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7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七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七十卷目錄
明堂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唐〈帝堯一則〉
虞〈帝舜一則〉
夏〈總一則〉
商〈總一則〉
周〈總一則〉
漢〈武帝建元一則 元封三則 太初一則 天漢一則 太始一則 征和一則 平帝
元始二則〉
後漢〈世祖中元一則 明帝永平一則 章帝建初一則 元和一則 和帝永元一則
安帝延光一則 順帝永和一則 漢安一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明帝太和一則〉
晉〈武帝泰始一則 太康一則 孝武帝太元二則〉
宋〈孝武帝大明二則 明帝泰始二則 後廢帝元徽二則〉
禮儀典第一百七十卷
明堂祀典部彙考一
[編輯]上古
[編輯]炎帝神農氏以時嘗穀祀於明堂
[編輯]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按《淮南子主術訓》:「昔者 神農之治天下也,甘雨時降,五穀蕃植,春生夏長,秋 收冬藏,月省時考,歲終獻功,以時嘗穀,祀於明堂。明 堂之制,有蓋而無四方,風雨不能襲,寒暑不能傷,遷 延而入之。」
黃帝有熊氏作合宮以祀上帝
[編輯]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按杜佑《通典》。「黃帝拜祀上 帝於明堂。」〈或謂之合宮〉其堂之制,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 茅蓋通水,水圜宮垣為複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曰 「昆侖」,天子從之入以拜祀。
按《通鑑外紀》:「黃帝作合宮,以祀上帝,接萬靈,布政教 焉。」
陶唐氏
[編輯]帝堯立五府以祀五帝
[編輯]按:《史記。五帝本紀》:正月上日,「舜受終於文祖。」文祖者, 堯大祖也。
鄭元曰:「文祖者,五府之大名,猶周之明堂。」 正義曰:《尚書帝命驗》云:「帝者,承天立府,以尊天重象也。五府者,唐、虞謂之天府,夏謂之正室,殷謂之重室,周謂之明堂,皆祀五帝之所也。」 文祖者,赤帝熛怒之府,名曰文祖。火精光明,文章之祖,故謂之文祖,周曰明堂。神斗者,黃帝含樞紐之府,名曰神斗。斗,主也。土精澄靜,四行之主,故謂之「神斗,周曰太室。」 《顯紀》者,白帝招拒之府名「顯紀」 ,紀,法也。金精斷割萬物,故謂之顯紀,周曰總章。《元矩》者,黑帝葉光紀之府,名曰「元矩」 ,矩,法也。水精元昧,能權輕重,故謂之「元矩,周曰元堂。」 《靈府》者,蒼帝靈威仰之府,名曰靈府,周曰青陽。
按:杜佑《通典》:「唐虞祀五帝於五府。」
《府》者,聚也。言五帝之神聚而祭於此堂。
蒼曰靈府,赤曰文祖,黃曰神計,白曰明紀,黑曰「元矩。」 五府之制未詳。
按《路史》:「帝堯居於明堂,斥題不枅,土階不戚,茅茨不 劗,泊如也。」
明堂之制如此,非皆居也。
作七廟,立五府,以享先祖而配五帝。
有虞氏
[編輯]帝舜作總章祖顓頊而宗堯
[編輯]按《禮記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
〈注〉此禘謂祭昊天於圜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爾。《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明堂,《月令》:「春曰其帝太皞,其神勾芒;夏曰其帝炎帝,其神祝融;中央曰其帝黃帝,其神后土;秋曰其帝少皞,其神蓐收;冬曰其帝顓頊,其神元冥。」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者而已。〈疏〉正義曰:「祖顓頊而宗堯」者,謂祭五天帝、五人帝及五人神於明堂,以顓頊及堯配之。祖,始也,言為道德之初始,故云祖也。宗,尊也。以有德可尊,故云宗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者,以《明堂》《月令》云:「春曰其帝太皞,其神勾芒」,五時皆有帝及神。又《月令》季秋「大享帝」,故知明堂之祭有五人神及五天帝也。又《孝經》云:「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故知於明堂也。
按《隋書牛弘傳》,「弘上議曰:『明堂者,所以通神靈,感天 地,出教化,崇有德。黃帝曰合宮,堯曰五府,舜曰總章』, 布政興治,由來尚矣。」
夏
[編輯]夏始為世室,祖顓頊而宗禹。
按:《禮記祭法》:「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
按:《周禮冬官》「夏后氏世室。」
鄭鍔曰:「周繼夏、商之後,因二代製作而增廣之。記者欲言周人明堂之制,故併述二代宮室之制,見其來之有漸 。」 王昭禹曰:「明堂之中有世室、有重屋,夏曰世室,商曰重屋,周曰明堂,各舉其一而言也。以《月令》攷之,天子春居青陽,夏居明堂,秋居總章,冬居元堂,至中央則居太廟大室,然則世室則太廟大室也。君子」 將營宮室,宗廟為先,故夏后氏以世室為始也 。陳用之曰:「夏謂之世室,商謂之明堂,其名雖殊,其實一也。所謂世室非廟,所謂重屋非寢,以其皆有所為堂故也。言夏后氏世室矣,而曰『堂修七尋』」 ,則重屋非明堂乎?明堂者,王者之堂也。有堂斯有室,有室與堂斯有屋矣。曰世室者,以室言之;曰重屋者,以屋言之;曰「明堂」 者,以堂言之。商因於夏禮,周因於殷禮,損益雖不同,制度本無二。自其異者視之,夏度以步,商度以尋,周度以筵。自其同者視之,則五室九階,其下同;四戶八窗,其旁同;四阿重屋,其上同。自《經》之所記而互見者言之,夏周五室,則商可知矣。商人四阿重屋,則夏周可知矣。夏后氏九階,四旁兩夾窗,有門側之堂,夏有室,則商周亦從可知矣。四隅之阿,四注複屋,則上員下方亦從可知矣。以夏后氏之堂修二七廣,益以四分修之一。周人明堂東西九筵,南北七筵觀之,則知商人重屋,堂修七尋,其廣九尋明矣。或以四增一,或以七加二,所謂不相襲禮也。要之,五室以象五行,四戶「以象四序,八窗」 ,「以應八節,上員下方,以法天地之形」 ,此三代明堂之大制也。
堂修二七,廣四修一。
趙氏曰:「堂,言中間之明堂也;東西言廣,廣,闊也;南北言修,修,深也。古人以六尺為步,以九尺為筵,以八尺為一尋,其數不可易也。其修二七,謂堂深兩個七步,計十四步,以尺計之,則深八丈四尺也。廣四修一」 者,蓋夏度以步堂修十四步,今東西之廣,如修之外,又益以四分修之一,且南北為修,以十四步四分之一,分得三步半。以十四步又益以三步半,則堂廣十七步半。以尺計之,則十丈五尺也。
五室三四步四三尺。
趙氏曰:「五室,《注》謂堂上為五室,象五行。木室於東北,火室於東南,金室於西南,水室於西北,土室於中央」 是也。三、四步,言室之深;四、三尺,言室之廣也。謂四角四室,其深皆三步,其廣如步之外,又益之以三尺;中央土室,其深四步,其廣如步之外,又益之以四尺。三步三尺,言四室修廣;四步四尺,言中室修廣也。四室修當一丈八尺,廣當二丈一尺;中室修當二丈四尺,廣當二丈八尺。通計五室,則南北共深六丈,東西共廣七丈。但中間既為明堂,又為土室,意者土室包在明堂之內也。此所計丈尺,係五室四角相接,無路可通,所以《環溪圖》於四室角皆約空一筵或一步者,不為無見也 。鄭鍔曰:「康成已謂世室為」 宗廟,又於五室言「五行之神」 ,何耶?彼以為太廟明堂,周制故也。且以其制雖同,然亦不可以處祖先之處而處五行之神。然則此言五室者,蓋宗廟之神所處之室,如後世某宗之室也。所以不記其數者,夏人遠矣。世室之制大略如是也。
九階:
趙氏曰:「九階」 ,謂世室以南面三階,東西北各二階,是為九階。《明堂位》云:「三公,中階之前,北面東上。諸侯之位,阼階之東,西面北上。諸伯之國,西階之西,東面北上。」 據此則南面三階可證也。
四旁兩夾窗,
趙氏曰:「四旁兩夾窗」 者,謂窗助戶為明。言四旁者,謂五室,室有四戶,之旁皆有兩夾窗,每戶夾以兩窗,則五室二十戶、四十窗也。
白盛。
鄭康成曰:「蜃,灰也。盛之言成也,以蜃灰堊牆,所以飾成宮室。」
《門堂》?三之二。
趙氏曰:「門堂如門樓之類,裡面起成廳堂,外面須起門樓,出入其中,亦有堂有室也。」
室:三之一:
趙氏曰:「室,《注》謂兩室與門各居一分。」 據此則室有兩室,如門樓兩旁夾室,門堂居上堂三之二,室居正堂三之一,皆小故也。但不知三之一指一室之數,或兩室共三之一 。陳祥道曰:「是室也,非三四步四三尺之室,乃門堂之室也。門堂之修九步二尺,則二室之南北計其修則四步四尺也。假令堂上南北十四步,門堂三之二」 ,此十四步裂為三分而得其二,則為九步二尺;室三之一,裂為三分而得其一,則為四步四尺矣。門堂之廣十有一步有
「四尺則二室之東西」 計其廣則五步有五尺也。假令堂上東西十七步半,門堂三之二,以十七步半裂為三分而得其二,則為十一步四尺;室三之一,一十四步裂為三分而得其一,則為五步五尺也。
《易》氏曰:「言門堂之室,取數於正室之制。」 正室之
「南北,其修為十步,三分取一,則門堂之室其修為三步二尺;正室之東西,其廣為十一步有四尺,三分取一,則門堂之室其廣為三步五尺三分寸之一。」 此門室之制。
商
[編輯]商制重屋,祖契而宗湯。
按《禮記祭法》:「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按《周禮冬官》:「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堂崇三尺。」
鄭鍔曰:「康成謂重屋者,王宮正堂若大寢也。《明堂位》云:『複廟重檐』,謂重承壁材也。重屋之制,蓋重檐以為深密也。商武之詩曰:『松桷有梴,旅楹有閑,寢成孔安』。此言商之路寢也。祀高宗而特言修路寢者,康成謂高宗復成湯之道,故記者於商制謂此也。名曰重屋者,商人因夏人所居之屋重增廣其制度也 。《易氏》曰:『殷人度以尋』。」 則尋凡八尺也。世室之制,大抵南北狹,東西長,知堂之南北其修七尋,為五丈六尺,則知堂之東西其廣九尋,為七丈二尺也。
四《阿重屋》。
陳用之曰:「阿者屋之曲。重者屋之複。四隅之阿,四柱複屋,則上員下方可知。」
周
[編輯]《周制》,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按《詩經周頌我將》章:「我將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 之。儀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伊嘏文王,既右享之。 我其夙夜,畏天之威,於時保之。」
〈朱注〉右,尊也。神坐東向,在饌之右,所以尊之也。此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之樂歌。 程子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冬至祭天而以祖配之。以冬至,氣之始也。萬物成形於帝,而人成形於父,故季秋享帝而以父配之。以季秋成物之時也。」 陳氏曰:「古者祭天於圜丘,掃地而行事,器用陶匏,牲用犢,其禮極簡。聖人之意」以為未足以盡其意之委曲,故以季秋之月,有大享之禮焉。天即帝也,郊而曰「天」,所以尊之也,故以后稷配焉。后稷遠矣,配稷於郊,亦以尊稷也。明堂而曰「帝」,所以親之也,以文王配焉。文王親也,配文王於明堂,亦以親文王也。尊尊而親親,周道備矣。然則郊者古禮,而明堂者周制也,周公以義起之也。
按《禮記祭法》:「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 按《周禮冬官》:「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
鄭鍔曰:「此言周人明堂之制。明堂者,布政朝諸侯之宮。謂之明者,聖人以文明之德致文明之治,以言其面則嚮明,以言其位則繼明,以言其祀則明禋,以言其政教、賞罰、道德、人倫無所不明,故得以坐明堂而有天下 。賈氏曰:『夏度以步,殷度以尋,周度以筵,是王者相改』。」
東西九筵,南北七筵。
王昭禹曰:「東西九筵,則明堂其廣凡八丈一尺矣;南北七筵則其深凡六丈三尺矣。」
堂崇一筵。
鄭康成曰:「周堂高九尺。」
五室,凡室二筵。
鄭鍔曰:「中為五室,一室之廣各一丈八尺,此五室當如康成上文《五行》之說,蓋明堂者,祀上帝之所,五方之帝宜各有室焉,與夏之世室所謂五室異矣。」
室中度以幾,堂上度以筵,宮中度以尋,野度以步,塗 度以軌。
賈氏曰:此《記》據周而作,故備於周而略於夏、殷,下文皆據周而說 。陳用之曰:「夏度以步,商度以尋,周人兼用之。」
廟門、容大扃七個
鄭鍔曰:「此言門之廣狹 。」 陳用之曰:「鄭氏謂大扃為牛鼎之扃,小扃膷鼎之扃,無所經見。古人以扃為外閉之關,其小大之制,未聞知廟門之大而闈門之尤小爾。」
《闈門》容小扃參個。
鄭康成曰:「廟中之門曰闈。小扃,膷鼎之扃,長二尺,參個六尺 。」 陳用之曰:「闈則旁出之小門。《爾雅》曰:『宮中之門謂之闈』。」 先儒謂相通小門是也 。鄭鍔曰:「廟中以祭為主,而祭以牛鼎為主,故取足以容鼎也。」
「路門」,不容乘車之五個。
陳用之曰:「《路門》者,路寢之門。」
《應門二》《徹參》個陳用之曰:「應門,治朝之門。《爾雅》曰:『正門謂之應門』。此主正治之朝門言也,先儒釋之以為朝門焉。」 鄭康成曰:「二徹之內八尺,三個二丈四尺 。」 易氏曰:「嘗疑明堂之室止於丈八尺,而廟門乃二丈一尺,應門乃至二丈四尺,路門乃幾於三丈三尺,則其制為太廣。」 鄭氏疑其說,以為路門不容乘車,五個乃兩間共容三丈三尺,則是路門為丈有六尺五寸,其制反小於應門,且非《經》之明文,是必有差。學者略其長短之數,而取其因物擬物之度,斯可矣 。李嘉會曰:「祭祀之禮,一時而入,不欲先後,故門之制度如此。」
漢
[編輯]武帝建元元年秋七月議立明堂不果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建元元年秋七月,議立明堂,遣使 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徵魯申公。」按《郊祀志》,武帝 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漢興已六十餘歲矣,天下艾 安,縉紳之屬皆望天子封禪改正度也。而上鄉儒術, 招賢良,趙綰、王臧等以文學為公卿,欲議古立明堂 城南,以朝諸侯,草巡狩封禪,改歷服色,事未就。竇太 後不好儒術,使人微伺趙綰等姦利事,按綰、臧,綰、臧 自殺。諸所興為皆廢。
元封元年夏四月癸卯登封泰山降坐明堂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臣瓚曰:《郊祀志》,「初,天子封太山,太山東北阯古時有明堂處,則此所坐者也。明年秋乃作明堂耳。」
元封二年秋,作明堂於泰山下。
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元封五年》,始祠高祖於明堂,以配上帝。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封五年春三月,還至太山,增封。 甲子,祠高祖於明堂,以配上帝,因朝諸侯王列侯,受 郡國計。」按《郊祀志》:「初天子封泰山,泰山東北阯,古 時有明堂處,處險不敞。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曉其 制度。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明堂中有一 殿,四面無壁,以茅蓋通水,水圜宮垣為復道,上有樓, 從」西南入,名曰「昆侖」,天子從之入,以拜祀上帝焉。於 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帶圖。及是歲修封,則祠 泰一、五帝於明堂上坐,合高皇帝祠坐對之。祠后土 於下房,以二十太牢。天子從昆侖道入,始拜明堂如 郊禮畢,尞堂下。而上又上泰山,自有祕祠其巔。而泰 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黃帝並赤帝所,有司侍祠焉。 「山上舉火,下悉應之。」
太初元年祀上帝於明堂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初元年「冬十月,行幸泰山,十一 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於明堂。」
天漢三年春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計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云云。
太始四年祀高祖於明堂以配上帝又祀孝景皇帝於明堂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始四年「三月,行幸泰山。壬午,祀 高祖於明堂,以配上帝,因受計。癸未,祀孝景皇帝於 明堂。」
征和四年三月祀於明堂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征和四年「春三月,上耕於鉅定,還 幸泰山,修封。庚寅,祀於明堂。」
平帝元始四年王莽奏立明堂辟廱
[編輯]按《漢書平帝本紀》:「元始四年夏,安漢公奏立明堂辟 廱。」
應劭曰:「明堂所以王四時,出教化。明堂上圜下方,八窗四達,布政之宮,在國之陽上。八窗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旬,七十二牖法七十二候。《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上帝,謂古時帝太昊之屬,黃帝曰合宮,有虞曰總章,殷曰陽館,周曰明堂。辟廱者象璧圜雍之以水,象教化流行。
元始五年,祫祭明堂。
按《漢書平帝本紀》:「元始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諸侯 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徵助 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後漢
[編輯]世祖中元元年初起明堂
[編輯]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中元元年,是歲初起明堂靈臺 辟雍及北郊兆域,宣布圖讖於天下。」
《大戴禮》云:「明堂者,凡九室,一室有四戶八牖,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以茅蓋上,上員下方,赤綴戶也,白綴牖也。」 《禮圖》又曰:「建武三十二年,作明堂,上員下方,十二堂法日辰,九室法九州室,八窗,八九七十二,法一時之王室,有十二戶,法陰陽之數。」 胡伯始云:「古清廟蓋以茅,今蓋以瓦,下藉茅,存古制也。」 《漢官儀》曰:「明堂四面起土作塹,上作橋,塹中無水。明堂去平城門二里許,天子出,從平城門先歷明堂,乃至郊祀。」
按《祭祀志》:「是年,初營北郊明堂。」《周禮·考工記》曰:「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 鄭元曰:「明堂者,明政教之堂。周度以筵,亦王者相改。周堂高九尺,殷三尺,則夏一尺矣,相參之數也。」 《孝經援神契》曰:「明堂上圓下方,八窗四達。布政之宮,在國之陽。」 《晏子春秋》曰:「明堂之制,下之溫濕不能及也,上之寒暑不能入也。木工不鏤,示民知節也。」 《呂氏春秋》曰:「周明堂,茅茨蒿柱,土階三等,以見儉節也。」 《前志》:武帝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明其制度。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圖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通水,水圜宮垣,為復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曰崑崙,以拜禮上帝。於是作明堂汶水上,如帶圖。《新論》曰:「天稱明,故命曰明堂。上圓法天,下方法地,八窗法八風,四達法四時,九室法九州,十二坐法十二月,三十六戶法三十六雨,七十二牖法七十二風。」 《東京賦》曰:「復廟重屋,八達九房。」 薛綜注曰:八達,謂室有八窗也。堂後有九室,所以異於周制也。王隆《漢官篇》曰:「是古者清廟茅屋。」 胡廣曰:「古之清廟,以茅蓋屋,所以示儉也。」 今之明堂,茅蓋之,乃加瓦其上,不忘古也。
明帝永平二年正月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
[編輯]按《後漢書明帝本紀》:「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 武皇帝於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 絇屨以行事。禮畢,登靈臺,使尚書令持節詔驃騎將 軍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以配 五帝。禮備法物,樂和八音,詠祉福,舞功德。其班時令, 敕群後,事畢,升靈臺,望元氣,吹時律,觀物變。群僚藩 輔,宗室子孫,眾郡奉計,百蠻貢職,烏桓、濊貊,咸來助 祭,單于侍子、骨都侯亦皆陪位,斯固聖祖功德之所 致也。朕以闇陋,奉承大業,親執圭璧,恭祀天地。仰惟 先帝,受命中興,撥亂反正,以寧天下,封泰山,建明堂, 立辟雍,起靈臺,恢弘大道,被之八極,而嗣子無成、康 之質,群臣無呂、旦之謀,盥洗進爵,踧踖惟慚。素性頑 鄙,臨事益懼。故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其令天下 自殊死已下,謀反大逆,皆赦除之。百僚師尹其勉修 厥職,順行時令,敬若昊天,以綏兆人』。」按《祭祀志》,「永 平二年正月辛未,初祀五帝於明堂,光武帝配。五帝 坐位堂上,各處其方。黃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 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牲各一犢,奏樂如南郊。 卒事,遂升靈臺以望雲物。
章帝建初三年正月宗祀明堂
[編輯]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三年:「春正月己酉,宗祀明 堂,禮畢,登靈臺,望雲物,大赦天下。」
元和二年祀五帝於汶上明堂以世祖配
[編輯]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二年二月丙辰,東巡狩。壬 申,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癸酉,告祠二祖四宗,大會 外內群臣。丙子,詔曰:朕巡狩岱宗,柴望山川,告祠明 堂,以章先勳。其二王之後,先聖之裔,東後蕃衛,伯父、 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百僚從臣,宗室眾子,要荒 四裔,沙漠之北,蔥嶺之西,冒耏之類,跋涉懸度,陵踐 阻絕,駿奔郊畤,咸來助祭,祖宗功德,延及朕躬。予一 人空虛多疚,纂承尊明,盥洗享薦,慚愧祗慄。《詩》不雲 乎?『君子如祉,亂庶遄已。歷數既從,靈耀著明,亦欲與 士大夫同心自新。其大赦天下,諸犯罪不得赦者皆 除之。復博奉高嬴,無出今年田租芻槁』。」按《祭祀志》, 元和二年二月,上東巡狩,至泰山,辛未,柴祭天地群 神如故事。壬申,宗祀五帝於孝武所作汶上明堂,光 武帝配,如雒陽明堂祀。癸酉,更告祠高祖、太宗、世宗、 中宗、世祖、顯宗於明堂,各一大牢。卒事,遂覲東後,饗 賜王侯群臣。因行郡國。四月,還京都,又為靈臺十二 門作詩,各以其月祀而奏之。
和帝永元五年祀五帝於明堂
[編輯]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五年「正月乙亥,宗祀五帝 於明堂,遂登靈臺,望雲物,大赦天下。」
安帝延光三年祀五帝於汶上明堂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延光三年二月,幸泰山,柴告岱 宗。壬辰,宗祀五帝於汶上明堂。癸巳,告祀二祖六宗, 勞賜郡縣作樂。」按《祭祀志》:延光三年,上東巡狩,至 太山,柴祭及祠汶上明堂,如元和二年故事。
順帝永和元年正月宗祀明堂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永和元年「正月己巳,宗祀明堂, 登靈臺,改元永和,大赦天下。」
漢安元年正月宗祀明堂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漢安元年春正月癸巳,宗祀明 堂,大赦天下,改元漢安。」
魏
[編輯]文帝黃初二年春正月郊祀天地明堂
[編輯]按:《魏志文帝本紀》云云。
按《晉書禮志》。禮,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 以配上帝。魏文帝即位,用漢明堂而未有配按《宋書禮志》,黃初二年正月,郊祀天地明堂。是時魏 都洛京,而神祇兆域,明堂靈臺,皆因漢舊事。
明帝太和元年春正月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
[編輯]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按:《晉書禮志》:「明帝太和元年,始宗祀文帝於明堂,齊 王亦行其禮。」
晉
[編輯]武帝泰始二年宗祀明堂以文帝配除五帝之坐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二年二月丁丑,宗祀文皇帝 於明堂,以配上帝。按《禮志》,「泰始二年,群臣議,五帝 即天地王氣,時異故殊其號,雖名有五,其實一神。明 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號,皆同稱昊 天上帝,各設一坐而已。地郊又除先後配祀帝。」悉從 之。二月丁丑,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 堂「以配上帝。」
太康十年詔復明堂五帝位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太康十年十月詔 曰:「『《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 帝』。而《周官》云:『祀天旅上帝』。又曰:『祀地旅四望』。望非地, 則明堂上帝不得為天地。往者眾議除明堂五帝位, 考之禮文不正。且《詩序》曰:『文武之功,起於后稷』,故推 以配天焉。宣帝以神武創業,既已配天,復以先帝配 天,於義亦所不安。其復明堂及南郊五帝位。」〈又〉「晉初 以文帝配,後復以宣帝,尋復還以文帝配,其餘無所 變革。是則郊與明堂,同配異配,參差不同矣。」摯虞議 以為:「漢魏故事,明堂祀五帝之神。《新禮》五帝即上帝, 即天帝也。明堂除五帝之位,惟祭上帝。按仲尼稱『郊 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周禮》『祀 天旅上帝,祀地旅四望』。望非地則上帝非天,斷」可識 矣。郊丘之祀,掃地而祭,牲用繭栗,器用陶匏,事反其 始,故配以「遠祖」;「明堂之祭,備物以薦,三牲並陳,籩豆 成列,禮同人理,故配以近考。」郊堂兆位,居然異體,牲 牢品物,質文殊趣。且祖考同配,非謂尊嚴之美;三日 再祀,非謂不黷之義,其非一神,亦足明矣。昔在上古, 生為明王,沒則配五行,故「太昊配木,神農配火,少昊 配金,顓頊配水,黃帝配土。」此五帝者,配天之神,同兆 之於四郊,報之於明堂。祀天大裘而冕,五帝亦如之。 或以為五精之帝,佐天育物者也。前代相因,莫之或 廢。晉初始從異議。庚午《詔書》,明堂及南郊除五帝之 位,惟祀天神,新禮奉而用之。前太醫令韓楊上書,宜 如舊祀五帝。太康十年詔已施用。宜定新禮。明堂及 郊祀五帝如舊議。詔從之。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詔議明堂之制
[編輯]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宋書禮志》,孝武帝太 元十二年五月壬戌,詔曰:「太祖虛位,明堂未建,便可 詳議。」祠部郎徐邈議:「明堂圓方之制,綱領已舉,不宜 闕配帝之祀。且王者以天下為家,未必一邦,故周平、 光武無廢於二京也。周公宗祀文王,漢明配以世祖, 自非惟新之考,孰配上帝。」邈又曰:「明堂所配之神,積 疑」莫辨。按《易》「殷薦上帝,以配祖考。」祖考同配,則上帝 亦為天,而嚴父之義顯。《周禮》旅上帝者,有故,告天與 郊祀常禮同用四圭,故並言之。若上帝者,五帝經文, 何不言祀天旅五帝,祀地旅四望乎?人帝之與天帝, 雖天人之通謂,然五方不可言上帝,諸侯不可言大 君也。書無全證,而義容彼此。故太始、太「康二紀之間, 興廢迭用矣。」侍中車引議又曰:「明堂之制,既其難詳, 且樂主於和,禮主於敬,故質文不同,音器亦殊。既茅 茨廣廈,不一其度,何必守其形範,而不知弘本順民 乎?九服咸寧,河朔無塵,然後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 中書令王珉意與引同。吏部郎王忱議:「明堂則天象 地儀,觀之大,宜俟皇居反舊,然後修之。」驃騎將軍會 稽王司馬道子、尚書令謝石意同忱議,於是奉行,一 無所改。
太元十三年正月祀明堂。
按《晉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杜佑《通典》,「東晉孝武 帝太元十三年正月後辛,祀明堂,車服之儀,率遵漢 制,出以法駕,服以袞冕。時孫耆之議,郊以祀天,故配 之以后稷;明堂祀帝,故配之以文王。」由斯言之,郊為 皇天之位,明堂為上帝之廟,故徐邈以配之為言,必 神有主,郊為天壇,則明堂非太廟矣。時議帝親奉,今 親「祀北郊。明年正月上辛祀昊天,次辛祀后土,後辛 祀明堂。」
宋
[編輯]孝武帝大明五年四月詔經始明堂九月有司奏明堂牲牢之數
[編輯]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按《禮志》,大明五年四月 庚子詔曰:「昔文德在周,明堂崇祀;高烈惟漢,汶邑斯 尊。所以職祭罔愆,氣令斯正,鴻名稱首,濟世飛聲。朕 皇考太祖文皇帝,功耀洞元,聖靈昭俗,內穆四門,仁 濟群品,外薄八荒,威憺殊俗。南腦勁越,西髓剛戎,裁禮興稼穡之根,張樂協四氣之紀,匡飾墳序,引無題 之外,旌延寶臣,盡盛德之範,訓深劭農,政高刑厝,萬 物捸通,百神薦祉,動協天度,下沿地德。故精緯上靈, 動殖下瑞,諸侯軌道,河溓海夷。朕仰憑洪烈,入子萬 姓,皇天降祐,迄將一紀。思奉揚休德,永播無窮,便可 詳考姬典,經始明堂,宗祀先靈,式配上帝。誠敬克展, 幽顯咸秩,惟懷永遠,感慕崩心。」有司奏:「『伏尋明堂、辟 雍,制無定文,經記參差,傳說乖舛。名儒通哲,各事所 見,或以為名異實同,或以為名實皆異,自漢暨晉,莫 之能辨。《周書》云:『清廟明堂,路寢同制』。鄭元注《禮儀》生 於斯』。諸儒又云:『明堂在國之陽,丙巳之地,三里之內。 至於室宇堂個戶牖達向,世代湮緬,難得該詳。晉侍 中裴頠,西都碩學,考詳前載,未能制定。以為尊祖配 天,其義明著。廟宇之制,理據未分。直可為殿,以崇嚴 祀,其餘雜碎,一皆除之。參詳鄭元之注,差有準據』。」裴 頠之奏,竊謂可安。國學之南,地實丙巳,爽塏平暢,足 以營建。其牆宇規範宜擬,則太廟唯十有二間,以應 期數。依漢《汶上圖儀》,設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對饗祭 皇天上「帝,雖為差降,至於三載恭祀,理不容異,自郊 徂宮,亦宜共曰。《禮記》『郊以特牲,《詩》稱明堂,羊牛吉蠲 雖同,質文殊典。且郊有燔柴,堂無禋燎,則鼎俎彝簋, 一依廟禮,班行百司,搜材簡工,權置起部尚書、將作 大匠,量物商程,剋今秋繕立』。」乃依頠議,但作大殿屋, 雕畫而已,無古三十六戶、七十二牖之制。九月甲子, 有司奏:「南郊祭用三牛,廟四時祠,六室,用二牛。明堂 肇建,祠五帝,太祖文皇帝配,未祥祭用幾牛。」太學博 士司馬興之議:「案鄭元注《禮記大傳》,稱《孝經》『郊祀後 稷以配天,配靈威仰也。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配五帝也。夫五帝司方位,殊功一,牲牢之用,理無差 降。太祖文皇帝躬成天地,則道兼覆載;左右群生,則 化洽四氣。祖宗之稱,不足彰無窮之美;金石之音,未 能播勳烈之盛。故明堂聿修聖心,所以昭元極;汎配 宗廟,先儒所以得禮情。愚管所見,謂宜用六牛』。」博士 虞龢議:「祀帝之名雖五,而所生之實常一。五德之帝, 迭有休王,各有所司,故有五室。宗祀所主,要隨其王 而享焉。主一配一,合用二牛。」祠部郎顏奐議:「祀之為 義,並五帝以為言。帝雖雲五,牲牢之用,謂不應過。郊 祭廟祀,宜用二牛。」
按杜佑《通典》,「宋孝武大明五年,依漢汶上儀,設五帝 位,太祖、文帝對餐,祭皇天上帝,鼎俎彝簋,一依太廟 禮堂制。但作大殿,屋十二間,無古三十六戶,七十二 牖,文飾雕畫而已。」
大明六年,宗祀明堂,以太祖配。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六年春正月辛卯,車駕親 祠南郊。是日又宗祀明堂,大赦天下。」按《禮志》,「大明 六年正月,南郊還,世祖親奉明堂,祠祭五畤之帝,以 文皇帝配。」
明帝泰始六年詔南郊間二年一祭明堂間一年一祭
[編輯]按《宋書明帝本紀》,泰始六年春正月乙亥,初制間二 年一祭南郊,間一年一祭明堂。按《禮志》,泰始六年 五月乙亥,詔曰:「古禮,王者每歲郊享,爰及明堂。自晉 以來,間年一郊,明堂同日,質文詳略,疏數有分。自今 可間二年一郊,間歲一明堂外可詳議。」有司奏:「前兼 曹郎虞願議,郊祭宗祀,俱主天神,而同日殷薦,於義 為黷明。詔使圜丘報功,三載一享;明堂配帝,間歲昭 薦。詳辰酌衷,實允懋典。緣諮參議,並同曹郎王延秀 重議,改革之宜,實如聖旨。」前虞願議,蓋是仰述而已, 未顯後例。謹尋自初郊間二載,明堂間一年,第二郊 與第三明堂還復同歲。願謂自始郊明堂以後,宜各 間二年,以斯相推,長得異歲。通關八座同延秀議。 泰始七年議,祀明堂仍先告太廟。
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按《禮志》,「明帝泰始七年十 月庚子,有司奏:『來年正月十八日祠明堂。尋舊南郊 與明堂同日,並告太廟,未審今祀明堂,復告與不』?」祠 部郎王延秀議:「按鄭元云:『郊者,祭天之名。上帝者,天 之別名也。神無二主,故明堂異處,以避后稷。謹尋郊 宗二祀,既名殊實同,至於應告,不容有異』。」守尚書令 袁粲等,並同延秀議。
後廢帝元徽二年十月丁巳有司奏郊祀明堂還復同日間年一修
[編輯]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不載。按《禮志》云云。
元徽三年春正月辛巳,車駕親祠南郊、明堂。
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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