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解字第3968號解釋
外观
中華民國《司法院 院解字第3968號解釋》 |
解釋日期:民國37年5月29日 |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所稱現任文職或軍職之官吏,係指已經接受任命而執行職務者而言,不包括未就職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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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日期:民國37年5月29日 |
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所稱現任文職或軍職之官吏,係指已經接受任命而執行職務者而言,不包括未就職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