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理会第2461号决议
← | 2460(2019) | 联合国安理会第2461(2019)号决议 S/RES/2461(2019) 2019年3月27日 发布机关: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
2462(2019) |
第8494次会议以15票赞成,0票反对通过 |
联合国 | S/RES/2461 (2019) |
安全理事会 | Distr.: General 27 March 2019 |
第2461(2019)号决议
2019年3月27日安全理事会第8494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索马里局势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
重申尊重索马里的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统一,并特别指出必须努力防止区域危机和争端的破坏稳定影响蔓延至索马里,
表示严重关切青年党构成的持续威胁以及与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伊黎伊斯兰国,又称达伊沙)有关联者的存在,谴责最近于2019年1月1日对联合国大院的袭击、3月22日和2月28日造成索马里公民伤亡的袭击以及区域内其他袭击,重申决心支持努力根据适用的国际法,包括国际人权法、国际难民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减少青年党在索马里构成的威胁,
赞扬非洲联盟驻索马里特派团(非索特派团)和索马里安全部队在打击青年党斗争中英勇无畏并作出牺牲,赞扬非索特派团和索马里安全部队提供安全保障,认识到非索特派团提供的安全保障在现阶段仍至关重要,
强调联合国索马里援助团(联索援助团)通过提供战略咨询和斡旋、能力建设和协调国际伙伴的支助,在支持索马里联邦政府及其联邦成员州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指出这项任务是对非索特派团、联合国索马里国家工作队的任务以及其他国际伙伴所提供支持的补充,
赞扬联索援助团通过执行任务发挥作用,重申对索马里联邦政府驱逐负责索马里问题的秘书长特别代表尼古拉斯·海索姆的决定感到遗憾,还重申期待索马里与联合国、包括在新的秘书长特别代表任命后与其充分合作,在此方面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合国最近承诺深化伙伴关系,表示全力支持秘书长副特别代表雷塞东·泽嫩加、非洲联盟委员会主席索马里问题特别代表兼非索特派团团长弗朗西斯科·卡埃塔诺·何塞·马德拉,
表示关切“索马里兰”与邦特兰之间关系继续紧张,着重指出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必须致力于开展包容各方的政治对话,以支持和平解决威胁国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
着重指出在2020/21年度一人一票选举之前达成包容各方的政治解决办法至关重要,必须迅速落实共同商定的相互问责框架中的政治、经济和安全重要阶段,执行有明确目标日期且基于条件的过渡计划,以期将安全主要责任移交给索马里安全机构和部队,执行国家安全架构实施计划,这些框架和计划共同为完成政治路线图奠定了政治、发展和经济重要阶段,确认索马里联邦政府负有与联邦成员州密切合作达到这些重要阶段的首要责任,特别指出有效执行和相互问责的重要性,强调联索援助团在支持执行工作方面的核心作用,并着重指出,以政治解决为基础、有能力、负责任、可接受和负担得起的安全和司法部门是索马里长期和平的关键组成部分,
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2018年初在安全部门、经济和政治改革方面取得进展,知悉索马里联邦政府承诺深化联邦制,承诺在2020/2021年举行充分包容、可信、和平并确保所有索马里人都有代表的一人一票选举,以及对现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人员监测方案和基于条件的过渡计划的承诺,
表示关切在巩固索马里联邦制度以及最终确定和由议会通过选举法方面出现重大延误,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议会努力最终确定选举法,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最近访问朱巴兰,特别指出在权力和资源共享、宪法审查、财政联邦制以及选举法律框架的制定和实施等关键优先事项方面取得进展的重要性,所有这些都要求达成政治协议,以此作为联邦议会立法的基础,
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以2017年5月8日核准的索马里国家安全架构以及索马里联邦政府、联邦成员州和出席2017年5月11日索马里问题伦敦会议的所有国际伙伴通过的《安全契约》为基础,于2018年制定了一项有明确目标日期且基于条件的过渡计划,以期逐步将安全职责从非索特派团移交给索马里安全机构和部队,欢迎“治安新模式”的实施有一些进展,
表示关切国家安全架构和过渡计划的实施有所推迟,强调指出索马里安全部队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必须满足过渡计划中的条件,包括按照非索特派团的任务规定与非索特派团开展联合行动,促请索马里领导人就相关未决问题达成进一步政治协议,以便国家安全架构的落实,重申全面安全办法作为协调国际社会与索马里联邦政府就安全部门改革互动协作的关键机制所具有的重要性,
表示严重关切索马里境内干旱和旷日持久的冲突所致的持续人道主义危机,还表示关切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数众多,最强烈地谴责袭击人道主义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行为,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联邦成员州和联合国作出努力,捐助方作出反应和提供慷慨支助,应对人道主义危机和持续支持人道主义应急计划,鼓励与国际和国家人道主义行为体进一步合作缓解迫切需要并帮助加强复原力,包括为境内流离失所者这么做,
谴责继续侵犯践踏人权行为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包括在冲突中侵害儿童和实施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的行为,回顾2017年12月10日《关于联合国保护平民问题的报告》和2017年《关于索马里境内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结论》(S/AC.51/2017/2),表示关切西南州选举前的暴力行为和西南州警察部队的据称行为,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充分调查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指出需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消除有罪不罚现象,追究应对索马里境内所有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侵犯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承担责任者的责任,重申支持联合国对一切形式的性剥削和性虐待实行零容忍,
认识到气候变化、生态变化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对索马里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包括干旱、荒漠化、土地退化和粮食不安全等不利影响,强调相关政府和联合国需要针对这些因素妥善进行风险评估和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回顾S/PRST/2011/15安理会主席声明,
1. 决定将第2158(2014)号决议第1段规定的联索援助团任务的期限延至2020年3月31日;
2. 强烈谴责恐怖主义团体青年党最近的袭击,包括在区域内的袭击,以及2019年1月1日对摩加迪沙联合国大院的恐怖主义袭击,此次袭击导致3名联合国人员和承包商受伤,鼓励联合国继续与索马里联邦政府和非索特派团协力加强联合国大院的安保;
3. 请联索援助团根据联合国安全要求并在安全局势允许情况下维持和加强其在各个联邦成员州派驻的力量,欢迎联索援助团、联合国索马里支助办公室(联索支助办)、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和非索特派团之间的牢固关系,着重指出所有实体都必须继续在各级进一步加强这种关系,包括通过高级领导协调论坛加强关系;
4. 表示深为赞赏联索援助团按照第2158(2014)号决议第1段的规定支持索马里联邦政府,特别是在制定包容各方的政治解决办法和筹备2020/2021年包容各方的一人一票选举、州一级选举、宪法审查进程、调解、预防和解决冲突、发展独立的警察和联邦司法系统、加强法治和安全部门改革以及协调在反腐败问题上的能力建设支助等方面;
5. 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加快由索马里政府主导、包容各方的政治解决,为此通过国家安全委员会机制在索马里联邦政府与联邦成员州之间定期进行高级别对话、与议会进行定期高级别对话并进行包容各方的对话,还请联索援助团在此方面提供支持;
6. 强调需要在全国各地实现和解,包括部族间和解和部族内和解,以此作为实现稳定的长期办法的基础,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在地方、地区和国家各级进行和解会谈,肯定在最终确定民族和解框架方面取得进展,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西南州处理西南州选举前侵犯践踏人权的指控,敦促联邦政府与“索马里兰”恢复对话,并请联索援助团继续与合作伙伴密切合作支持这些努力;
7. 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2018年6月5日就代表制达成《拜多阿协议》,并欢迎在国家以下一级设立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办公室,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议会在2019年年中前最后确定和通过选举法,确保即将举行的联邦成员州选举符合索马里的国际义务和承诺;
8. 着重指出联索援助团应与联索支助办协作,向索马里联邦政府提供政治和技术支助以及业务和后勤支助,以在2020/2021年举行包容、和平、自由和公正的一人一票选举,特别是在国家和国家以下各级支持全国独立选举委员会根据其“2017-2021年战略计划”履行宪法规定的任务,包括在2020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选民登记,开展投票活动并协调对索马里的国际选举支助;
9. 重申包括妇女、青年、残疾人、境内流离失所者和难民在内的所有索马里人充分、平等和切实参与预防和解决冲突、建设和平及选举的重要性,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增加妇女和青年在各级决策层的代表性和参与度,并请联索援助团继续提供这方面的技术咨询和能力;
10. 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在满足现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人员监测方案的要求方面取得进展,鼓励索马里联邦政府继续履行《索马里新伙伴关系》所述承诺,实行健全、透明和负责任的财政管理,包括采取收入调动、资源分配、预算执行和反腐败措施,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建立资源管理和权力分享框架,请联索援助团继续与伙伴合作,提供支持和战略性政策咨询,以加强政府提供服务和吸引投资的能力,帮助推动索马里在与国际金融机构关系正常化和债务减免方面取得进展;
11. 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在联索援助团、国际伙伴、非索特派团和联索支助办的支持下,加快实施关键的安全部门改革,包括落实包含军事和文职部分的统一的国家安全架构,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恢复执行有明确目标日期的过渡计划,以逐步将安全责任从非索特派团移交给索马里安全机构和部队,组建和整合有能力、负担得起、可接受和负责任的地区和联邦部队,并建立有效和负责的法治机构,以期承担起提供全面安全保障的首要责任,提醒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应履行承诺,就安全部门改革开展定期对话,并着重指出投资建立有效和负责任的法治机构的重要性;
12. 欣见索马里联邦政府完成了地区部队行动准备情况评估,并完成了索马里国民军生物特征登记,使索马里联邦政府能够定期支付薪金,还欣见在执行“治安新模式”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
13. 还着重指出索马里联邦政府与国际伙伴合作进行商定且由索马里主导的政治和安全改革的重要性,欢迎包括新捐助者在内的国际伙伴承诺根据索马里问题伦敦会议达成的《安全契约》提供支助,确认相互商定的伙伴关系协调机制对于商定优先事项以及协调资源和支助仍然至关重要,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根据全面安全办法振兴协调结构,并请联索援助团通过协调和战略咨询提供支助,以加快执行全面安全办法;
14. 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联索援助团和联索支助办在执行联合国人权尽职政策方面继续开展并加强合作,请联索援助团支持联合国各实体确保联合国全系统在向非索特派团和索马里安全部门提供的所有支助中执行人权尽职政策,特别注重加强与索马里联邦政府的互动协作,包括注重缓解措施;
15. 强调必须确保安全部门改革的所有步骤以及为打击恐怖主义而采取的任何措施都符合索马里根据国际法,特别是根据适用的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难民法承担的义务,包括终止和防止在武装冲突中招募、再招募和使用儿童的义务,请联索援助团与国际伙伴协调,继续支持索马里联邦政府执行索马里防止和打击暴力极端主义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以加强索马里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促请索马里加入各项国际反恐公约和议定书;
16. 表示关切青年党及伊拉克和黎凡特伊斯兰国(伊黎伊斯兰国,又称达伊沙)关联者等实施的所有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侵犯践踏人权行为,包括冲突中的性暴力和性别暴力行为,促请所有各方遵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履行适用的国际人道主义法规定的义务,采取一切可行的预防措施保护平民,避免或无论如何尽量减少平民伤亡,还重申迫切需要而且必须追究所有应对这些违法侵权行为负责者的责任;
17. 强烈谴责继续发生侵害和虐待儿童行为,包括继续招募和使用儿童、强奸和性暴力侵害及绑架儿童,尤其是青年党在索马里实施的这些行为,敦促冲突各方采取适当措施制止和防止进一步发生这种侵害和虐待行为并查明此类行为的责任人,将被释放或以其他方式脱离武装部队和武装团体的儿童视为受害者,停止违反适用的国际法而以国家安全罪名拘留儿童,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充分执行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公约》)、2012年签署的行动计划、索马里国民军关于在行动前、行动中和行动后保护儿童权利的指挥令以及关于移交儿童的标准作业程序,特别指出需要加强保护儿童的法律和行动框架,包括加入《公约任择议定书》;
18. 赞扬索马里联邦政府、联邦成员州和联合国人道主义机构及其人道主义伙伴努力向最需要者提供援助,鼓励包括捐助者在内的所有伙伴在2019年继续开展人道主义工作,强烈谴责任何滥用或阻挠人道主义援助的行为,包括袭击人道主义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行为,再次要求各方遵循人道主义原则,给予并协助提供充分、安全、快速和不受阻碍的通行便利,包括拆除非法检查站和消除行政障碍,以便及时为索马里各地有需要的民众提供援助,着重指出对国际人道主义支助进行适当核算的重要性;
19. 表示严重关切索马里境内流离失所者不断遭到强行驱逐,强调指出任何驱逐都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国际框架,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及所有相关行为体对境内流离失所问题采取持久解决办法,并在国际社会支持下,为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自愿、安全、有尊严和可持续地回返创造有利条件;
20. 赞扬索马里联邦政府签署《残疾人权利公约》,并赞扬《国家残疾人机构法案》于2018年12月签署成为法律,着重指出索马里联邦政府需要加快择优任命国家人权专员,加快设立宪法法院和使司法事务委员会投入运作,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执行旨在保护人权以及调查和起诉侵犯或践踏人权、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及冲突中性暴力和性别暴力犯罪行为人的立法,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在联合国支持下,加速执行关于打击冲突中性暴力的“联合公报”和“国家行动计划”,请联索援助团继续向国家人权委员会提供技术咨询和能力建设支助,并支持索马里联邦政府在索马里促进和保护人权;
21. 请联合国和索马里联邦政府及联邦成员州对于他们在索马里的方案考虑到气候变化、其他生态变化和自然灾害等因素的不利影响,包括开展与这些因素有关的风险评估和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并请秘书长在规定的报告中酌情提供此类评估的资料;
22. 请秘书长定期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本决议的执行情况,查明并报告达到关键政治基准方面的进展情况,包括口头通报最新情况和至少提交四次书面报告,第一次书面报告至迟于2019年5月15日提交,之后每隔90天提交下一次报告;
23. 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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