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同意山西省澤州縣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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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同意山西省澤州縣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民函〔2018〕4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18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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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晉城市澤州縣政府駐地變更的請示》(晉政〔2016〕39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澤州縣人民政府由現駐地遷至金村鎮府城街001號。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
民政部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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