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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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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法律

中華民國 35 年 6 月 18 日 制定16條
中華民國 35 年 6 月 28 日公布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16 條 刊國府公報 2558 號;並自中華民國三十五年九月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35 年 9 月 1 日施行
中華民國 36 年 12 月 6 日 修正第3, 5, 6, 9條
中華民國 36 年 12 月 17 日公布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 3、5、6、9 條條文 刊國府公報 3007 號
中華民國 37 年 12 月 31 日 修正第8條
中華民國 38 年 1 月 15 日公布總統修正公布第 8 條條文 刊總統府公報第 204 號
中華民國 48 年 1 月 16 日 修正全文19條
中華民國 48 年 1 月 27 日公布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19 條 刊總統府公報 987 號
中華民國 54 年 1 月 12 日 修正全文21條
中華民國 54 年 1 月 22 日公布總統修正公布全文 21 條 刊總統府公報 1612 號
中華民國 68 年 10 月 30 日 修正第2, 11, 17條
中華民國 68 年 11 月 13 日公布總統(68)台統(一)義字第 5643 號令修正公布第 2、11、17 條條文
中華民國 89 年 6 月 20 日 修正第4, 10, 11, 13, 14, 15, 17條
中華民國 89 年 7 月 5 日公布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166200 號令修正公布第 4、10、11、13~15、17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1 年 5 月 14 日 修正第6條
中華民國 91 年 5 月 29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08320號令修正公布第 6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4 日 修正第1, 3, 13, 14條
中華民國 91 年 6 月 26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25240號令修正公布第 1、3、13、1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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