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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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
制定機關: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0年5月27日於人民大會堂
(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
(2020年5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見的報告[編輯]

(2020年5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通過)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

5月26日下午,各代表團小組會議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修改稿進行了審議。代表們普遍認為,草案修改稿在認真研究並充分吸收代表們提出意見的基礎上,作了相應的修改完善,草案修改稿是可行的,建議提請本次會議表決通過。許多代表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要儘快制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推進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機制建設,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有效實施。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於5月26日晚召開會議,對草案修改稿進行了認真審議。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認為,草案修改稿已經成熟,贊成儘快制定相關法律的意見,並據此提出了草案建議表決稿。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建議,草案建議表決稿經主席團審議通過後,提請本次會議表決。

此外,對草案修改稿作了個別文字修改。

決定草案建議表決稿和以上報告,請審議。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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