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通史/章序
外觀
< 臺灣通史
偉哉!鄭延平之啓臺灣也。以不毛之地、新造之國,而抗強胡百萬之眾,至於今遂為海中奧區焉。余昔者聞其風烈,以為必有遺民舊德在也。直富有票舉兵,余與其人多往復,為有司所牽,遯而至臺灣。臺灣隸日本已七年矣,猶以鄭氏舊事,不敢外視之。逾十年,漢土光復。又十四年,遺民連雅堂以所作《臺灣通史》見示。
臺灣故國也。其於中國,視朝鮮、安南為親。志其事者,不視以郡縣,而視以封建之國,故署曰通史,蓋《華陽國志》之例也。鄭氏多武功,政治闊略,清人得之,從事亦尚簡,故所言不能如《華陽國志》詳備。若其山川、邑落、物產、謠俗之變,則往往具矣,然非作者之志也。作者之志,蓋以為道土訓者必求其地建置之原。臺灣在明時,無過海中一浮島,日本、荷蘭更相奪攘,亦但羈縻不絕而已,未足雲建置也。自鄭氏受封,開府其地,孑遺士女,輻湊於赤嵌,銳師精甲環列而守,為恢復中原根本,然後屹然成巨鎮焉。鄭氏繫於明,明繫於中國,則臺灣者實中國所建置。其後屬清、屬日本,視之若等夷。臺灣無德於清,而漢族不可忘也。余始至臺灣,求所謂遺民舊德者,千萬不可得一二。今觀雅堂之有作也,庶幾其人歟?
豪傑之士無文王而興者,鄭氏也。後之豪傑,今不可知。雖然,披荊棘、立城邑於三百年之上,使後世猶能興起而誦說之者,其烈蓋可忽乎哉?雅堂之書,亦於是為臺灣重也!
中華民國十六年一月,章炳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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