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東交市記
日東交市記 作者:謝杰 明朝 萬曆 |
書名 | 成書時間 | 作者 | 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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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琉球錄》 | 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 | 陳 侃 高 澄 |
1 |
《操舟記》 | 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 | 高 澄 | 1 |
《重修使琉球錄》 | 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 | 郭汝霖 李際春 |
1 |
《使琉球錄》 | 明萬曆七年(1579年) | 蕭崇業 謝 杰 |
2 |
《琉球錄撮要補遺》 | 明萬曆年間 | 謝 杰 | 1 |
《日東交市記》 | 明萬曆年間 | 謝 杰 | 1 |
《使琉球錄》 | 明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 | 夏子陽 王士禎 |
2 |
《琉球記》 | 明崇禎年間 | 胡 靖 | |
《使琉球紀》 | 清康熙三年(1664年) | 張學禮 | 1 |
《中山紀略》 | 清康熙三年(1664年) | 張學禮 | 1 |
《使琉球雜錄》 |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 | 汪 楫 | 5 |
《中山沿革志》 |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 | 汪 楫 | 1 |
《中山傳信錄》 | 清康熙六十年(1721年) | 徐葆光 | 6 |
《琉球國志略》 | 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 | 周 煌 | 16 |
《使琉球記》 | 清嘉慶七年(1802年) | 李鼎元 | 6 |
《續琉球國志畧》 | 清嘉慶十三年(1808年) | 齊 鯤 費錫章 |
5 |
《續琉球國志略》 | 清光緒八年(1882年) | 趙 新 | 2 |
使節抵夷,適倭舶通市者先期至。倭故嘗入寇,爲中國患;夷知,輒舉以相恐,仍請遷羣役入營避之。營去署甚遠,且非故事。余輩公出,倭或夾道縱觀;又輒斥曰;「疾去!毋令華入驚』。蓋其意欲錮我衆以便己私,姑假倭爲詞。然往來飾説,徒示弱耳。余察其有巧,白於諫議;諫議曰:『足下世海上居,宜洞倭情』。余曰:『倭性悍而,遂無他腸。然上下山阪風雨疲勞疾鬪操利兵中國之人弗能與也。囮則盗,敵則殺;非囮與敵,固弗盗,弗殺也。瀕海諸惡少者欲愚用其力,亟奇貨居倭身爲之囮嗾,與華人敵;倭業已鷹犬於人,遂肆剪戮無少忌,是直倭罪哉!世目倭爲奴,倭誠奴也,固有主之者也。比倭大創去,又舶通西南夷,利更什倍,倭患遂弭;斯其故可知已。今吾以封臨,倭偶以市至,期與事會無所怨徳,非敵也;又孰爲之囮者?可無恐!第境外無私交,制也;宜葺羣下勿與通,足矣』。諫議然余言,召長史迥諭之曰:『甲午之使,倭亦嘗至,衆弗遷;遷衆,非便,其勿聽!且胡越一家,倭人吾人耳,各事乃事;其勿拒』!復號於衆曰:『倭者,國家所棄外,禁弗與通。諸有輒通倭者,罪有赦。矧夷伺察甚周,若屬宜自愛,毋貽樛爲使君羞」!令下,衆奉法凛凛。迄倭去,無敢與交一談。倭弗爲害,居亦卒得弗遷云。
謝生曰:嗟,使難哉!方夷之以倭讐我也,詞甚張,義亦近正;直其心私耳。於時少爲動,即墮夷術中。乃吾嚴爲禁徐爲之圖;不急倭釁,不中夷巧,不違衆情,静重而周悉,於使事足稱不辱,則正大夫之略,衆庶之共也。不倭有餘艶焉,敢漫爲之記。
言瑣【二則】
[编辑]「瑣言」本不欲言,勢有不容不言者;故仍言之。
事權
[编辑]天下事,假之以權則易集,權不在手則難成;況使夷航海,大事,危事乎!甲午之使,閩未設撫臺,事皆藩司主之,府,縣任之;而統之於按臺,按臺多巡歴,且於科使情密分均,權蓋不待假而專者。辛酉,則又專於甲午矣。以其時倭方内訌,破城,破所,無日無之。軍門自救不暇,且慮爲人所齮齕;乃更假以便宜之權,且示於民間曰:『封船,戰船,事同一體。諸有違誤作弊者,並以軍法從事』。故其時事皆不令而行,不期而集者,以下之有所畏而奉命也。己卯則異於是;世値昇平,官多節省,一木、一料、一夫、一役皆軍門操之,不使科,司獨專其柄。其所在告示曰:『採木雖係封事,不無騒擾民間。科,司人役,不許伐人墓樹,不許伐人風水樹,不許拆人籬舍,不許傷人田禾;有一於此,並以軍法從事』。夫此一軍法也,昔以治乎不事事者,今以治乎事事者:則其利害難易之相懸,豈但天淵哉!於是民間刁頑之徒,但有木爲有司所號者,並累土其旁,爭以墓樹,風水樹爲解;而傷田禾,拆籬舍之訟於有司者,無日無之。論曲直,則直常在群姦而航海者爲曲;論功罪,則功常在捕緝而効勞者爲罪。以故役之在官者,日就驚危;使之在事者,日就局促。廠中人役得不概坐株連,即爲天幸。自有使事以來,未有掣肘如當日者,似亦其遭之陽九使然也。此番士使,計不至己卯,亦不心如辛酉;得如甲午足矣。蓋己卯有所爲而為,不念遠使之苦,失之太過;辛酉有所畏而蹙,亦非憲體之宜,失之不及。惟甲午使事,官箴兩得其中而無失,眞令人敬且慕焉。今之縉紳,大夫所存所行,豈殊甲午!心能各去成心,各存厚道,期於共濟王事,不至矯矯爲名高;則前使所苦者,其免矣乎,其免矣乎!
恤役
[编辑]利者,君子所不道;故曰夫子不言有無,諸侯不言多寡。然所不言者,巳之有無多寡也。
若其爲下,爲民,則「周官」「周禮」所載,蓋諄諄乎言之矣。航海危役,吾役即吾民也。吾䣊迫於大義,分當致身,彼役何知焉!苟非利以驅之,何以結其心而得其力!洪武間,許過海五百人行李各百斤,與夷貿易;實以利噉之。亦以五萬斤實所載也:著爲絜令。故甲午之使,因之得萬金。總計五百人人各二十金上下,多者至三,四十金,少者亦得十金,八金:於時莫不洋洋得意。辛酉諸役冀仍如前,其往者率皆工巧精技;二使之警於倭而獲免者,未必非得人之効也。比所獲利,僅六千金。以五百人計之,人各十二金耳;多者可二十金,少者或五,六金:不無稍觖所望。是以己卯招募,僅得中才應役,不能如前之精工;然猶冀其如辛酉也。不意値夷貧甚,所獲僅三千餘金。雖時所帶止四百人,亦人各八金耳;多者可十五,六金,少者或三,四金或一金:亦無不免大失所望。吾輩至捐廩助之,而後得全師以歸。蓋甲午之使,番舶轉販於夷者無慮十餘國,夷利四倍;故我衆之利亦倍。辛酉之使,番舶轉販於夷者僅三,四國,夷利稍減:故我衆之利亦減。巳卯之使,通番禁弛,漳人自往販,番一舶不至,夷利頓減;故我衆之利亦絶:勢使然也。今次所招衆役,精者未必可致;似應稍優其直,量加其賞。且夷王之立已過十年,其所蓄積必已稍充,不至如前之貪甚;宜示以此意招之,庶巧者,能者,前次効勞者咸樂於趨赴,而後可竣厥事也。不然諸海濱惡少年而聚之曰:『是可爲夥長,是可爲舵工,是可爲阿班,軍牢,而疎於鍼法,舵法,拙於操舟,懵於海道,則亦將焉用彼哉!此事人所難言,諸録不載;而今敢於直言而弗隱者,時勢至此,有不得不言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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