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南通縣設立通州市的批覆
外觀
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南通縣設立通州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1月8日 |
|
關於江蘇省撤銷南通縣設立通州市的批覆
[編輯]民行批〔1993〕4號
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月八日《關於撤銷南通縣設立江海市的請示》和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的補充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南通縣,設立通州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南通縣的行政區域為通州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編制。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一月八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