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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靈樞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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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鍼十二原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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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天

黃帝問於歧伯曰︰余子萬民,養百姓,而收租稅。余哀其不給,而屬有疾病。余欲勿使被毒藥,無用砭石,欲以微鍼通其經脈,調其血氣,榮其逆順出入之會。令可傳於後世,必明為之法,令終而不滅,久而不絕,易用難忘,為之經紀。異其章,別其表裏,為之終始。令各有形,先立鍼經,願聞其情。

歧伯答曰︰臣請推而次之,令有綱紀,始於一,終於九焉。請言其道。小鍼之要,易陳而難入,麤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門,未呟其疾,惡知其原。刺之微 在速遲,麤守關,上守機,機之動,不離其空,空中之機,清靜而微,其來不可逢,其往不可追。知機之道者,不可掛以髮,不知機道,叩之不發,知其往來,要與之期,麤之闇乎,妙哉,工獨有之。往者為逆,來者為順,明知逆順,正行無問。逆而奪之,惡得無虛,追而濟之,惡得無實,迎之隨之,以意和之,鍼道畢矣。

凡用鍼者,虛則實之,滿則泄之,宛陳則除之,邪勝則虛之,大要曰︰徐而疾則實,疾而徐則虛。言實與虛,若有若無,察後與先,若存若亡,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虛實之要,九鍼最妙,補寫之時,以鍼為之。寫曰必持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鍼,邪氣得泄。按而引鍼,是謂內溫,血不得散,氣不得出也。補曰:隨之,隨之,意若妄之,若行若按,如蚊虞止,如留如還,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無留血,急取誅之。持鍼之道,堅者為寶,正指直刺,無鍼左右,神在秋毫,屬意病者,審視血脈者,刺之無殆。方刺之時,必在懸陽,及與兩衛,神屬勿去,知病存亡。血脈者,在腧橫居,視之獨澄,切之獨堅。

九鍼之名,各不同形。 一曰鑱鍼,長一寸六分。 二曰員鍼,長一寸六分。 三曰鍉鍼,長三寸半。 四曰鋒鍼,長一寸六分。 五曰鈹鍼,長四寸,廣二分半。 六曰員利鍼,長一寸六分。 七曰毫鍼,長三寸六分。 八曰長鍼,長七寸。 九曰大鍼,長四寸。

鑱鍼者,頭大末銳,去寫陽氣。 員鍼者,鍼如卵形,揩摩分間,不得傷肌肉,以寫分氣。 鍉鍼者,鋒如黍粟之銳,主按脈勿陷,以致其氣。 鋒鍼者,刃三隅以發痼疾。 鈹鍼者,末如劍鋒,以取大膿。 員利鍼者,大如氂,且員且銳,中身微大,以取暴氣。 毫鍼者,尖如噓虞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之,而養以取痛痹。 長鍼者,鋒利身薄,可以取遠痹。 大鍼者,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寫機關之水也。 九鍼畢矣。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濁氣在中,清氣在下。故鍼陷脈則邪氣出,鍼中脈則濁氣出,鍼大深則邪氣反沉病益。故曰:皮肉筋脈,各有所處,病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以任其所宜,無實無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謂甚病,病益甚取五脈者死,取三脈者恇,奪陰者死,奪陽者狂,鍼害畢矣。刺之而氣不至,無問其數。刺之而氣至,乃去之,勿復鍼。鍼各有所宜,各不同形,各任其所,為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黃帝曰︰願聞五藏六府所出之處。

歧伯曰︰五藏五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府六腧,六六三十六腧,經脈十二,絡脈十五,凡二十七氣。以上下所出為井,所溜為滎,所注為腧,所行為經,所入為合,二十七氣所行,皆在五腧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所言節者,神氣之所遊行出入也,非皮肉筋骨也。 觀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右主推之,左持而禦之,氣至而去之。凡將用鍼,必先診脈,視氣之劇易,乃可以治也。 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而用鍼者,反實其外,是謂重竭,重竭必死,其死也靜,治之者,輒反其氣,取腋與膺。 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而用鍼者,反實其內,是謂逆厥,逆厥則必死,其死也躁,治之者,反取四末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害中而去則致氣,精泄則病益甚而恇,致氣則生為癰瘍。

五藏有六府,六府有十二原,十二原出於四關,四關主治五藏,五藏有疾,當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藏之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也。五藏有疾也,應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呟其應,而知五藏之害矣。 陽中之少陰,肺也,其原出於太淵,太淵二; 陽中之太陽,心也,其原出於大陵,大陵二; 陰中之少陽,肝也,其原出於太衝,太衝二; 陰中之至陰,脾也,其原出於太白,太白二; 陰中之太陰,腎也,其原出於太谿,太谿二。 膏之原,出於鳩尾,鳩尾一。 肓之原。出於脖胦,脖胦一。 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藏六府之有疾者也,脹取三陽,飧泄取三陰。

今夫五藏之有疾也,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閉也。 刺雖久,猶可拔也。 污雖久,猶可雪也。 結雖久,猶可解也。 閉(門下)雖久,猶可決也, 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說也,夫善用鍼者,取其疾也,猶拔刺也,猶雪污也,猶解結也,猶決閉也,疾雖久,猶可畢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術也。 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 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 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里,正往無殆,氣下乃止,不下復始也。 疾高而內者,取之陰之陵泉。 疾高而外者,取之陽之陵泉也。

本輸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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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問於歧伯曰︰凡刺之道,必通十二經絡之所終始,絡脈之所別處,五輸之所留,六府之所與,合四時之所出入,五藏之所溜處,闊數之度,淺深之狀,高下所至,願聞其解。

歧伯曰︰請言其次也。

肺出於少商,少商者,手大指端內側也,為井木。 溜於魚際,魚際者,手魚也,為滎。 注於太淵,太淵,魚後一寸陷者中也,為俞。 行於經渠,經渠,寸口中也,動而不居,為經。 入於尺澤,尺澤,肘中之動脈也,為合,手太陰經也。

心出於中衝,中衝,手中指之端也,為井木。 溜於勞宮,勞宮,掌中中指本節之內間也,為滎。 注於大陵,大陵,掌後兩骨之間方下者也,為俞。 行於間使,間使之道,兩筋之間,三寸之中也,有過則至,無過則止,為經。 入於曲澤,曲澤,肘內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為合。手少陰也。

肝出於大敦,大敦者,足大指之端及三毛之中也,為井木。 溜於行間,行間,足大指間也,為滎。 注於太衝,太衝,行間上二寸陷者之中也,為俞。 行於中封,中封,內踝之前一寸半,陷者之中,使逆則宛,使和則通,搖足而得之,為經。 入於曲泉,輔骨之下,大筋之上也,屈膝而得之,為合。足厥陰也。

脾出於隱白,隱白者,足大指之端內側也,為井木。 溜於大都,大都,本節之後,下陷者之中也,為滎。 注於太白,太白,腕骨之下也,為俞。 行於商丘,商丘,內踝之下,陷者之中也,為經。 入於陰之陵泉,陰之陵泉,輔骨之下,陷者之中也,伸而得之,為合。足太陰也。

腎出於湧泉,湧泉者,足心也,為井木。 溜於然谷,然谷,然骨之下者也,為滎。 注於太谿,太谿內踝之後,跟骨之上陷中者也,為俞。 行於復溜,復溜,上內踝二寸,動而不休,為經。 入於陰谷,陰谷,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也,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為合。足少陰經也。

膀胱出於至陰,至陰者,足小指之端也,為井金。 溜於通谷,通谷,本節之前外側也,為滎。 注於朿骨,朿骨,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俞。 過於京骨,京骨,足外側大骨之下,為原。 行於崑崙,崑崙,在外踝之後。跟骨之上,為經。 入於委中,委中,膕中央,為合,委而取之。足太陽也。

膽出於竅陰,竅陰者,足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 溜於俠谿,俠谿,足小指次指之間也,為滎。 注於臨泣,臨泣,上行一寸半陷者中也,為俞。 過於丘墟,丘墟,外踝之前下陷者中也,為原。 行於陽輔,陽輔,外踝之上,輔骨之前,及絕骨之端也,為經。 入於陽之陵泉,陽之陵泉,在膝外陷者中也,為合,伸而得之,足少陽也。

胃出於厲兌,厲兌者,足大指內次指之端也,為井金。 溜於內庭,內庭,次指外間也,為滎。 注於陷谷,陷谷者,上中指內間,上行二寸陷者中也,為俞。 過於衝陽,衝陽,足跗上五寸陷者中也,為原,搖足而得之。 行於解谿,解谿,上衝陽一寸半陷者中也,為經。 入於下陵,下陵,膝下三寸,鴬骨外三里也,為合。復下三里三寸,為巨虛上廉,復下上廉三寸,為巨虛下廉也,大腸屬上,小腸屬下,足陽明胃脈也,大腸小腸,皆屬於胃,是足陽明也。

三焦者,上合手少陽,出於關衝,關衝者,手小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 溜於液門,液門,小指次指之間也,為滎。 注於中渚,中渚本節之後陷者中也,為俞。 過於陽池,陽池,在腕上陷者之中也,為原。 行於支溝,支溝,上腕三寸,兩骨之間陷者中也,為經。 入於天井,天井,在肘外大骨之上陷者中也,為合。屈肘乃得之。 三焦下俞,在於足大指之前,少陽之後,出於膕中外廉,名曰委陽,是太陽絡也。手少陽經也。三焦者,足少陽太陰之所將,太陽之別也,上踝五寸,別入貫鴎腸,出於委陽,並太陽之正,入絡膀胱,約下焦,實則閉癃,虛則遺溺,遺溺則補之,閉癃則寫之。

手太陽小腸者,上合手太陽,出於少澤,少澤,小指之端也,為井金。 溜於前谷,前谷,在手外廉本節前陷者中也,為滎。 注於後谿,後谿者,在手外側本節之後也,為俞。 過於腕骨,腕骨,在手外側腕骨之前,為原。 行於陽谷,陽谷,在銳骨之下陷者中也,為經。 入於小海,小海,在肘內大骨之外,去端半寸陷者中也,伸臂而得之,為合。手太陽經也。

大腸上合手陽明,出於商陽,商陽,大指次指之端也,為井金。 溜於本節之前二間,為滎。 注於本節之後三間,為俞。 過於合谷,合谷,在大指歧骨之間,為原。 行於陽谿,陽谿,在兩筋間陷者中也,為經。 入於曲池,在肘外輔骨陷者中屈臂而得之,為合。手陽明也。

是謂五藏六府之腧,五五二十五腧,六六三十六腧也。六府皆出足之三陽,上合於手者也。

缺盆之中,任脈也,名曰天突。 一次任脈側之動脈,足陽明也,名曰人迎。 二次脈手陽明也,名曰扶突。 三次脈手太陽也,名曰天窗。 四次脈足少陽也,名曰天容。 五次脈手少陽也,名曰天牖。 六次脈足太陽也,名曰天柱。 七次脈頸中央之脈,督脈也,名曰風府。 腋內動脈,手太陰也,名曰天府。 腋下三寸,手心主也,名曰天池。

刺上關者,呿不能欠,刺下關者,欠不能呿,刺犢鼻者,屈不能伸,刺兩關者,伸不能屈。

足陽明挾喉之動脈也,其腧在膺中。 手陽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頰一寸。 手太陽當曲頰, 足少陽在耳下曲頰之後。 手少陽出耳後,上加完骨之上。 足太陽挾項大筋之中髮際。 陰尺動脈在五里,五腧之禁也。

肺合大腸,大腸者,傳道之府。 心合小腸,小腸者,受盛之府。 肝合膽,膽者,中精之府。 脾合胃,胃者,五穀之府。 腎合膀胱,膀胱者,津液之府也。 少陽屬腎,腎上連肺,故將兩藏。 三焦者,中瀆之府也,水道出焉,屬膀胱,是孤之府也,是六府之所與合者。

春取絡脈諸滎大經分肉之間,甚者深取之,間者淺取之。 夏取諸俞孫絡肌肉皮膚之上。 秋取諸合,餘如春法。 冬取諸井諸俞之分,欲深而留之。 此四時之序,氣之所處,病之所舍,藏之所宜。 轉筋者,立而取之,可令遂已。 痿厥者,張而刺之,可令立快也。

小鍼解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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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易陳者,易言也。 難入者,難著於人也。 麤守形者,守刺法也。 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氣有餘不足,可補寫也。 神客者,正邪其會也。神者,正氣也。客者,邪氣也。 在門者,邪循正氣之所出入也。 未呟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經之疾也。 惡知其原者,先知所經之病,所取之處也。

刺之微在數遲者,徐疾之意也。 麤守關者,守四肢而不知血氣正邪之往來也。 上守機者,知守氣也。機之動,不離其空中者,知氣之虛實,用鍼之徐疾也。空中之機,清淨以微者,鍼以得氣,密意守氣勿失也。 其來不可逢者,氣盛不可補也。 其往不可追者,氣虛不可寫也。 不可掛以髮者,言氣易失也。 扣之不發者,言不知補寫之意也,血氣已盡而氣不下也。 知其往來者,知氣之逆順盛虛也。 要與之期者,知氣之可取之時也。 麤之闇者,冥冥不知氣之微密也。 妙哉工獨有之者,盡知鍼意也。 往者為逆者,言氣之虛而小,小者,逆也。 來者為順者,言形氣之平,平者,順也。明知逆順,正行無間者,言知所取之處也。迎而奪之者,寫也。追而濟之者,補也。

所謂虛則實之者,氣口虛而當補之也。 滿則泄之者,氣口盛而當寫之也。 宛陳則除之者,去血脈也。 邪勝則虛之者,言諸經有盛者,皆寫其邪也。 徐而疾則實者,言徐內而疾出也。 疾而徐則虛者,言疾內而徐出也。 言實與虛,若有若無者,言實者有氣,虛者無氣也。察後與先,若亡若存者,言氣之虛實,補寫之先後也,察其氣之已下與常存也。為虛與實,若得若失者,言補者佖然若有得也,寫則恍然若有失也。

夫氣之在脈也,邪氣在上者,言邪氣之中人也高,故邪氣在上者,濁氣在中者,言水穀皆入於胃,其精氣上注於肺,濁溜於腸胃,言寒溫不適,飲食不節,而病生於腸胃,故命曰濁氣在中也。清氣在下者,言清濕地氣之中人也,必從足始,故曰︰清氣在下也。鍼陷脈則邪氣出,取之上,鍼中脈則濁氣出者,取之陽明合也。鍼太深則邪氣反沉者,言淺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則邪氣從之入,故曰反沉也。皮肉筋脈,各有所處者,言經絡各有所主也。取五脈者死,言病在中,氣不足,但用鍼盡大寫其諸陰之脈也。取三陽之脈者,唯言盡寫三陽之氣,令病人恇然不復也,奪陰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奪陽者狂,正言也。

呟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復,一其形,聽其動靜者,言上工知相五色於目,有知調尺寸大小緩急滑濇,以言所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論虛邪與正邪之風也。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鍼而出入也。氣至而去之者,言補寫氣調而去之也。調氣在於終始一者,持心也。節之交三百六十五會者,絡脈之滲灌諸節者也。

所謂五藏之氣,已絕於內者,脈口氣內絕不至,反取其外之病處與陽經之合,有留鍼以致陽氣,陽氣至則內重竭,重竭則死矣,其死也,無氣以動,故靜。

所謂五藏之氣,已絕於外者,脈口氣外絕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輸,有留鍼以致其陰氣,陰氣至則陽氣反入,入則逆,逆則死矣,其死也,陰氣有餘,故躁。所以察其目者,五藏使五色循明,循明則聲章,聲章者,則言聲與平生異也。

邪氣藏府病形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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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問於歧伯曰︰邪氣之中人也,奈何。

歧伯答曰︰邪氣之中人高也。

黃帝曰︰高下有度乎。

歧伯曰︰身半已上者,邪中之也。身半已下者,濕中之也。故曰,邪之中人也,無有常,中於陰則溜於府,中於陽則溜於經。

黃帝曰︰陰之與陽也,異名同類,上下相會,經絡之相貫,如環無端,邪之中人,或中於陰,或中於陽,上下左右,無有恆常,其故何也。

歧伯曰︰諸陽之會,皆在於面,中人也方乘虛時及新用力,若飲食汗出,腠理開而中於邪。中於面,則下陽明。中於項,則下太陽。中於頰,則下少陽。其中於膺背兩恢,亦中其經。

黃帝曰︰其中於陰,奈何。

歧伯答曰︰中於陰者,當從臂鴬始,夫臂與鴬,其陰皮薄,其肉淖澤,故俱受於風,獨傷其陰。

黃帝曰︰此故傷其藏乎。

歧伯答曰︰身之中於風也,不必動藏,故邪入於陰經,則其藏氣實,邪氣入而不能客,故還之於府,故中陽則溜於經。中陰則溜於府。

黃帝曰︰邪之中人藏,奈何。

歧伯曰︰愁憂恐懼則傷心,形寒寒飲則傷肺,以其兩寒相感,中外皆傷,故氣逆而上行。有所墮墜,惡血留內,若有所大怒,氣上而不下,積於恢下,則傷肝。有所擊仆,若醉入房,汗出當風,則傷脾。有所用力舉重,若入房過度,汗出浴水,則傷腎。

黃帝曰︰五藏之中風,奈何。

歧伯曰︰陰陽俱感,邪乃得往。

黃帝曰︰善哉。

黃帝問於歧伯曰︰首面與身形也,屬骨連筋,同血合於氣耳。天寒則裂地凌冰,其卒寒,或手足懈惰,然而其面不衣,何也。

歧伯答曰︰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其精陽氣上走於目而為睛,其別氣走於耳而為聽,其宗氣上出於鼻而為臭,其濁氣出於胃,走脣舌而為味。其氣之津液,皆上燻於面,而皮又厚,其肉堅,故天熱甚寒,不能勝之也。

黃帝曰︰邪之中人,其病形何如。

歧伯曰︰虛邪之中身也。灑淅動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見於色,不知於身,若有若無,若亡若存,有形無形,莫知其情。

黃帝曰︰善哉。

黃帝問於歧伯曰︰余聞之,見其色,知其病,命曰明。 按其脈,知其病,命曰神。 問其病,知其處,命曰工。 余願聞見而知之,按而得之,問而極之,為之奈何。

歧伯答曰︰夫色脈與尺之相應也,如桴鼓影響之相應也,不得相失也,此亦本末根葉之出候也,故根死則葉枯矣。色脈形肉,不得相失也,故知一則為工,知二則為神,知三則神且明矣。

黃帝曰︰願卒聞之。

歧伯答曰︰色青者,其脈弦也。 赤者,其脈鉤也。 黃者,其脈代也。 白者,其脈毛。 黑者,其脈石。 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其相勝之脈,則死矣。得其相生之脈,則病已矣。

黃帝問於歧伯曰︰五藏之所生變化之病形,何如。

歧伯答曰︰先定其五色五脈之應,其病乃可別也。

黃帝曰︰色脈已定,別之奈何。

歧伯曰︰調其脈之緩急小大滑濇,而病變定矣。

黃帝曰︰調之奈何。

歧伯答曰︰脈急者,尺之皮膚亦急。 脈緩者,尺之皮膚亦緩。 脈小者,尺之皮膚亦減而少氣。 脈大者,尺之皮膚亦賁而起。 脈滑者,尺之皮膚亦滑。 脈濇者,尺之皮膚亦濇。 凡此變者,有微有甚,故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能參合而行之者,可以為上工。上工十全九,行二者,為中工,中工十全七,行一者,為下工,下工十全六。

黃帝曰︰請問脈之緩急小大滑濇之病形何如。

歧伯曰︰臣請言五藏之病變也。心脈急甚者為瘛瘲,微急為心痛引背,食不下。 緩甚為狂笑,微緩為伏梁,在心下上下行,時唾血。 大甚為喉吤,微大為心痹引背,善淚出。 小甚為善噦,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善渴,微滑為心疝引齊小腹鳴。 濇甚為瘖,微濇為血溢,維厥,耳鳴,顛疾。

肺脈急甚為癲疾,微急為肺寒熱怠惰,欬唾血,引腰背胸若鼻息肉不通。 緩甚為多汗,微緩為痿簞偏風,頭以下汗出不可止。 大甚為脛腫,微大為肺痹引胸背,起惡日光。 小甚為泄,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息賁上氣,微滑為上下出血。 濇甚為嘔血,微濇為鼠簞,在頸支腋之間,下不勝其上,其應善痠矣。

肝脈急甚者為惡言,微急為肥氣在恢下,若覆杯。 緩甚為善嘔,微緩為水瘕痹也。 大甚為內癰,善嘔衄,微大為肝痹陰縮,欬引小腹。 小甚為多飲,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饗疝,微滑為遺溺。 濇甚為溢飲,微濇為瘛攣筋痹。

脾脈急甚為瘛瘲,微急為膈中食飲入而還出,後沃沫。 緩甚為痿厥,微緩為風痿,四支不用,心慧然若無病。 大甚為擊仆,微大為疝氣,腹裏大,膿血在腸胃之外。 小甚為寒熱,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饗癃,微滑為蟲毒麴蠍腹熱。 濇甚為腸饗,微濇為內饗,多下膿血。

腎脈急甚為骨癲疾,微急為沉厥奔豚,足不收,不得前後。 緩甚為折脊,微緩為洞,洞者,食不化,下嗌還出。 大甚為陰痿,微大為石水,起臍以下至小腹,腄腄然上至胃腕,死不治。 小甚為洞泄,微小為消癉。 滑甚為癃饗,微滑為骨痿,坐不能起,起則目無所見。 濇甚為大癰,微濇為不月沉痔。

黃帝曰︰病之六變者,刺之奈何。

歧伯答曰︰諸急者多寒,緩者多熱,大者多氣少血,小者血氣皆少,滑者陽氣盛,微有熱,濇者多血少氣,微有寒。 是故刺急者,深內而久留之。 刺緩者,淺內而疾發鍼,以去其熱。 刺大者,微寫其氣,無出其血。 刺滑者,疾發鍼而淺內之以寫其陽氣而去其熱。 刺濇者,必中其脈,隨其逆順而久留之,必先按而循之,已發鍼,疾按其痏,無令其血出,以和其脈。 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鍼,而調以甘藥也。

黃帝曰︰余聞五藏六府之氣,滎俞所入為合,令何道從入,入安連過,願聞其故。

歧伯答曰︰此陽脈之別,入於內,屬於府者也。

黃帝曰︰滎俞與合,各有名乎。

歧伯答曰︰滎俞治外經,合治內府。

黃帝曰︰治內府奈何,

歧伯曰︰取之於合。

黃帝曰︰合各有名乎。

歧伯答曰︰胃合於三里,大腸入合於巨虛上廉,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三焦合入於委陽,膀胱合入於委中央,膽合入於陽陵泉。

黃帝曰︰取之奈何。

歧伯答曰︰取之三里者,低跗取之。巨虛者,舉足取之。委陽者,屈伸而索之。委中者,屈而取之。陽陵泉者,正豎膝予之齊下至委陽之陽取之。取諸外經者,揄申而從之。

黃帝曰︰願聞六府之病。

歧伯答曰︰面熱者,足陽明病。 魚絡血者,手陽明病。 兩跗之上脈豎陷者,足陽明病,此胃脈也。

大腸病者,腸中切痛而鳴濯濯,冬日重感於寒,即泄當臍而痛,不能久立,與胃同候,取巨虛上廉。

胃病者,腹潅脹胃脘當心而痛,上肢兩恢,膈咽不通,食飲不下,取之三里也。

小腸病者,小腹痛,腰脊控睪而痛,時窘之後當耳前熱。若寒甚,若獨肩上熱甚,及手小指次指之間熱,若脈陷者,此其候也。手太陽病也,取之巨虛下廉。

三焦病者,腹氣滿,小腹尤堅,不得小便,窘急溢則水留,即為脹,候在足太陽之外大絡,大絡在太陽少陽之間,亦見於脈,取委陽。

膀胱病者,小腹偏腫而痛,以手按之,即欲小便而不得,肩上熱,若脈陷,及足小指外廉及脛踝後皆熱,若脈陷,取委中央。

膽病者,善太息,口苦,嘔宿汁,心下澹澹,恐人將捕之,嗌中吤吤然,數唾,在足少陽之本末,亦視其脈之陷下者,灸之,其寒熱者,取陽陵泉。

黃帝曰︰刺之有道乎。

歧伯答曰︰刺此者必中氣穴,無中肉節,中氣穴則鍼染於巷,中肉節即皮膚痛,補寫反則病益篤。中筋則筋緩,邪氣不出,與其真相搏亂而不去,反還內著,用鍼不審,以順為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