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軒尺牘/第212首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託沈孟養爲壻謀事(告別後狀况及託爲壻謀事)[编辑]

燕南分手,彈指卅年;路阻鴻稀,末由通候,想屋梁月落時,彼此同勞夢轂也。

二月間,接小壻沈桂森信,藉悉二兄安硯皖江,履祺佳勝;並承重推蘭誼,許挹蓮芬。欣慰之餘,尤深銘佩!

向聞幕遊之况,北遜於南,度頻年館榖所餘,於以拓田園而完婚嫁,出則交孚水乳,歸則庭有芝蘭,屈指朋儕,當以足下爲獨出矣。

弟館鹽山六載,於鄧明府故後,接就滄州,旋赴永郡,並詣通永;至辛未秋間,謬爲節府所招,蟬聯數任。始於壬午之春,出就首府發審。依人蓬轉,雖幸片席未寒,惟中間接眷北來,因內人所生子女,都付噩夢,不得已納姬育子,今甫四齡。而比年手強眼花,日形衰憊,白頭黃口,久客非宜,勉待秋涼,或俟春暖,准當料理歸去。明知難以坐食,冀在本省覓得一枝,差勝天涯浪走耳。

小壻前在直省,歷就府司幕席,今初入仕途,諸未諳練。且資斧缺少,需次維艱,倘有可以汲引之處,務懇垂青關照;但得旅食無虞,卽可安心自効,感叨雲誼,實無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