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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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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届)
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届

第四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的决定:
免去李小鹏的交通运输部部长职务;
任命刘伟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11月8日


第三十九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11月8日


第三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11月8日


第三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11月8日


第三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11月8日


第三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11月8日


第三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11月8日


第三十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的决定:
免去唐仁健的农业农村部部长职务;
任命韩俊为农业农村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第三十二号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一、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二、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三、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第三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第三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第二十九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的决定:
免去马晓伟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雷海潮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6月28日


第二十八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6月28日


第二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6月28日


第二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6月28日


第二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6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6月28日


第二十四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4月26日


第二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4月26日


第二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4月26日


第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3月11日


第二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2月27日


第十九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的决定:
一、任命董军为国防部部长。
二、免去唐登杰的民政部部长职务;
任命陆治原为民政部部长。
三、免去胡和平的文化和旅游部部长职务;
任命孙业礼为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2月29日


第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2月29日


第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2月29日


第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2月29日


第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2月29日


第十四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的决定:
一、免去李尚福的国务委员、国防部部长职务。
二、免去秦刚的国务委员职务。
三、免去王志刚的科学技术部部长职务;
任命阴和俊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四、免去刘昆的财政部部长职务;
任命蓝佛安为财政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0月24日


第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0月24日


第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10月24日


第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9月1日


第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9月1日


第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9月1日


第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5日的决定:
一、免去秦刚兼任的外交部部长职务;
任命王毅为外交部部长。
二、免去易纲的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职务;
任命潘功胜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7月25日


第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6月28日


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6月28日


第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4月26日


第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4月26日


第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1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3日


第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任命丁薛祥、何立峰、张国清、刘国中为国务院副总理;
任命李尚福、王小洪、吴政隆、谌贻琴(女,白族)、秦刚为国务委员;
任命吴政隆(兼)为国务院秘书长;
任命秦刚(兼)为外交部部长;
任命李尚福(兼)为国防部部长;
任命郑栅洁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怀进鹏为教育部部长;
任命王志刚为科学技术部部长;
任命金壮龙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任命潘岳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小洪(兼)为公安部部长;
任命陈一新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任命唐登杰为民政部部长;
任命贺荣(女)为司法部部长;
任命刘昆为财政部部长;
任命王晓萍(女)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任命王广华为自然资源部部长;
任命黄润秋为生态环境部部长;
任命倪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任命李小鹏为交通运输部部长;
任命李国英为水利部部长;
任命唐仁健为农业农村部部长;
任命王文涛为商务部部长;
任命胡和平为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任命马晓伟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任命裴金佳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
任命王祥喜为应急管理部部长;
任命易纲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任命侯凯为审计署审计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2日


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李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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