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2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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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二十二卷目錄

 禮記部總論四

  宋王應麟玉海漢制考禮記

  何異孫十一經問對禮記

  明方孝孺文集季武子成寢 古不修墓 子夏喪明 喪欲速朽 子思之

  母 原壤

  韓邦奇語錄禘祫 庶子不祭 七廟 旅酬 坐

  群書備考禮記

  日知錄術有序

經籍典第二百二十二卷

禮記部總論四[編輯]

宋王應麟漢制攷[編輯]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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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禮》:「乘安車。」「《安車》坐乘」,若今小車也。古者乘四 馬之車,立乘此。臣既老,故乘一馬小車,坐乘也。庾蔚 云:「漢世駕一馬而坐乘也。」

請業則起,請益則起。起,若今摳衣前請也。漢時 受學有「摳衣前請」之法。鄭引證之也。

在《醜夷》不爭,《四皓》曰:「陛下之等夷。」

不以隱疾。俗語云:「隱疾難為醫。」

用《梜》。今人或謂箸為《梜提》。

量鼓。《隱義》云:「東海樂浪人呼容十二斛者為鼓。 禮不諱嫌名。」《釋文》:案和帝名肇,不改京兆郡。魏武帝 名操,陳思王詩云「修阪造雲日」,是不諱嫌名。

君天下曰「天子。」今漢於蠻夷稱「天子」,於王侯稱「皇 帝。」

《量幣》。今河東雲「幣帛」也。

使某羞。羞進也。古者謂候為「進。」古者謂「迎客」為 「進」,漢時謂迎客為「候。」

《椇》。椇,枳也。有實,今邳、郯之東食之。

《檀弓》蟻結於四隅。《殷之蟻結》,似今蛇文畫。

置翣。牆柳衣翣以布衣木如《攝與》。攝是漢時之 扇與疑辭,鄭恐人不識翣體,故云。

覆夏屋。《夏屋》,今之「門廡也,其形旁廣而卑。」殷人 以來,始屋四阿。夏家之屋,唯兩下而已,無四阿,如漢 之門廡。

《重霤》。今宮中有「承霤」,雲以銅為之。《漢?宣帝紀》:「金 芝產函德殿銅池中。」「銅池」,承霤也。以銅為之 衽,每束一。衽,《今小要》:「衽。」漢時呼衽為「小要」也。 「厭冠。」今《喪冠》,其服未聞。

《豐碑》。斲,大木為之,形如石碑,於槨前後四角樹之, 穿中,於間為鹿盧。下棺以繂繞。天子六繂四碑,前後 各重《鹿盧》也。案《春秋》,天子有隧,以羨道下棺。所以 下碑者,凡天子之葬,掘地為方壙,《漢書》謂之「方中 桓楹。」《四植》謂之桓。案:《說文》:「桓,亭郵表也。」謂亭郵 之所而立表木謂之桓,即今之橋旁表柱也。

《王制》:「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命於天子」者,天子選 用之,如今詔書除吏矣。

制國用。如今《度支經》用。

狄鞮。今冀部有言《狄鞮》者。

史以《獄成》告於正。正於周鄉師之屬,今漢有正平 丞,秦所置。案:《漢書·百官公卿表》:「廷尉,秦官,掌刑辟, 有正、左右監。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左右平。」鄭見古有 正,連言平耳。此《王制》多是殷法,秦則倣殷置之, 執左道。《左道》,若巫蠱及俗禁。盧云:「左道謂邪道。 地道尊右,右為貴。《漢書》云:『右賢左愚,右貴左賤』。故正 道為右,不正道為左。」巫蠱,案:《漢書》武帝時,江充埋桐 人於太子宮是也。俗禁者,若《前漢》張竦「行辟反支」,《後 漢書郭躬傳》「有陳伯子者,出辟往亡,入辟歸忌」,是也。 《周尺》周尺之數,未詳聞也。案《禮制》,周猶以十寸為 尺,蓋六國時多變亂法度,或言周尺八寸,則步更為 八八六十四寸。以此計之,古者百畝,當今百五十六 畝二十五步。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五里。《鄭》即以 古周尺十寸為尺,八尺為步,則步八十寸。《鄭》又以今 周尺八寸為尺,八尺為步,則今步皆少於古步一十 六寸也,是今步別剩六十寸。

《月令》:「魚上冰。」《夏小正》:「正月啟蟄,魚涉負冰。」漢始亦 以驚蟄為正月中。漢之時,立春為正月節,驚蟄為 正月中,雨水為二月節,春分為二月中氣。至前漢之 末,以雨水為正月中,驚蟄為二月節。故《律曆志》云:「正 月立春節,雨水中;二月驚蟄節,春分中。」是前漢之末, 劉歆作《三統曆》,改驚蟄為二月節。鄭以舊曆正月啟蟄,啟即驚也,故云「漢始亦以驚蟄為正月中。」但蟄蟲 正月始驚,二月大驚,故在後。移驚蟄為二月節,雨水 為正月中。

《鴻雁》來。今《月令》「鴻皆為候。」《月令》出有先後,入《禮 記》者為古,不入《禮記》者為今,則《呂氏春秋》是也。 先立春三日。《周法》五時迎氣,皆前期十日而齋,散 齋七日,致齋三日。今奉法簡省,故三日也。

迎春:周近郊五十里。鄭注「《尚書君陳序》雲『天子 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陽,相去則然』,是也。」

草木萌動。《農書》曰:「土長冒橛,陳根可拔,耕者急發。」 案:《漢書·藝文志》「農書有九家,百一十四篇。」鄭所引 《農書》,先師以為氾勝之書也。《漢書注》,「成帝時為侍郎, 使教田三輔也。」「土長冒橛」者,謂置橛以候土。

始雨水。漢始以「雨水」為「二月節。」漢初,驚蟄為正 月中,雨水為二月節,至後來事稍變改。故《律曆志》云: 「雨水為正月中,驚蟄為二月節」,由氣有參差故也。 省囹圄。「囹圄所以禁守繫者」,若今別獄矣。桎梏,今 械也。《崇精問》曰:「獄,周曰圜土,殷曰羑里,夏曰均臺, 囹圄何代之獄?」焦氏答曰:「《月令》秦書,則秦獄名也,漢 曰若盧,魏曰司空是也。」

日夜分。馬融云:「晝有五十刻,夜有五十刻,據日出 入為限。」蔡邕以為,星見為夜,日入後三刻,日出前三 刻,皆屬晝。晝有五十六刻,夜有四十四刻。鄭康成注 《尚書》云:「日中星以為日見之漏五十五刻,不見之漏 四十五刻」,與蔡校一刻也。大略亦同。

《大合樂》。其禮亡。今天子以《大射》,郡國以《鄉射禮》代 之。

命大尉。三王之官有司馬,無大尉,秦官則有大尉。 今俗人皆云「周公作《月令》」,未通於古。俗人謂賈逵、 馬融之徒皆云「《月令》周公所作」,故王肅用焉。

為來歲受朔日。秦以建亥之月為歲首,於是歲終, 使諸侯及鄉遂之官受此法焉。

命大史釁龜筴。《周禮龜人》「上春釁龜」,謂建寅之月 也。秦以其歲首使大史釁龜筴,與周異矣。秦以「孟 冬」為歲首,謂建亥月。

大飲烝。「其禮亡。今天子以燕禮,郡國以鄉飲酒禮 代之,臘先祖五祀」,《左傳》「虞不臘矣。」《正義》:「《月令》孟冬,臘 門閭及先祖五祀。臘之見於傳記者,唯《月令》與此二 文而已。」《秦本紀》:「惠王十二年初臘,始皇三十一年更 改臘曰嘉平。」蔡邕《獨斷》云:「臘者,歲終大祭,縱吏民宴 飲,非迎氣,故但送不迎。」應劭《風俗通》云:「案《禮傳》,夏曰 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漢改曰臘。臘者,獵也。田獵 取獸,祭先祖也。此言虞不臘矣。明當時有臘祭。周時 臘與大蜡各為一祭,言漢改曰臘,不蠟而為臘耳。 《征鳥》。《題,肩》也。齊人謂之《擊征》。《大射儀》註:齊魯之 間,名「題肩」為正。

《曾子問公館》。「若今縣官宮」也。《鮑遺問》曰:注「此雲 公所為,君所命,使舍己者。」《雜記》云:「公所為,若今離 宮別館也。」是二說異何?張逸答曰:「公館,若今停待者 也,離宮是也。《聘禮》曰:『卿館於大夫,大夫館於士,公命 八使館客,亦公所為也』。」

《文王世子》,「內豎之御者。」御,如今小史直日矣。 春官釋奠於其先師。若漢《禮》有高堂生,《樂》有《制氏》, 《詩》有《毛公》,《書》有伏生,噫可以為之也。皆《漢書儒林 傳》文。「噫」是,發語之聲。

《成均》:《董仲舒》曰:「五帝名太學曰成均」,則虞庠近是 也。《春秋繁露》云:「成均為五帝之學。」

《禮運蠟賓釋文》:「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蜡祭,秦曰 臘。」吾得夏時焉。其書「存」者,有《小正》。

吾得《坤乾》焉。其書存者有《歸藏》。先言《坤》者,熊氏 云:「殷《易》以《坤》為首,故先坤後乾。」《崇文總目》:「《歸藏》,隋世 有十三篇,今但存《初經》《齊母》《本蓍》三篇。」

《耐》以天下為一家。耐古「能」字傳書世異,「古」字時有 存者,則亦有今誤矣。案《說文》云:「耐者,鬚也。」鬚謂廝 下之毛,象形字也。古者犯罪,以髡其鬚,謂之耐罪,故 字從寸,寸為法也。不虧形體,猶堪其事,故謂之耐。《漢 書·惠帝紀》中具有其事。古之能字為此耐字,取堪能 之義,後來乃假借鱉三足為能,今書或有作耐字者, 此「耐」字是古字,時有存者,亦有誤不安寸直作「而」字, 則《易》屯彖利建侯而不寧,及劉向《說苑》能字皆為「而」 也。鄭注《樂記》耐,古「能」字,後世變之,此獨存焉。古以能 為三台字。兩注雖異,其意同也。

《還相》為宮,終於「南呂」,更相為宮,凡六十也;諸本 及定本多作「終於南事」,則是京房《律法》。

《禮器棜禁》。禁如今方案,隋長局足高三寸。案《漢 禮器制度》而知。

「門外缶」門內,壺君尊瓦甒。壺大一石,瓦甒五斗 《漢禮器制度》文也。

或「素」或青。《變白黑》,言素青者,秦二世時,趙高欲作 亂,或以青為黑,黑為黃,民言從之,至今語猶存也。

即鹿馬之類也
考證
「《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經禮謂《周禮》也。《周禮》六篇,其

官有三百六十。曲猶事也。事禮謂今禮也。禮篇多亡, 本數未聞,其中事儀三千。漢孝文帝時,求得《周官》, 不見《冬官》一篇,乃使博士作《考工記》補之。

郊特牲明酌。「明酌」者,事酒之上也。名曰「明」者,事酒, 今之醳酒,皆新成也。《古之事酒》,正是「漢之醳酒」, 「《內則》紛帨。」《紛,帨》,拭物之巾也。今齊人有言「紛」者, 笄。笄,今簪也。

《滫,瀡》。秦人「溲」曰「滫」,齊人「滑」曰「瀡。」

敦牟。牟讀曰堥。《釋文》:「齊人呼土釜為牟。」敦,則《周 禮》有玉敦,今之杯。也。《隱義》曰:「堥,土釜也。」今以木為 為器,象土釜之形。

《介婦》。雖有勤勞,不敢掉磬。庾氏云:「齊人謂之差 訐。」崔氏云:「北海人謂相激之事為掉磬。」《隱義》云:「齊人 謂相絞訐為掉磬。」

三、牲用「藙。」藙煎,茱萸也。《漢律》「會稽獻焉。」賀氏云: 「今蜀郡作之。九月九日取茱萸,折其枝,連其實,廣長 四、五寸一升實可和十升膏,名之藙也。」

《魚去乙》。今東海鰫魚有骨,名「乙」,在目旁,狀如篆文。 食之鯁人不可出。

麋鹿魚為菹。今益州有「鹿萎者」,近由此為之矣。 益州人有將鹿肉畜之,萎爛,謂之「鹿萎。」

與稻米為酏。狼臅膏,臆中膏也。以煎稻米,則似今 膏。矣。此《周禮》「酏食」, 《玉藻》「搢珽」《相玉書》曰:「珽玉六寸,明自照。」

《纊,縕》。纊謂今之新綿也。縕謂今纊及舊絮也。 「而素帶,終辟。大夫素帶,辟垂;士練帶,率下辟。」而素 帶終辟,謂諸侯也。諸侯不朱裡,合素為之,如今衣帶 為之,下天子也。大夫亦如之。率,繂也。士以下皆禪,不 合而繂積,如今作幧頭為之也。

凡君召以三節。今漢使者擁節。

明堂位副褘:副,首飾也,今之《步搖》是也。副是首 飾,以其覆被頭首。漢之步搖亦覆首。

《屏》:屏謂之「樹」,今浮思也。刻之為雲氣蟲獸,如今 闕上為之矣。漢時謂屏謂浮思,故云今浮思。解者 以為天子外屏,人臣至屏,俯伏思念其事。案《匠人》注 云:「城隅謂角浮思也。漢時東闕浮思災。」以此諸文參 之,則浮思,小樓也,故城隅闕上皆有之。然則屏上亦 為屋,以覆屏牆,故稱屏曰浮思,或解屏為闕也。古詩 云:「雙闕百餘尺。」則闕於兩旁,不得當道,與屏別也。 大路,殷路也。大路,木路也。漢祭天乘殷之路,今謂 之「桑根車」也。

《簨,簴》。垂五采羽於其下,樹於簨之角上。案《漢禮 器制度》而知也。

愒立。齊人謂「無髮」為「禿楬。」

《大傳》「繫之以姓而弗別。」「繫之弗別」,謂若今宗室屬 籍也。漢之同宗有屬籍,則周家繫之以姓是也。 《少儀籥》。籥,如笛,三孔。案:《漢禮器》知之。

《學記》:「扞格」「格」,讀如「凍𠗂」之「𠗂。」今人謂「地堅」為「𠗂」, 《樂記》不殈。今齊人語有「殈」者。

治亂以相,今齊人謂「穅為相, 訊疾以《雅》。」雅亦樂器名也。狀如漆筩,中有椎。以 漢時制度而知也。

《喪大記》:「食粥於盛。」謂今時杯杅也。

《紞》。紞以組類為之,綴之領側,若今被識矣。領為 被頭。側謂被旁。識,謂記識。

畫翣:《漢禮》,「翣以木為筐,廣三尺,高二尺四寸,方兩 角高。衣以白布畫者,畫雲氣,其餘各如其象,柄長五 尺。」

《魚躍拂池》。以銅為魚,縣於池下。亦參「《漢》之制度」 而知也。

大夫士以《咸》。今齊人謂棺束為《緘繩》。

《雜記》:「使某實。」「實。」當為至。此讀周秦之人。聲之誤也。 《素沙》。素沙,若今紗縠之帛也。六服皆袍制,不襌,以 素沙裡之,如今褂袍襈重繒也。袍制,謂通衣裳,有 表有裡,似袍。漢時有褂袍,其袍下之襈以裡繒為之 繭衣裳。「若今《大䙱》也。」 《公館》者,公宮與公所為也。公所為,君所作。「離宮」,別 館也。

有司官陳器皿。器皿,其本所齎物也。《律》棄妻,卑所 齎。

束,五兩。今謂之「匹」,猶匹偶之雲與。

紃以五采。紃施諸縫中,若今時絛也。

《祭法》:「七祀五祀。」司命與厲,其時不著。今時民家或 春秋祠司命行神山神門戶竈在旁,是必春祠司命, 秋祠厲也。或者合而祠之,山即厲也。民惡言「厲」,巫祝 以厲山為之,謬乎?漢時人民嫌惡厲巫祝之人,意 以「厲神」是「厲山氏之鬼為之。」

七廟:其主之制,案《漢儀》,高帝廟主九寸,前方後圓, 圍一尺;後主七寸。 《春秋正義》衛次仲云:「右主八寸, 左主七寸,廣厚三寸,穿中央,達四方也。」范甯云:「天子主長尺二寸,諸侯主長一尺也。」《白虎通》云:「納之西壁, 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大夫不得特立社。與 民族居百家以上,則共立一社。今時里社是也。《郊特 牲》曰:「唯為社事,單出里。」 《郊特牲》。周法,百家以上 得立社。其秦漢以來,雖非大夫,民二十五家以上則 立社。故云今之里社。又《鄭志》云:「《月令》命民社。謂秦社 也。自秦以下,民始得立社也。」

《中庸》「裁者培之。」今時人名草木之殖曰「栽」,築牆立 板亦曰「栽。」 《壹戎衣》。「衣」讀為「殷」,聲之誤也。齊人言 殷聲如衣。虞、夏、商、周氏者多矣。今姓有衣者,殷之胄 與?

仁者,人也;人也當讀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 問之言。

《緇衣》,其出如綸。《綸》今有秩嗇夫所佩也。案漢《百 官公卿表》:「十里一亭,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 《漢書》云:「張敞以鄉有秩補太守,卒史朱邑為桐鄉嗇 夫。」《續漢·百官表》:「鄉置有秩,郡所置;其鄉小者,縣所置 嗇夫。」案此有秩嗇夫職同,但隨鄉大小,故名異耳。名 雖異,其所佩則同。張華云:「綸如宛轉繩。」《後漢。仲長統 傳》:「身無半通青綸之命。」《十三州志》曰:有秩嗇夫,得 假半章印。《續漢輿服志》曰:「百石青紺綸,一采,宛轉繆 織,長丈二尺。」《說文》:「綸,青絲綬。」又《爾雅》註:「綸,今有秩嗇 夫所帶,糾青絲綸。」

資冬祈寒。「資」當為「至。」齊魯之語,聲之誤也。祈之言 是也。齊西偏之語也。

《周田》觀文王之德。古文為《割申》,勸寧王之德,今博 士讀為「《厥亂》,勸寧王之德。」三者皆異,古文似近之。 《問喪雞斯》。當為笄。纚。今時始喪者。邪。巾貊頭。笄纚 之存象也。

《深衣》續衽鉤邊。鉤邊,若今曲裾也。鄭以後漢之 時裳有曲裾,故以續衽鉤邊,似漢時曲裾。今時朱衣 朝服,從後漢明帝所為,則鄭雲「今曲裾」者,是今朝服 之曲裾也。 《爾雅》:「裳削幅謂之纀。」削殺其幅,深衣 之裳。

曲裕如矩以應方。「古者《方領》」,如今「小兒衣領。」鄭 以漢時領皆嚮下交垂,故云「古者方領」,似今擁咽,故 雲「若今小兒衣領,但方折之」也。

《鄉飲酒義》。「謂之鄉」者,州、黨,鄉之屬也。或則鄉之所 居,州、黨,鄉大夫親為主人焉,如今郡國下今長於鄉 射飲酒,從太守相臨之禮也。謂郡治之下,及王侯 有國治之下,滿萬戶以上之令,不滿萬戶之長,於己 縣或射或飲酒,則從郡之太守及主國之相來自行 禮,相監臨之儀,不用令長禮也。令長射而飲酒,似州 長黨正也。太守與相來監臨,似鄉大夫監臨也。 《射義》,「諸侯歲獻貢士於天子。」《歲獻》,獻國事之書及 計偕物也。漢時謂郡國送文書之使謂之「計吏」,其 貢獻之功與計吏俱來,故謂之《計偕物》也。偕,俱也, 表記衣服以移之。「移」讀如《禾汜移》之「移」,移猶廣大 也。

何異孫十一經問對[編輯]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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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禮記》一書誰作?」對曰:「孔子設七十二子,共撰所聞, 以為之記。及秦漢諸附錄所記以成編,多非孔子言 者。凡『子曰』」者,多假託。

問:「孔門弟子所記而曰《戴記》者何?」對曰:「漢宣帝后蒼 最明《禮》,曾講《禮》於曲臺,戴德、戴聖皆其弟子也。德所 刪八十五篇,號《大戴禮》;聖所刪四十九篇,號《小戴禮》, 即今之《禮記》也。」

問:「《大戴禮》不行世者何?」對曰:「《大戴》冗雜,其好處都被 小戴採摘來做《禮記》。《大戴禮》如《韓詩外傳》,雖有此兩 家書,而讀者希。」

問:「篇名《曲禮》者何?」對曰:「先儒以為委曲教人之義,惟 林艾軒光朝一說,謂后蒼講禮於曲臺,其弟子所記 乃曲臺所聞者,故以《曲禮》冠於篇首,以明《曲臺》所講 之禮也。」

問:「各篇皆有作者之名乎?」對曰:「《中庸》,子思作《緇衣》,公 孫尼子作;《月令》,呂不韋門人作《王制》,漢文博士作《樂 記》,先儒以為荀卿作;《經解》,疑治《易》之家者作;《大學》,疑 曾子作,其餘未聞。」

問:「《曲禮》《少儀》《內則》等篇,恐皆是小學之文?」對曰:「呂氏 《童蒙訓》以為禮之灑掃、應對、進退之節文。《內則》一篇, 止是子之事父母,婦事舅姑之禮。」

問:「禮器、《禮運》,名義若何?」對曰:「橫渠《正蒙》以為禮之成。」 之用也。

問:「《經解》一篇止解《禮經》,如何?」對曰:「伊川答呂與叔曰, 恰限《易》之教潔淨精微,《詩》之教溫柔敦厚,恐害義理。 此篇實文墨之士為之,解《禮經》尚未得,況解五經乎?」 問:「《儒行》一篇果出孔子,如何?」對曰:「李泰伯謂必非孔 子之言,蓋戰國豪士,所以高世之節。其條十有五,旨 意重複,夸詫過當。」或曰:「魯哀公輕儒,孔子有為而言,

然多自誇大以傲其君,豈所謂孔子哉
考證
問:「《表記》止論人之威儀,如何?」對曰:「伊川以為是儒者

教人循禮之言,故言多近道。」

問:「《明堂位》,人多以為不可信,如何?」對曰:「魯僭王禮,其 弊起於成王伯禽,後來兼六代之樂,皆僭用之。如曰 周公踐天子位,安有此理!記者之訛也!」

問:「《月令》中間有周漢事,不可斷,以為出於呂氏門人?」 對曰:「此篇記秦事為多,周、漢事間雜,必出於呂氏門 人,而補葺訂正,漢儒與有力焉。」

問:「四十九篇記盡得禮否?」對曰:「如何可盡?《王制》《玉藻》 諸篇,乃禮之文物制度;《燕居》《緇衣》諸篇,乃禮之規矩 準繩;《冠義》《昏義》《燕射》諸篇,乃禮之文義訓辭。禮莫大 於祭祀,故郊廟之禮為詳;禮莫重於喪葬,故服制之 禮為備。一服之製,見於《深衣》;一燕之樂,見於《投壺》;禮 儀三百,威儀三千,亦未為不盡也。」

問:「《禮記》莫是《儀禮》中之節文?」對曰:「《周禮》是禮之綱領。 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乃其義。說 文公曰:『《儀禮》是經,《禮記》是解』。」

問:「《檀弓》《月令》《文王世子》《學記》《表記》《大學》《中庸》,何以謂 之禮書?」對曰:「《曲禮》《郊特牲》《祭義》《祭法》《昏義》《冠義》《喪服》 等篇,古之禮書也;《樂記》一篇,古之樂書也。若《檀弓》《大 學》等篇,蓋自漢興,搜求於殘編斷簡之中,《禮》得於淹 中,《樂》傳於劉氏。初莫詳其各篇作者之名,因記錄以 成編爾。」

問:「《禮器》云:『禮者,體也』。《祭義》云:『禮者,履也』。體履如何?」對 曰:「體謂《禮經》也。蓋禮者,立治之本,統之心,體之身,以 齊正於物,謂《周禮》《儀禮》也,故為『體』。」「履之雲者,謂昔之 誦而說者,至是可踐而履也。故曰:『禮儀三百,威儀三 千』,待其人而後行。」

問:「三百三千,其說異同者何?」對曰:「《孝經》說『《禮經》三百, 《禮器》云:『經禮三百』,《中庸》云:『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禮器》 云:『《曲禮》三千』。大意謂禮之體,其綱領體統則三百,而 節文度數,躬行踐履,其條目則三千之多異同,何必 深辨』!」

問:「《王制》班爵,與孟子不同者何?」對曰:「孟子以天子、公、 侯、伯各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王制》則子男二位, 而不及天子。孟子以君,卿、大夫、上中下士各一位,凡 六等;《王制》不言君,而止五等。」大國、次國、小國,皆有 上士二十七人,中士、下士又當幾人?此不可曉者一 也。

問:大次小國之數過多者何?對曰:「九州,州方千里,州 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 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闕四字之,則為千七十三國。周 封建之制難考,以此其見闕六字不過百八十國,見於 《左氏》者,不過倍加之數耳。闕六字「多乎?」此不可曉者二 也。

問:闕六字「封建而《王制》有封建者何?」對曰:「天子之縣內, 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國 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古者闕二字「畿內不以封建。」諸 侯雖有「六卿采地」,而謂闕六字「亦豈有九十三國哉?」此 不可曉者三也。

問:闕六字「皆置三監者何?」對曰:「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 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自古無三監之官,獨周封武 庚於商,慮武庚作亂,使管叔、蔡叔、霍叔三人監之,安 得每國各有三監乎?」此不可曉者四也。

問:闕二字天子諸侯,無事而不田,曰「不敬者何?」對曰:「田 狩之事,雖因農隙以講武,然天子一日萬幾,何必三 時親田也?文王不敢盤於遊田,而謂無事而不田,曰 不敬,此不可曉者五也。」

問:《王制》「諸侯礿而禘之,禘則不嘗者何?」對曰:「禘者,大 祭也。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乃謂之禘,不王不禘也。 《春秋》書禘,記其僭也」,何得為諸侯之禮乎?此不可曉 者六也。

問:「《王制》一篇,不足為經典何?」對曰:「此篇乃漢文帝朝 博士諸生作,所見異辭,所聞異辭,傳授專門,學識殊 轍。如粥市之有禁,養老之異衣,道路男子必由右,婦 人由左,車以中央,豈所謂《王制》者哉?悖禮拂經,與聖 人之書並行於世,僭妄久矣。」

問:「《月令》以古之五帝主五方,不及堯、舜者何?」對曰:「此 論出於鄒衍五運之說,後儒推其相生,以為德始於 木,與太昊司春,木生火,故炎帝司夏。中央土也,故黃 帝以土繼火;少昊以金繼土,顓帝以水繼金。且少昊, 黃帝子也,父子之間,其德自異,此不根之論也,不誣 及堯舜,幸矣。」

問:「四時祀,祭各一所者何?」對曰:「《曲禮》五祀戶竈中。」 門,行也。祭脾、肺、心、肝、腎,古無有也,惟見於漢儒之《記》 《禮》,況春則祀戶,夏則祀竈,季夏則祀「中」「秋則祀門, 冬則祀行。」以陰陽出入盛衰言。闕四字「無是禮也。」 問:「天子之居,四時各一者何?」對曰:「王者嚮明而治,以 聽天下,自有常處。何必春居青陽,夏居明堂,秋居總 章,冬居元堂,又列為左個太廟,右個配十二月,為太 室,以居中,遷徙往來,莫有定止問:「四時所乘之輅不同者何?」對曰:「天子乘車,不過五 輅,或祀天。」闕六字取其宜爾。何必春乘鸞輅,夏乘朱輅, 秋冬乘戎輅。闕六字四時之所乘而不知五輅之宜用, 必無是理也。

問:「四時所駕之馬,所載之旂,所衣之衣,所服之玉,亦 不同者何?」對曰:「天子之馬,不過選其良者,充閑廄,備 馳驅,何必春蒼龍,夏赤騮,季夏黃騮,秋白駱,冬鐵驪 也?天子之旂為太常,畫日月。」闕二字於上自有常色。天 子之服,繪六章於衣以法《乾》,繡六章於裳以效《坤》。天 子之玉,大圭、鎮圭、衡璜、琚、瑀,其色皆白,何必皆隨時 而分五色哉?

問:「《郊特牲》八蜡之祭,其義若何?」對曰:「先王制祭蠟之 義,蓋具體以陳報田之祭也。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 通,謹民財也。惟順成之方,其蠟乃通。」

問:「蠟之神有八者何?」對曰:「一先穡,二司穡,三農,四郵 表畷,五貓虎,六防,七水庸,八昆蟲。歷三代、秦漢魏宋 皆祭之。」

問:「蠟之名起於何代?後世更名曰臘者何?」對曰:「蠟之 名起於伊耆之代,夏謂之《嘉平》,商曰清祀,周曰大蜡, 秦更曰臘,復曰嘉平,漢曰臘,魏因之。隋唐始更前制, 復名曰蠟。」

問:「歷代祭蠟之日不同者何?」對曰:「周以歲十二月建, 亥月也。漢以季冬。魏高堂生隆議臘用日,雲王者各 因五行之盛而祖以」闕二字「為臘」,博士秦靜非之。隋初 用孟冬丁亥,唐用季冬臘日蠟。

問:闕五字也。惟順成之,方行者何。對曰:「唐戶部祭」之 辭。闕五字於某。《蟲蝗》。於某《疫癘》。於某。則其方守之神 不及。闕六字以其神之誕漫惝恍冥冥焉,不可執取而 猶誅。闕六字言動作之「愧然者乎」,是設彼而戒此也。

明方孝孺文集[編輯]

《季武子成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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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武子成寢。杜氏之葬在西階之下,請合葬焉,許之。入宮而不敢哭。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來,未之有改也。吾許其大而不許其細,何居?」 命之哭。


成寢,而夷人之墓合葬於人階下,二子皆不足為知 禮,其稱之也奚當?然則知禮者宜何居?曰:「無已,則卜 野而遷諸」,猶為善乎是。

古不修墓[編輯]

防墓崩,孔子泫然流涕曰:「吾聞之,古不修墓。」

取乎古而師之者,以其合乎人情,當乎天理也。父母 之棺髐然暴於人而不修,何取於古乎?信如斯言,安 足以為聖?其誣孔子也甚矣。謂「殯乎五父之衢」亦然。

子夏喪明[編輯]

「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曾子弔之」 ,云云止,亦已久矣。

孔子之門人,曾子最少,曾子之父與師商,固友也。曾 子之於子夏之喪,明而弔之則宜,其名而數之者,非 曾子事也。傳之者過也。曰:「朋友有過,以其長也,則不 正之與?」曰:「非也。正之者是也。名而數之,曾子不若是 暴也。」何以明之?曰:「其辭倨而慢,曾子之言慤而謹。」

喪欲速朽[編輯]

有子問於曾子曰:「問喪於夫子乎?」 曰:「聞之矣。」 云云。止,不欲速貧也。

孔子之欲仕,非為富也,為行道也;致美於棺槨,非為 不朽也,為廣孝也,欲富而瞷且趨焉,以求利於蠻裔 之國。曾謂孔子若是乎?欲全其既死之軀而因以為 民制,孔子何取乎?有子之疑,曾子之問,子游之答,傳 之者謬也。

《子思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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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思之母死於衛,柳若謂子思曰:「子聖人之後也。」 云云。子思曰:「云云。止,吾何慎哉。」

《禮》者,君子恆履之器也,不可斯須遠於身,豈以家之 貧富、時之通塞為行否?「子思賢者,其於道粹矣。」信斯 言也,烏在其喻於道!

原壤[編輯]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棺。」 云云。止,無失其為故也。

周公曰:「故舊無大故,則不棄也。」苟有大故,則周公必 棄之矣。小過而容之者,義也;大故而棄之者,亦義也。 察察然拒,昧昧然容,薄量無制者之為,豈聖人所為 乎?天下之大故,宜莫甚於母死而歌者矣。此而不棄, 烏乎棄?以是為聖人之量,吾弗知也。

韓邦奇語錄[編輯]

禘祫[編輯]

「五年一禘」,王者追祭太祖之所自出於太廟,而以太 祖配之也。三年大祫,合七廟祧廟之主於太祖之廟 而祀之。「四時祫祭」,合七廟之主於太祖之廟而祀之, 四時各祭於七廟而各祀之,皆天子之制也。

《庶子不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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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不祭祖,明其宗也;不祭禰,明其宗也。」《禮書》經秦火之後,漢儒集成,已未可盡信。況三代之時,與今時 異宜。三代之禮,嫡庶之分甚嚴者,當時諸侯卿大夫 皆世官,不得不嚴正如今之武職,豈敢分毫違越?若 通天下而論,庶子不祭祖,不祭禰,設使禰無嫡子,又 無叔伯,則二世皆絕不祭,仁人孝子何以自處?仁人 君子之為政也。亦何忍如此。安可泥古而不酌之今 哉。

《七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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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廟之禮決不可行。止以《尚書》「七世之廟,可以觀德」 之文,所謂七世之廟,非七坐廟也。《禮經》諸侯去其籍, 又遭秦火之災,漢儒附會而成。至宋儒既不以身體, 又不以理察,又不以時日計度,遂議定以為不刊之 典。今大祭之禮一行,須一二時。若七廟畢,一廟而復, 一廟出,一廟而入一廟,一日之間亦不能周。是君臣 上下終日不食,則奔走登拜之勞,腹又無食,精神疲 倦,豈能堪乎?若祭一二廟而食,亦無是理也。況古禮 繁多,今禮簡少,不過十之二,一日之間,安能周乎?若 分日而祭,古又無是禮也。

《旅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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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祭禮無所考,其節奏之詳,惟《士虞禮》「少牢饋食」諸 章,今禮之所無者,「迎屍」、「送屍」、「九飯告飽」、「獻賓」、「獻眾」、「賓 獻兄弟」、「獻眾兄弟」、「獻祝」、「獻佐食」數節諸章亦不載旅 酬之禮,豈旅酬天子之禮歟?

《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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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之坐,即今之跪。《儀禮》所載,「凡祭主至神位,贊者曰 坐」是也。

群書備考[編輯]

《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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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一書,是非雜亂,其粹精者惟《中庸》《大學》而已,其 次《坊記》可也。自《曲禮》《少儀》《樂記》《祭義》《射義》等篇已多 戾古,而《王制》《月令》又居其下,儒行亦非孔子之言,然 其紊亂難信,未有如《明堂》之甚者也。如《月令》之書,或 以為周公所作,或以為不韋所造,其稱周公者,不過 曰罷侯置守之世,豈有所謂「諸侯焚書坑儒」之世,豈 有所謂視學?慘夷赭衣之世,豈有所謂「德惠?」《月令》之 所稱,皆周制也。不知太尉,秦官也,而命贊桀俊;郡縣, 秦制也,而大合百縣之秩;芻建亥之月,秦正月也,而 季秋為來歲之朔日;呂不韋秦人也,《月令》為不韋所 造,明矣。其所謂「諸侯視學」、「德惠」者,安知非慕古而言 之也耶?如《明堂位》一篇,《春秋》書初獻「六羽」,書郊,書望, 書「新作南門」、新作雉門及兩觀,無非惡魯人之僭天 子,所謂禮樂征伐自諸侯出也。明堂乃謂魯用天子 禮樂,兼虞、夏、商、周之制,何歟?孟子以魯儉於百里明 堂,則以為七百里,《書》以為「虞之官百」,夏、商官倍明堂, 則以為「有虞官五十,夏後官百」,戾經違古如此。

日知錄[編輯]

《術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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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記》:「術有序。」註:「術當為遂,聲之誤也。《周禮》:萬二千五 百家為遂。」按《水經注》引此作「遂有序。」《周禮》遂人之職, 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酇,五酇為鄙,五鄙為縣, 五縣為遂。皆有地域溝樹之,使各掌其政令。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師: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

又按《月令》:「審端徑術。」註:「術」,《周禮》作「遂。」夫間有遂,遂上 有徑。徑,小溝也。《春秋文公十二年》:「秦伯使術來聘。」《公 羊傳》《漢書五行志》並作「遂。」《管子度地篇》:「百家為里,里 十為術,術十為州。」術音遂。此古「術」、「遂」二字通用之証。 陳可大《集說》改「術」為「州」,非也。

「『《周禮》州長會民射於州序』。陳氏《禮書》曰:『州曰序』。《記》言 『遂有序』」何也?《周禮遂官》各降鄉官一等,則遂之學亦 降鄉一等矣。降鄉一等而謂之州長,其爵與遂大夫 同,則遂之學其名與州序同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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