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談小品文
← | 孔另境編《當代文人尺牘鈔》序 | 雜談小品文 作者:魯迅 1935年12月7日 |
「題未定」草(六至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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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小品文」這一個名目流行以來,看看書店廣告,連信劄,論文,都排在小品文裡了,這自然只是生意經,不足為據。一般的意見,第一是在篇幅短。
但篇幅短並不是小品文的特徵。一條幾何定理不過數十字,一部《老子》只有五千言,都不能說是小品。這該像佛經的小乘似的,先看內容,然後講篇福。講小道理,或沒道理,而又不是長篇的,才可謂之小品。至於有骨力的文章,恐不如謂之「短文」,短當然不及長,寥寥幾句,也說不盡森羅萬象,然而它並不「小」。
《史記》裡的《伯夷列傳》和《屈原賈誼列傳》除去了引用的騷賦,其實也不過是小品,只因為他是「太史公」之作,又常見,所以沒有人來選出,翻印。由晉至唐,也很有幾個作家;宋文我不知道,但「江湖派」詩,卻確是我所謂的小品。現在大家所提倡的,是明清,據說「抒寫性靈」是它的特色。那時有一些人,確也只能夠抒寫性靈的,風氣和環境,加上作者的出身和生活,也只能有這樣的意思,寫這樣的文章。雖說抒寫性靈,其實後來仍落了窠臼,不過是「賦得性靈」,照例寫出那麼一套來。當然也有人豫感到危難,後來是身歷了危難的,所以小品文中,有時也夾著感憤,但在文字獄時,都被銷毀,劈板了,於是我們所見,就只剩了「天馬行空」似的超然的性靈。
這經過清朝檢選的「性靈」,到得現在,卻剛剛相宜,有明末的灑脫,無清初的所謂「悖謬」,有國時是高人,沒國時還不失為逸士。逸士也得有資格,首先即在「超然」,「士」所以超庸奴,「逸」所以超責任:現在的特重明清小品,其實是大有理由,毫不足怪的。
不過「高人兼逸士夢」恐怕也不長久。近一年來,就露了大破綻,自以為高一點的,已經滿紙空言,甚而至於胡說八道,下流的卻成為打諢,和猥鄙丑角,並無不同,主意只在挖公子哥兒們的跳舞之資,和舞女們爭生意,可憐之狀,已經下於五四運動前後的鴛鴦蝴蝶派數等了。為了這小品文的盛行,今年就又有翻印所謂「珍本」的事。有些論者,也以為可慮。我卻覺得這是並非無用的。原本價貴,大抵無力購買,現在只用了一元或數角,就可以看見現代名人的祖師,以及先前的性靈,怎樣疊床架屋,現在的性靈,怎樣看人學樣,啃過一堆牛骨頭,即使是牛骨頭,不也有了識見,可以不再被生炒牛角尖騙去了嗎?
不過「珍本」並不就是「善本」,有些是正因為它無聊,沒有人要看,這才日就滅亡,少下去;因為少,所以「珍」起來。就是舊書店裡必討大價的所謂「禁書」,也並非都是慷慨激昂,令人奮起的作品,清初,單為了作者也會禁,往往和內容簡直不相干。這一層,卻要讀者有選擇的眼光,也希望識者給相當的指點的。
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