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衍義補/卷020
卷十九 ◄ | 大學衍義補 卷二十 |
► 卷二十一 |
○製國用
△總論理財之道(上)
《書》:禹曰:「予決九川,距四海,浚畎澮距川。暨稷播〈(布穀種)〉,奏庶艱〈(難也)〉食鮮食〈(血食曰鮮)〉,懋〈(勉也)〉遷有無化居。烝〈(眾也)〉民乃粒〈(米食曰粒)〉,萬邦作乂〈(治也)〉。」
蔡沈曰:「水平播種之初,民尚艱食,懋勉其民徙有於無,交易變化其所居積之貨也。蓋水患悉平,民得播種之利,而山林川澤之貨又有無相通以濟匱乏,然後庶民粒食,萬邦興起治功也。」
臣按:《易》曰:「何以聚人曰財。」財出於地而用於人,人之所以為人,資財以生不可一日無焉者也。所謂財者穀與貨而已,穀所以資民食,貨所以資民用,有食有用則民有以為生養之具,而聚居托處以相安矣。《洪範》八政以食與貨為首者此也,大禹所謂「懋遷有無化居」,此六言者萬世理財之法皆出於此。然其所以徙有於無、變化其所居積者,乃為烝民粒食之故耳。是其所以理財者乃為民而理,理民之財爾,豈後世斂民之食用者,以貯於官而為君用度者哉?古者藏富於民,民財既理,則人君之用度無不足者,是故善於富國者必先理民之財,而為國理財者次之。
《禹貢》:六府孔〈(大也)〉修,庶土交正,底〈(致也)〉慎財賦,咸則〈(品節之也)〉三壤,成賦中邦〈(中國也)〉。
蔡沈曰:「六府孔修者,謂水、火、金、木、土、穀皆大修治也。庶土則非特穀土也,庶土有等,當以肥瘠、高下、名物交相正焉以任土事。底慎財賦,謂因庶土所出之財而致謹其財賦之入。咸則三壤,謂九州穀土又皆品節之以上、中、下三等。成賦中邦,謂土賦或及於四夷,而田賦則止於中國而已。」
臣按:土者財之所自生,然必修金、水、木、火四者以相制相助,然后土順其性而穀生焉。然是土也則非一等,有所謂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五者之不同,其質有肥者焉、有瘠者焉,其形有高者焉、有下者焉,其色又有黃白者焉、有青赤者焉。庶土所生之物各各不同,以此交相質正,於是因其土所出之財而致謹其財賦之入,兢兢焉罔或怠忽,不敢責無於有、取少於多也。然土雖有五而壤則有三,所謂三者,上、中、下也。壤之上者則出上賦,壤之中者則出中賦,壤之下者則出下賦,咸有一定之準則,用是之法以成賦於九州之內,若荒服之外則不敢例之以此也。有夏盛時,其取民之制有所品節準則如此。後世征斂無藝,惟循簿書之舊,無復考核之實,田之等則無別,賦之多寡不倫,既無底慎之心,復無咸則之法,此民財所以恒不足,而國用亦因之以不充也歟?
《王制》:塚宰製國用,必於歲之杪〈(末也)〉,五穀皆入,然後製國用。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
應鏞曰:「必於歲之杪者,天時既周而來歲之事方始也。五穀之熟有先後,皆入則先後無遺而豐歉盡見矣。」
臣按:先王制國用必命塚宰者,塚宰為六卿之長,周時無宰相,塚宰即宰相也。每歲於年終之時、五穀皆入之後,俾其視今歲之所入以製來年之所出,而定國家一歲多少之用焉。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者,謂地之小者入亦小、地之大者入亦大,地小而入大則年之豐可知,地大而入小則年之耗可知。每歲以地所入而定其年之豐耗,年豐則國用隨之而隆,年耗則國用亦隨之而嗇。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者,每歲所入析為四分,用度其三而儲積其一,每年餘一,三年餘三,積三十年則餘十年矣。以三十年通融之法,常留九年儲蓄之貲,然後計其見在所有之數,以為經常用度之節,量其所入而出之,因府庫之虛實為用度之贏縮,則國家無不足之憂,而興事建功無有不成者矣。竊惟《王制》此章,說者謂為商製,以臣觀之古今制用之法,誠莫有加焉者也。夫國家之所最急者財用也,財生於地而成於天,所以致其用者人也。天地歲歲有所生,人生歲歲有所用,歲用之數不可少而歲生之物或不給,苟非歲歲為之制,先期而計其數,先事而為之備,至於臨事而後為之措置,則有弗及者矣。臣愚以為,今日製國用亦宜仿此法,每歲戶部先移文內外諸司及邊方所在,預先會計嗣歲一年用度之數,某處合用錢穀若干,某事合費錢穀若干,用度之外又當存積預備若干,其錢穀見在倉庫者若干,該運未到者若干,造為帳籍,一一開報。又預行各處布政司並直隸府分,每歲於冬十月百穀收成之後,總計一歲夏秋二稅之數,其間有無災傷、逋欠、蠲免、借貸,各具以知。至十二月終旬,本部通具內外新舊儲積之數,約會執政大臣通行計算嗣歲一年之間所用幾何,所存幾何,用之之餘尚有幾年之蓄,具其總數以達上,知不足則取之何所以補數,有餘則儲之何所以待用,歲或不足何事可從減省、某事可以暫已,如此則國家用度有所稽考,得以預為之備,而亦俾上之人知歲用之多寡、國計之贏縮、蓄積之有無云。伏惟萬幾之餘留神省察,必使國家倉廩恒有九年之餘而不至於六年之急,萬有一焉而或不及餘三年,則必惕然儆懼,凡事皆從減節,痛革用度之無益者,使毋至於國非其國焉,實惟宗社無疆之休。
《周禮·春官》:天府祭天之司民、司錄,而獻民數、穀數則受而藏之。
林之奇曰:「歲獻民數、穀數,最為致太平之要務。《管子》曰:『製國以為二十一,工商之鄉六,士鄉十五。』三分其制而言之,即所謂七民而五農夫、二工商也。先王所以為此者非他,為欲等其民數、穀數,使之本末相當,用為平歲之經制。故爾至於水旱不虞之至則必有儲蓄以待之,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三十年之通必有十年之儲。國有十年之儲則謂之太平,故曰歲獻民數、穀數最為致太平之要務者也。自古在昔先民有作,其所以經綸圖維,以富邦國、以生萬民者,其要實在乎此,孰謂其可忽而不思,以坐視夫民之窮哉?」
臣按:民生於天而歲歲有生死,穀產於地而歲歲有豐凶,苟非有司歲歲各具其數以聞之於上,則朝廷之崇高、海宇之廣遠、閭閻之幽隱,曷由以知之哉?是以成周盛時,每歲必祭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焉。獻民數俾其知登耗也,獻穀數俾其知多寡也,料其民數、計其穀數,郡邑版圖其戶口凡若干,內外倉場其蓄積凡若干,就一邑而計之,農圃食力者若干人,工商末作者若干人,吏兵廩食者若干人,枚而舉之,總而會之,一人之食日費幾何,一月之食幾何,一歲之食幾何,某所有倉廩幾何,一歲支發幾何、存餘幾何,散之足以食幾何人,積之足以給幾何年。因其一歲之所入通其累年之所積,以穀之數而較之於民其果相當否邪,三年而有一年積否邪,十年而有三年積否邪,三十年而有十年積否邪。彼此通融,有無相濟,以羨補不足。多而有餘也則蠲民之逋負、除民之租賦,不盡利以遺民;少而不足也,則省上之常費,除人之冗食,不侈用以傷財,如是則民穀兩足矣。民有餘食,國有餘積,則凶荒有備,禍亂不作,風俗淳厚,治教休明矣,太平要務豈外是哉?
《大學》: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財,有財此有用。
朱熹曰:「德即所謂明德,有人謂得眾,有土謂得國,有國則不患無財用矣。」或問熹曰:「所謂先慎乎德,何也?」曰:「上言有國者不可不慎,此言其所慎而當先者尤在於德也。德即所謂明德,所以慎之亦曰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以修其身而已矣。」
外本內末,爭民施奪,是故財聚則民散,財散則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朱熹曰:「人君以德為外,以財為內,則是爭鬥其民而施之以劫奪之教也。蓋財者人之所同欲,不能絜矩而欲專之,則民亦起而爭奪矣。外本內末故財聚,爭民施奪故民散,反是則有德而有人矣。悖,逆也。此以言之出入明貨之出入也。」熹又曰:「有德而有人有土,則因天分地,不患乎無財用矣。然不知本末而無絜矩之心,則未有不爭鬥其民而施之以劫奪之教者也。《易大傳》曰『何以聚人曰財』,《春秋外傳》曰『王人者將以導利而布之上下』者也,故財聚於上則民散於下矣,財散於下則民歸於上矣。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鄭氏以為君有逆命則民有逆辭,上貪於利則下人侵畔,得其旨矣。」
臣按:財者人之所同欲也,土地所生止於此數,不在上則在下,非但上之人好而欲取之,而下之人亦惡人之取之而不欲與也。人心好利無有紀極,苟非在上者先謹其德,知義之可重而財利之輕,其不至專民之利而劫奪之也幾希。今焉惟德之是謹,兢兢焉以自守,業業焉以自持,知財利吾所好也而民亦好之,吾之欲取之心是即民之不欲與之心,不得已而取之,所取者皆合乎天理之公而不咈乎人情之欲,如是而取之則入之既以其義而出之也亦必以其道矣。如是,則是能與民同好惡而以民心為己心,所謂絜矩之道而治平之要不外是矣。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矣。
呂大臨曰:「國無遊民則生者眾矣,朝無幸位則食者寡矣,不奪農時則為之疾矣,量入為出則用之舒矣。」
朱熹曰:「此因有土有財而言,以明足國之道在乎務本而節用。」又曰:「《洪範》八政食、貨為先,子貢問政而夫子告之亦以足食為首,蓋生民之道不可一日而無者,聖人豈輕之哉?特以為國者以利為利,則必至於剝民以自奉而有悖出之禍,故深言其害以為戒耳。至於崇本節用,有國之常政,所以厚下而足民者則固未嘗廢也,呂氏之說得其旨矣。有子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孟子曰『無政事則財用不足』,正此意也。然孟子所謂政事,則所以告齊梁之君使之制民之產者是已,豈若後世頭會箕斂、厲民自養之雲哉?」
臣按:金履祥謂《大學》通章以貨財為戒,而此以生財為言,何也?蓋財用國之常經,不可一日無者,苟徒禁其為聚財之政而不示之以生財之端,則異時國用不給,終不免橫取諸民,則是以理財為諱者乃所以為聚財之張本也。所謂生財者必有因天分地之源,所謂有道者必非管商功利之術,而究其所以為生財之道者,則生者眾食者寡、為者疾用者舒而已。天地間自有無窮之利,有國家者亦本有無窮之財,但勤者得之、怠者失之,儉者裕之、奢者耗之。履祥謂《大學》此四語萬世理財之大法,臣竊以為履祥所謂勤、儉、怠、奢之四言是又萬世理財之節度也。
仁者以財發〈(猶起也)〉身,不仁者以身發財,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義者也,未有好義其事不終者也,未有府庫財非其財者也。
朱熹曰:「仁者散財以得民,不仁者亡身以殖貨,上好仁以愛其下則下好義以忠其上,所以事必有終而府庫之財無悖出之患也。」又曰:「仁者不私其有,故財散民聚而身尊;不仁者惟利是圖,故捐身賈禍以崇貨也。然亦即財貨而以其效言之爾,非謂仁者真有以財發身之意也。夫上好仁則下好義矣,下好義則事有終矣,事有終則為君者安富尊榮而府庫之財可長保矣,此以財發身之效也。上不好仁則下不好義,下不好義則其事不終,是將為天下翽之不暇,而況府庫之財又豈得為吾之財乎?若商紂以自焚而起钜橋、鹿台之財,德宗以出走而豐瓊林、大盈之積,皆以身發財之效也。」
孟獻子曰:「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長國家而務財用者必自小人矣〈(言由小人導之也)〉,彼為善〈(善字上疑有不字)〉之小人之使為國家,菑害並至,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此謂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朱熹曰:「聚斂之臣剝民之膏血以奉上而民被其殃,盜臣竊君之府庫以自私而禍不及下,仁者之心至誠惻怛,寧亡己之財而不忍傷民之力,所以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亦絜矩之義也。」又曰:「此言菑害並至,無如之何,何也?曰:怨己結於民心,則非一朝一夕之可解矣。聖賢深探其實而極言之,欲人有以審於未然而不為,無及於事之悔也。以此為防人,猶有用桑弘羊、孔僅、宇文融、楊慎矜、陳京、裴延齡之徒以敗其國者,故陸宣公之言曰:『民者邦之本,財者民之心,其心傷則其本傷,其本傷則枝幹凋瘁而根柢蹶拔矣。』呂正獻公之言曰:『小人聚斂以佐人主之欲,人主不悟,以為有利於國而不知其終為害也,賞其納忠而不知其大不忠也,嘉其任怨而不知其怨歸於上也。』若二公之言可謂深得此章之指者矣,有國家者可不監哉?真德秀曰:『近世所謂善理財者何其懵此也?元元已病而科斂日興,不知皮將盡而毛無所傅也;出新巧以籠愚民,苟邀倍稱之入,不知朝四暮三之無益也。孟子曰:我能為君充府庫,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
金履祥曰:「國天下之國,家天下之家也,君之者長之而已,固非其所得私也,況可專其利以自私哉?夫為國家之長而惟財用之務,其原必起於小人,小人雖悖亦豈能自肆其毒哉?惟有國家者以其言利為善於體國,以其任怨為善於忠君,以其掊克為善於理財,是以使為國家,小人之得為於國家,所以悖取者無所不至,而國家之菑禍患害亦將無所不至矣。蓋民窮眾怨,兵連盜起,百姓畔於下,天變怒於上,國家至此不可復為也已,雖有善者以承其後,亦將如之何哉?蓋財之聚者有必聚之怨,怨之聚者有必至之禍,而禍之已至者無可回之勢。甚矣哉,小人之禍國家若是其烈也,不謹之於其始而何以救於其終哉!」
臣按:《大學》釋治國平天下之義,諄諄以理財為言,豈聖賢教人以興利哉?蓋平之為言,彼此之間各得分願之謂也。何也?天下之大由乎一人之積,人人各得其分、人人各遂其願而天下平矣。是故天子有天下則有天下之用度,匹夫有一家則有一家之用度,天子之用度則取之民,民之用度將取之誰哉?居人之上者將欲取於民也,恒以其心度民之心,曰彼民之家上有父母、下有妻子,一日不食則饑,一歲無衣則寒,彼之家計不可一日無亦猶吾之不可一日無國計也。體民之心反之於己,使彼此之間各止其所處之分,各遂其所欲之願,無一人之不遂其生,無一人之或失其所,則天下無不平者矣。是則《大學》所謂絜矩之道,推極其理即聖門所謂仁、所謂恕也,雖然,有其心無其政是謂徒善,是以願治之主不獨有理財之法,又必有理財之人,理財之法即所謂生財之大道是也,理財之人所謂聚斂之臣決不用焉。不用聚斂之臣而行崇本節用之道,推吾所以以心度心者以為取民之節度,僅足吾用而已,不分外以多求,不極欲以侈用,如是,則上之人既得其分願而下之人亦遂其分願矣,天下豈有不平也哉?抑考理財之說昉之《易大傳》,而《大學》不言理而言生,何哉?噫!理之為言有人為分疏之意,生之為言有生生不窮之意,有以生之而財之源生生不窮,有以理之而財之流陳陳相因,如是,則存於民也無不足,而用於君也恒有餘矣,治平之道端在於此。朱熹所引陸贄、呂公著告其君之言尤為切要,伏惟聖明留神玩味。
以上總論理財之道(上)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