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卷一百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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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七十四 文獻通考
卷一百七十五 經籍考二
卷一百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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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伏犧氏始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蓋因而重之為六十四卦。及乎三代,是為《三易》。夏曰《連山》言似山內出氣,殷曰《歸藏》言萬物莫不歸而藏於其中。杜子春曰:《連山》伏犧,《歸藏》黃帝。○《周禮疏》按:今《歸藏·坤》開筮:帝堯降二女為舜妃。又見《節》卦云:殷王其國,常母谷若。依子春說《歸藏》黃帝,何得有帝堯及殷王事?蓋子春之意,伏犧、黃帝造其名,夏、殷因其名以作《易》也,周文王作《卦辭》,謂之《周易》。周公作《爻辭》。孔子為《彖辭》、《象辭》、《繫辭》、《文言》、《序卦》、《說卦》、《雜卦》,謂之《十翼》。班固曰:「孔子晚而好《易》,讀之,韋編三絕,而為之傳。」即《十翼》也先儒說重卦及爻辭並《十翼》不同。自魯商瞿子木受《易》孔子商瞿,姓,以授魯橋庇子庸姓橋,名庇,字子庸,子庸授江東馯臂子弓馯,姓也,音韓,子弓授燕周醜子家,子家授東武孫虞子乘,子乘授齊田何子裝。及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唯失《說卦》三篇,後河內女子得之。漢初,傳《易》者有田何,何授丁寬,寬授田王孫,王孫授沛人施仇、東海孟喜、瑯邪梁邱賀,由是有施、孟、梁邱之學。又有東郡京房,自云受《易》於梁國焦延壽,別為京氏學,嘗立,後罷。後漢施、孟、梁邱、京氏,凡四家並立,而傳者甚眾。漢初又有東萊費直傳《易》,其本皆古字,號曰《古文易》,以授瑯邪王璜,璜授沛人高相,相以授子康及蘭陵母將永,故有費氏之學行於人閒,而未得立。後漢陳元、鄭眾,皆傳費氏之學。馬融又為其傳,以授鄭元,元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魏代王肅、王弼並為之注。自是費氏大興,高氏遂衰。梁邱、施氏、亡於西晉,孟氏、京氏有書無師,梁、陳鄭元、王弼二注列於國學。齊代唯傳鄭義。至隋,王注盛行,鄭學浸微,今殆絕矣。《歸藏》,漢初已亡,按晉《中經》有之,唯載卜筮,不似聖人之旨。唐開元中,備有《三易》。至宋,惟《歸藏》略存而不傳習。漢募群書多散逸,而《易》獨完,學者傳之,遂分為三。一曰田何之《易》,始自子夏,傳之孔子,《卦》、《象》、《爻》、《彖》與《文言》、《說卦》等離為十二篇,而說者自為章句,《易》之本經也。二曰焦贛之《易》,無所師授,自本言得之隱者,第述陰陽災異之言,不類聖人之經。三曰費直之《易》,亦無師授,專以《彖》、《象》、《文言》等參卦爻。凡以《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者,自費氏始。田何之學,施、孟、梁邱之徒最盛。費氏初微,但傳民閒。至後漢時,陳元、鄭眾之徒皆學費氏,費氏興而田何遂息,古十二篇之《易》遂亡其本。及王弼為注,亦用卦、《象》相雜之經,自晉之後,弼學獨行,遂傳至今。

《西漢志》:《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

《隋志》:六十九部,五百五十一卷通計亡書,合九十四部,八百二十九卷

《唐志》:七十六家。八十八部,六百六十五卷失姓名一家,李鼎祚以下不著錄十一家,三百二十九卷

《宋三朝志》:二百七部,二百四十卷。

《宋兩朝志》:十一部,七十三卷。

《宋四朝志》:三十七部,二百一十九卷。

《宋中興志》:一百四十家。一百八十四部,一千三百六十六卷。

丁寬《易》

本傳:初,梁項生從田何受《易》,時寬為項生從者,讀《易》精敏,材過項生,遂事何。學成,何謝寬,寬東歸,何謂門人曰:「《易》已東矣!」寬至雒陽,復從周王孫受古義,號《周氏傳》。景帝時,寬為梁孝王將軍距吳、楚,號丁將軍。作《易說》三萬言,訓詁舉大義而已,今《小章句》是也。寬授同郡碭田王孫,王孫授施仇、孟喜、梁邱賀,由是《易》有施、孟、梁邱之學。

孟喜《易》

本傳:喜從田王孫受《易》,好自稱譽,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詐言師田生且死時獨傳喜,諸儒以此耀之也耀,榮也。同門梁邱賀疏通證明之疏通,猶分別。證明,明其偽也,曰:「田生絕於施仇手,中時喜歸東海,安得此事?」又蜀人趙賓,好小數書,後為《易》,飾《易》文,以為「箕子明夷,陰陽氣亡箕子;箕子者,萬物方ぼ滋也」師古曰:《易·明夷》:「箕子之明夷,利貞。」此箕子者,謂殷父師說《洪範》者也,而賓妄為之說。荄滋,言其根荄滋茂也。荄音該,又音皆。賓持論巧慧,《易》家不能難,皆曰「非古法也」心不服。云受孟喜,為名之名之者,承取其云,實授賓也。後賓死,莫能持其說。喜因不肯仞仞,亦名也,以此不見信。

京房《易傳》四卷

本傳:房治《易》,事梁人焦延壽字贛。贛常曰:「得我道以亡身者,京生也。」其說長於災變,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孟康曰:分卦直日之法:一爻王一日,六十四卦為三百六十日,餘四卦《震》、《離》、《兌》、《坎》為方伯監司之官。所以用《震》、《離》、《兌》、《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時各專王之氣。各卦主時,其占法各以其日觀其善惡也,各有占驗,房用之尤精。
鼂氏《讀書記》曰:《漢藝文志》、《易》京氏凡三種,八十九篇。《隋經籍志》有京氏《章句》十卷,又有占候十種,七十三卷。《唐藝文志》有京氏《章句》十卷,而占候存者五種,二十三卷。今其《章句》亡矣,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今傳者曰:京氏《積算易傳》三卷,《雜占條例法》一卷,名與古不同。所謂《積算易傳》,疑《隋》、《唐志》之《錯卦》是也;《雜占條例法》者,疑《隋》、《唐志》之《逆刺占災異》是也。景迂嘗曰:是書兆《乾》、《坤》之二象以成八卦,卦凡八變六十有四,於其往來升降之際,以觀消息盈虛於天地之元,而酬酢乎萬物之表者,炳然在目也。大抵辨《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悉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耦相與,據一以超二,而為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乾》與《坤》、《震》與《巽》、《坎》與《離》、《艮》與《兌》,而終不脫乎本以飛某卦之位,乃伏某宮之位,以隱賾佐神明者,謂之「伏」。起乎世,而周乎內外,參乎本數以紀月者,謂之「建終」。終始極乎數而不可窮以紀日者,謂之「積含」於中而以四為用。一卦備四卦者,謂之互。《乾》建甲子於初,《坤》建甲午於上,八卦之上,乃生一世之初。初一世之五位,乃分而為五世之位;其五世之上,乃為游魂之世;五世之初,乃為歸魂之世;而歸魂之初,乃生後卦之初;其建剛日則節氣,柔日則中氣,其數虛則二十有八,盈則三十有六。蓋其可言者如此,若夫象遺乎意,意遺乎言,則錯綜其用,唯變所適。茍非彰往而察來,微顯而闡幽者,曷足以與此!《易》學自商瞿至孟喜,授受甚明,房受之喜,而瞿牧、自生者不肯仞。京房曰:「京非孟氏學也。」劉向亦疑京之孟氏,予不知當時為何說也。今以當時之書驗之,蓋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同為一家之學,則其源委孰可誣哉!
石林葉氏曰:世傳京房《易》學,據《漢書·傳》:《易》自商瞿至田王孫,皆自有次第。故言《易》者,以田王孫為正。孟喜從王孫學,好自稱譽,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詐言王孫死時,枕喜股膝,獨傳己,為梁邱賀所排矣。京房受學焦延壽,延壽受學孟喜,孟喜且不為當時所信,況延壽乎?史謂延壽獨得隱士之說,之孟氏。《易》家不相同,皆京氏為異黨,而受梁邱賀學者,亦京房。顏師古謂別一人,亦受學田何。今世有《京房易》,皆陰陽歷數之書。又有《京房雜算數》十篇,其言龐雜,專主占筮,兩人莫知為誰審為受延壽學者。今考《京房傳》,本以卦氣直日為說,與其書不類。占事知來,房力犯弘恭、石顯,自不能保其身,亦何貴於占乎?《易》於他經,孔子最所致意。蓋言五十而學《易》,可以無大過。而自司馬遷以來,學者皆言孔子傳商瞿,瞿本非門人高弟,略無一言見於《論語》。性與天道子貢且不得聞,而謂商瞿得之乎?
《朱子語錄》曰:京房卦氣用六日七分,季通云:「康節亦用六日七分」,但不見康節說處。
又曰:京房輩說數,捉他那影里才發見處,便算將去。且如今日一個人來相見,便就那相見底時節,算得這個是好人不是好人,用得極精密。他只是動便算得,靜便算不得。
陳氏《書錄解題》曰:京房《易傳》三卷,《積算雜占條例》一卷,吳鬱林太守陸績注。京氏學廢絕久矣,所謂《章句》者,既不復傳,而占候之存於世者僅若此。校之前志,什百之一二耳。今世術士所用「世、應、飛、伏、游魂、歸魂、納甲」之說,皆出京氏。鼂景迂嘗為京氏學也,用其傳為《易式》,云或作四卷,而《條例》居其首。又有《參同契》、《律歷志》,見陰陽家,專言占候。

※焦氏《易林》十六卷

說見占筮門。

※費直《易》

本傳:直長於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繫辭》十篇《文言》解說上下經。瑯邪王璜平中音仲能傳之。

※鄭康成《易注》

《崇文總目》:今唯《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合四篇,餘皆逸。指趣淵確,本去聖之未遠。

※王弼《易注·略例·繫辭注》十卷

鼂氏曰:《上下經》魏尚書郎王弼輔嗣注;《繫辭》、《說卦》、《雜卦》、《序卦》,弼之門人韓康伯注;又載弼所作《略例》,通十卷。《易》自商瞿受於孔子,六傳至田何,而大興為施仇、孟喜、梁邱賀。其後焦贛、費直始顯,而傳受皆不明,由是分為三家。漢末,田、焦之學微絕,而費氏獨存。其學無章句,惟以《彖》、《象》、《文言》等十篇解上下經。凡以《彖》、《象》、《文言》等參入卦中者,皆祖費氏。東京荀、劉、馬、鄭,皆傳其學,王弼最後也,或用鄭說,則弼亦本費氏也。歐陽公見此,遂謂孔子古經已亡。按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邱經,或脫去「無咎」「悔亡」,惟費氏《經》與古文同,然則古經何嘗亡哉!
陳氏曰:自漢以來,言《易》者多溺於象占之學。至弼始一切掃去,暢以義理,於是天下宗之,餘家盡廢。然王弼好老氏,魏、晉談元,自弼輩倡之。《易》有聖人之道四焉,去三存一,於道闕矣,況其所謂辭者,又雜異端之說乎。範甯謂其罪深於桀、紂,誠有以也。

※《連山》十卷

北史·劉炫傳:時牛弘奏購求天下遺逸之書,炫遂偽造書百餘卷,題為《連山易》、《魯史記》等,錄上送官,取賞而去。後人有訟之,經赦免死,坐除名。
夾漈鄭氏曰:夏后氏《易》,至唐始出,今亡。

※《歸藏》三卷

《崇文總目》:晉太尉參軍薛正注。《隋志》有十三篇,今但存《初經》、《齊母》、《本著》三篇。文多闕亂,不可詳解。
夾漈鄭氏曰:《連山》,亡矣。《歸藏》,唐有司馬膺注十三卷。今亦亡。隋有薛正注十三卷,今所存者,《初經》、《齊母》、《本著》三篇而已。言占筮事,其辭質、其義古,後學以其不文,則疑而棄之往往。《連山》所以亡者,復過於此矣。獨不知後之人能為此文乎!子曰:「周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以《周易》校《商易》,則周、商之文質可知也;以《商易》校《夏易》,則商、夏之文質又可知也。三《易》皆始乎八,而成六十四;有八卦,即有六十四卦;六十四卦非至周而備也。但法之所立,數之所起,皆不相為用。《連山》用三十六策,《歸藏》四十五策,《周易》四十九策。誠以人事代謝,星紀推移,一代一謝,漸繁漸文。又何必近耳目而信諸,遠耳目而疑諸?
按:《連山》、《歸藏》,乃夏、商之《易》,本在《周易》之前。然《歸藏》,《漢志》無之;《連山》,《隋志》無之。蓋二書至晉、隋閒始出,而《連山》出於劉炫之偽作,《北史》明言之;度《歸藏》之為書,亦此類耳。夾水祭好奇,獨尊信此二書與古《三墳》書,且咎世人以其晚出而疑之。然殊不知《毛氏詩》、《左氏春秋》、《小戴氏禮》與《古文尚書》、《周官六典》,比之當時,皆晚出者也;然其義理,其文辭,一無可疑,非《二易》、《三墳》之比,不謂之《六經》,可乎?故今敘《二易》,不敢遽指為夏、商之書,姑隨其所出之時,置之漢之後唐之前云。

※孔穎達《正義》十四卷

鼂氏曰:唐國子祭酒孔穎達與顏師古、司馬才章、王恭、馬嘉運、趙乾葉、王談、於志寧等同撰,蘇德融、趙弘智覆審。序稱江南義疏有十餘家,辭尚虛誕,皆所不取,唯王弼之學獨冠古今,以弼為本,採諸說附益之。
《崇文總目》:唐太尉長孫無忌與諸儒刊定,宋朝端拱初,國子司業孔維等奉詔是正。其言主申王學云。

陳氏曰:序云十四卷,《館閣書目》亦云,今本止十三卷。按《五經正義》本唐貞觀中,穎達與顏師古等受詔撰《五經義贊》,後改不《正義》,博士馬嘉運駁正其失。永徽二年,中書門下於志寧等考正增損,書始布下,其實非一手一足之力,世但稱《孔疏》耳。其說專釋一家注文為正。

※《甘棠正義》三十卷

《崇文總目》:梁陜州大都督府左司馬任正一撰。以孔穎達《正義》為本,申演其說。

※李鼎祚《周易集解》十卷

鼂氏曰:鼎祚,唐人。《集解》經皆避唐諱,又取《序卦》,各冠逐卦之首。所集有子夏、孟喜、京房、馬融、荀爽、鄭康成、劉表、何晏、宋衷、虞翻、陸績、干寶、王肅、王輔嗣、姚信、王廙、張璠、向秀、王凱沖、侯果、蜀才、翟元、韓康伯、劉瓛、何妥、崔憬、沈麟士、盧氏、崔覲、孔穎達三十餘家,又引《九家易》、《乾鑿度》義。所謂蜀才者,人多不知,按顏之推云,范長生也。其序云:「自卜商之後,傳注百家,唯王、鄭相沿,頗行於代。鄭則多參天象,王乃全釋人事,《易》之道,豈偏滯於天人哉!而天象難尋,人事易習,折楊黃華,學徒多從之。今集諸家,刊輔嗣之野文,輔康成之逸象,以貽同好。」蓋宗鄭學者也。《隋書·經籍志》所錄《易》類六十九部,公武今所有,五部而已。關朗《易》不載於目,《乾鑿度》自是緯書,焦贛《易林》又屬卜筮,子夏書或云張弧偽;為然則《隋志》所錄,舍王弼書皆未得見也。獨鼎祚所集諸家之說,時可見其大旨。《唐錄》稱鼎祚書十七卷,今所有止十卷,而始末皆全,無所亡失,豈後人並之邪?陳氏曰:隋、唐以前,《易》家諸書逸不傳者,賴此書猶見其一二,而所取於荀、虞者尤多。九家者,漢淮南王所聘明《易》者九人,荀爽嘗為之集解,陸氏《釋文》。所載《說卦》逸象,本於《九家易》。
《中興藝文志》:李鼎祚《易》,宗鄭康成,排王弼。

※《易舉正》三卷

《崇文總目》:唐蘇州司戶參軍郭京撰。京世授《五經》,得王輔嗣、韓康伯手寫《易經》,比世所行,或頗差駮,故舉正其訛而著於篇。
鼂氏曰:京自稱家藏王、韓手札《周易》及石經,校正一百三十五處,二百七十三字。蓋以爻彖相正,有闕漏處可推而知,託云得王、韓手札與石經耳。
容齋洪氏《隨筆》曰:《易舉正》三卷,云:曾得王輔嗣、韓康伯手寫注定傳授真本,比校今世流行本,及國學、鄉貢、舉人等本,或將經入注,用注作經。《小象》中,閒以下句反居其上,《爻辭》注內,移後義處於前,兼有脫遺、兩字顛倒、謬誤者,並依定本舉正其訛,凡一百三節。今略取其明白者二十處載於此:《坤》,初六,「履霜,堅冰至。」《象》曰:「履霜,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今本於《象》文「霜」字下誤增「堅冰」二字。《屯》,六三,《象》曰:「即鹿無虞,何以從禽也。」今本脫「何」字。《師》,六五,「田有禽,利執之,無咎。」元本「之」字誤作「言」,觀注義亦全不作「言」字釋也。《比》,九五,《象》曰:「失前禽,舍逆取順也。」今本誤倒其句。《賁》,「亨不利有攸往。」今本「不」字誤作「小」字。「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注云:「剛柔交錯而成文焉,天之文也。」今本脫「剛柔交錯」一句。《坎》卦「習坎」上脫「坎」字。《後》,九四,「包失漁」,注「二有其漁,故失之也。」今本作「無魚」。《蹇》,九三,「往蹇來正。」今本作「來反」。《困》,初六,《象》曰:「入於幽谷,不明也。」今本「穀」字下多「幽」字。《鼎》,《彖》:「聖人亨以享上帝,以養聖賢。」今本正文多「而大亨」三字,故注文亦誤增「大亨」二字。《震》,《彖》曰:「不喪七鬯,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今本脫「不喪七鬯」一句。《漸》,《象》曰:「君子以居賢德,善風俗。」今本正文脫「風」字。《豐》,九四,《象》:「遇其夷主,吉,志行也。」今文脫「志」字。《中孚》,《彖》:「豚魚吉,信及也。」今本「及」字下多「豚魚」二字。《小過》、《彖》:「柔得中,是以可小事也。」今本脫「可」字,而「事」字下誤增「吉」字。六五,《象》曰:「密不雨,已止也。」注:「陽已止下故也。」今本正文作「已上」,故注亦誤作「陽已上故止也。」《既濟》、《彖》曰:「既濟,亨小,小者亨也。」今本脫一「小」字。《繫辭》:「二多譽,四多懼。」注云:「懼,近也。」今本誤以「近也」字為正文,而注中又脫「懼」字。《雜卦》:「蒙稚而著。」今本「稚」誤作「雜」字。予頃於福州《道藏》中見此書而傳之,及在後省見晁公武所進《易解》多引用之,世罕有其書也。
巽岩李氏曰:京此書使經傳不相混亂,殘闕復為真全,頗有益於學者。然「能研諸侯之慮」,衍「侯之」字;「成言乎艮」,當作「誠」。若此等,京蓋未知,豈王、韓舊本固不免訛舛邪?京,開元後人,故所為書不得著錄,本末亦未詳,要可惜云。

※陸希聲《易傳》

《崇文總目》:唐右拾遺陸希聲撰。希聲作《易傳》十篇,《易圖》、《指說》、《釋變》、《微旨》四篇。初,隴西李阮學其說,以為《上》、《下經》傳二篇,思屬近妙,故希聲自為之解;餘篇差顯,不復為注。蓋近世之名家歟?今二篇外,餘篇逸。
鼂氏曰:《微旨》三卷,皆設問答。
陳氏曰:按《唐志》有《易傳》二卷,《中興書目》作六卷,別出《微旨》三卷。今所謂《解說》者,上、下經共一冊,不分卷。有序言著《易傳》十篇。七篇以上,解《易》義之淵微;八篇以下,廣《易》道之旁行,第為六卷。又撰《易圖》、《指說》、《釋變》、《微旨》各一卷,通為十卷。其《上》、《下經》,蓋第一、第二篇。經文一句,傳亦一句。門人以為難曉,故復為之解。然則其全書十卷,不盡傳矣。家舊惟有《微旨》,續得《解說》一編,始知其詳。

※衛元嵩《元包》十卷

《崇文總目》:元嵩,唐人。撰武功蘇源明傳,趙郡李江注。《包》以《坤》為首,因八純之宮以生變,極於六十四,自繫其辭,言外卦體,不列爻位,以謂《易》首《乾》尚文,《包》首《坤》尚質。夏《連山》、商《歸藏》、周《易》、唐《包》,其實一也,雖欲馳騁而放言,趨理近止,《易》家之區鄙云。
陳氏曰:其書以八卦為八篇,首而「一世」至「歸魂」,各附其下。先《坤》,次《乾》、《兌》、《艮》、《離》、《坎》、《巽》、《震》。《坤》曰太陰,《乾》曰太陽,餘六子有孟、仲、少之目。每卦之下,各為數語,意僻怪,文險澀,不可深曉也。
張氏曰:衛元嵩作《元包》,義取於《歸藏》。《元包》粗贊卦名之大指,未極人事之精義,辭略數隱,世多不傳。乃作《元包數義》二卷,以明衛元嵩之《易》詳見《七易序》

※子夏《易》十卷

《崇文總目》:此書篇第,略依王式,決非卜子夏之文。又其言近而不篤,然學者尚異,頗傳習之。
鼂氏曰:舊題卜子夏傳。《唐藝文志》子夏書已亡,今此書約王弼《注》為之者,止《雜卦》。景迂云:「張弧偽作。」陳氏曰:按《隋》、《唐志》有《卜夏傳》二卷,殘闕。陸德明、李鼎祚亦時稱引。考《漢志》初無此書。有孫坦者,為《周易析蘊》,此漢杜子夏也,未知何據。使其果然,何為不見於《漢志》?其為依明矣。隋、唐時止二卷,已殘缺,今安得有十卷?且其經文、《彖》、《象》、《爻辭》相錯,正用王弼本,決非漢世書。以陸德明所引,求之今傳,則皆無之,豈惟非漢世書,亦非隋、唐所傳書矣。其文辭淺俚,非古人語,姑存之以備一家。按晁以道《傳易堂記》曰:「古今咸謂子夏受於孔子而為之傳,然太史公、劉向父子、班固皆不論著。唐劉子元知其偽矣。書不傳於今,今號為子夏《傳》者,《崇文總目》知其為偽,而不知其所作之人。予知其為唐張弧之《易》也。」晁之言云爾。張弧有《王道小疏》五卷,見《館閣書目》云唐大理評事,亦不詳何時人。
容齋洪氏《隨筆》曰:孔子弟子,惟子夏於諸經獨有書。雖傳記雜言未可盡信,然要為與他人不同矣。於《易》則有傳,於《詩》則有序,而《毛詩》之學,一云子夏授高行子,四傳而至小毛公;一云子夏傳曾申,五傳而至大毛公。於《禮》則有《儀禮·喪服》一篇,馬融、王肅諸儒多為之訓說。於《春秋》所云不能贊一辭,蓋亦嘗從事於斯矣。公羊高實受之於子夏,穀梁赤者,《風俗通》亦云子夏門人。於《論語》則鄭康成以為仲弓、子夏等所撰定也。後漢徐防上疏曰:「《詩》、《書》、《禮》、《樂》,定自孔子;發明章句,始於子夏。」斯其證云。

※周易新論傳疏

《崇文總目》:唐陰洪道撰。洪道世其父顯之學,雜採子夏、孟喜等十八家之說,參訂其長,合七十二篇,於《易》有助云。

※《周易物象釋疑》一卷

《崇文總目》:唐東鄉助撰。取卦互體,開釋言象,蓋未始見康成之學,而著此書焉。
陳氏曰:東鄉,一作東陽。《館閣書目》又云:「守江陵尹。」東陽、東鄉皆衣復姓也。其序言隨事義而取象,若以龍敘《乾》,以馬明《坤》。凡注疏未釋者,標出為此書。

※《周易口訣義》六卷

《崇文總目》:河南史證撰。不詳何代人,其書直鈔孔氏說,以便講習,故曰口訣。
鼂氏曰:唐史證撰。鈔《注疏》以便講習,田氏乃以為魏鄭公撰,誤也。
陳氏曰:《三朝史志》有其書,非唐則五代人也。避諱作證字。

※《周易正義補闕略例疏》一卷

《崇文總目》:不著撰人名氏,其說自謂裨穎達之闕。
陳氏曰:唐四門助教邢撰。按蜀本《略例》有所注,止有篇首釋「略例」二字,文與此同,餘皆不然。此本亦淺近無理,姑存之。

※關子明《易傳》一卷

鼂氏曰:魏關朗撰。元魏太和末,王虯言於孝文,孝文召見之,著成《筮論》數十篇。唐趙蕤云:「恨書亡半,隨文詮解,才十一篇而已。」李邯鄲始著之目云。王通贊《易》,蓋宗此也。
朱子語錄》:關子明《易》,偽書也。
陳氏曰:唐趙蕤注。然《隋》、《唐志》皆不錄,或云阮逸偽作。

※周易啟源十卷

鼂氏曰:蔡廣成撰。李邯鄲云唐人,田偉置於王昭素之下,今從李說。巷首《德恆》、《德言》、《德膚》、《德翰》四篇,皆設為問對。凡三十六篇。

※《周易開元關》一卷

鼂氏曰:唐蘇鶚撰。自序云:五代祖晉,官至吏部侍郎,學兼天人,嘗制《八卦論》,為世所傳,遭亂遺墜,而漏簡尚有存者,鶚乃略演其旨於此。

※《周易流演》五卷

鼂氏曰:唐成元英撰。錯綜六十四卦,演九宮,以直年月日,推國家之吉兇。元英,道士也,故道藏錄之。或云釋仁英撰。未知孰是。

※《周易窮微》一卷

陳氏曰:稱王輔嗣。凡為論五篇。《館閣書目》有王弼《易辯》一卷,其論《彖》、論《象》,亦類《略例》,意即此書也。又言弼注此書已亡,至晉得之,王羲之承詔錄藏於秘府,世莫得見。未知何所據而云。

※《周易釋文》一卷

陳氏曰:唐國子博士陸德明撰。本名元朗,以字行。多授漢、魏以前諸家說,蓋唐初諸書皆在也。卦首注某宮某世,用京房說。

※石經《周易周易指略例》共十一卷

鼂氏曰:偽蜀廣政辛亥孫逢吉書。廣政,孟昶年號也。《說卦》「乾,健也」以下有韓康伯註,《略例》有邢璹註。此與國子監本不同者也。以蜀中印本校邢璹註《略例》,不同者,又百餘字。詳其意義,似石經誤,而無他本訂正,姑兩存焉。
夾漈鄭氏曰:按石經之學,始於蔡邕。始也,秦火之後,經籍初出,諸家所藏,傳寫或異;箋傳之儒,皆馮所見,更不論文字之訛謬。邕校書東觀,奏求正定《六經》文字,靈帝許之。乃自為書,而刻石於太學門外,後儒晚學,咸所取正。奈當漢之末祚,所傳未廣,而兵火無存,後之人所得者亦希矣。今之所謂石經者,但刻諸石耳,多非蔡氏之經。

※《易軌》一卷

鼂氏曰:偽蜀蒲乾貫撰,專言流演。其序云:「可以知否泰之原,察延促之數」,蓋數學也。

※王昭素《易論》三十三卷

鼂氏曰:昭素居酸棗,太祖時,嘗召令講《易》。其書以注疏異同互相詰難,蔽以己意。昭素隱居求志,行義甚高,史臣以王烈、管寧比之。

※《易證墜簡》一卷

鼂氏曰:皇朝天禧中,毗陵從事範諤昌撰。其書酷類郭京《舉正》。如《震》卦《彖辭》內云,脫「不喪匕鬯」四字,程正叔取之;《漸》卦上六,疑「陸」字誤,胡翼之取之。自謂其學出於湓浦李處約、廬山許堅,意者豈果有師承,故程、胡取之?
陳氏曰:其上卷如郭京《舉正》,下卷辨《繫辭》非孔子命名,止可謂之「贊」,繫今《爻辭》乃可謂之《繫辭》。又重定其次序。又有《補注》一,辨周、孔述作,與諸儒異。為《乾》、《坤》二傳,末有《四時晷刻圖》一篇。《館閣書目》止一卷。又有《源流圖》一卷,言納甲、納音者,即此下卷《補注序》中語也。世或言劉牧之學出於諤昌,而諤昌之學亦出種放,未知信否?晁以道、邵子文、朱子發皆云爾。

※陸秉《周易意學》十卷

鼂氏曰:秉字端夫,舊名東。寶元閒,以此書奏御,敕書嘉獎。秉嘗通判蜀州。首篇論《易》之名,頗采《參同契》之說。
陳氏曰:其說多異先儒,穿鑿無據。

※胡安定《易傳》十卷

鼂氏曰:此解甚詳,蓋門人倪天隱所纂,非其自著,故序首稱「先生曰」。又曰:新安王炎晦叔嘗問南軒曰:「伊川令學者先看王輔嗣、胡翼之、王介甫三家《易》,何也?」南軒曰:「三家不論互體,故云爾。然雜物撰德,具於中爻,互體未可廢也。」南軒之說雖如此,要之,程氏專治文義,不論象數。三家者,文義皆坦明,象數殆於掃除略盡,非特互體也。

※《周易言象外集》《古易》

《崇文總目》:皇朝王洙原叔撰。洙以通經侍講天章閣,乃集前世諸儒《易》說,折衷其理,依卦變為類。其論以王弼《傳》為內,故自名曰《外傳》。
陳氏曰:其序言學《易》於處士趙期,論次舊義,附以新說,凡十二篇,十卷。
又曰:《古易》十二卷,亦出王原叔家。上、下經惟載《爻辭》,外《卦辭》一、《彖辭》二、《大象》三、《小象》四、《文言》五、《上繫》六、《下繫》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葉石林以為此即《藝文志》所謂《古易》十二篇者。按《隋》、《唐志》皆無《古易》之目,當亦後人依仿錄之耳。

※邵古周易解五卷

鼂氏曰:古字天叟,雍之父也。世本范陽,而卒於洛。其學先正音文云。

※皇甫泌《易解》十四卷

鼂氏曰:泌官至尚書右丞,有《述聞》一卷、《隱訣》一卷、《補解》一卷、《精微》三卷,又有《紀師說》、《辨道》,通為八卷。陳氏曰:其學得之常山抱犢山人,而莆陽游中傳之。劉彞、錢藻皆為之序。山人不知名,蓋隱者也。泌嘗守海陵,治平以前人。

※石徂徠《易解》五卷

鼂氏曰:景迂云:「《易》古文十二篇,先儒謂費直專以《彖》、《象》、《文言》參解《易》爻,以《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者,自費氏始。孔穎達云:『王輔嗣又分爻之《象辭》各附當爻。』則費氏初變古制時,猶若今《乾》卦《彖》、《象》繫卦之末歟!古經始變於費氏,卒大亂於王弼,惜哉!今學者曾不之知也。石守道亦曰:『孔子作《彖》、《象》於六爻之前,《小象》繫逐爻之下,惟《乾》悉屬之於後者,讓也。』嗚呼!他人尚何責哉!」家本不見此文,豈介後覺其誤改之歟?
陳氏曰:所解止六十四卦,亦無大發明。鼂景迂言守道曰云云見前段。今觀此《解義》,言王弼注《易》,欲人易見,使相附近,他卦皆然,惟《乾》不同者,欲存舊本而,已更無他說,不知景迂何以云爾也。按宋咸補注首章,頗有此意,鼂殆誤記耳。

※劉長民《易解》十五卷

鼂氏曰:皇朝劉牧長民撰。仁宗時,言數者皆宗之。慶歷初,吳秘獻其書於朝,優詔獎之,田況為序。又有《鉤隱圖》三卷,皆《易》之數也,凡五十五圖,並遺事九。有歐陽永叔序,而其文殊不類。
陳氏曰:黃黎獻為之序。又為《略例圖》,亦黎獻所序。又有三衢劉敏士刻於浙右庾司者,歐公序,文淺俚,決非公作。其書三卷,與前本大同小異。牧《易》學盛行於慶歷時。

※刪定《易論》一卷

陳氏曰:直講盱江李覯泰伯撰,凡六篇,蓋刪劉牧《易圖》而存之者三焉。《館閣書目》作六卷,十九篇。覯先注《易論》十九篇,皆見集中,與此自為二書,當是合為十九也。

※宋咸《易訓》、《易補注》,王劉《易辨》

鼂氏曰:咸自序云:「予既以《補注易》奏御,而男億請餘義凡百餘篇,端因以《易訓》名之。」蓋言不敢以傳世,特教其子而已。凡三卷,頗論陸希聲、劉牧、鮮于侁得失云。
陳氏曰:咸嘗撰《易明》,凡一百九十三條,以正亡誤。及得郭京《舉正》於歐陽公,遂參驗為《補注》十卷,皇祐五年表上之。別有《易訓》,未見。《易辨》凡二十篇,為一卷。劉牧之學,大抵求異先儒,穿鑿破碎,故李、宋或刪之,或辨之。

※《周易聖斷》七卷

鼂氏曰:皇朝鮮於人先子駿撰。本之王弼、劉牧,而時辨其非。且雲眾言淆亂,折諸聖,故名其篇曰《聖斷》。
陳氏曰:其書《乾》、《坤》二卦,不解爻象,欲學者觀《彖》、《象》、《文言》而自得云。

※《易意蘊凡例總論》一卷

鼂氏曰:皇朝徐庸以《春秋》凡例,《易》亦有之,故著書九篇,號《意蘊凡例總論》。其學祖劉牧、陸秉云。
陳氏曰:庸,皇祐時人。凡為論九篇。《館閣書》又有《卦變解》,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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