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
外觀
2018年
[編輯]201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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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次 | 會期 | 立法議程 | 委員長會議會次 | |
法律案和決定 | 狀態 | |||
全國人大一次會議 | 3月5日–3月2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 三審(通過)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一 | 3月21日 | — | — | 1 |
二 | 4月25日–4月27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 | 二審(通過) | 2、3、4 |
《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六部法律的修正案 | 通過 | |||
《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 | 通過 | |||
三 | 6月19日–6月22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 三審 | 5、6、7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 | 一審 | |||
《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職責問題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中國海警局履行海上維權執法職權的決定》 | 通過 | |||
四 | 7月9日–7月10日 | 《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 | 通過 | 8、9、10 |
五 | 8月27日–8月3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 四審(通過) | 11、12、1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各分編》 | 一審 | |||
《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救援銜條例》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 一審 | |||
六 | 10月22日–10月26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 | 三審(通過) | 14、15、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救援銜條例》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正案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修正案 | 通過 | |||
《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方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期限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專利等知識產權案件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決定》 | 通過 | |||
七 | 12月23日–12月29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 | 三審(通過) | 17、18、19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合同編》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修正案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修正案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七部法律的修正案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修正案 | 通過 | |||
《關於延長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期限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授權國務院提前下達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決定》 | 通過 |
2019年
[編輯]2019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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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次 | 會期 | 立法議程 | 委員長會議會次 | |
法律案和決定 | 狀態 | |||
八 | 1月29日–1月3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 二審 | 20、21、22、23 |
九 | 2月26日–2月27日 | — | — | 24、25、26 |
全國人大二次會議 | 3月5日–3月15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 三審(通過) | 27 |
十 | 4月20日–4月23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28、29、30、3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 | 三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 | 通過 | |||
十一 | 6月25日–6月29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 三審(通過) | 32、33、34、35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 | 二審 | |||
《關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七十周年之際對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決定》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 | 一審 | |||
十二 | 8月22日–8月26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36、37、3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 三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人格權編》 | 三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 | 三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 一審 | |||
十三 | 9月17日 | 《關於授予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 一審(通過) | 39、(40) |
十四 | 10月21日–10月26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 | 二審(通過) | 41、42、43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 | 三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修訂) | 一審 | |||
《關於國家監察委員會制定監察法規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 | 通過 | |||
十五 | 12月23日–12月28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一審 | 44、45、46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修訂) | 四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 四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修正案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 一審 | |||
《關於廢止有關收容教育法律規定和制度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 通過 |
2020年
[編輯]20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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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次 | 會期 | 立法議程 | 委員長會議會次 | |
法律案和決定 | 狀態 | |||
十六 | 2月24日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 通過 | 47、48、(49) |
十七 | 4月26日–29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50、51、52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修訂) | 一審 | |||
《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 通過 | |||
十八 | 5月18日 | 《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 一審 | 53、54、55、(56) |
全國人大三次會議 | 5月22日–28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二審(通過) | 57 |
《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 | 二審(通過) | |||
十九 | 6月18日–2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 三審(通過) | 59、(60)、61、62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修訂)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修訂)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 一審 | |||
二十 | 6月28日–3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 二審(通過) | 63、(64)、65、(66)、(67)、(68) |
《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修正案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 一審 | |||
二十一 | 8月8日–1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 二審(通過) | 69、70、7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 | 二審 | |||
《關於授予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士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修正案 | 一審 | |||
二十二 | 10月13日–17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修正案 | 三審(通過) | 72、73、74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法》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修正案 | 一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 | 一審 | |||
TBD | 一審 | |||
二十三 | 11月10日–1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 | 三審(通過) | 75、(76)、(77) |
《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 | 三審(通過) | |||
二十四 | 12月22日–26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案 | 二審 | 78、79、8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 | 一審 | |||
《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設立海南自由貿易港知識產權法院的決定》 | 通過 |
2021年
[編輯]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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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次 | 會期 | 立法議程 | 委員長會議會次 | |
法律案和決定 | 狀態 | |||
二十五 | 1月20日–22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81、82、83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修正案 | 一審 | |||
《關於設立北京金融法院的決定》 | 通過 | |||
二十六 | 2月27日–28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 一審 | 84、85、86 |
《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 一審 | |||
全國人大四次會議 | 3月5日–1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修正案 | 三審(通過) | 87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 三審(通過) | |||
《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 二審(通過) | |||
二十七 | 3月29日–3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修訂) | 一審(通過) | 88、(89)、(90) |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修訂) | 一審(通過) | |||
二十八 | 4月26日–29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 | 三審(通過) | 91、92、9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地國界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修正案 | 通過 | |||
《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修正案 | 通過 | |||
《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修訂) | 通過 | |||
《關於授權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適用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 通過 | |||
二十九 | 6月7日–1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 | 三審(通過) | 94、95、96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修訂)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 | 二審(通過) | |||
《關於授權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的決定》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三十 | 8月17日–2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 | 三審(通過) | 〔97〕、98、99、100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官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修訂)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地國界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 | 一審(通過) | |||
《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 一審 | |||
《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 一審 | |||
《關於授權最高人民法院組織開展四級法院審級職能定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 通過 | |||
三十一 | 10月19日–23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 | 三審(通過) | 〔101〕、102、103、104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地國界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 | 一審 | |||
《關於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的決定》 | 通過 | |||
《關於深化國防動員體制改革期間暫時調整適用相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 通過 | |||
三十二 | 12月20日–24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案 | 二審 | 〔105〕、106、107、108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修正案 | 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修訂) | 一審 | |||
《關於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決定》(修訂) | 通過 |
2022年
[編輯]2022年 | ||||
---|---|---|---|---|
會次 | 會期 | 立法議程 | 委員長會議會次 | |
法律案和決定 | 狀態 | |||
三十三 | 2月27日–28日 | 《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的決定》 | 通過 | 109、110、111 |
《關於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 | 通過 | |||
全國人大五次會議 | 3月5日–11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案 | 三審(通過) | 112 |
《關於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 | 二審(通過) | |||
《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 二審(通過) | |||
《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 | 二審(通過) | |||
三十四 | 4月18日–2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期貨和衍生品法》 | 三審(通過) | 〔113〕、114、115、116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 | 二審 | |||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 | 通過 | |||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少數民族代表名額分配方案》 | 通過 | |||
《台灣省出席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協商選舉方案》 | 通過 | |||
三十五 | 6月21日–24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117〕、118、119、120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黑土地保護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修正案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強制執行法》 | 一審 | |||
《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昌平區等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行政區域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 | 一審 | |||
三十六 | 8月30日–9月2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 | 三審(通過) | 〔121〕、122、123、124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 | 一審 | |||
三十七 | 10月26日–3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125〕、126、127、128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修訂)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人員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關係法》 | 一審 | |||
三十八 | 12月27日–30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修正案 | 二審 | 〔129〕、130、131、132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 | 三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人員法》 | 二審(通過)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修訂)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 | 二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修訂)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穩定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國家豁免法》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修正案 | 一審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修正案 | 一審(通過) | |||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十四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解釋》 | 通過 |
2023年
[編輯]202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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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次 | 會期 | 立法議程 | 委員長會議會次 | |
法律案和決定 | 狀態 | |||
三十九 | 2月23日–24日 | 《關於軍隊戰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部分規定的決定》 | 通過 | 133、134、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