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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王朝實錄/顯宗實錄/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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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 顯宗純文肅武敬仁彰孝大王實錄
辛亥
十三年

春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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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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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朔,令朝官士人,着黑色衣,禁白色衣。東方之人,自古尙白,國典雖有白色之禁,而因仍成習,莫之變,上思以易之,遂定是制。

○忠淸道癘疫死者,二百二十餘人。

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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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以金鋿爲獻納,李光迪、朴贄爲掌令,洪萬鍾爲正言。

○黃海道癘疫牛疫竝發。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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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慶尙道飢民五千一百餘人癘疫,又從而薰染,死者二百餘人,牛疫亦一向熾蔓。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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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右議政洪重普上箚,引咎辭職,上答曰:「今日之國事,誠岌岌乎殆哉。赤子顚連飢餓凍死者,相續以聞,予心驚慘,當復如何。食息靡寧,若恫在己。想卿念及於玆,必將不日而來矣,今歲已換,一向退處,是豈所望於卿者哉。從速入來,以副上下之望。」遺史官傳諭。

○以宋光淵爲正言。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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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掌令李光迪啓曰:「頃日前副提學李敏迪,因其乞罷之疏,有所陳達,而殿下旣不優容,又從而踏啓字以下,其有欠於恢言路、禮儒臣之道大矣。政院終無一言覆逆,其爲不職莫甚。當該承旨請推考。」又處置執義沈攸曰:「相臣箚批,雖有未安之敎,還收之請,臺體當然。請出仕。」上不從,且敎曰:「沈攸强引疾病,累日呈疏,有規避之迹,遞差。」

○說書鄭維岳上疏,其略:「請輔養元子,使之召見宮僚,簡其禮數,從容咨訪,虛心傾聽。而亦極掄擇經明識博端方敦良之士,使與世子,朝夕游處。必有所裨益矣。」上優批答之。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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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以李秞爲執義,金粹爲持平,姜碩昌爲正言,李夏爲修撰,李端錫爲司諫,吳挺緯爲京畿觀察使,吳挺昌爲說書,金萬重爲副校理,金萬均爲輔德,鄭維岳爲司書,閔點爲判決事,李選爲兼文學。史臣曰:「挺緯曾以貪鄙,與李殷相同被臺彈,因相臣李景奭、許積伸解,遂得復齒朝班。」 ○右議政洪重普復上箚辭職,上遣承旨敦諭。

○禮曹判書趙復陽上箚曰:

臣頃日登對時,以兩湖田稅,或蠲減、或留賑,而取來關西米,以充其代之意,縷縷陳達,未蒙開允。近聞外方之言,民間餓死之類甚多,日日所聞,無非驚慘。當此之時,督捧田稅於飢餓之民,轉輸上來,是可忍者乎?今若以盡數停留爲甚難,只令兩湖沿海之邑上納,而量減其米太斗數,山邑則竝令捧留本道,分賑飢民,竊恐決不可已也。

先是,復陽與閔鼎重、金萬基等,因入侍請減三南田稅,許積、金佐明、權大運皆以爲:「經費可慮,田稅決不可減,」議遂不決。復陽退又上箚,未數日而病卒。上以箚辭,屢詢諸臣,竟有捧留補賑之命。

○掌令李光迪引避曰:「臣之處置沈攸也,以爲其所論啓,臺體當然,故請出矣。昨承聖批,以擧措情態可駭爲敎。臣誠惶悸,不可一刻仍冒,而適緣夜深,不敢瀆擾,朝因胸痛今始來避。請遞。」玉堂處置請出,上特命遞差,且曰:「光迪承批之日,夜未深矣。不爲引避而出去,翌朝稱病不來,過午之後,費辭張皇,偃然來避,揆以情迹,殊涉駭怪。如此奔走臺官,用於何處乎?」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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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以申晸爲校理,李惟泰爲贊善,閔宗道爲修撰。史臣曰:「惟泰居鄕多怨謗,其諸子,爭以射利爲事,廣占田土,甚爲民害,有識者莫不唾鄙。宗道嘗奉使北關,重制中,大張妓樂,人皆非之。」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辭職,乞收祿俸輸送之命,上優批答之,遣史官傳諭。

○淑敬公主卒。公主進見于內,猝患痘疾,出歸其第,因不起。上率百官,擧哀于崇文堂。時上候未寧,擧哀一節,藥房三啓請停而不從。

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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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禮曹判書趙復陽卒。復陽,左議政翼之子也。感疾未數日卒。上命給喪需,世子亦賜棺材。復陽少有文才,歷敭華顯,而立朝無可稱之節,只喜黨論。及掌銓柄,多有鬻官之誚,識者鄙之。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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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饑饉之慘,未有甚於今年,南土之寒,亦莫甚於今冬。飢寒切身,相聚爲盜。家有擔石者,輒遭刦掠之患,身着一褐者,亦被鋒刃之禍,甚至發塚剖棺,掘出藁葬,偸取歛衣。丐乞之徒,皆以編藁,掩其腹背,縷命雖存,鬼形已具,在在皆然,慘不忍見。近營之邑,凍死之數,至於一百九十名之多,而赤子之棄溝投水,無處無之。有罪者,不以凶年而廢囚,一入囹圄,罪無大小,相繼凍死,其數無算,而癘疫又熾,死者已至六百七十餘人云。」

○京畿富平人乘船下海,猝遇狂風,男女渰死者五十餘人。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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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正言姜碩昌啓曰:「科場事體極嚴,不容濫雜,而今番殿試試券中,朴千榮試草,顯有刀擦添書之跡,聞來驚愕。近日人心巧詐,國綱解弛,怪鬼之輩,徒務奸計之得售,不知法禁之可畏,誠極痛心。其試券旣經睿覽,殿下萬機之暇,不能致察耶?抑以數字之誤,庸或無妨乎?防禁不可不嚴,後弊不可不懲。請朴千榮拔榜,差備官及其擧子,竝拿問重處。今此千榮試券,顯有朱墨竄改之跡,而矇然不察,混同入啓,不職之責,在所難免。請試官姜栢年以下罷職。殿試場屋之事,承旨專管,而試券中塗改處,矇不致察,請承旨閔點先罷後推。」上皆不從,命政院還入朴千榮試券。

○正言宋光淵以方被推勘,引避而遞。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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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禮曹參判兪㯙卒。史臣曰:「㯙少時,雖歷敭淸顯,而爲人無可取。在仁祖朝,當姜庶人之獄,以刑房承旨陞資,時議薄之,至有兪推鞫之譏。其長諫院也,偶論一事,下理慘被刑訊,仍謫荒裔。及其放還,甘心從仕,都忘廉隅,人皆賤鄙,至是卒。」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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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開城留守李正英請得賑資,朝廷劃給江都米一千五百石。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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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以閔鼎重爲禮曹判書,李煦爲掌令,趙威明爲正言。

○正言姜碩昌以新及第朴千榮拔榜,差備官及其擧子,竝拿問,試官竝罷職,承旨先罷後推事連啓,又啓曰:「試券安寶,承旨專管,而尙瑞院官陪往安寶,乃其職也。莫重殿試試券中三字塗改之處,全不安寶,無非不謹之致。請當該尙瑞院官,拿問定罪。」上從差備官、擧子、尙瑞院官事,試官、承旨,竝命從重推考,拔榜事,不從。

○全羅道自十二月二十九日以後,飢民凍死者二百五十餘人。

○平安道碧潼郡有熊囕殺人,其體甚長大,其色半灰半黑,或赤或白,似熊而非熊。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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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命京外年八十者,毌論士夫常漢,有職無職,特爲加資,以示優老之典。

○京畿自十二月望後癘疫死者,一百七十餘人,牛疫斃者,三十餘首。

○是日京中始設粥於宣惠廳、漢城府、訓鍊院三處,以賑飢民。初日就粥者,六千餘人,翌日已過萬數。丐乞之類,作粥分饋,士族婦女之難於就粥者,食粥中願爲歸農者,竝給乾糧。

○副應敎洪柱國上疏,極言服色變白爲染之弊,疏入三閱月,而始下批答,以從當議處。

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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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日暈兩珥,暈上有冠。白氣如虹,出自兩珥,逶迤指北,長各四五丈。

○以李翊相爲執義,李休徵爲掌令,金德遠、尹嘉績爲持平。

○原襄道癘疫死者六十七人,牛疫亦一向熾盛。

○持平尹嘉績以文科殿試,一倂削榜之意發論,僚議不合,引避曰:「國朝取人,專責科擧。蓋其設置之意至公,防奸之法至嚴,而今此文科殿試,濫雜不公。李聃命之事,旣發於前,朴千榮試券塗改,又若是明白,此而置之,臣恐其流之弊,將無以設科擧,而取人才也。臣於今日發言席上,而論議參差,終未歸一,無非臣不見信之致。請遞臣職。」掌令李煦、持平金德遠亦引避曰:「李元禎之罪目,只在於以自己證其子也,李聃命之斷案,不出於因其父免違格也。而元禎未入之前,衡難旣決,立落已判,其文不在眼前,酬酢出於泛然,則謂之以身爲證,得免違格者,旣非實狀,亦涉深文。因其父無情之語,拔其子已登之科,揆以情法,可謂已甚。至於朴千榮試券添改之事,其間虛實,已命詳覈,而因此輾轉,盡削一榜,實出於意慮之外。噫!去年罷一榜,今年削一科,自今以後,將不得設科取人,其弊豈淺淺哉。臣等意見如此,未及商確,同僚起閑。請遞臣等之職。」竝答以勿辭。竝退待。正言趙威明處置,遞嘉績,出煦、德遠。

○下謄錄官李台瑞、枝同官李壽慶、査同官朴文道、擧子朴千榮于禁府。初千榮試券中,有一字半邊添改處,皆以朱墨書之,而筆畫微細,不能覺察,遂得中第,至入御覽。及還下政院,更相取見,始發其奸。臺諫論啓,請究問其陰私,乃命俱下吏。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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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慶尙道前後飢民一萬一千五百五十三名。

○因慶尙監司閔蓍重疏,命除出統營租四千石,使之均分於左右道各鎭浦土卒,以助其生理。

○注書安後泰,承命往諭于行判中樞府事宋時烈、贊善宋浚吉、行護軍李惟泰使之上來,共濟時艱,皆謝病不至。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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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上御崇文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田稅終始以爲可減者,閔鼎重也,以爲不可減者,權大運也。臣則習知戶曹經費之不足,而自聞有民方飢死,何以救濟之敎,感聖上之德意,今不敢膠守初見。」鼎重曰:「臣意固欲全減,而如不得已,則捧留本官亦好。」上曰:「三南及京畿、黃海、原襄等六道田稅,竝捧留本道,以爲賑救之資。」鼎重又進曰:「各司奴婢身貢,指徵無處之類,似當蕩減。」大運曰:「每每蕩減,則必有後弊。」上曰:「庚戌條,各司奴婢指徵無處者,蕩減。」

○以李廷夔爲大司憲,朴贄爲獻納,宋光淵爲持平,洪萬鍾爲正言,張善澂爲大司諫,李尙眞爲水原府使。史臣曰:「廷夔、尙眞皆休官不出有年,人頗許其恬退,至是,無端復起,識者笑之。」 ○正言趙威明引避曰:「近以科試事,臺論日激。初以李元禎不謹語默請罷,而不及聃命,則此以聃命爲無罪也。中間罷職之論,加以不敍,而又請聃命拔榜,此論議加一節也,以試官不准本草,至請罷職,此又加一節也。今又遽發削榜之議,則誠未免太激。憲府之異同,其意蓋欲守先朝之受敎,故處置之際,以此立落矣,卽聞物議爲非云。請遞臣職。」掌令李煦、持平金德遠亦引避曰:「處置之官,方在是非中,臣等難冒之勢,到此決矣。請遞臣職。」玉堂處置,竝請遞差,上答曰:「趙威明別無可遞事,出仕。」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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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忠淸道定山等邑,飢凍癘疫,死者四十三人。

○持平宋光淵引避曰:「今此李元禎,以嫌私請罪,李聃命以違格請拔,朴千榮又以用奸請削,而不罷其榜,不亦苟且之甚乎?臣以此發言,終未歸一,請遞。」大司憲李廷夔亦引避曰:「設科取士,國家莫重莫大之擧,以一二人之罪,盡罷一榜文武無罪之人,殊涉寬抑,亦不無傷損國體。是故先朝受敎,罪在試官,罪試官,罪在擧子,罪擧子,以爲永式。則隨其所犯,至於二三,亦無不可也。拔榜之規無則已,有則豈可以所犯之多寡,而有罷拔之異乎。一榜十人之中,九人有故,則雖拔九人,自有無故餘人,至於罷榜,決不可也。臣之謬見如此,終未免參差,請遞。」上答曰:「卿言得體。年少浮薄之論,何用爲嫌。勿辭。」玉堂處置曰:「據法拔去,足懲其罪。延及一榜,未免太過。遞光淵,而出廷夔。」

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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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正言洪萬鍾,以李元禎父子事,意見相左,不得仍傳前啓,引避遞。

○南部居故進士申彬後妻金姓人,與申彬前妻所出第三子有楨陰奸,事覺一時結項而死。母子相奸,乃綱常莫大之變,而但男女兩人,皆已自斃,不得施正刑,人莫不痛惋。

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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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夜流星出太微垣,尾長色白。

○以李慶億爲禮曹判書,洪處亮爲右承旨,沈梓爲右副承旨,尹堦爲持平,鄭維岳爲正言。史臣曰:「處亮自少,雖歷淸顯,爲人庸鄙,別無可取。休官退居幾十年,及陞亞卿之列,乃復出而從仕,識者譏其去就無據。」 ○上御崇文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上曰:「當此之時,國有所儲,則蠲減民役,顧何難哉?蓄積空虛,誠可悶也。」柳赫然曰:「上年稍豐,米價頗賤,而公私濫用,不知撙節,甚可恨也。」閔鼎重曰:「凡事必須裁省,而軍兵所費,最爲不貲,不可不慮也。」金萬基曰:「昔在宋時,輦轂之下,多養軍兵,以致國儲虛耗。中國尙如此,況我國乎。」閔鼎重曰:「京中賑濟,旣已設行,必須發遣御史,訪問民間疾怨,荒政得失,使之啓聞處置,此實外方民情之所願也。雖不遍送諸道,而自有警飭之效矣。」

○上敎曰:「濟州式年例貢馬五百匹,今當上來,而非徒役使飢民,搜捕爲難,驅來之際,亦必貽弊於一路,姑令今年,勿來獻。」

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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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貴人張氏卒。貴人,仁祖大王之後宮也。上命禮葬。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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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夜月入南斗星魁中。

○以吏曹判書金壽恒爲大提學,閔鼎重爲漢城府判尹,金鋿爲掌令,金世行爲持平。是時設賑於漢城府,故鼎重自請爲判尹,治本府事兼監賑恤,未久厭之,還爲禮判。

○新除守令赴任者,以凶荒除挈眷。

○外方孝行人,監司啓聞,禮曹分等旌表,次贈職除職,次給復。其未及除職,而死者贈職,未及給復,而死者,亦限三年給復。

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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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下敎曰:「欲移御于慶德宮,令該曹擇日以啓。」是時外間傳言,宮中不淨,或云因災異有是敎。

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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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日暈,暈上有冠,冠上有背,色皆內赤外靑。雨雹。

○執義李翊相以承牌不進,應被推勘,引避遞。

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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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夜流星出攝提星上。

○正言趙威明以雖有特出之命,不敢赴召,引避遞。

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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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以崔寬爲同副承旨,李柙爲執義,李三錫爲正言,兪夏益爲司書。

○咸鏡道癘疫死者頗多。

○行判中樞宋時烈在懷德,上疏辭職曰:

臣自遭變故,愧懼憤懣。雖欲收召魂魄,稍復平素,而一喪其心,五性壞敗。受此彌天之惡名,不敢擧顔於天日之下。臣之職名,雖是西樞閑散,而以此醜辱之身,自同於元輔例受之列,誠有所僭猥。

蓋時烈嘗遭李世直誣告之變,故疏語如此,上優批答之,遣史官傳諭。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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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夜流星出北斗星下。

○忠淸道癘疫死者五百五十四人。

○濟州牧使盧錠馳啓曰:「本島三邑民事,已至十分地頭。大小人民,上山拾木實,木實殆盡,下取野菜,草根已乏。殺牛馬以充腹,無賴之徒,處處結黨,公私牛馬,偸取屠殺,不知其幾。相食之患,迫在朝夕,愁慘之象,有不忍言。自八月設粥捄活,而倉穀已竭,四萬餘飢民,更無可濟。請以沿海邑鹽石,優數入送。前日移轉五千石之穀,不爲不多,而正二月兩朔賑資猶不足,三四月,則無一升餘存。前頭繼賑之策,請令廟堂稟處。」朝廷以全羅道所在戶曹鹽五百石,常平廳統營及兩南司僕寺牧場等穀,劃給七千石,令全羅水營兵船載送。但海路遼遠。風波久阻,上年冬初所封狀啓,今始來到,而前後運穀之船,亦不能及期得達,以致島民餓死尤多。

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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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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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朔,江華府海溢,潮水所及,或三尺許,各處堤堰,亦多頹圯。

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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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上移御于慶德宮,王大妃及世子,亦同日移御。

○夜流星出北極星上,色白光照地。

○執義李柙、掌令金鋿、持平尹堦啓曰:「頃日敬陵參奉,以故判書吳挺一,營葬於陵寢案山禁地事,論報禮曹,禮曹使郞廳摘奸,則郞官與本陵參奉,眼同摘奸之後,圖形以來。而沒其前圖,改寫以進之說,藉藉傳播,臣取見參奉報狀及郞官山圖,則多有參差。凡係陵寢之事,莫嚴莫重,不可不明覈實狀而處之。請當該參奉郞廳,竝拿問按覈,別遣禮官,更爲看審禁地界限,亦令本道都事與地方官,摘奸其埋葬處,依法處置。」上從之。

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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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諫院前啓試官姜栢年以下罷職事,停啓。

○慶尙道飢民二萬三千五百五十三人,咸鏡道飢民四千八百六十九人。

○全羅道正月初八日以後,飢民凍餒死者二百三十九人,癘疫死者一千七百五十二人。

○濟州去十一月初二日大風大雪,一時暴作,積雪盈丈。飢民上山拾實者,未及歸巢,路塞凍死者九十一人。饑饉之中,癘疫熾發死者亦多。

○下禮曹佐郞李一井、敬陵參奉沈始漢于禁府,從臺啓也。

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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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大王大妃及中殿,移御慶德宮。

○大司憲李廷夔、掌令金鋿、持平尹堦啓曰:「梁山郡守安後昌,曾爲保寧縣監,金海、靈巖稅船,來到本邑浦口,水淺欹側,而楫物無一傷破,所載之物,元不沈沒,而乃以洋中致敗,瞞報道臣。道臣査得實狀,啓聞請罪。就吏之後,巧爲文飾,只被徒配。當其稅船之初泊也,恐喝船人,使之逃散,符同奸吏,潛竊千餘石國穀,終無置處。使保寧之民,年年責徵,尙未准數,一邑之人,欲食其肉,不可以事在旣往而置之。請拿問,亦令道臣嚴査,依律處斷。平安兵使成釴曾爲黃海兵使,正方山城,長養樹木,稱以密近城堞,恣意斫伐,賣以牟利。其時山城別將,至於定罪,而成釴獨免,豈可不問其首,而治其奉行者哉?及除平安兵使之後,自廟堂分付,多備甎甓,留待不時之需,而成釴憑此聚材力,私自燔瓦,多捧銀貨,盡歸私用,至於甎甓,以若干塞責,其爲奸濫縱恣,莫此爲甚。請拿問定罪。前冬謝恩使入燕時,過安州,求請帳幕,而必欲以藍色紬叚爲之。兵使初難之,終依其請,造作追送。當此凋弊之日,以價重之物,勒定徵責,已極可駭。而錦紬帳幕,尙方之所無,上使雖王室至親,安敢僭越至此乎?與受俱難免罪,請上使福善君柟、平安兵使成釴,竝命罷職。」上不從。

○慶尙監司閔蓍重,以左道海防土卒,旣減番布,無以聊生,塡壑之患,迫在朝夕,請以月課米除出分賑,備局回啓,除出月課米五百石,均分營下及所屬十鎭,使之作粥救活。

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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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平安道飢民二萬一千六百四十八人。

○領府事李景奭上箚陳救荒之策,且曰:

若用周公之緩刑,隨其輕重,命大臣處之,則庶幾消經年鬱抑之冤氣矣。仍力救趙世煥及尹敬敎、申命圭等。

上答曰:「趙世煥作事無狀,而猶謂之慷慨。若不覈實而處決,必將爲不良輩藉口之資,其可率爾處決哉。禁推事,心甚痛惡其縱恣之習也。緩刑事,當與大臣議而處之。」遣史官傳諭。

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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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諫院連啓朴千榮拔榜事,上從之。

○憲府連啓,梁山郡守安後昌拿問事,上命先罷後推。又啓曰:「全羅道羅州士人林相儒等呈狀本府曰:『本府飛禽島累代傳來田庄,被奪於宮家,』蓋宮家買得於海嵩尉家,而自內司打量之際,民田混入其中云。宮家幹事之人,若有衒能貪多之事,則遐方民人之歸怨國家宜矣。請令本道,十分明査,從公折決。」上從之。

○京畿自正月望後,癘疫死者一百餘人。

○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賑穀無計辦出,請太僕訓局、戶曹常平廳、各衙門所管穀物,盡數貸用,待秋還捧以償。」因賑廳回啓,太僕外各衙門雜穀,倂許之。

○開城留守李正英馳啓,願得鹽石,以資作粥救民,賑廳請以管餉鹽五十石移給,上許之。

○時中外饑饉已甚,公私蓄積俱空,凡所以得穀之道,靡不用極。乃成送老職嘉善通政、贈知事右尹判決事、通禮佐郞影職判官主簿,以至許通校生免講補充隊等帖文于諸道,以募粟。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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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以李晩榮爲禮曹參判。

○大司憲李廷夔、持平尹堦上箚,陳賑救之策。請蕩減田稅,以慰民情,發遣御史,廉察賑政,計給乾糧,俾免廢農,上答曰:「嗚呼!上年凶荒,實是前古所無。哀我赤子,其將奈何。興言及此,不覺氣塞而心痛。觀此箚辭,憂國之意切矣,予甚感歎。當與廟堂,議而處之。」

○憲府又啓曰:「訓鍊都監出賣千餘石穀物,御營廳所賣,亦過累百石,而或給衙門所屬,或給牟利人,私自爲市,獨占其利,守禦摠戎廳及司僕寺,亦有賣穀之事。奸細之輩,巧飾呈狀,圖出京外,留置穀物,一人多受累百石,或近千斛者有之云。請令各衙門,嚴査其多受者,從重科罪,此後如有發賣之穀,一依賑恤廳例,以爲施惠都民之地。」上令各衙門稟處。

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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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夜月暈回木星。

○上御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以憲府箚子,出示左議政許積。積受而讀之訖曰:「民事汲汲,此箚出於罔極之意,而是乃不經事之言。乾糧分給事,似不可施行,御史則自上參酌處之可也。」上然之。積又曰:「尹敬敎等待命,已過三十餘日,此實無異於下理也。臣自初以其箚爲非,故元無救解之意,而輾轉至此,恐累聖德。」上乃命政院,更稟其傳旨。校理金萬重進曰:「趙世煥以謬悠之談,揷入疏中,誠爲無據。臣意以爲:究問無益,徒傷事體。」許積曰:「不如罪以當律,斯速結末之爲愈也。」上曰:「令義禁府定配。」萬重復曰:「當初削黜之命,群下皆以爲過當,今此定配之律,更加一層,未知如何。」積曰:「仍前施以削黜,日後用與不用,自上量處可也。」上乃命仍前削黜。積曰:「臺諫盛言各衙門賣穀事矣。」上曰:「此是軍餉,似當啓稟發賣,而曾無此擧,未知其由。使各衙門稟處矣,御營廳則已書入矣。」積曰:「市人若有多受者,令刑曹査治似可。」上曰:「刑曹何以査覈,此有傷於事體也。」金佐明曰:「臣之所兼守禦廳,別無發賣之穀,而亦入於臺啓中。元數出入,當以別單啓達。」徐必遠曰:「大臣以査覈爲言,而査覈之際,必招問市人。此實有傷於事體,而亦無摘發之理也。」上曰然,於是査治之事,遂寢。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辭職,上遣承旨敦諭。

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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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以李柙爲修撰,李翊相爲執義,尹理爲掌令。

○是時,國用蕩竭,戶曹三倉所儲,未滿四萬石,不足以支數朔,乃取江都軍餉米三萬石、關西米三萬九千五百石,以補經費。又取江都米二萬四千石、關西米一萬五百石,且貸御營廳保米五千石,以充賑資。

○京城飢日甚,一斛米直三兩銀,賑恤廳發米八千三百餘石,一石之價,以一兩八錢,且許計納木布以便民,惟不使一人過一兩,防乘時射利之弊。又出米一萬二千八百餘石,糶都民,計戶數分等。大戶一石,中十斗,小五斗,獨戶二斗,受料軍兵,勿論大中小戶,竝給三斗。是以,飢者頗獲濟。

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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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正言鄭維岳連啓,前啓曰:「世煥言雖妄矣,職則臺諫。妄言可恕,臺諫不可罪也。況其言之誤聞,事之無實,不必罪之而後,可以辨明也。」上不從,且敎曰:「臺諫無罪則已,有罪而不罪,予實未曉也。」

○忠淸道沃川等官,飢民死者六十九人,癘疫亦漸熾。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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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平安道癘疫死者五十九人,慶尙道前後飢民三萬八千九百六十七人,餓死病死者三百餘人。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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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以鄭知和爲大司憲,尹搢爲持平。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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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月食。

○濟州牧使盧錠馳啓曰:「卽今擧島,皆是飢民,凍餒癘疫死者,已至四百三十七人。自今公私一空,救活無策,移轉米穀,若不趁此時入來,則累萬垂死之命,將盡於目前。痛泣渴悶,罔知所爲云。」是時濟州,以絶島饑荒特甚,民間形勢,日益危急。盧錠出來朝天館,以待運穀之船,飢民隨之。有一船自遠而近,急往視之,非載粟船,盧錠痛哭而還,飢民亦一時號哭。聞者莫不於悒。

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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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慶尙道自二月初始雨,浹旬不開,江水漲溢,沿江一帶,兩麥擧皆沈沒。

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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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掌令金鋿曾發平安兵使成釴拿問之論,聞相臣許積於榻前,有正方伐樹,罪在別將,安州燔瓦,亦由廟堂分付之語,遂以論事不審,引避遞。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道內各邑,或自正月念後,或自二月初,擧皆設粥,而黃浮滿面之類,饋粥而猶不能救,連續致斃於賑所。二月初,連日大風雪,飢民屯聚,呼寒啼飢,聲徹數里,愁慘之狀,言亦哽塞。就粥之數,大邑萬有餘,小邑不下數千,雖竭一道之所捧,決難繼賑於麥前。細察民間形勢,種資儲置之家,什無一二,全仰公糶,而若干所捧,無一可合於種子者。此則雖報朝廷,亦無奈何。言念及此,痛哭不足云。」

○京畿監司吳挺緯馳啓,請得種租及賑穀,移轉各邑,朝廷以江都租七千六百石,米八千石,南漢米六千石劃給。又因其啓請,加給南漢來八千石,江都米六千石以賑民。

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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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夜月犯氐宿第二星。

○諫院連啓,請還收趙世煥削黜,上不從,至是停啓。

○全羅道飢民死者,一旬之內,八十餘人,命施恤典。

○原襄道就粥飢民,九千四百九十人,癘疫死者一百十九人。

○咸鏡道會寧飢民死者五人,江華府癘疫死者五十人。

○忠淸道報恩縣鄕校曾子位版見失,過一日復得。事聞,命太常改造位版以送,令本道,治其日守直校生典僕之罪。近來人心悖惡,奸民之怨其守令,典僕之得罪校生者,每作如此之變,豈不痛哉?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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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以李柙爲執義,尹元擧爲掌令。

○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洛江一帶稍實邑中,尤甚被災面,請減其役。時他道亦有此請,而朝廷以區別蠲役,事有不便,皆不從,至是,以洛江一帶被災尤甚,特許之。

○權罷慶尙道安東、慶州兩府判官,以年凶也。

○以故判書吳挺一葬地事,遣禮曹參判李晩榮,看審敬陵案山禁地限界,從臺啓也。

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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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京畿自正月十六日以後,就粥飢民十萬六十七人。

○冬至使福善君柟、副使鄭榏等,還到山海關馳啓曰:「正月初一日,淸帝將往城隍祠焚香,東西班序立於午門之外,臣等亦參賀班。禮畢還入,千官姑皆罷黜。臣等亦欲出來,禮部郞一人,以帝命召臣等,趨入乾淸宮,淸帝在門正間,坐於平床,命臣等上階。進跪於平床前數步之地,淸帝先問臣柟之年,次問與國王幾寸親,次問發程日字,次問讀書與否,次問名字,又問臣榏姓名,各隨其問以對。淸帝且曰:『汝國百姓貧窮,不能聊生,皆將餓死,此出於臣强之致云。歸傳此言於國王,』臣等對曰:『豈有臣强致此民飢之理。比年以來,小邦水旱相仍,連値凶歉。國用罄竭,民生塡壑,君臣上下,晝夜遑遑,至於內供之物,亦皆蠲減,以救垂死之民。而猶不廢事大之禮,今此進獻,竭力以備,僅免闕貢,豈有臣强以致民窮之事乎?』皇帝卽微笑,顧語侍郞中一人,又傳語曰:『正使乃國王至親,故言之耳。』言訖,仍令退出,臣等隨一善出來,其侍郞亦出來,相語而去。問其所言,則一善曰:『侍郞言使臣對帝問之語甚善云,』且曰:『今日之召見使臣,至念本國民事,且命歸告國王者,皆出於親厚國王,優待使臣之意,使臣亦知此爲特恩乎?』蓋彼之招見臣等,有所勞問,似是優待之意。而猝然贅入剩語於民窮之下,及聞臣等辨白之語,又笑而只令歸告,其無深意,則可見矣。臣等行到關外,逢一漢人,問淸主寬猛,答曰:『漢官甚恐,』又問:『關外賦役重,良田皆被高山所占云。然乎?』其人點頭而已。譯官所得通報有曰:『上年水患,百數十年所無之災,』且有賞賜叚及御衣資不足之語。欲措一年兵食,而議者皆難之云。其國用之貧乏,紀綱之頹圯如此,而欲修擧文治,雲南之人,以有七十歲母,請歸養而許之,且在喪者,有不計閏,二十四月而復官之議,又有滿州衛三年喪之論以爲:『人皆行三年之制,使渠獨不然,非以孝治天下之道也』。云。」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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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上御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上曰:「冬至使狀啓中所謂:『臣强之說,』誠可怪也。在前朝參時,不過行茶而罷,今乃招入於數步之內,似是優待之意,而其曰歸語國王,及聞使臣之言,又微笑,而卽令出去者,此必專爲此言而發。或不無日後之憂,其爲陰譎叵測甚矣。左議政許積曰:」臣意則或者出於優待,而非深憂也。「兵曹判書金佐明曰:」招見而謂之王室至親有所云云者,似是殷勤之意,而臣等皆臣子也,臣强之說,豈無深憂。「知中樞柳赫然曰:」臣强之說,其本蓋久。自前勑使時,亦有主上仁聖,而臣下不良之語矣。「

○諭八道觀察使、開城、江華兩府留守曰:「國之所依者民,民之所天者食,而近年以來,累遭饑饉之慘,公私赤立,餓莩相望,哀我民生,將至靡有孑遺。中夜以思,若恫在己。噫!旱澇致災,雖因年運之不幸,溝洫不治,亦由人力之未盡,裕食生穀之道,可不思所以盡其力乎?卽今春日漸舒,東作漸迫,播藝百穀,此正其時。勸課之政,不可少緩,巡行四境,審視田野,詢其種食之有無,察其耕播之早晩。凡諸民力之所不足,菑畬之所未墾,有以助其窮乏,勸其耕耘者。其責在卿,卿其體予至意,告諭于道內。而守令亦須簡率騶從,親自行審,資其種糧,勸其耕墾,毌使播種愆期,農畝就荒,務盡人事之未至,以期田功之無虧。」

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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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慶尙道癘疫漸熾,死者二百餘人。

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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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權罷北評事。左議政許積等言:「北評事必以吏曹郞官差送。而北關守令,皆是武弁,奔走接待,無異於監兵使,其弊不貲。當此北路凶荒,不可不變通。」上從之。

○以尹堦、金粹五爲持平。

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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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諫院連啓李元禎父子事及閔點罷職事,上不從,且敎曰:「觀此啓辭,殊極駭然。予有知覺,豈可撓於投間抵隙之語,而動心不從耶?侵凌寡躬,有若全無知識者然,是何意也?」蓋臺啓中今之爲營救之說者,則必曰其情可恕,投間抵隙,上惑聖心,以拔榜之論,有若過激者然。聖心不能毌動於此,一向牢拒爲措語,故有是敎。

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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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遣承旨于典獄,釋輕囚。

○黃海監司孟冑瑞馳啓,以飢民日增,麥秋尙遠,願得穀繼賑云。本道郡邑最少,故朝廷初給四千石,至是又許繼用賑餘帖價,月課軍器作米等穀數千石。

○黃海道飢民一萬五千五百餘人,癘疫死者四十餘人,飢凍死者亦多。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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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咸鏡道癘疫益熾,死者頗多。

○刑曹判書徐必遠上疏,請罷煤音、紫鷰兩島牧場,募民耕作,上優答,令廟堂議處。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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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平安道飢民死者三十三人。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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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以姜碩昌爲正言,李藼爲吏曹佐郞,李翊相爲應敎,尹搢爲修撰。

○慶尙道前後飢民七萬四千八百五十餘人,死者九十餘人。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飢餒已極,殺越之變,無處無之,至於墓寇,曾所未聞,而寶城郡校奴日命,寺奴崔日,南原府御營軍金元民,私奴哲石等,發人藁葬,赤脫衣服,公然偸賣,爲屍親所覺,稱以迫於寒凍,無辭就服云。」上下其啓刑曹,議大臣,皆以爲:『雖曰迫於寒凍,原其情狀,甚於强盜,其罪應死,在法罔赦。』

○賑恤廳二月朔,飢民二萬人,死者六十人。是時飢民二萬所饋粥,煮用三四十釜,始自鷄鳴,至午而畢,自午更設,夜深乃罷。末捎則紛沓莫甚,或有不得食者,或有疊食者。

○八道人民飢餓癘疫及痘疫死者,不可勝紀,而三南尤甚。至於溺水、燒死、虎咬死者亦多。古老言,此等景象,有生以後所未嘗見聞,死亡之慘,有加於壬辰兵禍云。然守令之所報,特擧粥所致斃者而已,村落飢死道路餓莩,率多不載。甚者要得善賑之名,爭相揜置,多不以實,啓聞之數,厪十之一二焉。

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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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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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朔,京畿二月望前,癘疫死者一百四十七人,飢民死者十三人。

○出李台瑞、李壽慶、朴千榮于獄,充軍朴文道于鎭海縣。千榮試券塗改事,台瑞、壽慶以爲:『乃文道所准』,刀擦挾書,非其所知,竝皆自明,文道以爲:『與千榮有連姻之分。當其査准之際,試券一張,明是千榮筆迹,而超乘之超字,半邊誤書,相背二字之下,應有於字,而落書,故妄料以爲:『一半邊之改誤一語,助之添書,不至大害,不加深思,率意加點。初非行私作奸之計,而自不覺其犯罪。』千榮以爲:『於字之落書,半邊之誤寫,皆無預於立落之關,用意塗改,萬無其理。』上於筵席敎曰:「千榮雖因科法之重,拔去榜中,似無相通之迹,不必施罪。」金吾以文道旣已直招,台瑞、壽慶,俱無可問,遂皆放釋。文道論以科場用情之律,當邊遠充軍,以其方持母服,事在喪前,請收贖,上特命仍發配所。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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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獻納朴贄以諫院拔榜之論,與臣前日之啓,擬律雖同,辭意旣異,不可苟同引避。持平尹堦以故判書吳挺一葬地,請遣禮官及京畿都事看審事,有未安之敎引避。大司諫張善澂以病未承召引避。執義李柙以與尹堦初旣參啓,則嫌無異同引避。大司憲鄭知和以見非物議,終難苟冒引避。司諫李端錫以承嚴批引避。玉堂處置,出贄、堦、柙、知和、端錫,遞善澂。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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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王世子嘉禮時,有京外進箋、陳賀、方物、物膳封進之規,禮曺依例啓稟,上命只進箋,勿封方物、物膳。以凶年故也。

○上御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持平尹堦啓曰:「以各衙門穀物多受者査罪之意論啓,而有令各衙門稟處之批,故稟處間姑停矣。厥後御營守禦廳之外,皆無稟旨之擧,請令從速啓稟,以爲憑處之地。」上命各衙門書入。許積曰:「前主簿丁彦珩前冬飢死,其子之女,今又餓死。如此之患,士夫家亦多有之,驚心慘目,罔有紀極。」上曰:「此類各別乾糧題給。」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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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慶尙道飢民九萬八千三百六十餘人,死者一百四十餘人。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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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常平廳賑所,月初就賑者六千七十餘人,自正月念後死者五十餘人。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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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夜流星出軍市星下。

○以閔鼎重爲左參贊,李翊爲大司諫,李端夏爲舍人,鄭華齊爲獻納,崔寬爲承旨。

○上遣承旨,諭右議政洪重普,使之從速入來,重普以爲:『當趨進城外,更陳情勢云矣。』

○正言姜碩昌啓曰:「師儒之職,責在誘掖,直講李台瑞,世濟其惡,不齒人類。其爲差備官時,陰私之迹,奸濫之事,莫非此人之所主謀,再次拿問,終得倖免,人言狼藉,公議憤惋。請削去仕版。」上不從。台瑞之父就仁,在光海時,主廢母論,故臺啓以世濟其惡爲辭。

○慶尙道密陽府有牛生犢,左右有頭相,背各有兩目,一口兩鼻兩角。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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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行王世子納采禮。以靑平尉沈益顯充正使,吏曹判書金壽恒充副使。上具冕服,出御崇政殿,百官行禮訖,右承旨金宇亨宣敎,使者受命,至嬪家行禮,竝如五禮儀。

○憲府前啓尹敬敎、申命圭等罷職還收事,停啓。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辭職,上遣承旨傳諭,重普以爲:「非常之典,荐及於不似之臣,謹當奉承聖意,舁疾入城。」云矣。

○兼兵曹判書金佐明卒。佐明,領議政堉之子,王妃之伯父也,爲人聰明多才,美容儀。少登第,繼擢重試,居家有行,奉職以勤。明練强察,所莅辦治。其判度支,吏胥束手,累長本兵,武士畏服。遭父喪用隧羨之制,爲諫官閔維重所劾,且於登對,每極言黨論將至亡國,又與時輩,論己亥服制,以尹善道之言爲是,以此大忤於時,而亦未嘗撓屈。久典機務,盡瘁成疾而卒。然性簡伉自用,且不能撥脫綺紈之習,人以此短之。大禮釐正之後,以其主三年之說,配享顯宗廟庭。諡曰忠肅。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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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行王世子納徵禮,如納采儀。上有眼患,不得親臨。

○右議政洪重普始出仕。史臣曰:「重普以庸常之資,乏淸介之操。久掌西銓,頗受賂遺,及登台司,只依阿而已。」

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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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咸鏡道飢民二萬一千三百七十餘人,二月念七以後,雨雪連下,日氣寒澟,田疇氷結,耒耜不入。

○全羅道癘疫死者一千七百三十餘人,飢民十三萬三千五百九十餘人,死於粥所及道路者一百四十餘人。自上年十月以後,各邑獄囚凍餒死者一百三十人。

○咸鏡監司洪處厚馳啓曰:「上年失稔,一道同然。所謂稍稔邑,比常年尤甚邑,少無異同,今春飢餓,混爲一般。田稅米太及各司貢物價布諸色奴婢貢米布等役,請一切蠲減。」備局回啓以爲:「該曹物力,無路推移。只許半減田稅米太。」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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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行王世子告期禮,如納采儀。上有眼患,不得親臨。

○京畿楊州等四邑小雨,山頂下雪,雪深二三寸。水原等二十邑,嚴霜連降,淒風日吹,向茂牟麥皆損。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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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以李浣爲兵曹判書。浣雖有嚴刻驕亢之病,居官能執法,不受請托,無敢以武人而輕之。嘗稱衰病,辭避兵權不出,至是上思復用,授以是職。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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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冬至正使福善君柟、副使同知鄭榏、書狀官鄭華齊,還自淸國。

○上御興政堂,引見大臣備局諸宰。正言姜碩昌啓曰:「近來體統不嚴,宦寺驕橫之漸,將不可制,識者之憂久矣。今此嘉禮內外習儀時,內官急招使者,使之行禮,都監堂上及使者,皆以不當先行於外習儀之前,且使者無往參內習儀之規,至送郞廳,再三致言于中官,則中官盛氣發怒,言語不恭,督迫尤至,使者不得已趨往行禮。外朝事體至重,幺麿一黃門,何敢肆然呼斥若是乎?禮曹初旣有不察之失,使者亦難免失禮之責,請竝推考,次知內官尹完先罷後推,以懲其縱恣之習。」上曰:「正副使似無可推事。禮曹堂上爲先從重推考。」碩昌又曰:「使者之往與不往,無論前例有無,幺麿一黃門,豈可任其呼斥如此乎?」上乃命推考曰:「見其緘答,可知其責有所歸也。」時旣退外習儀,而禮曹不請竝退內習儀,故碩昌論之如此。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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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忠淸道飢民六萬六千四百二十人。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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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京畿二月望後,癘疫死者八十餘人。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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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以李翊相爲執義,李三錫爲持平,李柙爲副修撰,沈攸爲司諫,鄭維岳爲正言。

○掌令尹理啓曰:「均役便民,王政之急務,一道田稅,不宜有輕重。慶尙道沿江二十邑,公木米獨當,誠爲偏苦,比之於山郡作木上納之數,輕重懸絶。以此怨咨徹天,逋戶過半。勿論上納與倭貢,通融合計,比較彼此,推移均定,則庶無偏苦之患。請令廟堂,從長變通。」上從之。又啓曰:「公家貿販,必有弊端。近來嶺南各營貿鹽興販之擧,實爲痼弊,沿海鹽戶,擧皆失業。各營雖逐年興販,財貨鉅萬,而未聞添補於公用。只見招怨於民間。請令本道監司,切勿自犯,行會各營,以革其弊。」上不從。

○京畿楊根地有私婢,一胎生二男一女。

○咸鏡道飢民二萬一千三百七十餘人,死亡者甚多。

○慶尙道前後飢民十一萬五千六百七十餘人,癘疫大熾,無一乾淨之地,而兩麥萎損,決無豐熟之望。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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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平安道春牟播種,因雨過時,落種後,又多腐傷,連夜下霜,日氣甚冷,道臣啓聞。

○京畿二月望後,飢民四萬五千六百人,癘疫死者八十餘人,燒死者六人。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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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全羅道二月初六日以後,大雨連仍,牟麥傷損。

○原襄道癘疫死者七十餘人。

○是時飢民屯聚都城,盡就粥所,夜宿街路,惡氣薰蒸,轉相侵染,呻吟數日,輒至殞斃。車載出門,逐日相望,其或鬼形已成,命脈猶存者,亦多混入於積屍中。無論貴賤家,毒癘遍滿,如火益熾,遘之者十無一瘳。至有合族俱死者,人皆驚遑奔走,若避兵火,其景象之愁慘如此。議者以當初設賑都城內,以致流丐紛集,釀成此患云。

○令人收養遺棄兒。時飢民迫於窮急,不能保其骨肉,棄道路納溝渠者滔滔。一日於前席,有以此爲言,上聞之,惻愴久之,遂下是令,呈漢城府,受公文收養爲子爲奴,任其所處。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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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以李慶億爲右副賓客,李端錫爲執義,李翊相爲弼善。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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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平壤敎授以年凶權革。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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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獻納鄭華齊引避曰:「直講李台瑞削版之啓,負累見棄行身無狀等語,殊異於臣所聞,不可苟同參啓,請遞。」正言姜碩昌亦引避曰:「削版之啓,欲使少有懲礪矣。同僚以此起閙,無非臣見輕之致。請遞。」司諫沈攸處置,遞華齊,而出碩昌。

○忠淸監司李弘淵馳啓曰:「連山私婢順禮居在深谷中,殺食其五歲女三歲子,同里人,聞其傳說之言,往問眞僞,則答以:『子女因病而死,大病飢餒中,果爲烹食,而非殺食』云。所謂順禮,所見凶慘,面目肌髮,略無人形,如狂鬼之狀,必是失性之人。雖曰失性,此實前古所未有之事,而所犯極凶,姑爲嚴囚。請令該曹稟處。」政院啓曰:「今此連山人烹食子女之變,極爲驚慘。慈愛之性,天賦同得,彼雖凶頑,豈無知覺。飢火所迫,爲惡至此,此雖由於風化之大壞,實因賑政之踈漏而然也。道臣所當先擧守令之罪,而只治面任輩而止,事涉可駭。請監司守令竝從重推考。仍竊伏念,朝家講究荒政,靡不用極,府庫罄匱,官吏竭蹶,而菜色之民,魚喁將盡,況今春旱已兆,兩麥漸枯,土崩瓦解之禍,不在於冥冥。宜令京中設賑處,更加申飭,諸道監司處,措辭下諭,俾無賑政未盡之患。」上答曰:「朝觀狀啓,驚心慘惻不可忍言,而措辭不明,有難詳知。啓下該曹,意有所在,泛然請推,似非着實,而啓辭如此,姑先推考。末端誡誨之意,誠深切實,甚用感歎,予當留意焉。」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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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上具遠遊冠、絳紗袍,御崇政殿,冊金氏爲王世子嬪。敎命文曰:

自昔有國家,必預樹冡儲,以固國本,亦惟博求淑哲,定祥建配,以啓纉女之業。人倫攸始,王化攸基,玆惟艱哉。肆予承寧王休命,奉若謨訓,考愼令典,以祈協于神民。粤予元嗣,聰明岐嶷,夙膺主鬯之重,名號縶于百姓,宜采嘉耦,以儷厥美,以觀厥刑。咨爾金氏,德性稟乎天,和柔則著於沖年。自乃祖世種德,敎成于家,澤流于後昆。寔毓碩媛,以應我寤寐求。爰玆歷選,惟簡在予心。迺相言容,宮闈胥慶,廼稽于卜,龜筮協從,廼詢于外朝,卿士僉同,徽章所加,禮實宜之。玆遣正使沈益顯、副使金壽恒,持節備禮,冊爾爲王世子嬪。予聞陽德,非陰功莫宣,男敎非婦順不章,稱是象服,罔不在爾。承我宗事,輔我元良,在孝敬、在和順。爾忱念玆,毌以侈滅義,毌以逸敗禮,惟勤惟儉,終始惟一。罔俾俔天之妹,專美有周。於戲!思齊思媚,播無窮之聞,惟爾賢,本支百世,俾我邦家無斁,惟爾體,敬哉夙夜,毌忝予訓。

辭大提學金壽恒製進,開城留守李正英書寫。

○竹冊文曰:

少陽正貳極之位,國本斯隆;大婚爲萬福之源,人倫攸始。維德是擇,於禮則然。疇其左右乎元良,允矣幽閒之嘉偶。咨爾金氏,貞莊懿範。禮法名門,忠孝家傳,所聞者嘉言善行。婉娩閨則,乃見於動止周旋。特簡旣出於慈心,僉議亦諧於予意。龜筮協吉,象服備儀。玆遣正使沈益顯、副使金壽恒,持節備禮,冊爾爲王世子嬪,宜其室家,父母之志順矣;察乎天地,君子之道存焉。順德惟和,飭躬惟儉,而終始寅畏不怠,則福祿申錫無彊。於戲!知爾祖訓之嚴,固無待於更勖;顧予宗嗣之重,深有冀於益虔。必敬必戒無違,之子之孫勿替。

藝文提學姜栢年製進,趙威明書寫。

○嬪,文元公金長生之四代孫。生於禮法之門,夙著幽閑之德,屬歷選世家女,入宮中。嬪年纔十歲,而動止周旋,無違禮,四殿咸眷愛之,遂定世子嬪。至是加冊禮,時適天雨,迨行事始淸明,人皆相賀。

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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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前後飢民,合而計之,十七萬二千二百餘人。自三月爲始,喫粥之中,抄擇農民,分給乾糧。流丐則使之聚喫於邑底粥所,凍餒已甚,黃浮滿面之類,日暖之後,死亡尤多。土着則朝夕喫粥之暇,兼藉小菜之味,皆有蘇生之氣。而鹽干漁戶,撤業挈家,皆就粥所,魚鹽之稅,若無大蠲之擧,前頭之憂,萬分切迫。浦民島氓之居,大抵皆遠於官門,顧戀家舍,不卽就粥,以致駢首而死,倍甚於陸民。通州大都,則流丐雲集,以致僵屍甚多。饑歲癘疫,雖曰常事,千村萬落,無一乾淨,如火益熾,寧息無期。設粥監色之染痛者,不可悉數,各邑守令與衙屬之染痛者亦多。或官人沒數染痛,則以其衙奴婢,代行官屬之役。別設病民之幕,以防薰染之患,而乾糧限五六日分給,則一時盡食,扶杖膝行而入,開口望哺,逐之不得,諭之不得。愁慘之狀,難以毛擧云。」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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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咸鏡道安邊府有牛生犢,一身兩頭四目二鼻兩耳兩口。

○原襄道原州三月十一日大雪,其厚幾至二寸。無論山野,變成白地。

○黃海道三月內,連降嚴霜,十一日下雪,諸山皆白,終日不消,黍粟凍損。仲春間雨水連仍,春耕失時,至是月,旱氣日甚,獰風捲地,兩麥漸枯。

○咸鏡道牛疫斃者四十餘首。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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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右相洪重普曰:「兵曹用度匱竭,至用封不動木綿,而餘存不多,誠非細慮也。」左相許積請令賑恤廳料理,四五月一當番,上許之。執義李端錫進曰:「賑所飢民之尸,車載相續,所見慘酷,其中或有命脈未絶,而混同載出者。此足以感傷和氣,請嚴飭賑廳及各部官吏,俾無此弊。」上曰:「此後若復有此弊,則賑廳堂郞及各部官吏,難免其責。各別嚴飭。」上又曰:「死人埋葬之際,若不斂尸深瘞,則非久必不免露出,尤可矜慘。」許積曰:「已自賑廳,覓給綿布,使之掩體堅瘞。而似聞旋卽掘出,脫其所斂而去,誠極驚慘,而亦無奈何矣。」洪重普曰:「臣頃於街上,見有命脈未絶之人,而足有縶索。此則洞內人,預爲曳出之具也,極可矜慘。」上爲之惻然。承旨成後卨,以漢城府粥所,頗近於時御所,而癘氣尤盛,請令移設,上曰:「搬運之際,必有失時之患,飢民或因此致斃,則亦甚矜惻。」金萬基請於世子嘉禮前三日,姑令合設於附近賑所,上許之。李端錫連啓李元禎父子事,上不從。未幾停之。端錫又以各營貿販革罷事連啓,許積曰:「兵水營,則不可全廢此事,至於監司,只當承流宣化而已,若先自干預於財利,則又何以禁人乎?此弊不可不革矣。」上令廟堂査處。後因備局回啓,只罷監營貿販。

○特減慶尙、原襄、咸鏡三道今辛亥條上次歲幣,命賑恤廳,料理厥價,送于戶曹。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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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校理申晸、閔宗道、副修撰李柙等上箚,極言賑救之政,仍陳冊禮時,減省浮費、刑獄滯囚,速爲處決等事,上答曰:「國家不幸,到此地頭,遑遑迫急,比如中流舍,罔知攸濟。噫!咎實在予。民有何辜。念及于玆,對食忘味,坐臥靡寧。況連山之事,言之慘矣。深愧敎化之不行,予之煎迫之懷,病裏尤切。雖有行禮之事,豈可萌侈大之心乎?今見箚辭,誡誨切至,可不置諸左右,而觀覽焉。」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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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正言姜碩昌以殿試時當該承旨罷職,直講李台瑞削去仕版,嘉禮時次知內官罷職事,連啓,上皆不從,遂次第停之。又啓曰:「近日都城之內,毒癘熾發,轉相薰染,死亡日繼。至於外方飢民之來集者,專爲仰哺賑粥,自冬至春,凍餒到骨,晝夜露處,重爲風霜所砭,少或撼頓,輒卽致斃。僵尸相望,溝瀆皆滿。言念及此,不覺心驚而目怛。該府及賑恤廳,所當急急報聞,而尙未有動念之擧,誠可駭然。請漢城府及賑恤堂上郞廳,從重推考。且賑恤設粥之所,移設於門外可合之地,其中患染之類,亦令區別以處,另加救療事,令攸司稟定行之。」上從之。

○行判中樞府事鄭太和上疏,乞致仕,以年滿七十也。上優答不許。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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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以徐必遠爲兵曹判書,朴長遠爲判尹,李廷夔爲大司憲。

○平安道理山等四邑、黃海道遂安、慶尙道昌寧、原襄道原州、忠淸道永春、全羅道雲峰等二邑,皆下雪,或三四寸、或一二寸,積地不消。六道監司相繼以聞。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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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是月京中飢病致斃之數,百有五十餘人。

○全羅監司吳始壽以道內癘疫日熾,止息無期,請得香祝,虔誠設祭於道內中央。上許之。

夏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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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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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朔,執義李端錫、掌令尹理等啓曰:「今年田三稅,有捧留本邑,以賑飢民之敎。聖上之軫恤民事,可謂至矣,而爲守令者,或有因朝旨督捧者,或有從民願不捧者,或有隨捧,而移用賑救者,或有旣捧,而不得任用者。請令該曹,更爲稟旨,明白指揮,以爲各道遵行之地。」上從之。備邊司回啓曰:「田稅惟正之供,特許捧留本邑,以爲賑救之用,實出於聖上軫恤民隱之盛意也。當春分糶,待秋上納者,欲以還充江都之米。而守令或捧、或不捧、或旣捧,而不得任用,或初頭不捧,而到今督徵於餓莩云者,似無是理。而臺啓必有所聞而,發已往未捧之稅,則姑待秋成之意,請分付諸道。」上從之。

○司諫沈攸、獻納朴贄、正言姜碩昌等啓曰:「今年饑饉之慘,八道同然,而咸鏡六鎭爲尤甚,至取䅯藁爲末,和以草食,暫延朝夕之命,不過旬日,擧將塡壑。六鎭爲國藩蔽,不可不各別撫恤,以示朝家德意。請遣御史,慰諭邊民,仍許便宜從事,發倉賑飢,以捄燃眉之急。」上令廟堂議處。備局回啓曰:「六鎭饑饉之狀,傳聞甚慘。苟有倉貯,道臣亦無視死遏糶之理。今雖別遣御史,旣無本道之穀,又無移粟之勢,若使空往空來,則反乖朝家德意之布。姑先査問倉穀有無,或可推移相救之勢於道臣後,更爲稟處宜當。」上曰:「依啓。如有可以推移之勢,啓聞前趁卽便宜爲之之意,分付。」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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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以張善澂爲大司憲,洪萬容爲大司諫,柳赫然爲刑曹判書。

○諫院啓曰:「故判書吳挺一卜葬之處,旣自禮曹摘奸而來,一向掩置,殊極未安。請令該曹從速稟處,以解國人之惑。」從之。是後月餘,禮判鄭知和、參判金萬基始爲回啓曰:「觀此圖形,詳細參考,敬陵垓子之於挺一葬處,相距十四步,則其爲界限之外可知。今不可以垓子近地,而混同禁斷。」上以其不入於垓子及位田之內,命置之。

○憲府啓曰:「連山地子女烹食之變,實由於飢火之所迫,則本縣賑政之全不着力,擧此可知。請連山縣監尹敏道拿問定罪。」上從之。又論:「道臣不能擧法,請罪其守令,一道賑政之踈漏,推此可知。請忠淸監司李弘淵罷職。」上命從重推考。後尹敏道因禁府照律,奪其告身。子女烹食人,亦旋致斃云。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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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上御崇政殿,行世子醮禮。

○司諫沈攸、獻納朴贄、正言姜碩昌啓曰:「持平李三錫,居鄕多聚斂之怨,立朝有趨附之跡,爲一世所嗤點。曾爲全羅都事,當金澄壽親之日,首先拜跪於庭除,恬不知恥,及其事發之後,厭然掩之,助爲辭說,顯有左右之態。士夫處心,豈容如是。繩愆糾謬之任,決不可付諸此人,請罷職。」三啓而上命遞差,遂停之。又啓曰:「京畿都事曺憲卿爲人殘劣。曾爲臺諫,擧措無形,貽笑一時,及授本職,處事昏迷,見侮列邑。如此之人,決不可仍置畿輔佐幕之任,請罷職。」上不從。又以持平金粹五,人微望輕,承乏濫授,物議嗤點,請遞差,三啓乃從。

○諫院又啓曰:「事君之道,固宜一心無私。而禮曹參判李晩榮當敬陵摘奸之初,已生圖免之計,及其往審之後,旣詳遠近形止,而含糊游辭,節節推諉,必欲規避,其用意周章之狀,誠極駭然。請罷職。」上命從重推考。屢啓不從。又論右承旨金宇亨投疏猥褻冒沒苟且之狀,請罷職,上不從,朴贄、沈攸旋以失實引避。姜碩昌遂引避曰:「嘉禮時宮僚之必擇完福者,其在國體,未免苟且之歸,而大臣旣已發言,政官至於移差,弼善權格以福未完,吏曹改差,蓋以其喪妻故也。都監大小執事,旣已區別,則在宇亨之道,所當汲汲引入,姑待朝家議定,然後以爲進退之地。而不思自處,公議大譁,聽若不聞。及其事過之後,偃蹇投疏,諉以傳敎官別無擇差之規,豈非猥瀆之甚乎。今聞物議,或以爲當初弼善之遞,有傷事體,仍以爲案,反歸猥褻云,請遞臣職。」上答曰:「避事顚倒,不成說話,予未曉其主意也。」憲府處置曰:「宮官移差,特是拘俗之末節,承旨自處,未見喪恥之實狀。當初論啓,已欠愼重,畢竟張皇,尤涉深文。請朴贄、沈攸、姜碩昌竝遞差。」從之。宇亨事,其後諫院連啓,至再三而停。

○濟州牧使盧錠馳啓曰:「本島飢民死亡之數多至二千二百六十餘人,餘存者已成鬼形。食鷄犬殆盡,四境之內,不聞鷄犬之聲,繼殺牛馬,以延晷刻之命,相食之變,迫在朝夕云。」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流丐之民,投棄赤子,指不勝屈,六七歲兒,挽裾而從者,至於縛樹而去,父母兄弟,死於目前,而不知哀戚,無意掩土。人理滅絶,至於如此云。」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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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自巳至酉,四方昏濛若下塵,日暈。

○世子嬪朝見于四殿。

○頒敎:

王若曰,元良,一國之本,久喜儲位之正名,大萬世之基,肇見縟禮之協吉。肆頒澳汗之誥,庸布欣慶之懷。念予冡嗣之賢,夙膺匕鬯之重。願爲有室,固是父母之常情,在齊其家,必須窈窕之嘉耦。王世子嬪金氏,天賦令質,家傳義方。柔則芳猷,宜配德於貳極;和聲法相,已騰譽於六宮。禮隆端冕之迎,儀備象服之命。鷄鳴問寢,載覩夫婦之隨;燕翼貽謨,可占子姓之衍。奚但予一人私喜。嘉與爾萬方同歡。於戲!追關睢麟趾之休,復何憂於付托;錫洪範龜疇之福,庶咸囿於生成。

大提學金壽恒製進。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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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以朴長遠爲大司憲,南龍翼爲大司諫。

○執義李端錫、掌令李夏、尹理等啓曰:「內司侵漁之弊,罔有紀極。白川貢米,上來已久,而遷延不捧,先責人情,奪取元貢之說,藉藉傳播。自本府推問本郡色吏,則節節招承。上自內官,下至吏胥,一人所捧之米,多者十餘石,少不下三四石,銀貨各種,亦在其中。科外責徵,自有其罪,不可不嚴治,以杜後弊。請當該內官拿問定罪,別坐官吏,竝令攸司囚禁重治,所捧之物,一一徵還。」上答曰:「當該別坐以下官吏,竝爲囚禁,嚴査得實。」憲府以別坐以下,旣皆吐實,次知內官其罪惟均,浹月爭執,上不從。

○咸鏡道安邊府,大風從西南起,揚沙走石,數里之間,不見山岳,早耕各穀,盡爲飛沙所損,無復餘種。德源等十餘邑,亦大風,道臣啓聞。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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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曰:「善山府有一女人,以其十餘歲兒子,竊盜隣家,沈水殺之,又有一女人,抱携三四歲兒,忽然棄置,不顧而去,金山郡飢民一人,猝斃粥所,其妻在傍,喫盡其粥而後哭之。天性之愛,或殺或棄,死喪之哀,臨食不發,彝倫滅絶。實非細慮云。」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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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夜月犯軒轅左角星。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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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以李柙爲司諫,鄭華齊爲獻納,尹堦爲正言,李嵆爲副校理,李浣爲判尹。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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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備邊司啓:「以罪囚不卽處決,以致癘氣熾發,囚人相繼染痛,事甚怠慢。刑曹佐貳之官,竝推考。判書柳赫然卽爲牌招,仍令疏決,俾無滯獄之患。」上從之。

○左尹李廷夔卒。廷夔雖有時望,而無他材能,居官又無廉聲。曾任水原府,爲御史所擧劾,人以是短之。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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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執義李端錫、掌令李夏、尹理等啓曰:「會寧府使李斗鎭,爲人貪黷,到處見敗,擢授重鎭,已極濫雜。到任以後,專事肥己,當此連歲大無,六鎭尤甚之時,賑活飢民之責,決不可付諸此人。且於前冬開市之日,驅逐商賈,聲言禁雜人,而潛引淸差,私貿貨物,極其狼藉。北來之人,有口皆言。請拿問定罪。」四啓而上從之。斗鎭後因本道査啓,禁府以奪告身擬律,特命罷職。

○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啓曰:「今年賑所,流莩日增,都門內外,屍車相望。而該廳例於月終書啓,故日字旣久死亡之數,不得其實。請令賑所,五日一啓,俾無踈漏之弊。掩骼之政,聖王所重。卽今道殣相枕,尤當惕念擧行。而旣已申飭,多不收埋,任他噉嘬,所見慘惻。請令該府,逐日看檢,或有露置,趁不埋瘞者,當該部官,拿問科罪。近見八路狀啓,則飢疫燒溺,死亡之數,殆無虛日,而獨於盜刼戕殺者,元無上聞之事。此蓋道臣因循謬例之致,本非水旱盜賊竝聞之意也。況今殺越之患,處處有之,前頭之慮,不可勝言。請令該道監司,申飭列邑,使之劃卽報知,且嚴勅討捕使,另加機捕,俾無滋蔓之患。」上從之。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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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以鄭樍爲持平,鄭維岳爲正言,崔後尙爲修撰,洪萬容爲左副承旨。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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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以李延年爲左承旨,朴贄爲掌令,趙威鳳爲持平。

○諫院啓曰:「寅平尉遷葬時,有禮葬擧行墓幕移構之敎,竊念遷葬,時禮葬本非法典應行之事,請還收寅平尉禮葬之命。」上不從。厥後連啓,上答曰:「此家遷葬,旣無主幹之人,事未就緖,若無常行之典,亦何能措手。」臺啓遂停。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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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三省罪人李愛立伏誅,以偸出殿牌,罪犯惡逆也。漣川以罪人時居,當革。許積白上曰:「郡邑革罷之弊,罔有紀極。曾因臺啓,至復已革之邑,今宜勿革。此後設有如此之變,自本道捕治,以正厥罪,勿以上聞可也。」金萬基以本道處斷,事體不當,請自今勿復革罷,定爲恒式,許之。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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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左議政許積以病乞免,上答曰:「當此國勢岌嶪之日,卿何丐閑耶。盡瘁之極,勞苦成疾,予之慮念,當復如何。廟堂緊急文書,當令往議於卿,而使之覆啓,卿其安心勿辭。」上先已遣醫視疾,至是又遣史官諭之。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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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以張善澂爲大司憲。

○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正言尹堦等啓,請令該曹,急速設行厲祭於京外,上從之。禮曹請依戊申年例,不卜日虔誠設行於京外諸處,遂遣重臣,祭北郊及愍忠壇,外方如險川、雙嶺、金化、兎山、江華、晋州、南原、錦山、㺚川、尙州、原州、蔚山等處,則只送香祝幣,令本道擇差祭官設行。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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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右議政洪重普卒。史臣曰:「重普性寬弘,與物無忤,歷職內外,多有聲績,及拜相,與時浮沈而已,無所建明。」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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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正言尹堦啓曰:「前者憲府,以各衙門穀物,如有和賣之事,或以戶口,或給市人,以施都民一分之惠,以杜奸細專利之弊爲啓矣。頃於榻前,戶曹判書權大運,以訓局穀物,欲爲發賣,而前有臺啓,不得不稟之意陳達,則自上有臺啓,蓋爲牟利輩而發,又何必稟知之敎矣。所當一依臺啓,出給市上,少紓翔貴之患。而糧餉廳穀物六百餘石,諉以手決,堂郞分占,半減其價,一時散盡,以致人言藉藉。當初臺啓,只欲禁其斷而已,則榻前更稟,已極猥瑣,及其親承聖敎之後,不顧事體,猶踵前習,事甚可駭。請從重推考。」五啓而上不從。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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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執義李端錫、掌令李夏、朴贄等啓曰:「頃日宗廟夏享大祭獻官,多以病不進,或有請推,而始爲來參者,或在家,而終不進詣者,揆以事體,殊極驚駭。請當該獻官實預差,竝先罷後推。」上命從重推考。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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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以李翊爲右副承旨,鄭致和爲內醫都提調,吳始復爲副修撰。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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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司諫李柙、獻納鄭華齊、正言尹堦啓曰:「慶尙右兵使鄭韺,素性麤鄙,專事肥己,家在近地,駄載絡繹。而軍布多般點退,必捧織細尺長者,至使厥家,反賣於當納之人,軍卒不計遠近,往買如市。其他侵虐,不一而足。請罷職不敍。」累啓不從。又啓:「兼司僕將楊逸漢,門地卑賤,性行愚悖。曾爲守令時,遭厥外祖之喪,當其埋葬之日,恥其外祖之卑賤,終不歷入,揚揚過去,鄕人莫不唾罵,同列羞與爲伍。請削去仕版。」上不從。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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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上自慶德宮,還御昌德宮,王大妃、世子嬪宮亦以是日還御。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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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大王大妃、中殿亦還御昌德宮,以二十八日有拘忌也。

○京中三賑所每一處就粥飢民,或萬餘人、或七八千人、或五六千人。是月此亡之多,至於五百餘人。而道路僵死之類亦甚衆。以其暴露不收,因備局啓辭,部官之下獄論罪者,前後非一,然死者相續,各部之登時埋瘞,有所不及。各道飢死病死之報,亦萬有餘人。慶尙、全羅等道,各邑飢民就粥之數,合一道,多則二十餘萬,少不下十八九萬。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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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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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朔,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獻納鄭華齊、正言尹堦等上箚,極言賑政不得其宜,以致積尸相枕之慘,宜降罪己之敎,克盡修省之道,仍請分遣御史,出沒看賑,精抄廳加抄之軍,勿令上番,禁軍別軍職、訓局、御營馬軍等馬料蠲減,限季秋放牧箭郊。且曰:

文哲積滯之弊,前後臣僚,交謁更陳。而殿下終不動聽,章疏見忤於睿鑑,則必留中累日,以示未安之意,臺啓有拂於聖心,則以不允二字,終爲牢拒之地。頃以內司之事,憲府請罪內璫,終不蒙允。宮闈不嚴,內外女人,出入無常,癘氣亦延於深嚴之地,聞來驚悚。宜加警飭,以爲防微杜漸之地焉。

答曰:「嗚呼!國勢遑遑,不能成樣,饑饉癘疫,民將盡劉。咎實在予,民受其殃,言之至此,不覺氣短。箚中說話,語意切至,予庸歎尙。可不留心而服膺焉。箚中可以議處事,當令廟堂,議而處之。」及後登對,上以賑事方張,守令遞易,亦甚有弊,姑徐廉問之擧,濟州御史則廟議皆以爲可遣,上從之。至於加抄精抄停番一款,徐必遠以爲不可,許積曰:「箚中所謂限年穀稍登間,勿令上番云者,其言極是,不可不從也。」上許之。積又以戰馬放牧事,請問便否于諸臣,徐必遠極陳其不可,而請稍減馬料,柳赫然欲擇其無用者放之,而不減其料,金壽恒曰:「其中無用之馬放之,其餘則減料何如」,積贊其議最精,上亦許之。

○平安道安州大雷電,人有震死者,道臣啓聞。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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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京畿楊州等邑雨雹,陽川等邑蝗。

○諫院啓曰:輦下將兵之官,爲任極重,決不可暫曠,亦不當遠出淹留。而御營大將李汝發病廢戎務,殆將一年,任其虛帶,已極寒心,況今乞暇出外,又浹旬月,使莫重禁旅,長爲無將之卒,事極駭異。請遞差。「上不從。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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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以淫奸士族女英善,前郡守柳徽罪涉可疑,用大臣議,參酌定配,李藎耉以構陷兄嫂之罪,特令刑推而流之。

○慶尙道高靈縣雨雹。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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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夜流星出織女星下,色赤,光照地。

○黃海道金川等地雨雹。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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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平安道順川等邑雨雹,大如鷄卯。咸鏡道三水等邑雨雪,牟麥太半凍死。

○正言鄭維岳上疏,略曰:

伏聞賑所設粥,將以今月十五日停罷云,三處就粥之民,終必無所歸而死。特命有司,姑爲因留弘濟院賑所一處,限秋設粥,以終其惠。且三南民事,亦甚可慮,不可諉以麥秋,輟其賑政。其中尤甚之邑,亟令方伯料理,終始救活,允合推近及遠一視同仁之道。

上答曰:「憂國進言之誠,予用嘉之。當令廟堂議處焉。」及後引見時,許積曰:「罷賑與否,多有窒礙,而鄭維岳所謂只存一處者,亦甚難便。」閔鼎重曰:「維岳所陳,大體儘好,而不但國家形勢,決難支當,只存一處,亦未知其果能無弊也。」徐必遠曰:「卽今兩麥全失,決無終始救活之望,臣謂與其虛費於必不可活之人,寧留小儲,以救土着之民。爲得宜,不如一倂罷之也。」諸臣之議,皆以爲可罷,維岳遂引避,略曰:「諸色馬料,一朔近千,精抄馬兵,無甚緊關,而亦未聞有一切停罷移用賑恤之擧,如此而謂賑民之無粟,民誰信之?假令屯衛雖盛,馬畜雖肥,民類將盡,邦本旣蹶,則未知國家將焉用之。臣妄陳愚見,言不見採,況以擧動不參,方被推勘,請命遞斥。」憲府處置,以推緘未勘,遞之。

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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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京畿陽智等邑春牟,猝有黃氣,擧皆枯死,海西各邑,牟麥亦然。田無所收,飢餓日甚。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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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原襄道平康、鐵原等邑雨雹,鐵原之雹,其大如鉢。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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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上受鍼,以核處成濃也。鄭致和以藥房都提調入侍,仍進曰:「今日國勢,已到十分地頭。江都、南漢之積,蕩竭無餘,至如百官頒祿,專仰關西,而亦有難繼之患。且聞嶺南驛卒,幾盡餓死,朝家命令,將不得傳。況今牟麥,黃耗之災,古所未有,而蝗又從而熾發,前頭罔極之慮,殆有甚於已往。卽今所望者,唯在於殿下之一身,而竊瞷朝廷擧措,大有所不然者。夫國家之置臺諫,爲其可言也,而臺臣爭執,見施者絶少,近日內司內官之論,卽其一事也。殿下雖不能從之,時又摧折者,抑獨何歟。言路閉塞,未有甚於近日,則國勢至此,亦無足怪也。且三南素稱國家根本,而死亡之患,比他道尤甚,兩麥又失,實無可救之策,哀彼孑遺之民,擧將顚壑。伏想殿下,深居九重,必不盡燭其危迫之狀也。」上曰:「今日凶荒之慘,三南尤甚,前頭之事,誠不知所以爲計也。」致和曰:「頃年彗星之變,皆以兵禍爲憂。而其時有善於星象者以爲:『某年間,必有饑饉癘疫,積尸相枕之慘,』其言果驗矣。到此地頭,存亡已判,若非殿下恐懼修省奮勵振作,則尙何望回天心而續景命乎。」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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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以鄭知和爲禮曹判書,李夏爲校理。

○三省罪人嘉山私奴金突、良女玉將伏誅。突以玉將家奴,淫蒸玉將,因監司啓聞,命三省鞫之,俱就服。

○備邊司啓曰:「分遣本司郞廳,摘奸東西道病人,則兩活人署,合一千餘人,在私幕者又七千八百六十餘人,皆以賑廳米,計給乾糧,而方出幕者,不知其幾,死亡之多,推此可知云。」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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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大司憲張善澂、執義李端錫、持平鄭樍等啓曰:「頃日弘濟院賑所,因飢民所告,捕得偸盜六人,其凶械贓物狼藉。付與捕盜廳,使之嚴究,則捕盜軍官,不卽捉去,只令軍卒守之,其中桀驁者五名,至於逃躱,及其文報賑廳之時,以所不知者二人,任自充數,其前後弄奸操縱之狀,極可痛惡。且大將不能嚴明號令,任他盜賊恣橫,賑廳執獲之盜,又從而失之,致令幕官,肆意作奸,平日尸居之責,亦所難免。請捕盜大將從重推考,從事官拿問定罪。前察訪任弘望,爲人偏滯,處事多怪。曾任郵丞,以此見黜,及爲都監監造官,又與右僚,因下人相鬨之事,辭語鄙悖,擧措顚妄,聞者莫不駭笑。如此之人,豈合於堂后淸選。請削去注書薦剡之中。」上從之。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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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許積曰:「今年死亡之數,各道多不以實聞,殿下何由知人類之將盡也。」上曰:「都城之內,尙不能周知,況外方乎?」積曰:「圻內之麥,初似茂盛,又有黃耗之災,難望其成熟,卽今君臣上下,罔極之外,更無可爲之策。自古國家之所以亡者,或以馳騁弋獵,或以奢侈遊讌,而臣知殿下決無此等事也。第念人主一心,與天爲一,而殿下剛健之德,有所欠闕,未嘗奮發惕厲,廓揮乾斷,且如臺啓,固未必盡善,而雖有可從之言,每以不允爲批,此又臣等之所嘗悶鬱者也。自今殿下,常自策勵曰:『我祖宗付畀者在予,而卽今民生盡劉,國何以保存,』一念憂危,如在亂離之中,則轉危爲安,亦此時易然也。」

○上命左相許積卜相,以原任鄭致和爲左議政,宋時烈爲右議政,許積陞爲領議政,閔熙爲刑曹判書。擢李敏迪爲右尹,特除也。大臣以從二品尤甚乏人,每陳次次陞用之言,故有是命。

○命停都城習操及文臣試射月課朔書春帖等事。許積以爲:『輦下軍兵,病死者甚多,宜令限初秋停其習操,俾得蘇息,且文臣試射月課及春帖,俱係文具,不如一倂停之,』故有是命。

○命三南監司、守令,竝限秋成勿易。領相許積以各道守令,已過麥秋,始勤終怠,自是人情之所同,又令仍任,恐非得宜,請令次第差出,上以三南尤甚被災,遞易有弊,故特有是命。

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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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全羅道茂朱等邑雨雹。

○遣史官,諭右議政宋時烈以及時上來,共濟危急之意,時烈以爲:「家有拘忌之疾,當竢少息,陳此微衷。」遂不至。

○賜故校理吳達濟家喪需,達濟妻子,以癘疫,旬日內相繼死亡。金壽恒以爲:「達濟之母與妻子,曾在仁祖朝,至蒙廩給之恩,今其妻子,一時俱亡,事甚矜惻。合有顧恤之典。」故有是命。後因李端夏之請,三年給料。賑恤郞廳鄭壽先,於賑所遘癘身死,鄭致和以其盡心賑事,請施恤典,亦令該曹題給喪需。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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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全羅道泰仁縣人李逵,猝得狂疾,自稱虎鬼,嚼殺其子,道臣啓聞。

○平安道定州等邑海溢,沿邊堰田破缺,禾穀多被損傷。

○左議政鄭致和陳箚乞遞,上答曰:「國家到此地頭,卿受恩兩朝,不可恝視。宜早行公,以副予望。」遂遣史官諭之。

○罷各道飢民賑餽,以節屆麥秋,且緣內外儲蓄之罄竭也。京城三賑所飢民,合三萬二千四十餘人。除都民一萬九千五百七十餘人外,方飢民之罷歸本土者,計其道里,分給歸糧有差,其中尤甚者,給十五日粥資。染病者各給乾糧,使活人署救療,兒弱無依之類,別給糧資,授諸設賑時監官,訪問其親屬,若收養之人,以爲區處之地。史臣曰:「外方則或有麥未熟,而過限設賑之處,京中設賑,至於三所,而又擇重臣以監之,可謂至矣。然不但方賑之時,死者相續,況牟麥大無,目見必死之狀,又罷設粥。雖緣國用之匱竭,至如各衙門所儲,猶有餘地,若使廟堂之臣,至誠料理,則亦不至於立視其死。而今乃以辛勤救活於三朔之餘,而諉之以無復奈何,使彼仰哺之赤子,一朝擧顚於溝壑,此豈國運之所關耶。痛哉。」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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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原襄道原州等邑,大雨雹。

○咸鏡道各邑牛馬疫大熾,以至狗彘,亦皆延染致斃。咸興大雷電,一人震死。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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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復令民收養遺棄兒,作爲事目,頒布京外。

○以都城飢甚,從民戶大小,分糶有差。竝江都、關西大小米,前後分給二萬六千五百餘石。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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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日有重暈,色內赤外靑。

○以尹搢爲正言,李慶億爲判尹。擢金萬基爲禮曹參判。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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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正言尹堦等啓曰:「頃日本院直房坐起時,有一官員,騎馬直過敦化門前,不勝怪訝,追問姓名,則乃內農圃次知內官崔欽也。其無識縱恣之狀,極爲可駭,請先罷後推。」又啓曰:「今年飢病死亡之慘,實是萬古之所無。而兩南啓聞之數,則慶尙道飢民二十四萬二千五百餘人,病死者五百九十人,全羅道飢民二十一萬二千三百餘人,病死者二千八十人也。就賑之數若是其多,則死亡之止此,萬無此理。而道臣徒遵守令之報,泛然馳啓,請慶尙監司閔蓍重、全羅監司吳始壽,竝從重推考。各邑死亡之數,更令査覈啓聞,以爲守令論罪之地。」上從之。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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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漢城府啓曰:「僵屍埋置事,自朝家申飭,非不嚴明,而昨遣郞廳摘奸,則南部所屬之內,僵屍尤多,城內城外,至於七十七,而或有只餘頭骨者。該部之官,不卽埋置,殊甚可駭。請從重推考。」上答曰:「以此觀之,罷賑之後,部官全不着意之狀,殊甚痛惡。當該部官拿問定罪。」

○時內間宮人,以疑疾出送于疾病家者,相繼致死,都城士夫前後死亡,其數亦多,甚至闔家俱染,十無一瘳。東西活人署及各處私幕病死者與道路僵屍,不知其幾。各部不能盡埋,取置于溝壑,東西郊十里之內,積屍成丘,雨水渠漲之時,浮屍相續而下。都城死亡之慘,古未有也。

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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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以李殷相爲都承旨,朴長遠爲工曹判書,李選爲校理,李惟泰爲吏曹參議。

○領議政許積連箚乞免,上溫諭不許,遂出仕。

○原襄道伊川等邑,大風且雨雹,大如鷄,小如鳥,經日不消。

○命兩西監司以平安監營所儲軍木二百同貿麥,竝與管餉糴麥四千石,船運京城。以畿內無麥,將以給民種子也。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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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以李浣爲守禦使。

○命減全羅道沿海各邑浦民魚鹽稅三分之一。監司吳始壽諸般身役,皆已蠲減,而獨浦民不得蒙惠,請減其稅,故有是命。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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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賑恤廳啓曰:「京中罷賑之後,無依丐乞之類,自各所或給糧、或餽粥,以待其族屬及收養之人。近日罷賑稍久,而飢民不歸本土,丐乞閭巷,以至飢病將斃者頗多。聞弘濟院尙有病民留餽之擧,又復哀號乞生,其數已過二百。今若以罷賑,而一切拒斥,則退無所歸,必皆塡壑,不可無區處之道。請自本廳,收合三所留接之飢民,別置江倉,仍爲餽粥,更觀事勢,而罷送。」上許之。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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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京畿、水原等邑地震。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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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賜丹川監良憲等四人食物。良憲等居喪失祿,就粥延命,停賑之後,至於丐乞,因宗親府啓辭,上下敎曰:「事甚矜惻。令該曹食物題給,俾無飢死之患。」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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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慶尙道大丘等邑大雨雹,或如酒鍾,或如大拳,農人被撲重傷者甚多。有一老嫗,因而致斃,烏鵲雉鳩之類,觸死無數,樹木摧折,所過田疇,盡爲赤地。監司啓聞。

○京畿陽川等邑黑蝗,因雨蕃生,久而愈熾,大損各穀。

○以具文治爲御營大將。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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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上受灸。鄭致和進曰:「今日聖上若能以仁祖大王受圍南漢之心爲心,而宗廟享祀之外,停罷百爲,則豈不能救此孑遺之民乎。」許積曰:「壬辰之後,國家祀典,亦久不行。祀典雖重,亦豈無變通之道哉。」金壽恒曰:「年凶穀不登,祭事不懸,此謂年凶者,必不至如今日,而廟樂猶且不作,則今日百爲之停罷,又何可少緩乎。」

○以任有後爲都承旨,李選爲吏曹正郞。

○咸鏡道鏡城長白山下雪一尺許,日氣寒甚,大損稼穡。南道各邑,牟麥又被黃災,擧皆枯死。

○是月飢病死亡之數,京中則三千一百二十餘人,八路所報者,合一萬三千四百二十餘人,而其中三南尤甚。

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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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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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朔,上下敎曰:「當此國家危急民生塡壑之日,事雖不可已者,亦可停罷,況浮費乎。酒房日次之酒,浮費不貲,使之停罷。」初許積白上曰:「臣聞世宗大王因彗星之變,特罷酒房。其時世宗方進丸藥,藥房以是爲難,世宗曰:『予當以水服藥耳,』彗星七日而果消。今殿下旣不能進御,而未免仍存,意者,聖念或有所不及耶?」上然之,故有是命。

○又下敎曰:「上年凡百裁減,皆因頃歲凶荒之例,特加減省而已。今日民事,已到十分地頭,令該掌就議於大臣,各別擧行。」後日許積等稟議于榻前,宣惠廳所捧物膳,除兩慈殿進供外,權減五分之四,所減價米,至於五百十餘石。其他御供各樣進獻及尙方所納鄕貂皮,頒賜所用貂鼠皮,濟用監水紬,內需司生布,內弓房軍器寺弓箭所入工曹其人燒木,諸上司進排雜物,宗親府煎藥臘藥價,都監軍士中旬試才賞格,冬至使臣盤纏等,竝限明秋,或全減,或半減此外各司裁減之物,亦多。

○上受灸罷後,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徐必遠曰:「內外公私之蓄,一倂罄竭,國家危急之勢,已到十分地頭,外間多有乞糶之議,故敢此仰達。」上問許積,對曰:「自上年冬,已有此議,而臣意則異於是。旣請之後,彼若許之以航海難運之粟,則未知國家,將何以處之,設以我國便近處許之,此後彼人,或托以飢荒,責我以轉輸之役,則決不可支堪。乞糶之議,臣未見其可也。」諸臣多以爲不可,必遠之議,遂不行。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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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以李端錫爲執義,兪夏益爲持平。

○大司諫南龍翼、司諫李柙啓曰:「近來東西活人署病幕如織,許多垂絶之喘,又値連日之雨,若不別樣濟活,則前頭之慮,必甚於旣往。請令漢城府,一一摘奸,盡心救療,如有慢忽不職者,摘發科罪。原州人元仁得等以願留牧使,至於投疏。其守果有治績,則呈狀本道,使之轉聞,在法當然。而乃敢直叫天閽,猥越已極,及其見却之後,反以政院爲壅蔽,至有秦庭鹿馬等語,恣意侵斥,而文武蔭前朝官,雜在其中。此與儒生有異,則安敢悖其辭說,輕侮朝廷若是哉?在政院之道,所當直爲退却,而稱以儒生,諉以侵斥,費辭煩稟,大失事體,疲軟甚矣。請陳疏首倡人,令本道摘發科罪,當該承旨從重推考。前府使柳檉惑於妖妾,仇視正妻,厥妾必欲盡殲嫡姓,恣行咀呪,其長孫先已病死。事迹彰露,同謀之婢,不杖自服,弔客隣人,擧皆聞知。故檉亦不敢掩庇,初欲竝治,而旋陷厥妾之甘言,生埋厥婢,以爲滅證之地。實非人理之所忍聞者,莫不駭憤。請柳檉拿問定罪,厥妾嚴刑得情,考律處斷。」上皆從之。檉之妾順業,經年在獄,受刑不服,斃於杖下,檉以生埋厥婢,救解其妾之罪,決杖定配。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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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以副校理申厚載爲接慰官。先是對馬島主平義眞使正官平成太等,奉書禮曹,又求移館,上以問大臣,領相許積曰:「聞其放船處,今已變遷,移館之請,似是實狀,而至於熊浦,決不可許也。」上曰:「若以巽辭來請,則猶或可也,而多有恐喝之言,是可痛也。」厚載旣往東萊,平成太以所幹事,時未講定,不受禮單,且以未遑聞樂,請退妓工,又曰:「此非接慰官所可擅斷,俺當直自上京,告達朝廷。朝廷終不許,則卽以報知江戶,如此則兩國,豈保其通和舊好乎。」厚載以聞,備局以爲:「差倭之不作聲樂,不受禮單,不過示以異常之擧,其所云云,又皆恐喝探試之意,唯當責以義理,絶其奸計。若不回聽,終至攔出,則違越約條,曲在於彼。渠雖如是跳踉,決無聽許之理。宜令更勿啓稟,以絶其希冀之望。」上可之。

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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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太白晝見。

○上受灸罷後,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鄭致和曰:「畿內賑政,衿川爲最。聞縣監李葆預蓄鹽醬及菁菜等物,相和作粥,以饋飢民,別置病人,至誠救療,以此衿川之民,無一人死亡者,誠可嘉也。」許積曰:李葆治績,尤於一道,不但賑政爲然也。「金壽恒曰:」臣亦聞其善賑,而第失罪人,將未免坐罷。「權大運、李延年等,亦皆稱譽,致和曰:」臣等之言,不有愈於御史褒啓乎?「上遂命勿罷其職,特陞堂上。時葆果有善賑之名,而終未見實效,楊花渡居民,亦多飢死,而大臣陳達,至蒙顯賞,或議其過濫云。

○黃海道海州等十六邑,蝗蟲大熾,遍滿田野,各穀莖葉俱盡,以至生麻菜蔬,無不被害。

○右尹李敏迪上疏,其略以爲:

停賑之後,兩麥大無,餓莩相望,甚於前日。海西則物力素饒,若使道臣,使之自出營儲,推移有無,則或可自支,而京畿則非得數千斛米,實無以保接生道。伏望聖上,令廟堂速爲量處,俾不至於糜爛。千萬幸甚。

上答曰:「疏末事,當令廟堂議處焉。」及後登對,許積欲以南漢米三千石,救其所屬各邑,又出江都米四千石及京廳米三千石,以賑其餘諸邑。鄭致和以爲:「兩處軍餉,決不可賑用,且賑廳亦不當全無所儲,欲以三處米合七千六百石賑貸之。」上曰:「卽今形勢至此者,莫非前日浪費之致也。雖欲多出以救,其於所儲之竭乏何哉?」遂從致和之奏。

○大司憲張善澂、掌令朴贄、持平趙威鳳上箚:

以立聖志、修實德、大警惕、大振作,爲應天之義;汰冗兵、節虛費、蠲逋欠、服人心,爲救時之務。且請庚戌條以上,諸道各色軍保奴婢諸般身役官糶逋納等項,一切蕩滌全蠲,仍降十行綸綸,宣布慰恤之德意。

上答曰:「嗚呼!國家不幸,値此罔極之災,民將盡劉,國不爲國,惶懼隕越,莫知攸措,寧以身代受其殃,不忍見赤子之遘其禍也。今觀箚辭,無非格言,可不佩服焉。疏末事,當與大臣議而處之。」

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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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太白晝見。

○命論賞嘉禮時諸執事及都監都提調以下。賜正使靑平尉沈益顯、副使判書金壽恒、都提調右議政洪重普各鞍具馬,提調金壽恒、權大運、趙珩各熟馬一匹,都廳舍人李端夏、正洪柱三、傳敎官右承旨金宇亨、輔德金萬均、弼善李翊相竝加資,其餘諸執事,賞賜有差。

○平安道各邑蝗蟲,累經大雨,其勢益熾。道臣啓聞,令本道設酺祭於道內中央,穰之。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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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太白晝見。

○大司憲張善澂、掌令李暹、朴贄、持平趙威鳳等啓曰:「饑饉癘疫,何代無之,丘民死亡之多,未有甚於今日。畿甸、湖西,餓莩相望,而道臣啓聞,十之一二。只憑守令文報,不能加意深察,請京畿監司吳挺緯、忠淸監司李弘淵,竝從重推考。武弁閫帥,締結中貴,行賂諂媚,前事可戒。統制使柳汝𣛀爲人庸鄙濟以詐黠,前後藩鎭,一無聲績,專務善事,特一債帥也。及授本職,不思悛改,稱以節扇,饋內官之秩高者,此實曾所未有之事。大防所在,不可置之。請罷職不敍。」上皆從之。

○忠淸道鴻山縣暴雷,人有震死者。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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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執義李端夏上疏,請變通軍政,以裕國儲,勸民殖穀,以衍私儲,上賜書優答,令廟堂議處。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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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太白晝見。

○以李端錫爲執義,尹嘉績爲正言,申晸爲應敎,趙威鳳爲副修撰,尹搢爲持平。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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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咸鏡道安邊等五邑蝗,大損各穀,連日大雨,川渠盛漲,而蝗蟲一向熾發,止息無期。

○慶尙道善山等邑,二人震死。

○大司憲張善澂、掌令李暹、朴贄啓曰:「國綱不嚴,藩臬守宰之買山於道內,境內作奸貽害者,爲一世難救之痼弊。公山判官鄭時亨,乃於縣地,聞有堪輿家所稱者,初以利誘,先買其中緊要一處,因時乘便,侵漸蠶食,近百村落,强半占得,規良民世傳之物,爲自己丘壠之庄。其縱恣蔑法之狀,殊極痛駭,請拿問定罪。沃川郡守李敏厚病廢坐衙,民不見面,莫重賑政,付之色吏,闔境怨咨,人言藉藉。請罷職。」上皆從之。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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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太白晝見。

○夜月入氐星,有左珥。

○大司憲張善澂、掌令李暹、朴贄以賑恤堂上請推之啓,見非物議,引避有曰:「執事之臣,非不盡心,而不幸饑饉之極,癘疫竝起,三所飢民,幾盡死亡,其在任人之道,不可無警責等語。」司諫李柙、正言尹嘉績處置曰:「旣謂非罪,乃反請勘,論事失體,物議宜至。請竝遞差。」從之。

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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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慶尙道安東等邑蝗。

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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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以金壽興爲戶曹判書,宋浚吉爲大司憲,李翔、姜汝㦿爲掌令。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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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執義李端錫啓曰:「驪州牧使權尙矩以南漢糶穀受出事,出令民間,擧邑民人,一齊來聚,過期不至,至有飢死者。五日之後,駄醉始到,而昏迷不省,散給之際,多致虛踈,事極驚駭。端川郡守洪南立,爲人孱劣,年紀且衰,賙賑一款,專不着念。餓莩相望,立視不救,吏爲奸,盜竊國穀,不可一日在官,重貽民害,請竝罷職不敍。」上竝特命拿問。後因禁府照律,奪其告身。

○京城飢甚,白金八兩,僅易一斛之米。士夫家爭持錦繡衣裳,向市售賣,而人不顧見,常年可直三四金器玩,雖欲換數升米,亦不可得,大小遑遑,指日待盡。市上販米者,多不過十餘斗,少則只斗米而已。士夫之官卑俸薄者,太半飢餓,各司員役,擧皆菜色,將不能供其任使矣。

○兵曹判書徐必遠卒。史臣曰:「必遠爲人朴直,少華多實,居家儉約,奉職恪謹。然性粗率,且有執滯之病,作事斷以己意,不循禮法,人頗惜之。」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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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太白晝見。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曰:「民間絶火之慘,百倍春間。僵尸相續於道路,黃浮菜色,萬千爲群,塡門咽街,呼泣求活,士族婦女,跣足掩面,哀辭乞生者,日滿官庭。穀物已竭,繼給鹽醬,鹽醬已盡,又給魚藿,官中所儲,可以糊口者,莫不罄盡,而終不免袖手視死。驛路一空,將不得傳命,官屬流散,殆不成貌樣。曩時死亡,皆是流丐,而近日僵尸,無非土着之良民。若以各衙門賑餘穀物及三山城軍餉官糴之若干留庫者,傾儲分給,則可救萬分之一,欲望朝廷急速准許。且田稅米太,亦或有留置百餘石之邑,請飢民中尤甚無依,決難還捧,而開口望哺之類,以此作粥賑饋。」上皆許之。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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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太白晝見。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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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太白晝見。

○以李浣爲兵曹判書,申汝哲爲統制使,李端夏爲同副承旨,閔熙爲江華留守,尹拯爲進善。

○京畿監司吳挺緯以道內善賑守令啓聞,賜陰竹縣監李明彬熟馬、抱川縣監李馨植表裏、金浦郡守姜頊准職除授。頊已經准職,許積以爲似當別施賞典,上命加資。

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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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京畿監司吳挺緯馳啓曰:「道內名邑死於癘疫者外,餓莩枕藉於道路,非不申飭埋瘞,而飢困之民,實難收埋,以致腐敗於道上。且雖掩土,驟雨一過,旋卽露出,慘目之狀,不可盡達云。」

○遣承旨,閱囚于典獄署,釋輕罪。左相鄭致和言暑月滯囚之弊,故有是命。

○命弛京外屠牛之禁。鄭致和白上曰:「初禁屠牛,意在爲民,而卽今飢民,或有牛犢,國禁至嚴,買者絶無,勢將持牛而餓死。且犯禁之人,徵贖受刑,不死則傷,恐有乖於凶歲弛禁之意也。」上曰:「申明牛禁,實爲農作,而事勢異前,民將盡劉,何可徒守此禁乎。自今犯禁者,除刑只贖。」

○復申守令限年之法。鄭致和以爲:「凡人血氣旣衰,志氣亦衰。故少時淸白者,老或不然。況旣耄之後,鮮不昏忘。守令限年之法,其意有在,請令該曹,申明此法。」上從之。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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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正言尹堦上疏,其略曰:

大臣人主之股肱也,臺諫人主之耳目也。古之明王,敬大臣,而重臺諫,誠以此也。今則臺諫之職日益輕,宰相之權日益重。

又曰:

君上之過,猶敢言之,而大臣之非,莫敢論之。

又曰:

今日朝廷,雖曰無專顓之臣,爵賞刑罰,人主大柄,天命天討,宜加睿斷。而官人罪人,必關大臣,豈不損於摠攬之權乎。

又曰:

聖王之治天下,莫不自仁明始,而做得實着,必要剛毅。殿下仁明之姿,過於柔克,臨事之際,鮮能果斷。

又曰:

卽今膏肓,養兵是也。

因歷言訓局、守禦、摠戎、精抄、扈衛諸廳之弊,各衙門屯田諸宮家折受,兵使挈眷,營將設置管餉不分之害,又言地部太僕及他衙門手決之非,末言世子輔導之方,而以愼儉德、去奢侈、嚴宮禁、審冤獄、進人才等語,責之上躬,上答曰:「縷縷誡誨之言,予用嘉之。可不留心而惕念焉。疏中可以變通事,當令廟堂議處。

○領議政許積以尹堦疏中,有所指斥,上箚乞免曰:

臣聞諫官封事,斥大臣之權重,罪太僕之殖貨,乃一篇主意云,臣不勝瞿然也。夫所謂:「讜論之不徹,謟風之日長,天命天討之不由睿斷,官人罪人之必關大臣」者,雖未知指某事,而有此言,亦未必其專指臣身。然向來當鼎軸者,獨臣一人,臨當罪責,豈敢曰非我也。臣實老昏,不省何樣直臣,進讜言,而緣大臣未徹於宸聽;何樣奸臣,進諂言,而賴大臣得槪於聖心也。死囚臨決,則諸臣各陳所見。仰稟睿斷,宰臣進秩,則廟堂參以朝議,乃敢備擬。而猶念刑賞之柄,人主當操,取舍之際,猜嫌易生,以不必每每下詢之意,屢陳於筵中。而今乃至以偏聽獨任,成亂爲慮,爲大臣者,不心寒膽慄,敢生其猷爲也。諫臣所聞,果如所論,則勤攻闕失,自是美事,豈敢以此乞退,顧臣病勢,不保朝夕,敢將危懇,仰瀆天聽。

上答曰:「近日言者以爲:『言人君過失則易,而言大臣之過則難,』予以爲不然。所難言者,惟在於專事黨論之人。旣事黨論,則所言何能公乎?卿之引嫌,無乃太過,而反損事體。國事日急,卿不可引入。安心勿辭,以副予望。」尹堦遂引避,略曰:「大臣不安,至於陳箚,聖明又以黨論致疑,臣之罪戾大矣。請命罷斥。」答以勿辭。大司諫南龍翼、獻納鄭華齊等處置曰:「尹堦之疏,慨念時艱,竭陳所聞,聖上旣褒以誡誨,相臣又奬其敢言,進言之臣,別無所嫌。請出仕。」上從之。

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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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以李正英爲刑曹判書,申晸爲司諫,鄭維岳爲正言,洪萬容爲吏曹參議,李惟泰爲贊善。

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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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太白晝見。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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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上下敎曰:「値此凶歲,民皆塡壑,對食瞿然,夢寐亦驚。京中之物,雖已裁減,諸道進上,其弊不貲。兩大妃殿外各殿所捧,竝限明秋,特令停止。」鄭致和以爲:「若干享上之物,不可全然停止,請加量減。」遂令別錄以進,每朔減三之二。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鄭致和曰:「殿下旣以民弊,罷諸道朔膳,凡在瞻聆,孰不感動,第如尙方織組,闕內染藍,俱涉不緊,設令停罷,豈患衣襨之不足乎?」上曰:「工匠別無役使之事矣。」致和曰:「雖無是事,此聖上所當加勉處也。」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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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上下敎曰:「國家不幸,値此凶荒,尙方諸役及織組等事,不可獨存。限數年停罷,以省一分之費可也。」

○旌譯官鄭信男女子之門。信男之女以處子,當丁丑避兵之日,津船離岸,身未及上舟,人欲以手援之,女曰:『吾若以手授汝,何避亂之爲。』仍自投水而死。鄭致和、閔鼎重以其從容就死,節義可尙,請加旌表,上許之。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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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太白晝見。

○以朴長遠爲開城留守。長遠家貧有老母,爲養求外也。

○以國用不給,權罷百官頒祿,定爲逐朔散料之制,下至雜職軍兵等月廩,竝裁減。先是許積白上曰:「卽今御供,幾盡裁損,百官常祿,不可獨存。」上曰:「朝臣俸祿,本來薄略,此時裁減,有所不忍。」群臣亦多以散料爲可,上曰:「姑以散料磨鍊,而八九品祿薄,不須更減。」遂依丁丑年例,隨品散料,比常祿所減米六百六石、豆一千八百八十四石,雜職以下受祿及軍兵等,隨其所受之多寡,而裁減有差,所減米亦二百八十餘石。

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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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太白晝見。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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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太白晝見。

○命賜故相洪重普三年祿俸。

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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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雷擊後苑古木,片片劈破,又震新門外古槐、往十里栗樹。

○以閔鼎重爲兵曹判書,李浣爲工曹判書。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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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大司諫南龍翼、司諫申晸、獻納鄭華齊、正言尹堦啓曰:「頃於引對時,廟堂請出國穀,減價發賣,魚喁之民,計日苦待,卽見該廳所減之價,不過銖兩,大與當初濟急之意相左,竊不勝歎惜焉。目今都民,資産已竭,其勢誠急。雖不可白給,豈忍論其直之高下哉?請令該廳,更減其價,俾無飢民失望之弊。」上從之。又啓曰:「洪原縣監許穭,以年少賤孽,履歷旣少,名稱又蔑,而遽占莅民之官,物情爲駭,請遞差。」上不允。四啓終不從。

○是月,京中飢病死者一千四百六十餘人,各道死亡之數,一萬七千四百九十餘人。其他火燒水渰虎囕之報,連續以聞,盜賊殺越之患,無處無之,而湖嶺尤甚,兩道牛畜疫斃者,亦不可勝計。

秋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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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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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朔,大司諫南龍翼、司諫申晸、獻納鄭華齊、正言尹深等啓曰:「外方飢民之死亡多寡、田野之荒墾芸蕪,雖由於被災差殊,而亦係賑政之如何。流聞各官,預爲料理,蓄聚穀物,假貸種糧者有之,或元無拮据之物,又復恝視民事,全不補助者有之,甚者劃給賑穀,乘時折割,以致飢民失望,怨謗流布。臣等所當隨聞擧劾,而遠外傳說,恐未皆實,請令諸道監司,考核啓聞。悉心賑救者,各別論賞,尤甚怠忽及濫猾者,依律科罪。且各道罷賑後,京畿則馳啓能否,而他道時無啓聞之事,竝令一體啓聞,俾無同罪異罰之弊。」上從之。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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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相鄭致和曰:「當此之時,首相不出,事多積滯。以此爲悶,自上當有勸勉之擧矣。」上問:「米穀發賣事,定價幾何,而諫院論啓耶?」鄭致和曰:「卽今市價,米一斛,折銀六兩,太則三兩,而各減其一兩矣。諫院以所減之數,比市直不甚相遠爲言,故更爲相議,比市直折半發賣矣。」上曰,依爲之。

○以尹嘉績爲持平,吳斗憲爲正言,閔宗道爲修撰。

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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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領議政許積又上箚乞免,上答曰:「嗚呼!天災時變、國憂民危,以至於此,而人心黨論,又至於斯,言念及此,不覺寒心。卿於國事,竭誠盡瘁,疾病侵尋,此予之所嘗念也。雖有微恙,何用辭爲。宜念國事,更勿介懷於年少輩之黨論,速出論道,毌負予望。」

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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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曰:「右道各邑,饑饉尤甚,食盡鷄犬,又及牛馬,人皆宰殺,不待屠坦。形勢之急,次於相食,以至飢腸食肉,痢疾暴發,死亡相續,初無牛馬者,坐而待盡。卽今市直,皮牟一斗,至易麤大四五端,而切無持牟之人。左道各邑,牛疫大熾,自死之肉,恐或傷人,使之埋置。則飢民輩,乘夜掘食,仍以致斃者甚衆。且各邑飢民,日日雲集,而賑資已竭,饋以麥粥,難望救活,而癘疫痢疾,延染卽斃。加以旱蝗孔慘,前頭民事,更無可望云。」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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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太白晝見。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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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以李殷相爲都承旨,洪柱三爲同副承旨,李暹爲掌令。

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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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右議政宋時烈上疏乞免,上答曰:「嗚呼!國勢已至於此,予之授卿以是任者,豈偶然哉?當此之時,輔相之任,捨卿其誰。卿受先朝知遇之恩,當國事無可奈何之日,其可恝視,而罔思拯濟之念乎?秋序又屆,正合幡然,須體予意,以濟岌岌之國勢,以副寡昧之企望。」仍命承旨往諭。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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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慶尙道河東縣地震,靈山縣人,雷震死。

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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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太白晝見。初昏黑雲一道,起自西,橫過月下至東,長竟天,廣可二尺,良久乃滅。

○吏曹判書金壽恒啓曰:「伏見全羅道老人錄啓,則海南居及第尹善道,亦入其中。善道身負重罪,偃息田里,亦出朝家寬貸之典,豈可與他人無故者,均蒙優老之恩乎?本道之混同啓聞,殊涉可駭。監司吳始壽請推考。」上從之。

○江華府人,雷震死。

○畿邑草竊四起,昏暮之後,三四爲群。守直者呵禁,便加以鎌刃,或卽斃、或重傷,道臣啓聞。

○黃海道黃州雷擊城門樓。平山、延安等邑人畜,亦多震死者,文化等二十九邑雨雹,谷山等六邑蝗。

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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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京畿南陽等邑雨雹。

○全羅道臨陂人、南原人,雷震死。井邑等邑地震。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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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太白晝見。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領相許積以憲府箚子及李端夏、尹堦等疏中軍兵一事,稟定于前。積請減訓局軍一部,而姑停別隊上番,罷精抄都提調,使兵曹主管,金萬基請罷精抄及別隊兩軍。金壽恒以萬基言爲極是,上不答。上曰:「今年農事,雖不可預知,不能鋤治,抛棄過半,明春之慮,又倍於已往,省弊撫恤之道,宜先講定。各道水陸操鍊,兵使營將巡歷試射放,竝限明秋停止,諸色軍兵闕額,勿爲歲抄充定,各營各邑月課軍器軍糧及各道校生年例考講,亦限明秋停止,尙方雪綿子、中綿子竝五百斤內,特減三百斤,以省一分之弊。且尙方年例燕京貿易之物,上年已減其半,今年則特爲全減。」金壽恒曰:「今年嶺南旱災特甚。古有一婦抱冤,亦致三年之旱。道內或不無疑獄冤枉之端,刑獄之情犯可疑者,令道臣參以物情,審覈啓聞,以爲疏決之地。」上從之。

○仍任平安監司閔維重。時內外儲蓄,無不蕩竭,獨關西比諸路稍勝,維重多般拮据,國家經用,專賴關西。且兩麥大無,諸路同然,維重預憂麥種絶乏,乃發泉流庫留置之米,換貿五千餘石,船運京倉,以及他道絶種處。其先事料理,多此類也。維重秩滿當遞,朝廷難其代。許積、鄭致和以爲:「維重盡心奉職,不但本道之事賴以修擧,且有共濟之意。前頭農事,雖未知如何,而凡事之料理善處,非此人莫可,請令仍任。」上曰:「予意正如此矣。」遂命限今年仍任。

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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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罷訓局軍前部,以省廩養之弊。一部一年所省之費,至於米萬石、木綿二百同,竝與其試射賞格之資,而計之所省尤多。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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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爲都目政。以朴贄爲司諫,李夏爲執義,閔宗道爲獻納,李敏迪爲副提學,申晸爲應敎,李嵆爲副應敎,申厚載爲修撰,李汝發爲摠戎使。擢南九萬爲咸鏡監司。

○自曉大雨暴注,崇朝而止。城中大小溝渠,無不漲溢,橋梁圮毁,衢街成川,人多渰沒,仁慶宮前橋圮,猝死者至於四人。城中水災之慘,近古所未有。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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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太白晝見。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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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執義李夏啓曰:「頃日諫臣疏中,論及宮闈不嚴之弊,此不過循常進誡。其在宗戚之道,唯當小心飭躬,恭恪自處,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而福昌君等,乃敢投疏自明,盛氣張皇,公肆侵陵,有若與臺閣角勝者然,揆以事體,殊甚未安。請福昌君楨、福善君柟、福平君㮒,竝從重推考。」不從。翌日,以挾貴使焰,凌轢臺閣之漸,有不可長等語,添入論之,三啓從之。又啓曰:「新來揀擇,事體甚重,勿令罷坐,旣有傳敎,則取舍之際,惟當一循公議。而今番槐院之坐,論議參差,不得歸一,相持三日,終至罷坐,其不有朝令,膠執私意之習,不可不懲。請槐院行首掌務官,先罷後推。」上從之。

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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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以鄭華齊爲掌令,鄭維岳爲正言,李柙爲副校理。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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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司諫朴贄、正言鄭維岳啓曰:飢餓之急,麥後尤甚,而畿內之民,尙有孑遺者,實賴頃日七千石穀物之分給。德意所及,孰不感戴而頌祝乎?目今秋事不遠,黍粟漸熟,山峽之民,摘穗擷粒,或可爲糝粥之資,而沿海諸邑,旣無黍粟,粳稻尙遠,人皆阻飢,得延一日,如度一年。倘於此時,更得斗升之穀,則秋成可待,生路可尋,請出地部大豆累千石,以救之。「上令廟堂稟處。許積以爲:」今雖分付,必不及於此月之內,開初則各穀相繼成熟。分給於八月之初,似非救急之道,請勿施。「上從之。又啓曰:」瓜滿守令,限今年仍任者,蓋慮各邑迎送之弊也。第念明春賑政,比今年尤甚,而今冬當遞之官,必不爲明春之憂,明春赴任之官,新到手生,勢難周旋,而秋成之後,迎送之弊,亦不至如春夏。請瓜滿守令,一倂待秋成遞改。「上曰:」前已仍任者遞之,今秋瓜滿者,竝限明年麥秋,仍任可也。「又啓曰:」宮禁守直,事體莫重,軍士逃亡,律文甚嚴,而今七八月兩朔,宮禁直守軍士之逃亡者,幾至百餘名。皆是外方上番者也,寄寓糧絶,無以自存,爲此等死之計,至於逃散而歸。論其情狀,雖甚矜惻,諉以飢餒,任他逃散,則後弊難防請令該曹査究重治。今此逃軍等,雖甚頑愚,逃軍罪重,渠亦自知。此豈樂爲之哉?以此推之,其寄寓飢餒之狀,擧皆一般。不逃則死,其勢必至,其爲哀矜,豈特平民而已哉?當初鄕軍自願立番者,近二百名,除逃亡物故,目今餘存,不滿四十。請令賑恤廳,日給升米,俾得延命,以畢番限。朝士朔料,先期分給者,實是軫念貧窶之患,而第若干無祿官,只給數匹綿布。常時則祿科有限,雖未得付祿,而今此頒料之後,吏胥之賤,亦沾料食,則衣冠之人,獨未受料,事甚不當。請令該曹,一體給料。「上從之。其後大臣,以無祿官給料,乃是祖宗朝所未行之典,今不可猝變爲言,事遂寢。又啓曰:」忠淸兵使李泌曾於己亥國恤三年之內,爲海美營將,巡到牙山縣,挾娼張樂,其娼卽本縣士人愼仁立之婢也。仁立不勝駭憤,重杖其婢,撞破樂器,泌之悖行,人莫不知。而夤緣仕路,至授閫任,事極可駭。請削去仕版。「答曰遞差。及後榻前連啓,特命拿問,刑推五次,而定配。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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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平安道江界府雷擊客舍柱。

○慶尙道慶州等十餘邑旱。

○司諫朴贄、正言鄭維岳啓曰:「陽智縣監李挺完多出糶穀,私自貿銀,買庄隣邑,宣惠廳劃給刷馬價米,皆歸私用,諸般刷馬,責出於民,一境怨詈,人言藉甚。請拿問定罪。」上從之。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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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太白晝見。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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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執義李夏啓曰:「慶尙兵使鄭韺,爲人闒茸,本非將領之才。到任以後,政委下吏,性且貪婪,專事肥己。椎剝軍卒,怨讟盈路,家在至近,駄載陸續。不可仍置,重失軍心,請罷職不敍。」上從之。又啓曰:「石城縣監李晋鄙瑣之事,不一而足。衙童數人,各立屠肆,興販牟利,人言藉藉,請罷職不敍。」上特命拿問定罪。又啓曰:「兎山縣監林可材專事貪黷,民皆怨詈。借名官屬,多出糶穀,乘貴販貨,飯門如市。請拿問定罪。」上從之。

○咸鏡道慶源等邑牛畜,多雷震致斃。

○京中飢病死者五百五十餘人,各道死亡之報,合六千四百餘人。慶尙道因査啓聞之數,亦三千六百五十餘人。

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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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以李延年爲左承旨,金萬均爲同副承旨,尹搢爲修撰,李元禎爲楊州牧使,擢閔點爲平安兵使。元禎重被臺論,至是求出外。

○執義李夏、持平兪夏益啓曰:「頃日槐院褒貶之坐,前著作李國芳、濟源察訪李善源敢以應講當否,問于大臣。不識事體,擧措駭異,請竝罷職。又以史官新薦時,不爲遍問先生,徑先焚香,請罷當該史官。」上皆從之。

○上遣承旨,往諭于右議政宋時烈,使之上來。時烈又稱病篤,不至。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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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持平尹嘉績以前陽川縣監朴元開罪狀,奏讞失當,疏斥禁府。於是判義禁金壽恒、同義禁姜栢年,陳疏乞免,不許。

○全羅道六月朔,染病死者三千五百三十四名,飢民死者七百二十五名,咸平等官,牛疫致斃一百四十七首。

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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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以李暹爲掌令,趙威鳳爲副校理。

○濟州入送種穀運船十五隻,一時漂風,不知去向。其後十一隻,漂到沿海各邑,二隻得達濟州,二隻不知去向,更令申飭搜訪。

○右副承旨李端夏以沿路所見,上疏陳弊,持平尹嘉績亦陳時弊疏,上竝優答,令廟堂稟處。

○司諫朴贄、獻納閔宗道、正言鄭維岳啓曰:「題主官,只是禮葬該官。則沈濡之濫用刑訊,已極無謂,至於結縛官吏,繫之船尾,尤爲可駭。況當御供減省之日,責出茶啖,致有本官論報,論以事體,宜卽逮究。而該曹泛請發緘,殊無執法之意。請沈濡拿問,刑曹當該堂上郞廳從重推考。」上從之。時沈濡以右議政洪重普題主官,往驪州,濫刑官吏牧使崔逸馳報,故又論牧使崔逸論報失體之罪,請罷職,上不從,再啓卽停。又論司僕寺馬草價太濫,請令本寺及該廳,限明秋量減,其他各司貢物價米過多處,亦爲一體變通,又論各司官員役使貢物下人之弊,請令貢物各司提調及堂上,嚴加禁斷,如其仍踵前習,一一摘發論罪,上皆從之。

○慶尙道染病死者二千六百九十二名。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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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試七夕課製,退行也。

○執義李夏、持平兪夏益啓曰:「前海運判官李光迪各倉例納丘價,創開新規,一端木折米二石,未及收捧,旋遞其任。送其親信人金姓者,收捧於各倉。推徵之際,多有濫觴之事,而赤立漕卒,不能一齊備納,則乃反致疑於金姓人之偸食,呈狀刑曹,督捧其數,人言藉藉,羞辱淸朝。不料出入侍從之臣,有此可駭之擧。請拿問定罪。」又啓曰:「牙山定配罪人朴泂罪犯滿贓,法所難貸,移自西邊,近配內服。少不悛惡,恣行不義。擅離配所,長在安城,設庄起第,侵役居民,其不有國法縱恣無忌之狀,不可不懲。請依律處置。」上皆從之。泂適身死,罪不究。

○江華府本月二十日,大風傷穀。

○原襄道霖雨害穀。

○平安道風災,忠淸道大水,扶餘等官渰死壓死三十八人。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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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太白晝見。

○咸鏡道霖雨傷穀。

○慶尙道飢民十三萬二千八百九十七人,死者三百七十二人。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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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以鄭華齊爲掌令,李柙爲兼司書,李夏爲副修撰,李䎘爲右副承旨,申晸爲執義。

○持平尹嘉績,以同僚約相會禮,而稱病不來引避,持平兪夏益以照律公事,有不察之失,病未赴相會禮引避,諫院處置,遞夏益,出嘉績。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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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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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朔,遣承旨于典獄署,釋輕囚。

○慶尙道比安縣七月十二日風雹傷穀,義城縣十三日風災。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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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司諫朴贄、獻納閔宗道、正言鄭維岳引避遞,以遽停崔逸罷職之論,見非物議也。

○持平尹嘉績論京畿監司吳挺緯,請罪題主官之失,請推考,上從之。復論驪州牧使崔逸,請罷職,又論捕盜大將具文治,侵虐邏卒,恣意役使之罪,請罷職,上竝命從重推考。累啓皆不從。

○黃海道風災,甚於水災,各穀皆被傷損,鳳山等四邑蟲災。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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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太白晝見。

○以洪處亮爲同知經筵,申晸爲兼輔德,李沃爲持平。

○都城七月二十一日,以後至二十九日人民病死者四十一人,飢死者九十五人。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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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戶曹啓曰:「前因領議政所啓,士夫及閭家癘疫身死,無人收屍者,令該曹恤典擧行事,命下後,移文漢城府,査問崔基遠等十四家,米布磨鍊題給矣。其後有落漏呈狀者,更令漢城府,査問于各部,所報之數二十五家。若不一體顧恤,則實有不均之歎,請依前題給米布。」上許之。時閤家俱死者亦多。朝廷査問實狀,題給米布,人各米一石、田米一石、綿布三匹。人皆急於捄命,有虛實相蒙之弊。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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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太白晝見。

○執義申晸啓:「軍器僉正成玧,曾任本職,時本寺發賣之穀,除出藏置,待其米價翔貴,及時轉販,只納折定本價,賭取贏利。如此奸濫鄙瑣之人,不可纔遞旋授,請罷職不敍。」上不允,累啓乃從。

○全羅道各邑盜刦刃殺傷二十七人。時八路饑饉癘疫,生者無幾,及秋盜刦草竊,在在皆然,所傷殺甚多。蓋爲救死,非故爲盜賊也,而爲守令者,如得獷悍大賊,淫刑取服,馳啓論賞,識者寒心。

○慶尙道安東府大水,城內人家漂沒,至有渰死者。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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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原襄道人民飢病死者一百三十七人。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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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太白晝見。

○領相許積、左相鄭致和、戶判金壽興、兵判閔鼎重請對,上御集祥殿引見。許積進曰:「以前日謝恩使入去時,淸帝有所云云之事,卽主弱臣强之說也。外議或曰:『當有卞誣之擧,』而臣意則不然矣。」上曰:「彼若曰:『俺有云云,而何無黑白乎,』以此執言,則必有害,差送謝恩使爲當矣。」積曰:「聖敎當矣。以謝恩使定送,則冬至上使,當爲改差。」上曰:「使臣以何人差送耶?」積曰:「事異常時,不可不以大臣差遣也。」上曰:「請穀事,何以爲之耶?」積曰:「前日徐必遠陳達之時,臣則以爲難矣。」金壽興、閔鼎重以請穀,形勢之不便,事理之不當陳達。鼎重又曰:「國家雖不免爲人役,胡至於請糧求活乎?」上曰:「此處事勢,若不至此,則何可爲也。」鼎重曰:「設令借穀,六月前來到,未可知,終爲無益矣。」上曰:「歲幣請減事,彼若以事體不當責我,則見敗矣。」致和曰:「誠如聖敎。納貢之國,直請蠲減不當,雖或略減,必有謝恩使,所費多於所減矣。」上曰:「大臣無他員,一人奉使,則國家甚爲孤單矣。」積曰:「今春只有臣一人,而猶得支撑矣。」致和曰:「積爲首相,何可出疆乎?臣當奉使矣。」上謂承旨曰:「濟州人民之飢餓,前古所無,不可不別遣宣諭御史,言于吏曹,極擇差送可也。」許積曰:「歲抄雖已停止,束伍軍及各司諸員諸包匠人樂工奉足,則不在歲抄之中,各衙門若或督令代定,則民有難支之弊矣。」致和曰:「歲抄旣停,則諸員諸色,亦當不爲代定,而但束伍軍,若不隨得充定,以致闕額甚多,則雖値豐年,亦難一時充定,使之隨得代定宜矣。」鼎重曰:「軍兵中物故老除,自得閑丁者,依前代定可也。」上竝許之。積曰:「吉州罪人許泓等所犯,不過出於無知妄作,所當原情定罪,區別首從。而咸鏡監司洪處厚初不覈問,直請顯戮,刑曹判書李正英不復詳察,乃以强盜律照斷,至以不待時處斬,妻子爲奴,家産籍沒,矇然覆啓,俱極可駭。洪處厚、李正英請竝從重推考。」上從之。致和曰:「此等事甚重,政院所當詳審覆逆,自上亦當惕念處也。若非李端夏等陳疏,則許泓等就戮久矣。」時泓等不待官令,率其徒百五十人,亂入於倉,取出各穀三十五石零,人分三斗,且列書姓名,以爲日後還納之地,蓋監官受鑰匙,任自開閉,不卽分糶故也。咸鏡監司洪處厚大駭,啓請顯戮,刑曹回啓,請依强盜律,梟示首倡五人,上旣允下。左副承旨李端夏、右副承旨李䎘等上疏,俱陳可原事狀,請更詢廟堂,上下備局。積至是力言請罪監司及刑官,上命本道,明査實狀以啓。李端夏曰:「稷山人鄭世廉女子,年十四,父病斷指,進血更甦,二日而死,其後母病喉垂死,勺水不入,其女子,日夜禱天,取其所斷之指,燒作灰,吹入喉中,喉忽開得甦,此由至誠所感。頃年溫幸時,道臣以聞,而尙無旌褒之典。宜加旌表,或給食物矣。且此等啓聞,該曹一倂掩置,速爲回啓事,分付何如?」上令該曹,趁速回啓,一體擧行。端夏又曰:「故府使李命達當光海朝癸丑,大論初起,以陽川生員,倡率諸生上疏,請斬李偉卿、鄭造、尹認等,辭意澟烈。當時方外之疏,此爲首倡。如趙溭、趙慶起、金孝誠諸人,皆蒙贈職,而李命達則未得恩典,依趙溭例贈職,似當矣。上令該曹考例稟處。

○觀象監啓曰:「王世子誕日,乃辛丑八月十五日,而至丁未年改用《大統曆》法,則辛丑閏月,非七月,乃十月也。以此推之,八月當爲九月,故世子誕日,議大臣定以九月矣。自庚戌年,還用《時憲曆》,世子誕日,亦當還定於八月,而事體重大,令禮官就議于諸大臣。」上可其奏。大臣議以爲:「當依啓辭施行。」上從之。

○命御營軍壯抄精抄訓局別隊等軍兵,竝勿上番,以年凶也。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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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以尹敬敎、李柙爲校理,李嵆爲司諫,金奐爲正言,李壽曼爲持平,朴世堂爲獻納。

○執義申晸、掌令李暹啓曰:「頃日故幼學朴玄圭妻金氏以爲夫復讎事,呈狀本府,辭說甚多。而其槪則以爲:『舅父朴千榮爲金溝縣令時,官奴及座首等,皆有重罪,或杖斃,或定配矣,罪人族屬,因此怨憤埋兇,置毒於衙中,上下老少,無不被毒,其夫先死。試刮房堗,凶穢之物狼藉,定配罪人勝玉之母愛生等,報使按治,則咀呪行兇之狀,節節承服,埋兇之處,各自指告,兒屍全體及各樣兇物,前後掘發者,尙在本縣。推官金堤郡守宋昌、泰仁縣監金壽一,眼同推覈,諸賊一樣吐實。愛生女謫仙,卽晋州牧使金德遠之率畜者也,同參行兇之狀,亦出於其母之招,故捉來推問,則不下一杖,箇箇直招。德遠自送其妾,與其親朋兪夏益、吳始復等,欲爲救解通囑監司及推官,以爲反獄之計。德遠作牌於謫仙押去人處,送人追傳曰:『吾等方有所圖之事,姑勿下去,留待果川』云云。夏益、始復答謫仙書中,亦曰:『今方爲汝好樣周旋』云云。又曰:『舅父拔榜之論,猝發於其時,蓋德遠之心,若使舅父遞罷,則獄事自解,舅父試券啓下之後,用巧其間,飛語臺官,終至拿推遞去』云云。又曰:『金壽一身親同推,目覩穢物,而一見德遠之書,大變初意,辭免推官,監司則與姑母切親,恐有京外是非,尙不啓聞』云云。觀此狀辭,掘出兇穢之物,如是狼藉,各人取服之狀,如是明白,而監司之依違避嫌,推官之延拖不決,俱極寒心。且咀呪行兇,謀殺地主,實是無前大變,庇護罪人,圖欲反案,殊極驚駭。彼此情僞,不可不究覈。請全羅監司吳始壽,從重推考,當該同推官,先罷後推。仍令本道,別定剛明推官,斯速按覈啓聞,金德遠及朴千榮亦爲一體拿問。」上不從,只從推考、査覈,啓聞事。累啓乃從。

○慶尙道牛疫致斃六千八百二十六首,七月念後至本月初,饋粥飢民十六萬三千一百四十九名,死者五百五十七名。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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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太白晝見。

○咸鏡道染病死者九十四名,飢民前後死者二百二十七名。

○以李夏爲濟州宣諭御史。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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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太白晝見。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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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臣領議政許積進曰:「謝恩使以大臣差出事,頃於榻前定奪。而今以宗班落點,未知聖算之如何。而臣等則有區區憂慮。今日謝恩者,因臣强之說,而又送宗班之人,則將無以發明臣强。且謝恩使,宜卽差遣,而今始送之,彼若有問,難以爲對,臣等一人,當爲入往。彼或有問,可以力辨。不如是,則後有辨誣之擧,事機漸大矣。」上曰:「以宗班奉使,致疑臣强,予未曉也。」積曰:「如李一善輩,豈不知大臣厭憚遠行,而遣宗班乎。」鄭致和曰:「彼國接待宗班,異於外臣,如前召見,更發言端,則亦可慮也。」上問左右皆曰:「不可不遣大臣。」上猶不釋然。積等又爭之,上曰:「僉議如此,予何獨守己見乎。」遂從之。

○來冬至及明年正朝、誕日,大殿所封三南監兵、水營,統營弓帒、筒箇及濟州弓帒、筒箇、織毛馬裝、結弓獐皮等,命勿封進,以年凶也。

○贈故學生李翖、及第李嘉相等職。翖、䎘之兄也,丁丑江都之陷,翼蔽其母,與兄爭死,代受兩箭而死,嘉相,判書明漢之子也,入江都,亦死於孝。左副承旨李端夏,白于筵中,上問大臣,有是命。

○北行營入防南道各官三手軍,以年凶除防。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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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司諫李嵆,論史官新薦時,不爲回問可否,至於二處,請削新薦,又論前司諫朴贄,身爲臺諫,稱念於武夫,自損體例之失,請罷職,上皆從之。又論工曹參判金宇亨,彈墨未乾,卽謝新除之失,請遞差,上不從。

○以左議政鄭致和爲謝恩正使,李晩榮爲副使。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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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上賜食物于近侍。

○自本月初一日至初十日,都民飢病死者八十三人。

○原襄道染病死者三百三十六人,飢民死者七十四人,牛疫致斃三百五十五首。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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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夜月食旣。

○忠淸道牛疫致斃七百七十九首。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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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以金徽爲大司諫,金壽興、李慶億爲承文提調,吳斗憲爲持平,尹嘉績爲正言,金萬重爲修撰,李秀彦爲奉敎,尹致績爲待敎

史臣書之曰:「壽興,壽恒之兄也。登第十餘年,驟至一品,而立朝無可觀之節,居家無可取之行。以崇品卿宰,及遭父喪,致不謹之謗,淸議恥之」

○因原襄監司啓聞,牟麥種子五百石,分給本道。

○命各道水陸操,限明春停止。以年凶也。

○黃海道七月以後,染病者一千六百九人。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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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命七月課製居首儒生李尙正,直赴會試,其次二人給分,其餘賜筆墨。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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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全羅道七月朔,染病之數一萬一千二百八十一人,死者二千七百四十三人,飢民死者二千二百七十九人,長興等十七邑一朔之內,牛疫致斃一千三十九首。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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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大司諫金徽、正言金奐啓曰:「今年凶荒,振古所無,上而御供諸物,下而各司所捧,擧皆蠲減,而外方不體聖上德意。朔膳全減,而守令官捧,一如常年,酒房特罷,而各邑官釀,依舊仍存,其徒取自奉之便,不念民隱之習,固宜痛禁。請令各道,嚴飭列邑,限明秋量減官廳之捧,停罷公廚之釀,以紓一分民弊。」上從之。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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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正言尹嘉績引避曰:「臣前忝憲職,以題主官事,有論劾監司守令之擧矣。頃日榻前,大臣極陳其不可,至有此後奉命者,設或恣行不法,將無以上聞云,臣於此不勝瞿然也。臣年少識短,致令大臣非斥,再發於筵中,請遞。」諫院處置,遞之。其後正言金奐以輕遞言事之臺官,物議爲非引避,大司諫金徽亦引避,司諫李嵆處置,竝遞之。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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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夜流星出畢星下,狀如甁,尾長色白。

○以柳赫然爲工曹判書,李沃爲正言,崔商翼爲獻納。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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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執義申晸、掌令李暹、持平吳斗憲啓曰:「京外獄囚之淹滯不決,未有甚於今日,或至累年囚係,究覈無時,況當凶歲。罪囚之瘦死獄中者,比比有之,實有乖於聖明欽恤之道。請令禁府刑曹及諸道監司,趁速處決,俾無滯獄之弊。」上從之。

○左議政鄭致和、繕工提調金壽恒、禮曹判書鄭知和、觀象監提調南龍翼啓曰:「臣等進詣寧陵,陵上石物罅隙,塗灰剝落處,詳細看審。則寅卯間駕石,丑寅間駕石,寅方屛風石,亥子間駕石相接處,罅隙塗灰,竝皆剝落,而別無比前增加之隙。更以油灰塡補宜當,請令該曹,擇日擧行。」上從之。

○黃海道遂安等邑蝗。

○執義申晸、掌令李暹、持平吳斗憲啓曰:「安州判官柳星三居官莅民,本無可觀,年前與其衙客,醉入敎坊,謔浪淫褻,無所不至,至令妓輩,懸足受杖,旋又宰牛設辦,自贖其罪。貽笑一道,傳說藉藉,請罷職不敍。」上不從。又啓曰:「史局體例,至嚴且重,上下番雖有大叚疾病,不得任意闕直。如或徑出,則政院請推牌招,乃是流來不易之例也。頃日奉敎申翼相,稱有身病,終至闕直,而政院無請推牌招之擧,揆以事體,殊極不當。請申翼相及當該承旨竝命從重推考。」上從之。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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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差倭平成太攔出館門,來到東萊府。初禮曹答對馬島主書契,不許移館事,成太旣見書契以爲:「俺等不得請,則決不可只受書契而歸。將有所陳達,兩大人須以便服來見。不來則俺當自往云。」申厚載、鄭晳以無端相見,已是法外,以不可違越約條,任意攔出之意,使譯官開諭,成太大怒曰:「到此地頭,何論約條之違越乎?兩國和好,自此絶矣。兩大人拒而不見,則轉往巡營,監司又不見,則當至京中而後已。」遂聲言上京申請。因令下倭,准備行具,以示攔出之狀,或稱若不得請,則當直往江戶,或稱乘舟出海,遊覽島嶼云。至是月二十三日,正副官都船倭,皆乘小轎,帶其從倭二百餘人,突出館門,釜山僉使李延禎,率兩鎭土兵,遮截前路,倭人以挺刃亂打,開路直到萊府。厚載等不得已留置別館,馳啓以聞。事下備局,備局回啓曰:「差倭,違越約條,有此作梗之擧,其爲情態,殊甚痛駭。渠若必欲轉往監營,或直至京中,則旣到之後,惟當據理峻斥而已。今姑任其行止,只令譯官隨來,以觀其所爲,而連續報知,以爲自朝廷處置之地,接慰官,則使之仍留東萊,觀勢進退宜當。」上從之。成太旣到東萊之後,厚載等責其違約攔出之狀,成太答云:「俺等豈不知出來之爲不可,而誠迫於不得已也。今此移館,旣已稟定江戶,朝廷或未燭其形勢,而持難至此耶?若不得請,則島主勢難保任。貴國亦安得晏然乎?」厚載等馳啓。備局回啓曰:「島主不保其任等語,無罪恐喝脅迫之計。渠等必欲上京,而不能開諭挽止,則只當觀其所爲而處之,決不可許給所乘之馬。且書契旣已下送,不當追改。宜以此意,措辭開諭,一邊峻斥,使之速還館所可也。」上從之。書契措語,後因差倭,爭執不已,遂改送之。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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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太白晝見。

○咸鏡道利城等邑大雨雹,十二歲兒及牛畜,爲雹所觸,因以致斃。道臣以聞。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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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昧爽下霜,太白晝見。

○命各該司及左右捕盜廳,自今罪名不重者,自本司趁卽處決,無得囚禁,俾無滯獄之弊。從左相鄭致和之言也。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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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太白晝見。

○以李端夏爲吏曹參議,李翊相爲大司諫,金萬均爲同副承旨,尹嘉績爲正言,尹拯爲掌令。

○是月京中飢病死者二百五十餘人,各道死亡之報,合一萬五千八百三十餘人。其虎囕、水渰,爲賊所害之類,亦多。

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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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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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朔,日暈右珥。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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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太白晝見。

○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曰:「道內骨肉之變,比比有之。父殺子、兄殺弟者,至於五人,倫紀滅絶,實非細憂云。」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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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太白晝見。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平安兵使閔點辭朝,上召見之,遂以本道城池兵器,觀勢修治,不使抛棄之意,諭而遣之。

○上下敎曰:「今年都城內外,前後糶穀收捧之擧,雖出於萬不獲已,饑饉之餘,決難竝耗徵捧。特咸其耗,以爲都民一分蒙惠之地。」是日引見時,因兵曹判書閔鼎重之言,有是命。又下敎曰:「饑饉之餘,畿甸糶穀,勢難准捧,勿論新舊,分給元會及各樣移轉還上元數內,竝令折半收捧。朝家旣已酌定之後,守令若不准捧,則當被重罪,此意亦爲嚴飭。且於畢捧後,發遣京官摘奸,俾無虛錄之弊可也。」

○鄭致和言於上曰:「畿邑移轉之穀,雖令折半收捧,而第如江都、南漢土民所受,則不可不准徵。」上許之。其後持平鄭維岳,以圻內諸色國穀,旣皆折半收捧,而獨於廣州、江華,使之准捧,其在一視之政,已失均平之道,且此二處,皆保障重地,若使其民,不能無怨,則殊非軫念厚恤之意,請一體折半收捧累啓,令廟堂稟處。許積曰:「江都、南漢形勢不同。江都分給之數,不過二萬石,上年所捧,尙且三分過二,江都之糶,決不可折半。南漢當捧之米,乃六萬七千餘石,今若環其四隣,竝皆折半,獨於廣州,使之准納,則民之疾怨,勢所必至。」鄭致和亦以爲:「廣州果難准捧,因請南漢之糶,通計新舊,折半收捧。」上從之。

○以李夏爲副校理,李尙敬爲北兵使。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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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領議政許積呈辭至七度,上遣承旨,諭令出仕。積以久居鼎軸,輿情不愜,縱非疾病,亦宜奉身而退,以讓賢路等語,因承旨以達。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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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憲府以士族洪姓人家,七屍未葬,而部官不報該府,以致落漏於恤典之中,請罷當該部官,上從之。仍命該曹特施恤典。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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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太白晝見。

○領議政許積上箚乞免,上答曰:「予意已悉於前後之批,而卿辭至此,予深慙赧。噫!此誠何等時耶?赤子塡壑,不知其幾千萬人,心甚慘然,誠難形喩。田野禾穀,不種不耘,將來之事,罔知攸爲,所恃惟卿,卿胡忍就閑。況予憂慮熏心,疾病已作,精氣心神,豈同平日?所恃惟卿,卿胡爲不諒。左揆出疆不遠,卿之調攝已久,須體至意,速出論道。」仍命史官諭之。

○忠淸道大興縣地震,聲如巨雷,墻壁室屋,若將頹圮。沔川等十八邑,同日地震。

○城中永安尉家盆種之柚,結子十餘顆,因以成熟,形色與南方所産無異。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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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城中閭家,杏樹有華繁英,爛熳如春。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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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執義申晸、掌令鄭華齊、持平吳斗憲、李壽曼啓曰:「卽今秋事已成,而都下阻飢,愈往愈甚,閭巷小民,莫保朝夕。而前後所糴,今將一時徵捧,且聞賑廳,一以本色收納,故市廛之上,米直頓高,民情遑遑,罔知攸措。其在朝家軫恤之道,不可無變通之擧。請令該廳,朝士食祿家外,一依畿甸還上例,一半收捧,或以銀布折價備納,以紓都民燃眉之急。」上令廟臺稟處。備邊司啓曰:「都民前後所糶,多至二萬六千五百餘石,若不趁時還捧,則轉成逋欠,其弊益甚。且耗穀二千六百五十餘石,特命減除,都民蒙惠,亦已多矣。一半收捧,勢難施行。其中終難以米備納者,或以銀布拆價,代捧宜當。」上從之。憲府又啓曰:「去歲凶歉,前古所無,饑饉流離,死亡殆半。八路之中,三南尤甚,孑遺之民,無以資活,比如垂亡之人,一線未絶,雖及時撫摩,尙難望其支保,況諸般之役,無減於恒歲,兩年之稅,竝徵於一時,似此擧措,已失民望。而糶糴之捧,今又不減,膏血已竭,生理將絶。畿甸之糴,旣已減半,則獨於三南,有所異同,殊非王者一視之義。請三南還上,一依京畿例,折半收捧。」上又令廟堂稟處。備邊司啓曰:「畿內分給,多至二十二萬餘石,勢難准捧,故特令折半,他道不可視此爲例。」及後登對,鄭致和又陳其難施之意,上曰:「臺啓亦非不可,而形勢有異,豈可必施乎。」

○右議政宋時烈上疏乞免,上遣承旨,諭令上來。時烈以爲:「臣死生在前,進退寧論。方以下送藥物,日事湯劑,聖恩所濡,得回生意,則雖不敢進謝隆恩,庶或以文字,畢露危衷云。」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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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執義申晸、掌令鄭華齊、持平吳斗憲、李壽曼啓曰:「成川府使洪錫箕,居官不治之外,且多貽笑之事,況今衰老,加以酒病,請遞差。光陵參奉黃俶龜與其妹,因一細事,轉成嫌隙,其間傷敗之擧,不一而足,至令其母,不得伸母女之情。如此悖倫之人,不可置諸衣冠之列,請削去仕版。」上從之。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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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平安道寧遠等邑,八月二十七日下雪,嘉山等邑雨雹。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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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命退捧京畿、三南、原襄等道,上年田稅之半。時朝議以兩年田稅,不可竝徵於無前大饑之餘,多有蠲減之論。至是,鄭致和言於上曰:以今民間形勢,兩年之稅,實難竝徵。上年田稅,若令一半退捧,則可以少紓民力。「首相之意,亦以此爲可,上曰:」予意正亦如此。「遂有是命。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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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原襄監司金益炅,以道內善賑守令啓聞。原州牧使許秩爲最,特命加資,平海郡守朴材、洪川縣監黃玧、平康縣監趙爾後、橫城縣監宋光洵等,竝賜表裏。咸鏡監司洪處厚亦以善賑守令啓聞。定平府使權諔爲最,特命加資,北靑判官李循先准職除授。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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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太白晝見。

○分遣暗行御史金萬重、申晸、李嵆、趙威鳳等,廉察京畿三南賑政得失。

○領中樞府事李景奭疾篤,遣御醫視疾,仍賜藥物。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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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太白晝見。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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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遣副校理李夏,宣諭濟州。朝廷以濟州三邑,尤甚饑荒,人民多死,不可無慰諭之擧,遂以夏爲宣諭御史,往諭之。金壽興箚陳其祖尙憲,曾於辛丑年,以御史往諭本島,宣廟特命賜祭于漢挐山,且別爲事目以送之,請依舊例爲之,事下備局。酌定其應行節目十七條,賜三邑民人綿布四千匹,麥種二千斛,上供土宜,諸司常貢內司及各司奴婢身貢,亦賜蠲免。且聚儒生武士試才賜第,以爲聳動之擧。仍令弔民死喪,問民疾苦,兼訪民間孝友節行特著者,以爲旌褒甄拔之地,又給沿海邑米三十石,以爲老人設宴之具。

○以鄭樍爲掌令,鄭維岳、尹嘉績爲持平,趙遠期爲正言,崔後尙爲修撰,南二星爲忠淸監司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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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大司憲宋浚吉上疏辭職,仍陳所懷,且曰:「殿下克盡對越之誠,以享天意亟下哀痛之敎,以慰民心,凡係仁愛保恤之政,行之惟恐不及。明理欲之大分,識人民之向背,辨一己之公私,察群臣之邪正,一意毌怠,持久不懈,則庶幾上帝鬼神,收還威怒,群黎百姓,咸與蒙休矣。」上答曰:「春夏間事,尙忍言哉?今年穡事,不耕不耘,明春之憂,思之氣短。所望者,唯在於卿等之幡然,而誠意淺薄,莫回遐心,誠深愧赧,不知所以爲諭。疏中勤勤爲國之意,縷縷陳戒之言,無非由中之至誠,深加佩服。須體至意,從速上來。所辭本職,今姑勉副。」遣史官諭之。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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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副提學李敏迪、校理尹敬敎、副修撰洪柱國上箚,請盡減庚戌田租及各年未收軍布身貢,且都民糶穀,半減收捧。又曰:

古人論學,只曰尊德性、道問學,尊德性不過曰存養一事,道問學不過曰講學一事。昔張載有言曰:『動有法、言有敎、晝有爲、宵有得、息有養、瞬有存,』此非尊德性之事乎?程頤有言曰:『今日格一事,明日格一事,積習已久,自然貫道,』是亦道問學之功也

上答曰:「憂國盡言之誠,予深歎賞。箚中事,當與廟堂議處。末端戒誨之言,尤用嘉之。可不留心焉。」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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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以張善澂爲大司憲,宋浚吉爲左參贊,李藼爲副校理,李枝茂爲右副承旨,崔寬爲同副承旨。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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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大司諫李翊相、獻納崔商翼啓曰:「上年凶歉,前史所無,八路生靈,流散死亡者,不知其幾千萬人。今年諸道農事,或有稍稔處,而以饑饉癘疫,不耕不耘者居多。至於田穀,大都不實,合以言之,皆未免凶,三南爲尤甚。上年田稅,雖有一半退捧之令,此外徭役,亦甚浩大,以此民力,決難準納。國儲蕩竭,經費切急,臣等亦非不知。而目今民間,皆思渙散,與其渙散,終不得收捧,莫如早布德意,快施寬恤之政。且有身役物故之類,其數甚多,尤不可侵徵隣族,以益其怨讟。請三南上年田稅及諸色軍兵各司奴婢工匠等,各年未收身役,特爲蠲減,諸道有身役物故之類,亦令道臣明査啓聞,一一蠲役,俾無隣族侵徵之弊。」上不從。翊相等又以京圻、原襄,添入連啓,上令廟堂稟處。及後登對許積曰:「已往未收,上年旣令勿捧矣,有身役物故者,査出蠲役,其言誠是,可以行之。臣謂己酉以前,皆宜蕩減也。」上從之。

○慶尙道安陰縣地震。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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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領中樞府事李景奭卒。史臣曰:「景奭居家孝友,立朝淸素。早負文望,遂陞台司。憂國之心,至老不懈,然過於所厚,爲親黨干恩,不避苟且,人以此譏之。」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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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太白晝見。

○大司諫李翊相、獻納崔商翼啓曰:「州縣之屠牛興販,旣云非法,況今牛疫,致斃殆盡,饑饉之餘,民無耕作之望。道臣之啓請設鋪,本爲賑資,而弊瘼滋蔓,宰殺狼藉,餘存之牛,盡就屠肆。請京圻各邑鋪子,一一禁斷。」上從之。

○領議政許積四箚乞免,上答曰:「卿之疾病,予非不知,而一向敦勉,豈有他哉?卽今鼎席之空,誠如卿言,憂懼驚遑,不知所諭。領府事李景奭也。以元老大臣,爲國倚重,而喪出意外,予甚痛悼。噫!邦運不幸,喪失元老大臣及卿宰者幾人,中夜興嘆,無以爲壞。卿其須體予意,安心勿辭。」積呈告以後,遣承旨敦諭者三,至是又令史官諭之,積遂出仕。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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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太白晝見,夜月犯木星。

○持平鄭維岳啓曰:「凡在外臺諫,必請下諭,不敢一日稽遲者,所以重事體也。頃於持平尹嘉績下諭之啓,獻納崔商翼厭其詣闕,留置四日,始乃因便啓請,其慢忽事體,壞了臺規甚矣。請遞差。近日官吏,不循國法,以自己喜怒,囚人罰人,法官唯當痛禁,以體朝家惟恤之意。而掌令鄭樍,未出仕前,以私事囚人,其有罪無罪,姑置勿論,以未出仕之法官,私自囚人,事甚可駭。請罷職。」上皆從之。

○差倭自到東萊,館倭往來絡繹,無復顧忌。或怒門卒之呵禁,或怒饌物之略少,若不手搏,輒至拔劍。是月十七日,館倭一人,發怒於漁價米不精,追及庫子於左,自材前拔劍擊其頭。釜山僉使李延禎,卽遣軍官,奪劍結縛,送于館中,府使鄭晳,以重處懲礪之意,送言于館倭,則答云:「若因自己事,至於拔劍,其罪固重,而今因雜物,不卽入給,有所爭詰,庫子未死之前,實無重治之事,」鄭晳馳啓以聞。備局以爲:「庫子雖不死,拔劍擊傷之罪,在所當治,而不肯治,情甚可惡,亦關後弊,請於差譯之行,言于島主,以爲重處之地。」上從之。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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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全羅道咸悅等二十八邑地震。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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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以許積爲內醫院都提調,洪處大爲左承旨,尹堦、李翔爲掌令,李濡爲獻納,金徵爲黃海監司。

○持平鄭維岳論啓,極言衙門錢穀許貸商賈取息爲利之非,且曰:「前戶曹判書權大運許貸糧餉銀三千兩,貸之周年,一無所償,終至於煩刑獄,而致疑謗。設令有其利,而無其失,以千乘之國,行市井之事,以賭些少之利,尙且羞愧,況其有所失,而無所利乎?請各衙門貸息,一切禁斷,以革與民牟利,反損國用之弊。」三啓,令廟堂稟處。他日上以問許積,積曰我國軍門,無他生財之道,假貸取息之道,自前有之。當其貸與之時,必擇其有實可償之人,而人心巧詐,或有難徵之弊,臺臣之言,可謂是矣。第其所謂非國家生財之道云者,臣未知其可也。「後因備局覆啓,竝令禁斷,獨軍器寺,以其素乏物力,不無待此而有所補用,置之。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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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日有重暈。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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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命賜故相李景奭三年祿俸,且令該曹優給祭需。

○命收瘞都城近處無主藁葬之屍于郊外十里之地,遣近侍祭之。鄭致和以爲:「今年死亡之類,埋置于外南山及慕華館後諸處者,不計其數。除有族屬可以改葬者外,不可不自官收瘞。請令柳赫然句管,募得受價埋尸者數十人,又發畿邑僧軍二百人,使之同力移埋,且取地部所儲朽破綿布,以爲掩面之具。待其畢埋,遣近臣設壇而祭之。」上從之。遂收瘞于東西南郊外三處,其無主之尸,凡六千九百六十九,此外塡壑之骸,不可收拾者,又不知其幾許。

○大司諫李翊相、獻納李藼啓曰:「重臣親承德意,句管收瘞之事。而不辨有主無主,一時掘發,子失父尸,妻失夫尸者,亦多有之,呼冤之聲,慘不忍聞。又於掘發之際,督迫甚急,其尸親百般哀乞,役夫輩受其賂物,始爲緩督,事極驚駭。句管之臣,難免不察之罪,請從重推考,其中有親屬之尸,則寬限日字,使之收瘞,俾無混雜抱冤之弊。」上從之。

○咸鏡道穩城等邑大風,吉州等邑大雨雹。

○是月京中病死者四十餘人,各道飢疫死亡之報,合一千八百四十餘人,其他虎囕、水渰,爲賊所害者亦多。三南及京圻、原襄、黃海等道,牛疫大熾,延染致斃,不計其數,民無耕作之望。

冬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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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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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初三日。夜雷動電光。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朝議多以差倭攔出作弊,無意還館,欲移書島主以責之。閔鼎重曰:「前此館倭作弊時,若云移書本島,則亦頗畏戢。今宜修書本島,而預使差倭知之,或不無忌憚之心。因觀其氣色,而處之宜當。」後因論議不一,漸至遷延,遂兼付翌年夏問慰譯官之行。

○命退捧慶尙道今年田租之半。監司李䎘以爲:「倭料公作等米,准給倭人,故上年田稅,雖有一半退捧之命,列邑不得均蒙惠澤。請今年新稅,亦令退捧一半於明秋。」上許之。

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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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夜大雷電以雨。

○藥房入診時,許積進曰:「文武參下官,近來尤甚乏人,而不知秋事之猶至於此,旣退慶科矣。自前每歲春秋,例設庭試,而久不設行。若以次第言之,此乃儒生之次。」上曰:「予亦有此意,而近緣年事如此,未暇設行矣。」因命別設庭試。

○命守令捕賊者滿五名,始得論賞。許積以爲:「强盜捕得三名,輒蒙加資,功太小而賞太重。不可不加定其數。」於是,更以五名爲限,定爲恒式。

○以鄭太和爲領中樞府事,尹搢爲獻納,李尙眞爲慶尙監司,趙壽益爲禮曹參判,李藼爲吏曹佐郞,擢平安監司閔維重爲刑曹判書。

○城中鍾樓及景福宮門前、東大門內三處大鍾,同時流液,其色淡黃,其味微醎。

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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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持平鄭維岳啓曰:「白川郡守崔商翼浮躁輕淺,本無可取,而傅會論議,攀緣朋儕,苟且僥倖,濫廁臺侍。反恃名官,驕傲自肆,其奉命關西,佐幕湖南,多有顚妄可笑之事。爲人如此,則非但不合淸顯,雖百執事之任,亦有所不可者矣。且白川素稱名邑,況此凶荒之餘,守宰之職,尤不可不擇,請遞差。」上從之。

○副提學李敏迪、校理尹敬敎、修撰崔後尙、副修撰洪柱國,因雷變,以責己求言,蠲役恤民,答天怒、濟時艱陳箚,上賜書優答之。

○差倭平成太等,率其從倭五十餘人,往浴于東萊溫井。申厚載、鄭晳,使譯官諭止之,答以急於療病,連五日往浴,厚載等馳啓以聞。時倭人日益橫。平成太每以老死此地爲言,略無顧忌,且自島中取馬而來,以示上京之狀。成太又謂譯官曰:「差倭將自江戶出來,其號曰孫右衛門。不但此也。食祿四五十萬,官爵最高之人,如肥前、薩摩、筑前太守,早晩亦當出來,未知貴國當如何也。」所謂薩摩,倭之別種,而其性最毒云。其藉江戶,脅持恐喝者,無所不至,以此嶺南騷屑,人皆荷擔,都下人心,亦且洶洶,皆以爲變在朝夕。鄭致和言於上曰:「差倭未還,又有出來之報,其間情狀,誠極怪愕。豈可因其見迫,而遂許難從之請乎?第其往來絡繹,供億匱竭,是可憂也。況人心洶懼,至以壬辰已驗之變證之,又因柚子結實於京中,尤有所驚動耳。」

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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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吏曹判書金壽恒請對,上召見曰:「近來連有冬雷之變,實未知有何禍機,而予心驚懼,可勝云喩。」金壽恒曰:「常常發作,人情易狃,或恐聖心,有所間斷也。若於玉候稍安之時,引入諸臣,俾陳消弭之策,則亦豈無所益也。」上納之。壽恒又曰:「乏人之歎,近來尤甚。州牧可合之人絶乏,前日被抄者甚少,請令廟堂,更爲抄啓,以爲調用之地。」上從之。

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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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以金奐爲正言,擢洪處大爲平安監司,金益勳爲水原府使,用備局薦也。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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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上以雷變,引見大臣及六卿三司諸臣,令各陳所見。諸臣以次奏事,上曰:「諸臣所陳,皆是戒誨寡躬之言,而其中亦不無處分之事也。」鄭致和曰:「李敏迪、尹敬敎之言,似當稟定。」許積曰:「今若盡罷百官軍士,而國無經用之事,則田稅身役,雖令蕩減,猶可爲也。不然而用度旣竭,則國豈能支撑乎?且其不納者,多是頑民,若令減除,則良民之先納者,獨未蒙惠,其爲不均大矣。況身役,則雖庚戌條,亦分三等,或除或減或捧,豈可混同減除乎?至於上年以前指徵無處之類,査出蕩減,果爲宜當。」上然之。

○以禁府獄囚多滯,上親臨疏決。是日徒配者二人,削職者八人,罷職者二人,全釋者一人。

○大司諫李翊相論守令捕賊陞資濫觴之弊,請一一改正,以重賞典,上不從。翊相又連啓於榻前,上曰:「守令中或於捕捉時,事涉虛疎及或以數三名陞資者,更爲査考改正可也。」

○命敍用前司諫朴贄。領相許積以爲:「李泌之國恤挾娼張樂之罪,昭不可掩。而原情中引他不近之說,侵斥論劾之臺官。憲府遽因其原情,徑先論罪,事甚不當,且關後弊。」故有是命。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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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命削金德遠、朴千榮、吳始復、兪夏益等職。德遠等因憲府啓辭下獄,其所供,互相發明,朝臣亦互相分疏,禁府啓請上裁。上判曰:「觀此各人所供,德遠旣無反獄之事,則元無可問之端。論以獄體,分揀似可。而身爲士夫,因一娼物,擧措顚妄,殊甚駭異。況雖無請屬之語,紛紜送簡,惟恐不及,尤極無據,將來之事,亦不可不懲。金德遠、吳始復、兪夏益等,竝削職放送。千榮雖出於爲子復讎之至情,添入拔榜之說,語意不正,不可以此容恕其情,大啓日後無窮之弊。亦爲削職放送。」

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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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以李慶億爲右參贊,李䎘爲右承旨,姜時儆、趙遠期爲持平,任相元爲正言。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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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試講館學儒生于仁政殿。

○大司憲張善澂、掌令尹堦請治金德遠、吳始復、兪夏益等書札請囑之罪,一依仁祖朝成憲科斷,五啓,上不從。又論:「平安監司洪處大本非剸割盤錯之利器,擢畀重藩,太涉無端。請改正。水原乃畿輔重地,自前極擇差遣,意非偶然。府使金益勳發身蔭路,別無異績,而遽擢重任,物情未快。請改正。」處大三啓而遞,益勳四啓而改正。吏曹以處大旣遞其職請還收加資,特命仍授。大司諫李翊相、獻納金奐繼請還收,累啓不從。許積白上曰:「處大之仍授資級,臣知聖意之有在,而臺諫之必請還收,亦守法之言也。今從其啓,他日陞擢,豈不好哉?」上遂從諫院之啓。

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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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南關王塑像,水氣潤濕,有流下之痕。京城民爭傳血淚流下云。

○京城民訛言弘濟洞石彌勒自移去。

○特賜成均館九日製述居首進士李萬封,直赴殿試,其餘賜分有差。

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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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開城留守朴長遠卒。長遠事母孝。嘗因月課,作反哺烏有曰:士有親在堂,貧無甘旨具。微禽亦動人,淚落林烏哺。「仁祖大王大加嗟賞曰:」觀此絶句,誠孝出凡,令人感歎。風樹之比,古人所傷。其令優給米布。「一世莫不榮之。再秉銓衡,而政無嫌私,位至正卿,而家如寒士。然過於謹愼,全沒圭角,且無材能可以做事,人以此短之。

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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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雷動雨雹,狀如大豆。

○以李俊耉爲開城留守,李沃爲持平。

○鍾樓大鍾,又流液多於前。

○全羅道全州等邑大雷電,忠淸、原襄等道,亦有雷變,三道道臣相繼以聞。

○對馬島又遣差倭平成之,奉書禮曹,申稟移館一節。朝廷又以參判書答之曰:「惠札續至,慰荷則深,但移館之請,前書所覆不啻詳悉,而初价未還,又此勤示有若强迫者然。竊恐貴州,或未之深思也。多少,想在來差備傳,不復一一。」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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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領議政許積因災異乞免。其末曰:「抑臣又有不安於心者。憲府之啓,專斥臣用人之失。其論洪處大則曰:『曾拜海臬,大臣啓遞,到今擢畀,太涉無端。』論金益勳則曰:『遞授之前,人言已播。』方岳畿鎭,爲任如何。而遞以私意,授非公道,則人臣有此,合受厚誅。伏乞亟許譴免,以謝人言。」上答曰:「天災時變,層疊荐臻,言念及此,不覺心寒而骨驚也。噫!致此災異,實由於寡昧之涼德,卿何固辭。人言浮薄,亦何用深嫌。須勿介懷,安心勿辭。」

○左議政鄭致和亦陳箚辭免,上又答安心勿辭。

○以朗善君俁充問安使,如瀋陽,進表問候,且獻土物。以淸主方有拜陵之行也。比至彼境,淸主已返矣,俣因轉入燕京。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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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許積曰:「平安監司得人最難,是可慮也。」上曰:「近來國家之所取資,專在關西,苟非盡心奉職者,莫可任也。」積欲以六卿中差送,上曰:「與其以正卿差送,不如仍任閔維重。」因授正卿之資。限賑救間仍任者,所以難其人,而因授正卿之資者,將以陞用之也。

○以姜栢年爲大司憲,朴贄爲正言,成後卨爲水原府使,南龍翼擢拜刑曹判書,特除也。

○命罷忠淸監司李弘淵職。初朝廷因諫院啓辭,令各道監司,査啓其道內守令賑政勤慢,弘淵終不肯査聞。許積白上曰:「弘淵旣已推考,更令査啓,而終不擧行。其在朝廷事體,亦不可每每推考矣。」上以事極駭異,特命先罷後推。

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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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咸鏡監司南九萬辭朝,上召見,九萬曰:「本道今年被災,南北同然,反不及於上年矣。」上曰:「至於六鎭,本是重地,尤宜着念賑救,俾無流散之弊也。」許積曰:「原襄穀八千石,使之勿債嶺南者,正欲先救北民,而此亦些少。關西山郡北路接境處,或有官糶准捧之邑,以此穀物,推移賑救,事甚便好矣。」上許之。九萬仍陳北路邊防踈虞之弊,且曰:「北路非如西關之有煩聽聞,而城池軍器,全然不修,臣欲見其形勢,漸次修補耳。」上曰:「開市近處,必煩聽聞,其餘各處,不可不修治也。」許積請以各軍門所造鳥銃弓子,下送本道,以補邊鎭兵器,上從之。

○大司諫李翊相以昨於榻前,不請還收閔維重加資仍授之命,見非物議引避,處置請遞,上特命出仕,翊相再避免。

○正言金奐啓曰:「明君之所愼惜者,莫大於爵。命平安監司閔維重超授資憲,爲長秋曹,而旣仍前職,因存新資,實涉無名。請還收。」上答曰:「維重事,與他不同,一倂還收,事未妥當。」屢啓不從。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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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卯,以李汝發爲御營大將。許積以爲:「大將與他官有異,不可不簡自聖衷。」上然之,有是特除。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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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以張善澂爲大司諫,鄭維岳爲正言。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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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夜流星,入天苑星,狀如鉢,尾長色赤。

○上以日氣猝寒,命給襦衣於上番軍。仍遣承旨。閱囚典獄署,釋罪輕者。

○是月京中癘疫稍息。京中死者十餘人,各道死亡之報,亦五百四十餘人。但諸路牛疫轉熾,兩南及原襄道尤甚。

顯宗純文肅武敬仁彰孝大王實錄卷之十九

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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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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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朔,忠淸道御史趙威鳳書啓:

木川縣監黃暉仍任之後,漸不如初,平澤縣監李行夏,盡心賑政,自奉簡約,前監司李弘淵,家在淸州,往來貽弊。

上以黃暉殊無朝家仍任之意,特命拿問,李弘淵推考,李行夏賜表裏一襲。

○京畿御史金萬重書啓:

龍仁前縣令李騫、坡州前牧使洪茂等,不謹賑政,京畿水使李元老,多有不廉之誚。坡州牧使李葆,恪謹職事,聲譽隆洽,朔寧郡守尹鴻擧,賑政治績,俱爲表著。

上以李葆纔以善賑陞資,只賜尹鴻擧表裏一襲。李騫、洪茂竝先罷後推,李元老亦坐罷。萬重又以陽川縣監呂齊、長湍府使鄭漢驥、延曙察訪安命老斂怨不法之狀,聞之,上以顔齊等,旣是抽栍之外,不可一體論罪,令本道査啓。司諫李柙啓請顔齊等三人,一倂拿問,累啓,竝命罷職。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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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遣左議政鄭致和、禮曹參判李晩榮、司藝鄭樍如淸國,賀冬至、正朝,仍兼謝恩。以淸主私諭福善君之事也。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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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以李暹爲獻納,閔蓍重爲大司諫,金壽興爲摠戎使。

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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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全羅道沃溝縣杏樹冬華,爛熳如春。

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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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日氣沈陰。當晝晦冥,有似初昏。

○正言金奐啓曰:「槐山郡守金垓,年旣衰耄,性且昏庸,莅任以來,政委下吏,日用官需,隨捧隨失,且割取賑資,廣買田土於本郡。請拿問定罪。」上從之。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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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以李柙爲司諫,尹堦爲掌令。擢洪處大爲戶曹參判,特除也。

○忠淸道大興地,有犬生雛,一頭八脚,自腰以下,兩身兩尾。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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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巳,慶尙監司閔蓍重,以道內守令善賑,及別備多少,分等啓聞。星州牧使趙䃏善賑居首,且別備穀物,多至三千四十餘石,命加資,且賜熟馬一匹。其次眞寶縣監尹明遇、淸道郡守兪柲、永川郡守李徽祚、比安縣監李敏道竝加資,其次盈德縣令李象鼎、咸陽郡守南夢賚准職除授,其次尙州牧使李慣等三十人陞敍,賜馬表各有差。正言鄭維岳,以慶尙一道六十九官,過半列錄,以要賞典,殊無詳察,分別之意,請推監司,上從之。又啓曰:「守令之備穀善賑者,優加褒賞,固是激勵之至意,而第慶尙一道,蒙賞之數,至於三十七人,濫觴甚矣。請表著可稱者外,竝還收施賞之命。」答曰:「只別備數少者,令該曹稟處。」靑松府使金鼎夏等八人,因別備未滿五百石,還收賞典。其後掌令尹堦、持平金奐、權愭等,以飢民死亡之慘,嶺南尤甚,而賞至頂玉者最多,南中士民,莫不憤怒。請令本道明白更査。李徽祚、李敏道,因此還收加資。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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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瑞興人趙大立,殺其府使李宇柱。大立以面書員,盜隱田結事覺,宇柱欲殺之,大立遂逃。是月初七日,宇柱從冬至使到鳳山,還至車踰嶺,大立放砲,中其要害而走,宇柱卽死。事聞,朝野駭愕。上下敎曰:「瑞興府殺長吏之變,極爲驚慘。本府降號爲縣,且闔郡停擧。捕得者重賞之意,分付諸道,審加物色,期於必捉,府使逢變時,所率下人,移囚兵營,使之嚴治。初宇柱從者,皆知爲大立,而不卽追捕,官奴太一等,自其處逃走,太一之族金好善等五人,被本官侵督,密詗大立逃匿處,相與掩捕押送,未及官門五里許,好善發佩刀,斷其縳大呼曰,罪人逃矣,大立遂逸。蓋好善,預知大立之謀,故因大立恐喝之言,慮其情迹彰露,故爲解縱。遂皆嚴刑窮問,而終不服,或有徑斃者。備局以好善情,無異大立,請直爲處斬,遂命斬于境上,以警衆。宇柱所率下人十餘人,竝加嚴刑,且本府鄕所等,不卽報知于監營,又不來會於府使治喪之時,亦令嚴刑。以兵使具鎰,逢此大變,不能譏捕,累度推考,兼官新溪縣令金弘振,以專委鄕所,經還本縣,下禁府奪其告身。大立終不就捕。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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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以尹敬敎爲獻納,李壽曼、趙遠期爲正言。

○上,下敎曰:「兩慈殿以此時方物、物膳之不減,爲未安,自明年正朝,至癸丑正朝,權停各道方物。且慶尙、咸鏡兩道,凶荒特甚,物膳亦量減可也。

○命全減各司奴婢己酉條未收之貢。

○誅錦山賊李光星等于境上,以警衆。光星以錦山座首,與其弟文星、斗星及校生禹明侵、將官金英逸等,同謀作賊,聚黨五十餘人,刼掠諸處。光星以殺越人命,殊非聚衆之道,戒其徒黨,切勿害人,遂欲刼取龍潭縣軍器及茂朱赤裳山城西倉餉穀,屯據德裕山深谷中,因結近地山行砲手與僧人之壯健者,以張其勢。錦山邑吏黃雨龍,因其壻權立,詗知賊情,告于官,蓋立爲賊所脅,約以投入,密探其謀,言于雨龍也。郡守李晸多般設機,收捕五十餘人,就服者至四十二人,晸又使權立,偵伺在逃之賊,立旋爲賊黨所殺。又有明火賊百餘人,鳴鑼吹角,刼掠於官門至近之地。自此昏夜之間,邑里數驚,本郡戒嚴,殆至五六朔。朝議皆以爲:「此賊非尋常强盜,不宜區別首從。」許積、金萬基、柳赫然等,力主其議。鄭致和曰:「此賊實非尋常强盜,其計可謂凶矣,第當死者,多至四十餘人。此輩初出於救飢之計,而今若駢首就戮,此豈聖朝好生之德乎?」我朝凶逆,無如李适,而故相臣尹昉,取吏胥與賊交通之書,悉燒之,非但人心自安,至今傳以爲善處。況我聖上,每當啓覆,猶慮一囚或有非辜,《書》曰:「脅從罔治。」豈非今日所當法者乎?刑曹請,梟示已服之賊,上判曰:「一罪必有同推考覆親問等節次,蓋所以重死刑也。只於大倘,雖無此法,今者四十餘人,一時梟示,此豈愼刑之道乎?」其中亦或有未及知情,而脅從者,且見權立被殺,則兇徒落漏者必多。賊魁李光星、文星、斗星、禹明侯、金英逸等,處其同倘,落漏者及脅從之類,更加刑訊問後,梟示境上。其餘令本道監司與兵使,十分詳覈,如有其情可恕者,區別以聞,在逃及落漏者,亦一倂譏捕。權斗堅雖有當初脅從之事,旣能知情告官,則謂之脅從,只減其死,殊無用勸之道,分揀勿問可也。斗堅立之從弟,與立共探賊情者也。監司吳始壽、兵使李鏶,先已往會于本郡,共按治之,及是遂斬光星等五人,更治其黨,區別啓聞。刑曹請令廟堂稟處,上用許積等議,又斬三十四人,竝光星等合三十九人也。其減死定配者十一人,全釋者二人。李晸、黃雨龍,以功竝加資。其後始壽聞,濟原驛卒三百餘人,皆入賊黨,密令心腹人,投入其黨,使之詗察賊情,因囚其父母妻子,以絶賊人之疑,而終不得其實狀。

○柳赫然白上曰:「鹽硝監官金萬裕,去年爲材木,下去鬱島,見三百餘人,溺水將死,盡棄器械,接載以活。雖違軍令,活人數百,誠爲可嘉矣。」上特命加資。

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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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命減慶尙道今年進獻雪綿子,令本道取價,補用於賑資。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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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全羅道萬頃等九邑,大雷電。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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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戌,論賞黃海道善賑守令,瑞興府使李宇柱爲最,特命加資,延安縣監李敏章,新溪縣令金弘振等,竝陞敍,平山府使趙聖輔,賜熟馬,時宇柱已死,遂贈職。

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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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全羅道扶安等邑,大霧四塞,咫尺不辨。

○命減平安道江界等六邑,今年收米,每一結各四斗,祥原等十八邑,各一斗,從監司閔維重之請也。

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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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丑,司諫李柙啓曰:「繡衣廉問,事體莫大,守令之罪犯彰著,旣登書啓,則無論抽栍與否,宜一體嚴究,以爲懲礪之地。伏見御史書啓,則長湍、陽川延曙等官,或恣行不法,或慢棄賑政,而以其抽栍之外,不許有司稟處,先使本道査覈。不爲取供,徑先査問,已違法例,而仍居官次,一邊行査,亦必有妨,請竝拿問。」累啓終不從。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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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夜,火星入氐星。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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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太白晝見。

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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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辰,上受灸後,召校理李嵆,問暗行時沿途見聞,嵇曰:「羅州、務安、海南、珍島等地,被災尤酷。飢民擷取野稷,連皮作粥,以救垂絶之命。加以木花絶貴,人不掩體,所見慘憐。所經村落,太半空虛,死亡之慘,推此可知。至如南原束伍十二哨,死者六哨。且海邊魚採之民,殆無遺類,蓋此輩,以魚採爲業,而年凶不見售,所以死亡尤多也。」許積曰:「此皆能櫓軍之類也。」上曰:「我國習用水戰,而櫓軍之死,至於如此,甚非細憂也。」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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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虹見艮方。日氣沈陰,當晝晦冥。

○慶尙道大丘等邑,大霧四塞。

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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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午,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黃海都事趙昌期,以國勢危迫,亦上疏請對,上召見。昌期之言,蓋以定規模,爲立治體之本,核情實,爲定規模之要。其論荒政,則曰:「願益廣募粟之路,納粟多者,賞以實職,富商、大賈及譯官中,或有積貲鉅萬者,宜以西班堂上以上實職,募其銀貨,以賑飢民,而足經用。蕩減上年以前大同官糴及奴婢身貢、軍兵收布之未捧者。且各邑大小弊瘼,宜令守宰上疏悉陳,監司商量便否,上於朝廷廟堂,講究行之可也。」又陳祀典廢弛之弊曰:「至如儀文度數之節,專仰守僕之口,況祭需所供,多不精潔,臣恐神之不歆,而災沴之作,亦未必不由於此也。」曰:「爾之所陳,皆出憂愛之誠,深可嘉也。」昌期言辯有餘,而不能切中時病。當其上書求見,人皆以爲,必有直截之言,及至上前,所言不過如此。況實職已非空名之比,而堂上以上,又是命德之器,以此募銀,何異東京之賣爵乎?以此人多笑之,竝與其可施之事,而一不見施,惜哉。

○持平尹嘉績啓曰:「繡衣廉問,爲任莫重,旣謂之暗行,則固不當宣泄。而校理趙威鳳,頃於採訪之日,歷入親舊之家,至言某可褒某可罷。及其語言已播,或慮守令徑動,復使族人,送言勸留。其所處事,已極無謂,況於抽栍之中,猶有未盡察者,其疎漏不職之責,在所難免。請罷職。」上從之。又啓曰:「饑饉、癘疫之驚心慘目,天災、物怪之疊見層出,未有甚於今日。危亡迫頭,上下憂遑,裁省之方,靡不用極,至如尙方織組,工匠造作等役,特命停罷。而伏聞諸色工匠,待令於差備者,殆無虛日,此必內官輩,憑藉營私之致,請嚴査重治。」上令政院,査問尙方以啓。都承旨李殷相以爲:「工匠直自差備招入,更無考據之擧,則必多憑藉之弊,請令尙方,書塡井間以啓,以杜其弊。」上曰:「我國雖極細瑣,工匠之月終書啓,無乃太煩乎?」殷相曰:「若於政院之啓,答以痛禁之意,則是亦允從臺啓也。」是夕,上答政院曰:「旣無憑公營私之事,而至請井間,殊甚無據矣。」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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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未,上下敎曰:「遭此無前饑饉,兩慈殿外朔膳,皆已減省,而但名日物膳,未及裁減。大殿中殿三名日六曹物膳及表,竝限壬子冬至,權減可也。」

○京畿豐德等邑,大霧四塞,咫尺不辨。

○三省罪人私奴松男伏誅。以奴弑主,罪犯綱常也。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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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申,以鄭維岳爲持平,李選爲吏曹佐郞。

○原襄道原州等邑,黑霧大塞五日。

○倭館火。是月十六日夜,倭館失火,釜山僉使李延禎,率土兵往救,而風勢不順,館宇又皆草蓋,宴享大廳外,一倂延燒,倭船七隻及衣服器具,蕩然無餘,倭人赤身脫出。上命本道,以米二百石、木綿十同給之。館倭受賜,大喜過望,稱以卽當報知島主,申謝朝廷云。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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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太白晝見。

○設文科庭試,取朴泰尙等八人。

○忠淸道牙山縣海溢,沈民舍百餘戶。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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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領中樞府事鄭太和上箚辭職。上答曰:「嗚呼!元老大臣,惟卿與李領府事李景奭也。在耳,領府事不幸云亡,予甚悲悼。今予所倚重者,惟卿而已,卿胡不諒,使予心不安也?宜體至意,安心勿辭。」因命史官傳諭。上又曰:「鄭領府事,以脚病不得肅謝,久未相見,心用缺然。今日欲爲相見,除肅拜入來。」太和來詣闕下。上下敎曰:「領府事有脚病,使以肩輿入來。」太和至闕庭,命內侍扶掖而進。上曰:「李領府事遽爾云亡,故事難聞,予用悲歎。卿之氣力,雖難供職,或時進參於賓廳,因以扶掖入來,圖議國事,則豈非幸也?」是後太和病未來詣,上亦不復召見矣。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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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子,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夜,木星入太微垣。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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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太白晝見。

○右議政宋時烈,因雷變上疏,累千餘言,且引朱子論相之說,以譏任事大臣。又進一冊子,其中十餘條,皆引咎之言也。有曰:「妄觸元老大臣、請移駙馬第宅、設精抄罷騶直、置安民倉、變通供上、庶孽通仕、敺僧還俗、不娶同姓、士民收布等事,此皆自悔妄言之失,而無所及者。」又曰:「貞陵祔廟時,至有揚眉奮臂,欲大斥於榻前者,臣若不與於其事末議,則何至若是之甚乎?且於金澄之獄,謂臣將作大疏而伸之者,臣本自多釁,尙在謗囮之中,而自遭嶺詆,黃壖、李碩馥、李泰陽之疏,相繼而起,殆古人所謂,千人所指,不病而斃者也。」上於後日筵中,以其冊子,出示大臣鄭太和曰:「此皆引咎之辭也。不娶同姓之議,爲士夫者,誰敢造謗?恐其誤聞也。」許積曰:「貞陵之議,萬口同辭,無有異論。筵中欲斥之說,尤所未聞也。」太和曰:「金澄事,則上疏未到之前,誰能臆料,其將欲救解耶?且庶孽許通,此固李珥之論,旣非時烈所創之事,則亦安有罵之者乎?」上曰:「蓋以其時所議之事,皆謂之取謗,而引而自咎矣。許積以原疏中,論相一款,有所不安,久未議處,翌年正月,上始以其疏,命大臣稟定于前,而或施或否。

○領議政許積,上箚乞免。上答曰:「今日國勢,已至於此,而猶有所恃者,唯卿等二三大臣而已。卿今引疾,是豈所望於卿者也?無乃宿患,乍作而然耶?抑有所不安於心而然耶?以文字而見之,則卿之不安,勢所然也;而以末端之意觀之,慮其太激。旣有所云云,卿之一向引疾,亦或太過。以卿寬大之量,何不念國事之孔艱耶?須速出論道,以副至望。」以時烈疏中,有譏刺之語,不自安而引入,故批旨如此。 ○以朴贄爲掌令。

○是月諸道染病死亡之報,合一千四百七十餘人。三南及原襄、咸鏡等道,牛疫愈熾,致斃甚衆。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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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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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朔,太白晝見。

○以全羅道暗行御史李嵆書啓:

罷南原府使羅萬葉、務安縣監金聲久,下鎭安縣監尹梅于禁府,奪其告身,以多有不法也。玉果縣監鄭洙碩,賑政爲最,特命準職除授。

○命減全羅道被尤甚務安等十二邑,諸般身役,三分之一。

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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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命以關西米三萬石,船運京中,以補明春賑資。閔鼎重以爲:「賑廳所儲,已竭,便當取用於關西,請預定石數,使之料理輸送。」上命通計大小米合三萬石,趁明春船運賑廳。又以關西有會外羡餘各穀,請待春取用,上許之,其數亦八千石。許積以閔維重別備之銀,殆至萬兩,而本道無緊用之處,請令賑廳取用,上亦許之。遂以分給於貢物價,換用宣惠廳貢物價米。

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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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辰,太白晝見。

○領議政許積初度呈辭,上遣承旨諭之曰:「連遭饑饉,慘酷之餘,又有島夷濫越之請,凡所酬應,少無遲滯然後,庶可以救斯民,而責邊臣也。今者鼎席殆空,左揆出疆,右揆在外,卿又引入,此豈平日所望於卿者哉?予意已竭於前箚之批,謂卿必諒至意,今又呈告,深愧誠意之未孚,緊急事務,待卿議處者甚多,須體予意,亟斷來章,明早入來,以爲面議之地。」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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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以閔宗道爲副校理。

○淸差到咸鏡道,開市于會寧、慶源,求買牛一百二十頭、鹽九百二十餘石、釜子七十四坐,犂口九百七十八箇而還。

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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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太白晝見。

○獻納尹敬敎上疏,極言時政得失,而其意惠攻領議政許積,有曰:

殿下委靡不振,優游不斷,軍國大小之事,一聽於首相,不能自有主張,惟其言之是從。若使大臣者,能如古之大臣,則國事豈至此極耶?今乃不顧國家之計,不念生民之憂,惟務便身之圖,只生患失之心,入告于內,則迎合順旨,以固其寵,出行於外,則周遮掩蔽,以濟其私。

又曰:

殿下於時相厲民之言,則無不曲從,儒賢安民之奏,則一何留難耶?國有賢相,則何事不濟,而獨使首相專政,以致國事日壞,臣竊悶焉。又曰,國家今日之勢,如承大亂之後,殿下當以越句踐、衛文公自處,而今者不然。安危、利菑,架漏度日,只與今日大臣,行虐民之政,則何救於亂亡之禍?後且悔之,亦無及矣。

疏入,上大怒,下敎于政院曰:「獻納尹敬敎,身居論思之地,爲日已多,移拜諫職,亦已久矣,入侍、登對之時,未聞一語半辭,及於憂國,今乃引入累日,左右觀望,招朋引黨,符合他意,盛氣攘臂,挺身自當。嘻噫!人心之凶狡,何至此極?人非堯、舜,安得每事盡善?欲言其短,何患無辭?而勒成虛說,敢曰縱恣無忌,揆以國體,不可仍置,以長其巧計。獻納尹敬敎,姑先遞差。」因命承旨,往諭于許積曰:「非但國事之罔極,揆以事體,所損甚大。怪妄凶狡之人,勒成無狀之言,何用介懷?須體至意,從速入來。」積聞敬敎疏入,卽出城外。政院都承旨李殷相、左承旨李延年、左副孟冑瑞、右副李枝茂、同副呂聖齊。繳還下敎曰:「言雖狂率,職是言責,今此震疊之敎,恐非敬敎之本意。」上以勿煩答之。又啓曰:「怪妄凶狡等敎,雖出於優待大臣之至意,而恐有歉於待臺閣之道。」三啓不聽。孟冑瑞傳諭還啓曰:「積以爲臣事君無狀,重被諫臣之斥,蒼黃出城,方俟嚴譴,不意近侍遠臨,傳宣溫諭,聖恩愈隆,臣罪愈大云。」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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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日暈兩珥。

○執義申晸啓曰:「伏見下敎,以凶狡等語,遽加於臺閣之臣,至有特遞之命,竊不勝震惕驚悚之至。尹敬敎身在言地,目擊時艱,奮不顧身,抗疏陳列。蓋以國家安危,生民休戚,皆係於倚任大臣。今若究其弊源,言其得失,則其將不責之大臣,而責之何人乎?原其本心,斷無他腸。夫豈有一毫觀望符合之意哉?殿下於聽言之際,不能平心舒究,章奏所論,若係大臣、重臣,無論言之是非,事之曲直,輒加震怒,一切揮斥。此非所以優容言路之道也,臣竊惜之。請加三思,亟寢特遞之命。」上不從曰:「累日茶時,皆請代行,猝於今日,汲汲出仕,何分公私之至此耶?予甚駭然。」申晸以伏見過中之擧,不敢引疾,强起詣臺,略陳所懷,而嚴峻之批,出於情外,引避,持平尹嘉績、掌令尹堦,亦以時烈疏中,有所譏切,相繼引避。持平鄭維岳處置曰:「恐君有失,志切匡救,强起論事,深得臺體。嚴批之斥,實是情外。身居言地,被斥大臣,疏中本意,雖在責備,揆以事體,終難晏然。請出申晸而遞嘉績、堦等,上從之。」

○司諫李押啓曰:「尹敬敎身居言地,敢言不諱,其意只在於慨念時艱,自附於無隱之義。而伏見下敎,辭旨嚴峻,至謂之怪妄凶狡,特遞其職,不勝驚愕之至。大臣固當優待,臺閣亦宜培植,請還收特遞之命。」上不從。

○以金萬重爲副校理,尹搢爲獻納。特除尹敬敎爲宜寧縣監,仍下敎曰:「尹敬敎今日內下直,給馬發送。」翌,兩司請還收補外之命,累啓,不從。

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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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遣承旨呂聖齊,敦諭于領議政許積,使之入來,積以爲:「國勢至此,莫非如臣無狀,久叨匪據之故。追惟宿愆,愧悔不暇,況以滓穢之身,重誤已誤之國事云。」

○副應敎李嵆、副校理金萬重、修撰崔後尙、副修撰洪柱國、亦上箚力救尹敬敎,請亟還收補外之命,上不從。

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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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命備局有司堂上,以緊急事務,就議于領議政許積後,稟定于榻前。

○是夜,上命承旨傳諭于許積曰:「嗚呼!今日國事,誠岌岌乎殆哉,風濤漏舟,未足以喩其急。此誠何故?亶在於寡躬之德薄,而獲戾于神明也。噫!奸細之人,乘時狙擊,非但言甚怪妄,指無爲有,指虛爲實,此誠何心?不可以人理責之也。於卿有何罪,而引咎若是,赤心誠忠,勤勞王室,爲卿罪案耶?人非堯、舜,誠難每事盡善,若曰此事不可,此事不然,則可矣,而乃敢盛氣攘臂,搆虛捏無,加之以縱恣無忌之說乎?兇巧之狀,如見肺肝,卿何爲嫌?今日廟堂一空,此誠何時,而卿不念及耶?卿雖一向固辭,必欲釋負,其於予意之堅定,何哉?須體至意,趁卽入來,以副予望。」承旨李延年、呂聖齊,以奸細之人,乘時狙擊,不可以人理責之,兇巧之狀,如見肺肝等敎,爲未安,繳還下敎。上使司謁詰問曰:「何承旨先發此議,爲此啓辭耶?」延年等對以合意構草,實無先發者。上又令司謁詰之曰:「必有先發者,而如是推諉,殊極奸巧。」延年等對如前。司謁往來者三,俄而,承傳色出傳上敎曰:「爾等終始推諉,司謁不能詳傳之致耶?此啓辭誰所構也?直陳無隱。」承傳色因曰:「上方震怒,不可不擧名以對。」聖齊曰:「執筆者臣,罪實在臣。」延年曰:「相議構草,罪實在臣。」遂下敎于聖齊曰:「今日政院之啓,殊甚無據,左承旨李延年,從重推考,傳旨捧入。」後又下敎于延年曰:「敬敎奸狡之態,言之駭憤,罪豈止遞差,罰豈止補外,意實有在。而政院之啓,極其無據,輕侮君上,誠極驚駭。再三下問,終爲欺罔,人臣事君,豈容如是?黨同之迹,終難自掩,欺君之罪,不可少貸,同副承旨呂聖齊,拿問定罪。」延年不自安,陳疏出去,夜已三鼓矣。牌招左副孟冑瑞、右副李枝茂,使之入直,枝茂先入,以同僚被罪傳旨,決不可以倖免,而捧入等語,陳啓,答曰:「語甚可駭。任自爲之。」翌日,政院請還收兩臣推考拿問之命,上嚴批不從。政院又請還收曰:「二臣目見君父過當之敎,觸冒嚴威,敢陳所懷。而循例覆逆,謂之輕侮,以實仰對,謂之欺罔,區別同事之人,獨加黨同之罪,抑恐有歉於包荒之量。」上答曰:「若是煩瀆,無非箝制,沮遏之意,誠甚可痛,任自爲之。」

○枝茂遂傳諭于許積,還啓曰:「積以爲:『諫臣補外,旣非聖世之事,而喉司之臣,至下廷尉,臣之罪戾,到此益大云。』」上又遣孟冑瑞諭之曰:「子意已悉於前矣,卿其須體至意,從速入來,以副渴望。」積以爲:「一日之內,近侍再臨,此實千古所未有之異數。恩渥彌隆,惶懼彌深云。」

○倭差平成太死。成太出來也,謂必得請,期以不成,則誓死不還,前後作梗,皆出於成太。朝廷牢拒不許,成太憤恚發病,死於萊府。譯官輩或言,仰藥自死云。倭人以樻盛其屍,取鹽實其中,將以返屍島中也。東萊府使鄭晳,馳啓以聞,上謂禮曹判書鄭知和曰:「首惡之倭,今已自斃,庶有鎭定之望耶。」知和曰:「事機異前,副官輩何可久留東萊乎?前此館倭之死,雖無顧恤之擧,此倭以差爲名,當給喪祭之需,以示待遠人之道。」大臣之意,亦如此矣。上遂命本道,以米十石、紬五匹、木綿十五匹、油芚三部、蠟燭十雙、果實三種給之,且送內局芙蓉香十炷。倭人素貴此香。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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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上受灸時,都承旨李殷相力言,呂聖齊拿問之過當,上不納。殷相曰:「大臣若在,固當陳達,而卽今鼎席,一空,且緣國忌,三司亦不得論奏。臣等若不仰達,誰復言之?」上厲聲曰:「其將待三司之發乎?」殷相曰:「殿下欲罪,則罪之而已,此等下敎,亦豈非未安之甚也?」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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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以吳斗寅爲掌令,任相元爲持平,尹搢爲獻納,金萬基爲大司成。

○上,下敎曰:「聞內官受由下去時,有作弊之事,殊極可駭。先罷後推。內官作弊,則監司所當啓聞,以爲徵後之地,而尙無啓知之事,事甚未便。京畿監司推考。」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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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月犯昴星。

○領議政許積上疏曰:

臣向於前席,伏見僚相疏中,論相一款,獻替經世,旣不近似於臣,則去之易之,誠是格言,纔尋長單,冀蒙退斥。乃者諫臣,志切憂國,投疏極論,列數臣罪,自古鄙夫之態,小人之目,靡所不加,而至發歎於世無朱雲,臣心驚膽慄,蒼黃出城,日俟鈇鉞之誅。不自意聖明,旣不允所請,又從而補外,又從而曲護,誤國之臣。近侍聯翩,三日四臨,至賜宸章,誨諭丁寧。隆恩殊渥,一至於此,此所以群駭衆惑,或疑臣之固寵,有以致之也。然則聖明之所以眷臣,適足以禍臣。臣之一身,縱不足恤,獨不有累於淸明之德乎?臣之血祝,惟在於亟命竄逐,以快言者之心,而使物議得伸,國家再安。則豈但微臣私幸也哉?臣於席藁待譴之中,不敢有所贅陳,而緣臣無狀,致勤天怒。三司之官,喉舌之臣,論執、覆逆,乃其職也,或下嚴峻之批,或有廷㷉之問,臣之悚惕,到此益深。伏乞聖明,竝垂恕察。

上答曰:「嗚呼!乘機相時之類、人面鬼心之輩、陰懷奸巧之志,難掩用意之態。嘻噫!豈不痛心哉?奸細之人,自謂謀計甚密。故其言之凶慘構捏,無所不至。豈可以此,深用介懷?至於僚相疏辭,已悉於前者之批,更不多誥,而今日國勢之殆哉岌岌,莫保朝夕之狀,卿必念及。卿之引入,今已半月,急務之積滯,當如何哉?悖理無倫之言,與《孟子》所謂,於禽獸又何難焉之意,若是其襯合,則卿何引咎至此耶?須體予意,從速入來,以副上下之望。敬敎之只補外任,實爲卿地。不然,罪豈止此?近侍欺罔,其習可惡,朝家用法,不得不爾矣。」命承旨傳諭。都承旨李殷相、右承旨鄭錀、左副孟冑瑞、右副李枝茂,啓曰:「禽獸二字,雖是經傳之語,不可遽加於臣僚。人君辭令,所關甚重,而今此下敎,辭旨迫切,有乖待下之道。上答曰:」啓辭之意,予未曉也。「右承旨鄭錀,遂往諭之,積以爲:」伏奉聖批,戒誨備至之中,亦多有未安之敎。緣臣無狀,貽累聖德,臣之罪戾,到此益深云。「又遣鄭錀諭之曰:」憂虞孔棘,少無可恃之狀,而客使先聲猝至,言念民事,罔知攸措。卿若念及於此,不待予言,卿必幡然改圖矣。更遣近侍,諭以至意,從速入來,以副如渴之望。「錀還啓曰:」積以爲,夜己向闌,近侍再臨,伏承聖諭。奉讀以還,五內煎灼,第臣罪名極重,公議至嚴,更入脩門,實所不敢。以首頓地,唯願速死云。「

○上,下敎曰:「饑饉慘酷,財力罄竭,而客使先聲,猝然來到,言念民事,罔知攸措。接待之禮,不可少緩,而遠接使差出,尤爲緊急,議于大臣,卽爲差出。」

○以李正英爲遠接使,李慶億爲館伴。

○全羅道靈巖地秋耕之牟,發穗成熟,杜鵑桃杏,處處開花,道臣以聞。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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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玉堂又上箚,請還收李延年推考,呂聖齊拿問之命,上不從。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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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寅,司諫李柙啓曰:「喉司之臣,職掌出納,命令之下,或有所過當,則封還覆逆,自是惟允之義也。左承旨李延年、同副承旨呂聖齊等,身居邇列,目見過擧,開陳是非,冀回天聽,乃其職責之當然。而聖明不諒,鉤詰再三,强爲區別,一推一拿,瞻聆所及,孰不駭惑?聖朝擧措,不宜如是。請還收呂聖齊拿問,李延年推考之命。」上不從。

○持平鄭維岳啓曰:「人君一言,不可不愼,而殿下於尹敬敎事,怒之太遽,惡之太甚,引諭失義,辭氣過當。承旨之不顧其身,封還覆逆,乃其職耳,是誠何罪,而或下牢狴,或爲特推乎?以舜之聖,猶且戒納言之官,曰:『夙夜出納,朕命惟允。』今殿下則曰:『汝何敢封繳我傳敎?』斥之罪之,有若不遜於君命者然,殿下之責望於臣下者,一何與大舜異哉?請還收李延年推考,呂聖齊拿問之命。兩司累啓,上不從。

○又遣承旨鄭錀,往諭許積,使之從速入來,積以爲:「臣進旣僨敗國事,退又貽累聖德,臣之罪戾,尤萬萬云。」

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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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命藥房入診。上謂都承旨李殷相曰:「領相處,今當更諭,卿可以往傳,而須於文字之外,以民虞國勢,至於此極,不可不從速入來之意,措辭以諭,可也。」遂遣殷相,諭令從速入來,積以爲:「特遣喉司之長,溫諭愈懇,口宣聖旨,不啻丁寧。感激之外,惶悶益甚云。」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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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遣承旨孟冑瑞,傳諭于領議政許積曰:「君臣之間,貴相知心。人臣席寵驕恣,如敬敎之言者,君上必深惡,而痛斥之。何可假以優禮乎?今日之事,實欲搆捏卿,無所不至。或曰縱恣無忌,或曰世無朱雲,字字句句,無非乘時狙擊,使卿不安其位,其奸狀若此,而卿乃引咎,有若不能容於覆載者然,此無非予之誠意未孚,使卿不能感動,慙恧之心,無以自禁。噫!今日國事,無可奈何,以卿平日憂國之心,終可恝視,置國事於相忘之域耶?言盡意窮,無以形言其萬一。卿其體予遑遑罔措之意,從速入來,以副如渴之望。」積以爲:「聖諭懃懇,敦勉備至。奉讀遑遑罔措之敎,心摧淚逬,不知所達云。」

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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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巳,上引見備局諸宰,將以就議許積之事。稟定於前也,諸臣每奏一事,上輒問與領相相議否,其未及議者,使之且待後日,雖其已議者,亦令更議而行之,是日無一事議定者。吏曹判書金壽恒進曰:「殿下辭旨之間,多有過當,此豈慰安大臣之道乎?」兵曹判書閔鼎重曰:「殿下自前,辭氣之間,或有過當之時,而今番尤甚。至於禽獸等敎,大有所未安者,此豈遽加於臣僚者乎?」上曰:「若以禽獸等言爲未安,則予當改之。」

○京圻安山地震。長湍大霧連日,咫尺不辨。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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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太白晝見。夜,月犯軒轅星。

○上,下敎曰:「呂聖齊當初下問之時,不以實對。其習可惡,故拿問矣,大臣以此尤爲未安,其在慰安之道,不可無酌處之事,同副承旨呂聖齊放送。」

○上召都承旨李殷相謂曰:「國事罔極,勑行又迫,領相必須,從速入來,凡諸接待等事,方可預爲料理。雖有不安之情勢,不可不爲之强起。前此傳諭,非止一再,而第於文字間,或不無未盡之意,都承旨又往懇諭,必得其入來之諾,勿爲書啓,來詣閤外。予當坐而待之矣。」殷相曰:「今番聖諭之懃懇,實是國朝以來,所未有之盛事也。大臣雖有不安之心,亦何敢不來乎?臣當謹奉聖旨,反復開諭耳。」殷相還,上卽召入。殷相曰:「臣口傳聖旨,則積感泣曰:」近侍敦諭,已至十一,實曠古所未聞之盛典,而臣之終不敢祗承者,非但爲一身區區之廉隅,誠恐再誤已誤之國事,今者喉司之長,親承聖敎,傳諭懃懇,至有坐而待之之敎。顧臣何人,叨此罔極不敢當之異數乎?臣當不顧情勢,顚倒入謝,小伸臣子之分義,而賤疾猝劇,不得趁卽趨命,少俟病間,冒昧以進云矣。「上遂遣御醫視疾。先是,承旨孟冑瑞白上曰:」自上若能擺脫常規,臨軒促召,一日十使,則彼義同休戚之大臣,何敢若是之恝然乎?「上是其言,故有此無前之異數。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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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夜月暈回木星。

○以尹堦爲掌令,金奐爲持平。

○特減砲保物故未代定者,今年收布。上問柳赫然曰:「砲保收布,何以處之也?」對曰:「物故未代定之前,依例徵捧,故不無呼冤之弊。」上曰:「値此無前之大饑,物故收布,特爲蠲減,而後勿爲例可也。」

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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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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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酉,正言李壽曼上疏辭職,因陳所懷。有曰:「日者庭試未設之前,已有當出詔制之說,赴擧之士,轉相播告,皆抛舊業,競做新工。臣始聞而疑,更詰於人,則以爲,大臣告達於登對之時。過數日後,又聞大臣,至以多士皆作詔制,更爲陳達云。惜乎何不深思,而陳啓之不憚煩,至於此也?雖其前後之言,皆出於公心,而臨場命題,惟在於睿裁,則其所以縷縷陳達者,臣未知其可也。誠恐末路澆習,無以鎭之,而日後之弊,有以啓之也。且念國家不幸,連喪宰輔,六卿注擬之際,有乏人之歎,則恩批寵擢,固知聖意之有在,而人之稟賦,有萬不同,詞華文法,其用各異,豈亶以一時文藝之望,遽委以刑獄案決之任乎?謂新刑判南龍翼也。竊恐聖上迪簡之明,反有欠於難愼之方。況復任字牧之責者,盡心官事,乃其職耳,雖有善賑之稱,擧加褒賞之典,淆雜極矣,而一州數年之間,至有超陞二品之秩,指原州牧使許秩也。大朝命德之器,何其輕施之若此也?」疏入不報,至是踏啓字以下。先是,許積白上曰:「庭試書題,若出四六,則鄕儒閣筆,不出四六,則京儒缺望。行文、四六,可以兼用者,莫如詔制,倘於詔制中命題,則京鄕之儒,可皆製也。」其後積又奏曰:「頃臣所達之言,旋卽傳播,科儒輩爭習詔制。緣臣妄言,莫重科事,未免如此,自上所當預留聖意。故壽曼之言及之。

○執義申晸上疏辭職,因救解尹敬敎、呂聖齊等,疏入,踏啓字以下。政院啓曰:「兩臣指李壽曼、申晸也。身任言責,各陳所懷,而因其辭疏,遽遞其職,恐有乖於優容臺閣之道,惶恐敢啓。」上答曰:「可遞則遞,可仍則仍。未曉啓辭之意也。」

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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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太白晝見。

○領議政許積上箚引疾乞罷,上答曰:「予意已悉於十二度批答矣,國事之汲汲,予心之遑遑,卿必量之,卿辭胡乃至此哉?卿之疾病,予甚慮念,村舍荒涼,醫藥未備,須體累度已諭之批,安心入來,以副予望。」遣史官諭之。

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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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亥,原襄監司安縝、全羅水使閔暹辭朝,面諭而遣之。

○遣承旨孟冑瑞,諭領議政許積曰:「噫!國事到此地頭,予心罔措,曷可勝喩?卿旣許造朝,而近緣身病,尙不入來,予之憂念,當復如何?況今客使渡江,凡事亦必於歲前議定,可以救目前之急,而今日、明日,漸至遲滯,則事必無及,其將奈何?思之至此,不覺心驚氣短。卿其須體如渴之意,趁明早入來,以濟國事。」翌日積入來。

○爲都目政。擢李嵆爲同副承旨,因亞長例擬也。以李有相爲應敎,任奎爲正言,李夏爲校理,尹拯爲進善,李䎘爲慶尙監司,李晸爲綾州牧使。晸以錦山郡守,譏捕本郡賊李光星等五十餘人,朝廷嘉其功能。許積白上曰:「聞錦山賊餘,倘有欲戕害邑倅者,蓋以李晸盡心追捕,賊皆嫉怨。臣以爲,移授他邑可也。閔鼎重亦以爲言,上然之,移授是職。

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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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上謂許積曰:「人心不淑,當此國勢危急之日,使卿不安於位。言念國事,方深悶渴,卿今入來,大慰病之懷。」積曰:「臣雖無才德,所願則惟在於竭誠報國,而尙不能奉行文書,至被諫臣之紏劾,固宜早賜斥退,俾得歸死故里。而今此誤恩,實是曠古所無,其在分義,不暇他顧,冒沒入來矣。第念緣臣無狀,貽累聖德。諫臣補外,旣已過當,而至於禽獸等敎,尤有所未安。諫臣所論,雖或失實,固當優容而已。若施罪罰,則設令臣眞有所犯,必無言之者,此誠有妨於言路也。」上曰:「卿雖不言,予已知卿之心矣。」

○命査考闔家死亡恤典擧行之類,特減今年所給之糴。初朝廷抄出京外闔家俱死者,施以恤典。旣而廟堂諸議,以闔家死亡中,亦有有隣族田土者,不當蕩減其所食之糴。是日引見時,司諫李柙,請一體減之,閔鼎重請考出其已施恤典之類而蕩減之。上許之。

○以嶺南饑甚,御營軍多有流散者,聽其自願立番。領府事鄭太和以爲:「嶺南左道,尤甚饑荒,御營軍中飢餓者,必當自願立番,今宜許令上來,給料以救之。」許積亦以爲可,閔鼎重曰:「若欲救活,豈可區別左右道乎?」上命竝分付于嶺南左右道,且如湖南之軍,亦或有聞風上來者,使之一體接濟。

○命以全羅道沿海各邑收米二千石,賑濟州飢民。先是,李夏還自本島,言:「出來時一島之民,痛哭以送曰:『吾輩之至今生存,莫非朝家罔極之惠澤,而卽今朝家,亦無活我之力,吾輩將不免盡劉』云。」許積以聞於上,且曰:「卽今濟民之勢,一刻爲急,必速運米以送,庶可及救也。」金壽興欲以湖南之訓局屯田及太僕牧場等諸處,皮穀賑之,閔鼎重請除沿海各邑收米,以救之,積以爲:「不如先送收米,汲汲濟活,繼運皮穀,助其種資。」上許之。

○命船運兩西米豆合二萬石,以補經用。戶曹判書金壽興以爲:「費蕩竭,必須預爲料理,庶免乏絶之患。若非兩西,他無取用之處,而關西則賑廳啓下,已至三萬石,請得海西米豆各五千石、關西米一萬石,以爲補用之地。」上許之。

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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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以濟州宣諭御史李夏書啓,牧使盧錠特命加資,前判官崔鎭南,準職除授,以錠竭誠救民,而鎭南遺愛在人也。旌義縣監李松老,亦以善賑,賜兒馬。大靜前縣監鄭台周,賑政一委奸吏,且多貪汚不法之罪,下禁府刑推三十餘次,減死定配。夏又以本島各樣弊瘼,及內司奴婢役重,難支之狀,條列以聞,頗有變通蠲減之事。

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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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以李敏迪爲都承旨,權愭爲持平,申晸爲副校理,賜孟萬澤爵新安尉。萬澤,冑瑞之子,將以尙上女明善公主也。後,主未及下嫁而卒,上不忍罷其爵號。臺諫以六禮不行,力請還收,累啓,乃從。

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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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時冬月已盡,而日氣常溫,江氷將合而復解,東西氷庫,伐氷之役,皆於水上背陰處,持船取來,物力有倍於常年。

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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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太白晝見。

○賜濟州儒生金繼隆、金繼敞直赴殿試。李夏試取而來,入格者只此二人,故有是命。

○是月,各道染病死亡之數,合一千一百六十餘人,水渰、虎囕及爲賊所害者,亦多。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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