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Patlabor Ingram
新增話題外觀
由Patlabor Ingram在話題關於《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年前
警告
[編輯]已刪除作品如恢復請正式提出申請,否則將視為擾亂予以封禁。--Zhxy 519(討論) 2020年9月14日 (一) 22:32 (UTC)
- 強烈抗議管理員@Zhxy 519:濫權行為。刪除守則明確規定刪除討論應根據共識執行,Zhxy 519於9月13日及14日在刪除討論還未結束及未有共識的情況下單方面刪除文獻,超越了刪除方針對管理員的授權。在此表示強烈譴責及不齒。
- 用封禁來威脅其他用戶不是文明及合適的行為。Patlabor Ingram(討論) 2020年9月15日 (二) 03:07 (UTC)
- 短期連續多次在版權討論留言不附編輯摘要,也未必理想。浪費太多時間爭論版權存疑的中共作品,甚不如加強刊登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報的甚多更有歷史價值的文件。--Jusjih(討論) 2020年9月16日 (三) 18:23 (UTC)
- @Jusjih:維基文庫的收錄要求沒有歷史價值高低這一條,編者中立是維基文庫的基本價值。我也不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獻的歷史價值低於中華民國文獻。謝謝。
- 作為管理員,直接站立場貶抑某一類型的文獻,我認為不大合適。Patlabor Ingram(討論) 2020年9月17日 (四) 00:59 (UTC)
- 認為擴展權力行使、耗費社群大量精力去處理關聯中共文獻的存廢問題也是不太合適。有關編輯應自我限制權力的行使,減少產生更多爭議影響整體維基計劃的運作。——Longway22(討論) 2020年9月17日 (四) 01:16 (UTC)
- 短期連續多次在版權討論留言不附編輯摘要,也未必理想。浪費太多時間爭論版權存疑的中共作品,甚不如加強刊登中華民國政府的公報的甚多更有歷史價值的文件。--Jusjih(討論) 2020年9月16日 (三) 18:23 (UTC)
我已如上說明恢復申請方法,再行直接恢復將直接封禁。此為最後一次警告。另:請勿將無人理睬視為共識。--Zhxy 519(討論) 2020年10月15日 (四) 01:49 (UTC)
- @Zhxy 519:維基百科的共識方針規定:「這一義務適用於所有編者:假如編者已停止在討論頁內回復相關討論,便可以假定共識已經形成」這在其他維基項目也屬於共識及標準流程。您的說明不代表方針指引。如閣下繼續無視共識進行濫權行為,本人保留作出進一步反應的權利。Patlabor Ingram(討論) 2020年10月15日 (四) 01:54 (UTC)
提醒
[編輯]那個⋯⋯四篇文章討論方面(蔣介石死了、中國國民黨主席蔣經國逝世、嚴家淦在台北病逝、台灣當局前領導人李登輝病亡)您何時有空?--Cmsth11126a02(討論) 2020年10月14日 (三) 15:39 (UTC)
關於《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
[編輯]一個突發奇想,不是很重要。就是說,既然「以上內容並不屬於新華社發布的《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正文」,這些內容也不收錄於政府公報中的《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放入維基文庫是否合適?又,如果不屬於正文的一部分,是否可以假定是新華社所撰,因而不適用於著作權法第五條?--Jimmyshjj(留言) 2022年12月9日 (五) 10:03 (UTC)
- @Jimmyshjj:黑框中「江澤民同志是……』『鄧小平同志是……」的評價部分,都來自《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的第二段原文,「江澤民同志永垂不朽!」「鄧小平同志永垂不朽!」,都來自《告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書》的最後一段原文。因此確實是「來源於原文」(沒有版權問題),但本質上只是媒體排版上的設計,不完全屬於正文一部分,因而當時本人認為只能添加在header裡面。
- 〔PS:抱歉,之前本人申請IP封禁豁免一直未通過,所以之前一個月在文庫這邊屬於想回但不能回的情況。〕 Patlabor Ingram(留言) 2023年1月16日 (一) 18:1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