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寶林傳》殘本七卷
跋《寶林傳》殘本七卷 作者:胡適 |
山西趙城縣廣勝寺藏的金代刻經四十六種,民國廿四年(1935)由上海「影印宋版藏經會」影印流通,題作「宋藏遺珎」。此四十六種是「孤存古籍」,其中有
雙峰山《曹侯溪寶林傳》第一、二、三、四、五、八卷。
《影印藏經會》又用日本常盤大定發現的第六卷(原載昭和八年——民國廿二年,1933——《東方學報》第四期)補為第六卷。故共存七卷。
《寶林傳》原編「秦」字,題為「新編入錄」。其卷第二的首葉有原刻小字校記云:
失第二、第十兩卷,而京師遍問皆無。遂取《聖胄集》,立章品,補此卷。由(猶)欠第十。(「立章品」是分章分品。此卷共分七章七品。)
可見此卷第二不是寶林傳原文,但可以因此考見《聖胄集》的內容是什麼樣子。
卷第二的末葉,又有原刻小字注文,雜亂不可讀,其中有關《寶林傳》的注文是:
長安、終南、太一山、豐德、開利寺譯經沙門雲勝遊禮賫行,借忘(亡)第二、第十二卷。今取《聖胄集》補之。闕第十。
其實《寶林傳》整部是一部雜湊的禪門偽史。雜湊來的資料很多,不但第二卷是用《聖胄集》補的。
第一卷是釋迦文佛的傳記,其中全收《四十二章經》,僅闕第一、二章及第三章的一部分。這可以說是《四十二章經》的一個古本,可以備校勘之用。
第五卷裡,「第二十四祖師子比丘章,辨珠品第三十」題下注「五明大集」四字。就是抄湊的原書一種。此章已記師子比丘被殺了。下一章「師子弟子章,橫師統引品第三十一」題下注云:
此下一章,魏支疆梁樓三藏《續法記》。
師子比丘已死,法已「絕」了,故不得不捏造一部《續法記》,這又是雜抄來的偽書一種。
《續法記》雜亂荒謬的可笑,但偽造此書者已在神會的「傳衣」大謊語流行之後多年,故書敘支疆梁樓至罽賓國,向達摩達曰:「某乙昔聞師子否迍於此,特訪其由。」達摩達答曰,「自調禦滅後——法教流行。迦葉傳持大乘心印,加是相付,至師子大尊,……其嗣者則南天竺國同學婆舍斯多,彼南天梵名曰婆羅多那也。自師子尊者在日,傳付衣法,令速往南天。唯此同學,賑物利生,是傳衣教」。這就是「續法」了。
日本發現的《寶林傳》卷第六首章題為
三藏辨宗章,示化異香品第卅二
題下有注云:
此章亦名《光㻮(璨)錄》。
這又是雜抄來的一種偽書。《光璨錄》說是「黃初三年壬寅之歲,有中天沙門曇摩迦羅來至許昌,……時有當土名僧光璨」記他敘述的話,「光璨命筆錄之,編入僧史。
卷六的次章題為
第廿五〔祖〕婆舍斯多章,焚衣感應品第卅三。
有小注云:
亦名後魏、佛煙三藏《五明集》。
這就是第三十品引的「五明大集」了。
所謂「佛煙三藏《五明集》」,其詳見於《寶林傳》卷八僧璨大師章之末:
自此集(指所謂曇曜付《法藏傳》)後,又經一十三年,丙午之歲,〔文〕成帝敕國子監博士黃元真再窮佛典,……時有北天〔竺〕三藏吉弗煙,譯名佛陀扇多也,五天通明,並善神足,秦、梵俱契,……先翻釋氏之經,次明菩薩之傳,就此之中,辨得其前後,於彼教綱,甄別宗承,……先陳六葉,次述五明,楷定古今,共詳佛事。
卷八第一章題為
達摩行教遊漢土章,布六葉品第三十九。
有小注云:
並梁武帝碑文,昭明祭文,並集於後。此一章亦名《東流小傳》。
所謂《東流小傳》,記達摩見梁武帝的事,作者號稱「高座寺靈觀」。(見此章中。)此書是當時出的一部荒謬書,但頗影響後來的禪宗史!此傳記
達摩至廣州實梁普通八年丁卯之歲九月二十一日。
十月一日而赴上元,
十月十九日渡江,
十一月二十三日至北,時當後魏第八主(明帝)太和十年。
達摩被毒死,「時後魏第八主孝明帝太和十九年」。即「梁大同二年」。
這種最荒謬的紀年,後來都被《景德傳燈錄》(影瞿氏藏宋刻本)採用了!(大正藏本同。)
梁普通八年丁未(527)當魏孝昌三年。魏太和十年(486)當蕭梁武帝永明四年!相差四十一年!魏太和十九年(495)當齊明帝建成二年。梁大同二年(536)也在四十一年後!這種最荒謬的紀年最可以證明《傳燈錄》是採用《寶林傳》引的《東流小傳》的。
此章中有昭明太子祭「南天竺國聖胄大師之靈」的祭文,(《聖胄集》的書名起於此)又有梁武帝制的達摩碑文!都是最荒謬的文字。然而《傳燈錄》竟說:
初梁武帝欲自撰師碑,而未暇也。後聞宋雲事,乃成之。
第卅九章之末,有這一句:
至唐大歷年,代宗睿聖大文孝皇帝諡號〔達摩〕圓覺大師,敕空觀之塔。
代宗死在大曆十四年(779)五月。此處已稱「代宗」,可見《寶林傳》之編成至早不得在唐德宗建中元年(780)之前。
《曹溪大師別傳》的偽作,忽滑谷快天因為其中有「先天二年壬子……至唐建中二年計當七十一年」一句,猜測建中二年(781)為《別傳》脫稿之年。我贊成此說。《寶林傳》的偽作也在這個時期,可能是同一個人或同一派無知的和尚製造出來的。
《寶林傳》的編造是在唐德宗的時代,約當八世紀的最後一二十年,大概是無可疑的。因為日本和尚圓仁的承和五年(開成三年,838)目錄,和承和七年(開成五年,840)目錄,和承和十四年(大中元年,847)目錄,都有
韶州雙峰山曹溪《寶林傳》十卷,會稽沙門靈澈字明泳序。
可見這一大部禪宗偽史的總匯在九世紀的前期已很風行了。不過在那個時期,《寶林傳》的編者還是會稽的有名詩僧靈澈,而不是後來署名的「朱陵沙門智炬」(常盤大定發現的《寶林傳》第六卷題「朱陵沙門智炬集」。朱陵不知是何地)。依據《唐詩記事》卷七十二,靈澈生於會稽,本湯氏子,字澄源(圓仁錄作「字明泳」)。與吳興詩僧皎然遊。「貞元中(785—801)游京師,緇流嫉之,造飛語激動中貴人,浸誣得罪,徙汀州。後歸會稽。元和十一年(816)終於宣州。」
靈澈的詩名很大,故這部偽史要假託靈澈的名字(《唐詩記事》七十二輯有劉禹錫、柳宗元、權德輿、劉長卿、張祜、呂溫諸人與靈澈有關的詩,可見他詩名之大)。
卷八第二章題為
第二十九祖可大師章,斷臂求法品第四十。
此章記惠可死於「非理損害」,在隋開皇十三年癸丑之歲(593)「……春秋一百七歲」。《傳燈錄》全采此說,只加上「三月十六日」的日子。
此章又有法琳的可大師碑文,雖是偽作,但碑文中不言傳衣事,與此章傳記中達摩說的「內傳法印以契證心,外受袈裟以定宗旨,……吾滅度後二百年中此衣不傳」的話不相符合。碑文又說達摩「思寶珠已明,智燈將曜,法化有人,西歸示滅」,也與前章所說達摩死於中毒,不相符合。我們可以推測是神秀、普寂一派的作偽,故與後來「南宗」的偽史不完全相符合。
卷八第三章題為
第三十祖僧璨大師章,卻歸示化品第四十一。
此章記僧璨於「後周第二主天平三年己卯之歲遇可大師」。《傳燈錄》改作「北齊天平二年」。其實高齊沒有天平紀元,宇文周也沒有天平紀元。天平是東魏孝靜帝的年號,天平二年乙卯,三年丙辰,等於梁武帝的大同元年二年(535—536)。天平沒有己卯。於是有人校正《傳燈錄》云:
當作天保二年,乃辛未歲(551)也。(宋刊《傳燈錄》有不知名的校記甚多,此其一條。校記中常提到嵩禪師的《正宗記》,又提到"廣燈」,即《天聖廣燈錄》,可見校記在宋仁宗後期,或在其後。)
相差十五六年,有什麼關係?偽造的人只信口開河,校正的人也不須有根據。
此章又記"隋開皇十二年(592)壬子之歲」,「有沙彌年始十四,名曰道信」來禮僧璨。又記僧璨死在大葉二年丙寅(606)。《傳燈錄》也都照抄。
道宣的《續高僧傳》裡只在法仲傳敘《楞伽經》的師承,有「可禪師後,粲禪師、慧禪師、……那老師、……」等八人,注云,「已上並口說玄理,不出文記」。《續僧傳》卷十三(大正藏本卷十一)的《辯義傳》裡,說
仁壽四年(604)春末,〔辯義〕奉敕於廬州獨山梁靜寺起塔,初與官人案行置地,行至此地,……本有一泉,乃是僧粲禪師燒香求水,因即奔注。至粲亡後,泉涸積年。乃將擬置〔塔寺〕,一夜之間,枯泉還湧。
這已可見僧粲之死遠在仁壽四年(604)之前,可知《寶林傳》說他死在大業二年(606)是信口編造的了。
八世紀前期東都沙門淨覺作《楞伽師資記》,其中有「第四,隋朝舒州思空山粲禪師」的小傳,也沒有多少材料,只能記他
罔知姓位,不測所生。按《續高僧傳》曰,可後粲禪師。隱思空山,蕭然淨坐,不出文記,秘不傳法。唯僧道信奉事粲十二年,為器傳燈,一一成就。粲印道信了了見性處,語信曰,「《法華經》雲,'唯此一事實,無二亦無三。'故知聖道幽通,言詮之所不逮;法身空寂,見聞之所不及,即文字語言徒勞虛設也。
大師雲,餘人皆貴坐終,……余今立化,生死自由。言訖,遂以手攀樹枝,奄然氣盡。終於皖公山,寺中見有廟影。
這裡還沒有說起皖公山有薛通衡撰的《粲禪師碑》。《師資記》引「《續高僧傳》曰」以下,止有「可後粲禪師」「不出文記」九字是出於《法沖傳》。道信奉事十二年,終於皖公山,幾句似是根據《續僧傳》的《道信傳》。不過《道信傳》只說
有二僧莫知何來,入舒州皖公山靜修禪業。〔信〕聞而往赴,便蒙授法,隨逐依學,遂經十年。師往羅浮,不許相逐,但〔雲〕於後住,必大弘益。
此傳不曾說那「二僧」(可能原作一僧)之中有僧粲,也沒有說他從羅浮回到皖公山。但看《辯義傳》,可知廬州獨山有粲禪師的神話,在那傳說裡,他似是死在舒州的。思空山(司空山)與皖公山是緊相連的,獨山在皖公山之東。僧粲往來於那幾座山之間,是可能的。後來就讓舒州皖公山的山谷寺獨佔「三祖粲禪師」的傳說了。
皖公山山谷寺建立所謂隋薛道衡的《粲禪師碑》,大概是在楞伽宗的神秀門下普寂義福等人的勢力最盛的時候,大概和上文提到的法琳的《可禪師碑》是同一個時期製造出來的假史料。
薛碑似已不可見了。獨孤及的「舒州山谷寺隋故鏡智禪師碑銘」(《毗陵集》九)明明提到
碑版之文,隋內史侍郎河東薛公道衡,唐相國刑部尚書贈太尉河南房公琯繼論撰之。
《毗陵集》此碑之後有兩件附錄:
一是大曆七年(772)4月22日中書門下牒准南觀察史張延賞「奉敕宜賜諡號鏡智禪師……」的牒文(碑陰正文)。
一是獨孤及碑的碑陰題記(無作者姓名)。
這兩件碑陰都是可信的,因為那都是大曆七年(772)立碑後的石刻。(《唐文粹》六十三也載獨孤及此碑文,其後附有咸通二年〔861〕張延賞的曾孫張彥遠的「碑陰記」,那是會昌毀法「塔與碑皆毀」之後咸通二年重刊碑文的題記,已在九十年後了。)碑陰題記中引了薛碑一段,房碑一段,參合討論。其時三碑並存,故所引房碑一段六十二字可與《寶林傳》載的房碑互相參校。碑陰文說:
薛碑曰,大師與同學定公南隱羅浮山,自後竟不知所終。
其銘曰,留法眼兮長在,入羅浮兮不複還。
據此,南遊終不復此地也。
這可見薛道衡碑之作是很早的,其時楞伽宗(北宗)極盛,似有學者細細研究了道宣《續僧傳》裡關於達摩以下諸師的資料,請文人用薛道衡、法琳等人的名字作慧可、僧粲諸師的碑誌,並且刻石建碑。如薛碑所記,即是用《道信傳》的底子,其中無名的「二僧」,一個坐實了是僧粲,一個也有了名字,稱為「定公」。但此碑還謹守《道信傳》的結論,只說他們「南隱羅浮山,不知所終」。
此碑是楞伽宗的正統派建立的,故「南宗」的《寶林傳》裡不提他。《寶林傳》此卷收有房琯做的《璨禪師碑文》。神會是房琯的朋友,故房琯此碑完全是用神會的見解,——神會的「菩提達摩南宗"的法統史的看法,——來發揮的。《宋高僧傳》的《慧能傳》說:
弟子神會,若顏子之於孔門也。……會於洛陽荷澤寺崇樹能之真堂,兵部侍郎宋鼎為碑焉(宋鼎的《能大師碑》,當時刻石建立的不止一處,大概洛陽荷澤寺,韶州曹溪山,邢州開元寺,各立此碑。會昌毀法時,諸碑皆毀,獨中央政權達不到的邢州一碑尚存。歐陽修的《集古錄》,趙明誠的《金石錄》第一千二百九十八,皆著錄此碑。可惜此碑文現已亡失了)。會序宗脈,從如來下西域諸祖外,震旦凡六祖,畫圖績其影,太尉房琯作《六葉圖序》。
房琯的《六葉圖序》,我們已看不見了。但房琯的《璨禪師碑》的全文保存在《寶林傳》裡,凡有一千二字,還可以顯示神會的見解用房琯的文字刻在石上。試引一段作例子:
如來以諸法付群龍,以一性付迦葉。〔迦葉〕付阿難,至菩提達摩東來付可,可付大師。傳印繼明,累性一體。自迦葉至大師,西國有七,中土三矣。至今號為三祖焉。
這裡「自迦葉至大師,西國有七,中土三矣」,這十四字一句話,若不讀我近三十年中校印出來的神會的《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的敦煌寫本,誰都讀不懂其中的意思。在《南宗定是非論》裡,有這一段問答:
遠法師問:唐國菩提達摩既稱其始,菩提達摩復承誰後?又經幾代?
〔神會〕和上答:菩提達摩西國承僧伽羅叉,僧伽羅叉承須婆蜜(當作「婆須密」,下同),須婆密承優婆崛,優婆崛承舍那婆斯,舍那婆斯承末田地,末田地承阿難,阿難承迦葉。迦葉承如來付。唐國以菩提達摩而為首。西國以菩提達摩為第八代。……自如來付西國與唐國,總經有一十三代。
遠法師問:據何得知菩提達摩在西國為第八代?
和上答:據《禪經序》中具明西國代數。又惠可禪師親於嵩山少林寺問菩提達摩西國相承者,菩提達摩答一如《禪經序》所說。(看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九本,胡適的新校完的敦煌寫本神會和尚遺著兩種,頁八四九。參看胡適校敦煌唐寫本「神會和尚遺集」,卷三,頁一七八——一七九。又參看胡適的「荷澤大師神會傳」,第三章「菩提達摩以前的傳法世系」。)
神會誤認了東晉晚年廬山譯出的《達摩多羅禪經》的首段(序)裡的「達摩多羅」就是「菩提達摩」,這是一個根本錯誤。這個根本錯誤,經過了一千幾百年,中國、韓國、日本的禪宗信徒到今天都不曾覺悟。廬山譯的《禪經序》裡略舉了大迦葉以下「諸持法者」,只舉了九個人,其中第八位是達摩多羅。神會誤認了這個名單就是菩提達摩在印度的傳法世系,這是第二大錯誤。他沒有印度佛教史的知識,就沒有想從釋迦如來到菩提達摩,這一千多年,怎麼止有八代!所以八代之說,不久就被駁倒了,推翻了。天寶以後,佛教各派系紛爭法統,紛紛提出「菩提達摩以前在西國共有幾代」的問題,有提出二十四代的,有提出二十五代的,有提出五十一代的。八代太少了,五十一代又嫌太多了,故後來漸漸歸到「西天二十八祖」的說法。
但《寶林傳》裡的房琯碑文居然有「自迦葉至〔璨〕大師,西國有七,中土三矣」的文字,恰與敦煌出土的兩本神會《南宗定是非論》相印證。這一點就夠證明此碑確是神會托房琯作的,也夠證明此碑文是一件重要的史料。
試再引此碑的銘詞云:
迦葉至我兮,聖者十人。
貌殊心一兮,相續一身。
我們若不知道神會《南宗定是非論》的西國傳法自迦葉至達摩止有八人之說,也就不懂「聖者十人」的話了。
房碑是何時撰刻的呢?碑文中說:
洎皇唐天寶五載,有趙郡、李常,士林精爽,朝端向望,自河南少尹左遷同安郡別駕。愴經行之丘墟,慨塋壠之蕪沒。興言改舉,遐邇一辭。於是啟墳開棺,積薪發火,灰燼之內,其老耿然。脛骨牙齒,全為舍利,堅潤玉色,鑒鐺金振,細圓成珠,五彩相射者,不可勝數。四眾爭趨,歎末曾有……寶塔肇興,莊嚴雲備。……非別駕李公,孰能權輿建立光若此者乎?
此卷在碑文之後,有敘事一長段,可與碑文參證:
天寶五載,乙酉之歲,(適按五載是丙戌,乙酉是四載。)有河南少尹李常特往荷澤寺問神會和尚:「三祖師墓在何所?弟子往往聞說入羅浮而不還,虛〔耶?〕實耶?」和尚答曰,「夫但取文佳合韻,贊大道而無遺。若據實由,墓在舒州山谷寺北。」
是時李尹雖知所止,心上(尚)懷疑。其年七月十三日奉玄宗敕貶李尹為舒州(即同安郡)別駕。至任三日,僧道等參李尹,李尹問曰,此州有山谷寺不?三綱答,有。李尹問曰,寺後有三祖大師墓虛實?上座僧惠觀答,實有。其年十一月十日,李尹與長史鄭公及州縣官僚等同至三祖墓所,焚香稽白,發棺而看,果有靈骨,便以闍維,光現數道。(闍維是火葬,即碑文說的「積薪發火」。)收得舍利三百餘粒。李尹既見此瑞,遂舍俸祿,墓所起塔供養,一百餘粒現在塔中。使人送一百粒與東都荷澤寺神會和尚。和尚於浴堂院前起塔供養。一百粒,李尹家中自請供養。
這兩段記述是很有趣味的。看李常問的「入羅浮而不還」,明明是所謂薛道衡碑的文字。神會答「文佳合韻」,也明明是指薛碑不可靠。此傳說李常與神會問答在先,而李常貶舒州在後。但我們讀《舊唐書》《玄宗本紀》及房琯、韋堅、李林甫諸傳,可以明白房琯與李常都是天寶五載(746)七月為了韋堅李適之兩案被李林甫貶謫的。房琯從給事中貶為宜春太守,李常從河南少尹貶為舒州別駕。宜春在今江西宜春縣,與舒州相去不很遠。大概在李常離開洛陽之前,神會就授意給他,要他發掘所謂「三祖墓」了。把兩百年的「靈骨」掘出來火葬,得著舍利三百餘粒,這都是預定的計畫。所以我們猜想房琯作塔碑,可能是他在宜春太守任內的事,約在天寶五六年之間,刻碑可能也在那時候。
《寶林傳》記房琯的官銜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清河郡開國公」。房琯作宰相是天寶十五年(756)七月的事,封清河郡公是至德二年(757)十二月的事。這都不是碑文上的官銜。獨孤及在大曆七年(772)作「三祖鏡智禪師碑」,提到「唐相國刑部尚書贈太尉房公琯」,那是房琯死後追贈的官了。
1959,11月尾寫成
(收入《胡適手稿》第七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