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編/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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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政治
【王道本乎人情】 〔劉向新序〕引程子曰,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禮義。〔按〕此程子,當是程木子,
【律設大法,禮須人情】 〔後漢書〕卓茂語。
【有治人,無治法】 〔荀子君道篇〕有亂君,無亂國,有治人,無治法。
【漢家自有制度】 〔漢書〕元帝為太子,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宣帝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
【我自用我法】 〔世說〕庾子嵩曰,我自用我法,卿自用卿法。
【自我作故】 〔國語〕哀姜至,公使大夫宗婦覿用幣,夏父展曰,非故也,公曰,君作故,注曰,君所作則為故事。〔張衡西京賦〕自君作故,何禮之拘。〔按〕今云自我作古,乃別本宋孝宗語也,宋史禮志,孝宗欲不用易月之制,曰,自我作古何害。
【奉行故事】 〔虞書〕若帝之初,傳云,順舜初攝帝位故事奉行之,〔漢書魏相傳〕方今務在奉行故事而已。
【便宜行事】 〔史記蕭相國世家〕即不及奏上,輒便宜施行,上來以聞。〔漢書魏相傳〕漢興以來,國家便宜行事。
【因事制宜】 出〔漢書韋元成傳〕,又〔唐百官志〕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事已則罷。
【因利乘便】 〔史記秦始皇紀論〕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河山。
【發號施令】 〔書冏命〕文,又〔禮經解〕,發號出令而民悅,謂之和。〔鬻子〕發號施令為天下福者,謂之道。〔文子道原篇〕未發號施令,面移風易俗者,其唯心行也。〔管子輕重篇〕國非有貧富,通於發號出令,而審於輕重之數。〔漢書天文誌〕王者即位,發號施令,亦奉天時。
【三令五申】 見〔史記孫武子傳〕。
【令不盧行】 〔管子重令篇〕國不盧重,兵不虛勝,民不虛用,令不盧行。
【如令】 〔韓非子飾邪篇〕先令者誅,後令者斬,則古者必貴如令矣。
【得體】 〔禮記〕官得其體,疏云、體者容體,謂設官分職,各得其尊卑之體。〔宋史岳飛傳〕小心恭謹,不專進退為得體。
【得法】 〔戰國策〕蒙台獻,典,五官得法,而百姓大治。
【不如法】 〔史記孫子傳〕約束已明,而不如法,吏士之罪也。〔後漢書淳於恭傳〕教諭孤幼,有不如法,輒反用杖。〔釋名〕科課也,課其不如法著。
【奉公守法】 〔史記廉蘭傳〕以君之貴,奉公守法,則上下平,上下平則國彊,又〔說苑至公篇〕,引虞邱子曰,奉公行法,可以侍榮。
【公耳忘私】 〔漢書賈誼傳〕人臣國耳忘家,公耳忘私。
【公道】 〔文子上義篇〕人慾釋而公道行。〔漢書肅望之傳〕庶事理,公道立。〔後漢書楊震傳〕論先公道而後身名。〔傳子通誌篇〕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許渾詩〕公道世間唯白髮。〔李咸用詩〕聖朝公道易酬身。
【明見萬里】 〔後漢書實融傳〕璽書既至河西,咸驚以為天子明見萬里之外。
【徽底澄清】 〔北史宋世良傳〕為清河太守,有老人前謝曰,府君非唯善政,清亦徹底。
【不狥顏面】 〔唐書長孫無忌傳〕曰,聞所在官司,猶自多有顏面,〔劉知幾傳〕史局深籍禁門,所以杜顏面,防請謁也。〔元史相威傳〕世祖諭曰,朕知卿不狥顏面。
【屬托不行】 〔說苑政理篇〕晏子曰,前工具書之治東阿也,屬托不行,貨賂不入。〔漢書尹翁歸傳〕,於定國欲屬托邑子兩人,令坐後堂侍見,定國與翁歸語終日,不敢見其邑子。
【抑強扶弱】 〔後漢書〕耿純為東陽太守,抑強扶弱。〔三國魏志〕司馬芝為河南尹,抑強扶弱。〔北史〕陸馥為相州刺史,抑強扶弱。
【矯枉過直】 〔越絕書〕子之復仇,臣之討賊,至誠感天,矯枉過直,〔仲長統昌言〕論逮至清,則復入於矯枉過直之檢,又〔後漢書注引孟子〕矯枉過正。〔鹽鐵論〕撓枉者過直。
【坐鎮雅俗】 〔舊唐書裴度傳〕雖在江左,王導、謝安,坐鎮雅俗,而訏謨方略,度又過之。〔任昉薦士表〕王柬坐鎮雅俗,弘益已多。
【權時救急】 〔詩靡人不周箋〕賙給之、權救其急。〔左傳子產作丘賦注〕子產權時救急。
【人微權輕】 見〔史記穰苴傳〕。〔按〕今俗每云人微言輕,疑其訛,然東坡文集與歐陽仲純尺牘,已有人微言輕之語。
【掣肘】 〔呂氏春秋審應覽〕宓子賤治亶父,恐魯君之聽說人,而令已不得行其術也,請吏二人於君,俱至亶父,令之書,子賤從帝時掣搖其肘,書之不善,則子賤為之怒,吏患而辭歸,報於君,君曰,宓子以此諫寡人之不肖也。
【摸稜】 〔唐書蘇味道傳〕謂人曰,決事不欲明白,誤則有悔,摸稜持爾端可也,故世號摸稜手。
【容情】 〔搜神記〕載王子珍事,有主者容情,不為區斷語。〔宋史選舉誌〕考官容情任意,許台諫風聞彈奏。
【方命】 〔尚書〕方命圮族。〔孟子〕方命虐民。〔按〕近人友朋書簡,往往輕易用此二字,思其本義,當悚然汗下也。
【具文】 〔漢書宣帝紀〕上計簿,具文而已,師古注,雖有其文,而實不副也。
【牽制】 〔漢書元帝紀讚〕牽制文義,優遊不斷,師古注,為文義所牽制,礦不斷決。
【鉗制】 〔焦氏易林〕執囚束擊,鉗制於吏。
【糊塗】 〔宋史呂端傳〕或言端為人糊塗,太宗曰,端小事糊塗,大事不糊塗。〔按〕朱子語錄,以憒憒不曉事曰鶻突,其說書曰,百姓昭明,乃三綱五常皆分曉、不鶻突耳,鶻突即糊塗之音轉。
【風流罪過】 〔北齊書郎基傳〕基為潁川太守,清慎無所營求,唯頗令寫書,潘子義遺之書曰,在官寫書,亦是風流罪過。
【作威福】 〔書洪範〕臣無有作福作威。〔荀悅漢紀〕作威福、結私交、以立彊於世者,謂之遊俠。〔劉向封事〕大將軍秉事用權,五侯驕奢僭盛,並作威福,擊斷自恣。
【助桀為虐】 見〔史記留侯世家及田單傳〕又〔孟子集注〕尺廉助紂為虐。〔按〕俗唯助紂之言為著。
【以身試法】 〔漢收王尊傳〕明慎所職,毋以身試法。〔後漢書馮勤傳〕欲以身試法耶,將殺身以成仁耶。
【為法自弊】 〔史記商君傳〕亡至關下,欲舍客舍,舍人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歎曰,為法之弊,一至此哉,又〔晉書〕毅自為法自弊之歎。
【舞文弄法】 〔史記汲暗傳〕張湯好興事舞文法,又〔貨殖傳〕吏士舞文弄法,刻章偽書。〔北方齊書教昭帝紀〕廷尉中丞執法,所在繩違按罪,不得舞文弄法。〔梁書武帝求讜言詔〕舞文弄法,因事生奸。〔唐書郎餘令傳〕陳善弘曰,舞文弄法,吾不及君。
【不公不法】 〔司馬光與侄帖〕不可恃賴我勢,作不公不法,攪擾官方。
【受贓枉法】 〔史遊急就章〕受賕枉法忿怒仇,注云,人財者,枉曲正法,忿怒良直,反以為仇也。〔史記優孟歌〕又恐受賕枉法,為奸觸大罪。〔唐書李朝隱傳〕贓唯枉法當死。
【賄賂公行】 〔春秋胡氏傳〕賄賂公行,上下離析。〔晉書劉聰載記〕朝廷內外,無復綱紀,阿諛日進,貨賄公行。〔南史陳張貴妃傳〕閹宦之徒,內外交結,轉相引進賄賂公行。
【權柄】 〔左傳襄二十三年〕既有利權,又執民柄,將何懼焉。〔六韜守土篇〕供人國柄,則失其權。〔莊子天運篇〕親權者不能與人柄。〔漢書劉向傳〕大臣操權柄,持國政,未有不為害者也。
【功令】 〔史記儒林傳〕余讀功令,至廣厲學官之路,未嘗不廢書而歎也,注云,謂學者課功、著之於令也。〔按〕近人用此,每若云公家之令,非。
【令甲】 〔戴填鼠璞〕令甲、令乙、令丙,乃篇次也,漢宣帝詔,令甲死,者不可復生,江充傳注,令乙,騎乘國馬行馳道中,沒人車馬,章帝詔,令內,棰長短有數,當時各有篇次,在甲言甲,在憶言乙,在丙言丙,今例以法律為令甲,非也。〔按〕史記年表,令甲、稱其忠,張釋之傳,乙令、蹕先至而犯者,罰金四兩,亦著甲乙之別,如淳漢書注曰,令有先後,故曰令甲、令乙、令丙,若今之第一、第二、第三篇,說更較戴氏詳晰,宋史楊時傳云,凡祐之政事,著在令甲,則已犯例稱之譏矣。
【治下】 〔白虎通〕伏義定人道以治下,治下伏而化之,故謂之伏義也,治下始見此。〔漢書〕嚴年,每捷於事,吏盡節者,皆親鄉之,以是治下無隱情。
【兩造】 〔書呂型〕兩造具備,孔傳,兩謂囚證,造至也。〔周禮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
【六曹】 〔文獻通考〕政和初,改各州推、判參軍、為士、戶儀、兵、型、工、六曹掾。〔按〕此乃今經曆照磨之屬,非書胥也,其士儀二曹,更與今吏禮房稱號不同,群碎錄,輒謂州縣吏、戶、禮、兵、型、工、六曹,宋徽宗設,未是也。
【書手】 〔輟耕錄〕世稱鄉胥為書手,報應記,宋衎應明經舉,元和初,至河陰縣,因疾病廢業,為鹽院書手,蓋唐已有此名。
【快手】 〔宋書王鎮惡傳〕西將及能細直吏、快手、有二千餘人。〔又建平王景素傳〕左右勇士數十人、並荊楚快手。〔黃回傳〕募江西楚人,得快射手八百,南史亦作快手。〔日知錄〕快手之名起此。
【門子】 〔周禮〕正室謂之門子,注云,將代父當門者,蓋適子之稱,與後世官府侍僮絕異。〔韓非子亡徵篇〕群臣為學,門子好辯,可亡也,注云,門子,門下之人也,此稍與侍僮類,至〔舊唐書李德裕傳〕,吐蕃潛將婦人嫁與此州門子。〔道山清話〕都下有賣樂翁,自信少時嘗為尚書省門子,則竟屬今所謂門子矣。
【里長】 〔隋書〕高祖從蘇威議,以百家為里,置里長一人,又〔裴蘊傳〕親閱戶口,一人不實,則官司解職,鄉正里長,皆遠地流配。〔按〕墨子尚同篇,里長順天子政而一同其里之義,里長既同其里之義,率其里之民,以尚同乎鄉長,里長之名,早見於此,晉書職官誌,縣率百戶置里吏一人,其土廣人稀,聽隨宜置里吏,吏與長、稱號小殊,而制則一,然則里長非隋高所創,或廢久而時乃重置耳。
【戶頭】 〔後漢書章帝紀〕加賜河南女子百戶牛酒,注曰,此若是戶頭之妻,不得更稱為戶,蓋謂女戶頭也。
【人夫】 〔北史魏獻文六王傳〕趙郡王謐,召近州人夫搜掩城人,書掠備至。
【公文】 〔三國志趙儼傳〕公文下郡,綿絹悉以還民。〔北史蘇綽傳〕所行公文,綽皆為之條式。
【文書】 〔周禮小宰〕府掌官契以藏,史掌官書以讚治,注云,治藏,藏文書及器物,讚治,若今起文書草也。〔漢書刑法志〕文書盈兒閣,典者不能偏睹。〔中論譴交篇〕文書委於官曹,擊囚積於囹圄。〔世說正事門〕何驃騎看文書,謂王劉曰,我不看此,卿等何以得存。
【移】 〔漢書公孫弘傳〕移病免歸,注曰、移書言病也。〔後漢書光武紀〕致僚屬作文移,注引東觀漢記,文書移與屬孫也。〔文心雕龍〕劉歆之移太常文,移之首也。〔按〕凡官曹不相臨敬者,其文書則謂之移。
【關】 〔文心雕龍〕關者,閉也,出入由門,關閉當審,庶務在政,通塞宜詳,韓非云,孫亶回聖相也,而關於州郡,蓋謂,此謂也。〔宋書禮志〕載文移格式云,某曹關某事云云,被令,儀宜如是,請為箋如左,謹關。〔按〕被令,猶今云奉此、據此,儀宜如是,猶今云合行。
【邸報】 〔宋史曹輔傳〕政和後,帝多微行,始民間猶未及知,及蔡京謝表,有輕車小輦,七賜臨幸語,自是邸地報聞四方。〔按〕邸報字見史始此,而孫樵集有讀開元雜報一篇,又唐詩話,韓翃家居,一月有人叩門賀曰,邸報制誥闕人,中書進君名,已除駕部郎中,知制誥矣,則唐詩已有邸報。
【告示】 〔荀子榮辱篇〕仁者好告示人。〔後漢書隗囂傳〕騰書隴蜀,告示禍福。
【辭訟】 〔漢書薛宣傳〕辭訟、例不滿萬錢,不為移書。〔魏志杜畿傳〕民嘗辭訟,有相告者,畿親見為陳大義,令歸諦思之,自是少有辭訟。
【健訟】 〔容齋四律筆〕易訟卦,險而健,訟,以健字為句絕,乃及於訟蒙師黑句,輒混訟字於上,以健訟相連,此二字尚為有說,例以他封,若止蒙動豫之類,將如之何,凡頑民好訟者,但曰囂訟、終訟、可也。
【打官司】 〔元人抱妝盒曲〕有此三字。
【罪過】 〔史記秦二世、紀〕大臣及諸公子,以罪過連逮,少近三郎官,無得立者。〔後漢書班超傳〕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順孫,皆以罪過徙補邊屯。〔按〕罪過字以大小別,不以公私別,後人例以公犯為罪,私居違礙,則兼稱罪過,其言自六朝然矣,北史長孫晟傳,晟見牙中草穢,責令染幹除之,染幹曰,是奴罪過,又由吾道榮傳,晉陽人謂道榮曰,我本恆嶽仙人,有少罪過,為天官所謫。
【詿誤】 〔史記陳豨傳〕趙代吏人、為豨所詿誤、劫略者皆赦之。〔後漢書寇恂傳〕陛下遠踰險阻,故狂狡乘間相詿誤耳。〔易林履之革〕訛言妄語,轉為詿誤。
【發覺】 〔漢書高帝紀〕八年秋八月,吏有罪未發覺者,赦之。〔淮南子氾論訓〕縣有賊,大搜俠者之盧,事果發覺,液驚而走。〔後唐書梁鬆傳〕數為私書請托郡縣,發覺免官。〔論衡幸偶篇〕或奸盜大辟而不知,或罰贖小罪而發覺。
【準】 〔周必大二老堂雜誌〕敕牒準字,去十為準,或謂本朝因寇準為相而改之,又云曾公亮、蔡京父、皆名準而避,其實不然,予見唐誥已作準,又收五代堂判亦然,頃在樞密院令吏輩用準字,既而作相,又令三省如此寫,至今遂定。〔按〕所云、則宋孝宗時已復用原文矣,而今仍紛紛作準、蓋趙便之習、一成難變,即一字之細有然。
【審問】 〔書呂刑〕其審克之。〔詩魯頌〕淑問如皋陶,為此二字之源。
【處分】 〔古焦仲卿妻詩〕處分適兄意,那得自任專。〔南史沈僧昭傳〕國家有邊事,須還處分。〔北史宋欽道傳〕夢見前妻言,被處分為高崇妻。〔唐邕傳〕邕手作文書,口且處分,耳又聽受。〔按〕分當音問,今讀平聲者誤,白居易詩,處分貧家殘活計,劉禹錫詩,停杯處分不須吹,可證。
【坐罪】 〔說苑奉使篇〕荊王與晏子語,有縛一人過王而行,王曰,何坐,曰坐盜。〔按〕此即秦漢所云坐罪之坐。
【抵罪】 〔史記趙世家〕齊之事王宜為上佼,面今乃抵罪。〔韓非內儲說〕君殺老儒,是將以濟陽君抵罪於齊矣。
【開釋】 〔書多方〕開釋無辜,亦克用勸。
【申冤】 〔易林〕比戶為患 無所申冤。〔舊唐書徐有功傳〕三司受理,理匭申冤。
【招搖】 〔史記孔子世家〕衛靈公與夫人同國,使孔子為次乘,招搖市而過之。
【誘人犯法】 〔刑律〕詐偽科目,有詐教誘人犯法。
【武斷鄉曲】 〔史記平準書〕兼並豪黨之徒,以武斷於鄉曲。
【不服燒埋】 見〔無人爭報恩,兩世姻緣曲〕。
【停囚長智】 〔佛經〕引諺,又見〔傳燈錄〕溈山靈祐語。
【敲】 〔左傳定二年〕邾莊公與夷射姑飲酒,私出,閽乞內焉,奪之杖以敲之,杜注、敲閽頭也。〔按〕俚語以打為敲,本此。
【拶】 〔唐韻〕拶,姊末切,逼也。〔按〕今作去聲讀,諸字書無其音,左傳定八年、涉佗捘衛侯之手,音義曰,捘,擠也,按也,祖寸切,或云、拶之讀去,蓋屬捘音之轉。
【𥄉首】 〔說文〕菹、斷首倒懸也,音讀若澆。〔廣韻〕漢令,先黥、劓、斬左右趾、𥄉首、菹其骨,謂之具五刑。〔按〕梟首之「梟」,依此當作𥄉,然漢書刑法志已用梟字。
【坐地牢】 〔北史魏獻文六王傳〕韶幽於京畿地牢,絕食而死。〔祖珽傳〕地牢者,乃為深坑、置諸內。
【先刑後奏】 〔後漢書酷吏傳序〕臨民之職,專事威斷,族來奸軌,先行後聞,注曰,先行刑、後聞奏也,又〔五代史朱珍傳〕軍中有犯令,請先斬而後白。
【先打後商量】 〔元曲選〕武漢臣老生兒,李壽卿伍員吹簫,王實甫麗春堂,並用此語。
【蒲鞭示辱】 〔後漢書劉寬傳〕吏人有棕,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南史崔祖思傳〕叔景真,位平昌太守,懸一蒲鞭,而未嘗用。
【以一警百】 〔漢書尹翁歸傳〕其收取人心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懼改行,又〔鹽鐵論〕刑一而正百,殺一而慎萬。〔文中子〕嘗一以勸百,罰一以懲眾。〔傳子〕擊一警百,刺史之職也。〔北史孫綽傳〕殺一利百,以清五化。〔韓愈詩〕罰一勸百政之經,不從而誅未晚耳。
【取保】 〔周禮大司寇〕州里任之,則宥而舍之,疏云,仍恐習前為非,故使州長里宰保任乃舍之。〔按〕此即後世取保之制。〔蜀志薑維傳〕魏擊維母於保官以延之。〔北史宋繇傳〕局內降入左澤等為京畿送省,令取保放出。
【保辜】 〔史遊急就章〕疻痏保辜謕呼號,顏注曰,保辜者,各隨其狀輕重,令敺者以日數保之,限內致死,則坐重辜地。〔按〕辜亦作辜,說文、解辜為保任,若是,則保辜雖二文而一義。
【甘結】 〔續通鑒〕宋寧宗時,禁偽學,詔監司帥守薉舉改官,並於牘前具甘結,申說並非偽學之人,甘或許吉二字見此。
【服辯】 〔元典章吏制〕凡府司官對眾審訖,取服辯文狀。〔按〕今律仍有獄囚取服辯條,注云,服者心服,辯者分辯,理當則服,不當則辯,或服或辯,礦曰服辯,近易其名謂之遵依,則有服而無辯矣。
【比簿】 〔周禮小司徒〕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注云,今時八月案比,是也,要謂其簿。
【門單】 〔朱子語錄〕禹貢是當時治水事畢卻,總作此一書,如今人方量畢,總作一門單耳。
【揭帖】 〔通雅〕宋元豐中,詔中書寫例一本納執政,分令諸房揭帖,謂揭而帖之,古貼帖通用,世說以如意帖之、是也,今人因有揭帖之名。
【魚鱗圖】 〔宋史食貨志〕魏豹文代趙師嵒為婺州守,整行經界益力,凡結甲冊、戶產簿、魚鱗圖、類姓簿,皆創庫匱藏之。〔沈文初政記〕洪武十三年,戶部核實天下土田,惟兩浙富民畏避徭役,往往以田產詭托親鄰佃仆,奸敝百出,上遣各處查定細底,編類為冊,其法甚備,謂之魚鱗圖冊。
【串子】 〔文字指歸〕支取貨契曰賗,今倉庫收帖曰串子,賗字之省也。
【徵比】 〔周禮小司徒〕頒比法以行徵令,疏云、為較比之法以徵索於民,又〔縣正〕各掌其縣之政令徵比,注,徵、徵召也,比、案比,疏云,徵發校比之等也。〔按〕比校二字,見國語。
【加耗】 〔五代史王章傳〕周太祖用兵西方,章供饋軍旅,徵剝下民,往時民租,一碩輸二升,為鼠雀耗,章乃增一碩辦理二斗為省耗。〔按〕碩輸二升之制,停驂錄云,起於後唐明宗。
【稅契】 〔續演繁露〕晉自過江,至於梁陳,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名為散估,即今田宅報券辦理錢之數,所謂稅契也。
【晝卯】 〔李存義役謠〕五更飯罷走晝卯,水潦載道歸來晡。
【弔卷】 〔青藤山人路史〕釣、調字,今俱作吊,如吊生員考試,弔文卷查勘,俱誤,吊生員應作調,弔文卷應作釣也。〔寓圃雜記〕移文中字,有日用不知所自,而未能正者,如查字,音義並與槎同,水中浮木也,今云查理、查勘,有稽考之義,吊,本傷也,湣也,今云卷、吊冊,有索取之義,票、與慓同,本訓急疾,今以為票帖,綽、本訓寬緩,今以為巡綽,其亦始方言歟。
【申解】 〔雲麓漫鈔〕官府多用申解二字,申之訓曰重,今以狀達上官曰申聞,施於簡劄曰申,皆無重義,解、古隘切,訓曰除,而詞人上於其長曰解,士人獲鄉薦,亦曰得解,皆無除出之義,舉世用之,與歐陽子言打字正同。
【巡逴】 〔丹鉛錄〕今之場屋有巡綽官,說文,綽、緩也,詩寬兮,相如賦便嬛綽約,皆是寬緩之義,則巡綽字非,當作巡逴,樂府伏知道五更轉,一更刁鬥鳴,校尉逴連城,正是巡警之義,此一大證也。
【僉押】 〔南史〕故事,府州部論事,皆籤前直敘所論之事,後云,謹籤,具日下、又云,某官籤。〔按〕籤即僉押之僉,古今字變耳。
【印窠】 〔舊唐書德,宗紀〕賜南詔異牟尋等金印銀窠。〔黃滔詩〕六窠隻佩諸侯印。〔梅堯臣詩〕丹砂挈印窠。〔按〕今計印之數曰幾窠,觀此可明其義。
【騎縫印】 〔北史盧同傳〕請總集吏部中兵二局動對句奏案,於黃素楷書大字,令本曹尚書,以朱印印之,明造兩通,一關吏部,一留兵局,與奏案對掌,以防揩洗之偽,更請征職白身,具列本州郡縣三長之所,並其實官正職,仰本軍印記其上,然後印縫,各上所司,騎縫印製見此。〔南華經注〕督,中也,中兩間而立,俗所謂騎縫也,騎縫二字又見此。
【知會】 〔通雅〕唐武後甲申,轉帖百官令拜表,百官但赴拜,不知何事,此蓋若今之都吏,送知會部堂堂帖,使司官知之。
【公會】 〔隋書虞世基傳〕徐陵聞其名,因公會,一見而奇之。
【議公事】 〔曲禮〕公事不私議。〔鹽鐵論〕前議公事,文學引稱往古,頗乖世務。
【奉憲】 〔史記三王世家〕百官奉憲,各遵其隻。〔漢書景帝紀〕酷吏奉憲失中。〔接〕穆天子傳,受敕憲,注云,憲、教令也。
【通行】 〔周禮小行人疏〕吉禮同、軍禮、賓禮、天子頒之,非所以通行之事,故不言也。〔按〕後世云通行曉諭同此,又漢書高帝紀,足下通行無所累,此通行,猶言行得開,張敞傳,王姬昆弟及王同族宗室通行,為之囊彙,此通行猶言通同,意各殊別。
【施行】 〔能改齋漫錄〕今朝廷行移下州縣,必云主者施行,本後漢黃瓊傳也。〔按〕史記蕭相國世家,便宜放行,漢書京房傳,房考功事得施行矣,王莾傳,誣罔天下,不可施行,俱先言之,蔡邕獨斷,巡狩還,公卿以下,陳洛陽都亭前下拜,天子車,古語曰,在車則下,唯此時施行,亦後漢言也。
【知】 〔左傳襄二十六年〕公孫揮曰,子產其將知政矣。〔魏了翁讀書雜鈔〕後世官制上知字,如知府、知縣,始此。〔按〕知政是總國內這政,與後世知府縣猶若不同,國語、歸惠公而質子圉始知河東之政,注云,秦取河東之地,而是置官司,故知河東之政,此知這了,但屬一方官司,尤與知府、知縣之知脗合。〔雲麓漫鈔〕唐制,縣令闕,佐官攝令,曰知縣事,李翱任上部誌文云,攝富平尉、知縣事,是也。
【仰】 〔孔平仲談苑〕今公家文移,以上臨下,皆用仰字,北齊書孝昭紀,詔定二王、三恪、是非,禮儀體式,亦仰議之,用仰字始此。〔按〕盧同請集動簿表言,仰本軍印記,在齊孝昭之前。
【須至】 〔朱子文集〕公移榜帖末,多用須至字,如云須至曉示,須至曉諭約束者,看定文案申狀,亦云須至供申者。〔按〕今公文中習為定式,問其義,則無能言之,據歐陽公集、相度銅利牒云,無至誤事者。五保牒云,無至張皇鹵莾者,亦俱用之篇末,大抵戒之曰無至,勸這曰須至,其辭僅反正不同耳。
【照得】 〔又〕公移卷中,每用照對二字,如照對禮經,凡為人子,不蓄私財云云,照對本軍,去年交納人戶云云,多不勝舉,間用照得者,唯約束侵占榜、及別集委官收糴、革米船隱瞞、三條而已,所云照對,蓋即契勘之義,照得則照對得之省文也,今公移皆云照得,無復用對字矣。
【火速】 〔武則天詩〕火速報春知。〔李俊民詩〕火速移床待孝先,今寥寥府徵逮榜帖亦習用。〔按〕北史齊武成帝紀,特愛非時之物,取求火急,須朝徵夕辯,火急與火速義同,柳宗元詩,勸君火急添功用,蘇軾詩,火急著書千古事,徐積詩,田事正火急,而急有褊窘之義,今因嫌之不用。
【無故擅入】 〔周禮士師〕掌國五禁之法,書而縣於門閭,注云,古之禁書亡矣,今官門有符籍,官府有無故擅入,其角可言者。
【留中不下】 見〔史記三王世家〕。
【交代】 〔漢書蓋寬饒傳〕歲盡交代,自請願復留。〔後漢書傳燮傳〕範津為漢陽,與燮交代,合符而去,又交印,見〔白氏長慶集〕和劉夢得詩,交印君相次,褰帷我在前。
【去思】 〔漢書循吏傳序〕王成、黃霸等,所居民富,所去見思。〔按〕去思立碑,唐詩已有,集古錄,虞城李令去思頌,李白撰文,王遹篆。
【德政碑】 〔水經濟水注〕昌邑、有成人班孟堅碑,建和十年,從事秦閏等刊石,頌德政碑也。
【攀轅臥轍】 〔白孔六帖〕漢侯霸為臨淮太守被徵,百姓攀轅臥轍,願留期年。〔按〕後漢書但云,遮使者車,或當道而臥,無四字成文。
【立生祠】 〔史記萬石君傳〕慶為齊相,大治,為立石相祠。〔漢書於定國傳〕其父於公為郡決曹,獄平,郡中為之生立祠、曰於公祠。〔按〕此立生祠、曰於公祠。〔按〕此立生祠之始,至唐則此風漸盛,其見詩者,朱慶餘送林使君云,想得化行風土變,州人應為立生祠,盧廷讓送友圤闕云,卻笑郡人留不得,感恩惟擬立生祠。
【爾俸爾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琬琰錄〕幹德三年,立郡國戒石碑,上勒爾俸爾錄云云十六字,采孟昶之辭也。〔玉海〕紹興二年六月,詔有司摹勒黃庭堅所書太宗戒石銘,篇賜守令,重刻之廷石。〔容齋續筆〕載孟昶全辭云,聯念赤子,旰食宵衣,言之令長,撫養惠綏,政存三異,道在七絲,驅蝗為理,留犢為規,寬猛得所,風俗可移,無令侵削無使瘡痍,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賦與是切,軍國是資,朕之嘗罰,固不踰蛙,爾俸爾錄,民膏民脂,為民父母,莫不仁慈,勉爾為戒,體朕深思,凡二十四句,但語皆不工,惟經表出者,詞簡理盡,〔集古錄〕戒碑起唐明皇,特不見其辭耳,明皇擇令一百六十三人,賜以丁寧之戒,其後天下為縣者,皆以新戒刻石。〔七修類稿〕至元癸巳,吾漸戒石銘別有四句云,天有鑒,國有明法,爾畏爾謹,以中刑罰。
【兼聽則明,偏聽則闇】 〔管子君臣篇〕民別而聽之則愚,合而聽之則聖,乃此語所本。
【旁觀者審,當局者迷】 〔鹽鐵論〕從旁議者易,是其當局則亂。〔唐書元行衝傳〕當局稱迷,旁觀必審。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 〔史記齊悼惠世家〕引道家之言云云。〔春申君傳讚〕引語云云。〔後漢書楊倫傳〕當斷不斷,黃石所戒,注、引黃石公三略曰,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晉書慕容垂載記〕弟德進言亦引語云,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又〔羊祜傳〕當斷不斷,天與不取,豈非更事者恨於後時哉。〔南史齊宗室傳〕子良、失在儒雅,當斷不斷。
【上不正,下參差】 〔楊泉物理論〕引語云云。
【謾上不謾下】 〔宣政雜錄〕請康初,民間以竹徑二寸、長五尺許,冒皮於首鼓之,因其製作之法,謂曰謾上不謾下,通衢用以為戲云。
【上明不知下暗】 見〔張國賓薛仁貴劇〕。
【人心似鐵官法如壚】 見〔王仲文救孝子曲〕。
【急急如律令】 〔李濟翁資暇錄〕符咒之類,末句云,急急如律令,人以為飲酒之律,令不得停滯,非也,令宜平聲,律令,乃雷邊捷鬼,此鬼善走,與雷相疾速,故云如此鬼之疾走也。〔演繁露〕風俗通、論漢法九章,因言曰,夫吏者治也,常先自正,然後正人,故文書下如律令,言當承憲履繩,動不失律令也,今符咒家,凡行稱悉仿官府制度,則其云如令者,亦信官府文書為之,不必鑿言雷鬼也。〔雲麓漫鈔〕五字,本漢公移常語,張天師漢人,故承用之,道流至今祖述。〔按〕文選陳琳為袁紹檄豫州,末云,如律令,注、如程氏引風俗通之說,又琳檄吳將校部曲,末亦云如詔律令,史記三王世家,亦云當用如律令,援以證之,愈見次暇之說之鑿。
【一朝權在手,看取令行時】 〔朱灣奉使設宴戲擲籠籌詩〕。
【官無悔筆,罪不重科】 〔古今譚既〕載袁節推酒令引俗語云云。
【一字入公門,九牛曳不出】 〔普燈錄〕黃龍慧南禪師,嘗舉揚此語。
【公門好修行】 見〔元曲選〕嶽百川鐵拐李、楊顯之酷寒亭二劇。
【事官千日,失在一朝】 〔傳燈錄〕王延彬問朗上座,捧爐神為甚翻卻茶,朗答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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