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主席聲明2013年第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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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理事會主席在2013年10月2日安全理事會第7039次會議上,就安理會審議的題為「中東局勢」的項目,代表安理會發表聲明如下:

  「安全理事會回顧第2042(2012)、第2043(2012)和第2118(2013)號決議和2011年8月3日、2012年3月21日和2012年4月5日安理會主席聲明。

  「安全理事會重申它對敘利亞和其他所有受敘利亞衝突影響國家的主權、獨立、統一和領土完整以及對《聯合國憲章》各項原則和宗旨的堅定承諾。

  「安全理事會呼籲所有各方尊重聯合國人道主義緊急援助的指導原則,強調必須根據需要,在不帶任何政治偏見和目的的情況下提供這種援助。

  「安全理事會感到震驚的是,聯合國秘書長和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報告說,敘利亞境內暴力在升級,造成10多萬人死亡,規模之大,令人無法接受。它對敘利亞人道主義局勢迅速嚴重惡化深感憂慮。它深為關切地注意到,數百萬敘利亞人,特別是境內流離失所者,其中近一半為兒童,迫切需要人道主義援助,如不迅速加快人道主義行動,他們的生命就會受到威脅。

  「安全理事會譴責敘利亞當局廣泛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並譴責武裝團體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

  「安全理事會又譴責敘利亞境內的所有暴力行為,無論是何人所為,包括所有性暴力和虐待以及性別暴力和虐待,並回顧國際法禁止強姦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

  「安全理事會還譴責所有違反有關國際法嚴重侵害和虐待兒童的行為,例如招募和使用、殺害和致殘、強姦和實施其他所有形式的性暴力,襲擊學校和醫院以及任意逮捕、關押、施用酷刑、虐待以及充當人盾。

  「此外,安全理事會還譴責與基地組織有關聯的組織和個人更多地發動恐怖襲擊,造成大量傷亡和破壞,呼籲所有各方承諾終止這些組織和個人發動的襲擊。安理會為此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現的恐怖主義是對國際和平與安全的最嚴重威脅之一,任何恐怖主義行為,不論其動機為何,在何地、何時發生,何人所為,都是不可開脫的犯罪行為。

  「安全理事會回顧,必須在所有情況下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規定的所有義務。安理會尤其回顧區分平民和作戰人員的義務、禁止不加區分地發動攻擊和攻擊平民和民用物體以及禁止使用化學武器和使用可造成過度傷害或不必要痛苦的武器、射彈、材料和作戰方法。安理會敦促所有各方立即停止並不再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和侵犯與踐踏人權的行為,呼籲所有各方充分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為其規定的義務,採取一切適當步驟來保護平民,包括不再襲擊民用目標,例如醫療中心、學校和供水站,並呼籲所有各方避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建立軍事陣地。安理會為此回顧,敘利亞當局負有保護其居民的首要責任。

  「安全理事會還回顧,國際人道主義法規定在可行的情況下,傷員和病人必須儘快獲得其傷情或病情所需要的醫治和照料,醫護和人道主義人員、設施和運輸工具必須得到尊重和保護。安理會為此敦促讓醫護人員和用品,包括手術器械和藥品,自由通行所有地區。

  「安全理事會強調,敘利亞衝突造成的人道主義悲劇要求人們立即採取行動,協助安全和不受阻礙地在敘利亞全國,包括在人道主義需求尤其緊迫的地方和地區,運送人道主義援助。安理會譴責所有不讓人道主義人員和物資進出的行為,回顧任意剝奪平民生存不可缺少的物品,包括蓄意阻礙救濟物資的供應和獲取,可構成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行為。

  「安全理事會敦促所有各方,特別是敘利亞當局,採取一切適當步驟,協助聯合國、聯合國專門機構和參與人道主義救濟活動的所有人道主義行為者開展工作,立即為敘利亞受影響的人民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包括迅速幫助它們接觸其控制下地區和衝突線另一側地區中需要援助的居民。安理會還鼓勵聯合國、聯合國專門機構和所有相關各方,包括敘利亞民間社會組織,為援助在敘利亞領土全境的通行和交付提供便利。

  「安全理事會還敦促敘利亞當局立即採取步驟,協助擴大人道主義救濟行動的範圍,消除官僚主義屏障和其他障礙,包括:

  (a) 加快批准更多的國內和國際非政府組織參加人道主義救濟活動;

  (b) 放鬆和加快手續程序,讓更多的人道主義中心投入運行,以可以預測的方式發放簽證以便讓人道主義人員和車隊入境和通行,進口人道主義行動所需要的物品和裝備,例如通信工具、防護性裝甲車輛和醫療與手術設備;

  (c) 迅速以最有效的方式,包括越過衝突線和酌情根據聯合國人道主義緊急援助指導原則從鄰國越過衝突線,為安全和不受阻礙地接觸需要援助的人提供便利;和

  (d) 加快批准執行人道主義項目,包括修訂後的敘利亞人道主義援助應急計劃中的項目。

  「安理會還敦促所有各方:

  (a) 採取一切適當步驟,在不妨礙聯合國人員、聯合國專門機構人員和其他所有從事人道主義救濟活動的人的行動自由和通行的情況下,確保他們的安全和安保,並強調敘利亞當局在這方面負有首要責任;

  (b) 立即實現醫療設施、學校和供水站的非軍事化,不把民用物體作為攻擊目標,商定進行人道主義停火的方式以及主要路線,以便——在接到救濟機構通知後——讓人道主義車隊在這些路線上行進,把物資送給需要援助的人;和

  (c) 指定擁有必要授權以便同人道主義行動者商討業務和政策問題的對話者。

  「安全理事會對敘利亞衝突造成的難民危機的後果深表關切,因為它影響到整個區域的穩定。安理會感謝鄰近國家和該區域的各國,特別是約旦、黎巴嫩、土耳其、伊拉克和埃及,做出重大努力,接待逃離敘利亞的200多萬名難民。

  「安全理事會重申不驅回難民原則的重要性,重申難民有權自願返回敘利亞,鼓勵敘利亞的鄰近國家保護所有逃離敘利亞境內暴力行為的人,包括巴勒斯坦人。安理會敦促所有會員國根據分擔負擔原則,支持為難民和受影響社區提供援助的國家。安理會着重指出,所有各方都要尊重和維護難民營和境內流離失所者營地的安全,尊重和維護其平民性質。

  「安全理事會還敦促所有會員國迅速響應聯合國的人道主義呼籲,滿足敘利亞境內的人、特別是境內流離失所者和鄰近國家中的敘利亞難民迅速增加的需求,並全面兌現所有認捐。安理會還敦促所有會員國協同國際金融機構和聯合國機構增加它們的支持,以消除難民危機不斷對接待難民的國家產生的政治、社會經濟和財務影響。

  「安全理事會強調,需要消除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以及侵犯踐踏人權行為不受懲罰的現象,重申必須將那些有違法侵權行為的人或要對這些行為負責的人繩之以法。

  「安全理事會重申,如果不通過政治解決來消除危機,人道主義局勢會繼續惡化,重申安理會認可2012年6月30日的日內瓦公報(第2118(2013)號決議附件二),要求所有各方做出努力,立即全面執行旨在立即停止一切暴力和違反和踐踏國際法行為的日內瓦公報,促成一個敘利亞主導的政治進程,以實現過渡,滿足敘利亞人民的正當願望,讓他們獨立和民主地決定自己的前途。安理會重申,為了執行日內瓦公報,需要儘快召開一次國際會議,以促成敘利亞主導的政治進程,從而實現過渡,更快地結束敘利亞境內的衝突。

  「安全理事會請秘書長定期向安理會通報敘利亞的人道主義局勢及其對鄰近國家的影響,包括採取本主席聲明提出的具體步驟的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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