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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07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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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院字第2106號解釋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2107號解釋》
司法院院字第2108號解釋
解釋日期:民國29年12月31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4 冊 1796 頁

相關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56 條 ( 24.01.01 )

因為作品司法性質,所以中華民國司法院解釋屬於公有領域。

  某甲一次買入鴉片數兩,零星售出,應論以連續販賣鴉片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