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書事/11
天聖六年〈契丹太平八年。〉夏五月,德明使子元昊攻回鶻,取甘州。
- 初,德明降,眞宗錄其誓表,令渭州遣人賫至西涼府,曉諭諸蕃部及甘、沙首領。於是諸州雖與德明抗,使介猶相往來。及德明數侵回鶻,其可汗夜落隔益遣使貢方物,結援中朝。德明知其故,遣元昊將兵突至甘州,襲破之。〈李氏《長編》雲︰德明每不聽元昊用兵,其攻陷甘州,想非德明意。故《傳》稱「元昊忽引兵襲破甘州」,是德明不在兵間可知。攷德明於祥符中嘗五次圖甘州,李氏以爲非德明意,不可信。〉夜落隔歸順王倉卒出奔,元昊置兵戍其地而還。〈元昊取甘州,《實錄》、正史皆不著年月日,《長編》併敘於德明臨卒時,《宋史‧夏國傳》則年而不月,《續綱目》記在是年五月。〉
- 〈按︰〉甘州東據黃河,西阻弱水,南跨青海,北控居延,綿亘數千里,通西域,扼羌瞿,水草豐美,畜牧孳息。漢竇融嘗謂︰「河西殷富,帶河爲固,張掖屬國,精兵萬騎。一旦緩急,杜絕河津,足以自守。」豈非以山川扼塞負隅易固哉!晉張氏世有其地,併於苻堅,後張掖爲沮渠蒙遜所都。唐嗣聖中,甘州積穀至四十萬斛,瓜、沙以西,皆仰其餫。貞元後,吐蕃據之,遂以富強。今德明得之,恃其形勢,制馭西蕃,靈、夏之右臂成矣。
遂立元昊爲太子。
- 德明三子︰長元昊,衛慕氏生;次成遇,哶米氏生;幼成嵬,訛藏屈𡃩氏生。元昊性雄毅,多大畧,好衣長袖緋衣,冠黑冠,佩弓、矢。每出乘馬,令從衛步卒張青葢,以二旗前導,百餘蕃騎自隨。十餘歲時,見德明以馬榷易漢物,不如意輙斬使者,嘗諫曰︰「吾戎人,本從事鞍馬,今以易不急之物已非策,又從而殺之,則人誰肯爲我用乎?」德明奇之。及長,圓面高凖,身長五尺餘,〈沈括《筆談》︰曹瑋在陜西日,聞元昊常往來牙市中,欲識之,屢使人伺之,不可得。乃使圖其狀貌,視之,眞英物也,逆知後日必爲邊患雲。〉通兵法,精《野戰歌》及《太乙金鑑訣》。遇戰鬬,謀勇爲諸將先。數勸德明勿臣宋,且曰︰「吾部落實繁,財用不足,苟失衆,何以守邦?不若以所得俸賜招養蕃族,習練弓矢,小則四行征討,大則侵奪封疆,上下豐盈,於計爲得。」德明曰︰「吾久用兵,疲矣。吾族三十年衣錦綺,此宋恩也,不可負。」元昊曰︰「衣毛皮,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當霸王耳,何錦綺爲!」至是,德明以元昊氣識英邁,諸蕃讋服,遂冊爲太子。
- 〈按︰〉僭國立子,無故可不書。此何以書?惡稱太子也。太子非侯國所敢稱。元昊梟雄,德明先以帝制待之,他日之稱帝決矣。
立衛慕氏爲後。
- 衛慕氏,銀、夏大族。德明旣立元昊爲太子,立衛慕氏爲後以顯之。
秋九月,契丹使賀生辰。
- 使人吳克勤應對嫺雅,德明待之有加禮。
天聖七年〈契丹太平九年。〉春二月,德明爲元昊請婚契丹。
- 元昊先娶於母族衛慕氏。至是,德明欲結好契丹,遣使請婚,契丹主許之。
夏五月,觀察使阿遇子內奔,阿遇掠麟州。
- 遇子與父不合,挈從人投麟州,阿遇索之不得,以部衆入州境,大掠民戶,約還子乃歸所擄。
秋九月,麟州將張岊來索俘戶,還之。
- 麟州以阿遇侵掠不已,縱其子還,及索所擄,阿遇負約不遣。安撫使令牙將張岊詰問,阿遇辭窮,留岊𠔏食,以佩刀貫大臠啗岊,岊引吻就刀食,阿遇復弦弓張鏃指岊腹而彀,岊神色不動,阿遇擲弓撫其背曰︰「眞男兒也!」翌日,與岊縱獵,雙兔起馬前,岊發矢連斃之,阿遇驚服,遺岊馬、駞,悉歸所擄如約。
天聖八年〈契丹太平十年。〉春三月,回鶻瓜州王請降,德明納之。
- 瓜州回鶻乃沙州分部,其王賢順見德明勢日熾,率屬請降。〈高居誨《使于闐記》雲︰自靈州過黃河,行五百里至涼州,又西五百里至甘州,西北五百里至肅州,西渡金河,西百里出天門關,又西百里出玉門關,經吐蕃界,西至瓜州。《一統志》︰瓜州,古西戎地,漢爲敦煌郡,晉分晉昌郡,唐初置瓜州,後陷於吐蕃,其城在肅州西五百二十六里。時德明雖得甘州,與瓜州尚距千里,中隔肅州回鶻,與夏國世仇,賢順何以遽降?《宋史‧回鶻傳》不載,疑《夏國傳》有悞,俟攷。〉
秋九月,火星入南斗。
- 西州謠言︰「火星入南斗,天子下堂走。」德明出居賀蘭山禳之。
冬十二月,德明獻馬求經。
- 德明獻馬七十匹,乞賜佛經一藏,仁宗從之。並以祀圜丘大赦,加賜德明功臣號。
天聖九年〈契丹太平十一年。〉夏六月,契丹使至興州告哀。
- 契丹聖宗崩也。
冬十月,遣使如契丹奠慰。
- 德明先遣使奉慰,繼使銀州都押牙賀惟貴奠慰。〈《遼史‧禮志》︰奠慰進賻使至契丹,契丹主與太后居菆塗殿,分南北間坐。使至幕次,宣賜素服、皂帶。更衣訖,先祭奠使副捧祭文南洞門入,臣僚並舉哀,至丹墀立。西上閤門使受祭文,上殿啟封,置香案,哭。引使副南階上殿,至褥位立,揖,再拜。大使近前上香,退,再拜。復近前跪,捧臺琖,奠酒三,退,再拜,揖,隨中書二舍人跪伏,讀祭文訖,舉哀。下殿,近南面北立。於是弔慰使副亦從南洞門入。四使同向靈前,再拜。引出,歸幕次。契丹太后別殿坐,弔慰使副捧書匣右入,當殿立。閤門使受書匣,上殿奏「封全」。開讀訖,使副從南階上殿,傳達弔慰訖,下殿,近南,北面立。俟祭奠使副入,四使同見,鞠躬,再拜。不出班,奏「聖躬萬福」,再拜。出班,謝面天顏,又再拜,立。俟傳諭撫問,就位謝,再拜。引出,歸幕次。契丹主御南殿,使副入見,如見太后儀,加謝遠接撫問、湯藥,再拜。受賜例物,卽日就館宴。〉
十二月,契丹以興平公主歸元昊。
- 公主,契丹宗室女。時興宗新立,封元昊爲駙馬都尉,爵夏國公,遣兵衛公主至興州。元昊以數萬騎託言親迎,留屯府州境。知州折惟忠率麾下備禦,戒士卒忽妄動。一夕風霾,有數誕馬突走惟忠營,衆驚報,惟忠臥不起,徐命捦獲之。元昊知不可動,乃退。
明道元年〈契丹興宗重熙元年。〉春正月,熒惑犯東井。
- 犯井東北星。
夏五月,德明封夏王。
- 德明稱臣三十年,頻窺邊境,中國約束之,卽引還。貢獻之使,歲時不絕。仁宗以其恭順,遣使持冊封夏王,車服旌旗降天子一等,又加食邑千戶。德明尋上表謝。
- 〈按︰〉此夏王錫號之始,必中國封之,其名乃正。
秋七月,鎭星犯鬼。
- 犯東南星。時大風揚塵拔木,德明心惡之。旣,祝曰︰「涼州其當之乎?」
九月,取涼州。
- 自回鶻取涼州,德明常謀恢復。是時,懼朝廷令六穀諸酋赴援,先遣蕃部侵環慶,走馬承直李德以聞,仁宗命鄜延路移文戒約之。使人未至興、靈,德明已命元昊將兵攻涼州,回鶻勢孤不能拒,遂拔其城。
- 〈按︰〉西涼南界橫山,西通西域,東距河西,土宜三種,善水草,所謂涼州畜牧甲天下者也。昔漢人取之,號爲斷匈奴右臂。德明立國興、靈,不得西涼,則酒泉、敦煌諸郡勢不能通,故其畢世經營,精神全注於此。但繼遷取西涼而難作,德明復西涼而身亡,豈歲星在越,時果不利耶?抑天道惡盈,不使貪心得饜也?
冬十月,夏王趙德明卒。
- 年五十一。遣使入京告哀,仁宗輟朝三日,同皇太后乘輿至幕殿,服素服,爲德明舉哀。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以開封府判官度支員外郎朱昌符〈昌符道病,侍御史孫祖德代之。〉爲祭奠使,六宅副使內侍省押班馮仁俊副之,賜賻布三百匹、絹七百匹,副以上醖、米、羊、麫。將葬,賜物稱是,皇太后所賜亦如之。〈《宋史‧夏國傳》作「天聖九年十月,德明卒」,誤。〉
- 〈按︰〉《禮》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德明旣書「夏王」,不書「薨」,書「卒」,不予其王也。葢德明受爵天朝,跡其稱帝國中,侵掠邊境,意中豈復有天子乎?昔周室東遷,諸侯放恣,夫子作《春秋》,外諸侯皆書卒,葢變文斥之也。後夏主書「卒」,倣此。
- 論曰︰德明當西涼大創之後,諸戎叛渙之初,若猶執前修,苟循覆轍,河南討擊之師不崇朝而集矣。於是表守遺言,誓修職貢,朝聘之使,往來如家。牛羊、繒帛,彼此各受其利,使塞垣之下有耕無戰逾三十年,殆所謂識時務者耶?迨俸賜旣贍,兵力亦完,然後東戰契丹,南扼蒼耳,北城懷遠,西拔甘、涼,粟支數年,地拓千里,夏國之業,實基於此。元昊雖雄,非藉德明燕翼,其遂夜郎自大乎?嗚呼!雖曰偏據,亦云偉矣。
葬於嘉陵。
- 在賀蘭山。元昊稱帝後追號。
子元昊嗣。十一月,授定難軍節度使、西平王。
- 元昊時年二十九。仁宗命工部郎中楊告爲旌節官告使,禮賓副使朱允中副之,授元昊特進、檢校太師兼侍中、定難節度、夏銀綏宥靜等州觀察處置押蕃落使、西平王。告等至興州,元昊遷延不出迎,及見使者,猶遙立不動,屢促之乃受詔。拜,起,顧左右曰︰「先王大錯,有如此國,而猶臣拜於人耶!」旣而享告等於廷,設席欲自尊,告婉折以禮,始以客位讓。然東屋後有千百人碬礪聲,告知有異志,不敢詰也。
改姓嵬名氏,稱吾祖。
元昊旣襲封,衣白窄衫,氈冠紅裏,冠頂上獨垂紅結綬,表異蕃衆。復以李、趙賜姓不足重,自號嵬名氏,稱吾祖。吾祖,華言可汗也。於是屬族悉改嵬名,蕃部尊榮之,疎族不與焉。
- 〈按︰〉自古僭號之主改姓者二︰一劉勃勃,嫌其祖從母姓,改赫連氏;一北魏孝文,取拓跋爲土之義,改元氏。元昊其有所取耶?抑有所嫌也?夫襲封伊始,卽改賜姓,他時叛逆,已兆於此。
使如契丹,賀應聖節。
- 應聖節,法天皇太后生辰也。
十二月,契丹賜冊爲夏國王。
- 元昊告哀契丹。契丹主宗眞以婚好之誼,遣宣徽南院使朔方節度蕭從順、潘州觀察使鄭文囿持冊封元昊夏國王,賜良馬三十匹,精甲二具。
明道二年,〈契丹重熙二年。〉元昊改元顯道。
- 元昊招納亡命,申明號令,以兵法部勒諸蕃族。每出兵,必率部長與獵,有獲則下馬環坐而食,割鮮佐飲,各問所見,擇取其長。因避父諱,改中國明道元爲顯道,稱於國中。〈天運紹統,元昊改元顯道在景祐元年,與《宋史》異。〉
- 〈按︰〉此西夏改元之始。嫌名不諱,二名不偏諱,故臨文無忌焉。況正朔之頒,大典攸係,元昊以父二名而輙改之,僭端見矣,故以「改元」直書。
春正月,貢於契丹。
- 夏使回,沿路私市金鐵,契丹主下令禁之。〈禁市金鐵,《遼史‧興宗紀》在十二月,茲因使貢連及之。〉
三月,下禿髮令。
- 元昊欲革銀、夏舊俗,先自禿其髮,然後下令國中,使屬蕃遵此,三日不從,許衆𠔏殺之。於是民爭禿其髮,耳垂重環以異之。
夏四月,中國使賜太后遺物。
- 章獻皇太后崩,仁宗使供備庫副使李用和持賜遺留。
五月,升興州爲興慶府,遂立官制。
- 元昊自先世併吞西土三十餘年,聚中國所賜貲財無算,外倚契丹爲援,異謀日甚。升興州爲府,改名興慶,廣宮城,營殿宇,其名號悉仿中國所傳故事。羌俗,以帳族盛大者爲長官,亦止有蕃落使、防禦使、都押牙、指揮使之職。至是,始立文武班︰曰中書,〈掌進擬庶務,宣奉命令。屬有侍郎、散騎常侍、諫議大夫、舍人、司諫等官。〉曰樞密,〈掌軍國兵防邊備,與中書對持文武二柄。屬有樞密同知、副使、僉書、承制等官。〉曰三司,〈總國計應貢賦之入。屬有正使、副使、鹽鐵使、度支使等官。〉曰御史臺,〈掌糾察官邪,肅正綱紀。屬有御史大夫、御史中丞、殿中御史、監察御史等官。〉曰開封府,〈掌尹正畿甸之事。屬有六曹、左右軍巡使、判官、左右廂公事、幹當等官。〉曰翊衛司,〈司統制、訓練、藩衛、戍守及侍衛扈從諸事。官有馬步都指揮、副都指揮及諸衛上將軍、大將軍之號。〉曰官計司,〈司文武職事員闕,注籍應選。〉曰受納司,〈司倉庾貯積及給受等事。〉曰農田司,〈司倉儲委積,平糶利農。屬有司農卿、少卿、丞、主簿等官。〉曰群牧司,〈司內外九牧國馬。屬有制置使、副使、都監等官。〉曰飛龍苑,〈專防𧅰宮城,警捕盜賊。以武幹親信者爲之,或以內臣充職。〉曰磨勘司,〈司選敘磨勘,資任考課。〉曰文思院。〈掌造金、銀、犀玉、金彩、繪素,以供輿輦冊寶之用。〉其制多與宋同。自中書、樞密、宰相、御史大夫、侍中、太尉以下,命蕃、漢人分爲之。而其專授蕃職有甯令,有謨寕令,有丁盧,有丁弩,有素齎,有祖儒,有呂則,有樞銘,皆以藩號名之。
- 〈按︰〉書西夏職官始此。
別服式。
文資則幞頭、靴笏、紫衣;武職則冠金帖起雲縷冠,緋衣、金塗銀黑束帶,垂蹀𨇾,穿靴,或金帖紙冠、間起雲銀帖紙冠,餘皆禿髮,衣紫旋襴,下垂束帶,佩解結椎、短刀、弓矢韣,馬乘鯢皮鞍,垂紅纓,打跨鈸拂;便服則紫皂地繡盤毬子花旋襴,束帶;民庶則衣青綠,以別貴賤。
- 〈按︰〉書西夏服式始此。
秋七月,遣將蘇奴兒攻西蕃氂牛城,被執。
- 吐蕃與夏州數搆兵,唃廝囉恐爲所併,屢使人至秦州求內屬,仁宗詔授寕遠大將軍、愛州團練使,旋進保順軍節度觀察留後。元昊惡其強,遣令公蘇奴兒將兵二萬五千攻氂牛城,城中兵迎戰,奴兒敗,被執。
九月,復攻氂牛城。冬十月,破之,屠其民。
- 元昊聞奴兒敗,自率兵赴援,復攻氂牛,經月不下,遣人詐約和,陰以兵躡其後,俟城開,入據之,大殺居民無遺。〈李氏《長編》言︰元昊屠氂牛城當在景祐二年,而趙珣《聚米圖經》繫之明道二年。〉
景祐元年,〈契丹重熙三年。〉元昊開運元年春正月,改元。
- 元昊雖仍貢奉,然車服儀衛悉擬帝制。至是,策士楊守素上言︰「王者神武立功,德威御衆,要必建元表歲,以示維新。國家累世經營,規模宏遠,猶遵中國舊號,豈足彪炳皇猷,昭示區宇?」元昊乃下諭改顯道三年爲開運元年,大赦國中。
塡星犯輿鬼。
- 占者雲︰「大臣有變。」元昊大肆殺戮。
二月,以兵攻府州。
- 初,元昊於沿邊山險之地三百餘處,修築堡砦,欲以收集老弱,並驅壯健爲入寇計。邊將領兵驅逐,元昊遂激怒蕃衆,侵掠府州境而還。
- 〈按︰〉此元昊用兵中國之始。
夏五月,復攻府州。
- 仁宗詔並、代州部署司各嚴兵備。
秋七月,掠環、慶。
- 慶州西七十里爲馬嶺砦,砦北十餘里有蕃部殺牛族,領族帳二千餘戶,負險自固,向不附中國。元昊令爲前驅,掠環、慶州境,殺戮居人,朝廷下詔約束,不聽。
築白豹城及後橋堡,遂犯慶州,執都監齊宗矩。
- 白豹東接金湯,北鄰葉市,與後橋諸砦侵入漢界百餘里,阻絕延、慶二州經過道路。元昊先修白豹,已,復增築後橋小堡,慶州柔遠砦蕃部巡檢嵬逋發兵攻破之。元昊聲言復仇,直犯慶州。緣邊都巡檢楊遵、柔遠砦監押盧訓,以騎七百戰於龍馬嶺,不勝。環慶路都監齊宗矩、走馬承受趙德宣、寕州都監王文赴援,次節義峯,元昊伏兵以待。通事蕃官偵以告,宗矩不聽,過濠迎戰,元昊發伏,執宗矩歸。久之,始放還。〈《續綱目》書「趙元昊寇環慶」,以「嵬逋攻後橋堡,元昊報仇」爲目。攷《宋史‧夏國傳》,自屬兩事。又《夏國傳》,元昊稱兵報仇在十月弒母後。李氏《長編》則載在七月。茲事分爲兩,而月則同之。〉
九月,有星如太白出東井。
- 色黃赤,有尾跡,向東沒,光照地。
冬十月,殺逆臣山喜,弒母衛慕氏。
- 元昊嗣立,尊衛慕氏爲皇太后。〈王氏《東都事畧》及李氏《長編》俱作「米母氏」,與《宋史》不同。畢氏《續資治通鑑》雲︰米與衛聲相近,葢卽一字,而譯語互異耳。〉其族人山喜謀殺元昊,事覺,元昊沉山喜族於河,進酖弒衛慕氏,〈《宋史‧夏國傳》︰母衛慕氏死,遣使來告哀。不言元昊酖之也。今從李氏《長編》。〉遣使入告哀。仁宗以內殿崇班、閤門祗候王中庸爲致祭使,兵部員外郎兼起居舍人郭勸爲弔贈兼起復官告使,授元昊鎭軍大將軍、金吾衛上將軍,員外置同正員。元昊贈遺勸等百萬,勸悉不受。旣而元昊復立訛藏屈𡃩氏爲兀泥。兀泥者,華言太后也。 《周禮》曰︰「子弒父,凡在官者殺無赦。」當是時,元昊有覆載不容之罪,使宋室有人,則當窮治其惡,正其弒逆之罪。《春秋》之法,許世子以不嘗藥而書弒,況鴆其母乎?前寇邊不聞有伐叛之師,此弒母不聞有討罪之舉,則是上無天子,下無方伯,人類變爲禽獸矣,噫!
- 〈按︰〉山喜謀逆,沉之宜也。不書「誅」而書「殺」,元昊身爲逆臣,不以討逆之詞予之也。至衛慕氏是其生母,乃遷怒酖之,忍心害理何如乎?《宋史》不書,茲揭書「弒」,以正其罪。
十一月,子甯令哥生。
- 元昊第五娶野利氏出。元昊見其貌類己,特愛之。
- 〈按︰〉元昊爲子弒母,而弒父之子接踵而生,天道好還,何其速也!
十二月,獻馬求經。
- 元昊陰鷙,峻誅殺,然好浮屠學。遣使獻馬五十匹,求佛經一藏,仁宗特賜之。
西夏書事卷十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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