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字第799號解釋
外观
←司法院院字第798號解釋 |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字第799號解釋》 |
司法院院字第800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21年10月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00 頁 | |
妾之於家長無親屬關係,如家長聽妻教唆,將妾毆傷,妾得提起自訴,不受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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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21年10月8日 | |
資料來源:司法院解釋彙編 第 2 冊 700 頁 | |
妾之於家長無親屬關係,如家長聽妻教唆,將妾毆傷,妾得提起自訴,不受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