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88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八十八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八十八卷目錄

 國子監部名臣列傳一

  晉

  袁瓌

  南齊

  張緒

  北魏

  鄭道昭

  北齊

  許散愁

  北周

  盧誕

  隋

  房暉遠

  唐

  孔穎達      郭山惲

  宋

  孔維       崔頤正

  胡瑗       汪澥

  鄭穆       王俊儀

  魏掞之      沈煥

  元

  耶律有尚     尚野

官常典第三百八十八卷

國子監部名臣列傳一

[編輯]

[編輯]

袁瓌

[編輯]

按《晉書》本傳,「瓌字山甫,陳郡陽夏人,魏郎中令煥之 曾孫也。祖父早卒,瓌與弟猷欲奉母避亂,求為江淮 間縣,拜呂令,轉江都,因南渡。元帝以為丹陽令。中興 間,拜奉朝請,遷治書御史。時東海王越屍既為石勒 所焚,妃裴氏求招魂葬越,朝廷疑之。瓌與博士傅純 議,以為招魂葬是謂埋神,不可從也。帝然之,雖許裴」 氏,招魂葬越,遂下詔禁之。尋除廬江太守。大將軍王 敦引為諮議參軍,俄為臨川太守。敦平,為鎮南將軍, 下敦軍司。尋自解還都,游於會稽。蘇峻之難,與王舒 共起義軍,以功封長合鄉侯。徵補散騎常侍,徙大司 農,尋除國子祭酒。頃之,加散騎常侍。於時喪亂之後, 禮教陵遲,瓌上疏曰:「臣聞先王之教」也,崇典訓以弘 遠代,明禮學以統後生,所以導萬物之性,暢為善之 道也。宗周既興,文史載煥,端委垂於南蠻,頌聲溢於 四海。故延陵聘魯,聞《雅》而嘆;韓起適魯,觀《易》而美。何 者?立人之道,於斯為首。孔子恂恂以教洙泗,孟軻係 之以誨誘無倦。是以仁義之聲,於今猶存;禮讓之節, 時或有之。疇昔皇運陵替,喪亂屢臻,儒林之教漸頹, 序庠之禮漸闕,國學索然,墳籍莫啟,有心之徒,抱志 無由。昔魏武帝身親介冑,務在武功,猶尚廢鞍覽卷, 投戈吟詠。況今陛下以聖明臨朝,百官以虔恭蒞事, 朝野無慮,江外謐靜。如之何泱泱之風,漠然無聞;洋 洋之美,墜於聖世乎?古人有言:「『《詩》《書》義之府,《禮》《樂》德 之則』。實宜留心經籍,闡明學義,使諷誦之音,盈於京 室。味道之賢,是則是詠,豈不盛哉!若得給其宅地,備 其學徒,博士僚屬,粗有其官,則臣之願也。」疏奏,成帝 從之。國學之興,自瓌始也。以年在懸車,上疏告老。尋 卒。追贈光祿大夫,諡曰恭。子喬嗣。

南齊

[編輯]

張緒

[編輯]

按《南齊書》本傳,「緒字思曼,吳郡吳人也。祖茂度,會稽 太守。父寅,太子中舍人。緒少知名,清簡寡慾。叔父鏡 謂人曰:『此兒今之樂廣也』。州辟議曹從事,舉秀才,建 平王護軍主簿,右軍法曹行參軍,司空主簿,撫軍南 中郎二府功曹、尚書倉部郎、都令史,諮郡縣米事。緒 蕭然直視,不以經懷。除巴陵王文學、太子洗馬、北中」 郎參軍,太子中舍人,本郡中正,車騎從事中郎,中書 郎,州治中,黃門郎。宋明帝每見緒,輒嘆其清淡。轉太 子中庶子,本州大中正,遷司徒左長史。吏部尚書袁 粲言於帝曰:「臣觀張緒有正始遺風,宜為宮職。」復轉 中庶子,領翊軍校尉。轉散騎常侍,領長水校尉,尋兼 侍中,選吏部郎參掌大選。元徽初,東宮罷,選曹擬舍 人王儉格外記室,緒以儉人地兼美,宜轉祕書丞,從 之。緒又遷侍中,郎如故。緒忘情榮祿,朝野皆貴其 風。嘗與客閑言,一生不解作諾。時袁粲、褚淵秉政,有 人以緒言告粲、淵者,即出緒為吳郡太守,緒初不知 也。遷為祠部尚書,復領中正,遷太常,加散騎常侍,尋 領始安王師。昇明二年,遷太子太傅長史,加征虜將 軍。齊臺建,轉散騎常侍、世子詹事。建元元年,轉中書 令,常侍如故。緒善言,素望甚重,太祖深加敬異。僕射王儉謂人曰:「北士中覓張緒,過江未有人不知,陳仲 弓、黃叔度能過之不耳。」車駕幸莊嚴寺,聽僧達道人 講座,遠不聞緒言,上難移緒,乃遷僧達以近之。尋加 驍騎將軍。欲用緒為右僕射,以問王儉,儉曰:「南士由 來少居此職。」褚淵在座,啟上曰:「儉年少,或不盡憶。江 左用陸玩、顧和,皆南人也。」儉曰:「晉氏衰政,不可以為 准則。」上乃止。四年,初立國學,以緒為太常卿,領國子 祭酒,常侍、中正如故。緒既遷官,上以王延之代緒為 中書令,時人以此選為得人,比晉朝之用王子敬、王 季琰也。緒長於《周易》,言精理奧,見宗一時。常云:「何平 叔所不解,《易》中七事,諸卦中所有時義,是其一也。」世 祖即位,轉吏部尚書,祭酒如故。永明元年,遷金紫光 祿大夫,領太常。明年,領南郡王師,加給事中,太常如 故。三年,轉太子詹事,師、給事如故。緒每朝見,世祖目 送之,謂王儉曰:「緒以位尊我,我以德貴緒也。」遷散騎 常侍,金紫光祿大夫,師如故,給親信二十人,復領中 正。長沙王晃屬選用吳興聞人邕為州議曹,緒以資 藉不當,執不許。晃遣書佐固請之,緒正色謂晃佐曰: 「此是身家州鄉,殿下何得見逼。」七年,竟陵王子良領 國子祭酒。世祖敕王晏曰:「吾欲令司徒辭祭酒以授 張緒,物議以為云何?」子良竟不拜。以緒領國子祭酒, 光祿師、中正如故。緒口不言利,有財輒散之。清言端 坐,或竟日無食。門生見緒饑,為之辦餐,然未嘗求也。 卒時年六十八。遺命作蘆葭轜車,靈上置杯水香火, 不設祭。從弟融敬重緒,事之如親兄,齎酒於緒靈前 酌飲,慟哭曰:「阿兄風流頓盡!」追贈散騎常侍、特進、金 紫光祿大夫,諡《簡子》。

北魏

[編輯]

鄭道昭

[編輯]

按《魏書鄭羲傳》:「羲子懿。懿弟道昭,字僖伯,少好學,綜 覽群言。初為中書學生,遷祕書郎,拜主文中散,徙員 外散騎侍郎,祕書丞,兼中書侍郎,從征沔。漢高祖享 侍臣於懸瓠方丈竹堂,道昭與兄懿俱侍坐焉。樂作 酒酣,高祖歌曰:『白日光天兮無不曜,江左一隅獨未 照』。彭城王勰續歌曰:『願從聖明兮登衡會,萬國馳誠 混內外』。」鄭懿歌曰:「雲雷大震兮天門闢,率土來賓一 正歷。」邢巒歌曰:「舜舞《干戚》兮天下歸,文德遠被莫不 思。」道昭歌曰:「皇風一鼓兮九地匝,戴日依天清六合。」 高祖又歌曰:「遵彼汝墳兮昔化貞,未若今日道風明。」 宋弁歌曰:「文王政教兮暉江沼,寧如大化光四表。」高 祖謂道昭曰:「自比遷務,雖猥與諸才儁,不廢詠綴,遂 命邢巒總集敘記。當尒之年,卿頻丁艱禍,每眷文席, 常用慨然。」尋正除中書郎,轉通直散騎常侍。北海王 詳為司徒,以道昭與琅邪王秉為諮議參軍。遷國子 祭酒。道昭表曰:「臣竊以為崇治之道,必也須才,養才 之要,莫先於學。今國子學堂房粗置,弦誦闕尒。城南 太學,漢魏《石經》,丘墟殘毀,藜藿蕪穢,游兒牧豎,為之 嘆息,有情之輩,實亦悼心,況臣親司,而不言露。伏願 天慈,回神紆眄,賜垂鑒察。若臣微意,萬一合允,求重 敕尚書、門下,考論營制之模,則五雍可翹立而興,毀 銘可不日而就,樹舊經於帝京,播茂範於不朽,斯有 天下者之美業也。」不從。廣平王懷為司州牧,以道昭 與宗正卿元匡為州都。道昭又表曰:「臣聞唐虞啟運, 以文德為本;殷周致治,以道藝為先。然則禮樂者,為 國之基,不可斯須廢也。是故周敷文教,四海宅心;魯 秉《周禮》,彊齊歸義。及至戰國紛紜,干戈遞用,五籍灰 焚,群儒坑殄,賊仁義之經,貴戰爭之術,遂使天下分 崩,黔黎荼炭,數十年間,民無聊生者,斯之」由矣。爰暨 漢祖,於行陳之中,尚優引叔孫通等。光武中興於撥 亂之際,乃使鄭眾、范升,校書東觀,降逮魏晉,何嘗不 殷勤於篇籍,篤學於戎伍。伏惟大魏之興也,雖群凶 未殄,戎馬在郊,然猶招集英儒,廣開學校,用能闡道 義於八荒,布盛德於萬國,教靡不懷,風無不偃。今者 乘休平之基,開無疆之祚,定鼎伊瀍,惟新寶曆,九服 感至德之和,四垠懷擊壤之慶。而蠢參閩吳,阻化江 湫。先帝爰震武怒,戎車不息,而停鑾佇蹕,留心《典墳》。 命故御史中尉臣李彪與吏部尚書、任城王澄等,妙 選英儒,以宗文教。澄等依旨置四門博士四十人,其 國子博士、太學博士及國子助教,宿已簡置。伏尋先 旨,意在速「就。但軍國多事,未遑營立。」自參迄今,垂將 一紀,學宮凋落,四術寢廢,遂使碩儒耆德,卷經而不 談;俗學後生,遺本而逐末。進競之風,實由於此矣。伏 惟陛下欽明文思,元鑒洞遠,越會未款,務修道以來 之;遐方後服,敷文教而懷之。垂心經素,優柔墳籍,將 使化越軒唐,德隆虞夏。是故屢發中旨,敦營學「館,房 宇既修,生徒未立。臣學陋全經,識蔽篆素,然往年刪 定律令,謬預議筵。謹依準前修,尋訪舊事,參定《學令》, 事訖封呈。自參迄今,未蒙報判。但廢學歷年,經術淹 滯,請學令並制,早敕施行,使選授有依,生徒可準。」詔 曰:「具卿崇儒敦學之意,良不可言。新令尋班,施行無 遠,可謂職思其憂,無曠官矣。」道昭又表曰:「竊惟鼎遷中縣,年將一紀,縉紳褫業,俎豆闕聞。遂使濟濟明朝, 無觀風之美,非所以光國宣風,納民軌義。臣自往年 以來,頻請學令,並置生員,前後累上,未蒙一報。故當 以臣識淺,濫官無能有所感悟者也。館宇既修,生房 粗構,博士見員,足可講習。雖新令未班,請依舊權置 國子學生,漸開訓業,使播教有章,儒風不墜,後生睹 徙義之機,學徒崇知新之益。至若孔廟既成,釋奠告 始,揖讓之容,請俟令出。」不報。遷祕書監、滎陽邑中正。 出為平東將軍、光州刺史,轉青州刺史,將軍如故。復 入為祕書監,加平南將軍。熙平元年卒。贈鎮北將軍、 相州刺史,諡曰文恭。道昭好為詩賦,凡數十篇。其在 「二州,政務寬厚,不任威刑,為吏民所愛。」

北齊

[編輯]

許散愁

[編輯]

按《北齊書廢帝本紀》,廢帝為太子時,監國,集諸儒講 《孝經》,令楊愔傳旨,謂國子助教許散愁曰:「先生在世, 何以自資?」對曰:「散愁自少以來,不登孌童之床,不入 季女之室,服膺簡策,不知老之將至。平生素懷,若斯 而已。」太子曰:「顏子縮屋稱貞,柳下嫗而不亂,未若此 翁白首不娶者也。」乃賚絹百匹。

北周

[編輯]

盧誕

[編輯]

按《周書》本傳,「誕,范陽涿人也。本名恭。祖曾祖晏,博學 善隸書,有名於世。仕燕,為給事黃門侍郎,營丘、成周 二郡守。祖壽,太子洗馬。燕滅,入魏為魯郡守。父叔仁, 年十八,州辟主簿,舉秀才,除員外郎,以親老乃辭歸 就養。父母既歿,哀毀六年,躬營墳壟,遂有終焉之志。 魏景明中,被徵入洛,授威遠將軍、武賁中郎將,非其 好也。」尋除鎮遠將軍、通直散騎常侍,並稱疾不朝。乃 出為幽州司馬,又辭歸鄉里,當時咸稱其高尚焉。誕 幼而通亮,博學有詞彩。郡辟功曹,州舉秀才,不行。起 家侍御史,累遷輔國將軍、太中大夫、幽州別駕、北豫 州都督府長史。時刺史高仲密以州歸朝,朝廷遣大 將軍李遠率軍赴援,誕與文武二千餘人奉候大軍。 以功授鎮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封固安縣伯,邑五 百戶。尋加散騎侍郎,拜給事黃門侍郎。魏帝詔曰:「經 師易求,人師難得。朕諸兒稍長,欲令卿為師。」於是親 幸晉王第,敕晉王以下皆拜之於帝前,因賜名曰誕。 加征東將軍、散騎常侍。太祖又以誕儒宗學府,為當 世所推,乃拜國子祭酒,進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魏 恭帝二年,除祕書監。後以疾卒。

[編輯]

房暉遠

[編輯]

按《隋書》本傳:「暉遠,字崇儒,恆山真定人也。世傳儒學。 暉遠幼有志行,治《三禮》《春秋》《三傳》《詩》《書》《周易》,兼善圖 緯,恆以教授為務。遠方負笈而從者,動以千計。齊南 陽王綽為定州刺史,聞其名,召為博士。周武帝平齊, 搜訪儒俊,暉遠首應辟命,授小學下士。及高祖受禪, 遷太常博士,太常卿牛弘每稱為五經庫。吏部尚書」 韋世康薦之,為太學博士。尋與沛公鄭譯修正樂章。 丁母憂解任。後數歲,授殄寇將軍,復為太常博士。未 幾,擢為國子博士。會上令國子生通一經者悉薦舉, 將擢用之。既策問訖,博士不能時定臧否。祭酒元善 怪問之,暉遠曰:「江南、河北,義例不同,博士不能遍涉。 學生皆恃其所短,稱己所長,博士各」各自疑,所以久 而不決也。祭酒因令暉遠考定之,暉遠攬筆便下,初 無疑滯。或有不服者,暉遠問其所傳義疏,輒為始末 誦之,然後出其所短,自是無敢飾非者。所試四五百 人,數日便決。諸儒莫不推其通博,皆自以為不能測 也。尋奉詔預修令式。高祖嘗謂群臣曰:「自古天子有 女樂乎?楊素已下莫」知所出,遂言無女樂。暉遠進曰: 「臣聞窈窕淑女,鐘鼓樂之。此即王者房中之樂,著於 《雅》《頌》,不得言無。」高祖大悅。仁壽中,卒官,時年七十二。

[編輯]

孔穎達

[編輯]

按《唐書》本傳,「穎達,字仲達,冀州衡水人。八歲就學,誦 記日千餘言,闇記《三禮義宗》及長,明服氏《春秋傳》《鄭 氏尚書》《詩》《禮記》、王氏《易》。善屬文,通步曆。嘗造同郡劉 焯,焯名重海內,初不之禮,及請質所疑,遂大畏服。隋 大業初,舉明經高第,授河內郡博士。煬帝召天下儒 官集東都,詔國子祕書學士與論議,穎達為冠。又年」 最少,老師宿儒,恥出其下,陰遣客刺之,匿楊元感家, 得免。補大學助教。隋亂,避地虎牢。太宗平洛,授文學 館學士,遷國子博士。貞觀初,封曲阜縣男,轉給事中。 時帝新即位,穎達數以忠言進。帝問:「孔子稱『以能問 於不能,以多問於寡,有若無,實若虛』,何謂也?」對曰:「此 聖人教人謙耳。己雖能,仍就不能之人以資所未能; 己雖多,仍就寡少之人更資其多。內有道,外若無,中 雖實,容若虛。非特匹夫,君德亦然。故《易》稱『蒙以養正, 明夷以蒞眾』。若其據尊極之位,衒聰耀明,恃才以肆, 則上下不通,君臣道乖,自古滅亡,莫不由此。」帝稱善除國子司業。歲餘,以太子右庶子兼司業,與諸儒議 曆及明堂事,多從其說。以論譔勞,加散騎常侍,爵為 子。皇太子令穎達譔《孝經章句》,因文以盡箴諷。帝知 數爭太子失,賜黃金一斤、絹百匹。久之,拜祭酒,侍講 東宮。帝幸太學觀釋菜,命穎達講經。畢,上《釋奠頌》,有 詔褒美。後太子稍不法,穎達爭不已。乳夫人曰:「太子 既長,不宜數面折之。」對曰:「蒙國厚恩,雖死不恨。」剴切 愈至。後致仕卒,陪葬昭陵,贈太常卿,諡曰憲。初,穎達 與顏師古、司馬才章、王恭、王琰受詔譔《五經義訓》凡 百餘篇,號《義贊》,詔改為《正義》雲。雖包貫異家為詳博, 然其中不能無謬冗。博士馬嘉運駮正其失,至相譏 詆。有詔更令裁定,功未就。永徽二年,詔中書門下與 國子三館博士、弘文館學士考正之,於是尚書左僕 射于志寧、右僕射張行成、侍中高季輔就加增損,書 始布下。穎達子志,終司業。志子惠元,力學寡言,又為 司業,擢累太於諭德,三世司業,時人美之。

郭山惲

[編輯]

按《唐書》本傳:「山惲,河東人。善治禮。景龍中,遷國子司 業。帝昵宴近臣及修文學士,詔遍為伎。工部尚書張 錫為《談容娘舞》,將作大匠宗晉卿為《渾脫舞》,左衛將 軍張洽為《黃麞舞》。給事中李行言歌《駕車西河曲》,餘 臣各有所陳,皆鄙黷。而山惲奏無所習,惟知誦詩,乃 誦《鹿鳴》《蟋蟀》二篇,未畢,中書令李嶠以其近規諷,止」 之。帝嘉其直,下詔褒咨,賜服一稱。其後與欽明僻論 阿世,不能終其守。久之,復拜國子司業。

[編輯]

孔維

[編輯]

按《宋史》本傳,「維字為則,開封雍丘人。乾德四年,《九經》 及第,解褐東明、鄢陵二主簿。開寶中,禮部再奏為考 試官,調滁州軍事推官。太宗即位,擢授太子左贊善 大夫,知河南縣,通判滑梓二州。太平興國中,就拜國 子《周易》博士。代還,遷《禮記》博士。七年,使高麗,王治問 禮於維,維對以君臣父子之道,升降等威之序,治悅」, 稱之曰:「今日復見中國之夫子也。」九年,判國學事。雍 熙初,遷主客員外郎。三年,擢為國子司業,賜金紫。會 將有事於籍,田維起《周禮》至於《唐書》,凡沿革制度,並 錄之以獻,觀者稱其博。又上書請禁原蠶以利國馬 直史館,樂史,駁之曰:「《管子》云:『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 知榮辱』。是以古先哲王厚農桑之業」,以其為衣食之 原耳。一夫不耕,天下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天下有 受其寒者。故天子親耕,后妃親蠶。屈身以化下者,邦 國之重務也。《吳都賦》曰:「國賦再熟之稻,鄉貢八蠶之 綿。」則蠶之有原,其來舊矣。今孔維請禁原蠶以利國 馬,徒引前經物類同氣之文,不究時事確實之理。夫 所市國馬,來自外方,遠涉馳驅,虧其秣飼,失於善視, 遂至元黃。致斃之由,鮮不以此。今乃欲禁其蠶事,甚 無謂也。唐朝畜馬,具存監牧之制,詳觀本書,亦無禁 蠶之文。況近降明詔,來年春有事於藉田。是則勸農 之典方行,而禁蠶之制又下,事相違戾,恐非所長。臣 嘗歷職州縣,粗知利病,編民之內,貧窶者多。春蠶所 成,止「充賦調之備;晚蠶薄利,始及卒歲之資。今若禁 其後圖,必有因緣為弊,滋彰撓亂,民豈遑寧?渙汗絲 綸,所宜重慎。」上覽之,遂寢晚蠶之禁。維復抗疏曰:「按 《周禮夏官》司馬職:禁原蠶者,為傷馬也。原,再也。《天文》 辰為馬,《蠶書》蠶為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是蠶與 馬同氣,物莫能兩大,故禁再蠶以益馬也。」又郭璞云: 「重蠶為原,今晚蠶也。」臣少觀耕桑之務,嘗歷州縣之 職,物之利害,盡知之矣。蚩蚩之氓,知其利而不知其 害,故有早蠶之後,重養晚蠶之繭,出絲甚少,再采之 葉,來歲不茂,豈止傷及於馬,而桑亦損矣。臣自縣歷 官,路見坰野之地,官馬多死,若非明授典據,助其畜 牧,安敢妄有舉陳哉?按《本草》注以僵蠶塗馬齒則不 能食草,物類相感如此。《月令》仲春祭馬祖,季春享先 蠶,皆為天駟房星也。為馬祈福,謂之馬祖,為蠶祈福 謂之先蠶,是蠶與馬同其類爾,蠶重則馬損,氣感之 而然也。臣謂依《周禮》禁原蠶為當。上雖不用維言,而 嘉其援引經據,以章付史館。籍田畢,拜國子祭酒。淳 化初兼工部侍郎。二年,卒,年六十四。維通經術,準舊 制,舉《九經》一上不中第即改科。開寶中,維論其事非 便,詔禮部自今《九經》同諸科許再赴舉。太宗尹京日, 維為屬邑吏,以經術受知。即位後,維始升郎署,自以 通經求為司業,即以授之,使外國者皆假服紫。維自 高麗還,會東使至,維自恥衣緋,因求見上,詭言「高麗 使問臣獲何罪降服,臣無以對。」因泣下。上憐之,即賜 以金紫。及為祭酒,又奏言:「朝廷久不置此官,少有知 者。臣之親戚故舊有書信來者,多雲祭酒郎中田敏 晉朝任祭酒,仍兼侍郎,原循前例,兼領是官,庶獲美 稱。」上從之。然縉紳惡其儒者躁求,無退讓之風。嘗建 議乞廣太學,上以侵壞民舍,不許,受詔與學官校定 《五經疏義》,刻板行用,工未及畢,被病。上遣太醫診視,

使者撫問。初,維私用印書錢三十餘萬,為掌事黃門
考證
所發,維憂懼,遽以家財償之,疾遂亟,上赦而不問。維

將終,召其婿鄭革,口授遺表,以《五經疏》未畢為恨。景 德四年,錄其孫禹圭同學究出身。

崔頤正

[編輯]

按《宋史》本傳:「頤正,開封封丘人。與弟偓、佺並舉進士, 明經術。頤正,雍熙中為高密尉,秩滿,國子祭酒孔維 薦之,以為國學直講,遷殿中丞。太宗召見,令說《莊子》 一篇,賜錢五萬。判監李至上言,本監先校定諸經音 疏,其間文字訛謬尚多,深慮未副仁君好古誨人之 意也。」蓋前所遣官多專經之士,或通《春秋》者,未習《禮 記》,或習《周易》者,不通《尚書》。至於旁引經史,皆非素所 傳習,以是之故,未得周詳。伏見國子博士杜鎬、直講 崔頤正、孫奭,皆苦心強學,博貫《九經》,問義質疑,有所 依據。望令重加刊正,冀除舛謬。從之。咸平初,又有學 究劉可名言諸經版本多舛誤,真宗命擇官詳正,因 訪達經義者至,方參知正事。以頤正對,曰:「朕宮中無 事,樂聞講誦。」翌日,召頤正於苑中說《尚書大禹謨》,賜 以牙緋。自是日令赴御書院待對,說《尚書》至十卷。頤 正年老,步趨艱蹇,表求致仕,上命坐,問恤甚至,賜器 幣,聽以本官致仕。仍充直講,改國子博士。三年,卒,年 七十九。

胡瑗

[編輯]

按《宋史》本傳:「瑗字翼之,泰州海陵人。以經術教授吳 中,年四十餘。景祐初,更定雅樂,詔求知音者,范仲淹 薦瑗,白衣對崇政殿,與鎮東軍節度推官阮逸同校 鐘律,分造鐘磬各一虡,以一黍之廣為分,以制尺。律 徑三分四釐六毫四絲,圍十分三釐九毫三絲。又以 大黍累尺,小黍實龠。丁度等以為非古制,罷之,授瑗」 試祕書省校書郎。范仲淹經略陝西,辟丹州推官,以 保寧節度推官教授湖州。瑗教人有法,科條纖悉備 具,以身先之,雖盛暑必公服坐堂上,嚴師弟子之禮, 視諸生如其子弟,諸生亦信愛如其父兄,從之遊者 常數百人。慶曆中,興太學,下湖州,取其法,著為令。召 為諸王宮教授,辭疾不行。為太子中舍人,以殿中丞 致仕。皇祐中,更鑄太常鐘磬,驛召瑗,逸與近臣、太常 官議於祕閣,遂典作樂事。復以大理評事兼太常寺 主簿,辭不就。歲餘,授光祿寺丞、國子監直講。樂成,遷 大理寺丞,賜緋衣銀魚。瑗既居太學,其徒益眾。太學 至不能容,取旁官舍處之。禮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常 居四五,隨材高下,喜自修飾,衣服容止,往往相類,人 遇之,雖不識,皆知其瑗弟子也。嘉祐初,擢太子中允、 天章閣侍講,仍治太學。既而疾,不能朝,以太常博士 致仕歸,老於家,諸生與朝士祖餞東門外,時以為榮。 既卒,詔賻其家。

汪澥

[編輯]

按《宋史》本傳:「澥字仲容,宣州旌德人。少從胡瑗學《易》, 又學於王安石,著《三經義傳》。澥與其議,又首傳其說。 熙寧太學成,分錄學政。登進士第,調鼎州司理參軍, 知黟縣。入為太學正,累遷國子祭酒,兼定、嘉二王翊 善,擢中書舍人,為大司成。議學制不合,以顯謨閣待 制知婺州,改潁昌,又改陳、壽二州,徙應天府。上章辭」 行,提舉崇福宮,卒,贈宣奉大夫。澥自布衣錄天子學, 至為正,為司業、祭酒,迄於司成,官以儒名者三十年, 一時人士推之。

鄭穆

[編輯]

按《宋史》本傳:「穆字閎中,福州候官人。性醇謹好學,讀 書至忘櫛沐,進退容止必以禮。門人千數,與陳襄、陳 烈、周希孟友,號四先生。舉進士,四冠鄉書,遂登第,為 壽安主簿。召為國子監直講,除編校集賢院書籍。歲 滿,為館閣校勘,積官太常博士。乞納一秩,先南郊追 封考妣,從之。改集賢校理。求外補,通判汾州。熙寧三」 年,召為岐王侍講。嘉王出閤,改諸王侍講。府僚闕員, 御史陳襄請擇人,神宗曰:「如鄭穆德行,乃宜左右王 者。」凡居館閣三十年,而在王邸一紀,非公事不及執 政之門。講說有法,可為勸戒者,必反覆摘誦,岐、嘉二 王咸敬禮焉。元豐三年,出知越州,加朝散大夫。先是, 鑑湖旱乾,民因田其中,延袤百里,官籍而稅之。既而 連年水溢,民逋官租積萬緡,穆奏免之。未滿,告老,管 勾杭州洞霄宮。元祐初,召拜國子祭酒。每講,益無問 寒暑,雖童子必朝服延接,以禮送迎。諸生皆尊其經 術,服其教訓。故人張景晟者死,遺白金五百兩,託其 孤。穆曰:「恤孤,吾事也,金於何有?」反金而收其子長之。 三年,楊王、荊王請為侍講,罷祭酒,除直集賢院,復入 王府。荊王薨,為楊王翊善。太學生乞為師,復除祭酒 兼徐王翊善。四年,拜給事中兼祭酒。五年,除寶文閣 待制,仍祭酒。六年,請老,提舉洞霄宮。敕過門下,給事 中范祖禹言:「穆雖年出七十,精力尚強。古者大夫七 十而致仕,有不得謝,則賜之几杖。祭酒居師資之地, 正宜處老成,願毋輕聽其去。」不報。太學之士數千人, 以狀詣司業,又詣宰相請留,亦不從。於是公卿大夫 各為詩贈其行。空學出祖汴東門外,都人觀者如堵歎未嘗見。明年卒,年七十五。

王俊義

[編輯]

按《宋史王覿傳》:「覿從子俊義,字堯明,遊學京師,資用 乏,或薦之童貫,欲厚聘之,拒不荅。林靈素設講席寶 籙宮,詔兩學選士問道,車駕將臨視推恩,司成以俊 義及曹偉應詔,俊義辭焉。人曰:『此顯仕捷逕也,不可 失』。俊義曰:『使辭不獲命,至彼亦不拜,倘見困辱,則以 死繼之』。逮至講所,去御幄跬步,內侍呼姓名至再,俊」 義但望幄致敬,不肯出。次呼曹偉,偉回首,俊義目之 亦不出。既罷,皆為之懼,俊義處之恬然。以太學上舍 選奏,名列甚下,徽宗親程其文,擢第一。及賜第,望見 容貌甚偉,大說,顧侍臣曰:「此朕所親擢也,真所謂俊 義矣。自古未有人主自為主司者,宜即超用。」蔡京邀 使來見,曰:「一見我左右史可立得。」俊義不往,僅拜國 子博士。居二年,乃得改太學博士。鄆王謁先聖,有司 議,諸生門迎,俊義曰:「此豈可施於人臣哉?禮如見宰 相足矣。」乃序立敦化堂下。及王至,猶辭不敢當。進吏 部員外郎。嘗入對,帝問:「卿知前所以親擢乎?蓋主司 之意不一,是以天子自提文衡也。衛膚敏、吳安國今 安在?」具以對,即召為館職,而遷俊義右司員外郎。為 王黼所惡,以直祕閣知岳州,卒,年四十七。俊義與李 祁友善,首建《正論》於宣和間。當是時,諸公卿稍知分 別善惡邪正,兩人力也。祁字肅遠,亦知名士,官不顯。

魏掞之

[編輯]

按《宋史》本傳:「掞之,字子實,建州建陽人。初字元履。自 幼有大志,師胡憲,與朱熹游。兩以鄉舉試禮部不第, 嘗客衢守章傑所。趙鼎以謫死,其子汾將喪過衢,傑 雅憾鼎,又希秦檜意,遣尉翁蒙之領卒掩取鼎平時 與故舊來往簡牘。蒙之先遣人告汾焚之,逮至,一無 所得。傑怒,治蒙之,拘汾於兵家所,且以告檜。掞之以」 書,責傑,長揖徑歸。築室讀書,牓以「艮齋」,自是人稱曰 「艮齋先生。」閩帥汪應辰、建守陳正同知其賢,薦於朝, 時相尼之,不果召。乾道中,詔舉遺逸,部刺史芮煜與 帥守共表其行誼,特詔召之,掞之力辭。時宰相陳俊 卿,閩人也,雅知掞之,招之甚力,乃以布衣入見,極陳 當時之務,大要勸上以修德業、正人「心、養士氣,為恢 復之本。」上嘉納之,賜同進士出身,守太學錄。先是,學 官養望自高,不與諸生接。掞之既就職,日進諸生教 誨之,又增葺其舍,人人感勵。將釋菜,掞之請廢王安 石父子從祀,追爵程顥、程頤,列於祀典,不報。復言「大 學之教,宜以德行經術為先,其次則通習世務。今乃 專以空言取人」,又不報,遂丐去。會福州副總管曾覿 秩滿,還在道,掞之累疏以諫,移疾杜門,遺書陳俊卿, 責其不能捄止,語甚切,遂以迎親請歸。行數日,罷為 台州教授。方掞之之未行也,覿至國門外己久,伺掞 之去,乃敢入。掞之在朝不能半歲,既歸,喟然嘆曰:「上 恩深厚如此,而吾學不足以感悟聖意。」乃日居艮齋, 條理舊聞,以求其所未至。卒,年五十八,贈直祕閣。

沈煥

[編輯]

按《宋史》本傳:「煥字叔晦,定海人。試入太學,始與臨川 陸九齡為友,從而學焉。乾道五年,舉進士,授餘姚尉、 揚州教授。召為太學錄,以所躬行者淑諸人,蚤暮延 見學者,孜孜誨誘,長貳同僚忌其立異。會充殿試考 官,唱名日序立庭下,帝偉其儀觀,遣內侍問姓名,眾 滋忌之。或勸其姑營職,道未可行也,煥曰:『道與職有 二乎』?」適私試發策,引《孟子》:「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 恥也。」言路以為訕己,請黜之。在職才八旬,調高郵軍 教授而去。

[編輯]

耶律有尚

[編輯]

按《元史》本傳:「有尚,字伯強,遼金丹王十世孫。祖父在 金世,嘗官於東平,因家焉。有尚資識絕人,篤志於學, 受業許衡之門,號稱高第弟子。其學邃於性理,而尤 以誠為本,儀容辭令,動中規矩,識與不識莫不服其 為有道之君子。至元八年,衡罷中書左丞,除集賢大 學士,兼國子祭酒,以教國人之子弟。乃奏以門人十」 二人為齋長,以伴讀,有尚其一也。十年,衡告免還鄉 里,朝廷乃以有尚等為助教,嗣領其學事。居久之,拜 監察御史,不赴。除祕書監丞,出知薊州,為政以寬簡 得民情。裕宗在東宮,召為詹事院長史。自有尚既去, 而國學事頗廢,廷議以謂非有尚無足以繼衡者。除 國子司業。時學館未建,師弟子皆寓居民屋,有尚屢 以為言。二十四年,朝廷乃大起學舍,始立國子監,立 監官而增廣弟子員,於是有尚陞國子祭酒,儒風為 之丕振。二十七年,以親老辭職歸。大德改元,復召為 國子祭酒,尋除集賢學士,兼其職。頃之,遷太常卿,又 遷集賢學士。八年,葬父還鄉里。已而朝廷思用老儒, 以安車召之於家,累辭不允,復起為昭文館大學士 兼國子祭酒,階中奉大夫。有尚前後五居國學,其立 教,「以義理為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為先,而踐履

必端慤。凡文詞之小技,綴緝雕刻,足以破裂聖人之
考證
大道者,皆屏黜之。」是以諸生知趨正學,崇正道,以經

術為尊,以躬行為務,悉為成德達材之士。大抵其教 法壹遵衡之舊,而勤謹有加焉。身為學者師表數十 年,海內宗之,猶如昔之宗衡也。有尚既以年老力請 還家,朝廷復頒楮幣七千緡,即其家賜之。卒,年八十 六,賜諡「文正。」

尚野

[編輯]

按《元史》本傳:「野字文蔚,其先保定人,徙滿城。野幼穎 異,祖母劉厚資之,使就學。至元十八年,以處士徵為 國史院編修官。二十年,兼興文署丞。出為汝州判官, 廉介有為,憲司屢薦之。二十八年,遷南陽縣尹。初至 官,獄訟充斥,野裁決無留滯,涉旬遂無事。改懷孟河 渠副使。會遣使問民疾苦,野建言水利有成法,宜隸」 有司,不宜復置河渠官。事聞於朝,河渠官遂罷。大德 六年,遷國子助教。諸生入宿衛者,歲從幸上都。丞相 哈剌哈孫始命野分學於上都,以教諸生,仍鑄印給 之。上都分學自野始。俄陞國子博士。誨人先經學而 後文藝。每謂諸生曰:「學未有得,徒事華藻。若持錢買 水,所取有限。能自鑿井及泉而汲之,不可勝用矣。」時 學舍未備,野密請御史臺,乞出帑藏所積,大建學舍, 以廣教育。仁宗在東宮,野為太子,文學多所裨益。時 從賓客姚燧、諭德蕭𣂏入見,帝為加禮。至大元年,除 國子司業。近臣奏分國學西序為大都路學,帝已可 其奏,野謂國學、府學混居,不合禮制,事遂寢。四年,拜 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詔野赴吏部試,用廕 補官,野多所優假。或病其太寬,野曰:「今初設此法,冀 將來者習《詩》《書》、知禮義耳,非必責效目前也。」眾乃服。 皇慶元年,升翰林侍講學士。延祐元年,改集賢侍講 學士,兼國子祭酒。二年夏,移疾歸,滿城四方來學者 益眾。六年,卒於家,年七十六。贈通奉大夫、太常禮儀 院使、護軍,追封上黨郡公,諡文懿。野性開敏,志趣正 大,事繼母以孝聞,文辭典雅,一本於理。子師易,蘄州 路總管府判官;師簡,中奉大夫、奎章閣侍書學士、同 知經筵事。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