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1853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1852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1853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1854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8年2月25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3 冊 1581 頁 | |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508 條 ( 24.01.01 ) |
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第二項所謂前項移送案件,免納審判費用,係指被移送之本級審而言,並不以第一審為限,來呈所述兩種情形,均應免納審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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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8年2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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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 第 508 條 ( 24.01.01 ) |
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八條第二項所謂前項移送案件,免納審判費用,係指被移送之本級審而言,並不以第一審為限,來呈所述兩種情形,均應免納審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