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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書音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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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書音均表
作者:段玉裁
1777年

原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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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壇段君懋堂撰,次詩經韻譜及羣經韻譜成。予讀而善之,廼序其端曰:"自文字肇啟,即有音聲。比音成文,而詩教興焉。三代以前,無所謂聲韻之書,然詩三百篇具在。參以經傳子騷類而列之,引而仲之,古音可僂指而分也。許叔重云:"倉頡初作書,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字者,終古不易,而音聲有時而變。五方之民,言語不通。近而一鄉一聚,猶各操土音,彼我相嗤,矧在數千年之久乎?謂古音必無異於今音,此夏蟲不知有冰也。然而去古浸遠,則於六書諧聲之旨漸離其宗。故惟三百篇之音為最善,而昧者乃執隋唐之韻以讀古經。有所齟齬,屢變其音以相從,謂之叶韻。不惟無當於今音,而古音亦滋茫昧矣。明三山陳氏始知攷毛詩、屈未賦以求古音,近世崐山顧氏、婺源江氏攷之尤博以審今。段君復因顧江兩家之説,證其違而補其未逮,定古音為十七部。若網在綱,有條不紊。窮文字之源流,辨聲音之正變,洵有功於古學者已。古人以音載義,後人區音與義而二之。音聲之不通,而空言義理,吾未見其精於義也。此書出,將使海內説經之家奉為圭臬。而因文字音聲以求訓詁古義之興有日矣。詎獨以存古音而已哉?

乾隆庚寅四月九日嘉定錢大昕書

戴震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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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書始萌芽於魏李登《聲類》。積三百餘年,至隋陸法言《切韻》梗概之法。乃其然皆就其時之語言音讀,參校異同,定其遠近洪細,往往有意求密而用意太過,強生區別。至如虞、夏、商、周之文,六書之假借諧聲,詩之比音協句,以成歌樂,茫乎未之考也。唐初,因法言撰本,為選舉士人作律詩之用。視二百六韻中字數多者,限以獨用字數少者合比,近兩韻或三韻同用,苟計字多寡而已。宋吳棫作韻補於韻目下,始有古通某、古轉聲通某之云,其分合最為疏舛。鄭庠作古音辨,僅分陽、支、先、虞、尤、覃六部。近崑山顧炎武更析東、陽、耕、蒸而四,析魚、歌而二,故列十部。吾郡老儒江慎修永,於真已下十四韻、侵已下九韻,各析而二。蕭、宵、肴、豪及尤、侯、幽亦為二,故列十三部。古音之學以漸加詳如是。前九年,段君若膺語余曰:"支、佳一部也,脂、微、齊、皆、灰一部也,之、咍一部也,漢人猶未嘗淆借通用。晉、宋而後,乃少有出入。迄乎唐之功令,支注脂之同用,佳注皆同用,灰注咍同用。於是古之截然為三者,罕有知之。"余聞而偉其所學之精,好古,有灼見卓識。又言真、臻、先與諄、文、殷、魂、痕為二,尤、幽與侯為二,得十七部。今官於蜀地且數年,政事之餘,優而成是書,曰六書音均表。凡為表者五,撰逋之意表各有序,説既詳之矣。其書始名詩經韻譜、羣經韻譜,嘉定錢學士曉徵為之序。兹易其體例,且增以新知十七部,蓋如舊也。余昔感於其言,五支、六脂、七之有分。癸巳春,寓居浙東,取顧氏詩本音辨句析而諷誦乎經文,歎始為之之不易。後來加詳者之信,足以補其未逮。顧氏轉侯韻入虞,江氏轉虞韻字入侯,此江優於顧。然顧氏藥、鐸有分,而江氏不分,此顧優於江。若夫五支異於六脂,猶清異於真也;七之又異於支、脂,猶蒸又異於清、真也。實千有餘年,莫之或省者,一旦理解,按諸三百篇劃。然豈非稽古大快事歟?時余略記入聲之說,未暇卒業。今樂覩是書之成也,不惟字得其古人音讀,抑又多通其古義。許叔重之論假借曰:"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夫六經字多假借,音聲失而假借之意何以得?訓詁、音聲,相為表裏。訓詁明,六經乃可明。後儒語言文字未知,而輕憑臆解以誣聖亂經,吾懼焉。段君又有詩經小學、書經小學、説文考證、十七部古韻表等書,將繼是而出視,逃其難。相與鑿空者,於治經孰得孰失也?

乾隆丁酉孟春月休寧戴震序

今韻古分十七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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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所存韻書,廣韻最古。廣韻二百六部,蓋放於隋陸法言。自唐初,有同用、獨用之功令,以便屬文之士。至南宋,劉淵新刊禮部韻略,遂併同用之韻為一韻,而為部百有七。今取百有七部之書,考求古音。今音混淆未明,無由討古音之源也。宋鄭庠分古韻為六部。近崑山顧炎武,據依廣韻部分,分古韻為十部。而婺源江永又分為十三部。鄭氏東、冬、江、陽、庚、青、蒸、入聲屋、沃、覺、藥、陌、錫、職為一部,支、微、齊、佳、灰為一部,魚、虞、歌、麻為一部,真、文、元、寒、刪、先、入聲質、物、月、曷、黠、屑為一部,蕭、肴、豪、尤為一部,侵、覃、鹽、咸、入聲緝、合、葉、洽為一部。其說合於漢、魏及唐之杜甫、韓愈所用,而於周、秦未能合也。顧氏考三百篇,作詩本音。二百六部分為十束,冬、鍾、江為一部,支、脂、之、微、齊、佳、皆、灰、咍、入聲質、術、櫛、物、迄、月、沒、曷、末、黠、鎋、屑、薛、麥、昔、錫、職、德為一部,魚、虞、模、侯、入聲藥、鐸、陌為一部,真、諄、臻、文、欣、元、魂、痕、寒、桓、刪、山、先、仙為一部,蕭、宵、肴、豪、尤、幽、入聲屋、沃、燭、覺為一部,歌、戈、麻為一部,陽、唐為一部,庚、耕、清、青為一部,蒸、登為一部,侵、覃、談、鹽、添、咸、銜、嚴、凡、入聲緝、合、盍、葉、怗、洽、狎、業、乏為一部,較鄭氏為密矣。江氏訂其於三百篇所用有未合者,作古韻標準,二百六部分為十三。東、冬、鍾、江為一部,支、脂、之、微、齊、佳、皆、灰、咍、入聲麥、昔、錫、職、德為一部,魚、虞、模、入聲藥、鐸、陌為一部,真、諄、臻、文、欣、魂、痕、入聲質、術、櫛、物、迄、沒為一部,元、寒、桓、刪、山、先、仙、入聲月、曷、末、黠、鎋、屑、薛為一部,蕭、宵、肴、豪為一部,歌、戈、麻為一部,陽、唐為一部,庚、耕、清、青為一部,蒸、登為一部,尤、侯、幽、入聲屋、沃、燭、覺為一部,侵、入聲緝為一部,覃、談、鹽、添、咸、銜、嚴、凡、入聲合、盍、葉、怗、洽、狎、業、乏為一部,較諸顧氏益密。而仍於三百篇有未合者,今既泛濫。毛詩理順節解,因其自然,補三家部分之未備,釐平、入相配之未確。

定二百六部為十七部表於左

第一部 第二部 第三部 第四部 第五部 第六部 第七部 第八部 第九部 第十部 第十一部 第十二部 第十三部 第十四部 第十五部 第十六部 第十七部
七之

十六咍

三蕭 四宵 五肴 六豪 十八尤

二十幽

十九侯 九魚 十虞 十一模 十六蒸

十七登

二十一侵

二十四鹽

二十五添

二十二覃

二十三談

二十六咸 二十七銜 二十八嚴 二十九凡

一東 二冬 三鍾 四江 十陽 十一唐 十二庚

十三耕

十四清

十五青

十七真

十九臻

一先

十八諄

二十文

二十一欣 二十三魂 二十四痕

二十二元

二十五寒

二十六桓 二十七刪 二十八山 二仙

六脂

八微

十二齊

十四皆

十五灰

五支

十三佳

七歌 八戈 九麻
六止 十五海 二十九篠

三十小

三十一巧

三十二晧

四十四有

四十六黝

四十五厚 八語 九麌 十姥 四十二拯 四十三等 四十七寑

五十琰

五十一忝

四十八感

四十九敢

五十二豏

五十三檻

五十四儼

五十五范

一董 二腫 三講 三十六養 三十七蕩 三十八梗

三十九耿

四十靜

四十一迥

十六軫 二十七銑 十七準

十八吻

十九隱

二十一混 二十二很

二十阮

二十三旱

二十四緩

二十五潸

二十六產

二十八獮

五旨

七尾

十一薺

十三駭

十四賄

四紙

十二蟹

三十三哿

三十四果 三十五馬

七志 十九代 三十四嘯

三十五笑

三十六效

三十七号

四十九宥

五十一幼

五十候 九御 十遇 十一暮 四十七證

四十八嶝

五十二沁

五十五豔

五十六㮇

五十三勘

五十四闞

五十七陷

五十八鑑

五十九釅

六十梵

一送 二宋 三用 四絳 四十一漾 四十二宕 四十三映

四十四諍

四十五勁

四十六徑

二十一震 三十二霰 二十二稕

二十三問 二十四焮 二十六慁 二十七恨

二十五願

二十八翰

二十九換

三十諫

三十一襉

三十三線

六至

八未

十二霽

十三祭

十四泰

十六怪

十七夬

十八隊

二十廢

五寘

十五卦

三十八箇

三十九過

四十禡

二十四職二十五德 一屋 二沃 三燭 四覺 十八藥

十九鐸

二十六緝

二十九葉

三十怗

二十七合

二十八盍

三十一洽

三十二狎

三十三業

三十四乏

五質 七櫛

十六屑

六術

八物

九迄

十月

十一沒

十二曷

十三末 十四黠 十五鎋 十七薛

二十陌

二十一麥

二十二昔 二十三錫

弟一部、弟十五部、弟十六部分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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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韻上平七之、十六咍、上聲六止、十五海、去聲七志、十九代、入聲二十四職、二十五德,為古韻弟一部。

上平六脂、八微、十二齊、十四皆、十五灰、上聲五旨、七尾、十一薺、十三駭、十四賄、去聲六至、八未、十二霽、十三祭、十四泰、十六怪、十七夬、十八隊、二十廢、入聲六術、八物、九迄、十月、十一沒、十二曷、十三末、十四黠、十五鎋、十七薛,為古韻弟十五部。

上平五支、十三佳、上聲四紙、十二蟹、去聲五寘、十五卦、入聲二十陌、二十一麥、二十二昔、二十三錫,為古韻弟十六部。

五支、六脂、七之三韻,自唐人功令同用,鮮有知其當分者矣。今試取詩經韻表弟一部、弟十五部、弟十六部觀之,其分用乃截然。且自三百篇外,凡羣經有韻之文,及楚騷、諸子,秦、漢、六朝詞章所用,皆分別謹嚴。隨舉一章數句,無不可證。或有二韻連用而不辨為分用者,如《詩•相鼠》二章,齒、止、俟,弟一部也;三章,體、禮、死,弟十五部也;《魚麗》二章,鱧、旨,弟十五部也;三章,鯉、有,弟一部也;《板》五章,懠、迷、尸、屎、葵、資、師,弟十五部也;六章,篪、圭、攜,弟十六部也。《孟子》引齊人言,「雖有智慧」二句,弟十五部也;「雖有鎡基」二句,弟一部也。屈原賦「寧與騏驥抗軶」二句,弟十六部也;「寧與黃鵠比翼」二句,弟一部也。秦琅邪臺刻石,自「維廿六年」至「莫不得意」凡二十四句,以始、紀、子、理、士、海、事、富、志字載意韻,弟一部也;自「應時動事」至「莫不如畫」,凡十二句,以帝、地、懈、辟、易、畫韻,弟十六部也。倘以《相鼠》齒與禮、死成文,《魚麗》鯉與旨為韻,則自亂其例而非韻。玉裁讀坊本《詩經•竹竿》二章「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每疑「右」為古韻弟一部字、「弟」為弟十五部字,二字古鮮合用。及考唐石經、宋本集傳、明國子監注疏本,皆作「遠兄弟父母」,而後其疑豁然。三部自唐以前,分別最嚴,蓋如真、文之與庚、清與侵,稍知韻理者皆知其不合用也。自唐初功令不察,支、脂、之同用,佳、皆同用,灰、咍同用,而古之畫為三部始湮沒不傳,迄今千一百餘年,言韻者莫有見及此者矣。古七之字多轉入於尤韻中,而五支、六脂則無有,此三部分別之大概也。

「職、德」為弟一部之入聲,「術、物、迄、月、沒、曷、末、黠、鎋、薛」為弟十五部之入聲,「陌、麥、昔、錫」為弟十六部之入聲,顧氏於三部平聲旣合為一,故入聲亦合為一,古分用甚嚴,旣唐初功令「陌、麥、昔」同用,「錫」獨用,「職得」同用未若平韵之掍合五支六脂七之為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