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72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七十二卷 |
第一百七十二卷目錄
明堂祀典部彙考三
唐〈高祖武德一則 太宗貞觀二則 高宗永徽二則 顯慶二則 乾封一則 總章二
則 儀鳳一則 中宗嗣聖十二則 神龍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七十二卷
明堂祀典部彙考三
[编辑]唐
[编辑]高祖武德年祀明堂以元帝配
[编辑]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按《禮樂志》,「武德中,季秋祀 五方天帝於明堂,以元帝配。」〈又〉季秋大享於明堂,天 子親祠,不能,則有司攝事。五方帝大享於明堂,太尊 實汎齊,著尊實醴齊,犧尊實盎齊,山罍實酒,各二。五 人帝從享於明堂,以著尊實、醴齊皆二。祀以四圭有 邸,與配帝之幣皆以蒼。五方帝,籩八、豆八、簋一、簠一、 㽅一、俎一。五人帝,籩四、豆四、簋一、簠一、俎一。 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初,季秋祀五方」天上帝於明 堂,元帝配,牲用蒼犢二。五人帝、五官並從祀,用方色 犢十。
太宗貞觀五年議立明堂制度
[编辑]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隋無明堂,而季 秋大享,常寓雩壇。唐高祖、太宗時寓於圓丘。貞觀中, 禮部尚書豆盧寬、國子助教劉伯莊議從崑崙道上 層以祭天,下層以布政,而太子中允孔穎達以為非。 侍中魏徵以謂「五室重屋,上圓下方,上以祭天,下以 布政。自前世儒者所言雖異,而以為如此者多同。至 於」高下廣狹、大尺之制,可以因事制宜也。〈又〉唐初,《貞 觀禮》,「李秋大享於明堂,皆祀五天帝。」〈又〉貞觀初,明堂 以高祖配。
按《舊唐書禮儀志》:高祖受禪,不遑創儀。太宗平定天 下,命儒官議其制。貞觀五年,太子中允孔穎達以諸 儒立議違古,上言曰:「臣伏尋前敕,依禮部尚書劉伯 莊等議,以為從崑崙道上層祭天。又尋後敕,云:為左 右閣道,登樓設祭。臣檢六藝群書、百家諸史,皆名『基 上曰堂,樓上曰觀,未聞重樓之上而有堂名。《孝經》云: 『宗祀文王於明堂』』」,不云明樓明觀,其義一也。又明堂 法天,聖王示儉,或有翦蒿為柱,葺茅作蓋。雖復古今 異制,不可恆然,猶依大典,惟在樸素。是以蓆為稿秸, 器尚陶匏,用繭栗以貴誠,服大裘以訓儉。今若飛樓 架道,綺閣凌雲,考古之文,實堪疑慮。按《郊祀志》,「漢武 明堂之制,四面無壁,上覆以茅。祭五帝於上座,祀后 土於下防。」臣以上座正為基上,下防惟是基下,既云 無四壁,未審伯莊如何云上層祭神,下有五室,且漢 武所為,多用方士之說,違經背正,不可師祖。又盧寬 等議云:上層祭天,下堂布政,欲使人神位別,事不相 干。臣以古者敬重大事,與接神相似,以朝覲祭祀,皆 在廟堂,豈有樓上祭「祖,樓下視朝,閣道昇樓,路便窄 隘,乘輦相儀,接神不敬,步往則勞曳聖躬,侍衛在旁, 百司供奉,求之典誥,全無此理。臣非敢固執愚見,以 求己長。伏以國之大典,不可不慎,乞以臣言下群臣 詳議。」侍中魏徵議曰:「稽諸古訓,參以舊圖,其上圓下 方,複廟重屋,百慮一致,異軫同歸。洎當塗膺籙,未遑 斯禮」,典午聿興,無所取則。裴頠以諸儒持論,異端蜂 起,是非舛互,靡所適從,遂乃以人廢言,止為一殿。宋、 齊即仍其舊,梁、陳遵而不改。雖嚴配有所,祭享不匱, 求之典則,道實未弘。夫孝因心生,禮緣情立。心不可 極,故備物以表其誠;情無以盡,故飾宮以廣其敬。宣 尼美意,其在茲乎?臣等親奉德音,令參大「議,思竭塵 露,微增山海。凡聖人有作,義重隨時,萬物斯睹,事資 通變。若據蔡邕之說,則至理失於文繁;若依裴頠所 為,則又傷於質略。求之情理,未允厥中。今之所議,非 無用舍。請為五室重屋,上圓下方,既體有則象,又事 多故實。下室備布政之居,上堂為祭天之所,人神不 雜,禮亦宜之。其高下廣袤之規,几筵尺丈之制,則並 隨時立法,因事制宜,自我而作,何必師古?廓千載之 疑議,為百王之懿範。不使泰山之下,惟聞黃帝之法; 汶水之上,獨稱漢武之圖。則通乎神明,庶幾可俟。」子 來經始,成之不日,議猶未決。
貞觀十七年,祕書監顏師古上《明堂議》。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祕書監顏師古 曰:「《周書》敘明堂,有應門、雉門之制,以此知為王者之 常居爾。其青陽、總章、元堂、太廟左右個,皆路寢之名 也。文王居明堂之篇,帶弓韣,禮高禖,九門磔禳,國有 酒,以合三族。」推其事皆與《月令》合,則皆在路寢也。《大 戴禮》曰:「在近郊。」又曰:「文王之廟也。」此奚足以取信哉? 且門有皋庫,豈得施於郊野。謂宜近在宮中。
按《舊唐書禮儀志》:「貞觀十七年五月,祕書監顏師古議曰:『明堂之制,爰自古昔,求之簡牘,全文莫睹。始之 黃帝,降及有虞,彌歷夏殷,迄於周代,各立名號,別創 規模。眾說舛駁,互執所見,巨儒碩學,莫有詳通,斐然 成章,不知裁斷,究其指要,實布政之宮也。徒以戰國 縱橫,典籍廢棄,暴秦酷烈,經禮湮亡。今之所存傳記』」 雜說,用為準的,理實蕪昧。然《周書》之敘明堂,紀其四 面則有應門、雉門,據此一塗,固是王者之常居耳。其 青陽、總章、元堂、太廟及左個、右個,與四時之次相用, 則路寢之義,足為明證。文王居明堂之篇,「帶以弓韣, 祠於高禖,下九門磔禳,以禦疾疫;置梁除道,以利農 夫;令國有酒,以合三族」,凡一事等,皆合《月令》之文。觀 其所為,皆在路寢者也。《戴禮》:「昔周公朝諸侯於明堂 之位,天子負斧扆,南向而立。明堂也者,明諸侯之尊 卑也。」又云:「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堂一筵。」 據其制度,即大寢也。亦曰:「黃帝曰合宮,有虞氏曰總 章,殷曰陽館,周曰明堂。」斯皆路寢之徵,知非別處。《大 戴》所說,初有近郊之言,復稱文王之廟,進退無據,自 為矛盾。原夫負扆受朝,常居出入,既在皋庫之內,亦 何云於郊野哉?《孝經傳》云,「在國之陽,又無里數。」漢武 有懷創造,詢於搢紳,言論紛然,終無定據,乃立於汶 水之上而宗祀焉,明其不拘遠近,無擇方面。孝成之 代,表行城南,雖有其文,厥功靡立。平帝元始四年,大 議營創。孔牢等乃以為明堂、辟雍、太學,其實一也,而 有三名。金褒等又稱:「經傳無文,不能分別同異。」中興 之後,蔡邕作論,復云:「明堂、太廟,一物二名。」鄭元則曰: 「在國之陽,三里之外,七里之內,丙巳之地。」《釋例》亦云: 「明堂、太廟,凡有八名,其體一也。」苟立同異,竟為巧說, 並出自胸懷,曾無師祖。審夫功成作樂,理定制禮,草 創從宜,質文遞變。旌旗冠冕,古今不同;律度權衡,前 後不一,隨時之義,斷可知矣。假如周公舊章,猶當擇 其可否;宣尼彝則,尚或補其闕漏。況鄭氏臆說,淳于 謏聞,匪異守株,何殊膠柱。愚謂「『不出墉雉,邇接宮闈, 實允事宜,諒無所惑。但當上遵天旨,祗奉德音,作皇 代之明堂,永貽範於來葉』。區區碎議,皆略而不論。」又 上表曰:「明堂之制,陛下已發德音,久令詳議。但以學 者專固,人人異言,損益不同,是非莫定。臣愚以為五 帝之後,兩漢已前,高下方圓,皆不相襲。惟在陛下聖 情創造,即為大唐明堂,足以傳於萬代,何以論戶牖 之多少,疑階廷之廣狹?若恣儒者互說一端,久無斷 決,徒稽盛禮。昔漢武欲草《封禪儀》,博望諸生,所說不 同,莫知孰是。唯御史大夫倪寬,勸上自定制度,遂成 登封之禮。臣之愚誠,亦望陛下斟酌繁省,為其節文, 不可謙拒,以淹大典。」尋以有事遼海,未暇營創。
高宗永徽二年以太宗配祀明堂又敕詳定明堂形制
[编辑]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高宗永徽二年, 以太宗配祀明堂,而有司乃以高祖配五天帝,太宗 配五人帝。」
按《舊唐書禮儀志》:「永徽二年七月二日敕曰:『上元幽 贊,處崇高而不言;皇王提象,代神功而理物。是知五 精降德,爰應帝者之尊;九室垂文,用紀配天之業。且 合宮靈符,創鴻規於上代;太室總章,標茂範於中業。 雖質文殊制,奢儉異時,然則立天中,作人極,布政施 教,其歸一揆。朕嗣膺下武,丕承上烈,思所以答眷上 靈,聿遵孝享。而法宮曠禮,明堂寢構。今國家四表無 虞,人和歲稔,《作範》垂訓,今也其時。宣令所司與禮官 學士等考覈故事,詳議得失,務依典禮,造立明堂。庶 曠代闕文,獲申於茲日;因心展敬,永垂於後昆。其明 堂制度,令諸曹尚書及左右丞侍郎、太常、國子祕書 官、弘文館學士同共詳議』。」於是太常博士柳宣依鄭 元議,以為明堂之制,當為五室。內直丞孔志約據《大 戴禮》及盧植、蔡邕等議,以為九室。曹王友、趙慈皓、祕 書郎薛文思等各造《明堂圖》,諸儒紛爭,互有不同。上 初以九室之議為是,乃令所司詳定形制及辟雍門 闕等。
按《唐會要》:「永徽二年七月癸巳,詔禮官學士議立明 堂。柳宣依鄭元議五室,孔志約據《大戴禮》及盧植、蔡 邕議九室,趙慈皓、薛文思等各造明堂圖樣。」上以九 室可依,令所司詳定明堂形制,大小、階臺高下,及辟 雍門闕等制度。
永徽三年,出《九室圖》,令有司損益之。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永徽三 年六月,內出九室樣,乃更令有司損益之。有司奏言, 「內樣堂基三重,每基階各十二,上基方九雉,八角,高 一尺;中基方三百尺,高一筵;下基方三百六十尺,高 一丈二尺。上基象黃琮,為八角,四面安十二階。請從 內樣為定基高下仍請準周制,高九尺。其方共作司 約準一百四十八尺,中基、下基望並不用。又內室各 方三筵,開四闥八窗,屋圓楣徑二百九十一尺。」按《春 秋》大饗五帝,各在一室,商量不便。請依兩漢季秋合 饗,總於太室。若四時迎氣之祀,則各於其方之正。其安置九室之制,增損《明堂故事》,三二相重,太室在中 央,方六丈。其四隅之室,謂之左右房,各「方二丈四尺。 當太室四面,青陽、明堂、總章、元堂等室,各長六丈,以 應太室;闊二丈四尺,以應左右房。室間並通巷,各廣 一丈八尺。其九室并巷在堂上,總方一百四十四尺, 法《坤》之策。屋圓楣楯檐,或為未允。請據鄭元、盧植等 說,以前梁為楣,其徑二百一十六尺,法《乾》之策。圓柱 旁出,九室四隅各七尺」,法天以「七紀」柱外餘基,共作 司約準面別各餘一丈一尺。內室別四闥八窗,檢與 古同,請依為定。其戶依古外設而不開,內外有柱三 十六,每柱十梁,內有七間,柱根以上至梁高三丈,梁 以上至屋峻起,計高八十一尺。上圓下方,飛檐應規, 請依內樣為定。其屋蓋形制,仍望據《考工記》改為四 阿,并依禮加重檐,準太廟安鴟尾堂四向五色,請依 《周禮》白盛為便。其四向各隨方色,請施四垣及四門 辟雍,按《大戴禮》及前代說,辟雍多無水廣內徑之數。 蔡邕云:「水廣二十四丈,四周於外。」《三輔黃圖》云:「水廣 四周。」與蔡邕不異,仍云水外周堤。又張衡《東京賦》稱 「造舟為梁。」《禮記·明堂位》《陰陽錄》云:「水左旋以象天。」商 量水廣二十四丈,恐傷於闊。今請減為二十四步。垣 外量取周足,仍依故事造舟為梁,其外周以圓堤,并 取陰陽水行左旋之制。殿垣,按《三輔黃圖》,殿垣四周, 方在水內,高不蔽日。殿門去殿七十二步,準今行事 陳設,猶恐窄小。其方垣四門去堂步數,請準太廟南 門去廟基遠近為制。仍立四門八觀,依太廟門別各 安三門,施元閫四角造三重魏闕。此後群儒紛競,各 執異議。尚書左僕射于志寧等請為九室,太常博士 唐眕等請為五室。高宗令於觀德殿依兩議張設,親 與公卿觀之。帝曰:「明堂之禮,自古有之。議者不同,未 果營建。今設兩議,公等以何者為宜?」工部尚書閻立 德對曰:「兩議不同,俱有典故。九室似闇,五室似明,取 捨之宜,斷在《聖慮》。上以五室為便。」議又不定。由是且 止。
顯慶元年太尉長孫無忌等奏正明堂配位
[编辑]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顯慶元 年,太尉長孫無忌與禮官等奏議曰:「臣等謹尋方冊, 歷考前規,宗祀明堂,必配五郊。預入明堂,自緣從祀。 今以太宗作配,理有未安。伏見永徽二年七月詔建 明堂,伏惟陛下天縱聖德,追奉太宗,已遵嚴配。時高 祖先在明堂,禮司致惑,竟未遷祀,率意定儀,遂便著 令。」乃以太宗皇帝降配。五人帝,雖復亦在明堂,不得 對越天帝,深乖明詔之意,又與先典不同。謹案《孝經》 云:「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昔者周公宗祀 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伏惟詔意,義在於斯。今所司 行令,殊為失旨。又尋漢、魏、晉、宋,歷代禮儀,並無父子 同配明堂之義,唯《祭法》云:「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 而宗武王。」鄭元注云:「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禘 謂祭昊天於圜丘。郊,謂祭上帝於南郊。祖、宗謂祭五 帝、五神於明堂也。」尋鄭此注,乃以祖、宗合為一祭,又 以文、武共在明堂,連衽配祀,良為謬矣。故王肅駮曰: 「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祖宗自是不毀之名,非謂配 食於明堂者也。」審如鄭義,則《孝經》當言祖祀文王於 明堂,不得言宗祀也。凡宗者,尊也。周人既祖祀廟,又 尊其祀,孰謂祖於明堂者乎?鄭引《孝經》以解祭法,而 不曉周公本意,殊非仲尼之義旨也。又解宗武王云 配勾芒之類,是謂五神,位在堂下,武王降位,失君敘 矣。又按《六韜》曰:「武王伐紂,雪深丈餘,五車二馬,行無 轍跡,詣」營求謁。武王怪而問焉,太公對曰:「此必五方 之神來受事耳。」遂以其名召入,各以其職命焉。既而 克殷,風調雨順,豈有生來受職,歿則配之?降尊敵卑, 理不然矣。故《春秋傳》「禘、郊祖、宗,報五者,國之祀典也。」 傳言五者,故知各是一事,非謂祖宗合祀於明堂也。 臣謹上考殷、周,下洎貞觀,並無一代兩帝同「配於明 堂。南齊蕭氏以武明昆季並於明堂配食。」事乃不經, 未足援據。又檢武德時令,以元皇常配於明堂,兼配 感帝。至貞觀初,緣情革禮,奉祀高祖,配於明堂,奉遷 世祖專配感帝。此即聖朝故事,已有遞遷之典,取法 崇廟,古之制焉。伏惟太祖景皇帝搆室有周,建絕代 之丕業;啟祚汾晉,創歷聖之「洪基,德邁發生,道符立 極。又世祖元皇帝潛鱗韞慶,屈道事周,導濬發之靈 源,肇光宅之垂裕。稱祖清廟,萬代不遷,請停配祀,以 符古義。」伏惟高祖太武皇帝躬受天命,奄有神州,創 制改物,體元居正。為國始祖,抑有舊章。昔者炎漢高 帝、當塗太祖,皆以受命,例並配天。請遵故實,奉祀高 祖於圜丘,以配昊天上帝。伏惟太宗文皇帝道格上 元,功清下黷,拯率土之塗炭,協大造於生靈。請準詔 書,宗祀於明堂,以配上帝。又請依《武德》故事,兼配感 帝作主。斯乃二祖德隆,永不遷廟,兩聖功大,各得配 天。遠協《孝經》,近申詔意。
顯慶二年,定「明堂大享祭昊天上帝。」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顯慶二年,禮部尚書許敬宗與禮官等議曰:「明堂本以祭天,而鄭元 以為祭太微五帝,皆謬論也。」由是盡黜元說,明堂大 享,祭昊天上帝。
乾封二年詔明堂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以高祖太宗並配
[编辑]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乾封二年,詔明 堂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又詔明堂以高祖、太宗並 配。」
按《舊唐書禮儀志》:「乾封二年二月,詳宜略定,乃下詔 曰:『朕以寡薄,忝承丕緒,奉二聖之遺訓,撫億兆以初 臨。馭朽兢懷,推溝在念。而上元垂祐,宗社降休,歲稔 時和,人殷俗阜,車書混一,文軌大同。檢玉泥金,升中 告禪。百蠻執贄,萬國來庭,朝野懽娛,華夷胥悅。但為 郊禋嚴配,未安太室,布政施行,猶闕合宮。朕所以日 昃忘疲,中宵輟寢,討論墳籍,錯綜群言,採三代之精 微,探九皇之至賾,斟酌前載,製造明堂。棟宇方圓之 規,雖兼故實;度筵陳俎之法,獨運財成。宣諸內外,博 考詳議,求其長短,冀廣異聞。而鴻生碩儒,俱稱盡善, 搢紳士子,並奏該通。創此宏模,自我作古,因心既展, 情禮獲伸,永言宗祀,良深感慰。宜命有司及時起作。 務從折中。稱朕意焉』。」
總章元年議明堂班制度不果
[编辑]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禮樂志》:「高宗改元總章, 分萬年,置明堂縣,示欲必立之。而議者益紛然,或以 為五室,或以為九室。而高宗依兩議,以帟幕為之,與 公卿臨觀,而議益不一,乃下詔率意班其制度,至取 象黃琮,上設鴟尾,其言益不經,而明堂亦不能立 總章。二年,復詔示明堂規製。」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總章二 年三月,又具規製廣狹,下詔曰:「合宮聽朔,闡皇軒之 茂範;靈府通和,敷帝勛之景化。殷人陽館,青珪備禮; 姬氏元堂,彤璋合獻。雖運殊驪翰,時變質文,至於立 天中,建皇極,軌物施教,其歸一揆。考圖汶上,僅存公 玉之儀;度室圭躔,才紀中元之製。屬炎精墜駕,璿宮 毀籥,四海淪於沸鼎,九土陷於塗原。」高祖太武皇帝 仗鉞唐郊,收鈐雍野,納祥符於蒼水,受靈命於丕山, 飛沈泳沫,動植游源。太宗文皇帝盟津光誓,協降火 而登壇;「豐谷斷蛇,應屯雲而鞠旅。封金岱嶺,昭累聖 之鴻勳;勒石九都,成文考之先志。固可以作化明堂, 顯庸太室,旁羅八柱,周建四門,木工不琢,土事無文, 豐約折衷,經始勿亟,闕文斯備,大禮聿修。其明堂院 每面三百六十步,當中置堂,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 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總成三百六十步。當 中置堂,處二儀之中,定三才之本,構茲一宇,臨此萬 方。」自降院每面三門,同為一宇,徘徊五間,按《尚書》一 期有四時,故四面各一所開門。每時有三月,故每一 所開三門。一期十有二月,故周迴總十二門。所以面 別一門,應茲四序。既一時而統三月,故於一舍而置 三門。又《周易》三為陽數,二為陰數,合而為五。所以每 門舍五間,院四隅各置重樓,其四墉各依本方色。按 《淮南子》:「地有四維,故四樓。」又按《月令》:「水火金木土,五 方各異」色,故其牆各依本方之色。基八面,象八方。按 《周禮》,「黃琮禮地」,鄭元注:「琮者,八方之玉,以象地形,故 以祀地。」則知地形八方。又按《漢書》,武帝立八觚壇以 祀地。登地之壇,形象地,故令為八方之基,以象地形。 基高一丈二尺,徑二百八十尺。按《漢書》,陽為六律,陰 為六呂,陽與陰合,故高一丈二尺。又按《周易》,三為陽 數,八為陰數,三八相乘,得二百四十丈。按《漢書》,九會 之數有四十,合為三百八十,所以基徑二百八十尺。 故以交通天地之和,錯綜陰陽之數,以明陽不獨運, 資陰和以助成;陰不孤行,待陽唱而方應。陰陽兩順, 天地咸亨,則百寶斯興,九疇攸序。基每面三階,周迴 十二階,每階為二十五級。按《漢書》,天有三階,故每面 三階。地有十二辰,故周迴十二階。又按《文子》,從凡至 聖有二十五等,故每階二十五級。所以應符星而設 階,法台耀以疏陛,上擬霄漢之儀,下則地辰之數。又 列茲重級,用準聖凡,象皇極之高居,俯庶類而臨耀。 基之上為一堂,其宇上圓。按《道德經》,「天得一以清,地 得一以寧,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又曰:「道生一,一生 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又按《漢書》,太極元氣,函三為一。 又曰:天子以四海為家,故置一堂,以象元氣,并取四 海為家之義。又按《周禮》,「蒼璧禮天。」鄭元注:璧圓以象 天,故為宇上圓堂,每面九間,各廣一丈九尺。按《尚書》, 地有九州,故立九間。又按《周易》,陰數十,故間別一丈 九尺。所以規摹厚地,準則陰陽。法二氣以通基,置九 州於一宇。堂周迴十二門,每門高一丈七尺,闊一丈 三尺。按《禮記》,「一歲有十二月」,所以置十二門。又按《周 易》,「陰數十,陽數七,故高一丈七尺。」又曰「陽數五,陰數 八,故闊一丈三尺。」所以調茲玉燭,應彼金渾。葉二氣 以循環,逐四序而迎節。堂周迴二十四窗,高一丈三 尺,闊一丈一尺。二十三櫺二十四明按《史記》,天有二十四氣,故置二十四窗。又按《書》,一年十二月并象閏, 故高一丈三尺。又按《周易》,「天數一,地數十」,故闊一丈 一尺。又「天數九,地數十」,并四時成二十三,故二十三 櫺。又按《周易》八純卦之本體,合二十四爻,故有二十 四明。《列牖疏》:「象風」候氣,遠周天地之數,曲準陰陽之 和。堂心八柱,各長五十五尺。按《河圖》,八柱承天,故置 八柱。又按《周易》,大衍之數五十有五,故長五十五尺。 聳茲八柱,承彼九間,數該大衍之規,形符立極之制。 且柱為陰數,天實陽元,柱以陰氣上昇,天以陽和下 降。固陰陽之交泰,乃天地之相承。堂心之外,置四柱 為四輔,按《漢書》天有四輔星,故置四柱以象四星。內 以八柱承天,外象四輔明化,上交下泰,表裡相成,葉 台耀以分輝,契編珠而拱極。八柱四輔之外,第一重 二十柱,按《周易》天數十,并五行之數合而為二十,故 置二十柱。體二儀而立數,葉五位以裁規,式符立極 之功,允應剛柔之道。八柱四輔之外,第二重二十八 柱,按《史記》,「天有二十八宿,故有二十八柱,所以仰則 乾圖,上符景宿,考編珠而紀度,觀列宿以迎時。」八柱 四輔之外,第三重三十二柱,按《漢書》有八節、八政、八 風、八音,四八三十二柱。調風御節,萬物資以化成,布 政流音,九區仰而貽則。外面周迴,三十六柱,按《漢書》, 一期三十六旬,故法之以置三十六柱,所以象歲時 而致用,順寒暑以通微,璿璣之度無愆,玉曆之期永 契。八柱之外,修短總有三等。按《周易》,「天地人為三才。」 故置柱長短三等,所以擬三才以定位,高下相形,體 萬物以資生,長短兼運。八柱之外,都合一百二十柱。 按《禮記》:「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合為一」百二十。是以置一百二十柱。分職設官,翊化 資於多士;開物成務,構廈藉於群材。其上監周迴二 百四柱,按《周易》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又《漢書》九會 之數有六十,故置二百四柱,所以採坤策之元妙,法 甲乙之精微,環迴契辰象之規,結構準陰陽之數。又 基以象地,故葉策於坤元;柱各依方,復規模於甲子, 重楣二百一十六條。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故置二百一十六條,所以規模《易》象,擬法乾元,應大 衍之深元,葉神策之至數。大小節及栱,總六千三百 四十五。按《漢書》,「會月之數六千三百四十五,故置六 千三百四十五枚,所以遠採三統之文,旁符會月之 數,契金儀而調節,偶璇曆以和時。」重幹四百八十九 枚,按《漢書》,章月二百三十五,閏月周迴二百五十四, 總成四百八十九,故置四百八十九枚,所以法履端 之奧義,象舉正之芳猷,規模歷象,發明章閏。下枊七 十二枚,按《易緯》有七十二候,故置七十二枚,所以式 模芳節,取規貞候,契至和於昌曆,偶神數於休期。上 枊八十四枚,按《漢書》,九會之數有七十,又按《莊子》,「六 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司馬彪注:天地四方為六合, 總成八十四,故置八十四枚,所以模範二儀,包羅六 合,準會陰陽之數,周通氣候之源。枅六十枚,按《漢書》, 推太歲之法有六十,故置六十枚,所以兼該曆數,包 括陰陽。採甲乙之深微,窮辰子之元奧。連拱三百六 十枚,按《周易》當期之日,三百有六十,故置三百六十 枚,所以葉周天之度,準當期之日,順平分而成歲,應 晷運以循環。小梁六十枚,按《漢書》有六十甲子,故置 六十枚。構此虹梁,遐規鳳曆,旁竦四宇之製,遙符六 甲之源。二百二十八枚,按《漢書》,章中二百二十八, 故置二百二十八枚,所以應長曆之規,象中月之度, 廣綜陰陽之數,旁通寒暑之和。方衡一十五重,按《尚 書》五行生數一十有五,故置十五重。結棟分間,法五 行而演祕。疏楹疊構,葉生數以成規。南北大梁三根, 按《周易》,「太極生兩儀」,故置二大梁。軌範乾坤,模擬天 地,象元黃之合德,表覆載以生成。陽馬三十六道,按 《易緯》有三十六節,故置三十六道。所以顯茲嘉節,契 此貞辰。分六氣以燮陰陽,環四象而調風雨。椽二千 九百九十根,按《漢書》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通法五 百九十八,共成二千九百九十。所以偶推步之規,合 通法之數。是知疏椽構宇,則大壯之架斯隆;積月成 年,則會曆之規無爽。大招兩重,重別三十六條總七 十二,按《淮南子》,太平之時,五日一風,一年有七十二 風,故置七十二條,所以通規瑞曆,葉數祥風,遙符淳 俗之源,遠則休徵之契。飛檐椽九百二十九枚,按《漢 書》,從子至午,其數九百二十九,所以採辰象之宏模, 法周天之至數。且午為陰本,子實陽源,子午分時,則 生成之道自著;陰陽合德,則覆載之義。茲隆堂檐徑 二百八十八尺。按《周易》乾之策二百一十六,《易緯》云 「年有七十二候,合為二百八十八」,故徑二百八十八 尺。所以仰葉乾策,遠承貞候,順和氣而調序,擬圓蓋 以照臨。堂上棟去基上面九十尺。按《周易》,「天數九,地 數十」,以九乘十,數當九十,故去基上面九十尺。所以 上法圓清,下儀方載。契陰陽之至數,葉交泰之貞符。 又以茲天九,乘於地十,象陽唱而陰和,法乾施而坤 成。檐去地五十五尺。按《周易》,大衍之數五十有五,故去地五十五尺,所以擬大易之嘉數,通惟神之至賾。 道合萬象,理貫三才。上以清陽,玉葉覆之。按《淮南子》, 清陽為天,合以清陽之色。詔下之後。猶詳議未決。終 高宗之世。未能創立。
儀鳳二年太常卿韋萬石請定明堂禮
[编辑]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儀鳳二 年七月。太常少卿韋萬石奏曰:「明堂大享。惟古禮鄭 元議祀五天帝。王肅議祀五行帝。貞觀禮依鄭元議 祀五天帝。顯慶以來新修禮。祀昊天上帝。奉乾封二 年敕祀五帝。又奉制兼祀昊天上帝。復奉上元三年 三月敕。五禮俱以貞觀年禮為定。又奉去年敕。並依 周禮行事,今用樂須定所祀之神,未審依古禮及貞 觀禮,為復依見行之禮?」時高宗及宰臣並不能斷依 違,久而不決。尋又詔尚書省及學士詳議,事仍不定。 自此明堂大享,兼用貞觀、顯慶二禮。
中宗嗣聖五年〈即武后垂拱四年〉武后毀乾元殿作明堂按唐書武后本紀垂拱四年正月庚午毀乾元殿作明堂十二月辛亥改明堂為萬象神宮按禮樂志
[编辑]則天始毀東都「乾元殿」,以其地立明堂,其制淫侈,無 復可觀,皆不足紀。其後火焚之,既而又復立。
按《舊唐書禮儀志》:「則天臨朝,儒者屢上言請創明堂。 則天以高宗遺意,乃與北門學者議其制,不聽群言。 垂拱三年春,毀東都之乾元殿,就其地創之。四年正 月五日,明堂成。凡高二百九十四尺,東西南北各三 百尺,有三層。下層象四時,各隨方色。中層法十二辰, 圓蓋,蓋上盤九龍捧之;上層法二十四氣,亦圓蓋。亭」 中有巨木十圍,上下通貫,栭櫨橕棍,藉以為本,亙之 以鐵索。蓋為鸑鷟,黃金飾之,勢若飛翥。刻木為瓦,夾 紵漆之。明堂之下施鐵渠,以為辟雍之象,號萬家神 宮,因改河南縣為合宮縣。詔曰:「黃軒御曆,朝萬方於 合宮;丹陵握符,咨四岳於衢室。有虞輯瑞,總章之號 既存;大禹錫珪,重屋之名攸建。殷人受命,置陽館以 辨方;周室凝圖,立明堂以經野。用能範圍三極,幽贊 五神,展尊祖之懷,申宗祀之典。」爰從漢魏,迨及周隋, 經始之制雖興,修廣之規未備。朕以庸昧,虔膺厚托, 受寄於綴衣之夕,荷顧於仍几之前。伏以高宗往年, 已屬意於陽館,故宗輔之縣,預紀明堂之名;改元之 期,先著總章之號。朕於乾封之際,已奉表上塵,雖簡 宸心,未遑營構。今以鼎郊勝壤,圭邑奧區,處天地之 中,順陰陽之序。舟車是湊,貢賦攸均。爰藉子來之功, 式遵奉先之旨。夫明堂者,天子宗祀之堂,朝諸侯之 位也。開乾坤之奧策,法氣象之運行,故能使災害不 生,禍亂不作,眷言盛烈,豈不美歟!比者鴻儒禮官,所 執各「異。咸以為明堂者,置之三里之外,七里之內,在 國陽明之地。今既俯邇宮掖,恐黷靈祇,誠乃布政之 居,未為宗祀之所。朕乃為丙巳之地,去宮室遙遠,每 月所居,因時饗祭,常備文物,動有煩勞,在於朕懷,殊 非所謂。今故裁基紫掖,闢宇彤闈,經始肇興,成之匪 日。但敬事天地,神明之德乃彰;尊祀祖宗,嚴恭之志 方展。若使惟云布政,負扆臨人,則茅宇土階,取適而 已,豈必勞百姓之力,制九筵而御哉?誠以獲執蘋蘩, 虔奉宗廟故也。時既沿革,莫或相遵,自我作古,用適 於事。今以上堂為嚴配之所,下堂為布政之居,光敷 禮訓,式展誠敬。來年正月一日,可於明堂宗祀三聖, 以配上帝。宜令禮官博土」學士、內外明禮者詳定《儀 禮》,務從典要,速以奏聞。
嗣聖六年。〈即武后永昌元年〉武后享於萬象神宮 按《唐書武后本紀》,永昌元年正月乙卯,享於萬象神 宮,大赦,改元,賜酺七日。戊午,布政於萬象神宮,頒九 條以訓百官。按《則天皇后傳》,「永昌元年,享萬象神 宮,改服袞冕,搢大圭,執鎮圭。睿宗亞獻,太子終獻,合 祭天地五方帝,百神從,以高祖、太宗、高宗配,引魏王 士彠從配,班九條訓百官,遂大饗」群臣。 按《舊唐書禮儀志》,永昌元年正月元日,始親享明堂, 大赦改元。其月四日,御明堂布政,頒九條以訓於百 官。文多不載。翌日,又御明堂饗群臣,賜縑纁有差。自 明堂成後,縱東都婦人及諸州父老入觀,兼賜酒食, 久之乃止。吐蕃及諸夷以明堂成,亦各遣使來賀。 嗣聖七年〈即武后載初元年〉武后親享明堂。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武后本紀》,載初 元年春正月,神皇親享明堂,大赦天下。依周制建子 月為正月,改永昌元年十一月為載初元年,十二月 為臘月,改舊正月為一月。按《禮儀志》:載初元年冬 正月庚辰朔,日南至,復親饗明堂,大赦改元,用周正。 翼日,布政於群后。其年二月,則天又御明堂,大開三 教。內史邢文偉講《孝經》,命侍臣及僧道士等以次論 議,日昃乃罷。
嗣聖八年。〈即武后天授二年〉正月親祀明堂。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武后本紀》云云。
按《禮儀志》:「天授二年正月乙酉,日南至,親祀明堂。」
「合祭天地,以周文王及武氏先考先妣配,百神從祀並於壇位次第布席以祀之。」於是春官郎中韋叔夏奏曰:「『謹按明堂大享,唯祀五帝。故《月令》云:『是月也,大 享帝』。則《禮典》所云『大享不問卜』。鄭元注云:『謂遍祭五 帝於明堂,莫適卜』。是也』。又按《祭法》云:『祖文王而宗武 王』。鄭元注云:『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故《孝經》云: 『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據此諸文,明堂正禮,唯 祀五帝,配以宗祖及五帝五官神等,自外餘神,並不 合預。伏惟陛下追遠情,深崇禋志,切於明堂享祀,加 昊天上帝、皇地祇,重之以先后配享。此乃補前王之 闕典,弘嚴配之虔誠。往以神都郊壇未建,乃於明堂 之下,廣祭眾神。蓋義出權時,非不刊「之禮也。謹按《禮 經》,其內官、中官、五岳、四瀆諸神,並合從祀於二至。明 堂總奠,事乃不經。然則宗祀配天之親,雜與小神同 薦,於嚴敬之道,理有不安。望請每歲元日,惟祀天地 大神,配以帝后。其五嶽以下,請依禮於冬夏二至從 方丘、圓丘,庶不煩黷。」從之。時則天又於明堂後造天 堂以安佛像,高百餘尺。始起建構為大風振倒。俄又 重營其功未畢。
嗣聖九年。〈即武后天授三年〉正月親祀明堂。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武后本紀》云云。 嗣聖十年。〈即武后長壽二年〉武后親享於明堂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則天皇后傳》。「長壽二年 享神宮。自制大樂。舞工用九百人。以武承嗣為亞獻。 三思為終獻。」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長壽二年春一月,親享明堂, 嗣聖十一年。」〈即武后長壽三年〉武后親享於明堂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武后本紀》。長壽 三年春一月。親享明堂。
嗣聖十二年。〈即武后證聖元年〉明堂災。
按《唐書武后本紀》:「天冊萬歲元年正月,改元證聖。丙 申,萬象神宮火。」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證聖元年春一月丙申夜,明堂 災,至明而並從煨燼。庚子,以明堂災告廟,手詔責躬。」
按《禮儀志》:「證聖元年正月丙申夜,佛堂災,延燒明。」
堂。至曙,二堂並盡。尋時又無雲,而雷起自西北。則天 欲責躬避正殿,宰相姚璹曰:「此實人火,非是天災。至 如成周宣榭,卜代逾長;漢武建章,盛德彌永。今明堂 是布政之所,非宗祀也。」則天乃御端門,觀酺宴,下詔 令文武九品已上各上封事,極言無有所隱。左拾遺 劉承慶上疏曰:「臣聞自古帝王皆有羙惡,休祥所以 昭其德,災變所以知其咎」,天道之常理,王者之常事。 然則休祥屢臻,不可務功而自滿;災變奄降,不可輕 忽而靡驚。故殷宗以桑穀生朝,懷懼而自省,妖不勝 德,遂立中興之功;辛紂以「省生大鳥」,恃福而自盈,祥 不勝驕,終致傾亡之禍。故知災變之生,將自覺悟。明 主,扶持大業,使盛而不衰。理須祗畏神心,警懼天誡, 飭身正事,業業兢兢,則凶往而吉來,轉禍而為福。昔 殷湯禱身而降雨,成王省事以反風,宋公憂熒惑之 災而應三舍之壽,高宗徵雊鼎之異而享百年之福, 此其類也。自陛下承天理物至道事神,美瑞嘉祥,洊 臻狎委,非臣所能盡述。日者變生人火,損及神宮,驚 惕聖心,震動黎庶。臣謹按《左傳》曰:「人火曰火,天火曰 災。」人火因人而興,故指火體而為稱。天火不知何起, 直以所災言之,其名雖殊,為害不別。又《漢書·五行志》 曰:「火失性,則自上而降,及濫燄妄起。」所謂人火,其來 雖異,為患實同。王者舉措營為,必關幽顯,幽為天道, 顯為人事,幽顯跡通,天人理合。今工匠宿藏其火,本 無放燎之心;明堂教化之宮,復非延火之所。孽煨潛 扇,倏忽成災,雖則因人,亦關神理。臣愚以為火發既 先從麻主,後及總章,意將所營佛舍,恐勞而無益。但 崇其教,即是津梁,何假紺宮,方存汲引。既辟在明堂 之後,又前逼牲牢之筵。兼以厥構崇大,功多難畢,立 像弘法,本擬利益黎元,傷財役人,卻且煩勞家國。承 前大風摧木,天誡已顯。今者毒燄冥熾,人孽復彰,聖 人動作,必假天人之助,一興工役,二者俱違。厥應昭 然,殆將緣此。臣以為明堂是正陽之位,至尊所居,展 禮班常,崇化立政,玉帛朝會,神靈依憑。營之可曰大 功,損之實非輕事。既失嚴禋之所,復傷孝理之情。陛 下昨降明制,猶申寅畏之旨,群寮理合兢畏震悚,勉 力司存,豈合承恩耽樂,安然酺宴。又下人感荷聖德, 睹變憎惶,神體克寧,豈非深悅?但以火氣初止,尚多 驚懼,餘憂未息,遽以歡事遏之,臣恐憂喜相爭,傷於 情理。故《傳》曰:「可憂而為樂,取憂之道。」又古者有火祭 四墉,四墉積陰之氣,祈之以禳火災,火陽之氣,歡樂 陽事。火氣方勝,不可復興陽事。臣聞災變之興,至聖 不免,聿修其德,來患可禳。陛下垂制博訪,許陳至理。 而左史張鼎以為今既火流王屋,彌顯大周之祥。通 事舍人逢敏奏稱:「當彌勒初成佛道時,有天魔燒宮 七寶臺,須臾散壞。斯實諂妄之邪言,實非君臣之正 論。晻昧王化,無益萬機。夫天道雖高,其察彌近;神心 雖寂,其聽彌聰,交際皇王,事均影響。今大風烈火,譴告相仍,實天人丁寧,匡諭聖主,使鴻基益固,天祿永 終之意也。伏願陛下乾乾在慮,翼翼為懷,若涉巨川, 如承大祭。審其致災之理,詳其降眚之由,無瞢天人 之心,而興不急之役,則兆人蒙賴,福祿靡窮,幸甚幸 甚!」則天尋令依舊規制,重造明「堂,凡高二百九十四 尺,東西南北廣三百尺,上施寶鳳,俄以火珠代之。明 堂之下,圜遶施鐵渠,以為辟雍之象。」
嗣聖十三年。〈即武后萬歲通天元年〉復作明堂,改名通天宮 按《唐書武后本紀》,「萬歲通天元年臘月甲申,封於神 岳,改元曰萬歲登封。三月丁巳,復作明堂,改曰通天 宮。大赦改元,賜酺七日。」
按《舊唐書禮儀志》:「天冊萬歲二年三月,重造明堂成, 號為通天宮。四月朔日,又行親享之禮,大赦,改元為 萬歲通天。」翼日,則天御通天宮之端扆殿,命有司讀 時令,布政於群后。其年禱銅為九鼎。
嗣聖十四年。〈即武后神功元年〉正月,享於明堂,四月,置九鼎 於通天宮。
按《唐書武后本紀》:「神功元年四月,置九鼎於通天宮, 九月壬寅,大赦改元。」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萬歲通天二年正月,親享明堂。 夏四月,九鼎成,置於明堂之庭。按《禮儀志》:「鼎既成, 置於明堂之庭,各依方位列焉。神都鼎,高一丈八尺, 受一千八百石。冀州鼎名武興,永州鼎名長安,兗州 名日觀,青州名少陽,徐州名車源,揚州名江都,荊州 名江陵,梁州名咸都。其八州鼎高一丈四尺,各受一 千二百石。司農卿宗晉卿為九鼎使,都用銅五十六 萬七百一十二斤。鼎上圖寫本州山川物產之像,仍 令工書人著作郎賈膺福、殿中丞薛昌容、鳳閣主事 李元振、司農錄事鍾紹宗等分題之」,左尚方署令曹 元廓圖畫之。鼎成,自元武門外曳入,令宰相、諸王、南 北衙宿衛兵十餘萬人并仗內大牛、白象共曳之,則 天自為《曳鼎歌》,令相唱和。其時又造大儀鐘,斂天下 三品金,竟不成。九鼎初成,欲以黃金千兩塗之。納言 姚璹曰:「鼎者神器,貴於質樸,無假別為浮飾。臣觀其 狀,光有五彩輝煥,錯雜其間,豈待金色為之炫耀。」乃 止。其年九月,又大享於通天宮,以契丹破滅,九鼎初 成,大赦,改元為神功。
嗣聖十六年。〈即武后聖曆元年〉正月,親享於明堂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武后本紀,聖曆 元年正月,親享明堂,大赦天下,改元按《禮儀志》,聖 曆元年正月,又親享及受朝賀。尋制,每月一日,於明 堂行告朔之禮。司禮博士辟閭仁諿奏議曰:「謹按經 史正文,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惟《禮記玉藻》云:『天子 聽朔於南門之外』。《周天官》」:「太宰,正月之吉,布政於邦 國都鄙。」干寶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朔日也。」此即《玉 藻》之聽朔矣。今每歲首元日,於通天宮受朝,讀時令, 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下諸朝集使等咸列於庭。此則 聽朔之禮畢,而合於《周禮》《玉藻》之文矣。而鄭元注《玉 藻》聽朔,以秦制《月令》有五帝五官之事,遂云:「凡聽朔, 必特牲告其時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此鄭注之 誤也,故漢魏至今莫之用。按《月令》云「其帝太昊,其神 勾芒」者,謂宣布時令,告示下人。其令詞云「其帝其神」 耳,所以為敬授之文,欲使人奉其時而務其業。每月 有令,故謂之《月令》,非謂天子月朔日以配帝而發告 之。其每月告朔者,諸侯之禮也。故《春秋左氏傳》曰:「公 既視朔,遂登觀臺。」又鄭注《論語》云:「禮,人君每月告朔, 於廟有祭,謂之朝享。」魯自文公始不視朔。是諸侯之 禮明矣。今王者行之,非所聞也。按鄭所謂享其帝者, 即太昊等五人帝,其神者即重黎等五行官,雖並功 施於人,列在祀典,無天子每月拜祭告朔之文。臣等 謹檢《禮記》及《三禮義宗》《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 祠令,並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若以為代無明堂,故 無其告朔之禮,則《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祠令》, 著「祀五方上帝於明堂」,即《孝經》「宗祀文王於明堂」也。 此則無明堂而著其享祭,何為告朔獨闕其文?若以 君有明堂,即合告朔,則周秦有明堂,而經典正文,無 天子每月告朔之事。臣等歷「觀今古,博考載籍,既無 其禮,不可習非。望請停每月一日告朔之祭,以正國 經。竊以天子之尊,而用諸侯之禮,非所謂頒告朔,令 諸侯,使奉而行之義也。」鳳閣侍郎王方慶又奏議曰: 「謹按明堂,天子布政之宮也。蓋所以順天氣,統萬物, 動法於兩儀,德被於四海者也。夏曰世室,殷曰重屋, 姬曰明堂,此」三代之名也。明堂,天子太廟,所以宗祀 其祖,以配上帝。東曰青陽,南曰明堂,西曰總章,北曰 元堂,中曰太室。雖有五名,而以明堂為主。漢代達學 通儒,咸以明堂、太廟為一。漢左中郎將蔡邕立議,亦 以為然。取其正室,則謂之太室;取其向陽,則謂之明 堂;取其建學,則謂之太學;取其圜水,則謂之辟雍。異 名而同事,古之制也。天子以孟春正月上辛日於南 郊,總受十二月之政,還藏於祖廟,月取一政,班於明 堂。諸侯孟春之月朝於天子,受十二月之政,藏於祖廟,月取一政而行之,蓋所以合陰陽,順天道也。如此 則禍亂不作,災害不生矣。故仲尼美而稱之曰:「明王 之以孝理天下也。」人君以其禮告廟,則謂之告朔;聽 視此月之政,則謂之視朔,亦曰聽朔。雖有三名,其實 一也。今禮官議稱經史正文,無天子每月告朔之事 者。臣謹按《春秋》文公六年:「閏十月不告朔。」《穀梁傳》曰: 「閏,附月餘日,天子不以告朔。」《左氏傳》云:「閏月不告朔。」 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人之道,於 是乎在矣。不告閏「朔,棄時政也。」臣據此文,則天子閏 月亦告朔矣,寧有他月而廢其禮者乎?博考經籍,其 文甚著。何以明之?《周禮太史職》云:「頒告朔於邦國,閏 月告,王居門終月。」又《禮記·玉藻》云:「閏月則闔門左扉, 立於其中。」並是天子閏月而行告朔之事也。禮官又 稱:「《玉藻》:『天子聽朔於南門之外』。」《周禮天官》太宰,「正月 之吉,布政於邦國都鄙。」干寶注云:「周正建子之月,告 朔日也。」此即《玉藻》之聽朔矣。今每歲首元日,通天宮 受朝,讀時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諸州朝集使等 咸列於庭。此聽朔之禮畢,而合於《周禮》《玉藻》之文矣。 《禮論》及《三禮義宗》《江都集禮》《貞觀禮》《顯慶禮》及《祠令》, 無王者告朔之事者。臣謹按《玉藻》云:「元冕而朝日於 東門之外,聽朔於南門之外。」鄭注云:「朝日,春分之時 也。」東門,皆謂國門也。明堂在國之陽,每月就其時之 帝而聽朔焉。卒事,反宿於路寢。凡聽朔必以特牲告 其時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臣謂今歲首元日,通 天宮受朝,讀時令及布政,自是古禮。孟春上辛受十 二月之政,班於明堂,其義昭然,猶未行也。即如禮官 所言,遂闕其事。臣又按《禮記·月令》,天子每月居青陽 明堂,總章元堂,即是每月告朔之事。先儒舊說,天子 行事,一年十八度入明堂,大享不問卜,一入也;每月 告朔,十二入也;四時迎氣,四入也;巡狩之年,一入也。 今禮官立議,王惟歲首一入耳。與先儒既異,臣不敢 同。鄭元云:「凡聽朔,告其帝。」臣愚以為告朔之日,則五 方上帝之一帝也。「春則靈威仰,夏則赤熛怒,秋則白 招拒,冬則汁光紀,季月則含樞紐」也,並以始祖而配 之焉。人帝及神,列在祀典,亦於其月而享祭之。魯自 文公始不視朔,子貢見其禮廢,欲去其羊,孔子以羊 存猶可識其禮,羊亡其禮遂廢。故云「爾愛其羊,我愛 其禮。」漢承秦滅學,庶事草創,明堂辟雍,其制遂闕。漢 武帝封禪,始造明堂於泰山,既不立於京師,所以無 告朔之事。至漢平帝元始中,王莽輔政,庶幾復古,乃 建明堂辟雍焉。帝祫祭於明堂,諸侯王、列侯、宗室子 弟九百餘人助祭,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 各有差。漢末喪亂,尚傳其禮。爰至後漢,祀典仍存。明 帝永平二年,郊祀五帝於明堂,以光武配,祭牲各一 犢,奏樂如南郊。董卓西移,載籍湮滅,告朔之禮,於此 而墜。暨於晉末,戎馬生郊,禮樂衣冠,掃地總盡。元帝 過江,是稱狼狽。禮樂制度,南遷蓋寡。彝典殘缺,無復 舊章。軍國所資,臨事議之。既闕明堂,寧論告朔?宋朝 何承天纂集「其文,以為《禮論》,雖加編次,事則闕如。」梁 代崔靈恩撰《三禮義宗》,但捃摭前儒,因循故事而已。 隋大業中,煬帝命學士撰《江都禮集》,只抄撮《禮論》,更 無異文。貞觀顯慶禮及祠令不言告朔者,蓋為歷代 不傳,其文遂闕,各有由緒,不足依據。今禮官引為明 證,在臣誠實有疑。陛下肇建明堂,幸遵古典,告朔「之 禮,猶闕舊章。欽若稽古,應須補葺。若每月聽政於明 堂,事亦煩數,孟月視朔,恐不可廢。」上又命奉常廣集 眾儒,取方慶仁諿所奏議定得失。當時大儒成均博 士吳揚吾、太學博士郭山惲曰:「臣等謹按《周禮》《禮記》 及三傳,皆有天子告朔之禮。夫天子頒告朔於諸侯, 秦政焚滅《詩》《書》,由是告朔禮廢。今明堂肇建,總章新 立,紹百王之絕軌,樹萬代之鴻規。上以嚴配祖宗,下 以敬授人時,使人知禮樂,道適中和,災害不生,禍亂 不作。今若因循頒朔,每月依行,禮貴隨時,事須沿革。 望依《王方慶》議,用四時孟月日及季夏於明堂修復 告朔之禮,以頒天下。其帝及神,亦請依《方慶》用鄭元 義告五時帝於明堂上,則嚴配之道,通於神明,至孝 之德,光於四海。」制從之。
嗣聖二十一年。〈即武后長安四年〉命元日受朝於明堂 按《唐書武后本紀》。不載按《舊唐書禮儀志》。長安四 年。始制。元日明堂受朝。停讀時令。
神龍元年祀天地於明堂以高宗配
[编辑]按《唐書中宗本紀》:「神龍元年九月壬午,祀天地於明 堂,大赦。」
按《舊唐書禮儀志》:「中宗即位,神龍元年九月,親享明 堂,合祭天地,以高宗配。禮畢,曲赦京師。明年,駕入京, 於季秋大享,復就圜丘行事。迄於睿宗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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