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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定」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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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書中尋活字彙 「商定」文豪
作者:魯迅
1933年11月7日
青年與老子
本作品收錄於《准風月談
本篇写于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七日,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申報·自由談》。笔名白在宣


  筆頭也是尖的,也要鑽。·言·路·的·窄,·現·在·也·正·如·活·路 ·一·樣,·所·以(以上十五字,刊出時作「別的地方鑽不進」)只好對於文藝雜誌廣告的誇大,前去刺一下。一看雜誌的廣告,作者就個個是文豪,中國文壇也真好像光焰萬丈,但一面也招來了鼻孔裡的哼哼聲。然而,著作一世,藏之名山,以待考古團的掘出的作家,此刻早已沒有了,連自作自刻,訂成薄薄的一本,分送朋友的詩人,也已經不大遇得到。現在是前周作稿,次周登報,上月剪貼,下月出書,大抵僅僅為稿費。倘說,作者是餓著肚子,專心在為社會服務,恐怕說出來有點要臉紅罷。就是笑人需要稿費的高士,他那一篇嘲笑的文章也還是不免要稿費。但自然,另有薪水,或者能靠女人奩資養活的文豪,都不屬於這一類。

  就大體而言,根子是在賣錢,所以上海的各式各樣的文豪,由於「商定」,是「久已夫,已非一日矣」的了。

  商家印好一種稿子後,倘那時封建得勢,廣告上就說作者是封建文豪,革命行時,便是革命文豪,於是封定了一批文豪們。別家的書也印出來了,另一種廣告說那些作者並非真封建或真革命文豪,這邊的才是真貨色,於是又封定了一批文豪們。別一家又集印了各種廣告的論戰,一位作者加上些批評,另出了一位新文豪。

  還有一法是結合一套腳色,要幾個詩人,幾個小說家,一個批評家,商量一下,立一個什麼社,登起廣告來,打倒彼文豪,抬出此文豪,結果也總可以封定一批文豪們,也是一種的「商定」。

  就大體而言,根子是在賣錢,所以後來的書價,就不免指出文豪們的真價值,照價二折,五角一堆,也說不定的。不過有一種例外:雖然鋪子出盤,作品賤賣,卻並不是文豪們走了末路,那是他們已經「爬了上去」,進大學,進衙門,不要這踏腳凳了。

  十一月七日。

1996年1月1日,这部作品在原著作國家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之前在美國從未出版,其作者1936年逝世,在美國以及版權期限是作者終身加80年以下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这部作品也可能在本國本地版權期限更長,但對外國外地作品應用較短期限規則的國家以及地区,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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