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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演義/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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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民國演義
◀上一回 第一一二回 領事官袒凶調艦隊 特別區歸附進呈文 下一回▶

  卻說各省抵制日貨,一致進行,再接再厲。閩省學生,亦常至各商家調查貨品,見有日貨,便即毀去。日本曾與前清訂約,有福建全省,不得讓與外人的條文,因此日人視全閩為勢力範圍,格外注意。僑居閩中的日商,因來貨躉積,不能銷售,已是忿懣得很;更聞中國學生檢查嚴密,越加憤恨,遂邀集數十人,持械尋釁。民國八年十一月十六日下午,遊行城市,適遇學生等排斥日貨,便即下手行兇,擊傷學生七人。站崗警察,急往彈壓,他竟不服解勸,當場取出手槍,撲通一聲,立將警察一人擊倒,彈中要害,嗚呼畢命。還有路人趨過,命該遭晦,也為流彈所傷。警察見已擾事,索性大吹警笛,號召許多同事,分頭拿捕,拘住兇手三名,一叫作福田原藏,一叫作興津良郎,一叫作山本小四郎,當即押往交涉署,由交涉員轉送日本領事署,並將事實電達政府,請向駐京日使,嚴行交涉。駐閩日本領事,袒護兇手,反電請本國政府,派艦至閩,保護僑民。日政府不問情由,即調發軍艦來華。真是強權世界。閩人大嘩,又由交涉員電告中央。政府連得急電,便令外交部照會日使,提出抗議。日使總算親到外交部公署,聲明閩案交涉,已奉本國訓令,決定先派專員,赴閩調查真相,以便開始談判。此項專員,除由外務省遴派一名外,並由駐京日使館加派一名,會同前往。所有本國軍艦,已經出發,礙難中止。惟艦隊上陸,已有電商阻云云。外交部只好依從,惟亦派出部員王鴻年、沈覲扆等,赴閩調查。

  為此一番釁隙,北京中學以上各校學生,全體告假,出外遊行演講,謂:「日人無端殺人,蔑理已甚,應喚起全國同胞,一體拒日。」各省學生,先後響應,並皆遊行演講,表示決心。就是閩省學生,前已發行《學術週刊》,提倡愛國,至此復宣佈戒嚴,示與日人決絕。官廳恐他釀成大禍,即取締《學術週刊》,勒令停止,並將報社發封。各學生等,遂皆罷課,風潮沿及濟南。濟南學生聯合會,正為著青島問題,常懷憤激。此次聞閩中又生交涉,越覺不平,擬開國民大會,並山東全省學生聯合會大會,誓抗日本。事被官廳阻止,也一律罷課,且擬遊行演講,致與軍警發生衝突。有好幾個學生,被毆受傷。學生以日人無理,尚有可原,軍警同為國民,乃甘心作倀,實屬可惡,決計與他大開交涉。官廳卻也知屈,特浼教育會代作調人,允許學生要求,始得和平解決。惟閩中一案,明明是曲在日人,日領事恃強違理,非但不肯將兇手抵命,反去電請軍艦,來閩示威。一經日政府派員調查,也覺得福田原藏等,所為不合,獨未肯宣付懲戒,反令日艦,游弋閩江,逗留不歸。中國外交部迭次抗爭,乃始下令撤退,並在東京、北京、福州三處,聲明一種理由,略云:

    帝國政府,曩因福州事變突發之結果,該地形勢極為險惡,深恐對於我國僑民,仍頻加迫害,僑民毆傷學生,擊死警察,反說閩人要迫害僑民,理由安在?特不得已派遣軍艦,前赴該地,以膺我僑民保護之責。惟最近按報告雲,該地情狀,漸歸平穩,當無上述之懸念。帝國政府深加考量,特於此際決定先行撤退該地之帝國軍艦,此由帝國政府考察實際情況,自進而所決行者也。帝國政府中心,切望中國官廳對於各地秩序之維持,與我僑民之保護,更加一層充分之盡瘁,幸勿再生事態,使帝國政府為保護我僑民利益之被迫害,再至不得已而派軍艦焉。

  看這口脗,好似日僑並未犯罪,全然為閩人所欺凌;並咎及中國官廳,不肯極力保護,所以派艦來華,為自護計。好一種強詞奪理,是己非人!最後還說出再派軍艦一語,明明是張皇威力,預示恫嚇。中國雖弱,人心未死,瞧到這般語意,難道就俯首帖耳,聽他架誣嗎?各省民氣,激昂如故,就是外交部亦調查確實,再向駐京日使,提出撤領、懲凶、賠償、道歉四項,要他履行。日使一味延宕,反謂:「我國各省官吏,不肯取締排日人民,應該罷斥,並須由政府保證,永遠不排日貨。」兩方面各執一詞,茫無結果,時已為民國八年終期了。

  政府東借西掇,勉過年關,正要預備賀歲,忽聞前代總統馮國璋病歿京邸,大眾記念舊情,免不得親去弔奠。就是徐總統也派員致賻,素車白馬,稱盛一時。原來馮下野後,仍常往來京師,猝然抱病,不及歸鄉,遂致在京逝世。馮雖無甚功業,究竟代理總統一年,故特敘其終。越二日,即係民國九年元旦,政府停止辦公數日,一經銷假,便由駐京日使遞到公文,大略如下:

    聯合國對德講和條約,業於本月十日交換批准,凡在該批准約文上署名之各國間,完全發生效力。日本依該講和條約第四編第八款,關於山東條約,即第一百五十六條乃至第一百五十八條之規定,由日本政府完全繼承膠州灣租借權,及德意志在山東所享有之一切利權。日本政府確信中國政府對於繼承上列權利一節,必定予以承認。蓋以大正四年五月二十五日所締結之中日條約中,關於山東省部分之第一條,曾有明文規定云:中國政府允諾日後日本國政府擬向德國政府協定之所有關於山東省依據條約,或其他關係於中國政府享有一切權利利益讓與等項處分,概行承認故也。以上權利,交還中國政府。至關於此事,大正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兩國所交還膠州灣換文中,曾言明:日本政府於現下之戰役終結後,膠州灣租借地,全然歸日本國自由處分之時,於下開條件之下,將該租借地交還中國。(一)以膠州灣全部開放為商港。(二)在日本國政府指定之地區,設置日本專管租界。(三)如列國希望共同租界,可另行設置。(四)此外關於德國之營造物,及財產之處分,並其他之條件手續等,於實行交還之先,日本政府應行協定。是以日本政府為決定交還關於膠州灣租借地,及其他在山東各種權利之具體的手續起見,提議中、日間從速開始交涉,深信必得中國政府之允諾也。

  公文中既雲交還,又雲繼承德國舊有一切權利,是明明欲佔領膠澳,不過塗飾人目,以為日本承受權利,乃是一個租借權,並非絕對的領土權。然試問向人假物,輾轉借用,原物未歸故主,但聲明由何人所借,便好算得交還嗎?此時外交總長陸徵祥等,尚在巴黎,因為保加利亞、匈牙利、土耳其諸國,和議尚未就緒,所以留待簽字,不得遽歸。外交部次長陳籙,當將日使來文,提交國務會議。國務員樂得推諉,統說待陸總長回國,再定辦法,因此把來文暫行擱起,不即答復。廣東軍政府,聞悉此事,也電致北京,反對山東問題,由中、日直接交涉,文云:

    迭據報載,日使向北京政府交涉聲明協約國對德條約,已發生效力,日政府自己完全繼承租借膠州權,並德國在山東各種權利等語。查我國拒絕簽字和約,正當此點。如果謬然承認,則前此舉國呼號拒絕簽約之功,隳於一旦。即友邦之表同情於我者,至此亦失希望,後患何堪設想?如果日使有提出上列各節情事,亟應否認,並一面妥籌方法。再查此案我國正擬提出萬國聯盟申訴,去年盛傳日使向北京政府直接交涉,當即電詢,旋准尊處電復:「青島問題,關係至重,斷不敢掉以輕心,現在並無直接交涉之事」等語。此時更宜堅持初旨,求最後勝利。究竟現在日使有無提出?尊處如何對付?國脈主權所關,國人惴惴,特電奉詢,統盼示復!

  南北政府,雖似對峙,惟為對外起見,仍然主張聯絡,所以對德和約,也嘗以不簽字為正當。前次通電聲明,與北京政府論調相同,至此更反對中、日直接交涉,一再致電。當由北京政府答復,決計堅持。待到一月二十五日,外交總長陸徵祥自歐洲乘輪回京,謁見徐總統,報稱德奧和約經過情形,尚有餘事未了,留同僚顧維鈞等在歐辦理。徐總統慰勞有加,並與談及山東交涉。陸總長亦謂:「不便與議,只好徐待時機,再行解決。」於是日使提案,仍復懸擱不理。

  惟西北邊防,日益吃緊,俄國新舊二黨,屢在西伯利亞境內,交戰不休。政府已將防邊護路各要件,迭經討論,適值陸總長回國,因再公開會議,決定辦法。從前西伯利亞鐵路,接入黑龍江、吉林兩省,為俄人所築,吉黑境內,稱為中東鐵路,鐵路總辦,當然歸俄人主任。西伯利亞有亂,免不得順道長驅,突入黑吉,故政府時為擔憂。自經陸總長列席議決,即由外交部名義,備具正式公文,向協約國正式申明:(一)中東路屬我國領土全權,不容第二國施行統治權。(二)俄員霍爾瓦特,僅為鐵路坐辦,無擔負國家統治之權能。(三)按照鐵路合同,公司俄員及沿線僑居中外人民,應由我國完全保護。除這三事宣告各國外,又分電奉天、吉林、黑龍江、新疆四省督軍,及現駐庫倫西北籌邊使徐樹錚等,令他厚集軍隊,極力防邊。籌備的款,實行護路;並應監視中東路總辦霍爾瓦特,勿任有逾軌舉動。種種辦法,無非是思患預防的要著。可巧呼倫貝爾特別區域,亦恐俄亂擾入,願將特別區域的名目取消,歸屬中政府指揮。這呼倫貝爾地方,本在黑龍江西北,向屬黑龍江省管轄,自俄人垂涎此地,硬要中國與他定約,承認呼倫貝爾為特別區域,以便逐漸染指。及俄亂一起,該地總管協領,自知站立不住,乃與暫護呼倫貝爾副都統貴福熟商,托使電請中央。貴福乃先咨呈東三省巡閱使張作霖,暨黑龍江督軍孫烈臣,間接傳遞呈文,到了京師。與外蒙情形相似。徐總統當然欣慰,便即下令道:

    據東三省巡閱使張作霖,黑龍江督軍孫烈臣,呈稱:

  「據暫護呼倫貝爾副都統貴福咨呈:竊查呼倫貝爾,向屬中國完全領土,隸黑龍江省管轄,自改置特別區域以來,政治迄未發達,自非悉聽中央政府主持,不足以臻治理。

  茲據全旗總管協領左右兩廳廳長幫辦等會議多次,僉謂取消特別區域,並取消中俄會訂條件,實為萬世永賴之圖,因推左廳廳長成德,右廳廳長巴嘎巴迪,索倫左翼總管榮安,索倫右翼總管凌陞等,代表全體,吁懇轉電中央,准將呼倫貝爾特別區域取消,以後一切政治,聽候中央政府核定。其中華民國四年中俄會訂呼倫貝爾條件,原為特別區域而設,今既自願取消特別區域,則該條件當然無效,應請一並作廢,伏乞鑒核轉呈」等語。核閱來呈,情詞懇摯,具見深明大義,應即俯如所請,以順群情。所有善後一切事宜,著該使等會商主管各部院,察酌情形,分別妥籌,呈候核定施行。總期五族一家,咸沾樂利,用廣國家大同之化,本大總統有厚望焉!此令。

  令下數日,又任命貴福為呼倫貝爾副都統,張奎武為呼倫貝爾鎮守使,鍾毓督辦呼倫貝爾善後事宜。嗣復經黑龍江督軍孫烈臣電達中央,請援照舊制,設立呼倫、臚濱兩縣,並改吉拉林設治局為室韋縣,當由政府交與內務部核辦。從前光緒三十四年間,原設呼倫、臚濱兩府,及吉拉林設治局,局址係唐時室韋國故都,因以名縣。內務部看到黑督呈文,並沒有甚麼關礙,當然贊同,即復呈總統府核准,下一指令,飭照呼倫貝爾原管區域,設置呼倫、臚濱、室韋三縣,統歸呼倫貝爾善後督辦管轄,這且不必細表。

  惟俄國新舊交爭,兩邊設立政府,新黨占住俄都彼得格勒,仍在歐洲東北原境。舊黨失去舊都,移居西伯利亞,組織臨時政府,暫就鄂穆斯克地方為住址,旋又遷至伊爾庫次克。偏新黨節節取,舊黨屢戰屢敗,幾至不支,再經伊爾庫次克境內的社會黨,目睹舊黨失勢,竟與新黨過激派聯絡,驟起革命,推翻舊政府。舊政府領袖柯爾恰克將軍等,統皆逃散,不能成軍。俄國新政府既占優勢,自謂劃除一切階級,以農人為本位,故號為勞農政府。且因俄都彼得格勒偏據歐洲,改就俄國從前舊都莫斯科為根據地,一面聲告各國,除舊有土地外,不致相侵。協約各國,本皆派兵至海參崴,出次西伯利亞,防禦俄亂。事見前文。美國因俄新政府既已聲明,不侵外人,當即將西伯利亞駐屯軍,全數撤回。獨日本政府不願撤兵,反且增兵,別寓深意。遂牒告美國政府,略謂:「日本處境,與美國不同。就俄國過激派現勢觀察,實足危及日本安全,故日政府決定增派五千補充隊,駐防西伯利亞東端」云云。美國也不暇理論,撤兵自去。獨中國前與日本協商,訂定中日軍事協定條件,所派軍隊,不能自由往返,屢經廣東軍政府通電反對,國務院乃電復廣東,內稱:「軍事協定,原為防止德、奧起見,現在各國駐俄軍隊,業經分起撤退,我國軍隊自當與各國一致行動,待至全隊撤回,即為軍事協定終止的期間。」但日本不肯退軍,中國亦當被牽制,甚至日本二次宣言,謂西伯利亞的政局,影響波及滿洲、朝鮮,危及日本僑民,所以不便撤兵。已視滿洲為朝鮮第二了!必待滿洲、朝鮮,脫除危險,日僑生命財產,可得安全,並由俄政府擔保交通自由,方好撤回西伯利亞屯兵。中政府得聞宣言,也覺不能容忍,即由外交部出與抗議,略云:

    貴國關於西伯利亞撤退之時機,有滿洲、朝鮮並稱之名詞,查朝鮮係與日合邦者,本國不應過問,而滿洲係東三省,係吾國行省之一部,豈容有此連續之記載?實屬蔑視吾國主權,特此抗議!

  這抗議書齎交日使,日使延宕了好幾日,方致一復文,還說:「由中國誤解,或誤譯日文,亦未可知。我帝國宣言中,並述滿洲、朝鮮,不過指摘俄亂影響,始及滿洲,繼及朝鮮,足危害我日本僑民,並無蔑視中國東三省主權。」看官試想,此等辯詞,果有理沒有理麼?正是:

    畢竟野心謀拓土,但誇利口太欺人。

  為了日本種種恃強,遂致中國內地,常有排日風潮,欲知詳情,且看下回便知。


  日人毆傷學生,槍斃警察,尚欲調派軍艦,來華示威,假使易地處此,試問日人將如何辦理乎?夫俄與日本,皆強國也,前清之季,交相憑陵。迨民國紀元,又牽率而來,俄染指於北,日垂涎於東,中政府之受其要挾,窮無所訴,視俄固猶日也。乃俄亂驟起,土宇分崩,外蒙離俄而取消自治,呼倫貝爾亦離俄而取消特別區域,可見強弱無常,暴興者未必不暴僕。況中、日兩國,同文同種,又同處亞東,胡不思唇齒之誼,而屢與中國為難耶?日人日人,其亦可少休也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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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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