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2989號解釋
外观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2989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4年10月20日 |
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及養子與養父母之婚生子,均為同胞兄弟,惟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同胞兄弟,係指在同一家庭無互負家庭生計責任之同胞兄弟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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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4年10月20日 |
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之兄弟及養子與養父母之婚生子,均為同胞兄弟,惟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同胞兄弟,係指在同一家庭無互負家庭生計責任之同胞兄弟者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