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長慶集/卷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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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唐善人墓碑
[編輯]唐有善人曰李公。公名建,字構直,隴西人。魏將軍申公發,公十五代祖也。 周柱國陽平公遠,六代祖也。綏州刺史明,高祖也。太子中允進德,曾祖也。 綿州昌明令珍玉,大父也。雅州別駕、贈禮部尚書震,考也。贈博陵郡太君 崔氏,姚也。陳許節度、禮部尚書遜,兄也。渭源縣君房氏,妻也。容管招 討使濟,外舅也。長慶元年二月二十三日夜,無疾即世於長安修行裡第。是 歲五月二十五日,歸祔於鳳翔某縣某鄉某原之先塋。春秋五十八。有二女、 五男,曰訥、樸、恪、慤、碩。公官歷校書郎,左拾遺,詹府司直,殿中侍 御史,比部、兵部、吏部員外郎,兵部、吏部郎中,京兆少尹,澧州刺史, 太常少卿,禮部、刑部侍郎,工部尚書。職歷容州招討判官,翰林學上,鄜 州防禦副使,轉運判官,知制誥,吏部選事。階中大夫。勛上柱國。爵隴西 縣開國男。有史官起居郎、渤海高錢作行狀,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河南元 稹作墓誌,有尚書主客郎中、知制誥、太原白居易作墓碑。大署其碑曰善人 墓。善人者何?公幼孤,孝養太君。太君老疾,常曰: 子勸吾食,吾輒飽; 勸吾藥,吾意其疾廖。子,公小字也。及長,居荊州石首縣。〔環〕其居 數百家,凡爭鬥,稍稍就公決,公隨而評之。浸及鄉人,不詣府縣,皆相率 曰:請問李君。公養有餘力,讀書屬文。業成,與兄遜起應進士,俱中第。 為校書時,以文行聞。故德宗皇帝擢居翰林。翰林時,以視草不詭隨,退官 詹府。詹府時,以貞恬自處,不出戶,輒逾月。鄜帥路恕高之,拜請為副。 在鄜時,有非類者至,以病去。為御史時,上任有遏其行事音,作謬官詩以 諷。為吏部郎時,調文學科暨利課高者,得無停年:又省成勞急成狀限。由 是吏史輩無緣為奸,訖今選部用其法。知制誥時,筆削間有以自是不屈者, 因請告,改少尹。少尹時,與大〔尹〕議,歲減府稅錢十三萬。在澧時,不 鞭人,不名吏;居歲餘,人人自化。在禮部時,由文取生,不聽譽,不信毀。 公為人,質良寬大,體與用綽然有餘裕。為政廉平易簡,不求赫赫名。與人 交,外淡中堅。接士多可而有別。稱賢薦能,未嘗倦。好議論,而無口過。 遠邪諛,而不忤物。其居家,菲衣食,厚賓客,敬兄嫂,禮妻子,愛甥侄。 初,先太君好善,〔喜〕佛書,不食肉。公不忍違其志,亦終身蔬食。自八 九歲時,始諷〔詩書,日三百言,諷〕畢,盡得其義,善理《王氏易》、《左 氏春秋》。前後著文凡一百五十二首,皆詣理撮要,詞無枝葉。其卓然者, 有詹事府司直、比部員外郎《廳記》、《請雙日坐疏》、《與梁肅書》、《上 宰相論選事狀》,秉筆者許之。薨之日,不識者惜,識者嘆,交遊出涕,執 友慟。夫如是,其善人乎!《傳》曰:「善人,國之紀也。」《語》曰:「善 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噫!善人之稱,難乎哉!獨加於公,無愧焉。銘曰: 古者墓有表,表有雲;顯其行,省其文。故季札死,仲尼表其墓曰「君子」。 今吾喪李君,署其碑曰「善人」。嗚呼李君!有知乎?無知乎?君之名,與 此石俱!
唐故通議大夫、和州刺史吳郡張公神道碑銘 並序
[編輯]張之為著姓尚矣,自漢太傅良、侍中肱、晉司空華、丞相嘉以降,勛賢軒冕, 歷代不乏。肱避地渡江,始居於吳,故其子孫稱吳郡人。嘉以孝悌聞於郡, 故其所居號孝張裡。嘉之曾孫裕,在宋為司徒,即公五代祖也。司徒之孫儔, 在隋為吳郡都督,即公曾王父也。台州臨海令諱鵾,即公王父也。袁州司馬 諱孝績,即公皇考也。或以人物著,或以閽閥稱,迄今為江南右族。〔公〕 諱無擇,字無擇,未冠,丁袁州府君憂,廬於墓,晝號而夜泣者三年矣,有 靈芝、醴泉出焉。既冠,好學,能屬文,從鄉賦登〔明〕經第;應制舉,中 精通經史科。補弘文館校書郎,調左金吾錄事,換杭州錄事參軍。在杭州, 前後詰偽制補吏者三十八人,駁假年侍老者二千人舉而正之,人伏其明。會 劉幽求來為刺史,舉課聞,詔授絳州錄事參軍。絳之郡有主婿者,怙寵侮法, 豪奪人利。公數其罪,露章奏之。章下丞相,姚元崇奇之,致書褒美。尋改 太原府功曹參軍。給事中張昶為江淮安撫使,表公正直,奏置部從事。吏部 尚書陸像先為河東按察使,狀公清白,奏授懷州獲嘉令。在獲嘉以不茹柔得 人心,以不吐剛得罪,由是左遷鄂州司馬,移深州司馬,轉虢州長史。時上 方思理,詔求二千石之良者,時宰以公塞詔,擢拜和州刺史。公在郡,奉詔 條,恤人隱而已,不知其他。無何,水潦害農,公請蠲谷籍之損者什七八。 時李知柔為本道采訪使,素不快公之剛直,密疏誣奏,以附下為名。遂貶蘇 州別駕。老幼攀泣而遮道者數百人,信宿方得去。移曹州別駕。歲餘,謝病 歸老於家。天寶十三載,正月二十一日,終於東都利仁裡私第。其年二月十 二日,葬於河南府伊闕縣中李原。享年八十三。噫!公生天地間,八十有三 年,可謂壽矣。其間當明皇帝馭天下四十有五年,可謂時矣。有其才,得其 壽,逢其時;然職不過陪臣,秩僅至郡守。凡所貯蓄,郁而不舒。嗚呼!其 命也夫!公之文學,常為賀知章、賈彥璿許之。公之涼直,常為李邕、張庭 珪稱之。公之政事,又為劉、姚、張、陸推之。夫以八君子之力,援之而不 足;以一知柔之力,排之而有餘。厄窮不振,以至沒齒。嗚呼!其命也夫! 古人雲:」道不虛行。」又雲:「其後必有達者。」故公之子,大理評事諴, 以節行聞於時。公之孫,戶部侍郎平叔,以才位光於國。報施之道,信昭昭 矣。不在其身,則在子孫,相去幾何哉?長慶二年,某(年)月某日,平叔 奉祖德,碣〔而碑〕之,居易據家狀,序而銘之。其詞曰: 有木有木,碩大而長;破為桷杙,不作棟梁。有驥有驥,規行矩步;辱在短 轅。不駕大輅。嗚呼噫嘻!公亦如之!將時不遇我,而我不遇時?勿謂已矣, 天錫多祉!既賢其子,以濟其美。又才其孫,以大其門。苟無先德,孰啟後昆!
唐贈尚書工部侍郎吳郡張公神道碑銘 並序
[編輯]有唐嶺南觀察推官、試大理評事、吳郡張公,大歷三年,十一月八日,終於 伊川別墅。五年八月七日,葬於伊闕縣中李原。春秋五十五。元和十三年, 詔贈主客員外郎;明年贈太常少卿;又明年,贈尚書工部侍郎,夫人,吳郡 陸氏,貞元二年某月某日,終於某所。春秋六十六。追封嘉興縣太君,又封 吳郡太夫人。嗣子通議大夫、守尚書戶部侍郎、判度支、上柱國、賜紫金魚 袋平叔,以長慶二年某月某日立神道碑。太原白居易文其碑雲。公諱諴,字 老萊,吳郡人。父諱無擇,和州刺史。祖諱孝績,袁州司馬。由高曾而上, 世德世祿,載在和州府君碑內,此不書。公年十八,以通經中第,及調判, 入高等,授蘇州長洲尉。秩滿,丁先府君憂;既禫,又丁先太夫人憂。泣血 六年,哀毀過制;以方寸再亂,殆無宦情。既除喪,退居不調者累年。而親 友以大義敦責,不得已而復起,選授左武衛騎曹參軍,分司東都。屬安祿山 陷覆洛京,以偽職淫刑,脅劫士庶。公與同官范陽盧巽,潛遁於陸渾山,食 木實,飲泉水者二年,訖不為逆命所污。及肅宗嗣位,詔河南尹薛伯連搜訪 不仕賊庭、隱藏山谷者。伯連得六人以應詔,而公與巽在焉。由是名節聞於 朝野。君子以為知道。優詔褒美,特授密縣主簿。未周歲,遷宋州碭山縣令。 時睢陽當大兵後,野無草,裡無人。公撫之,一年襁負至,二年污萊辟,三 年衣食足。及解印去,縣民相率泣而餞之。君子以為知政。嶺南節度觀察使 李勉,偉人也;既高公陵渾之節,又美公碭山之政,欲以名職禮命,起而大 之,遂奏授試大理評事、充觀察推官。及除書簡牒到門,即公捐館舍之明日 也。才如是,命如是,嗚呼哀哉!公常自負其才,不後於人;自疑其命,不 偶於世。及將去碭山而反伊川也,頓駕搦管,沈嘆久之。因賦《詠懷》詩雲: 「論成方辯命,賦罷即歸田。」竟如是言,終於衡茅之下。君子以為知命。 公有三子,曰:平仲、平叔、平季。夫人陸氏,即國子司業、集賢殿學士善 經之女,賢明有法度。初,公既歿,諸子尚幼;夫人勤求衣食,親執詩書, 諷而導之,成為令子。又常以公遺志,擇其子而付之。故平叔卒能振才業, 致名位,追爵命,揭碑表,繼父志,揚祖德,此誠孝子順孫之道也。亦由夫 人慈善教誘之德,浸漬而成就之。不其然乎?居易常辱與戶部游,而知其家 事治。見托撰述,庶傳信焉。銘曰:猗嗟碭山,以文行保家聲,以義節振時 名,以惠政撫縣民。而職不登諸侯卿,秩不及廷尉評。悲哉!猗嗟碭山,前 有和州,名德如彼;後有戶部,才位若此。才子之父,名父之子;賢者兼之, 可謂具美。休哉!
傳法堂碑
[編輯]王城離域有佛寺,號興善。寺之次也,有僧舍,各傳法堂。先是,大徹禪師 宴居於是寺,說法於是堂,因名(曰)焉。有問師之名跡。曰:號惟寬,姓 祝氏,衢州信安人。祖曰安,父曰皎。生十三歲出家,二十四具戒;僧臘三 十九,報年六十三,終興善寺,葬灞陵西原;詔謚曰大徹禪師元和正直之塔 雲。有問師之傳授。曰:釋迦如來欲涅槃時,以正法密印付摩訶迦葉,傳至 馬鳴;又十二葉、傳至師子比丘。及二十四葉,傳至佛馱先那。先那傳圓覺 達摩,達摩傳大弘可,可傳鏡智璨,璨傳大醫信,信傳圓滿忍,忍傳大鑒能, 是為六祖。能傳南嶽讓。讓傳洪州道一,謚曰大寂。寂即師之師。貫而次之, 其傳授可知矣。有問師之道屬。曰:自四祖以降,雖嗣正法,有塚嫡;而支 派者,猶大宗,小宗焉。以世族譬之,即師與西堂藏、甘泉賢、勒潭海、百 岩暉,俱父事大寂,若兄弟然。章敬澄,若從父兄弟。徑嶔,若從祖兄弟。 鶴林素、華嚴寂,若伯叔然。當山忠、東京會,若伯叔祖。嵩山秀、牛頭融, 若曾伯叔祖,推而序之,其道屬可知矣。有問師之化緣。曰:師為童男時, 見殺生者,衋然不忍食,退而發出家心。遂求落髮於僧曇,受屍羅於僧崇, 學毗尼於僧如,證大乘法於天台止觀,成最上乘道於大寂道一。貞元六年, 始行化閩越間,歲餘,而回心改服者百數。七年,馴猛虎於會稽,作滕家道 場八日,與山神受八戒於鄱陽,作回響道場。十三年,感非人於少林寺。二 十一年,作有為功德於衛國寺。明年,施無為功德於天宮寺。元和四年,憲 宗章武皇帝召見於安國寺。五年,問法於麟德殿。其年,復靈泉於不空三藏 也。十二年,二月晦,大說法於是堂,說訖就化。其化緣雲爾。有問師之心 要。曰:師行禪演法,垂三十年;度白黑眾,殆百千萬億。應病授藥,安可 以一說盡其心要乎?然居易為贊善大夫時,常四詣師,四問道。第一問雲: 既曰禪師,何故說法?師曰:無上菩提者,被於身為律,說於口為法,行於 心為禪:應用有三,其實一也。如江湖河漢,在處立名;名雖不一,水性無 二。津即是法,法不離禪。雲何於中,妄起分別?第二問雲:既無分別,何 以修心?師曰:心本無損傷,雲何要修理?無論垢與淨,一切勿起念。第三 問雲:垢即不可念,淨無念可乎?師曰:如人眼睛上,一物不可住;金屑雖 珍寶,在眼亦為病。第四問雲:無修無念,亦何異於凡夫耶?師曰,凡夫無 明,二乘執著;離此二病,是名真修,真修者不得動,不得忘,動即近執著, 忘即落無明。其心要雲爾。師之徒殆干余,達者三十九人。其入室受道者, 有義崇,有圓鏡,以先師常辱與予言,知予嘗醍醐、嗅薝蔔者有日矣。師既 歿後,予出守南賓郡,遠托撰述,迨今而成。嗚呼!斯文豈直起師教,慰門 弟子心哉?抑且志吾受然燈記,記靈山會於將來世,故其文不避繁。銘曰: 佛以一印付迦葉,至師五十有九葉;故名師堂為傳法。 唐故撫州景雲寺律大德上弘和尚石
塔碑銘 並序
[編輯]元和十一年春,廬山東林寺僧道深、懷縱、如建、衝契、宗一、至柔、 諸、智則、智明、雲皋、太易等凡二十輩,與白黑眾千餘人俱,實持 故景雲大德弘公行狀一通,執錢十萬,來詣潯陽府,請司馬白居易作先 師碑。會有故,不果。十二年夏,作石墳成,復來請。會有病,不果。 十三年夏,作石塔成,又來請;始從之。既而僧反山,眾反聚落,錢反 寺府,翌日而文就,明年而碑立,其詞雲爾。 我聞竺乾古先生出世法,法要有三:曰戒、定、慧。戒生定,定生慧,慧生 八萬四千法門。是三者迭為用。若次第言,則定為慧因,戒為定根;定根植 則苗茂,因樹成則果滿。無因求滿,猶夢果也;無根求茂,猶揠苗也。雖佛 以一切種智攝三界,必先用戒。菩薩以六波羅蜜化四生,不能舍律。律之用, 可思量,不可思量。如來十弟子中,稱優波離善持律。波離滅,有南山大師 得之。南山滅,有景雲大師得之。師諱上弘,姓饒氏。曾祖君雅,祖公怳, 父 知恭,臨川南城人。童而有知,故生十五歲,發出家心,始從舅氏剃落。壯 而有立,故生十五歲,立菩提願,從南嶽大圓大師具戒。樂其所由,故大歷 中,不去父母之邦,請隸於本州景雲寺修道。應無所住,故貞元初,離我(我) 所,徙居洪州龍興寺說法。親近善知識,故與匡山法真、天台靈裕、荊門法 裔,暨興果神湊、建昌惠進五長老交遊。佛法屬王臣,故與姜相國公輔、太 師顏真卿,暨本道廉使楊君憑、韋君丹四君子友善,提振禁戒,故講四分律, 而從善遠罪者無央數。隨順化緣,故坐甘露壇而誓眾生盟者二十年。荷擔大 事,故前後登方等施屍羅者十有八會。救拔群生,故娑婆男女由我得度者, 萬五千七十二人。示生無常,故元和十年,十月己亥,遷化於東林精舍。示 滅有所,故是月丙寅,歸〔全〕於南岡石墳。住世七十七歲,安居六十五夏。 自生至滅,隨跡示教;行止語嘿,無非佛事。夫施於人也博,則反諸己也厚。 故門人鄉人,報如不及。由是藝松成林,琢石為塔。塔有碑,碑有銘。〔銘〕 曰: 佛滅度後,薝蔔香衰,醍醐味醨。誰反是香?誰復是味?景雲大師。景雲之 生,一匡芯芻,中興毗尼。景雲之滅,眾將安仰?法將疇依?昔景雲來,行 道者隨,踐跡者歸。今景雲去,升堂者思,入室者悲。爐峰之西,虎溪之南, 石塔巍巍。有記事者,以實真辭,書於塔碑。
唐江州興果寺律大德湊公塔碣銘 並序
[編輯]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見性者,曰興果律師。師姓成,號神湊,京兆藍 田人。既出家,具戒於南嶽希操大師,參禪於鐘陵大寂大師。志在《首楞嚴 經》,行西《四分毗尼藏》;其他典論,以有餘力通,大歷八年制,懸經、 論、律三科,策試天下僧。師中等,得度。詔配江州興果寺。後從僧望,移 隸東林寺,即雁門遠大師舊道場,有甘露壇、白蓮池在焉。師既居是寺,〔嗣〕 興佛事。元和十二年九月七日,遘疾,二十六日反真,十月十九日,遷全身 於寺道北,祔雁門墳左。春秋七十四,夏臘五十一。(日)至乎哉!師本行 也,以精進心,脂不退輪;以勇健力,撾無畏鼓。故登壇進律,郁為法將者 垂三十年。領羯磨會十三,化大眾萬數。儀範所攝,惠用所誘,貴高憎慢, 罔不降伏,其威重如是。自興果訖東林,一盂齋,一榻居,衣麻寢菅,如坐 漆寶。由是名聞檀施,來無虛月,盡歸寺藏,與大眾共之。迨啟手足日,前 無長物,其簡儉如是。師心行禪,身持律,起居動息,皆有常節。雖沍寒隆 暑,風雨黑夜,捧一爐,秉一燭,行道禮佛者,四十五年。凡十二時,未嘗 闕一。其精勤如是。師既疾亟,四大將壞,無戀著念,無厭離想。郡太守、 門弟子進醫饋藥者數四,師頷之雲:報身非病,焉用是為?言訖,趺坐,恬 然就化。其了悟如是。門人道建、利辯、元審、元總等,封墳建塔,思有以 識之。以先師常辱與予游,托為銘碣。初,予與師相遇,如他生舊識,一見 欣合,不知其然。及遷化時,予又題一四句詩為別;蓋欲會前心,集後緣也。 不能改作,因取為銘。曰:本結菩提香火社,共嫌煩惱電泡身。不須戀戀從師去,先請西方作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