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第010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經濟彙編 祥刑典 第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十卷
經濟彙編 祥刑典 第十一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祥刑典

 第十卷目錄

 祥刑總部藝文三

  上殿劄子         宋包拯

  再請選轉運提刑       前人

  請不用苛虐之人充監司二首  前人

  請令提刑親案罪人      前人

  論疏決           前人

  省試刑賞忠厚之至論     蘇軾

  刑政疏           前人

  三法求民情賦        前人

  舜典象刑說         朱熹

  戊申延和奏劄一       前人

  延和奏劄二         前人

  與葉提刑          前人

  論漢刑          馬端臨

  請除非法之刑        錢易

  求致治之原疏       明曹荃

  求言省刑疏        黃道周

  刑禮論          葉良佩

  刑制           何喬新

 祥刑總部藝文四

  正旦上司憲府詩     北周庾信

  賦得慎罰詩       唐虞世南

  移禁司刑詩        沈佺期

 祥刑總部選句

祥刑典第十卷

祥刑總部藝文三

[编辑]

《上殿劄子》
宋·包拯

[编辑]

臣竊見「冬春以來,天下旱乾為虐,而陛下避殿徹膳, 累下詔書,勤求直言,疏理刑獄,寬省民力,雖古之聖 帝明王,責躬罪已,無此之甚焉。故詔音所至,甘澤隨 降,和氣應于上,民心悅于下,天意聖德,合若符契。當 上穹眷祐之如是,則陛下尤宜勵精求治,以答殊貺。」 臣聞法令者,人主之大柄,而國家治亂安危之所繫 焉,不可不慎。緣近歲以來,賞罰之典或尚因循,且人 知法令之不足信,則賞罰何以沮勸乎?昔唐文宗問 宰相李石:「天下何以易治?」李石對以「朝廷法令行則 易治。」誠哉,治道之要,無大于此。伏望陛下臨決大政, 信任正人,賞者必當其功,不可以恩進;罰者必當其 罪,不可以幸免。邪佞者雖近必黜,忠「直者雖遠必收。 法令既行,紀律自正,則無不治之國,無不化之民,在 陛下力行而已。」亢旱之災,天之常數,固不足貽陛下 深憂,惟陛下留神省察。

《再請選轉運提刑》
前人

[编辑]

臣伏見諸路轉運使并提點刑獄,自來朝廷凡有差 除,皆以資序敘遷,或用臣僚薦舉,間容濫進,未甚得 人,致一方之民,必受其害。如李熙輔、張經等,居按察 之任,當一路之重,不能遵守詔敕,振舉職業,而挾私 逞憾,無所畏憚,妄構刑獄,恣行超攝。雖已衡替,未足 懲戒。各乞重行黜降,以警將來。所有宣州廖詢、秀州 邊瑀不公事跡,中外傳聞,昨因安撫奏劾,方此彰露, 而本路提轉殊失按舉,居職不稱,合正朝典。臣欲望 聖慈,應今後差轉運使、提點刑獄臣僚,並請選素有 才能、公直廉明之人充職,不以資序深淺為限,則逐 路得人,而官吏有所凜畏矣。

《請不用苛虐之人充監司》
前人

[编辑]

「臣竊見諸道轉運司自兼按察及置判官以來,并提 點刑獄等體量部下官吏,章疏相繼,頗傷煩碎。兼聞 審刑院、大理寺近日奏案尢多倍于往年,況無大段 罪名,並是掎摭微累,不辨虛實,一例論奏。孤弱無援 者則按以深文;權勢豪猾者則縱而不顧。內則徇一 身之利以殖其私,外則竊振職之名以圖其進。效尢」 無恥,惟恐不及。至有公清守節之人,或不曲事左右, 為眾所嫉者,即被加誣,構成其罪。遂使守己之士或 負終身之玷,可不痛惜哉!且治平之世,明聖之君必 務德澤,罕用刑法。故《董仲舒》曰:「陽為德,為春夏,當和 煦發生之時;陰為刑,為秋冬,在虛空不用之處。」以此 見天任德不任刑也。王者亦當上體天道,下為民極, 故不宜過用重典,以傷德化。昔暴世法網凝密,動罹 酷害,不下其命,卒致潰亂。《老子》曰:「其政察察,其民缺 缺;其政悶悶,其民淳淳。」臣願聖明鑒于此言而無忽 焉。方今民力凋殘,國用窘迫,若乃專用刻薄好進之 吏,則民不聊生,竊恐非國家之福也。雖朝廷累降詔 命約束,罕或遵稟,此「弊不去,為患寖深。欲望聖慈宣 諭執政大臣,應轉運、提刑等,並令精選廉幹中正之 人,以充其職,苛細矯激之輩,屏而不用,天下幸甚。」

臣先曾上言,「以諸道轉運使自兼按察及置判官以 來,并提點刑獄等體量部下官吏,頗傷煩碎。兼審刑院、大理寺奏案尤多倍于往年,況無大段罪名,並是 掎摭微累,不辨虛實,一例論奏。此蓋苟圖振舉之名, 以希進用之速爾。遂使天下官吏,各懷危懼。其廉慎 自守者,則以為不才;酷暴非法者,則以為幹事。人人 相效,惟恐不逮,民罹其患,無所訴告,殆非陛下委任 之本意也。其被體量之事,或智慮所不及,或人情偶 不免,若非切害,亦可矜憫,雖欲改過,其路亡由,豈不 痛惜哉!」廉訪「聞天下茶鹽酒稅,逐處長吏曲徇轉運 使之意,以求課額羨溢,民則例遭配買,商旅則倍行 誅剝,為國斂怨,無甚于此。且朝廷設按察提刑之職, 蓋欲去貪殘之吏,撫疲瘵之俗,今乃務為苛細,人不 聊生,竊恐未為國家之福也。比者幸屬郊禋盛禮,大 霈慶澤,欲乞于赦書特行約束,凡官先被體量者,情 非重犯,咸許自新,後或不悛,必置于法,庶使悔過之 人,免負終身之累。其諸處茶、鹽、酒稅,亦乞除元額外, 不得擅增課利,搔撓人戶,應係自來諸般調率。且乞 權罷,以安海內生靈之心。伏望聖慈少賜省察。」

《請令提刑親案罪人》
前人

[编辑]

「臣伏見國家設按刑之司,蓋慮郡縣長吏或不得人, 刑罰冤濫,俾之糾察,而大獄出入,未嘗按問,細故增 減,即務舉劾,是小過必察,而大罪不訶,何以副聖人 欽恤之意哉?」今敢略舉一二以明之。臣昨任端州日, 獄中重囚七人,具案已就,適會提刑司巡歷將至,聞 其未斷,即遷延引避。又鄰近春州,禁勘罪人,追捕甚 「眾,縲繫二百餘日,凡該大辟罪者四五人,徒罪不少, 亦不聞提刑司推究淹延之狀,洎轉運司取公案委 官定奪。果有失入死罪等,雖官吏悉行重典,而死者 不可復生。竊恐天下刑獄似此冤枉者至多,雖前後 累降詔敕丁寧,罕或遵守。臣欲此今後諸州凡勘大 辟罪,不以軍賊百姓五人已上并出違日限者,並委 提刑司畫時親往,密問決斷。所冀刑獄無或冤濫。」

《論疏決》
前人

[编辑]

臣竊見常年四五月內,皇帝親臨疏決罪人,並從減 降,已成定例。竊聞當四月後,三司、開封府等處應有 收坐干連人合行追勘公事,及寄杖人,多是用情拖 延,等候疏決,深成敝倖。欲乞指揮,今後纔入三月,應 有合行結絕公事,嚴謹催促了當。仍令當職官員躬 親檢舉,庶絕奸弊。

《省試刑賞忠厚之至論》
蘇軾

[编辑]

堯、舜、禹、湯、文、武、成、康之際,何其愛民之深,憂民之切, 而待天下以君子長者之道也?有一善,從而賞之,又 從而詠歌嗟嘆之,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 從而罰之,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 新。故其吁俞之聲,歡休慘戚,見于虞、夏、商、周之書。成、 康既沒,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猶命其臣呂侯而告 之以祥刑。其言憂而不傷,威而不怒,慈愛而能斷,惻 然有哀憐無辜之心,故孔子猶有取焉。《傳》曰:「賞疑從 與,所以廣恩也;罰疑從去,所以慎刑也。」當堯之時,皋 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故天下 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四岳曰:「鯀可用, 堯曰『不可鯀』。」方命圮族,既而曰:「試之」,何堯之不聽皋 陶之殺人,而從四岳之用鯀也?然則聖人之意,蓋亦 可見矣。《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 不經。」嗚呼,盡之矣。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 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 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也。古 者賞不以爵祿,刑不「以刀鋸。」賞以爵祿,是賞之道行 於爵祿之所加,而不行於爵祿之所不加也;刑以刀 鋸,是刑之威施於刀鋸之所及,而不施於刀鋸之所 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勝賞,而爵祿不足以勸 也,知天下之惡不勝刑,而刀鋸不足以裁也。是故疑 則舉而歸之於仁,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 相率而歸於君子長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詩》曰: 「君子如祉,亂庶遄已。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夫君子之 已亂,豈有異術哉?時其喜怒而無失乎仁而已矣。《春 秋》之義,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因其褒貶之義以制 賞罰,亦忠厚之至也。

《刑政疏》
前人

[编辑]

《書》曰:「臨下以簡,御眾以寬。」此百世不易之道也。昔漢 高祖去秦苛暴,約法三章,蕭何定律九篇而已。至于 文、景,刑措不用,歷魏而晉,條目滋章,斷罪所用,至二 萬六千三百七十二條,而姦益不勝,民無所措手足。 唐及五代,止用律令,國初加以注疏,情文備矣。今編 敕續降,動若牛毛,今之耳目所不能周,思慮所不能 「照,而法病矣。」臣竊謂當熟議而少寬之。人主前旒蔽 明,黈纊塞耳,耳目所及,尚不敢盡,而況察人於耳目 之外乎?今御史六察,專務鉤考簿書,摘發細微,自三 公九卿,救過不暇。夫詳於小必略於大,其文密者其 實必疏。故近歲以來,水旱盜賊,四民流亡,邊鄙不寧, 皆不以責宰相。而尚書諸曹,文牘繁重,窮日之力,書 紙尾不暇,此皆苛察之道也,不可以不變。《易》曰:「理財正辭,禁民為非,曰義。」先王之理財也,必繼之以正辭, 其辭正,則其取之也義。三代之君,食租衣稅而已,是 以辭正而民服。自漢以來,鹽鐵酒茗之禁,稱貸榷易 之利,皆心知其非而冒行之,故辭曲而民為盜。今欲 嚴刑妄賞以去盜,不「若捐利以予民,衣食足而盜賊 自止。」夫興利以聚財者,人臣之利也,非社稷之福;省 費以養財者,社稷之福也,非人臣之利。何以言之?民 者國之本,而刑者民之賊。興利以聚財,必先煩刑以 賊民。國本搖矣,而言利「之臣先受其賞。近歲宮室城 池之役,南蠻西夏之師,車服器械之資,略計其費,不 下五」千萬緡,求其所補,卒亦安在?若以此積糧,則沿 邊皆有九年之蓄,西夷北邊望而不敢近矣。趙充國 有言:「湟中穀斛八錢。」吾謂糴三百萬斛,羌人不敢動 矣。不待煩刑賊民,而邊鄙以安。然則為人臣之計,則 無功可賞。故凡人臣欲興利而不欲省費者,皆為身 謀,非為社稷計也。人主不察,以社稷之深憂,而循人 臣之私計,豈不過甚矣哉!

《三法求民情賦》
前人

[编辑]

民之枉直難其辯,王有刑罰從其公。用三法而下究 求輿情而上通司刺所專精測淺深之量,人心易曉, 斷依獄訟之中民也,性失而習姦邪,訟興而干獄犴 殘而肌膚不足使之畏酷,而憲令不足制其亂。故先 王致忠義以核其實,悉聰明以神其斷,蓋一成不可 變,所以盡心于刑。此三法以求民情,孰有不平之歎? 若夫老幼之類,蠢愚之人,或過失而冒罪,或遺忘而 無倫,或頑而不識,或冤而未伸。一踏禁網,利口不能 肆其辯;一定刑辟,士師不得私其仁。孰究枉弊,孰明 偽真?刺宥舍以盡與,公原其實,輕重中而制法,何濫 于民?雖入鈞金,未可謂之堅;雖入束矢,孰可然其直? 召伯之明,猶恐不能以意察;皋陶之賢,猶恐不能以 情得。必也有秋官之聯,贊司寇之職;臣民以訊,讞國 憲以何疑;寬恕其愆,斷人中而無惑。然則圜土之內, 聽有獄正之良;棘木之下,議有九卿之詳。五辭以原 其誠偽,五聲以觀其否臧。尚繇哀矜而不喜,悼痛以 如傷。三寬然後制邦辟,三舍然後施刑章。蓋念罰一 非辜,則民情鬱而多怨;法一濫舉,則治道汨而不綱。 故折獄致刑,本豐亨而御世;赦過宥罪,取《解象》以為 王得非君,示天下公,法與天下共。當赦則赦,姦不吾 惠;可殺則殺,惡非汝縱。獄議緩死,以《中孚》之意;明罰 敕法,以《噬嗑》之用。彼呂侯作訓,赦者止五刑之疑,而 《王制》有言,本此聽庶人之訟,噫刑德濟而陰陽合,生 殺當「而天地參。」後世不此務,百姓無以堪。有苗之暴, 以虐民者五;叔世之亂,以酷民者三。因嗟秦氏之峻 刑,喪邦甚速;儻踵周家之故事,永世何慚?大哉!唐之 興,三覆其刑;漢之起,三章而法皆除。三代之酷暴,率 定一時之檢押。然其猶夷族之令,而斷趾之刑,故不 及前王之浹洽。

《舜典象刑說》
朱熹

[编辑]

聖人之心未感於物,其體廣大而虛明,絕無毫髮偏 倚,所謂「天下之大本」者也。及其感於物也,則喜怒哀 樂之用,各隨其感而應之,無一不中節者,所謂「天下 之達道」也。蓋自本體而言,如鏡之未有所照,則虛而 已矣;如衡之未有所加,則平而已矣。至語其用,則以 其至虛而好醜無所遁其形,以其至平而輕重不能 「違其則,此所以致其中和而天地位,萬物育」,雖以天 下之大,而舉不出乎吾心造化之中也。以此而論,則 知聖人之於天下,其所以為慶賞威刑之具者,莫不 各有所由,而《舜典》所論「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 庸」,與夫制刑明辟之意,皆可得而言矣。雖然,喜而賞 者,陽也,聖人之所欲也;怒而刑者陰也,聖人之所惡 也。是以聖人之心,雖曰至虛至平,無所偏倚,而于此 二者之間,其所以處之者,亦不能無小不同者。故其 言又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此則聖人之微意也。然 其行之也,雖曰好賞而不能賞無功之士,雖曰惡刑 而不敢縱有罪之人。而功罪之實,苟已曉然而無疑, 則雖欲輕之重之而不可得,是又未嘗不虛不平,而 大本之立,達道之行,固自若也。故其賞也,必審其言, 審其功,而後加以車服之賜;其刑也,必曰象以典刑 者,畫象而示民以墨、劓、剕、宮、大辟五等,肉刑之常法 也。其曰「流宥五刑」者,放之于遠,所以寬夫犯此肉刑 而情輕之人也。其曰「鞭作官刑,扑作教刑」者,官府學 校之刑,所以馭夫罪之小而未麗于五刑者也。其曰 「金作贖刑」,使之入金而免其罪,所以贖夫犯此鞭扑 之刑而情之又輕者也。此五者,刑之法也。其曰「眚災 肆赦」者,言不幸而觸罪者則肆而赦之。其曰「怙終賊 刑」者,言有恃而不改者則賊而刑之。此二者,法外之 意,猶今律令之名例也。其曰「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者,此則聖人畏刑之心,閔夫死者之不可復生,刑者 之不可復續,惟恐察之有不審,施之有不當,又雖已 得其情,而猶必矜其不教無知,而抵冒至此也。嗚呼! 詳此數言,則聖人制刑之意可見,而其于輕重淺深出入取舍之際,亦已審矣。雖其重者或至于誅斬斷割而不少貸,然本其所以至此,則其所以施于人者,亦必當有如是之酷矣。是以聖人不忍其被酷者之銜冤負痛,而為是以報之。雖若甚慘,而語其實則為適得其宜。雖以不忍之心,畏刑之甚而不之弊,其於聖人公平正大之心,有所不識,而徒知切切焉飾其偏見之私,以為美談,若此多矣,可勝辨哉!若夫穆王之事,以予料之,殆必由其巡遊無度,財匱民勞,至其末年,無以為計,乃特為此一切權宜之術以自豐,而又託于輕刑之說,以違道而干譽耳。夫子存之,蓋以示戒,而程子策試,嘗發問焉,其意亦可見矣。或者又謂四凶之罪,不輕于少正卯,舜乃不誅而流之,以為輕刑之驗。殊不知共、兜朋黨,鯀功不就,其罪本不至死。三苗拒命,雖若可誅,而蠻夷之國,聖人本以荒忽不常待之。雖有負犯,不為畔臣,則姑竄之遠方,亦正得其宜耳,非故為是以輕之也。若少正卯之事,則予嘗竊疑之。蓋《論語》所不載,子思《孟子》所不言,雖以《左氏》《春秋外內傳》之誣且駁而猶不道也,乃獨荀況言之,是必齊、魯陋儒,憤聖人之失職,故為此說以夸其權耳。吾又安敢輕信其言,而遽稽以為決乎?聊并記之,以俟來者。

《戊申延和奏劄一》
前人

[编辑]

    臣聞昔者 帝 舜 以百姓不親, 五品不遜; 而使 契 為司徒之官, 教以人倫: "父子有親, 君臣有義, 夫婦有別, 長幼有序, 朋友有信".
    又慮其教之或不從也, 則命 皋陶 作士: 明五刑以弼五教; 而期于無刑焉.
    .
    蓋三綱五常, 天理民彝之大節: 而治道之根本也.
    故聖人之治: 為之教以明之, 為之刑以弼之.
    雖其所施或先或後, 或緩或急; 而其丁寧深切之意, 未嘗不在乎此也.
    .
    乃若三代王者之制, 則亦有之曰: "凡聽五刑之訟: 必原父子之親, 立君臣之義以權之".
    蓋必如此, 然後重輕之序可得而論, 淺深之量可得而測.
    而所以悉其聰明, 致其忠愛者: 亦始得其所施而不悖.

    此先王之義刑, 義殺. 所以雖或傷民之肌膚, 殘民之軀命.
    然刑一人而天下之人聳然不敢肆意於為惡: 則是乃所以正直輔翼而若其有常之性也.
    .
    後世之論刑者不知出此, 其陷于 申, 商 之刻薄者: 既無足論矣.
    至於鄙儒姑息之論, 異端報應之說, 俗吏便交自營之計: 則又一以輕刑為事.
    然刑愈輕而愈不足以厚民之俗. 往往反以長其悖逆作亂之心, 而使獄訟之愈繁: 則不講乎先王之法之過也.

    臣伏見近年以來: 或以妻殺夫, 或以族子殺族父, 或以地客殺地主; 而有司議刑: 卒從流宥之法.
    夫殺人者不死, 傷人者不刑: 雖二帝三王不能以此為治於天下.
    而況於其繫於父子之親, 君臣之義, 三綱之重: 又非凡人之比者乎?
    .
    然臣非敢以此之故, 遂勸陛下深於用法而果於殺人也.
    但竊以為諸若此類涉于人倫風化之本者, 有司不以經術義理裁之: 而世儒之鄙論, 異端之邪說, 俗吏之私計: 得以行乎其間.
    則天理民彝, 幾何不至於泯滅? 而 舜 之所謂 "無刑" 者, 又何日而可期哉?

    故臣伏願陛下深詔: [
    中外司刑典獄之官:
    凡有獄訟, 必先論其尊卑, 上下, 長幼, 親疏之分; 而後聽其曲直之辭:
    |*| 凡以下犯上, 以卑凌尊者: 雖直不宥.
    |*| 其不直者: 罪加凡人之坐.
    |*| 其有不幸至於殺傷者: 雖有疑慮可憫.
    |*| 而至於奏讞: 亦不許輒用擬貸之例. ]
    , 又詔: [
    儒臣博採經史以及古今賢哲議論及于教化刑罰之意者:
    刪定精要之語, 聚為一書: 以教學古入官之士與凡執法治民之官:
    皆使略知古先聖王所以勅典敷教, 制刑明辟之大端. ]
    而不敢陰為姑息果報便交之計; 則庶幾有以助成世教, 而仰稱陛下好生惡殺, 期于無刑之本意.

- 取 <進止>

《延和奏劄二》
前人

[编辑]

臣聞「獄者民命之所繫,而君子之所盡心也。」今天下之獄,死刑當決者,皆自縣而達之州,自州而達之使者;其有疑者,又自州而上之朝廷,自朝廷而下之棘寺。棘寺讞議而後致辟焉,其維持防閑,可謂周且審矣。然而憲臺之所詳覆、棘寺之所讞議者,不過受成於州縣之具獄。使其文案粗備,情節稍圓,則雖顛倒是非,出入生死,蓋不得而察也。是故欲清庶獄之源者,莫若遴選州縣治獄之官。今縣之獄委于令,其選固已精矣,而未必皆得人,其弊未易革也。若州獄,《則令銓格》,凡選人任滿,有舉主關陞者,方注繁難令錄,其慮蓋已詳矣。然注司理者,乃不用此令,而近制唯進納癃老之人,然後不得注擬。此外則常調關陞,雖昏繆疾病之人皆得而為之,甚至於流外補官,若省部胥史亦得而為之。彼以薦舉關陞者,固未必盡得才能公正之人,然比之昏繆疾病,無善可稱,與夫胥史之入官者,則有間矣。蓋昏繆疾病之人,苟且微祿,唯知自營,其于獄事蒙成,吏手漫不加省,而胥史之入官者,又或狃于故「習,與吏為徒,販鬻走弄,無所不至。故州郡大小之獄,往往多失其平,怨讟咨嗟,感傷和氣。上為聖政之累,莫此為甚。臣愚欲望陛下明詔 銓曹,更定選格,凡州郡兩獄官,專注任滿有舉主關 陞人,或應格不足則次任。任滿銓試中第二等以上 人,其常調關陞及省部胥史,並不得注擬。見在任者, 非舉主關陞人,即令守倅銓量,如委昏繆疾病,即保 明聞奏,特與祠祿。其未到人,候赴上日,亦從守倅銓 量,方許放上。若守倅徇私失實,即許監司劾奏罷免。 所有省部胥史,雖已注官待次,並令赴部,別與擬授。 庶幾治獄之官,其選少清,各知任職,仰副陛下欽恤 之意。」取《進止》。

《與葉提刑》
前人

[编辑]

術略精明,材猷敏贍。頃屢將于使指,茲復謹于邦刑。 深窮法令之原,吏無以肆;茂著平反之績,人用不冤。 顧此妄庸,將依庇冒。修容以進,即伸巡屬之恭;奉教 於前,預切簡書之畏。春和在序,淑氣方升。惟加厚于 保綏,用對揚于休渥。傾瞻之悃,頌述奚殫。

《論漢刑》
馬端臨

[编辑]

按:漢儒如賈誼、董仲舒最為醇正,然至其論諸侯王, 則皆主於誅殺仲舒,此對,與《天人三策》議論迥別。真 西山亦謂:「太史公言賈誼明申、韓,今讀政事書,藹然 有洙、泗典型,未見其為申、韓之學。」至「諸侯王皆眾髖 髀」等語,然後知太史公之說不謬。孟子曰:「子以為有 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 誅之乎?」聖賢處士,固不同也。蓋諸侯王雖漢初之深 患,然根連株逮而誅鋤之於後,固不若建法立制而 閑防之於初也。孝文時,淮南、齊北亦嘗構逆,討而戮 之,罪止其身,未嘗深竟黨與,亦不聞復有後患,何必 誅二萬餘人哉!

按古者五刑,大辟至重,墨至輕。孝文除肉刑,以髡鉗 代墨,以笞代劓剕。其後復減笞數,定箠令,則刑制益 寬矣。然景武以後,習為嚴酷,死刑至多。《甯成傳》稱,「成 抵罪髡鉗」,是時九卿死即死,少被刑,而成刑極,自以 為不復收。又王吉、龔遂、王式皆坐輔導昌邑王無狀 減死,鉗為城旦舂。《何並傳》,並為潁川太守,鍾元為尚 書令元弟威為郡掾贓千金並過辭元元免冠為弟 請一等之罪。如淳曰減死罪一等「蚤就髡鉗,並不許卒論殺威。」 以是觀之,則知當時死刑至多,而生刑反少。髡鉗本 以代墨,乃刑之至輕者,然減死一等,即止於髡鉗,進 髡鉗一等,即入於死,而笞、箠所以代剕劓者,不聞施 用矣。

按:崔實《政論》主於嚴刑,而其論發於桓帝之初年,司 馬溫公亦以為矯一時之枉。然愚嘗考之,漢自沖質 而後,政日以圯,其弊蓋原於人主昏庸,戚閹相繼秉 政,紀綱日亂,刑罰不中,而國隨以亡,其咎不在于刑 輕也。且二帝之時,屢有詔書,輕減死罪,或至于髡鉗, 或徙邊,或贖縑,唯謀反大逆不用此令,然坐忤梁冀 而亡命者死,坐張儉親知及所經過者死。此二者所 誅甚眾,豈亦反逆乎?蓋牧守皆戚閹之黨,故於其所 疾惡者,公違詔書而誅殲之。且當時奸凶得志,忠賢 受禍,民不見德,亡形已具,猶幸刑制稍寬,於西都時 有寬恤之詔,故其所誅殄及於黨錮之清流,而不及 於無事之百姓。若使一用武、宣之法,則狼牧虎冠之 徒,其作威殺戮,毒痡四海,必又有不可勝言者。自古 人主之淫刑嗜殺者,如漢之孝武,唐之則天,寵用張 湯、義縱、王溫舒、周興、來俊臣之徒,恣為威酷,然不旋 踵而以法誅滅之。蓋二主亦知人之不可多殺,特不 能勝其好殺之心,而至於用此曹,旋覺其非而誅之, 以謝天下。張而能㢮,故不至於亡其國。桓、靈之昏庸, 豈足以語此?以昏庸之主,而復欲行其嚴酷之法,則 土崩瓦解之勢,當如亡秦,亦不待建安之末,而漢鼎 始移矣。

《請除非法之刑》
錢易

[编辑]

「臣竊聞聖人之為政也,太上以仁,其次以智。仁智不 行,上下無信。是故刑之設也,蓋國家不得已而用之。 約禮從輕,察罪肆赦,聖人實有憫傷之心焉。是以刑 之用,期于無刑爾,非欲毒於民也。凡有罪之獄,則五 辭五聽,無有疑屈,然後擇其時而行之。又痛其不可 盡行,乃施許贖之典,則君之省刑愛民,斷可知矣。」堯 之時,誅四罪,止曰殛鯀于羽山,竄三苗于三危,放驩 兜于崇山,流共工于幽州,何獨不言「殺鯀」、誅三苗、戮 驩兜、斬共工于其處?然此四者,皆殺戮滅絕之典也。 蓋堯之仁聖,而四者雖凶,尚惡言殺。是故國之慎者, 莫先乎刑,刑之傷者,無甚于殺。乃修其法式,以節其 用。刑不踰法,法有所據,不本於法則「刑黷,刑黷則法 無據,法無據則國政暴,國政暴則臣不敢言,臣不敢 言則一人專善惡之心以獨理天下,獨理不及則幾 于亂矣。」秦任商鞅,仁智不行,而厚於法。天欲喪秦,而 始皇復酷於民,棄三代之法,恣一時之威,行肉刑族 誅之例,為秦民者皆冤之。殘害父母之體,令受苦痛, 一人有過而九族遭誅戮。漢祖既入關,蕭何以文無 害居宰相,故約秦之法為三章。文帝有德,詔除肉刑此蓋秦漢是非,明在𥳑策夫古之肉刑者劓?請幫助識別此字。黥刖 之類。然此刑者,非死刑也。以其身命尚存,令受是刑, 後代尚以虐而絕之。死刑者有二焉:「大斬、小絞。」絞者 以首領猶全,故分二等,百代奉之,以為常法,有司承 式,罔敢增變。竊見近代已來,非法之刑,異不可測,不 知建於何朝,本於何法,律文不載,無以證之。亦累代 法吏,不敢言而行之。至于今日,或行劫殺人,白「日奪 物,背軍逃越,與造惡逆者;或時有非常之罪者,不從 法司所斷,皆支解臠割、斷截手足、坐釘、立釘、懸背略 筋及諸雜。受刑者,身具白骨,而口眼之具猶動;四體 分落,而呻痛之聲未息。」置之闤闠,以圖示眾。四方之 外,長吏殘暴,更加增造,取心活剝,所不忍言。十五年 前,杭州妖僧為變。數歲前,蜀部「兩迴作亂,事敗之後, 多用此刑,亦恐仁聖之朝不能除之,則永為訛法。」今 蓋以已死之刑,復加臠截斷割,此即古之「五虐」之刑, 不酷於今矣。凡罪當死,故重矣。刑止于殺,則絞、斬行 焉,復使先受苦痛臠截斷割,然後就刑。然亦非欲黷 於刑,所貴誡於後人,令無犯者。臣淳化中寄居壽春 縣,見巡檢使生「釘一賊,於集眾之際,有盜人物者」,此 豈嚴刑可誡乎?若使嚴刑可誡,則秦之天下,無一黔 首為盜賊矣;漢文措刑,亦亂國矣;三代已來,躋民仁 壽,當先刑矣;齊之以刑,亦不當言民免而無恥矣。臣 愚見以謂一人愛民,民誡則懼雖未至而怨已深。伏 惟陛下仁理天下,德感中外,事天地如父母,愛赤子 如嬰兒,𠍴偽悉蕩,祥瑞疊現。古帝王不能行之者,皆 行之;近代未復古者,悉復之。臣恐近世非法之刑,非 陛下能除之,則後代相承,益為常行矣。臣又竊見唐 太宗以人之五臟繫于背,有罪者仍不令鞭背,蓋慮 傷其命,故于今稱「善理天下,能致社稷」,皆曰文皇放 死罪四百,令歸畢農,然後就法,至期而無一人不到 者,此豈在嚴也?且近廣州僭稱帝號,理廣以酷,施于 毒刑,湯煎鋸解,靡所不至。廣民冤之,立於刀刃。今之 史傳,貶以尚刑。太祖神德皇帝平之而絕其法。廣之 于今,歌頌鼓舞,方保其生,死亦無怨。令或非法之刑 不除,亦恐政闕,況剖心剒脛,獨夫受行之已,為萬古 所笑。今以此為刑,臣恥之,陛下必亦恥之。非臣盡心 報政,孰肯言於陛下?非陛下大聖仁慈,孰能信臣而 行之哉?臣不勝深有所望。乞自今後明下詔書,斷天 下非法之刑,止存絞斬,則仁政王道,盡在此矣。陛下 從而行之,則誅臣一身愚直之罪,亦幸矣。

《求致治之原疏》
明·曹荃

[编辑]

竊惟「是非者天下之公心,偏用之則徼幸者生端,而 報復無已;賞罰者人君之大柄,輕施之則習視為固 然,而威權不靈。以今人心懈弛、吏道凌夷之秋,而概 以尚德、緩刑」之說,雜陳於座右,臣知其無濟也。然臣 在刑言刑,所求於聖明者,惟欲用法之平且當耳。以 今觀之,竊有憂焉。皇上所與共理天下者,二三執政 也。自錢龍錫以輔臣下獄,而政府畏罪,一味柔隨,即 安危大事,囁嚅莫敢發口矣。所與綜核庶政者,六卿 之長也。自易應昌以執法重譴,而士師懼禍,巧用揣 摩,即昭然爰書,游移莫能自主矣。詞臣者,啟沃之資 也。自楊世芳、劉必達以閱文拘謹,置之司敗,而主試 一席,人皆視為畏途矣。監司守令者,郡邑之綱紀也。 左應選力捍危疆,聲名甚著,偶掛彈章,幾不保身。王 忠孝清操自矢,囊無尺縑,禮數稍疏,隨被逮訊,而保 障者無必死之志,飲蘗者懷不測之虞矣。諫臣之設, 欲其舉賢無隱也。王績燦、吳執御、吳彥芳以薦揚縲 絏,而言路吞聲,雖有正人端士,不敢入告矣。「直言」之 旌,欲其糾慝不避也。摘發廠衛之許國榮,以鉛斤落 職;抵觸閹寺之金鉉,以銃門褫逐。甚而馬思理、高倬 諫用中涓,雅有風亮。以漫不相涉之草場,累月係鞫, 而危言賈禍,宵小益肆其鋒鋩,碩士莫措其手足矣。 夫三代之世,坐石垂緌而民知恥者,罰當其辜也。叔 季之時,深文峻誅而下不辱者,罪浮其實也。煌煌聖 世,雷「電日赫而恬不知警。至矯激之士,借以為名,高 詭恢之徒,因端而飾說,可不為深省者乎?且皇上今 日而欲行法,則內臣之遣,尤不可不慎也。何則?內臣 不出,則雪霜雨露皆屬君恩;內臣既出,則兵刑矯竊, 半歸中貴。今者大小臣工,毛髮細故,一經指摘,罰不 踰時。而張彝憲鉅萬贓私,悉置不問。邊臣餌虜養交, 立就榜掠,而王坤同蒙主款敵,反蒙優詔。然則內臣 有功而無罪,有賞而無罰,有彈駁之權,而無斧鉞之 凜,將來鴟張,又奚所底止乎?海內元元,誰非赤子?內 外人臣,誰非耳目?平則萬物皆安,不平則百職俱墮。 臣身在南,雖無言責,而臣職維刑,實有官守。用是據 見敷陳,伏懇聖明察其狂」瞽,特詔廣大。既沛好生之 恩,復開自新之路。庶執政攸司,益詳于明允;即蒙譴 諸臣,彌勸乎浩蕩矣。

《求言省刑疏》
黃道周

[编辑]

臣自計此生應死不死,應黜不黜,曲荷生全者再四 矣。旁皇彌月,欲求一靖獻不可得。凡懷疏欲上中止者三,非獨謂言非其職,亦深知建言之難也。鬱鬱昏 病,沉眩二十餘日。時科臣陳昌文與臣同病竟死。令 臣當日死,則亦死矣。縱有忠言,誰為白者?臣迂蒙寡 識,於中外大計,無所復知。所懇懇欲以空言明報者, 誠以天下神器為之有道,簿書刀筆非所以繩削天 下之具也。古之聖人設為禮樂以治方內,設為征伐 以治方外。禮樂不足以治其內,始有縲絏纓氂,纆于 君子;征伐不足以治其外,始有揭竿裂帛縱于小人。 周宣王中主耳。自文王至於宣王,亦二百六十年而 後中興。宣王感旱魃而修行,是為《雲漢》之詩,其詩曰: 「王曰何辜今之人」,言宣王側身閔下之至也。感玁狁 蠻荊而修政,是為《六月江漢》之詩,其詩曰:「王猷允塞, 王心載寧」,言宣王憂思謀略之遠也。宣王內以至仁 憂其臣庶,外以至明至武奠其封疆,是以吉甫召虎 之倫,皆以儒生躬贊大業,享有太平者四十六年,今 陛下則皆見之行事矣。而天下大勢未可頓回,人心 未可頓收,寇攘未可頓服,所當深惟其道,講求其故, 攷證《詩》《書》,以鞏其後。齷齪瑣人,安足共圖大計乎?古 之聖人,愛人以立禮,知人以致用,其所知者,不過數 人,其所愛者及億萬人。知之道無他,亦曰「能愛人安 民」而已。共伯鯀身亮天工,使水土不治,人民不治,雖 神明「之冑,不保幽羽之戮。」今陛下寬仁弘宥,蓋有身 任重寄,七八載罔效,尚擁權藉自若者。夫以風動之 時,人心淳固,龍蛇作孽,不足以亂天下,故寬假以九 載之績。今生民塗炭,朝不及夕,一夫晨呼,百臂齊奔, 而東西悠忽若此,是有道仁人所倚席而廢者也。臣 觀陛下每值天誡,輒避殿省躬,率先群下,「則自古聖 主所未嘗有,而股肱心膂竟未有得當以報陛下。間 有陰陽災眚、兵戈之害,則率云是郡邑無狀所致。郡 邑州縣,猶之坌土,所應不過百數十里之內,何足以 廣召祲氛?」漢蕭望之以御史大夫欲應天變,上猶薄 之,何況州縣承流象指者?凡天下風化轉移,陰陽若 否,皆視當宁之心氣。當宁「之心敬,則天下皆敬,靜則 天下皆靜;當宁之氣和,則天下皆和,平,則天下皆平。」 當宁之心氣,既以敬靜和平,而天下猶有不敬靜和 平者,則二三元老當刻責自厲,奈何使草土臣庶,市 其怒色乎?積漸以來,國無是非,無枉直,郡邑長官苟 且了事,誠可憤痛。然其視聽一繫于上,上急催科,則 下急賄賂,上樂鍥覈,則下樂巉險;上喜告訐,則下喜 誣賴。今天下巉險誣賴之徒,群聚京師,鳥聲獸聲,白 晝相呼。縉紳俯首,屏息以伺。動定皆曰「是有繇來,孤 危之臣,重足而立。」幸逢陛下好生,下詔求言,省刑清 獄,如親執學臣,俾復原官。中外鼓動,此輩稍稍斂戢。 然方求言而建言者輒斥,方清獄而下獄者旋聞。臣 思自古致治之道,唯此二端。清獄之端,出于惻隱。惻 隱為仁,引而充之,仁一人即可仁天下。小民雖有「納 溝」之痛,縉紳猶多《雉罹》之嗟。求言之端,出于是非。是 非為智,引而充之,知一事即可知萬事。君子猶有畸 偏之談,小人豈有虛公之論。今陛下仁智端竟甚明, 而大臣引伸擴充不力。昔太祖「在干戈控攘之中,尚 日與劉宋、章葉講仁義,究道德,以為戰勝之術。今公 卿即多暇,而邊事方殷,流寇鼎沸,江淮之間,不合如 礪。雖張仲山甫處此未遑,舍六月而歌《清風》,奈何與 市井細民申勃稽之談,修睚眥之報乎?」臣自少迄今 五十年,孤蹤塞兌,不言人過。然私誦聖賢之言,以為 清忠易許,仁孝「難知。故有至道以責至人,忠恕以恕 僚友。陛下慈孝,即風動海宇,豈必令二十年前閭巷 養驕,無觸乳之犢?陛下敦睦,即雍孚上下,豈必令二 十年前縉紳矜棘,無輕軋之嫌?且以時事如此,人心 如此,輔臣雖甚賢甚良,甚清甚彊,寧保天下四海,無 一蹴芻齒馬之事。」目下伏暑將徂,凜秋且至,最要者 在安慶厲師措餉,立限務掃英、霍、襄、鄧之賊,勿以若 撫若勦諉之道謀。最急者,在寧、錦訓練六師三軍,預 為截伏搗堅之策,勿以若棄若存,復成瓦注。最便者, 在因士氣方朝,開兵衝州縣,另為選舉。但約賊平,許 以雄職,勿以掣簽分地,長其倖心。最切者,在起廢籍 批鱗強項之臣,使為秦、豫、襄、廬諸道監軍,但約賊平 授之節鉞,勿以別戶分畦,銷其壯志。又最不可緩者, 應詔直言之臣,被訐無證之士,悉以一面解其煩冤, 行此五事,使天下凄風苦雨,盡為祥雲,寸短尺長,畢 成大慮。諸臣之詬誶可以不解自融,朝廷之刑威可 以漸措不用,然後以上歌《采薇》,下誦《天保》,講律度,明 禮樂,與周宣殷武媲美無窮,臣雖長往,沒齒無怨。又 臣自未病,前觀五月朔夕,熒惑與日同在鶉首,參火 之分,三辰皆火也。又以朔夕合火,宜修乎火政,稍節 威光,使火不為厲。明春,熒惑在于大火,徘徊氏、房、心、 尾之墟,宜慎火器,逖毖戎務。漢臣蓋勳曰:「寇在于外 而內陳兵,黷則不武。」陛下洞燭曆理,深明天道,握要 以御四方,求仁而蘇百族,樽俎之內,勝算自饒;何必 使舉朝精神敝于兵餉刑獄之下乎?臣草野受殊恩, 無可報稱,又被病濱死,思一罄所懷,非敢一毫感憤輕談時事。唯陛下垂鑒,憫其孤危,惓惓冒昧。

《刑禮論》
葉良佩

[编辑]

夫刑法者,禮之輔也。禮者晅潤,而法者震曜;禮者身 軀,而法者手足;禮者主君,而法者弼佐。彼此相須以 為道,蓋闕一不可焉者也。賈生之論取舍,固嘗貴禮 而賤刑矣,彼有所激而云爾也,非聖人制作之本意 也。彼見嬴秦滅《詩》《書》而首法令,其極也,民怨而風哀, 而秦遂以亡國,故為是抑揚之說,欲時君矯而歸諸 正爾。乃若聖人之意,其制刑也,正所以輔禮。是故出 禮則入於刑。何以明之?夫君令而臣恭,父慈而子孝 者,禮也;反是而不恭不孝,則有刑;吉凶賓軍嘉,各有 儀節,禮也;反是而猖狂自恣,慆慢匪彝,則有刑。故曰: 「刑者,禮之體貳也。」聖人之所藉以平治天下之道,蓋 莫要於是矣。是果聖人創而為之乎?則非聖人創之 也。昔皋陶為理,嘗陳其道於帝舜矣,曰:五禮五刑,壹 皆天之所命也。聖人不過能奉天而勿失耳。《孟子》曰: 瞽瞍殺人,皋陶執之,舜寧竊負而逃,而不敢以父故 貸法。成王謂君陳曰:「殷民在辟,予曰辟,爾惟勿辟。予 曰宥,爾惟勿宥。」由是觀之,則法者雖天子不得以自 專,若是者何哉?其意以謂吾之所以為天下者,以禮 而已。若法不行則禮壞,禮壞則民無所措其躬,而天 子亦將無以自立矣,夫安得不執而守之乎?臣之於 君,猶君之於天也。昔者石奢為楚王相,其父殺人,奢 縱之而以其身請罪。王赦之,奢曰:「不可不縱父不孝, 賣國法不忠。」乃伏劍死。張釋之為漢廷尉,人有犯蹕, 奏當罰金;有盜高廟玉環,當之棄市。文帝大怒,釋之 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若更重之,是法不信 於民也。」固諍弗易。「夫死者,人情之所甚惡,天子之怒, 人情之所甚恐也。乃二子獨若是焉,何哉?所以為君 上守法也。故臣之法,受之於君者也。若不能為君守 法,則失其所以為臣。君之法,受之於天者」也,若不能 自守其法,則失其所以為君。誠使君臣各得其職則 法行,法行則禮立,以禮為天下,其升而為大猷也何 有?先儒謂律為《八分書》,蓋以其輔禮與道而言之也。 然則非深於道者,不足以議禮;非深於禮者不足與 議刑。嗚呼!刑法之敝也久矣,安得深於禮道如舜與 皋陶者,而與之議刑法哉!

《刑制》
何喬新

[编辑]

「三代而上,以德行罰,其效深;三代而下,以罰行德,其 效淺。」蓋以德行罰,則欽恤之意存乎其中,先刑罰而 後仁義,則能存欽恤者鮮矣。何怪其治效之異哉?夫 刑以輔治,聖人之所不得已也。有虞之世,伯夷降典, 折民惟刑;皋陶作士,惟明克允,故民協于中,而四方 有風動之休。成周之時,有蘇忿生,《敬爾由獄》于前;有 康叔封敬明,乃罰于後,故刑措不用,而歷年有八百 之永。漢高祖入關,除秦苛法,「約法」三章,可謂簡矣。繼 以孝文恭儉化民,感緹縈之言,而肉刑之法遂廢,從 釋之之議,而犯蹕盜環之罪獲減。景帝患笞者之多 死也,而更定箠令;元帝患重刑之繁也,減三十四事。 哀帝又減八十一事,其心亦仁矣,然治效不能比隆 于虞、周者,蓋文帝寬厚而禮樂未遑,景帝刻薄而誅 戮肆行,元帝牽制文義,哀帝寵信嬖倖,此豈有仁義 之道哉?唐高祖入關,除隋苛法,約法十二條,亦可謂 簡矣。繼以太宗仁恕為治,念肉刑久廢,而斷趾之刑 不敢復;覽《明堂灸圖》,而鞭背之刑不敢用。高宗永徽 中,詔省律令四十七條。元宗開元中,詔定絹估並以 實錢,是時天下大辟,有終歲止二十四人及五十八 人者,亦可謂仁矣。然治效亦不能比隆于虞、周者。蓋 高宗柔懦,廢嫡后而立孽妾;元宗奢侈,殺愛子而戮 諫臣,又豈有仁義之道哉?此漢、唐之治所以不古若 也。宋太祖始用士人分治州縣之獄,太宗遣官提點 諸路刑獄,而又置審刑院于禁中,防大理、刑部之失。 凡獄必先「三司,然後關報審刑院,事從申覆,然後下 丞相府,丞相又以聞,然後論刑。」其謹重之意如此。迨 末世則不然矣。

祥刑總部藝文四

[编辑]

《正旦上司憲府詩》
北周·庾信

[编辑]

詰旦啟門欄,繁辭湧筆端。蒼鷹下獄吏,獬豸飾刑官。 司朝引玉節,盟載捧珠盤。孟門久失路,扶搖忽上摶。 栖烏還得府,棄馬復歸闌。榮華名義重,虛薄報恩難。 枚乘還起疾,貢禹遂彈冠。方垂蓮葉劍,未用竹根丹。 一知懸象法,誰思垂釣竿。

《賦得慎罰詩》
唐·虞世南

[编辑]

帝圖光往策,上德表鴻名。道冠二儀始,風高三代英樂和知化洽,訟息表刑清。罰輕猶在念,勿喜尚留情。 明慎全無枉,哀矜在好生。五疵過亦察,二辟理彌精。 《幪巾》示廉恥,嘉石務詳平。每削繁苛性,常深惻隱誠。 政寬思濟猛,疑罪必從輕。于張懲不濫,陳郭憲無傾。 刑措諒斯在,歡然仰頌聲。

《移禁司刑詩》
沈佺期

[编辑]

「任直翻多毀,安身遂少徒。一朝逢糾繆,三省竟無虞。 白簡初心屈,黃沙始望孤。患平終不怒,持劾每相驅。 埋劍誰當辨,偷金以自誣。誘言雖委荅,流議亦真符。 首夏方憂圄,高秋獨向隅。嚴城看熠燿,圓戶對蜘蛛。 累餉唯妻子,披冤是友于。物情牽倚伏,人事限榮枯。 門客心誰在,鄰交跡儻無。撫襟雙涕落,危坐百憂趨。」 聖旨垂明德,冤囚豈濫誅。會希恩免理,終望罪矜愚。 司寇宜哀獄,台庭幸恤辜。漢皇虛詔上,容有報恩珠。

祥刑總部選句

[编辑]

《周禮清理刑獄表》云:「解澤行天,截海享霖膏之福;巽 風拂地,幽隅揚玉燭之和, 浴梧亭之化。日煙靜爽, 鳩吹紫籥之祥雲。春回貫索, 黃熊之後寖昌,恩施 車下,赤烏之興過曆。人拜棠陰, 六月生寒,獨拜鄭 昌之奏;三冬流血,敬陳路尉之書。陰德積于好生,家 以駟車。協慶太平,幾致刑措,州從五鳳傳聲。 自夫 刑濫棄灰」,悲深畫地。鑄書鼓鐵,漸非撻識初懷;白粲 鬼薪,更失象刑本意。郡有虎冠之吏,流水皆丹;朝懸 羅織之經,戶煙盡白。以讞鼠之才,讞獄何知?有雉罹 羅,更擇肉之心,擇人不問,枯魚過泣。致使朱衣杜伯, 萬里含冤;碧血萇弘,千秋成恨。戴南冠而奏伎,誰憐 楚客之魂;抱三木以囊頭,空下漢臣之淚。 棘木之 旁,神芝新茂;圜扉之上,異雀來巢。猶且刑期無刑,八 條開議,殺思止殺,十道洪宣。以為人當箠楚之餘,問 者何求不得。及至斷決之後,死者不可復生。 星軺 四出,見渭橋長乳之星;鳳詔銜來,消秦獄怪哉之氣。 金雞竿動,吏立春風;白虎旛收,人嬉夏雨。 三字為 椽,敢曰才堪折獄;一行作吏,唯知訓在《寶慈》。

張廷瓚《清理刑獄表》云:「籥動圜扉,高唱烏啼之曲;星 明貫索,密傳蠅集之書。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超过100年,并且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协议(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