盛德所乘,歷世 尊為大祀。微子,宋始封之君開國此地,本朝受命建 號所因。又有雙廟者,唐張巡、許遠孤城死賊,能捍大 患。今若令承買,小人規利,冗褻瀆慢,何所不為?歲收 微細,實損大體。欲望留此三廟,以慰邦人崇奉之意。」 從之。又見《方平傳》。入同知太常禮院。元豐初,改集賢 校理,知大宗正寺丞,為開封府推官。神宗開天章閣, 議新官制,除摰禮部郎中,曰:「此南宮舍人,非他曹比, 無出劉摰者。」即命之。俄遷右司郎中。初,宰掾,每於執 政分廳時,請間白事,多持兩端,伺意指摯,始請以公 禮聚見,共決可否,或不便摰所請,坐以開封不置。曆 事罷歸。明年,起知滑州。哲宗即位,宣仁後同聽政,召 為吏部郎中,改祕書少監,擢侍御史。上疏曰:「昔者周 成王幼沖踐祚,師保之臣,周公、太公其人也。仁宗皇 帝盛年嗣服,用李維、晏殊為侍讀,孫奭、馮元為侍講, 聽斷之暇,召使入侍。陛下春秋鼎盛,在所資養,願選 忠信、孝悌、惇茂老成之人,以充勸講進讀之任。便殿 燕坐,時賜延對,執經誦說,以廣睿智,仰副善繼求治 之志。」他日講筵進讀,至仁宗不避庚戌臨奠,張士遜 侍講曰:「國朝故事,多避國音。國朝角音,木也,故畏庚 辛。」哲宗問:「果當避否?」摰進曰:「陰陽拘忌,聖人不取。如 正月祈穀,必用上辛,此豈可改也?漢章帝以反支日 受章奏,唐太宗以辰日哭張公謹,仁宗不避庚戌日, 皆陛下所宜取法。」哲宗然之。摰又言:「諫官、御史員缺 未補,監察雖滿六員,專以察治官司公事,而不預言 責。臣請增補臺諫,並許言事。」時蔡確、章惇在政,地與 司馬光不相能。摯因久旱上言:「《洪範》庶徵,肅時雨。若 五行傳政,緩則冬旱。今廟堂大臣,情志乖暌,議政之 際,依違排狠,語播於外,可謂不肅。政令二三,舒緩不 振。比日日青無光,風霾昏曀,上天警告,皆非小變。願 進忠良,通壅塞,以答天戒。」蔡確為山陵使,神宗靈駕 發引前夕不入宿,摰劾之,不報。及使回,既朝即視事, 摰又奏確不引咎自劾。無何,確上表自陳,嘗請收拔 當世之耆艾,以陪輔王室;蠲省有司之煩碎,以慰安 民心。摰謂:使確誠有是請,不言於先朝,為不忠之罪; 言於今日,為取容「之計。誠無是請,則欺君莫大於此。」 又疏確過惡,大略有十,論章惇兇悍輕侻,無大臣體, 皆罷去。初,神宗更新學制,養士以千數,有司立為約 束,過於煩密。摰上疏曰:「學校為育材首善之地,教化 所從出,非行法之所。雖群居眾聚,帥而齊之,不可無 法,亦有禮義存焉。先帝體道製法,超漢軼唐,養士之 盛」,比隆三代。然而比以太學屢起獄訟,有司緣此造 為法禁,煩苛愈於治獄,條目多於防盜,上下疑貳,以求苟免。甚可恠者,博士諸生,禁不相見,教諭無所施, 質問無所從,月巡所隸之齋而已。齋舍既不一,隨經 分隸,則又《易》博士兼巡禮齋,《詩》博士兼巡書齋,所至 備禮請問,相與揖諾,亦或不交一言而「退,以防私請, 以杜賄賂。學校如此,豈先帝所以造士之意哉?治天 下者,遇人以君子長者之道,則下必有君子長者之 行而應乎上。若以小人犬彘遇之,彼將以小人犬彘 自為,而況以此行於學校之間乎?願罷其制。」又請雜 用經義詩賦取士,復賢良方正科,罷常平免役。引朱 光庭、王巖叟為言官。執憲數月,正色彈劾,多所貶出, 百僚敬憚,時人以比包拯、呂誨。元祐元年,擢御史中 丞。摰上疏曰:「上之所好,下必有甚。朝廷意在總覈,下 必有刻薄之行;朝廷務在寬大,下必有苟簡之事。習 俗懷利,迎意趨和,所為近似,而非上之意本然也。今 因革之政本殊,而觀望之俗故在。昨差役初行,監司 已有迎合爭先,不校利害,一概定差,一路為之騷動 者,朝廷察其如此,固已黜之矣。以是觀之,大約類此。 向來黜責數人者,皆以非法掊克,市進害民,然非欲 使之漫不省事,昧者不達,矯枉過正,顧可不為之禁 哉!請立監司考績之制。」拜尚書右丞,連進左丞、中書 侍郎,遷門下侍郎胡宗愈除右丞,諫議大夫王覿疏 其非是,宣仁後怒,將加深譴,摰開救甚力,簾中厲聲 曰:「若有人以門下侍郎為姦邪,甘受之否?」摰曰:「陛下 審察毀譽每如此,天下幸甚。然願顧大體。宗愈進用, 自有公議,必致貶諫官而後進,恐宗愈亦所未安。」宣 仁後意解,覿得補郡去。摰與同列奏事論人才,摯曰: 「人才難得,能否不一,性忠實而才識有餘,上也;才識 不逮而忠實有餘,次也;有才而難保,可藉以集事,又 其次也;懷邪觀望,隨時勢改變,此小人也,終不可用。」 哲宗及宣仁後曰:「卿常能如此用人,國家何憂。」六年, 拜尚書右僕射。摰性峭直,有氣節,通達明銳,觸機輒 發,不為利怵威誘。自初輔政至為相,修嚴憲法,辨白 邪正,專以人物處。心孤立一意,不受謁請。子弟親戚 入官,皆命赴銓部,以格調選,未嘗以干朝廷。與呂大 防同位,國家大事多決於大防,惟進退士大夫,實執 其柄。然持心少恕,勇於去惡,竟為朋讒奇中。先是,邢 恕謫官永州,以書抵摰,摰故與恕善,答其書有「永州 佳處,第往以俟休復」之語。排岸官茹東濟,傾險人也, 有求於摰不得,見其書,陰錄以示御史中丞鄭雍、侍 御史楊畏。二人方交章擊摰,遂箋釋其語上之曰:「休 復」者,語出《周易》以俟。休復者,俟他日太皇太后復子 明辟也。又章惇諸子故與摰之子游,摰亦間與之接。 雍、畏謂延見接納,為牢籠之計,以冀後福。宣仁後於 是面諭摰曰:「言者謂卿交通匪人,為異日地。卿當一 心王室,若章惇者,雖以宰相處之,未必樂也。」摯皇懼, 退,上章自辨,執政亦為之言。宣仁後曰:「垂簾之初,摰 排斥姦邪,實為忠直。但此二事,非所當為也。」以觀文 殿學士罷知鄆州。給事中朱光庭駁云:「摰忠義自奮, 朝廷擢之大位,一旦以疑而罷,天下不見其過。」光庭 亦罷。七年,徙大名,又為雍等所遏,徙知青州。紹聖初, 來之邵、周秩論摰變法棄地罪,奪職知黃州,再貶光 祿卿、分司南京,蘄州居住。將行,語諸子曰:「上用章惇, 吾且得罪。若惇顧國事,不遷怒百姓,但責吾曹,死無 所恨。正慮意在報復,法令益峻,奈天下何?」憂形於色, 無一言及遷謫意。四年,陷邢恕之謗,貶鼎州團練副 使,新州安置。惟一子,從家人涕泣願侍,皆不聽。至數 月,以疾卒,年六十八。初,摰與呂大防為相,文及甫居 喪在洛,怨望。服除,恐不得京官,抵書邢恕曰:「改月遂 除,入朝之計未可必。當塗猜怨於鷹揚者益深,其徒 實繁。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濟之以粉昆,必欲以 眇躬為甘心快意之地,可為寒心。」其謂司馬昭者,指 呂大防獨當國久。「粉昆」者,世以駙馬都尉為「粉侯」;韓 嘉彥尚主,以兄忠彥為「粉昆」也。恕以書示蔡碩、蔡渭, 渭上書訟摰及大防等十餘人陷其父確,謀危宗社, 引《及甫書》為證。時章惇、蔡卞誣造元祐諸人事不已, 因是欲殺摰及梁燾、王巖叟等,以為摯有廢立之意, 遂起同文館獄,用蔡京、安惇雜治,逮問及甫。及甫,元 祐末。德、大防,除權侍郎。又忠彥雖罷,哲宗眷之未 衰,乃託其亡父嘗說司馬昭指劉摰:粉謂王巖叟面 白如粉;昆謂梁燾字況之,況猶兄也。又問實狀,但云: 「疑其事勢如此。」會摰卒,《京奏》不及考驗,遂免其子官, 與家屬徙英州。凡三年,死於瘴者十人。徽宗立,詔反 其家屬,用子跂請得歸葬。跂又伏闕訴及甫之誣,遂 貶及甫,並渭於湖外,復摰中大夫。蔡京為相,降朝散 大夫。後又復觀文殿大學士、大中大夫。紹興初,贈少 師,諡曰忠肅。摰嗜書,自幼至老未嘗釋卷。家藏書多 自讎校得善本,或手抄錄,孜孜無倦。少好禮學,其究 《三禮》,視諸經尤粹。晚好《春秋》,考諸儒異同,辨其得失, 通聖人經意為多。其教子孫,先行實,後文藝。每曰:「士 當以器識為先,一號為文人,無足觀矣。」跂能為文章, 遭黨事,為官拓落,家居避禍,以壽終

韓維

[編輯]

按《宋史》本傳:「維字持國。以進士奏名禮部。方億輔政, 不肯試大廷,受蔭入官。父沒後,閉門不仕。宰相薦其 好古嗜學,安於靜退,召試學士院,辭不就。富弼辟河 東幕府,史館修撰歐陽修薦為檢討,知太常禮院。禮 官議祫享東向位,維請虛室以待太祖。溫成後立廟 用樂,維以為不如禮,請一切裁去。」議陳執中諡,以為 張貴妃。治喪皇儀殿,追冊位號,皆執中所建,宜曰「榮 靈。」詔諡曰恭,維曰:「責難於君謂之恭。執中何以得此?」 議訖不行。乞罷禮院,以祕閣校理通判涇州。神宗封 淮陽郡王,潁王,維皆為記室參軍。王每事咨訪,維悉 心以對,至拜起進趨之容,皆陳其節。嘗與論天下事, 語及功名,維曰:「聖人功名,因事始見,不可有功名心。」 王拱手稱善。聞維引疾,諸郡上章留之。時禁中遣使 泛至諸臣家為王擇妃。維上疏曰:「王孝友聰明,動履 法度,方嚮經學,以觀成德。今卜族授室,宜歷選勳望 之家。謹擇淑媛,考古納采問名之義,以禮成之,不宜 苟取華色而已。」左右史闕,英宗訪除授例,執政曰:「用 館閣久次及進士高第者。」帝曰:「第擇人,不必專取高 科。」執政以維對,遂同修起居注、侍邇英講。帝初免喪, 簡默不言。維上疏曰:「邇英閣者,陛下燕閒之所也。侍 於側者,皆獻納論思之臣。陳於前者,非經則史。可以 博咨訪之義,窮仁義之道,究成敗之原。今禮制終畢, 臣下傾耳以聽玉音,陛下之言,此其時也。臣請執筆 以俟。」進知制誥、知通進銀臺司御史呂誨等以《濮議》 得罪,維諫曰:「誨等審議守職,不過欲陛下盡如先王 之法而止爾。請追還前詔,令百官詳議,以盡人情,復 誨等職任,以全政體。」既而責命不由門下,維又言:「罷 黜御史,事關政體,而不使有司與聞,紀綱之失,無甚 於此,乞解銀臺司。」不從,遂闔門待罪。有詔舉臺官二 人,維言:呂誨、范純仁有已試之效,願復其職。翰林學 士范鎮坐批荅不合旨,出補郡。維言:「鎮所失只在文 字當涵容之前。」黜錢公輔,中外以為太重。連退二近 臣,而眾莫知其所謂,自此誰敢盡忠者!潁王為皇太 子兼右庶子,神宗即位,維進言:「百執事各有職位,當 責任,若代之行事,最為失體。天下大事不可猝為,人 君設施,自有先後。」因釋滕文公問孟子居喪之禮,推 後世禮文之變,以伸規諷。帝皆嘉納。除龍圖閣直學 士。御史中丞王陶彈宰相韓琦為跋扈,罷為翰林學 士。維言:「中丞之言是,宰相安得無罪?若其非是,安得 止罷臺職,令為學士?」是遷也,參知政事吳奎論陶事, 出知青州。維言「進退大臣,不當如是。」詔遷奎官。維又 言:「執政罷免,則為降黜,今復遷官,則為褒進。二者理 難並行,此與王陶罷中丞而加學士何以異?」章上,奎 還就職,維援前言求去,知汝州。數月,召兼侍講、判太 常寺。初,僖祖主已遷,及英宗祔廟,中書以為僖祖與 稷、契等,不應毀其廟。維言:「太祖戡定大亂,子孫遵業 為宋太祖,無可議者。僖祖雖為高祖,然仰跡功業,非 有所因,若以所事稷、契事之,懼有所未安,宜如故便。」 王安石方主初議,持不行。熙寧二年,進翰林學士、知 開封府。明年,為御史中丞,以兄絳在樞府,力辭之。安 石亦惡其言保甲事,復使為開封。始分置八廂,決輕 刑,轂下清肅。時吳充為三司使,帝曰:「維、充以文學進, 及任煩劇而皆稱職,可謂得人矣。」兼侍讀學士,充群 牧使。考試制舉人孔文仲,對策入等,以切直罷歸。維 言:「陛下毋謂文仲為一賤士,黜之何損?臣恐賢俊解 體,忠良結舌,阿諛苟合者將窺隙而進,為禍不細。」安 石益惡之。樞密使文彥博求去,帝曰:「密院事劇,當除 韓維佐卿。」明日,維奏事殿中,以言不用,請郡。帝曰:「卿 東宮舊人,當留以輔政。」對曰:「使臣言得行,賢於富貴。 若緣攀附舊恩以進,非臣之願也。」遂出知襄州,改許 州。七年二月,召為學士承旨,入對,帝曰:「天久不雨,朕 日夜焦勞,奈何?」維曰:「陛下憂閔旱災,損膳避殿,此乃 舉行故事,恐不足以應天變。當痛自責己,廣求直言。」 退,又上疏曰:「近畿內諸縣,督索青苗錢甚急,往往鞭 撻取足,至伐桑為薪,以易錢貨,旱災之際,重罹此苦。 若夫動甲兵,危士民,匱財用於荒夷之地,朝廷處之 不疑,行之甚銳。至於蠲除租稅,寬裕逋負,以救愁苦 之民,則遲遲而不肯發。望陛下奮自英斷,行之過於 養人,猶愈過於殺人也。」上感悟,即命維草詔求直言, 其略曰:「意者聽納不得於理與?獄訟非其情與?賦斂 失其節與?忠言讜論鬱於上聞,而阿諛壅蔽以成其 私者眾與。」詔出,人情大悅。有旨體量市易,免行利病, 權罷方田保甲。是日乃雨。王安石罷,會絳入相,加端 明殿學士、知河陽,復知許州。帝幸舊邸,進資政殿學 士。曾鞏當制,稱其純明亮直,帝令改命詞。維知帝意, 請提舉嵩山崇福宮。帝崩,赴臨闕庭,宣仁後手詔勞 問,維對曰:「人情貧則思富,苦則思樂,困則思息,鬱則 思通。誠能常以利民為本則民富,常以憂民為心則 民樂。賦役非人力所堪者,去之,則勞困息;法禁非人 情所便者,蠲之,則鬱塞通。推此而廣之,盡誠而行之則子孫觀陛下之德,不待教而成矣。」未幾,起知陳州, 未行,召兼侍讀,加大學士。常言:「先帝以夏國主秉常 廢,故興問罪之師。今既復位,有蕃臣禮,宜還其故地。」 因陳兵不可不息者三,地不可不棄者五。又言:「仁宗 選建儲嗣,一時忠勳皆被寵祿。范鎮首開此議,賞獨 不及,願褒顯其功。」鎮於是復起用。元祐更役法,命維 詳定。時四方書疏多言其便,維謂司馬光曰:「小人議 論,希意迎合,不可不察。」成都轉運判官蔡曚附會定 差,維惡而劾之。執政欲廢王安石《新經》義,維以當與 先儒之說並行,論者服其平。拜門下侍郎。御史張舜 民以言事罷,王巖叟救之,折簡密詢上官均,語泄,詔 巖叟分析。維曰:「臣下折簡聚談,更相督責,乃是相率 為善,何害於理?若瑣瑣責善,懼於國事無益也。」維處 東省踰年,有忌之者,密為讒愬,詔分司南京。尚書右 司王存抗聲簾前曰:「韓維得罪,莫知其端,臣竊為朝 廷惜。」乃還大學士、知鄧州。兄絳為之請,改汝州。久之, 以太子少傅致仕,轉少師。紹聖中,坐元祐黨,降左朝 議大夫,再謫崇信軍節度副使,均州安置。諸子乞納 官爵,聽父里居。哲宗覽奏惻然,許之。元符元年,以幸 睿成宮,復左朝議大夫。是歲卒,年八十二。徽宗初,悉 追復舊官。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