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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國圖志/卷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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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大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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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利堅國即育奈士迭國總記(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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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粵人稱曰「花旗國」其實「彌利堅」,即「墨利加」,又作「美理哥」,乃洲名,非國名也。西洋稱部落曰「士迭」[1],而彌利堅無國王,止設二十六部頭目,別公舉一大頭目總理之,故名其國「育奈士迭國」[2],譯曰「兼攝邦國」。

育奈士迭國,在北阿墨剌加洲中為最巨之區,其地自古不通各洲,土曠人稀,皆因底阿生番遊獵其間,耶穌紀歲千二百九十二年(宋祥興十五年)。呂宋之戈攬麻士,乘船西駛,始知此地,創立佛羅裏達部落,開墾興築,將二百年,辟地未廣。千五百八十四年(明萬曆十二年,英吉利女王衣裏薩柏時,有英吉利人,往彌利堅海岸開墾,大呂宋人拒戰,英吉利人敗走。英國女王依裏薩柏,遂遣勇將精兵往墾其地,無人敢阻,遂名其地曰窪治泥阿。續遣二臣協創部落,復墾羅阿錄之地。英國占士王遂設甘巴尼二員分治之,一曰蘭頓甘巴尼,一曰勃列茂甘巴尼。又於所屬各部落,增設岡色爾之官,而總轄於蘭頓之岡色爾。又遣三巨舶,每舶載百有五人,瀕河建築部落,即以國王之名名之,曰占士部落。千六百有七年(明萬曆三十五年,英人與土人爭鬥,英之首領士彌,為土目包哈但所擒,自後英人不敢橫行,惟與土人互相姻婭,生齒日熾。千六百二十一年(明天啟元年,英國設總領於窪治尼阿,是年嚴禁波羅特士頓教,斯教逃出數百人由荷蘭駕舟至彌利堅開墾,創建城邑曰紐英蘭。千六百二十八年(明崇禎元年,復得沙廉地,即今馬沙朱碩士部落,自設總領,自立律例。千六百三十二年(明崇禎五年,覓出紐含社。千六百三十五年(明崇禎八年,覓出勃羅威電,次年開出袞弱底格。千六百三十八年(明崇禎十一年,復開出紐含汾,並曆年在海岸所墾之緬地,均建築城邑,設官治理,尚有歐羅巴人續墾洲內各地。千六百四十二年(明崇禎十五年,英國女王馬裏阿敕加特力教之律官,來治此地,亦以國王之名名之,其地曰馬裏蘭。千六百六十三年康熙二年,英國查爾士王,令數臣往墾彌利堅南隅,即今之戈羅裏那,亦以國王之名名之,其首部落曰查爾士頓。後又擴地開疆,遂分為南戈羅裏,北戈羅裏。明年英國復奪取荷蘭與綏林所墾之紐育,紐惹西,若地拉窪三部落。至是千六百八十年康熙十九年,英吉利水師官威廉邊者,復開賓西爾窪尼阿部落。千七百三十二年雍正十年,英人復墾若治阿之地,竭心力,曆艱險。至千七百五十二年乾隆十七年,始成部落,無異於戈羅裏,計英吉利占士王,至查爾士王,二代所得阿彌利堅洲內之部落,十有六區悉將因底阿土番驅之遐陬。千七百五十六年至六十三年乾隆二十一年至二十八年),復興兵奪據佛蘭西國所墾之加那達佛羅裏達兩大部落,除墨西科一國外,凡歐羅巴人所墾阿彌利堅洲部落,歸英國者十有八區。盛極生驕,強征稅餉,部眾籲免不聽。千七百七十六年乾隆四十一年,土眾憤怒,次年遂約佛蘭西、大呂宋、荷蘭諸仇國助兵,恢復爰議,以戈攬彌阿之窪申頓為首區,總統兵馬稱為育奈士迭國,與英國血戰七年,客不敵主,大破英軍,國勢遂定。千七百八十三年乾隆四十八年,即有附近彌斯棲比各部落前來歸之。千七百九十二年乾隆五十七年,有根特機部落,率眾附之。千七百九十六年嘉慶元年,地尼西部眾鹹背英吉利而附之,窪門部落在阿希阿地開墾,曆十四年之久,始成部落,於千八百有二年嘉慶七年,即來歸之。因底阿那伊裏內,斯西隅之阿那麻馬,同彌斯西比極南近海之佛羅裏達緬地,馬沙朱碩斯以及彌斯西比東邊各部落米梭裏諸部落,於千八百十六年至二十年嘉慶二十一年至二十五年),先後歸之。千八百三十六年道光十五年,阿千薩斯,米治顏同時附之。此外尚有彌斯棲比西隅之雷棲阿那一部落,亦以價贖諸佛蘭西,而歸育奈士迭管轄,統計設立育奈士迭。以後凡六十年創建大部落,二十有七稱大國與英吉利為勁敵。

政事自千七百八十九年乾隆五十四年,議立育奈士迭國,以戈攬彌阿之窪申頓為首區,因無國王,遂設勃列西領一人,綜理全國兵刑賦稅,官吏黜陟。然軍國重事關係外邦和戰者,必與西業會議而後行。設所見不同,則三占從二,升調文武大吏更定律例,必詢謀僉同定例。勃列西領以四年為一任,期滿更代,如綜理允協,通國悅服亦有再留一任者,總無世襲終身之事。至公舉之例,先由各部落人民公舉,曰依力多經各部落官府詳定,送袞額裏士衙門,核定人數,與西業之西那多裏勃裏先特底甫,官額相若各自保舉一人,暗書彌封存貯公所,俟齊發閱,以推薦最多者為入選。如有官舉無民舉,有民舉無官舉,彼此爭執,即由裏勃裏先特底甫於眾人所舉中,揀選推薦最多者二人,仍由各依力多就三擇一,膺斯重任,其所舉之人,首重生於育奈士迭國中,尤必居住首區曆十四年之久,而年逾三十五歲,方為合例,否則亦不入選。

設立副勃列西領一人,即袞額裏士衙門,西業之首領若勃列西領遇有事故,或因事出國,即以副勃列西領暫理,其保舉如前例。

設立袞額裏士衙門一所司國中法令之事,分列二等,一曰西業,一曰裏勃裏先好司(好司二字,猶衙門也)

在西業執事者,曰西那多,每部落公舉二人承充,六年更代。所舉之人,必居首區九年,而年至三十歲者,方為合例。專司法律,審判詞訟,如遇軍國重事,其權固操之勃列西領,亦必由西那多議允施行。常坐治事者,額二十人,曰士丹吝甘密底,無額數者,曰甘密底皆西那多,公同拈鬮,以六月八日為一任,期滿復拈鬮易之。

在裏勃裏先好司執事者,曰特底甫,由各部落核計四萬七千七百人中,公舉一人承充,二年更易。所舉之人,須居首區七年,並年至二十五歲者,方合例。以現在人數計之,特底甫約二百四十二人,立士碧加一人(士碧加頭目也),總司其事。凡國中征收錢糧稅餉,均由特底甫稽核,官府詞訟,則特底甫亦可判斷。常坐治事之士丹吝甘密底,每年於三月初四日,由士碧加幹各特底甫中揀派二十九人,以六人專司會議,其餘或理外國事宜;或設計謀;或理貿易;或理工作;或理耕種;或理武事;或理水師;或理公眾田地;或理案件;或理驛站;或理因底阿人事件;各司其事,以一年期滿,再由士碧加選代。

每歲十二月內,第一禮拜日則滾額裏士衙門之西那多,裏勃裏先衙門之特底甫齊集會議;或加減賦稅;或國用不足,商議貸諸他國,貸諸本國;或議貿易,如何興旺,鑄銀輕重大小;或議海上盜賊,如何懲治;或國中重獄有無冤抑;或蒐閱士卒增益兵額;或釋回俘虜;或嚴立法律,懲服凶頑;或他國窺伺,如何防禦,一一定議。至歲中遇有倉猝事宜,隨時應變,又不在此例。

其專司訟獄衙門,在窪申頓者,一曰蘇勃林,在各部落者,曰薩吉,凡七。曰底士特力,凡三十有三,各以本國法律判斷。

蘇勃林衙門一所,專司審訊,額設正官一員,副官六員,每一人分轄一薩吉,凡國內大官之訟,或案中有牽涉大官之訟,或本屬薩吉所轄部落,與別薩吉所轄部落,不睦爭執之訟,均歸其審斷。

薩吉衙門七所,每薩吉轄底士特力四五屬不等。凡屬下部落之獄,有罰贖銀百員以上者,或所犯之事,例應監禁六月者,俱歸薩吉審判。

底士特力衙門,三十有三所,每底士特力轄部落多寡不等。凡屬下部落有犯輕罪,與在洋不法者,俱歸底士特力審斷。按其情節輕重,擬議罪名,間有不能結案者,送薩吉審斷,或與薩吉會訊。

每部落設底士特力阿多尼一員,麻沙爾一員,底士特力阿多尼,專司緝捕理所屬官民訟獄,麻沙爾會同薩吉底事特力等衙門,審判部內之事。國中於袞額裏士之外,又設立士迭西格裏達裏一人,仁尼臘仁尼臘爾二人,在國中治事。以士迭西格裏達裏為首,若行軍則以兩仁尼臘爾為首,俱聽勃列西領調遣。又三人會合副勃列西領,為加彌業,掌國中印信,法律章程,官府文檄,及他國來往文書照票,兼理巴鼎荷非士,存貯文案。凡加彌業總理鄰國相交之事,內分五等,曰勃羅麻的模裏敖,曰袞蘇拉模裏敖,曰龕模裏敖,曰阿支付士,曰巴鼎荷非士,各執其事。

其賦稅設立西格裏達裏荷,非士袞多羅拉二人,敖底多五人,裏尼士達特列沙那疏裏西多等官,專司征收支發,歲報其數於袞額裏士衙門,以候稽核。其武事額設裏貴西循模裏敖官,芒地蘭模裏敖官,兵餉官,管理因底阿土人事務官,督理火器官,繪圖丈量地畝官,其總兵曰仁尼臘爾因智甫官,統轄官兵。分東西二路,東路總兵統轄緬地,紐含社,馬沙朱碩斯,窪門袞特底格,律愛倫,紐育紐惹西,地那窪,馬裏蘭,窪治尼阿,南戈羅裏,北戈羅裏,佛羅裏達賓西爾,窪尼阿,若治阿,根特機,地尼棲,阿希阿,彌治顏等二十部之兵;西路總兵統轄阿拉麻馬,彌斯西比,雷西阿那,阿千薩士,因地阿那,伊裏內士彌梭裏,威士袞申,達多裏等十一部之兵。國中節嗇養兵甚少,設馬約仁尼那爾官一員,墨裏牙底阿士仁尼那爾官三員,戈羅尼爾官十九員,副戈羅尼爾官十五員,馬約官二十八員,急頓官百有四十員,領馬兵兩隊,炮兵四隊,步兵七隊,以及製造火器兵器繪圖工匠,統計僅戰兵七千有六百名,每年支發兵餉銀九十八萬八千三百十七員,津貼兵丁銀四十九萬五千五百員,每兵歲餉銀,將二百員。兵少餉厚,故訓練精強。又製造軍裝器械銀,三十三萬員,存貯軍器庫銀二十三萬一千五百員,瓜達麻士達底入門銀三十三萬二千員,國中防守地方汛兵銀一百三十萬員,各處防守炮台兵銀二十萬員,此守兵在戰兵之外,共計戰守兵餉及修理器械,共需銀三百八十七萬七千三百一十七員。

千七百九十八年嘉慶三年,設立管理水師書記衙門。千八百十五年嘉慶二十年,始立管領水師官,兵船不甚多,而與英吉利交戰三年,地險心齊,水戰練習,其名遂著。原設大兵船十五隻,中兵船二十五隻,小兵船二十三隻,火煙輪兵船一隻,近年因船不敷用,增修兵船,復設船廠七,雕刻廠二所,曆年支發水師銀,二百三十一萬八千員,修船銀百有六萬五千員,津貼銀七十八萬二千員,修船廠銀七十九萬八千一百二十五員,水上費用銀四十三萬八千七百四十九員,巡察南極費用銀三十萬員,共需銀五百九十萬有奇。

波斯麻達仁尼臘爾衙門,掌理國中水陸郵程遞報之事,計遞報道路,約十一萬二千七百七十四里,每年往來路程,約二千五百八十六萬九千四百八十六里。各處信驛,計萬有七百七十所,曆年往來驛費銀二百七十五萬七千三百五十員。曆年約收信價銀,二百九十九萬三千五百五十六員,綜計出入,有盈無絀。

國中原在非臘特爾非阿設鑄金銀局一所,千八百三十五年道光十五年,復在紐哈蘭、北戈羅裏、若治阿三部落,各增設一所,派官監鑄,其爐灶器具機竅,皆以火煙激動,不煩人力,計每年傾鑄金錢值銀二百十八萬六千一百七十五員,銀錢三百四十四萬四千零三員,銅錢值銀三萬九千四百八十九員,統值銀五百六十七萬員。

各部落自立小總領一人,管理部落之事。每部落一議事公所,其官亦分二等,一曰西業,一曰裏勃裏先特底甫,即由本部落各擇一人,自理其本部之事,小事各設條例,因地製宜;大事則必遵國中律例,如增減稅餉招集兵馬,建造戰船,開設鑄局,與他部落尋釁立約等事,均不得擅專,所舉執事之人,數月一更代。如分管武事,設立章程,給發牌照,開設銀店,貿易工作,教門賑濟貧窮,以及設立天文館,地理館,博物館,義學館,修整道路橋梁,疏浚河道,皆官司其事。其法律大都宗歐羅巴之律刪改而成,征收錢糧稅餉,通酌國中經費,出入公議,定額不得多取。

國中錢糧稅餉,惟創業開國,軍旅時興,入不敷出,遂致虧欠民項,為數不貲。千七百八十三年乾隆四十八年,欠項僅四千二百萬員。千七百九十三年,即多至八千有三十五萬二千員,官府曆年籌補,止餘四千五百萬員。千八百一十三年嘉慶十八年,因與英吉利交兵三年,即欠至萬二千七百三十三萬四千九百三十三員。迨至千八百一十六年嘉慶二十一年,兵戈寢定,二十年來,統計所還子母共二萬一千二百萬員。當開國之初,輕稅薄斂,原可足用,自與英國攻戰,供億浩繁,及向佛蘭西贖回雷西阿那,佛羅裏達兩部落,所費亦不輕。於千七百九十八年嘉慶三年,及千八百一十三四五等年,始加征戶口田地房產,奴仆等項錢糧,每年或加一百七十五萬,或二百萬,或三百萬,多少不等。千八百十六年嘉慶二十一年,停止加征,惟征收入口貨物稅餉,視貿易之盛衰為多寡,按千八百十六年所征稅餉,多至三千六百三十萬有奇。自此以後十年即僅收千三百萬以至二千萬員不等。千八百二十五年至千八百三十四年道光五年道光十四年,自二千萬至三千萬員不等,近年日見減少,此外尚有出賣官地一項,其田地散在各部落,即先日價買佛蘭西及因底阿土人田地,逐一丈量,畫分當隰(當隰村莊也)。每當隰計三十六色循,每色循,計六十四埃加(埃加,一畝也),除留出學校、道路、河道、基址,千六百有四萬零二千四埃加外,餘俱由勃列西領出示招買。初定每埃加價值二員,先交半價,餘半期年交訖。嗣因欠價不繳者,二千二百萬員,旋議減價每埃加定價一員零,先士二十五枚,不得賒欠。自後每年賣出田土價值,少則百餘萬員,多則六百萬員有奇。在千八百三十五年道光十五年,所得賣價,多至千二百萬員,截至是年為止,計阿希阿丈出田土千四百七十萬零三千一百六十三埃加,已賣者,千有六十萬二千六百七十一埃加,得田價千有九百四十八萬九千九百三十二員。因底阿那,丈出田土千有八百九十九萬零四百四十七埃加,已賣者,八百三十九萬零八百三十九埃加,得田價千有八十一萬零百七十二員。依裏內士,丈出田土二千一百五十七萬四千四百五十九埃加,已賣者,四百三十四萬零四百八十一埃加,得田價五百五十五萬五千四百八十七員。阿那麻馬,丈出田土二千九百九十一萬五千零八十八埃加,已賣者,七百三十二萬九千零三十埃加,得田價一千三百零萬七千一百一十五員。彌斯西比,丈出田土千有七百五十二萬五千八百二十埃加,已賣者,五千六百萬零一千五百一十七埃加,得田價七百八十二萬二千九百八十七員。雷西阿那,丈出田土六百四十五萬零九百四十二埃加,已賣者,七十六萬七千四百一十五埃加,得田價百有十六萬二千五百九十一員。彌治顏湖東,丈出田土千有二百二十一萬一千五百一十九埃加,已賣者,三百二十萬零七千八百二十二埃加,得田價四百零七萬二千三百九十四員。彌治顏湖西,丈出田土四百六十七萬四千六百九十一埃加,已賣者,十四萬九千七百五十五埃加,得田價二十一萬五千一百八十九員。阿千薩士,丈出田土千有三百八十九萬一千五百三十八埃加,已賣者,六十六萬八千三百六十二埃加,得田價八十六萬一千八百一十六員。佛羅裏達,丈出田土六百八十六萬七千一百三十埃加,已賣者,四十九萬二千九百零九埃加,得田價六十五萬七千零九十二員。統計已賣田土四千五百四十九萬九千六百二十一埃加,未賣者萬有二千一百三十九萬七千四百六十三埃加,別有曠野荒郊田土,七萬七千萬埃加,已丈過萬有二千二百三十萬埃加,計賣出田價共六千七百八十二萬零八十五員,除辦理因底阿土人事務需銀千有七百五十四萬一千五百六十員,買雷西阿那部落需銀二千三百五十二萬九千三百五十三員,羅佛羅裏達部落需銀六百四十八萬九千七百六十九員,還若治阿部落銀一百二十五萬員,贖彌斯西比部落銀店需銀一百八十三萬二千三百七十五員,地方官需銀三百三十六萬七千九百五十一員,丈量地畝需銀七十八萬六千六百一十七員,總共需銀五千八百四十三萬八千八百二十四員,綜計出入有盈無絀。

彌利堅國,歷年出納款項,自千七百九十一年乾隆五十六年,開國起至千八百三十二年道光十二年征收稅餉銀五萬九千四百九十萬零九千零六十七員,田土賦稅銀二千二百二十三萬五千二百六十員,人丁錢糧千二百七十三萬六千八百八十八員,遞寄郵信銀百有九萬一千二百二十三員,公眾田土價銀四千零六十二萬七千二百五十員,債銀及庫中所出銀單等項銀,萬有五千六百一十八萬一千五百七十八員,銀店股分利息,及出銀店股分銀,千有一百零五萬二千五百零六員,雜項銀六百四十二萬八千八百九十二員。

歷年支銀文事需銀三千七百一十五萬八千零四十七員,鄰國往來相交事件需銀二千四百十四萬三千五百八十二員,雜款需銀三千二百十九萬四千七百零三員,修整炮台銀萬有九千零五十三萬八千六百四十三員,曆次兵餉需銀千有七百二十九萬八千二百八十二員,別款兵餉需銀六百七十一萬零三百零七員,辦理因底阿土人事件需銀千有三百四十一萬三千一百八十八員,設立水師兵船等項,需銀萬有一千二百七十萬零三千九百三十三員,歸還軍需借項本利銀四千八百九萬員,統計征收銀八萬四千五百二十六萬二千六百六十八員,除支發銀八萬四千二百二十五萬零八百九十員,仍存貯國庫銀三百零一萬一千七百七十八員。

千八百二十三年道光十三年所征各款錢糧稅餉,除支發兵丁銀二百四十二萬五千四百零三員,行營口糧銀三百五十萬零七千四百八十四員,修造軍器修補武備庫共銀五十三萬零九百五十一員,修建炮台銀九十六萬一千四百八十員,修築堤工銀四十三萬五千七百六十一員,浚河銀二十四萬員,建築習武館銀十一萬七千一百六十六員,辦理因底阿土人事件銀百有九十一萬二千五百八十一員,水師兵船等項銀三百九十萬一千三百五十六員,還虧欠銀百有五十四萬三千五百四十三員,修道路橋梁銀六十五萬五千四百八十六員,立法各官公費銀四十六萬九千零七十四員,各路辦事公費銀六十五萬八千六百零八員,審訊衙門支發銀三十三萬八千七百五十八員,修造路燈銀三十一萬三千九百三十員,修造稅館棧房零銀二十五萬零四百一十五員,丈量海岸銀萬八千五百一十三員,窪治尼阿疏浚運河銀二十八萬九千五百七十六員,與他國交往貿易事務銀九十五萬五千三百九十六員,共計千有九百五十三萬五千六百八十一員,尚有盈餘銀八百六十九萬一千一百員,連曆年盈餘貯庫,共銀千有百七十萬零二千九百零五員。千八百三十四年道光十四年,征收稅餉銀千有六百二十一萬四千九百五十七員,地租銀四百八十五萬七千六百員,銀店息銀二十三萬四千三百四十員,出賣銀店銀三十五萬二千三百員,雜稅銀十三萬二千七百二十八員,支發文事雜項銀八百四十萬零四千七百二十九員,武事需銀三百九十五萬六千二百六十員,還國家虧欠銀六百一十七萬六千二百六十員,共計征收銀二千一百七十九萬一千九百八十二員,核計本年虧欠銀二百八十一萬零四十七員。在於盈餘庫項支銷外,尚有餘銀八百八十九萬二千八百五十八員,存貯國庫。

千八百三十五年(道光十五年),征收各款錢糧稅餉銀千有八百四十三萬零八百八十一員,除支發各項銀千有九百二十七萬六千一百四十一員,盈餘銀九百一十五萬四千七百四十員,共曆年盈餘貯庫銀千有八百四萬七千五百九十八員。

疆域東界阿蘭底海,西界卑西溢海墨西果國,南界墨西果國之墨西根海,北界英吉利俄羅斯所屬地,幅員二百三十萬方里,以周圍邊界程途計之,徑一萬里內濱海岸者,三千六百里,濱湖岸者一千二百里。自卑西溢海至阿蘭底海,東西距二千五百里,除國中各部落之外,西隅尚有地百三十萬方里,未盡開辟,地勢內遼闊外險阻,故雖英吉利兵亦不能再窺伺。

山陵最著者,在窪申頓,有阿巴臘止菴山,又名阿裏牙尼山,高峰僅二百四十丈,而迤長袤延,通數部落之遠,在北哥羅裏有墨力山,其最高峰,亦不過五百一十四丈有奇,在國之西隅有落機山,峰高九百六十文,此外山多未能悉載。

川澤分歧難以悉數,其最長者曰彌梭裏河,自落機大山發源至雷西阿那出海,長四千五百里,其次彌斯西比河自威士袞申部落發源,至雷西阿那出海,長三千有百六十里,兩河往來,舟楫最盛。此外蘇比厘阿湖,休倫湖,安達裏阿湖,均處邊界,惟彌治顏湖,居於腹地,南北距三百六十里,東西距八十里,水深七十二丈,有彌支裏墨機納港,可通休倫湖。

國中地廣人希,以近年生聚計之,自開國迄今,僅數百載,蕃庶數倍,在千七百九十年間乾隆五十五年,戶僅三百九十二萬九千八百二十七口。及千八百三十年道光十年計白男五百三十五萬三千零九十二人,九十歲以上至百歲者二千有四十一人,百歲以上三百有一人。白女五百十六萬八千五百三十二人,九十歲以上至百歲者,二千五百二十三人,百歲以上者二百三十八人。黑男十五萬三千一百八十四人,百歲以上者二百六十九人。黑女十六萬五千七百六十人,百歲以上者,三百八十六人,奴仆百有萬二千零七十五人,百歲以上者七百四十八人,奴婢九十九萬五千五百四十四人,百歲以上者六百七十六人。白瞎人三千九百七十四名,黑瞎人千四百七十人。白聾啞人,五千三百六十三名,黑聾啞人,七百四十三名。統共千有二百八十六萬六千九百十九人。即丁口之衍蕃,征國勢之熾盛,果能永遠僇力同心,益富且庶,雖歐羅巴強盛各邦未之,或先國人多,由外域遷至,如居賓西爾,窪尼阿者,皆由耶麻尼言語近始更變;居雷西阿那,梭裏依裏內士,彌治顏等處者,皆佛蘭西國之人;居阿希阿,因第阿那者皆瑞國與耶麻尼之人;尼紐育者皆荷蘭國人。種類各別,品性自殊,因地製宜,教隨人便,故能聯合眾誌,自成一國。且各處其鄉,氣類尤易親睦也。傳聞大呂宋開墾南彌利堅之初,野則荒蕪,彌望無人,山則深林,莫知曠處,攘剔啟辟,始破天荒。數百年來育奈士迭,遽成富強之國,足見國家之勃起,全由部民之勤奮。故雖不立國王,僅設總領,而國政操之輿論所言必施行,有害必上聞,事簡政速,令行禁止,與賢辟所治無異。此又變封建郡縣官家之局而自成世界者。

國中黑人居六分之一,其中亦有似黑非黑,似白非白者,種已夾雜,難辨涇渭,各部落中,不準黑人預政事,有數部落準其一體公舉。其律例內載賓西爾窪尼阿紐育部落之人,皆得自主,惟黑奴子孫分屬下等,凡事不得擅專。至千七百九十八年嘉慶三年禁止買賣奴仆,即逃走亦不準收回。嗣西北之窪治尼阿,彌斯西比各部亦禁攜奴仆進口,自此興販少息,惟南隅產棉之部落尚有使用奴仆者。凡奴仆之例,重罪始經官治,小過家主自治,不得私置產業,學習文字,往廟拜神,必須白人帶引。若因底阿之待仆人,則又不然遇禮拜日,每奴散穀十八棒至二十四棒,薯六十四棒,並酌給魚肉。冬夏布衣下及奴之子女,又每二年人給洋氈,幼小者二人共得一氈,疾病設有醫藥,過其境,見其仆,皆工作不輟。嘯歌自得,如逢禮拜,概停力作。其工役三日一派,能並日完畢者,所餘之日,或得自作已業,遊戲無禁,其恩恤奴仆為諸部所未有。

風俗教門各從所好,大抵波羅特士頓居多。設有濟貧館,育孤館,醫館,瘋顛館等類,又各設義學館,以教文學、地理、算法,除普魯社一國外,恐無似其文教者。其官地畝,以供經費,復有國人捐貲津貼。千八百三十四年(道光十四年),在紐育所屬各小部,義館讀書者共五十四萬有千餘人。歲支修脯,七十三萬二千員,如紐惹西,賓西爾,窪尼阿,阿希阿,馬裏蘭,窪治尼阿南戈羅裏,鼎尼西根特機等處部落,亦皆捐設學館,造就人材。又設授醫館二十三所,法律館九所,經典館三十七所,教人行醫通曉律法,博覽經典,通各國音語,近計非臘特爾非阿。藏書四萬二千卷,甘墨力治藏書四萬卷,摩士頓藏書三萬卷,紐育藏書二萬二千卷,袞額裏士署內藏書二萬卷,邇來又增學習智識,考察地理之館,重刊歐羅巴書籍,人材輩出,往往奇異。

技藝工作最精,造火輪船,即紡織棉布,製造呢羽器具均用火煙,激機運動,不資人力。他國雖有,皆不能及。寫繪丹青,亦多精巧,如急裏委士士都挖紐頓阿爾士頓裏士裏諸人,皆以妙手名。

地膏腴豐物產。千八百三十四年(道光十四年)海產之幹魚醃魚魚油鰍魚骨等物,約值銀二百有七萬零千四百九十三員。山產皮毛洋參木板船桅木樹皮木料鬆香等物,約值銀四百四十五萬七千九百七十七員。田地家宅,所出之牛羊馬豬麥麵幹餅薯穀米租麥蘋果煙葉棉花豆糖洋靛等類,約值銀六千七百三十八萬零七百八十七員。工作所造香𬸳、蠟燭、皮鞋、洋蠟酒、鼻煙、卷葉煙、鉛錫器、繩索、桅纜、鐵器、火藥、糖、銅器、藥材、布匹、棉紗、夏布、枱雨傘、牛皮、麇皮、馬車、馬鞍、水車、樂器書籍、圖畫、油漆、紙劄、筆墨、釘瓦、玻璃、洋鐵、石板、金器、銀器、金葉、金錢、銀錢、木箱、磚灰鹽等類,約值銀六百六十四萬八千三百九十三員。

國中進口貨物,茶葉、架非豆、紅糖、椰子、杏仁、幹菩提子、無花果、胡椒、香料、桂皮、豆蔻、米酒、冰糖、燈油、絲發、疋頭、金線等類,其各國所出棉布,夏布、皮毛、染料、顏色、銅鐵金銀器皿、紙劄、書籍。販運進口者,交易之大以英吉利為最次,佛蘭西再次,即彌利堅本國及海南之姑麻島彌利堅西南之墨西果國),若中國又其次也。此外通商之國,如俄羅斯、普魯社、綏林、領墨、彌爾尼壬、荷蘭、大呂宋、依達裏、耶麻尼、散迭裏、紐方蘭(在彌利堅東北,屬英國所轄之一大海島)、黑底在彌利堅之南屬佛蘭西所轄之大海島)、小呂宋、葡萄亞、阿非裏加洲各海島、都魯機、果攬彌、阿墨臘、西爾芝利庇魯等處,其餘小國來貿易者,不計其數。以千八百三十四年(道光十四年)計之,英吉利進彌利堅口岸貨物,約值四千五百五十六萬六千有奇,出口貨物,約值四千一百六十四萬八千四百二十員,中國茶葉進口者,約計六百二十一萬三千八百三十五員,在國內銷流者,居六分之一。此外尚有絲發等項,百六十七萬八千四百九十二員,共計值銀七百八十九萬二千三百二十七員。由本國出口運赴中國貨物,計值銀不過百萬零四百八十三員。其餘各國進口貨物,多寡不一,統計貨值萬四千九百八十九萬五千七百四十二員。千八百三十五年(道光十五年),各國進口貨物,共計銀萬二千六百五十二萬一千三百三十二員,出口運往各國貨物,共計銀萬有四百三十三萬九千九百七十三員。千八百三十五年(道光十五年)通國銀鋪五百有三家,資本大小不等,其最巨者三千有五十萬九千四百五十員,小者亦有十餘萬員。統計銀鋪資木共萬有八千一百八十二萬九千二百八十九員。

國中運河,長三千五百里,疏浚二十年,始竣。其不通河道者,即用火煙車陸運貨物,一點鍾可行二三十里。其車路皆穿鑿山嶺,砌成坦途,迄今尚未完竣,如值天寒河凍,亦用火煙車駛行冰麵,雖不及舟楫,而究省人力,因底阿土人種類蕃多,屢因爭戰被戮大半,惟彌斯西比之東有因底阿土人八萬,西有因底阿土人十八萬。餘俱散處各部,中間自成村落,下窟上巢,有同鳥獸疾則倩師巫歌跳刺血誦咒,間用草木作藥餌,信鬼好鬥。行陣則佩符咒獷者食人,尤嗜犬肉,其頭自服牛皮,飾以羽毛,頸懸熊爪,履白皮,握羽扇。受傷則頭插紅漆木簽九枝,以彰勞績,散處各部,不受約束。近漸導以教化,招徠其黨給以房屋,耕織器具並設岡色爾官治之。各立界限,不得逾越,創書館廟宇,歲提庫銀萬員,公捐銀四萬員,延師教課。千八百三十五年(道光十五年),在館肄業之童蒙已千五百矣,彌斯西比,彌梭裏,平地中多有高隴,形似圍牆,高自數忽,以至三四十忽不等(每忽八寸),寬二三十埃加(埃加,畝也),內多土堆,參差不一,粗沙亂石,或方或圓,或作數角,諸史並無紀載。有謂因底阿人所造之墳塋,第土蠻何解造作,或謂洪水泛濫,波浪激成者近是。

○補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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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國地理全圖集》曰:花旗國,一曰兼攝邦國,因船插星旗,廣東人謂之花旗,亦稱之曰米利堅,皆指一國也。南及默西可海隅,北連英藩屬,東及大西洋,西至大洋海,北極出自二十五度至四十度,偏西自七十度至百有餘度,袤延圓方三百萬方里。其山在西方,一帶峰嶺,餘地大半平坦。其最長之江,名曰米西悉江,北流九千九百里者而接米利大河,兩水合而南流入海也。通舟之長河如瓦八地尼士河,乾撤河,亞加那河,紅河等。又造鐵曆轆之路,火輪之車,以便陸地轉運,每一時行百八十里,水路則火輪船前後梭織,故其江河帆楫,奔馳不絕,如街衢無異。山出石炭、鹽鐵、白鉛、金銀,其林內有野牛及熊,其西方有海騾狐狸等獸。又出五穀蔬菜,可謂隆盛之邦。惟其東方耕種大辟,而西方尚土曠人稀,每年土民自西移東者千百計也。

明萬曆年間,英國船初到時,荒蕪稠林,天氣凍冷兼以土人暴行,遍處剽殺,而英民曆艱難披荊棘,百苦備嚐,堅據其地而攻其敵。於明萬曆三十六年,英國主驅逐加特力教,其民尋地涉海而抵亞默利加,賴上帝之恩休,始困終亨土民讓地相給人戶日增,遂分其國為列邦。二百餘年,英國欲加收稅餉,其國公會之紳士不從,兩國相爭,較論長短,遇有商船載茶葉進口,居民並起,投其茶箱於海,彼此怒憤結仇與英兵交戰,並結援佛蘭西,是西班牙荷蘭等國為助,齊心攻英。乾隆四十七年英國議和,於是花旗自立新國,不立國王,公擇元首,凡事會議而後行。四年後則退職,又公擇忠臣良士二位,以為都城公會之官,供職六年而退。設律例規矩,募勇征餉,與列郡邦結為唇齒,緣此稱曰兼攝邦國。國庫每年所收銀四千萬員以下,於道光十七年,其國補還軍費,毫無欠項。文官俸祿四百七十六萬員,水師四百五十七萬員,三軍四百三十萬員,雜費三百八十萬員,土費千三百萬員,其三軍上下一萬丁。其水師武備甚善,屢與英國交鋒獲勝,其鄉勇十萬有餘,各地舉壯丁當差,國民經營希利,算悉錙銖亦多懷普濟之意,崇奉世主耶穌之教,舍身捐財,以招教師,頒文勸世,雖別國各開新地,而英民居其大半,是以語音文字規矩與英無異。出棉花五穀,造雜項布匹,通商最廣。道光十七年,所運進之貨共計銀萬四千萬員,所運出者萬一千七百萬員,居民千四百萬丁。二十年前尚止九百六十萬,迅速增益,而各西列國之人,尚雲集不已。所有土民,分給田土,安居樂業,最好進學,遍開序庠,以習法術、武藝、文學。

其列邦共計二十四部。所有最大之城邑,一曰破士敦城,在馬撤主悉邦之都會,此地雖瘠,而居民營造勤奮,共計千七百萬丁,通商萬國,此城係大馬頭,四方所萃,文風甚盛,為全國之冠。一曰新約城,乃國中最廣大之美邑,居民二十七萬丁,每年進船千五百隻,進貨價銀三千八百萬員,出價銀二千三百萬員,居民靈利溫和。一曰兄弟愛城,在品林邦,昔時土人讓給英國而收租值,因始終忠信守約,是以土人終不侵伐。待如遠客,其城亦係馬頭,街市正直,其居民勤勞積財,運出之石炭鐵皿布匹共計三百八十四萬員,運進貨物一千一百六十八萬員。一曰巴裏特摩城,在南地馬頭,居民不辭險阻,多出麥粉,造建快船,駛航如飛。一曰威額耳那城,乃初時開懇之地,人最聰明,國內忠臣襄政事者皆出是邦。產煙及粟米,窪申頓國都,以其始創國之人得名也。其南方之三邦,即南北甲羅裏那以及熱可加,乃出棉花之地,此地惟黑奴務農,其白麵之人,廢時遊蕩,食煙飲酒戀聲色而已焉。其西南之半地,曰縳利他城,內地尚有土人據之。與白族交戰,連年未息。西南方馬頭,曰新阿耳蘭,在大江口,居民七萬,通商最大,運進之貨,每年價銀千四百萬員,運出者三千五百萬員,此城周繞澤瀦,氛瘴晦冥,夏時民多染病。其西方之邦尚新開地,乃最先遊獵之人,至此招集農夫墾種曠野,數十年而城邑鄉里田疇並同內地,但有四萬土人居此,為自主之邦。國家買其田而按例收其價,土人遂讓之,而白麵之類,為其地主也。此外西北各地,皆英吉利俄羅斯各商占據,捕野獸,用其皮,其中海虎等皮最貴,大半銷賣於廣東,土民身短而貧,人戶甚罕(原無今補)

《每月統紀傳》曰:北亞米利加兼攝列邦遼闊,共有二十六部,又別有邊地四部,共廣二百四十萬正方里。大清國共三百八十六萬正方里,乾隆五十四年,米利加國三百九十二萬丁,嘉慶四年五百三十萬丁,嘉慶十四年七百二十三萬丁,嘉慶二十四年九百六十三萬丁,道光十年一千二百八十五萬丁,由是觀之,其人煙稠密,戶口繁滋,年增月累,設連年如此加益數,百年後,其民繁多,過今大國也,其國城共二百八十九。康熙四十年,所產之物,賣與外國,共價銀一百五十萬圓。乾隆五十四年二千萬圓,嘉慶四年七千九十萬圓,嘉慶二十二年九千三百二十八萬圓,道光五年九千九百五十三萬圓,道光十年七千三百八十四萬圓,道光十一年八千一百三十一萬圓。進口貨價,自康熙四十年,共銀一百七十萬圓,乾隆三十四年九百四十萬圓,道光元年六千二百五十八萬圓,道光七年七千四百四十九萬圓,道光十一年一萬三百一十九萬圓,每年產物及製造貨件,共銀一萬五千萬圓,可觀其國豐盛矣。其國帑出入,乾隆五十五年入一千二十一萬圓,出銀七百二十萬圓;嘉慶十四年入一千四百四十三萬圓,出一千三百六十萬圓;道光九年入二千四百七十六萬圓,出銀二千五百七萬圓;道光十年入二千四百八十四萬圓,出銀二千四百五十八萬圓。故此輸用出入,皆製有餘。道光九年,國帑項內,尚存銀五百六十六萬,乾隆五十四年,拖欠銀七千五百一十六萬九千九百七十四圓,今已償清,可用其餘,墾荒地,開運河,保障封疆。計國中弁兵共萬二千丁,壯民百二十六萬丁,巨戰艦十二隻,中兵船十七隻小兵船十六隻,小舟七隻(原無今補)

《海錄》:咩里千國,在英吉利西,由散爹裏西少北行,約二月由英吉利西行,約旬日可到,亦海中孤島也。疆域稍狹,原為英吉利所分封,今自為一國,風俗與英吉利同,即來廣東之花旗也(案:咩里千,即彌利堅之音轉,故言即廣東之花旗。然以洲言,則其地數萬里,豈得謂之孤島,以國言,則二十七部落,富強為英夷勁敵,豈得謂之疆域稍狹,蓋謝清高。但至歐羅巴洲未至彌利堅洲,故傳聞不確不詳)。土產金銀銅鐵鉛錫、白鐵、玻璃、沙藤、洋參、鼻煙、牙蘭米、洋酒、哆囉絨、羽紗、嗶嘰,其國出入多用火船。船內外俱用輪軸,中置火盆,火盛衝輪,輪轉撥水,無煩人力,而船行自駛,其製巧妙,莫可得窺小,西洋諸國近多效之(原無今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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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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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即「state」。
  2. 即「United St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