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高要縣設立高要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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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高要縣設立高要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19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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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八月十一日《關於高要縣撤縣設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高要縣,設立高要市(縣級),以原高要縣的行政區域為高要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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