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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18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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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百八十八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八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六

  宋李琪王霸世紀序王世紀 序齊霸桓紀 序宋霸襄紀 序晉霸文紀

   序晉霸襄紀 序晉霸靈盛景厲紀 序晉霸悼紀 序晉霸平昭紀 序晉霸頃定紀

  序魯世紀 序蔡世紀 序曹世紀 序衛世紀 序晉世紀 序鄭世紀 序滕世紀 序

  邢世紀 序同姓微國紀 序陳世紀 序杞世紀 序宋世紀 序齊世紀 序許世紀

  序莒世紀 序薛世紀 序邾世紀 序小邾世紀 序鄫世紀 序紀世紀 序庶爵微國

  紀 序楚世紀 序吳世紀

經籍典第一百八十八卷

春秋部總論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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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琪王霸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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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王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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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上坤下而天道立,君尊臣卑而人極建。」此義行乎 古今之正,彝倫之所以有敘,世教之所以不泯,百王 法度之所以相承者也。《春秋》一經,總攝萬事,而大本 始於尊王聖人蓋謂尊卑不著,則人紀不建而天理 熄矣,尚何萬事之有存哉?尊王之義設,而後是是非 非昭明而不舛,此《春秋》所由作乎?《春秋》之法,有述有 作,小事則述舊,而紀錄,大事則始作以明義。尊卑之 分,君臣之等,孰有大於此者?皆斷自聖心而始作者 也。按晉杜預載,晉汲冢得古書科斗文字,其《紀年篇》 有「周襄王會諸侯於河陽」之文,即《春秋》「狩於河陽」之 書,睹此則尊王之辭,信為仲尼特筆也。是以王加正 月,首明大訓。前未有言天王,而法天之號,自《春秋》始; 前未有稱京師,而眾大之名自《春秋》設。嗚呼!是聖人 定尊卑,正君臣,復建人紀之本也。自平迄敬十有三 王,王室之事,錄於經者九十有二。《春秋》,克己自治之 道,端本而不齊其末,正始而不治其終者也。書「天王」, 書「天子」,書「王」者,欲其修身有本,奉天有道,法文王之 達於天,德宣王之敕懼天命而無害德傷治之階矣。 書「王后」、書《王世子》、書「王子」者,欲其齊家有度,傳統有 正。思《關雎》之正始,下武之繼命,而無並后匹嫡之萌 矣。書「京師」、書「王室」者,欲其朝廷必治,國體必立,念岐、 豐之所由興,鎬京之所以盛,而無下堂厭尊之失矣。 書「狩」、書「居」、書「入」者,欲其天下為家。述《時邁》之訓,復東 都之會,而無以臣召君、以君避臣之事矣。書「來錫命」、 「書來歸賵」、「歸含」、「歸脤」者,欲其謹命令,嚴典刑,昭《彤弓》 之錫功,韓弈之賚德,而無屈命僭侯、溢寵媵妾之悖 矣。「書來聘」、「書來求」者,欲其惟禮之守,惟正之供,修太 宰貢賦之職,宗伯聘問之節,而無辱典征利之瀆矣。 書「朝王」、「書如京師」者,欲其奔走列國,申明堂之位,舉 酆宮之政,而無強侯大邦慢上之患矣。《書》「王臣之主 盟」、「主會」、「主伐」者,欲其禮樂征伐悉歸於上,如召伯之 率職,吉甫之治戎,而無侯伯陪臣掠權之變矣,皆因 其不正而反之,正而致於本原者也。如此,則東周改 物,而五霸之績可黜矣。

序齊霸桓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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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之名起於誰乎?王道流行,方伯受職,古未始有霸 也。王澤壅而下權張,正理微而力政起,蒙「震主」之號, 而不循敬君之節,此霸之名所由立歟?以古之未始 有是,而桓公實造端,則桓為首罪矣。而《春秋》或予桓, 何哉?蓋黜其義而錄其功也。功義不相掩,而后霸者 之是非斷矣。何謂義行乎人心之安,而主敬以事上, 「純乎由衷之善,而履正以律己」,此桓公之所缺也。「何 謂功?王室既卑而稍尊,四夷盡抗而僅戢,諸侯群起 而略定」,此則桓公之彼善于此也。欲知桓公之彼善 於此,當以《春秋》世變之迭異者考之。大抵《春秋》之世, 盛衰凡三變焉,桓公未興,與桓公之方霸,及桓公之 既沒,世變各異也。然桓公一人之身,盛衰又凡三變 焉,圖霸之初與定霸之日及成霸之後,得失各殊也。 是又桓公僅可錄之中而復有不足焉者也。王臣下 聘而不答,王師出救而無功,凡伯蒙伐戎強於北,蔡 師書敗荊盛於南,鄭分許鄙,宋廢鄭嗣,紀小而并於 齊,郕弱而逼於晉,此桓公之未興也。王禁明而王臣 不下聘者六十年,盟會同而諸侯無私爭者三十年, 序績召陵而荊帖矣,陳旅聶北而狄退矣,獻捷過魯 而戎弭矣,此桓公之主霸也。天王出居而官守不問, 衛懿滅親而義師無討,楚書「子」而主會矣,狄書「人」而 參盟矣,此桓公之既沒也。所謂《春秋》之世,盛衰凡三 變者此也。伐郳侵宋,侯度未一;入蔡侵鄭,戎疾未殄; 滅遂降鄣,履事未久,設施多舛,遇穀盟扈,閱理未熟, 檢防易肆。蓋桓公圖霸之初也,貫澤而下,葵丘以前, 衣裳不歃血,兵車無大戰,仲尼稱其「一匡」,孟氏與其 為盛,在是數年。蓋桓公定霸之日也,九國叛而萌震 矜,管仲死而放繩墨,城杞貶於城邢,救徐怠於救許, 伐黃則外憂啟,滅項則眾志離,會卞則家法隳,蓋桓 公成霸之後也。所謂「桓公一人之身,盛衰又凡三變」 者,此也。驗《春秋》大勢之三變,則桓公主霸為有功;即 桓公一身之三變,則桓公立功為不遠。功過相準,齊 霸之本末可考矣

序宋霸襄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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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春秋》不予宋襄之霸乎?則襄公之始嘗以霸書;謂 《春秋》為予宋襄之霸乎?則襄公之終不以霸錄。始以 霸書者,曹南之文曰:「宋公,曹人、邾人。」其與北杏、城濮 主諸侯之辭,無以異矣。終不以霸錄者,宋公茲父卒, 略不書葬,其與秦、楚之君無別矣。《春秋》忠厚之法,蓋 致意乎始而不足乎終者也。何以致意乎始?宋以先 代文獻之後,爵居庶邦侯伯之長,齊晉猶可以霸,豈 宋之不可以霸哉?既霸矣,何以不足乎終?齊桓終身 之經營,猶可取于《春秋》者,徒以有靖中國之功,襄公 非特無功,而又階亂,則霸將何賴焉?或曰:「襄公假仁 義而亡者也。」曰:「苟能假仁義,則不遽亡也。」如襄公亦 豈知所謂仁義者歟「伐喪以立威」,仁悖之甚者也;「致 夷以謀夏」,義隳之大者也。推是物以往,雖欲假仁與 義,不能矣。

序晉霸文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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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有二文之業,謂文侯、文公也。《書》錄文侯之命,扞王 于艱,錫以秬鬯,為東周賢侯,《春秋》詳文公之霸,蓋文 侯家法也。文公之興,其事易于齊桓,固有自來矣。然 文公以前,晉之君大夫曾不通于盟會,不著于典冊, 文公既入國,而事之不載于經者,亦凡四年,雖以納 王之懿功,削而不見,至二十八年,一簡之中乃五挈 晉侯不以為繁,是果何哉?蓋晉自武公以支代宗,非 有王命,并吞專立,讀《無衣》之詩,雖晉之臣民不能自 安也。《春秋》為是,黜晉不書,文公奔而復國,內何所承? 上何所稟?經復略之勤王固為大美。原其初心,狐偃 曰:「求諸侯莫如勤王。」是特以求諸侯之利心而為之, 豈真知君臣之義?跡其行事,蓋求名而不得者也。至 二十八年,晉、楚之爭,乃關夷夏之盛衰,非係一國之 得失。《春秋》抑楚之深,故予晉之亟,則晉亦不為無績 于中國矣。此所以桓、文並稱歟?大抵桓、文雖並稱,而 文固非桓匹也。桓公二十餘年,蓄威養晦,始能向楚, 文公一駕,而城濮之功多于召陵。桓公屢盟數會,遲 徊晚歲,始會宰周公,文公再合,而溫之事敏于葵丘。 桓公終身與諸侯周旋,會鄄失魯,盟幽失衛,首止失 鄭,葵丘失陳,文公三會,則大侯小伯莫敢不至,其得 諸侯又盛乎桓公,而曰「文非桓匹」,何也?文公之功多 于桓公者,罪亦多于桓公也;事速就于桓公者,義尢 壞乎桓公也。《春秋》不以功蓋罪,不以事掩義,不以名 誣實,此其非桓匹歟?桓公得江、黃而不用于伐楚,文 公則謂非致秦不可與楚爭,楚抑而秦興矣,此桓之 所不肯為也。桓公會則不邇三川,盟則不加王人,文 公會畿內則抗矣,盟子虎則悖矣,此桓之所不敢為 也。桓公寧不得鄭,不納子華,懼其獎臣抑君,不可以 訓。文公為元咺執衛侯,則三綱五常于是廢矣。此又 《桓》之所不忍為也。觀此,則夫子「正譎」之辨,獨不深切 著明也哉!

序晉霸襄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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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孝公不能率桓之業,晉襄公能繼文之統。孝公之 初,宋有抑齊之志;襄公之初,秦懷駕晉之謀,宋啟甗 之爭,秦尋殽之釁,皆爭霸之端也。孝公不能抗宋,而 襄公首能挫秦,此晉之所以未失霸,則殽之功當大 書之,與城濮等可也。《秦誓》曰:「晉襄公帥師敗殽。」而《春 秋》不書君,將獨言晉人,是特削之也。夫殽之戰,《春秋》 亦幸晉有功矣,何遒削之邪?曰:幸之者夷,不偪華以 權之未失也;削之者喪,不興戎以義之不可也。豈可 以小功妨大義乎?雖然,襄公復霸,則實由於此。文公 方沒,三強並興,秦雄西陲,狄狃北師,楚張於南,苟縱 一敵,則晉霸去矣。襄公夏戰殽以卻秦,秋敗箕以剪 狄,冬伐許以離楚,一年之間,三敵悉退,亦可謂有霸 者之略,此其能繼文者也。苟有霸者之略,則襄之烈 何謂僅止乎此?曰:「外患既息,舉動即異,伐衛則損威 矣,會公孫敖則毀烈矣,士縠主盟則權散矣,陽處父 救江則謀怠矣。越一二載,事不逮初,況能持久哉!」是 以君子不貴速成而圖全於其終,不志小利而宅慮 於其遠。襄公之規模又淺於文公甚矣。

序晉霸靈成景厲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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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公政隳柄分,無抗霸業之志;成公力弱事淺,無主 諸侯之權;景公心勞謀舛,無制中夏之略;厲公外強 中乾,無服人心之道。四君雖執夏盟,非復文、襄之舊 矣。靈公以少主蒞強卿,上驕下肆,楚始爭鄭,蓋將嘗 試晉政,於是有狼淵之師,此非細故也,而救鄭之役, 止書「晉人」,衛、鄭欲介魯以求通,蓋未忘晉德,於是為 沓棐之會,此關大勢也。而新城之盟,晉侯不出。扈之 盟,曰「討齊亂。」之會,曰:平宋難,蓋君臣之大倫,人道 之不可廢,此豈常變也哉?或求賂以免,或無功而還。 楚范山曰:「晉君少,不在諸侯,北方可圖也。」夷狄謀取 其霸,方且沈溺宴安,厚歛雕牆,輕殺愎諫,雖欲不亡, 得乎?故曰:「無抗霸業之志也。」成公若有其志矣,內難 甫靖,履國未長,四年而後始出偏師以侵陳,黑壤與 扈二會,僅能再合列國而已。黑壞以服鄭,《扈》以謀陳亦庶幾改物也。然始之不能即為者,凡數年外而楚 人三歲三伐鄭,晉無攘卻之師;內而鄭子家弒穆公, 晉無討賊之刑,諸侯何所觀令焉?故曰:「無霸諸侯之 權也。」景公若能收其權矣,規模失序,徒勤諸侯,不能 首合與國,大修同盟,以治即異之黨,使楚人得號令 於辰陵,乃且亟會攢、函,求山後諸狄以為先務,是孰 緩孰急也?不能謀少西氏之逆,以誅陳之惡,使楚遂 行方伯之事,乃且修帷房一笑之憾,興大師以伐齊, 得已不已,是孰輕孰重也?不能統一六師,蒐繕卒乘, 以一矢遺楚,而使邲不振旅,為中國羞,乃且伐廧咎 如滅赤狄,哆然言功,是孰害孰利也?蟲牢、馬陵、盟蒲, 晚年三會,雖得諸侯,竟莫駕楚,故曰「無制,中夏之略 也。」厲公若有其略矣,德薄而多大功,慮淺而多得志。 觀厲公不特以汰心行之,亦假義飾譽者也。歸於京 師,而後正曹負芻之罪;請於王官,而後逞伐鄭之威, 此類可欺,世自掩矣。晉之所忌者,曰楚、曰秦、曰吳、曰 狄。厲公自交剛敗狄,則狄退;會京師伐秦則秦懼;戰 鄢陵勝楚則楚弱;會鍾離通吳則吳成;四鄰無釁,而 諸侯反貳。是以沙、隨辱我,猶未快也,而求多季孫;柯 陵伐鄭,猶未息也,而再勤單子;諸侯無患,而蕭牆反 危。是以三卻之誅成,而匠麗之難萌矣。故曰:「無服人 心之道也。」

序晉霸悼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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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悼公其猶有君子之資乎,不獨霸功之美也,齊桓 歷變履險,以數十年之經營,而行事未免過舉;晉文 老於奔走,晚而復國,然血氣之虛驕未除,悼公之齒 淺矣,更事變未多而閱義理未熟也,乃能忠厚而不 迫,堅忍而持重,有回慮卻顧之謀,無輕逞輒快之舉, 蓋亦稍知以道養其心者歟!八年九合,則勤於安夏 「也;三分四軍,則謹於用民也;不登叛人,則識名義也; 稟命王官,則知所尊也;屈己和戎,則不貪功夷狄也; 朝聘有數,則不求多列國也;六卿選德,則用人有章 也;騶御知訓,則教士有法也。」此其所以能服諸侯,能 得鄭而駕楚哉?使晉以智力相長,設詐術,任強大,未 必能服諸侯也,悼公先以謙德臨之,《雞澤》之召諸侯 曰:「寡君願與一二兄弟相見,以謀不協。」此豈有勢要 力劫之辭哉?故十三國相與周旋,不令而從,無滅譚、 滅,遂、執曹、執衛之事。使晉以盟誓為信,瀆鬼神,費辭 令,未必能得鄭也。悼公純以誠心行之,鄭子展曰:晉 君方明,必不棄鄭,此豈晉能以區區載書留之哉?故 五會之信,終於不盟,無逃盟乞盟之煩。使晉以戰伐 為威,暴骨而逞,未必能駕楚也。悼公一以容量處之, 楚子囊曰:「晉不可敵,事之而後可。」此豈晉能以力競 而勝之哉?故三駕之烈,不交一旅,無城濮、鄢陵之勞。 是三者,非所謂猶有君子之資者乎?然悼公之盛如 此,而其失安在?曰能服諸侯而不能杜大夫用事之 機,能得鄭而不能,掩失陳之責,能駕楚而不能,蓋誘 吳之非,此其所以失歟?夫諸侯盟會之權,非大夫敢 干也。蕭魚以後,凡三大會,士丐、荀偃實儼然臨之,諸 侯雖合,大夫浸分,何謹於諸侯而縱於大夫乎?陳之 不可棄,猶鄭之不可舍也。戍陳之役,以為有陳非吾 事也,無之而後可。鄭雖向晉,陳竟歸楚,何工於撫《鄭》 而拙於懷陳乎?吳不可啟,猶楚不可釋也。會、向之後, 欲數吳不德以退吳人,抑亦晚矣。楚患雖弭,吳憂尢 甚,何明於治楚而闇於治吳乎?不然,則悼公之業遠 過齊桓、晉文矣。

序晉霸平昭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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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公能以晉國壞亂之後,復文襄已失之業;平公不 能以中夏安強之時,保悼公方成之功。人之強於為 善,與其安於不競者,興衰相遠,固如此也。《孟子》曰:「晉 平公之於亥唐也,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夫 平公衰微,正患不自為政。大夫為政耳,豈有職位不 與人共治者?蓋政在侈家,而賢者壅棄,此其所以削 弱不亢也。平公五盟六會,服齊狄,寧東夏,平秦亂,城 淳于,師徒不煩,民無怨讟。祁午數當時之功若此,然 內有變而不知,外有患而不悟,尚何有功足云哉!方 桓公之初,每患霸權大強而王政弱。文、襄以後,王政 不足論矣,惟恐霸權之不能強也。權者大物也,上不 能制而授之下,則下強而上弱;中國不能制,而授之 夷狄,則夷狄強而中國弱,家有千金之利,已弗能受, 呼庸隸而與之,雖三尺之童不為,豈有尊為邦國而 授權於大夫?此《湨梁》之會,平公所謂「內有變而不知」 者也。人欲自毀藩籬,揖仇敵於廡下,而與之盾柄,此 不待智者而後知其不可。豈有身主夏盟,而授權於 夷狄,此宋之盟,平公所謂「外有患而不悟」者也。蓋世 有苟道自便者,媮於及身之謀,而忘乎後日之害平 公,則謀出乎身,而害見乎身,何其謬歟!溴梁之事,非 大夫敢竊權也。諸侯在會,而大夫實主《載書》,是委權 以與之也。荀偃一怒而十二國興戎。後五年,欒盈之 作亂,曲沃之民惟主欒氏,不知公室,晉幾分國而並 立矣。宋之盟,非楚之能持權也,晉主夏盟而挈諸侯以𢌿楚,是棄權以假之也。虢之會,再讀《舊書》,後八年 楚靈王會於申,實用齊桓、召陵之典,晉蓋十九年無 預中國之事矣,此皆平公身致之也。至乎昭之政,則 又微矣,僅能一會大夫,一盟諸侯,方楚靈辱於乾谿, 諸夏庶幾復霸。為晉君臣者,改物厲志,憤悱警懼,以 率舊烈,猶恐不逮。今也,四夷未觀德,而虒祁崇侈以 啟貳;列國未聞信,而邾南盛兵以示汰。平丘雖曰同 盟,齊敢拒令,鄭敢爭承,衛病芻蕘之擾,魯困蠻夷之 訴,坐視諸侯之去而不之顧,況能駕敵國哉?宜乎晉 之卑也。

序晉霸頃定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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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隱、桓之《春秋》而知王澤之竭也,讀昭、定之《春秋》而 知霸烈之壞也。晉霸復盛於悼公,寖衰於平、昭,而遂 廢於頃、定。夫晉以奕世九君之業,豈無積累之功,著 在諸夏,而頃、定一壞而不可復收。嗚呼!廢興存亡,未 有無故而然者也。千尋之木,物能蠹之,必其中先腐 壞戕蝕,而後蠹生焉。嘗原晉事之顛末而察其所由 失矣。或曰:「晉之廢也,其變在夷狄。有楚弗攘,有吳弗 抑,二強並立,伯權遂衰。自召陵擁十八國之眾,不能 振旅。至於戎蠻之執,晉俛然北面而事楚以京師之 禮。自吳滅巢、滅徐、伐陳、伐晉,不能誰何。迄乎黃池之 會,吳哆然操方伯之令,而下以列國令晉,《春秋》由此 絕筆焉。」則晉之失霸,實吳楚之張也。曰:中國苟合,則 吳楚豈能間乎?其端在諸國之先貳也。當時以齊景、 衛靈、宋景之君,其國皆強,戮力周旋,何畏乎吳、楚?今 也齊、景有抑晉代興之志,衛、宋、魯、鄭之君無非攘臂 以從齊者也。蓋晉執行人叔孫婼,與邾大夫坐而失 魯,執宋樂祁犁而失宋,涉佗成何詬衛而失衛,荀寅 辭蔡而失蔡,假羽旄於鄭而失鄭,是以齊得以盡收 諸侯。鄭則與齊盟於鹹,會於安甫矣;衛則與齊盟於 沙,次於五氏矣;魯則會齊於牽矣;宋則與齊會於洮 矣。終而齊侯、衛侯且伐晉矣。則晉之失霸,乃諸侯之 離也。曰:「晉國苟治,諸侯安得背乎?」其原在大夫之先 叛也。使六卿諸臣如先大夫之肅,皆盡忠以輸王室, 何憂乎齊、衛?今也,強家多門,各求封殖,而削弱之禍, 獨歸宗國。蓋自趙鞅取衛貢五百家,動晉陽之甲;自 韓不信執宋命卿,不顧踐土之盟;自魏舒南面蒞政, 敢于位以命大事,而趙藉韓虔,魏斯為諸侯之萌已 成矣。則晉之失霸,乃太夫之擅也。曰:晉之禮義素明, 則大夫豈得擅乎?利勝而義微,此上下之所以不奪 不饜也。范鞅請冠而魯使蒙執,趙鞅受楊楯而宋卿 賈禍,邯鄲爭貢而三卿亂國,或取季孫之賄而昭公 弗納,或求蔡侯之貨而楚師無出,或索我十牢而吳 人藉為口食。孟子曰:「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晉霸之 壞,又誰咎歟?《春秋》所以嚴義利之辯,察天理人欲之 分,正君臣上下之位,而示後世以防微杜漸、反本澄 源之道也。

序魯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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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主魯而述作者也,故錄魯之行事,特加「內魯」之 文。列國稱「侯」而我獨稱「公」,列國書「卒」而我獨書「薨」,列 國之君至我,則曰「朝」,大夫至我則曰「聘」,而魯之君大 夫有事于列國,獨書曰「如」,經書「公如齊」、「如晉」、「大夫如 陳」、「如宋」是也。列國之盟于我,則曰「來盟」,而我之有盟 于列國者,獨曰「涖盟」,經書「公子友涖盟」、「齊叔孫婼涖 盟」是也。列國之擅相吞滅皆書「滅」,而我則不書滅而 書「取」,經書「取鄟」、「取鄫」、「取邿」是也。列國之專殺大夫皆 書殺,而我獨不書殺而書「刺」,經書「公子買」不卒戍,刺 之,「刺公子偃」是也。列國之君去國則書「出奔」,而我則 不書奔而書「孫」,經書「公孫于齊」、「夫人孫于邾」是也。《春 秋》可謂尊我之至者也。仲尼刪《詩》,則史克之頌,不班 之《邶、鄘》、齊、鄭之風,而繫之于《清廟》之後;其定書,則《費 誓》之文獨附于《盤誥》訓命之後,蓋不獨《春秋》之尊魯 也。嗚呼,《春秋》為是尊我之甚者,獨望我之深而責我 之備也。是故褒貶大法皆自我始,而是非善惡未嘗 沒其實焉。不書「即位」,不書「王」,不書正所以責備乎我 君也。書「夫人姜氏」,書「婦姜」、書「孟子」,所以責備乎夫人 也。書「翬」、書「柔」、書「溺」、書「仲遂」,所以責備乎卿大夫也。曰 郊,曰禘,曰「大雩」,曰「大閱」、大蒐,所以正我之僭典也。曰 「考宮」,曰《獻羽》,曰「立宮」,曰「毀泉臺」,所以正我之亂制也。 曰「初稅畝」,曰「作丘甲」,曰「用田賦」,所以正我之失政也。 曰「大君軍」,曰「舍中軍」,所以正我之紊權也。曰「築郿」,曰 「如乎」至曰「新作南門」,所以正我之厲民也;曰「大水」,曰 「螟螽」,曰「震電」,曰「雨雹」,所以正我之慢時也。《春秋》責我 要備,蓋如此哉!《通》一經所書,大而關乎王室之隆替, 係乎霸政之善否,交乎列國之往來,凡因我以立文 者,其示義固不專在我矣。至為我而特書者,常事則 不錄,所以修泮宮,復閟宮,克淮夷,《詩》之所頌,《春秋》缺 焉,而所錄者皆事之變也。故夫事之所由變,而十二 公之得失蓋可睹矣。亟於伐邾而舍盟、蔑之信,貪於 得祊而忘許、田之失,始黨宋、衛以仇鄭,而終挾齊、鄭

以惡宋,入極之師既縱於無駭,而伐鄭、伐宋之師復
考證
擅乎公子翬,此隱之所以有鍾巫之變也。捨許田而

遂鄭黨,納郜鼎而成宋亂,強則屈己於齊、鄭、宋、衛之 間,弱則肆志於滕、杞、曹、邾之君,始逆兄弟之倫而天 理隳,終瀆夫婦之分而人欲縱,此桓公之所以取彭 生之禍也。「會齊廢復讎之義,納衛有獎叛之謀,圍郕 背同姓之恩,追戎啟外患之侮,觀社則國政荒,刻桷 則侈心肆」,此莊之不能克己也。養慶父之禍而不能 除,歸季子之賢而不能任,此閔之不能保國也。棄夏 盟而即楚,則失與國之望;先晉室而後周,則無敬君 之節;須句之功,不足以掩升陘之辱;取穀之師,不足 以洗至酅之恥,此僖之所以不得為全賢也。三《書》不 雨,而無勤民之心;四不視朔,而無自強之志;處父厭 盟,則辱于晉;郪丘賂盟,則辱于齊,此文公之所以安 于媮政也。賂田求婚,君大夫奔走無寧日,以為媚齊 之謀,不會于扈,不盟於清丘而無事。晉之志一逞於 兵,則伐莒、伐邾猶未巳也,而伐萊、伐杞;一放於利,則 取向、取繹猶未饜也,而取根牟,此宣公之所以無良 圖也。四卿得志於齊,僅能免二鄙之侵;而十年三朝, 三聘於晉,不能止沙、隨、苕丘之辱如京師,似可以求 尊周之名,而會盟於蜀,莫能掩背華之實。此成公得 不救失,而不知其非也。仲孫之用事者五,叔孫之用 事十有四,季孫之用事者十,則三卿專政之形成。齊 人伐我者七,邾人伐我者二,莒人侵我者四,則鄰國 交爭之禍起。雖享國之長,倚重於晉,而已階削弱之 端,此襄公治實生亂,而不悟其變也。納牟夷之叛,則 非所以為臣下之訓;取同姓之女,則非所以明三綱 之序;如晉至河而見卻,則無以為託國之謀;築郎囿 則民力竭於公,蒐紅蒐、比蒲則戎政歸於下,此昭公 所以淹恤於乾侯也。會于夾谷,而歸龜陰之田,行乎 季孫,而隳費、郈之都,雖僅能明禮義之治,雉門兩觀 之作,而僭典莫改;「寶玉大弓」之竊,而分器莫之保,惛 於女樂,而政歸強家,此定公所以有聖人而不克用 也。五伐邾而勞師於外,四城邑而疲民於內,伐齊以 離中國之與,事吳以結非類之好,此哀公所以基適 越之辱也。夫我雖秉周公、伯禽之法,守四代之服器, 其實衰微削弱,不得與齊、晉大國齒,而僅肩隨陳、鄭、 曹、衛之間,然所以猶賢於諸侯者有二:其君猶知以 禮而自守也,其卿大夫猶多識文獻典章之舊也,而 所以國多變故而不靖者亦有二:其家法不設而無 正始之道也,其君政不收而無御下之綱也。當時齊、 晉圖霸,常以得我為重,我之向背,乃列國之所觀瞻。 齊桓始合會盟,我之不肯輕從者,蓋遲遲二十餘年。 《鄄》之首會,姑以單伯來;幽之初盟,僅以微者會。陽谷 之合,天下莫敢不至矣,亦以公子友蒞盟。至召陵以 後,始堅於事齊,而齊未得我,則莫能自安也。宋襄以 非禮召諸侯,我望望而去之,若將浼焉。及楚虔為申 之會,汰心虐焰,震搖諸夏,誰能遏禦?大侯小伯,雖心 知其不可黽勉麋至,而我獨從容退避,辭以時祭,是 所謂其君猶知以禮自守也。臧僖伯觀魚之諫,能陳 軌物法度之言;臧哀伯取鼎之諫,能閑禮樂文物之 訓;曹劌觀社之諫,能明朝會征伐之典;展喜之退齊 師,能道先王盟府之命;季文子之逐莒僕,能識臣子 事君之禮。太師氏之樂,不失《二南》《二雅》之章,太史氏 之書,能備《春秋》《易象》之文,是所謂其卿大夫猶多識 文獻典章之舊也。此我之所以猶賢于諸侯者乎?自 桓公不能刑于文姜而召二國之患,莊公不能防閑 哀姜而遺再世之禍,共仲則通哀姜而賊般弒閔,襄 仲則私敬嬴而殺惡及視,是所謂其家法不設,而無 正始之道也。自隱失權于翬,莊失權于慶父,文失權 于仲遂,宣失權于歸父,襄失權于宿豹,昭失權于意 如。宋樂祈曰:「我君喪政四君矣,政在季氏三世矣。」晉 史墨曰:「季氏二諸侯為日久矣。」魯君世從其失,季氏 世修其勤,民忘君矣,況哀、定以後哉!是所謂其兵柄 不收,而無御下之綱也。此我之所以國多變故而不 靖者乎?吁!以魯積累之德,其遺風善政所存者僅如 此,而末流之弊又復甚焉。或曰:「我之弱也,尊尊而親 親」,此後世不能與時消息而裁于中,修身自反而趨 于善,豈造端者之過歟?

序蔡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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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何以始乎同姓?昔者蔡侯嘗爭長矣,萇弘曰:「蔡叔, 康叔之兄,先衛不亦可乎?」則蔡固宗盟之長也。蔡以 宗盟之長,而《春秋》乃甚略之,何哉?蔡十有二公,而獲 以卒書于冊者,惟六公,行事缺而不備。《春秋》之盟,同 獎宗國,豈固置厚薄于其間?蓋蔡以神明之胄,其專 于事楚而不反者幾三百年,此《春秋》之所以不足于 蔡歟?夫蔡事雖略,而聖人蓋備著其始末焉。不獨係 一蔡之盛衰,而中國消長之形,荊楚強弱之端,皆可 尋矣。蔡之始事錄于經,曰:「蔡侯、鄭伯會鄧」,始懼楚也。 蔡之終事錄于經,曰:「蔡遷州來,圖避楚也。」則蔡之始 終不靖者,皆以楚之故。楚之始事錄于《經》,曰:「荊敗蔡 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楚之終事錄于經,曰:「楚子、陳侯、隨侯、許男圍蔡。」則楚之始終用事者,皆以蔡故也。 齊、晉之霸,其始事錄于經,曰:「侵蔡,遂伐楚,盟于召陵」, 治蔡之黨楚也。其終事錄于經,曰:「會于召陵侵楚。」以 蔡之請伐也。則中國之始終用兵者,亦皆以蔡故也。 原始占終,則蔡固有關于《春秋》之世變,不可不察也。 大抵蔡邇于楚而親於楚,事楚愈堅,而蒙楚之害愈 深;蔡遠于中國而疏于中國,其貳中國最甚,而中國 亦無力以及蔡。凡中國之糾合會盟,諸侯狎至,而蔡 獨不附。凡荊楚之撓敗王略,諸侯莫從,而蔡獨先與。 方蔡宣、桓二君之從王伐鄭,則猶修勤王之職也。會 于鄧,盟于析,會于曹,則猶交諸侯玉帛之好也。伐鄭、 伐戴、伐衛,則猶同諸侯兵車之會也。自敗莘以來,五 年兩被荊師,哀侯蒙塵不返,其臣子不能告於同盟, 厲復讎之大義,乃甘于向楚,釋戴天之至怨,納肘腋 之深交,由是渙然與中國離矣。齊桓稱霸,蔡僅一從 北杏之盟,穆、莊以後,行李不至,贄幣不通,雖召陵加 師,國潰而無從夏之志,齊桓終不得致蔡於盟會。齊 桓既沒,晉文未興,楚成抗衡北方,蔡是攝是贊。十九 年楚盟齊,則蔡復偕至;二十一年楚會盂,則蔡復偕 至;二十七年楚圍宋,則蔡又偕至。何不移所以事楚 者加于事齊,而反忘其讎楚者而昵楚哉?城濮之戰, 楚既大創,蔡始改圖。晉之三會,黽勉周旋。《踐土載書》 曰:「晉重耳,蔡甲午,藏在周」府,列國皆能道之,則蔡之 子孫世踐舊盟可也,奈何蔡莊身自背之,晉文即世, 無復向晉,至文十年,厥貉之次,遂執干戈,挾楚穆為 窺宋之謀,十五年晉郤缺討其不與,新城之會,蔡雖 俛,從城下之盟,貳晉如故也。文公方謀事晉,畏楚不 得行,而卒景靈不紹文志,反堅于與楚。成六年,欒書 之師方涉蔡鄙,而楚申、息之師已至,蔡自以附楚為 良圖也。晉悼之興,列國竦焉,如鄭如陳,相率事晉矣, 蔡且安于楚之宇下。襄八年,鄭人以晉命侵蔡,獲蔡 公子燮,而楚復興。子囊之師為蔡讎,鄭悼公得陳、鄭 而力已疲矣,所以姑置蔡于不問。晉平之世,蔡之大 臣病于楚令之不常,將改事晉以利蔡,可謂忠計矣。 當時反曰「異謀誤國,讙而殺之。」夫蔡之君臣陷溺于 從楚,去順效逆,不知其非,而反以即華為悖,宜其錮 于黨楚而不反也。或謂蔡在春秋中世,國勢單弱,剪 焉無以自通于夏盟,然宋、虢二會,晉、楚各以其從交 相見,蔡公孫歸生首以楚屬,攘臂于列國大夫之上, 而陳、鄭莫之敢抗,則蔡非不能肩隨北方兄弟之國 也。靈公負篡弒之惡,懼中國之討,事楚最謹。昭四年 申之會,書曰「楚子蔡侯伐吳,滅賴。」又書曰「楚子、蔡侯。」 五年,伐吳,又書曰:「楚子蔡侯。」蔡楚之相得,未有若靈 公之甚也。閱六年而楚子誘殺靈公于申矣,以為未 快也,又刑其士七十人矣;復未足也,而用隱太子于 岡山矣,滅蔡以封棄疾矣,蔡之蒙禍,亦未有若靈公 之極也。方蔡人誅公子燮之謀,自以事楚為百世之 利,豈知君戮國夷,冢嗣俱屠,從楚之報,乃如是哉?晉 昭公大合八國于《厥慦》,將以救蔡,不能振旅,反使狐 父卑辭請蔡于楚,楚虔方張,晉既不能弭蔡之難,楚 虔既隕,晉又不能復蔡之祀。終焉蔡廬以棄疾之命 復國,則蔡之存亡廢興,皆宅命于楚,中國安得有之 乎?蔡廬以隱太子之適嗣,岡山之痛獨忘之耶?流涕 而枕戈,猶以為晚也,掩恥事讎,則人道滅而天理絕 矣。蔡朱東國之費,置專于《費無極》之一言。夫廢君立 君,國之大事,而楚之小臣得以制之,是楚之鄙邑也, 蔡何國之為?蔡昭抱累世之憾,復以一裘一佩之微, 遭三年拘郢之辱,沈璧以絕楚,質愛子以請晉,志憤 而氣激,使中國有霸,而加惠于蔡,伸義于楚,則蠻荊 無奸夏之風矣。召陵之役,晉人求貨而辭蔡,諸侯侵 楚之師不出,而楚人圍蔡之師反至。柏舉之戰,入郢 之師,遂使蔡人假手于吳以釋憾。楚禍雖深,蔡憂未 已,是以哀元年,楚復圍蔡,使蔡人男女以辨彊于江、 汝之間。蔡之傾覆是懼,謀徙州來,哭墓而遷,君臣相 殘,以及公孫翩之禍。迄春秋以後,蔡終為楚所并。蓋 蔡之依楚,猶鹿豕依于餒虎之側,將以求安,其不噬 囓焉不止也。夫以中國諸侯,雖有即楚者,犧牲待于 二境,未有如蔡之附楚不變也。然蔡之五禍,皆楚實 為之,楚文之執獻舞,蔡國,十年無君,則蔡之禍一也。 楚靈之殺蔡般,蔡嗣常絕,則蔡之禍二也。費無極逐 蔡侯朱,則蔡之禍三也。楚子常執蔡昭于郢,則蔡之 禍四也。楚昭遷蔡于江汝,則蔡之禍五也。故蔡事楚 愈堅,而蒙禍愈深也。蔡之自絕于中國,謂楚之險可 怙,而齊、晉之不能朝夕勤我也。然觀蔡文公欲事晉, 曰:「先君與于踐土之盟,晉不可棄,且兄弟也。」蔡昭歸 郢,質子之際,謂決于奉晉矣。譬諸草木,吾臭味也,夫 豈不欲從諸夏之列,而晉之力亦未能有蔡。是以晉 之失蔡者三。《厥憖》之會,晉荀吳曰:「不能救蔡,物以無 親己為盟主,而不恤亡國,將焉用之?」子皮之行,子產 已知其必不能救蔡。此晉之失蔡一也。平丘之會,蔡

廬失國,晉無繼絕之誼。中行穆子曰:「楚滅陳、蔡,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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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救。」此晉之失蔡二也。召陵之會,晉荀寅曰:「棄盟取

怨,無損于楚,不如辭蔡侯,反以伐沈,遺蔡之患。」此晉 之失蔡三也。故曰:蔡貳中國最甚,而中國亦無力以 及蔡也。昔者周公弔蔡叔之不咸其封,《蔡仲之命》曰: 「睦乃四鄰」,以蕃王室,以和兄弟。使蔡人毋荒棄周公 之訓,捨鬩牆之爭,畏外侮之禦,兄弟和而四鄰睦,王 室尊而四夷懼,則楚雖獨大,又何畏乎?

序曹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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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者,文昭之懿親,甸伯之貴爵也。《春秋》書曹,不見貶 黜之文。杞以伯爵,或降而書子;秦以伯爵,或略而從 狄;穀以伯爵,或斥而稱名。獨曹得始終稱伯,辭無所 變,豈非《春秋》猶示假借于曹歟?然曹之見于經,自交 乎中國盟會之外,曹事之特書者缺焉。或按,《公羊》謂 「曹無大夫」,《穀梁》謂「曹為老師」,何《春秋》又以曹為不足 錄而簡之邪?嘗攷曹國之始末矣,其事夏盟最謹,其 與諸侯甚睦,不得罪于中國,「此曹所以無貶文也。其 國家處于僻陋,安于卑弱,不能自立,此曹所以不得 詳錄也。」《春秋》,陳、鄭、杞、薛之邦,其後會盟有常者,未能 如曹。方齊、晉主霸小國,一離一合,而曹之不從者寡 矣。「昭公與會者四,共公與會者六,文」公與會者五,宣 公與會者八,成公與會者十九,武公預會者十二,悼 公與會者二,聲、隱二公與會者各一,可謂事夏盟之 最謹矣。其會我者二,其朝我者五,其會宋者三,曰「曹 人致餼」,禮也;曰「曹即位而來見」,禮也;曰「五年而再朝, 禮也。」雖更蒙齊、晉、宋、衛之師,晉侵者一,晉執者二,宋 圍者三,宋伐者三,衛伐者二,齊伐者一。而曹自霸國 會伐之外,未嘗敢一稱師以報復于列國,可謂與諸 侯之甚睦矣。其不得罪于中國者,此也。夫事夏盟之 謹,則守義而可久,與諸侯之睦,則得道而多助。然姬 之在列者,曹獨先亡,不及《春秋》之終,其故何哉?蓋曹 以僻陋之習,卑弱之政,不能自立,非一朝一夕之故 矣。或曰:曹嘗病于戎,又嘗病于晉,而其先亡也,始終 實成于宋。自曹莊公既歿,戎實侵曹,于是羇以戎出, 赤以戎歸,曹本千乘之邦,國,亡家失戎,得亂之向也。 宋之求多于鄭,而晉之終不得行于邾者,蕞爾之戎, 乃得加之于曹,是曹之病于戎者然也。曹共公雖以 楚方得曹之故,晉文實以私怨行焉,既侵其國,復執 其君,又分其田,終歲而後得復國。曹成公雖以殺太 子自立之故,晉厲遂以汰心執之,既列諸會,而復重 其討。二年而始歸自京師,觀曹使侯獳貨筮史以請 共公,曰:「合諸侯而滅兄弟,非禮也。」至曹人之請成公, 猶憂憤不已,曰:「若之何憂未弭而又討我寡君,是大 滅曹也。」是曹之困于晉者然也。自莊公以齊命會伐 宋,遂為宋人不釋之憾。夫伐宋非獨一曹也,而獨仇 曹之深,以曹在宋之宇下,非他國比。僖十五年宋人 伐曹,《傳》曰:「討舊怨也。」且敵惠敵怨不在後嗣,何怨之 可討乎?僖十九年宋人圍曹,曰「討不服也。」伐齊之役, 曹南之盟,曹既從而會矣,何不服之責乎!宣三年宋 師圍曹,《傳》曰:「討武氏之亂也。」武穆之亂,宋實為之,豈 曹之有罪乎?至曹伯陽之衰,宋景用師益亟。哀三年 書「宋樂髡伐曹」,六年書「宋向巢伐曹」,七年書「宋人圍 曹」,八年書「宋人入曹」,以曹伯陽歸矣。夫六年之間,宋 師狎至,卒以吞曹。蓋曹偪于宋,其來固久。《申之會》,鄭 子產曰:「曹畏宋,必不來。」曹以偪而素畏于宋,宋以強 而多求于曹,不及并吞,寧有已乎?是曹之先亡,終始 實成于宋者然也。然曹苟能以禮義自強,其國有賢 者相與扶持,稍變僻陋之習,則曹叔振鐸之澤未泯 也。豈戎能病之,晉能圍之,而宋景遂得滅之哉?《春秋》 之道,正本而明微,反己而不責人,謂國之存亡皆其 自致者也。善乎鄭渾罕之言曰:「曹其先亡乎!偪而無 禮。夫禮義明則國不畏偪。禮之不立,偪而必傾,非獨 宋景之罪也。曹之衰政,不詳于《春秋》。嘗觀諸詩矣:《蜉 蝣》則刺昭公好奢而用小人無法以自守;《下泉》則疾 共公侵刻,下民不得其所;《鳲鳩》則刺在位之無君子; 《候人》則刺其近小人而遠君子。嗚呼!此曹亡國之階 也。夫曹止四詩」而三詩,刺其棄君子用小人,禮義自 君子而出者也。君子不用,何以望其有禮以自強?是 以曹共公有僖負羈之賢,而不知其乘軒者乃三百 人;曹成公有子臧,為曹國社稷之鎮,公子不能用,而 俾之盡致其邑與卿而不出。曹伯陽惑田弋、郇人、公 孫強之謀,妄聽辯言而亂舊政,背晉奸宋而自取滅 亡。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虛;無禮義則上下亂。」國 既陋僻,而空虛且亂,其能有存耶?至是而後深知《春 秋》以曹為不足錄之意也。

序衛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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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諸侯,姬在列國者,獨衛後亡,何耶?衛以同姓之 尊,封壤之大,雖在叔世,餘澤未泯,尚為列國之望。二 百四十二年間,兵革之可見者最少,賢人君子之著 聞者特多。介于齊、晉之間,偪而未至失國,良有以也。 然禮義消亡,變故繁興,衛之為衛,亦有可得而攷者。 吾觀魯用周班,而後鄭于衛;晉人載書踐土,而先衛于蔡,衛為同姓之尊可知也。受三監之舊境,分七族 之餘民,封畛土略,始於武父之南,至于圃田之北,實 方伯連帥之地。隱公之初,以鄭視衛,而曰衛實難也。 成公之後,以晉敵衛,猶曰「衛不得為次」也。末年衰靈 之衛,至無足道,而其出猶可以當晉之千乘,入猶可 以受晉之五伐,豈非其封壤之大,有足以自植立者 歟?是時數大國之爭盟,未嘗不以得衛為重。自齊桓 首倡霸事,盟會屢舉,而十六年之勤,始能得衛;晉文 踵桓之跡,舉動稍異,而更五會之信,卒未能以致衛, 其不輕于向背如此。當《春秋》之始,從王之舉猶曰正 也;《春秋》之中,越國之謀猶曰古也。不特此耳,楚虔稱 霸于申,而用召陵之典。諸侯楚實有之矣,衛獨能從 容與晉而卻楚,吳夫差冠端於黃池,以襲成周之籍, 吳子在而諸侯莫敢不至矣,衛亦卒晏然與魯而辭 吳。蓋其流風餘習尚存,所以為列國之望歟。乃若中 國同好,其不與者亦概可數,而惠公之與會者七,獻 公之與會者二十五,靈公之與會者四。自其後齊、晉 以有事於兵革之外,而稱師修怨,如伐鄭、「入郕」、「治曹」、 「剪邢」之類,不過數事,非兵爭視他國最少。歟明卿才 大夫,其可稱殆不勝計。秉、翟之人可為王官,終、窶之 士皆為忠臣。當獻公之世,有事君不二者,有能贊大 事者,有能撫內而營外者,季札所為稱其無患者也。 靈公之世,治宗廟則有人,治軍旅則有人,「治賓客則 有人」,孔子所為稱其奚喪者也。夫其季世而人才之 見于百執事者猶且若是,則《干旄》之賢臣,《淇澳》之君 子,其稱于盛時者抑可想也。非人才視他國特多歟? 夫以尚德之親,處成周之壤,而家法未墜,獨有以異 于時,兵爭之少猶足以輯寧其邦,民人之多猶足以 維持其國,蓋魯、衛之政兄弟也。魯與衛皆秉禮之邦, 《春秋》之稱「望國」,未嘗不曰「魯、衛。」意者康叔、武公之治 衛,亦猶周公、伯禽之在魯,其典故文獻,隱然未亡,固 應有是。宜其偪于齊、晉,奔走于強,令能披其地,執辱 其君臣,而未敢以亡其國也。雖然,禮義銷亡,變故繁 興,故更世雖多而爭競不息,立國雖久而根本屢搖。 東門之亂,州吁始禍,熒澤之變,孽朔召釁,衎剽並爭, 適庶舛也;孫甯專制,上下紊也;鱄縶蒙禍,兄弟乖也; 蒯輒出入,父子暌也。觀《詩》紀衛之風,自頃至文,三十 有八詩,而言男女夫婦者,居三之二,則本其亂亡之 由,抑有可見者矣。夫三綱五常,立國之本,而淪斁如 此,衛之有名無情,其來豈一日之故哉!昔之聞《衛風》 者曰:「憂而不困。」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 風》乎!吁!豈非康叔、武公之澤源流深長,必至于陵夷 極盡而後衛從之歟?不然,則孟子所謂「無禮義則上 下亂,衛之後亡」,幸爾。

序晉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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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之為國舊矣,入《春秋》逾六年,昉見于經,僖二年書 「晉師滅夏陽」是也。晉以武穆之近親,受陶唐之奧都, 冠冕乎侯伯之列,而書法之詳乃不得與鄭、衛同。自 鄂侯二年為《春秋》之始,及乎重耳以前,凡六世矣。按 《左氏》,晉之策書,登載至繁,非無可係之事也。周之東 遷曰「晉、鄭焉依」,非無可錄之功也。武公代興,事端轇 轕,非無可紀之變也。《春秋》皆略而不書,八十餘年間, 晉事之存于經者僅十見,不過執滅之暴,誅弒之惡, 戰伐之辱而已。夷考諸傳,二年春,「曲沃伐翼」;七年春, 「曲沃伯誘晉小子侯殺之」;八年春,翼滅。冬,「王命立哀 侯之弟湣于晉」;莊十六年冬,「王命曲沃伯為侯。」此非 變端之可紀歟?莊十八年春,晉侯朝王,「晉侯使原莊 公逆王后于陳」,僖十一年「晉侯平戎于王」,此非其功 之可錄歟?莊二十六年「晉城絳」,閔元年「晉作三軍」,「晉 伐皋落氏」,僖十五年「晉作州兵」,「晉作爰田」,冬「晉侯歸 自秦」,二十四年「秦伯納重耳」,此非事之當係歟?聖人 作《經》,何削之如是其嚴?《春秋》之法,所以代一王之賞 罰,存萬世之綱常;曲沃滅翼,支孽之逼,輒傾宇國。東 周刑政不行,反加寵命,彝倫攸斁,人紀何觀?子孫像 之,遂有里克之亂,申生之禍,君臣父子,不能相保。由 《傳》考經,則知聖人微其事而不書,存其惡而自著,撥 亂反正之道,反覆晉事而可睹。及觀列國之詩,自重 耳而後咸闕焉,蓋《詩》與《春秋》,詳略互見,褒貶自章。以 武獻之事不足錄乎《春秋》也,故詩特詳之。《椒聊》則言 沃之盛強蕃衍,而曲致其隱傷之辭;《無衣》則著武公 之并國不安,而極道其愧惕之情。《杕杜》《采苓》等詩無 非刺其行事之非。凡晉人之悖理傷道,《春秋》略之者, 觀乎《國風》,可以盡見矣。武獻為國非不盛也,當齊桓 九合之時,晉之君大夫不交于盟會;《葵丘》如會,不至 而還。晉以不義,得國方新,歉歉乎懼人之有辭于己 也,是以阻居深山,戎狄與鄰,禮樂之事,曾無聞焉。至 于重耳之霸,而後改物,遂能駕楚,世主夏盟。然重耳 復國之初,《經》猶未之錄也。僖二十五年「晉侯朝于王 城」,無以異乎朝王所也。晉圍許原,無以異乎遂圍許 也:皆不得見於《經》。重耳入國雖正,未受天子之命,亦

猶武公耳。故僖公二十七年以前,晉事不著乎《春秋
考證
者,聖人扶人紀、存綱常之法也。二十八年以後,晉事

詳列于經者,聖人憂中國、錄霸功之例也。

序鄭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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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春秋》之世變,于鄭蓋可睹矣。鄭之為國,邇於周圻, 而介乎齊晉之間。方其初也,一舉動而係王朝之輕 重;及其後也,一向背而關夷夏之盛衰。鄭蓋春秋要 領之國,然鄭在隱、桓之《春秋》,王室之罪人也;在莊、僖 以後之《春秋》,霸者之罪人也;在襄、昭以後之《春秋》,當 時諸侯之罪人也。觀周公桓言于王,有曰:「我周之東 遷,晉、鄭焉依」,王子朝告于諸侯之辭。亦曰惠、襄之難, 則有晉、鄭咸出不端,鄭疑未有罪于王室也。然由君 子論之,夾輔之績,不足以贖交惡之誅;綏定之勞,不 足以掩敵戰之惡。況入春秋以來,未有言克其弟者, 而克段之舉,始冒《周官》賊親之刑;未有言伐人國者, 而伐衛之師,始蹈敵國相征之禁;未有言「歸人邑」者, 而歸祊之謀,始犯諸侯專地之戒。當是之時,列國兵 事多未曾見,莊公以詭譎之雄,日爭尋常,以盡其民, 蓋未足論也。而滅天倫隳王法之大者,皆昉于鄭焉。 以先王之禮考,鄭,豈非王室之罪人歟?莊、僖之後,王 政既微矣,堅事霸主以蕃王室,是猶愈于事楚也。而 鄭之君臣念不及是,借曰泓不振旅,是宋襄之所以 失;鄭邲不復從,是晉景之所以不克爭鄭棐林之役, 伐而不從,猶曰「晉實不競」;鄢陵之役,勝而不復,猶曰 「晉實不德。」而盟幽未幾,亟有鄭詹之執;會召陵既退, 尚廑新城之圍,是何耶?又況戰城濮之明年,遂敢于 背翟泉之盟,城虎牢之十載,始黽勉聽命于蕭魚之 集。以為晉、楚之間,強令是從,則文公一戰之威,非楚 匹矣;以為晉、楚無德,求者是與,則悼公五會之信,非 楚敵矣。鄭何難于背楚,何易于棄晉?若是耶?是則從 楚者,鄭之欲也。昔成王命太公曰:「五侯九伯,汝實征 之。」王命文侯曰:「與鄭夾輔周室,毋替王命。」以先王 之訓律之,鄭又豈非霸者之罪人乎?然襄、昭以後,宋 盟申會諸侯,屬于晉、楚者二十餘年,自是晉、楚俱弱, 無復力爭之事矣。鄭宜有以立國而附齊、衛,抗晉、宋, 終歲勤動,迄無所成。考其一國之政,乃冥冥轉移于 七穆之手。蓋子駟之專移之于子、孔;子孔誅則移之 于伯有;伯有誅則移之于子晳。櫜甲以爭室之不暇 問,矯盟以專伐而不能禁,非子產補弊,支傾任忠力 斃強侈,以救鄭之亟亡,不待數世之後矣。末年宋公 子地之叛,而大夫為「老丘」之役以獎地;晉范鞅之亂, 而大夫為鐵之役以助鞅。是舉鄭國之政,為大夫之 所專制,鄭蓋相視而莫相救也。然諸侯無專殺,而殺 有罪者予之;諸侯無外討,而討有罪者善之。繩以《春 秋》之法,則鄭又豈非當時諸侯之罪人歟?夫以二百 四十二年之鄭,君臣上下相與謀其國者,始于上陵, 中于下抗,終于背華即夷,無一可以為保民長世之 道者,欲後亡得乎?抑嘗觀之,《詩,鄭風》二十有一篇,《清 人》而下五詩,皆刺其不能遠小人而用忠賢;《雞鳴》而 下七詩,皆刺其失婚姻之道,無家室之節。夫不信仁 賢則國空虛,無禮義則上下亂。鄭胥有之矣。罕渾曰: 「鄭先衛亡,偪而無法。」以《經》考之,鄭之先亡,豈真無法 之罪哉!

序滕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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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地不大于邾、莒,民不眾于紀、薛,而以文、昭之懿戚, 受侯爵之顯封。當隱、桓之《春秋》,嘗以侯書于經矣,然 其始稱爵而沒其名,其後稱名而貶其爵,是果何耶? 夫宿男不名,以為微之;杞侯貶爵,以為夷之。《春秋》之 所以不足於滕者,必有意也。滕事不詳于《經》,其本末 可攷者,才王君爾,其與諸侯之睦,事霸主之謹,猶可 概見也。何謂與諸侯之睦?《春秋》未有書「國君會葬他 國」者,而書滕之會於魯者二;未有書「國君朝于小邦」 者,而書滕之朝於魯者五。自曹、莒、邢、邾之小國,其爭 城爭地皆嘗從事於干戈之釁,而二百餘年間滕獨 無稱兵修怨之事,其與諸侯可謂睦矣。何謂事霸主 之謹?方齊桓之霸,滕之會盟者一;宋襄之霸;滕之從 伐者一,晉文之霸。迄于靈、成之世,滕不一列于會,意 其國小而偪,猶未能數從諸侯之事也。自景、厲以後, 凡晉之合諸侯,一則曰「滕之大夫皆會。」故文之會晉 者一,成之會晉者十六,悼之會晉者三,頃之會晉者 一。自陳、許、蔡、鄭之大國,其一從一違,往往未能一意 于中國之好,而六七十年間滕獨無盟之不與,無會 之不從,則其于事霸可謂謹矣。《春秋》惡爭鬥,重輯睦, 而滕之無爭于諸侯,無違于霸主,宜未得罪于《春秋》 也。而《春秋》之不足于滕,果何意耶?以其國之亟亡耶? 滕之偪于宋,畏于齊、楚,其不能國,亦勢使然也。宋襄 之執滕,曰「討其不服宋也」;宋文之圍滕,曰「討其不事 宋也。」滕誠有罪矣,不省其德而執其君,不矜其禍而 圍其國,不幾乎無道行之乎?至于宋之盟,叔孫以為 滕、宋私也;成周之城,仲幾以為滕、宋役也,非其偪于 宋者。然歟異時滕文公曰:「滕,小國也,事齊乎?事楚乎?」 故嘗以之楚而過宋,則不惟畏宋而又畏楚;嘗以聞薛築而恐于齊,則不惟畏楚而亦畏齊。是不特文之 世為然耳。自戚之會,七國皆在,而滕之不至,曰「以齊 故也」;申之會,四國不來,而滕之不敢不至,曰「以楚所 及也。」非其畏於齊、楚者然歟?然則松柏之下,其草不 殖,滕之亟亡,非滕之罪也。然滕之亟亡,則亦有其故 矣。蓋滕,文王之子孫,與魯、衛兄弟也。故家遺俗,流風 善政,寧無一二之僅存,可「以保國而持其世哉?」今觀 渾罕之言,乃以滕之先亡,亦出于偪而無禮。滕之弊 政,雖不可詳,然自《春秋》之初,于魯旅見,而典禮之已 紊;與薛爭長,而班爵之已隳;喪紀之莫行,經界之不 正,循習僻陋,是不一世,則典章文物之廢壞,其來久 矣。是以國君無名,用狄道也;會朝稱子,用夷禮也。凡 先世之餘澤,一切淪胥而不可以復見,則滕果何所 恃以立國乎?夫以滕之壤地褊小,介于數大國之間, 而無禮以固其國,至于速亡,是《春秋》之不足于滕也, 宜哉!

序邢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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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觀于邢,而後知亡國之自取也。夫邢,周公之後,嘗 為狄所滅矣。齊伯城邢,而《春秋》大之,則邢,衛之宗也。 而衛文滅邢,《春秋》宜如何而惡之?經書「衛侯燬滅邢」, 衛之罪著矣。雖然,列國之事,滅人者罪易見,見滅者 罪難知。《春秋》之法,端本而後治末,正己而後責人,則 書邢之見滅於衛,邢獨無罪乎?觀《春秋》書邢之本末, 而求邢之所以亡,則罪之在衛者三。在邢者五,不可 不察也。何謂衛之罪?懷怨以謀人國,罪之一;伐本以 滅同姓,罪之二;文公稱有道之君,而先為故殺國子, 挾詐以掩人之不疑,罪之三。此罪之在衛者也。何謂 邢之罪?邢方無道,衛有令政,以邢伐衛,是不度德也。 邢蕞爾國,而衛為大,邢之盟實為主乎?伐衛是不量 力矣。衛以文昭之親,邢則兄弟之邦,不知比衛而始 尋師以修怨,是不親親矣。伐齊之役,實始于宋,釋甗 之憾,宜不在衛,而乃舍宋以治衛,是不察有罪矣。是 雖均之為罪,然豺狼之人,非我族類,忘其世仇而同 之以伐國,悖理滅義,所以深衛之忿而速邢之亡,則 罪之尤大者歟!觀罪之在邢者如此,則衛之滅邢,豈 直衛侯之罪哉?《詩》云:「騂騂角弓,翩其反矣。兄弟婚姻, 無胥遠矣,民胥然矣。」邢之伐衛,其為反也,不亦甚乎? 衛之滅邢,其為然也,不亦宜乎?是聖人所以書邢之 意。

序同姓微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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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封國八百,同姓五十。逮乎《春秋》之始,才二百四 十年爾,而周之子孫抑何其甚微耶?小國弱兵,介乎 強國之間,僅若黑子之著面,而地大民眾,以臨蕞爾 之國,奚啻瘠牛之僨豚。故郜畏魯眾,齊迫燕弱,漢陽 諸姬,楚實盡之。虞、虢、焦、滑、霍、楊、韓、魏,皆姬姓也,晉皆 兼之。然則周之子孫烏得不日失其序乎?嗚呼!齊、楚 之人,狡然思啟封疆,至於芟夷并吞,固無足怪,而同 姓大國恃其強力,亦往往自尋斧於本支,何耶?吾觀 先王之時,大比小,強比弱,同姓無甚強大之國也,宜 若不足恃,而脈絡聯附,垂五六百年而未亡。春秋以 後,小并於大,弱并於強,同姓無甚弱小之國矣,宜可 以久立,而卒之肱髀分披,不能一二百年,而天下無 復,周之子孫終至於此,則知先王大封同姓之意,小 大相維之制,所以為保民長世之道,豈可誣哉!豈可 廢哉!

序陳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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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諸侯迫于從楚者,陳、蔡一也。《春秋》書蔡事為特 略,其始末可見者六君,陳十二公悉著于冊,稽其後 事,視蔡尤詳焉。聖人不少假借于宗盟之長,而獨未 深貶絕于胡公之陳,是何耶?陳國于荊河之地,實邇 強楚而遠齊、晉,其汙于荊蠻,或者非其得已也。試考 之經,共、靈以前,陳之事中國者十九;成、哀以後,陳之 從中國者十一。陳之堅于事楚,大抵不得不畏楚。中 國之易于失陳,亦往往自有不能以有陳爾。何者?陳 在《春秋》之始,從王伐鄭,猶修勤王之職;盟折會稷,猶 與諸侯玉帛之好;伐衛伐鄭,猶偕諸侯兵車之會。至 齊桓之霸,由盟幽以及會淮,其從齊者九;晉文之霸, 自踐土以至翟泉,其會晉者三。濤塗雖執,而首止之 盟猶列陳侯。稷公雖卒,而溫之會猶列陳子。由。宋襄 之暴,陳始從楚而會盂之後遂屢動楚人之兵。晉靈 之懦,陳再與楚,而棐林之後,始洊勤晉人之討。非共、 靈以前,陳之事中國者常十九歟。自少西之難,晉不 討罪,楚遂得以專。辰陵之歃邲之役,晉不振旅,宋、魯 不得以實清丘之言,于是陳始一意向楚矣。蜀之役 借曰竊盟,而雞澤之集,奚復後會?乃至會戚以戍陳, 固悼公之勤陳也;以會城隸以謀陳,又悼公之勤陳 也。而圍頓之師,雖嘗勇于從晉,而逃鄬之行,乃尋決 于與楚,何耶?異時歸黃于陳,惟曰楚故戮二慶于陳, 亦惟曰楚故招之;放過之誅,亦惟曰楚故伐鄭、伐吳, 惟楚是贊;會申、會虢,惟楚是從。甚而陳之滅,陳之封, 亦惟楚命是聽,蓋無異楚之鄙邑矣。末年,夫差爭霸陳不從楚,則又移于從吳。終《春秋》一世,獨召陵一會 蹔從于晉,他無聞焉。非成、哀以後,陳之從中國者常 十一歟。然楚之爭陳之跡,曾不概見于齊、晉方盛之 時,而陳之從楚之事,乃亹亹相繼于楚、晉爭衡之日, 則亦可以求其故矣。大扺中國之不抗于楚,其說常 有二焉:志怠者不能為,力弱者不敢為。吾觀范宣子 之言曰:楚人改行而疾討陳,陳近于楚,民朝夕急,能 無往乎?于是不復有事于陳。夫晉君方明,六卿無缺, 不能張其威以治楚而安干棄陳晉,怠孰甚乎?中行 穆子曰:「不能救陳,又不能」救蔡,是以無親。晉之不能, 亦可知矣,于是始欲舍陳而救蔡。夫偃師蒙禍,國內 無討,不能明大義以懷陳,而其餘不敢抗楚,晉弱孰 甚焉!由是觀之,陳之不得以不畏楚,往往亦中國之 自不能以有陳也明矣。是則陳以神眀之後為周建 國,汙于蠻荊,亦可以察其情也。茲《春秋》所以書陳之 事,猶異于蔡,而不至于甚略之歟。雖然,陳之所以自 立其國者,果何如也?夫禮義苟明,國不畏偪,陳之弊 政見于經者不一,而《詩》之所載,尤深切著明焉。蓋《陳 風》九詩,言君臣上下之淫亂者也。以蕞爾之陳,在荊 楚之宇下,立國如此,果何怪其奔走于強令,而不自 知由夏即夷之為恥哉!曹滕畏齊、楚,而孟子告以為 善。蔡偪于楚,衛偪于晉,曹、滕偪于宋,而罕渾皆歸咎 其無禮。使陳人不失其治國之道,而無根本先撥之 意,則國無不可易也。荊楚雖大,何畏乎?

序杞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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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之法,貴中國而嚴夷夏之防,所以辨內外,正名 實也。吳以泰伯之後,或貶而稱國;楚以熊繹之後,或 黜而書州;晉,武穆也,而或挈晉;鄭,厲昭也,而或挈鄭; 凡以狄之爾。杞先代之後,而即於夷,豈非東周所甚 貶歟?然考之《經》,杞之書,子者二,侯者三,人者五,伯者 二十八,筆削褒貶,若無一定之法,何也?以為時主之 所予奪歟?則是征伐禮樂猶出于天子,而不為東周 矣。以為因《魯史》之記,無所增損歟?則是進退賞罰無 假于聖人,而習讀聞傳者無所是正矣。聖人之且進 且絀者,豈無意耶?觀杞之為國,偪于莒,困于夷,自桓 公以前獨與魯好,孝公以後始從晉役,亦諺所謂「蕞 爾國」也。何則?春秋之初,牟婁之取,見陵于莒,而曲池 之爭,借助于魯。夫伐而不敢怨,乃求好焉,是其偪于 莒可知也。《鹹》之會,諸侯盡行,為謀杞,故緣陵之城,諸 侯離至,亦為謀杞,故凡以淮夷之病杞而謀之,則其 國困于夷可知也。一入于魯而困以求成,再朝于會 而繼以蒙討,君之朝者六,子之朝者一,姻婭之好相 接于再世,赴告之禮不替于七君。蓋後乎桓公,則無 是也。乃若晉,自文公之霸,猶未嘗勤杞於一役,景公 之霸,亦僅能致杞于三會。而悼公以後,從於盟者八, 從於會者十有五。鄫之次,遂能舉偏師以廑伯,成周 之役,遂能偕列國以獎王。蓋前乎孝公,亦未易定也。 考其與四國離合之故,雖未免于畏偪,而周旋于鄰 好,奔「走于霸令,猶未至得罪于中國,是聖人所為,不 盡貶于杞歟?」曰:「非也。杞,先代之後,而即東夷,文獻之 不足徵,聖人實深惜之。當春秋之季,微之小邾,猶能 誦成王之《雅》;夷之為郯,尚能辨雲鳥之官。宋,先王之 後,賓祭之禮,未至遽亡。魯,周公之子,《易》象《春秋》,卓有 可見。杞亦先代之嗣,耆老之賢,文物典章」之懿,抑亦 嘗有一二之足徵者乎?《左氏》曰:「杞用夷禮」,蓋其習夷 久矣。試觀諸經,自莊僖以來,會于洮而室家之禮廢, 朝其子而朝廷之禮紊,求婦于魯,婚禮失矣,逆喪于 魯,喪禮舛矣。先代舊章,無一獻可考,猶謂國有人乎 《春秋》不貶之,則非法也,不可以不貶,遽起而絕之,則 為先代之後不忍絕也。故書「侯」、書「伯」、書「子」、書「人」,因其 善惡而著之。《春秋》之法行,聖人之情見矣。不然,杞自 絕於中國,《春秋》曷為不直絕之,而且進且絀哉?

序宋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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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先代之後也,《春秋》書宋之事,常多假借之文,若外 災不書而宋獨書,外異不記而宋獨記,「凡」以異之也。 列國會盟,自陳以舜後而嘗後于蔡;杞以夏餘而曾 不先于邾,二百四十二年之中獨宋嘗書「公」,以別于 諸侯上,其尊之也亦至矣。《春秋》所以拳拳於宋者,果 何意哉?以為聖人之後歟?則《春秋》非一家之史,不宜 獨私宋也。以宋爵諸侯之尊歟?則州公、郭公皆得稱 「公」,並不宜獨與宋也。然則謂其封壤之大,有加於列 國歟?則地僅比於魯、衛,民不亢於齊、晉。謂其兵爭之 少,無得罪於諸侯歟?則仇衛敵魯,抗齊陵鄭,治滕虐 曹,干戈之事,殆無異於他國。意其有賢君之多能,不 替其先代立國之意歟?則廢居正之義,啟爭國之謀, 基宋之禍者,穆也。以除害而惡鄭,以阻兵而黨衛,成 穆之亂者,殤也。挾同惡以成稷之會,志瀆貨以啟鄭 之戰,踵殤之覆轍者,莊也。納朔以抗王人之命,黨齊 以稔善鄰之仇,履殤之危禍者,閔也。會北杏以倡從 齊之謀,遇梁丘以固輔齊之好,無役不從,無盟不在, 此桓之僅以稱賢也。至襄公圖霸不終,其事淺矣。成公從霸之善,不足以蓋即楚之非;昭公去公室之惡, 適足以稔堅冰之釁;文公固國人以有宋,雖與晉三 盟,而猶不忘從楚之好;共公從列國以盟楚,雖與晉 四會,而猶不能弭其駕宋之鋒;平公不能強公室,故 魚氏始禍,自彭城也。元公不能制其大夫,故華、向兆 亂,由南里也。景公不能窒其私寵,故向、魋啟釁入于 蕭也。反覆十二君之行事,亦未有可稱,而《春秋》所為 拳拳于宋者,豈無意乎?蓋其故家遺俗,流風善政,考 之《春秋》,未盡忘也。然僅有之善,旋亦失之。何則?春秋 之季,不令之臣專祿周旋,何國蔑有,而一時諸侯猶 曰「於宋乎觀禮也。」御說之賢,稔於鄰國之聞;向戍之 良,卓為諸侯之選;孔父之義,子哀之請,屹然衰世之 俗,皆有以取貴乎《春秋》,則其人物之著見,亦庶幾無 忝於前哲之舊。謂其風聲氣習,泯無可稱,固不可也。 然自司馬不能勝子弟之讒,右師不能明君臣之訓, 人才之賢,無復齒霸。異時六禮之獻,委於荊楚,百牢 之餼,屈於強吳,則典章亦紊,寧復古常?甚至大心不 輸王粟,仲幾不受晉功,則宋人之故為諸臣者盡忘 之矣。彼在當時之諸侯猶類也;曰宋,殷之後也;曰「宋, 周之客也。」吁!宋之為宋,文獻之存者,能幾何哉!雖然, 《春秋》之所為拳拳于宋者,必有意也。嘗即《商頌》之序 而攷之,蓋自微子至於戴公,其間禮樂廢壞,亦既久 矣。聖人刪《詩》,收拾散亡之後,而猶必存其頌聲於《三 百五篇》之末,果何說也?思昔成王建微子於上公以 尹東夏,而命之以《書》,一則曰「崇德象賢」也,二則曰「率 由典章」也,其崇先代之統,重三恪之賓,意如此其厚 也。宋之子孫能修其禮物,以率先王之舊,則成湯、武 丁之澤,豈遽至於冥然而不繼歟?一代文獻之美,豈 至於蕩然而無足觀哉?先儒論聖人存《商頌》之意,以 為著三統之相承,明王澤之當續,是則《春秋》拳拳尊 宋之意。不然,文獻不足,夫子嘗歎之矣,于宋何取乎?

序齊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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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太師之後,受地于王,方五百里者,東方之國莫大 焉,桓公事已詳《伯紀》矣。前乎桓公,則僖公有興霸之 志而未成;後乎桓公,則景公有嗣伯之圖而不遂。僖 公之初,號,東州之小霸,未有參盟者,而僖公參盟于 瓦屋;未有胥命者,而僖公胥命于蒲,諸侯稍稍宗向 之矣。桓之九合,是亦僖公積累之勢而強于為善。規 模之成,則非僖公前日比也。桓公之業,雖隳乎孝公, 而齊之為國,終春秋之世,常為諸侯之雄。靈公以來, 怙其強大,頗為夏盟之梗。雖以晉悼盛時,會同之間, 皆以大夫世子,而齊君不出,駸駸有逼,晉霸之漸,景 公繼之,嗣伯之圖,迄無所成,反基削弱,何哉?嘗以齊 國顛末之事攷之,景公親踵莊公之難,堅冰已形,玩 忽不戒,失于改物,襲其厲階,授政強家,卒之至《姜》弱 請幫助識別此字。昌,國遂隨之,然亦非一朝一夕之故矣。《春秋》端本 澄源之法,固不專咎末流也。使齊之政權不下,則國 豈易量哉!石門之敗,姦軌相尋;高唐之請,封殖益厚。 至於南郊謀迄,遂始基禍;舒州之事,常繼稔亂,齊欲 不為陳氏,不可得也。是齊之微實生於大夫之專,然 使人心未移,則雖授陳氏以柄,其敢居哉!而齊自叔 季以來,山澤之利盡守於國,偪介之關暴征於民,於 是陳氏遂得以私售其濡沫之惠,公族之無邑者盡 反之,負約之無粟者盡予之,陳氏欲無得民,亦不可 得矣。是大夫之專,實生于人心之去,然使齊之禮義 素明,雖陳氏子孫日以厚利誘民,民心豈易搖哉!而 齊之家法,並妻匹嫡,已無以示詒謀之「訓;反玷塞門, 已有以開僭上之源。」惠、頃之世,私家已強,崔、慶之亂, 不能正之于先;欒、高之亂,不能正之于後。是以景公 象之內嬖孽子,以啟適庶之爭;外助強家,以紊君臣 之義。為齊之民,不復知有是非順逆之理,尊卑上下 之分,欲其不歌舞于陳氏之施,抑不可得矣。是人心 之去,又生于禮義之不明。雖然,禮義由賢者出,使齊 君出得賢者而用之,必能為國以禮,明民以義,人心 豈至陷溺之深,而為此非禮非義之舉哉!而齊自惠、 頃以來,任用益舛,《靈公》之政,移于闕二字莊公之權,委 于賈舉、州綽。馴至景公之時,慶父方去,高止復專,獨 一《晏子》之賢,周旋于陳、鮑、欒、高之間,逆知陳氏之患 而不得去,雖正言于燕閒之傾,竊歎于食享之私,力 不能為,則終于納政與邑不出而已。然則欲禮義著 明而人心不失其正,抑不可得矣。是禮義之不明,又 出于仁賢之見棄,反覆至是,亡齊者豈必陳氏哉?齊 之為國,亦足以自亡矣。

序許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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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在《春秋》不得為微國也。《春秋》書楚之事甚略也。二 百四十二年之間,許男卒葬,纔七見于經,大夫名氏, 曾不一著于冊。凡記許之事,自非從齊、晉、宋、楚之役, 則蒙晉、楚、齊、鄭之兵,其他特書者,蓋無幾也。《春秋》所 為略于許,何哉?《春秋》列國,久于從楚者,莫許若也。蓋 自齊桓會懷以後,一于向楚,凡百六十年之間,與晉 者才一二役,夷考其事,許之為國,終始實偪于鄭。齊霸未衰,許常從齊;晉霸方競,許常貳晉。然當其從齊 也,楚常不得以急許,而許猶以無恐于鄭。及其貳晉 也,晉雖或無力以得許,而許亦未嘗得帖然以從楚。 是何為耶?且許之始亡也,曰齊侯、鄭伯入許;許之後 亡也,曰「鄭游速帥師滅許。」是許之始終見偪于鄭可 知也。然自鄭莊公入許而不有其地,分許而不廢其 祀,信有大造于許矣。未幾爭鄭之事,突于蔥實,而定 許之計,成于齊魯。許莊遂因亂以入許,宜鄭之日有 事于許也。而自齊桓既霸,許七從于會盟,三從于征 伐,雖面縛御璧之謀,忍決于楚人圍許之餘,而衣裳 兵車之會,寧不替于諸侯?救許之後,鄭人僅能一致, 淺事之侵,蓋未病也。豈非許方秉義于從齊,鄭亦不 得有辭于討許歟?齊霸既微,宋事抑淺,伐鄭會盂,且 服且貳,不足論矣。晉以文、襄之盛,猶不能致許于會 盟。自時厥後,伐鄭圍秦,惟曰「從楚」;伐吳滅賴,惟曰「從 楚。」陽橋之師,為大夫右;孟諸之至,為諸侯先。凡楚人 有事于中華,惟許是攝是贊,宜許之可以固事楚,而 無虞于他國也。然自晉文嘗圍以諸侯,襄公繼以三 國,悼有荀罃之伐,平有荀偃之侵,猶曰「霸討也。」以區 區之鄭而伐以去疾,又伐以公子喜,既伐之,又圍之, 使許人一遷于葉,再遷于夷,又遷于白羽,又遷于容 城,雖為之訟于楚,請于楚,至于其君不反于楚,而鄭 不止也,是何仇許之深耶?豈非棄夏從楚,非所以即 安,而以外謀內,雖楚亦未易以逞欲。歟反覆許之顛 末,則其從齊也,可以無恐于鄭,背晉也,而不得以久 安于楚,亦明甚矣。嗚呼!許,太岳之嗣,周之封國也。使 許不忘鄭之大德,毋荒棄先王建諸侯設屏之意,以 輔翼王室,何惡乎鄭,何畏「乎楚哉?」而反是也,宜《春秋》 之甚略之也。

序莒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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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經,書「莒子」者五,書莒大夫者 四。莒之始末不詳于經,何耶?原莒亦列國,《春秋》曷為 略之?外之也。曷為外之?以莒自外,故外之也。且莒之 為國,偪于齊最甚,雖嘗與魯事晉,亦皆視齊以重輕。 蓋齊國于瑯邪,莒國于城陽,觀齊之疆土,有所謂「莒 之北」,有所謂「莒之旁」,則封壤相錯可知也。考之《經》,齊 之襲莒者一,伐莒者二。密州之變,去疾以齊入,展與 以齊出。意恢之亂,郊公以齊出,庚與以齊入。異時廢 置之權,宋不得以行于鄭,魯不得行于邾,齊獨得而 擅之,莒為齊之弱久矣,乃若魯最鄰于莒者也。入于 《春秋》,莒常有接魯之文,密之盟,浮來之盟,曲池之會, 洮、向之會,是莒、魯之為好也。酈之敗,蚡泉之敗,向鄆 之敗,牟婁防茲之敗,是莒、魯之為爭也。然歸父伐莒, 則齊、魯親也,嬰齊如莒,則齊、魯仇也。魯襄恃晉,莒伐 鄫祀;齊頃服晉,魯修向盟,則莒之于魯,一離一合,未 嘗不以齊,故晉最強而遠于莒也。前乎文、襄,莒雖未 始有從晉之「事,自文之霸,與會者二,至景之霸,與會 者亦二,悼、平之霸而」會者二十,昭、定之霸而會者各 一。然馬陵同盟,則齊服晉也;祝柯同盟,則齊服晉也; 齊逃溴梁,莒為晉執,齊圍桃防,莒蒙晉伐,則莒之于 晉,一從一違,亦未嘗不以齊。故晉大而遠于莒,魯近 而弱于晉,獨齊鄰于莒,而其強十百焉。故其畏齊特 甚,亦其勢然也。其他或見伐于舒,見入于楚,與杞有 爭,與郯有怨,與鄫有惡,往往視其強弱以為勝負。大 抵春秋之時為弱小之國,進退去就,從于強令,與夫 眾暴寡大,陵小狃于常習,皆無足怪。而莒之所以為 夷者,正不在是也。秦之為狄,始於戰殽;鄭之為狄,始 于伐許。莒之為夷必有其故矣。莒之弊政,見于《經》者 甚寡,然嘗考之,入《春秋》之始,未有書諸侯相伐取地 者,相伐取地之事亦自莒始。以蕞爾之莒怙其強暴, 稔尋常之爭,逞尺寸之憾,皆王法所必誅者。《春秋》託 始于魯隱,數簡之中,累書「莒人不殺」,莒之為夷,其昉 于是乎?終春秋之世,國君鮮有不稱諡者,莒獨不稱 諡,大夫鮮有不書名氏者,莒獨不書名氏,國君無書 朝,大夫無書聘者,是其國無君臣之禮,無上下之節, 無名號貴賤之等,無文物施報之容。其君凡五見經, 而斃於亂者二,大夫凡五見經,而奔於亂者二,誅於 亂者一。是又其君臣上下之際無復分義之相保,其 有不胥以滅亡者哉?《春秋》之外之宜也。嗚呼!《春秋》進 荊人,重吳子,不輕於絕之如此,使莒不自外,《春秋》容 得而略之乎?

序薛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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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先王之制國,大者百里,小者不能以五十為之建 屬長、連帥、卒、正、州伯焉,雖班爵不同,而攷禮、正刑,修 德以尊天子,其貴一也。薛,諸任之國,自奚仲為夏車 正而遷於邳,仲虺為湯左相而居於薛,蓋先代封爵 之餘也。《春秋》之初,稱侯以朝魯,《春秋》之中,嘗稱伯以 會晉,其不得為微國明矣。然自來魯之後凡百二十 二年,薛君、大夫無見於《經》者。自盟蜀之後,又百一十 年間,非從晉於盟會,而薛事之特見於《經》者,纔一二 爾,豈非其國寡弱,不足以自通於諸侯歟?蓋嘗考之齊桓主盟諸侯官受方物;晉世代霸,列國聽政以受 聘之數,於是政令不常,貢賦無定。迄乎《春秋》之終,不 惟小侯弱邦率以為病,而大國亦不勝其困矣。故魯 人會戚,求屬鄫也;齊人盟宋,請屬邾也。至於成周之 役,宋遂傲然欲以二小國為役,而絕薛於周。吁!先王 建國,同於藩屏王室,而宋之為役,尚何以為諸侯乎? 不特此耳,觀晉悼始會,薛實不來,曰「以齊故。」及崔杼 既來,薛大夫亦會,則又以晉故。異時嘗從楚,又以薛 適楚,則又不能不惟楚令之聽也。以蕞爾之國,嘗役 於宋矣,又逼之以齊,臨之以晉楚,若何而國哉?吾觀 薛宰之言,板連反覆,首舉踐土之載書以為言,而仲 幾亦曰:踐土固然。考之踐土之盟,薛子在諸侯之後, 意者文公雖復諸侯之職,而不必盡勤小國於會,是 時晉之從令者新,亦卒莫能道文襄之故以復薛之 舊者。吁!先王制諸侯、建方伯之意微矣,崇明祀、保小 寡之義隱矣,惜哉!

序邾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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邾?其猶有聖人之澤歟?春秋之初,克之未命,猶以字 稱,克之既卒,始以子錄,其得齒於列國者。最後鄫子 見戕,須句蒙取,而威虐是肆,庶其竊邑。黑弓專地,而 奸軌內訌。會盟屬齊,厚斂私吳,君為晉俘,國習衛討, 宋壘在郊。我兵狎鄙,而強大外陵,藐然之邾,亦幾於 無足稱者矣。然君子所為,猶有取於邾者,豈謂是歟? 考之經二百餘年間,小國之睦於交鄰,謹於事霸,最 為有常者,莫邾君若也。其君臣之賢,多足稱紀,而守 義秉禮之風,類非當時大國之所可及。吁!亦有所自 來矣。且我自桓公之世,邾稱人以朝之者一;宣公以 來,邾稱子以朝者六,會公者一,奔喪者一。自其他近 魯之小國,雖時有好魯之事,蓋未能如《邾》之有常者, 非交鄰之睦歟?齊桓之霸,首從北杏之會;宋襄之霸, 亦與曹南之盟。晉文之霸,亟聽於溫之役。定公之會 晉者十一,宣公之會晉者十七,莊公之會晉者一,自 其他畏晉小國,雖鮮有不從晉之事,蓋亦未能如《邾》 之有常者,非事霸之謹歟?儀父盟蔑之舉,首能親賢 以修好,蘧蒢遷繹之謀,不憚亡身以利民,皆卓為賢 君,求之當時諸侯,往往佳兵殘民,信鮮儷矣。叔術遜 國之仁,足以及其子孫;茅夷憂國之義,足以存其宗 社:皆卓為賢臣,求之當時列國大夫,莫非徇利背君, 抑可謂絕無而僅有矣。孰謂區區之邾謭焉若不足 以自存,而君臣上下之間,顧有是耶?異時捷《菑介》晉 以求立,郤克以八百乘之眾至於城下,邾人以一辭 卻之。蓋昔者宋之得施於鄭,戎之得施於曹者,晉曾 不得以行之於邾也。楚靈合諸侯於申以稱霸,汰心 虐焰,震搖中華,宋鄭大侯,奔走恐後,邾人亦獨晏然 恃魯以不會。蓋昔者楚成共所能令於蔡、鄭,吳夫差 所能令於魯、衛者,靈王獨不能以加之於「邾也。」吁,蕞 爾之邾,果何以得此於晉楚耶?庶幾守義秉禮之風, 亦略可觀矣。吁!魯之擊柝聞於邾,其殆密邇洙泗之 地,濡染儒《書》之習,有聞周公、仲尼之教而興起者乎? 蓋至穆公之時,鄒與魯鬨,民不死難,而仁政之言,親 上使民之訓,猶得聞於先生大儒之口,則邾之為國, 猶未至於空虛也。不然,以微國而介於「齊、晉宋、我」之 間,何啻若豕在餒虎之側,抑何以壽其國,至於久而 不傾哉。

序小邾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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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邾亦曹姓之國,介在海濱,畏齊事魯而偪於宋,非 一日也。觀晉悼之世,小邾不至於會,悼公欲謀之,其 大夫曰:「是齊故也。」魯襄之世,小邾嘗至於朝,襄公欲 卑之,其大夫曰:「是實不忘魯好也。」非其畏齊事魯者 歟?魯莊公十五年,《經》書伐郳者宋人。哀公四年,《經》書 「執小邾子」者,亦宋人。又非其偪於宋者然歟夫以弱 國小,眾剪然求好於強齊、宋、我之間,常恐不足,亦無 可道者明矣。然攷之《經》,杞朝而不稱侯,以其不共於 朝也;介來而不謂朝,以其不能乎朝也。以至滕、薛、邾、 莒之侯皆以成國,而駸駸焉日趨於僻陋之域而不 自知。《春秋》或自侯而書「伯」、書「子」,或自子而書「人」、書「名」, 其不能國亦可知矣。獨小邾自郳來之來,其國稱卿, 則非成國也;其君稱名,則未成君也;其朝稱「來」,則未 成朝也。豈不甚微矣乎!而犁來之後,遂能以禮通於 諸侯,從齊桓以尊周室而受附庸之封。魯僖以後,朝 我者四;晉悼以後會晉者二十,執玉端委而周旋於 彊邦大侯之間,從事於禮樂文物之盛,是可嘉也已。 故嘗觀我昭公十七年,小邾子來朝。於其燕也,有《菁 莪》之賦。叔孫昭子曰:「不可以國,其能久乎?」嗚呼!藐然 之邾,偪而不傾,與《春秋》終始焉。是豈無所自來歟?

序鄫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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鄫之為國,微乎微者也。事之見於《經》無幾矣。一朝於 魯,一會於宋,其君見用於邾,其國見偪於莒,而卒滅 於莒。孱弱如是,尚能為國乎?雖然,國無小,不可易也。 禮義苟明,偪而不傾,鄫之滅亡,誰之咎哉?蓋滅人者

罪易見,滅於人者罪難見。使鄫能彊於為善以保其
考證
國,亦何孱弱之有?今考之《經》,鄫之亡,其大罪有二,而

他不與焉。三綱五常建於天地,豈非保身立國之大 本歟?徇情棄禮者,殺身之符券;徇情棄義者,亡國之 斧斤,斷斷乎不可誣也。先儒謂鄫子之用於邾,戕於 邾,不在乎曹南之後,宋與其臣子之不能捍患也;遇 防朝魯,啟亂再世而鄫子已亡矣。鄫國之偪於莒,滅 於莒,不在乎會戚之屬與魯鄰國之不能救患也,如 晉覿巫立所以為後,而鄫國已滅矣。嗚呼!身有既亡, 國有既滅,而不自知者,其鄫之謂乎!《春秋》本其遇防 之禍而直書曰「戕」,備其覿巫之跡而顯斥曰「滅」,其垂 戒之意遠矣。以此防民,後世猶有玩物以喪其身,保 字異姓以墜其世者吁!

序紀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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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為齊弱久矣。亡紀者齊歟紀歟。昔大王居邠,嘗偪 於狄矣。《綿》之詩曰:「肆不殄厥慍,亦不隕厥問。柞棫拔 矣,行道兌矣,昆夷駾矣。」夫自其迺慰迺止,迺疆迺理, 以至於高門有伉,冢土既立,軍國之容無不備,然後 可以不絕其所慍之夷,亦不廢其聘問之禮,以須昆 夷之駾。蓋寒暑之節,龍蛇之蟄,未有不積而能施,不 「屈而能伸者,此大王所以去邠而基王業。」歟、紀、齊同 姓也,而齊欲滅之,此豈一朝一夕之積哉?紀之自為 國者,宜何如也?入《春秋》三十三年,而紀侯去國,紀之 舛政,不詳於《經》,試即其一二事而考之,尚有可論者。 蓋履、緰逆女,秋結莒援,子帛盟密,冬平莒憾,齊、鄭合 謀,而與魯會成,鄰好是託,魯公解體而季姜歸周,王 寵是求,曾是以為謀,誰其過歟?以至齊怒未迨,遽挾 鄭與魯以謀齊,齊雖敗而怨愈深,豈正辭之義?敗齊 未也,又偕魯致齊以盟黃,齊雖盟而禍愈亟,亦豈釋 怨之方?夫知畏齊而謀國者,是尚為國有人乎?三邑 既遷,而紀季入齊,紀侯去國,勢宜然也。吁!本支同出, 封壤相鄰,蓄憾九載,造釁十年,而紀終無以謀其不 免也。非特齊能亡紀,紀之為國亦足以自亡矣。故曰 「梁亡自亡也,鄭棄其師自棄也,紀侯大去其國自去 也」,其與太王去邠之事遠矣。然則齊侯無罪乎?齊、紀 同姓,而謀紀之國無所不至,其罪不待貶絕而自見 也。乃若《春秋》之法,數入書奔,而紀季入齊不書奔,則 非叛人。竊地稱名,而紀季以酅不稱名,則非竊地。經 書「紀季以酅入于齊」,是紀祀猶有奉也。異時書「紀季 姬歸于酅」,是紀侯之室家猶有歸也。以《春秋》考之,季 則未有罪耳。

序庶爵微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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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穆有言:「德之不建,民之無援。」昔文武之有天下也, 選建親賢大國數十,亦既足以統屬人心,綿固國勢。 其人非周之子孫,其地不足為國之屏翰,先王皆爵 列之,此其公天下之心也,豈特以私王室哉?存先代 之後,表仁人之廬,皆所謂建德以為民之援,非惟不 可廢,亦有所不敢廢也。春秋諸侯不知有崇明祀、保 小寡之義,強弱相并而為盟主,亦不復能與其疆場 之事。故自隱、桓以來,魯入極矣,鄭取戴矣,鄧畏楚眾, 齊迫陽小,向蒙莒師,邾踐鄅境。終春秋之世,微國困 於兵革,所攘之禍殆不勝數,而得周旋於幣玉牲犢 以從諸侯之後,甚無幾焉。吁!亦足以見《周禮》之衰矣。 德之不建,民之無援,是以生民不復見德,而干戈之 禍,極於戰國而後已。悲夫!木之茂也,群動息焉;水之 涸也,雖蛙龜不足以自存。方春秋之中世,魯雖元腆 存須句,見王澤之未殄也。至其末也,顓臾在魯邦域 之中,猶且不免見王澤之既竭也。君子於此,亦可以 考論世變云。

序楚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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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為夷狄,前乎《春秋》已慮之矣,《詩》之「撻彼荊楚」是也。 然《春秋》書法未有爵於楚者,始曰荊,繼曰楚,始曰人, 繼曰「子」,何其進之微而予之不亟耶?春秋之世,夷狄 之為中國患者,曰秦、楚、吳、越、戎、狄。戎盛於《春秋》之始, 狄盛於《春秋》之中,吳始大於春秋之季,秦直為晉仇, 越直為吳抗,其患皆未有若楚之暴且久者。是故《春 秋》書楚之法特爵歟然自天下之大勢言之,則楚之 患其初始於猾夏,其後至於抗衡,又其後遂至於用 中夏之柄。由楚一國之勢言之,則共、莊以前雖僻在 荊蠻,而其國實趨於彊;康、靈以後雖屢抗中華,而其 國實趨於弱。究一經之始末,而楚之盛衰大概可見 也。蓋楚有方城以為城,漢水以為池,「有申、呂之田以 禦乎外,申、息之門以禦乎內,有成、莊、共平、康昭為之 君,有子文、孫叔、子庚、子木、子蕩之徒為之謀其國」,此 其所以能世抗齊、晉,而與《春秋》終始歟!嘗觀楚十三 君,其與齊、晉爭者非一國;成之世,所爭者蔡、鄭、宋、曹、 衛,而大者則有召陵之盟,泓與城濮之戰也;穆、莊之 世,所爭者獨不及曹、衛,而大者則辰陵之盟、邲之戰 也。共之世,所爭者又獨不及蔡,而大者則蜀之盟、鄢 陵之戰、蕭魚之會也。至康盡得諸侯,而遂有宋之盟。 至靈幾霸諸夏,而遂有申之會。吁!是豈一日之故致 哉?蓋自齊桓不與楚角,諸侯雖一向一背,而其患止於猾夏。晉文親與楚敵,後世狃於或勝或負,而其勢 遂駸駸於抗衡。至晉平,不能與楚抗,而夷夏之勢不 知其孰輕孰重也,於是楚人遂得以偃然竊用吾中 國之柄矣。雖然,武、文以來,楚未抗衡於齊、晉也,其君 無日不申訓於國,申儆於軍,歲饑而振廩,旅至而施 惠,大戶以行師,量功以用民,而民政舉於內,入鄭而 不以為俘克,陳而不以為縣宮,衛有環尹,「若敖有六 卒,荊尸而舉,右轅以行」,則軍政立於外,內選於親,外 選於舊,而賢戚不遺。復黃以勸善,亙午以靖國,而賞 罰不失。以區區之荊蠻,至於彊大莫校,亦豈偶然耶? 共康以後,楚雖專令於諸侯,而自州來奔命,楚始患 乎吳。鍾離熸師,吳始易楚。數十年間,楚日不競,復茄 而疆場不安,城養而邊鄙無,好遷許而制敵之慮淺, 治郟而持世之謀疏。輕師以基亡郢之菑,城邑以墮 挑吳之釁。無極好讒,楚人違成;伍員逃死,楚君旰食, 薳越出師宋人。戰,遂至以堂堂之楚,喪敗相尋,亦 果曷為而然耶?由始而觀之,楚自微而浸大;由終而 觀之,楚方盛而已微。蓋無平不陂,無往不復,干紀犯 分,固未有能久而不替者,理之常也。雖然,楚本熊繹 之後,世為獨邦,《春秋》之前既已外之矣,終《春秋》之世, 聖人雖屢進之,迄不得與滕、薛之侯例,以爵通於中 國,其罪抑安在耶?世竊名號,而「拔本塞源」之罪,蓋有 不勝誅者。不然楚荊州之國,聖人豈真以其地而外 之哉?

序吳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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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姬姓之長,《春秋》外之,何也?吳僻在海濱,不與姬通, 狄之宇下者,信有罪焉爾。齊晉益微,中國不復能以 一矢相遺,而封豕長蛇之類,自相雄奪,其得免於滅 亡者亦鮮焉。吁!小國之甘於從吳,將以求免也,而終 無以自存,又其甚不幸歟!昔吳伐郯,季文子曰:『中國 之無霸也』。世變至是,《春秋》安得而不終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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