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1956号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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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安理会第1955(2010)号决议 联合国安理会第1956(2010)号决议
2010年12月15日安全理事会第6450次会议通过
联合国安理会第1957(2010)号决议

决议[编辑]

安全理事会,

注意到本决议所附2010年12月8日伊拉克总理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
确认伊拉克境内已出现积极发展,伊拉克目前的局势与通过第661(1990)号决议时大不相同,确认伊拉克机构在不断加强,还确认必须让伊拉克获得与它在第661(1990)号决议通过前相同的国际地位,
欢迎伊拉克总理写信重申伊拉克政府不要求进一步延长伊拉克发展基金各项安排的承诺;确认伊拉克总理的信还重申伊拉克政府承诺确保石油收益继续得到公平使用并造福于伊拉克人民,并确保过渡安排符合《宪法》以及关于透明、问责和廉正的国际最佳做法,
确认伊拉克发展基金、国际咨询和监察委员会以及第1483(2003)号决议第20和22段的规定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帮助伊拉克政府确保以透明、负责任的方式使用伊拉克的资源,造福伊拉克人民,还强调有必要让伊拉克完成向伊拉克发展基金及国际咨询和监察委员会各项后续安排的过渡,
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1. 决定于2011年6月30日终止将第1483(2003)号决议第20段所规定的将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出口销售所得收益存入伊拉克发展基金的安排以及第1483(2003)号决议第12段和第1546(2004)号决议第24段所述由国际咨询和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伊拉克发展基金的安排;还决定,除第1546(2004)号决议第27段规定的例外情况外,第1483(2003)号决议第22段的规定应继续适用至上述日期为止,包括继续适用于该决议第23段所述资金和金融资产及经济资源;
2. 欢迎并证实伊拉克政府决定不要求进一步延长伊拉克发展基金各项安排;还决定这是伊拉克发展基金各项安排的最后一次延长;
3. 决定,2011年6月30日后,联合国安理会第1483(2003)号决议第20段做出的伊拉克的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出口销售的所有收入均应存入伊拉克发展基金的规定将不再适用,申明联合国安理会第1483(2003)号决议第21段做出的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所有出口销售收入的5%应存入根据第687(1991)号决议及其后各项有关决议设立的补偿基金的规定继续适用,还决定用石油、石油产品和天然气等非货币形式给服务提供者的支付款价值的5%应存入补偿基金,上述规定对伊拉克政府具有约束力,除非伊拉克政府和联合国赔偿委员会理事会为确保对补偿基金付款行使它决定付款方式的权力,另外做出决定;
4. 呼吁伊拉克政府与秘书长密切合作,至迟于2011年6月30日或之前切实全面完成向发展基金后机制的过渡,该机制要考虑到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备用安排的要求,包括外部审计安排,确保伊拉克将继续履行第1483(2003)号决议第21段的规定所确立的各项义务;还请伊拉克政府至迟于2011年5月1日向安理会提供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向发展基金后机制过渡的进展情况;
5. 指示至迟于2011年6月30日把伊拉克发展基金的全部收入转入伊拉克政府的后继安排账户并关闭伊拉克发展基金,并要求在完成转帐和关闭后随即向安理会做出书面确认;
6. 秘书长不断每6个月向安理会提交关于联合国补偿基金的书面报告,第一次报告至迟于2012年1月1日提交,评价继续遵守第1483(2003)号决议第21段规定的情况;
7.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第6450次会议一致通过。

附件:2010年12月8日伊拉克总理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编辑]

我希望提及,我于2009年12月13日写给安全理事会主席,解释伊拉克政府将在2010年根据《宪章》,为伊拉克发展基金和国际咨询和监察委员会做出适当安排,以确保按照关于透明、问责和廉正的国际最佳做法,继续为伊拉克人民公平地使用石油收入。
伊拉克政府根据安全理事会第1905(2009)号决议,在它的第一次季度报告中提交了要求提交的过渡到伊拉克发展基金和国际咨询和监察委员会后续安排的计划和时间表。它后来在第二和第三次报告中阐述了已经取得的进展。第三次报告详细阐述了行动计划的哪些部分已经完成,哪些还没有完成。报告还提到伊拉克的局势,并提及2010年3月7日立法选举后的政府组建出现拖延,或多或少影响到伊拉克政府机构迅速采取有效行动全面执行行动计划的能力。
有鉴于此,为了确保行动计划得到全面执行和顺利过渡到后续安排,伊拉克政府再次需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因此,它希望安全理事会按照安全理事会第1483(2003)号决议第20段规定的安排,把伊拉克发展基金的豁免最后一次延长六个月。
请尽快将本信分发给安理会成员并列为正在起草的关于伊拉克的决议草案的附件为荷。

伊拉克共和国总理
努里·卡迈勒·马利基(签名)
2010年12月,巴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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